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023年4月中小学及幼儿园营养餐食材集中配送单位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0-03-31
招标详情
- 1、项目名称:2020年4月-2023年4月中小学及幼儿园营养餐食材集中配送单位采购
- 2、项目编号: GDZC-2020-002
- 3、项目序列号: GDZC-2020-002
- 4、项目联系人: 孔蔚
- 5、项目联系人电话: 0857-8016618
- 6、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主要内容:七星关区各乡镇办中小学及幼儿园营养餐食材集中采购配送工作。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三年(标准天数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配送合同一年一签。
- 7、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8、采购日期 2020-03-30
- 9、公告媒体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政府采购网
- 10、评审时间: 2020-03-30
- 11、评审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2、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勇、刘继梅、肖华锋、张莺、余一、肖洁、吴学仕 - 13、定标日期 2020-03-30
- 14、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主要中标内容 | 中标金额(元) | 操作 |
1 | 毕节农商联动发展有限公司 |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朱昌镇特色食品产业园4 号5 号标准厂房 | 七星关区各乡镇办中小学及幼儿园营养餐食材集中采购配送工作 | 452000000 | 删除 |
- 15、PPP项目:否
- 16、采购人名称: 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科技局
-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松山路75号
- 项目联系人:孔蔚
- 联系电话:0857-8016618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苑安置房4号楼1单元2-1;
- 项目联系人:周扬森
- 联系电话:18146258883
- 18、代理机构收费内容
- 19、采购文件上传(PDF格式)(除采购文件外还要上传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 20、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如有):
/
0
1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第二章 招标内容 .................................................................................................................. ()
第三章 投标须知 ..................................................................................................................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原则和纪律 ...................................................................................... ()
第五章 开标程序及评标 ..................................................................................................... ()
第六章 评分标准 .................................................................................................................. ()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 ()
第八章附件 .................................................................................................................................. ()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2020 年 4 月-2023 年 4月中小学及幼儿园营养餐食材集中配
送单位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经毕节市财政局七星财采复(2020)16号批准,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受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科技局的委托,对2020
年4月-2023年4月中小学及幼儿园营养餐食材集中配送单位采购项目进行
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前来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2020年4月-2023年4月中小学及幼儿园营养餐食材集中配送
单位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93ZC2020A020
3、项目序列号:/
4、项目联系人:孔蔚
5、项目联系电话:0857-8016618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七星关区各乡镇办中小学及幼儿园营养餐食材集中采
购配送工作
(2)采购数量:1 批
(3)采购预算:¥452000000.00元。
(4)最高限价:¥452000000.00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三年(标准天数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配送
合同一年一签。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教育部门教学布局调整,
采购人可对配送地点进行调整)。
(8)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4
8、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
证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上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和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财务报表附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上传并提供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原件(新成立企业根据自身情况
酌情递交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定)。】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原件(格式自定)】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 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
料原件扫描上传(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
应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上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
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格式自定)。】
(二)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
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正本或副本原件扫描上传。】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
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
5
机构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彩色截
图上传)】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相关信息网页截图(彩色截图上传)及书面承诺原件(格式自定)。】
(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原件(格式自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办理 CA 及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事宜:
9.1 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
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公司组织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
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投标文件书等事项。
9.2 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CA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
制作、上传投标文件技术支持:
联系人:信源公司;
电话(传真):0857-8317294。
10.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金额等:
10.1 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录本公司交易系统报名并通过审
核后才能下载《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取得上传投标文件资格;
10.2 登录系统报名时间:2020 年 2月 28 日 9 时至 2020 年 3月 5 日 17 时;
6
10.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后
下载;
联系人:周扬森;
联系电话(传真):18146258883
10.4 获取金额:/元;
10.5 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
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在 2020 年 3 月 30 日 9:00 前到账并检查
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
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
联系人:财务部;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10.6 保证金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
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
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
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
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子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
