招标详情
福建省高速集团宁德分公司2020年度物资采购选定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询价公告:
1.项目名称
福建省高速集团宁德分公司2020年度物资采购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2.项目概况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我司2020年度物资集中采购工作,采购范围主要有车辆设备、家具设施、电器设备、电子办公设备、厨具设备,具体采购实施按年度计划分批组织。
3.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否则按废选处理:
3.1 报价人需在宁德市注册分公司或公司且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需提供承诺函);
3.3 报价人自成立以来,从事采购代理活动以来未发生投诉成立案例(需提供承诺函)。
采购人有权核实真实性,若发现虚假应答,取消中选资格,并一年内不得参与我司的招标代理。
4.报价方式、中选原则及付款方式
4.1 报价方式:公开询价。具有相应资质的有意参与者均可参加报价。
4.2 ?中选候选人:5名,若低于5名的以实际数量为准;符合要求的报价人低于3家的,本项目将予以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选后采用随机抽选的形式选择当次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
4.3 中选原则: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为上限,实行优惠报价,按“服务费标准下浮率最高者中标”原则确定前5名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选候选人。若有相同最高下浮率的,则按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包含招标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含场地费、专家费等)。
4.4 ?付款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选供应商支付。
5.报价文件及密封
5.1 报价文件数量一份,包含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符合报价人资格相关材料;
(3) 报价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负责人参与报价的,提供委托授权书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服务费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
(5) 以上资料均需逐页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公章。
注:未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按无效报价处理。
5.2 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并写明:
(1) 项目名称;
(2) 报价人的名称和地址;
(3) “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
注:未按照要求密封的,不予接收报价文件。
6.报价书的提交
6.1 报价书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3日10时。
6.2 报价书提交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贵歧路1号一楼会议室。
7.报名需知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办理报名手续:需将所参加的报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询价文件指定邮箱(61223388@qq.com)。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或未在规定时间(询价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前即4月2日17时前)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8.其他
报价人对询价文件如有疑问须在2020年4月1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问题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到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口头提交的质疑不予接受。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池女士(0593-2989818)
传 ?真:0593-2989816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贵岐路1号
附件:福建省高速集团宁德分公司2020年度物资采购选定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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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30日
2020年度物资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温馨提示:您要下载的标书是2020年度物资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福建省高速集团宁德分公司2020年度物资采购选定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询价文件
1. 项目名称
福建省高速集团宁德分公司2020年度物资采购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2. 项目概况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我司2020年度物资集中采购工作,采购范围主要有车辆设备、家具设施、电器设备、电子办公设备、厨具设备,具体采购实施按年度计划分批组织。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否则按废选处理:
3.1 报价人需在宁德市注册分公司或公司且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需提供承诺函);
3.3 报价人自成立以来,从事采购代理活动以来未发生投诉成立案例(需提供承诺函)。
采购人有权核实真实性,若发现虚假应答,取消中选资格,并一年内不得参与我司的招标代理。
4.报价方式、中选原则及付款方式
4.1 报价方式:公开询价。具有相应资质的有意参与者均可参加报价。
4.2 中选候选人:5名,若低于5名的以实际数量为准;符合要求的报价人低于3家的,本项目将予以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选后采用随机抽选的形式选择当次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
4.3 中选原则: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为上限,实行优惠报价,按“服务费标准下浮率最高者中标”原则确定前5名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选候选人。若有相同最高下浮率的,则按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包含招标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含场地费、专家费等)。
4.4 付款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选供应商支付。
5. 报价文件及密封
5.1 报价文件数量一份,包含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符合报价人资格相关材料;
(3) 报价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负责人参与报价的,提供委托授权书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服务费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
(5) 以上资料均需逐页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公章。
注:未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按无效报价处理。
5.2 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并写明:
(1) 项目名称;
(2) 报价人的名称和地址;
(3) “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
注:未按照要求密封的,不予接收报价文件。
6. 报价书的提交
6.1 报价书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3日10时。
6.2 报价书提交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贵歧路1号一楼会议室。
7.报名需知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办理报名手续:需将所参加的报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询价文件指定邮箱(61223388@qq.com)。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或未在规定时间(询价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前即4月2日17时前)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8.其他
报价人对询价文件如有疑问须在2020年4月1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问题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到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口头提交的质疑不予接受。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池女士(0593-2989818)
传 真:0593-2989816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贵岐路1号
附件:报价书格式
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30日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1.报价书;
2.授权委托书;
3.报价表;
4.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格证明材料;
5.报名函
1、报价书
致: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福建省高速集团宁德分公司2020年度物资采购选定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公开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我方愿意以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承接贵司2020年物资采购的招标代理工作。
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报价书连同你方的中选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报价人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报价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职务、姓名)(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2、授 权 书
致: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本人(姓名)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有效证件号码)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授权签署、澄清、撤回及修改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报价人(公章):
授权代表人:
被授权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3、报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费标准下浮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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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省高速集团宁德分公司2020年度物资采购选定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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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名称(公章):
报价人签字:
4、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格证明材料
5、报名函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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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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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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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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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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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日期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