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来凤县大河镇中心小学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来凤县大河镇中心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来凤县大河镇中心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来凤县大河镇中心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31 15:0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来凤县大河镇中心小学的委托,就来凤县大河镇中心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来凤县大河镇中心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BZC-CG-2020-LF003

三、采购内容: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四、资金来源:申请教育部门资金。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伍万柒仟玖佰玖拾元整(¥:25799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产品在其经营范围内,提供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合一营业执照;

3. 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3.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重点关注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的参加谈判。

七、报名与谈判文件获取:

供应商应于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3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满足 第六条供应商资格要求 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来凤县分公司(来凤县翔凤镇渝鄂路32号)购买谈判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八、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九、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来凤网。

十、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2020年4月9日9时00分,地点为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十一、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0年4月9日9时00分;

谈判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来凤县大河镇中心小学

地 址:来凤县大河镇中心小学校园内

联系人:吴贵安

联系电话:1331055288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来凤县翔凤镇渝鄂路32号

联系人:周晓贝

联系电话:13032782573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