费用到账,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必须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 9 时 00
分前将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否则不能上传《投标文件》。
10.7 开户信息:
户名: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账号:17710121050000969;
行 号:313709000103。
10.8 开标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
10.9 开标时间:2020 年 3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10.1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7
10.11 评标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
金帝豪庭二楼);
10.12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3 月 30 日 9 时 00 分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
并于当日 9时 20 分前解密投标文件。
11.招标组织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机构名称: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苑安置房 4号楼 1单元 2-1;
邮编:551700。
联系人:周扬森
联系电话:18146258883
12.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科技局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松山路 75 号
联系人:孔蔚
联系电话(传真):0857-8016618
邮编:551700。
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 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8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
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7)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
(8)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落实到政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
财采[2017]6 号)等。
敬告: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
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科技局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松山路 75 号
联系人:孔蔚
电话:0857-801661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苑安置房 4号楼 1单元 2-1
联系人:周经理
电话:18146258883
1.1.4 招标项目名称
2020 年 4 月-2023 年 4 月中小学及幼儿园营养餐食材集中配送单
位采购项目
1.1.5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教育部门教学布局调整,采购人可对配送地
点进行调整)
1.1.6 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七星关区财政局
1.1.7
采购预算或者最
高限价
采购预算:¥452000000.00元
最高限价:¥452000000.00元。
1.2.1 资金来源 中央、省、市及区级配套资金
1.3.1 采购范围
七星关区 2020 年 4月-2023 年 4月各乡镇办中小学及幼儿园营养
餐食材集中采购配送
1.3.2
交货时间或服
务时间
三年(标准天数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配送合同一年
一签。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信誉
(1)一般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
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
11
的营业执照(或三证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上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
年度和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原件扫描上传并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原件(新成立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酌
情递交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定)。】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
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原件(格式自
定)】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 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上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二)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食
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正本或副本原件扫描上传。】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
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
机构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
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彩色截图上传)】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12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信息网页截图(彩色截图上传)及书面
承诺原件(格式自定)。】
(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
的其他情形
/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开标前 10 天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
的时间
收到投标人问题 3 天内
1.11 分包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2.2.1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投标人若无澄清申请的视为已全文理解招
标文件内容,逾期不予受理。
2.2.2 投标截止时间 按招标公告通知时间执行。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
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
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13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投标辅助资料,中
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招标人确认后将列入合同文
件。
3.3.1 投标有效期 90 天(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是银行支票或汇票。支
票或汇票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支票由投标人进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 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人网上缴费请认真查看《随机
码缴费操作手册》;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账号:17710121050000969
户名: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无须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取,在投标人 CA 系统内下载即可。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书面
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 5 日内向未中标
人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
签订施工合同,并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应于 5 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及每页均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及法人代表印章。(电
子章与鲜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本次招标为全电子招标,以投标人上传到交易中心系统的
电子投标文件为评审依据。
5.1
开标时间和
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3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学
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
14
5.2 开标程序 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其中招标人委托代表 2 人(由招标人或
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
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在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5 人;评
标专家确定方式: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 。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10 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4
中标后须提交投
标文件 投标人根据签订合同时业主所需要的份数提供。
10.6 澄清或修改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
均应报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否则该通
知无效。
10.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开标后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资料
进行核实,若资料虚假,将上报相关单位进行处理。投标人签字与盖章具有
同等效力,保证金交纳回执自行在网上打印。
10.11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开评标,所有投标文件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当投标
人投标函中大小写不一致时,以投标人的大写为准。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
签字和签章具有同等效力.
10.12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 号)
的规定“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本项目的投标报价
不列为评审因素。
10.13
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800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在中标人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收取。
15
10.14
投标人在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时,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
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
间,投标人须提供查询记录彩色截图并加盖电子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
证据编入投标文件;
16
(一)总则
1. 说明
1.1 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资金性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本次采购的监管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
租赁、委托、雇用等。
1.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6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
拆除、修缮等。
1.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
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 合格的投标人
2.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2.3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条款。
2.4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2.5 购买了招标文件。
3.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3.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
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
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3.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
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
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
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
17
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
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或分担这些费用或任何类似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和组成
5.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5.2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文件组成: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资格性审查
第五章评标办法
第六章合同格式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5.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
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提出询问,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询问的内容作出答复。
6.2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
18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自行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市
县标讯/变更公告)、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毕节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查
阅下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给予回复与解释。
6.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4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
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6.5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将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
7.现场考察或答疑会
7.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
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
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招标文件
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2 开标前答疑会时间、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 现场考察时间、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 投标人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7.2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来
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
用其它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第三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
本为准。
8.2 除非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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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第一部分资格性文件;第二部分技术、商
务、报价文件。编排顺序可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包括但不限于其中所列表
格、文件及证明资料。
9.2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
10.1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投标明细报价表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所有内容。
10.2 如招标文件没有分包组,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中所要求的
所有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如招标文件中有多个包组,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包组或多
个包组进行投标,但不得只对一个包组中的内容拆分投标。
10.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须按每个包组
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
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4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
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
求。
10.5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
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6 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包组投标时,必须分包组编制投标文件,并分别按招标
文件要求装订、密封、标记和递交。
10.7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
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
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1.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1.1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标,投标人无需准备纸质投
标文件)。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
12.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本项目不
20
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
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4 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
效。
12.5 本项目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
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
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
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
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
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4. 联合体投标
1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
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
文件必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6. 证明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证明货物或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
数据等。
17. 投标保证金
21
17.1 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金额、交纳期限等交纳投标保证金,并
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条件
18.1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
内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退还。
18.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8.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
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8.4 下列任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
的;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5)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
的。
19. 投标样品
19.1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全电子投标,投标人无须提供纸质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系统按要求进行编制导出后加密上传。
21.2 投标人必须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取得上传投标文件资格,在2020年3月30日9:00时
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当日9:20时前解密投标文件。
21.3 投标人必须由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注册登记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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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作为代表上传投标文件;
21.4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上传投标文件;
21.5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22. 投标截止
2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因修改招标文件,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但应发
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2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
投标文件。
2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
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五)开标、评标
24. 开标
24.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
标。
24.2 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开标为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前 1小时从政
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
24.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4.4 评标委员会、监督人员登录系统签到。
24.5 熟悉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和监督人员熟悉招标文件,并就不清楚的地方向本公司询
问,本公司对其进行说明和解答。
24.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解密投标文件的,视同放弃投标资格。
24.7 各供应商解密投标文件后,中心解密服务与商务投标书,开启服务商务标;
24.8 评标委员会评服务与商务标
25.资格性审查
23
25.1 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以确认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只有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程序。
26. 评标
26.1 评标委员会
2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
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6.1.2 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及以上单数:
(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2)技术复杂;
(2)社会影响较大。
26.1.3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下列情形除外:
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
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6.1.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
方式抽取评审专家。
26.1.5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1.6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6.1.7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令第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24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
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26.2 评标
26.2.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
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6.2.2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
26.2.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
为同意评标报告。
26.2.4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
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
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
部门。
27. 中标候选人
27.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7.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
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六)中标和合同
28. 确定中标人
25
28.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8.2 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
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
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8.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9. 中标结果公告
29.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毕节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和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
29.2 中标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30. 中标通知
30.1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
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告知未中标人本人
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0.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1. 中标通知书
31.1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
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1.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
放弃中标。
32. 签订合同
32.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
32.2 采购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
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
质性修改。
32.3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2.4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中
止履行合同。
26
32.5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
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3. 招标代理服务费
33.1 中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3.2 中标人未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4. 合同分包
34.1 不允许分包。
35. 合同转包
35.1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
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
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
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6. 补充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7.履约保证金
37.1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
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230万元。
37.2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
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的内容除外。
39. 合同备案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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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履行合同
40.1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40.2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
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
承担相应的责任。
40.3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40.4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41. 验收
41.1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
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
并存档。
41.2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
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42. 资金支付
42.1 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
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42.2 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
(七)询问、质疑和投诉
43.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
43.1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
部令第87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 号)、《财政部关于加强
政
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 号)的规定办理。
43.2 质疑函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格式执行,否则,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
机构有权不予受理。供应商可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
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43.3 投诉书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格式执行。供应商可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28
(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
43.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的联系人、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43.5 投诉受理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八)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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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说明:
1、本项目核心产品为:七星关区各乡镇办中小学及幼儿园营养餐食材集中采购配送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3、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形式。营养餐食材:义务教育学校中餐按 4 元/人/餐的标准,学前
教育中餐按 3元/人/餐的标准,包干核算。每学期按实际就餐人数和供餐天数进行结算。
寄宿制学校早晚餐食材:原则上参照营养餐标准,早餐按每生每天 3元、晚餐按每生每天
4 元的标准,包干核算。每学期按实际就餐人数和供餐天数进行结算。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营养包数量
(每年暂定
数量)
计量
单位
预算单价
(元/人/餐)
采购预算
(元)
最高限价
(元)
2020年4月-2023
年4月中小学及
幼儿园营养餐食
材集中配送单位
采购项目
营养餐食
材集中采
购
配送工作
义务教育学
校162842人;
学前教育学
校30513人.
份/年 义务教育学校中
餐4元/人/餐;
学前教育学校中
餐3元/人/餐。
¥452000
000.00
¥452000
000.00
注:本表中的营养包数量为每年的暂定数量(预算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享受2020年4月-2023年4月中小学及幼儿园营养餐食材集中配送单位采购项目的义务教育
学校393所,约162842人,学前教育约30513人,一年暂按200天计算。
二、项目要求
(一)营养餐集中配送管理模式内容及要求
(一)配送时限:本轮招标配送时限为 3年(起止时间以合同规定时间为准),在签
订合同时约定为一年一签,根据年考核结果决定下一年的合同签订。从2020年4月份开始,
对全区各乡镇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食堂实行食品原料 “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运行模
式。中标供应商全面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在合同周期内,每年组织
30
学校师生对配送中心、配送食品质量等满意度进行测评。中标供应商与毕节市七星关区教
育科技局签订配送合同书。
(二)配送范围:七星关区各乡镇办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中小学及幼儿园学校。
(三)配餐标准:
1.供餐食谱要求每周一换,确保“三菜一汤”(一荤两素一汤)、米饭管饱。(义务
教育学生至少每餐每生 1两肉,半斤蔬菜;学前教育儿童至少每餐每生 0.7 两肉,3 两蔬
菜。)因非洲猪瘟等不可抗力因素,肉类餐标量可作相应调整。实际供餐过程中,根据学
生实际就餐情况调整数量,原则上吃饱、吃好、不浪费。
2. 配送的米为一级(含一级)及其以上的优质粳米;食用油为国标四级(含四级)及
其以上等级,非转基因压榨纯菜籽油;猪肉必须本地饲养,不包括猪头、猪蹄、内脏及板
油,整块配送,要求有“两证两章一报告”。
(四)配送要求:配送的食材包括大米、植物油、肉类、蔬菜类、调料类等。以配送
营养餐食材为主,公办学校早、晚餐以及公办幼儿园的其它餐次,可参照执行。配送企业
要对配送中心存放的食材进行严格的进出库管理;结合食材保质期限,按照“安全、快捷、
高效”的原则,严格进行配送时限管理。为保证开餐学校正常开餐,具体实施过程中,由
区教育科技局与配送企业在签订的食材配送合同中具体约定。配送企业原则上按照“净菜”
每天配送一次的要求供应保障食材;“毛菜”两天配送一次的要求供应保障食材,且每周
配送食材应不少于三次。
(五)营养餐配送食品、食材要求:统一配送的食品、食材在本区域内生产量充足的
情况下,必须优先采购本区域内生产出来的大米、蔬菜、肉食品等农副产品,作为学校食
堂所需的主副食、荤素菜、调味品等所有食品原材料。
(六)质量安全保障:配送企业要规范采购程序,建立全程质量监控、安全检测制度;
建立完善的人员制度,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或上岗证等。对配送的每一批
次农产品进行农残、药残检测并留样,建立档案备查;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特别是冷冻
冷藏等保鲜设施,或就近区域租赁冷库,为配送食材提供高效、完整的冷链支撑;配有符
31
合食材配送标准的配送车辆,且企业从业人员均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采购属于食品生
产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产品时,必须提供供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无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产品不得采购。
(七)中标供应商配送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营养餐集中配送合同,
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企业承担。
1.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相关部门认定为配送企业责任的;
2.被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取消企业资质的;
3.与学校验收人员串通少送多报套取资金的;
4.抽查学校“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低于 70%的;
5.随意降低供餐标准、变更供餐食谱或供餐期间缺失食品安全保障条件拒不改正的;
6.配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材(如配送病死畜禽肉、冷冻肉,配送假冒伪劣、
过期变质食材,配送农药残留、致病微生物、重金属以及其他有害物质含量超过国家食品
安全标准食材)的;
7.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野生菌、发芽马铃薯、
豆角等高危食品的;
8.在合同期内将供货权进行分包或转包的;
9.一学期内配送腐烂变质食材累计次数达 20 次以上的;
10.配送的食材因质量问题被相关职能部门查处通报累计次数达 4 次的;
11.因调整政策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
32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三年(标准天数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配送合同一年一签。
(二)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教育部门教学布局调整,采购人可对配送地点进行调整)。
(三)结算方式
投标人需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配送企业将营养餐食材配送到各学校经验收合格、签
收之后,按月开具正式发票。经学校审核属实后,由教管中心或中小学校主要领导签字同
意支付,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科技局营养办审核后,由区教育系统会计核算支付中心直接
划款到企业账户,原则上按月结算。
四、报价要求
(一)综合单价
本项目投标人在填报综合单价时,营养餐食材:义务教育学校中餐按4元/人/餐的标准,
学前教育中餐按3元/人/餐的标准。
(二)暂定数量
本项目投标人在填报暂定数量时按每年义务教育162842人,学前教育30513人(具体数
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的数量进行填报,如未按此数量进行填报的,其投标无效。
(三)投标总价
投标报价为固定单价金额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相符的,其投标无效。
33
第四章资格性审查
(一)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
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
进行审查。
2.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3.合格投标人达到3家及3家以上的,投标文件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二)资格性审查标准
1. 资格性审查标准:见“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
附表 1: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一、具
备《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政府
采购
法》第
二十
二条
规定
的条
件的
证明
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或五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上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7年度和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或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上传并提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原件(新成立
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酌情递交相关证
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原件(格式自定)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19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如依法
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上传)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
件(格式自定)。
34
二、资
格要
求相
关证
明材
料
1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食品流通许可证
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的正本或副本原件扫描上传。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至开
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
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
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投标人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
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网页彩色截图上传。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
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信
息网页彩色截图及书面承诺原件(格式自
定)。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三、法定代表
人(或负责
人)身份证明
书或法定代
表人(或负责
人)授权委托
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授权委托书
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签署、盖章,提供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或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原件扫描上传)
四、投标保证
金
投标保证金 市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凭证扫描
件
(三)资格性审查要求
1、“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所述提供书面承诺原件或书面声明原件的,书面承诺原件或
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上传。
35
第五章评标办法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
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流程及评标步骤
1.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1.1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表》(见附表2)内容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
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1.2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4 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废标:
(1)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36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
投标处理。
1.6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或优于,没有
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
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1.7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
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1 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
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
2.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3.1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是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
价和比较。
3.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的
规定“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不列为评
审因素。
3.2 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如下所示:
(1)分值分配表:见附表3。
(2)技术部分评审:见附表4。
(3)商务部分评审:见附表5。
(4)政策性加分评审:见附表6。
4. 评分及其统计
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程序及评分标准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就投标人的技术部
分评分因素、商务部分评分因素进行独立打分,汇总时取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
标人的技术部分评分、商务部分评分。然后,对政策性加分进行评分。最后,评标委员会
37
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政策性加分的评分相加得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的分值
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
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
同意评标报告。
5. 推荐意见
5.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
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综
合得分相同,且评标价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投标文件满足
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
的中标候选人,第二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第三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三的
中标候选人。
5.2 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三)附表
附表2: 符合性审查表
附表3:分值分配表
附表4:技术部分评审表
附表5:商务部分评审表
38
附表 2: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1 投标报价
义务教育学校中餐按4元/人/餐的标准;
学前教育中餐按3元/人/餐的标准;
(具体人数以实际供货为准)
2 服务时间
三年(标准天数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配
送合同一年一签。
3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教育部门教学布局调整,采购
人可对配送地点进行调整)
4 投标函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要求。
5 投标有效期 90 天(日历天)
6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
承诺书”格式要求。
7 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情况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条款响应表”及
“商务条款响应表”的格式要求,任意一项出现负
偏离,视为不符合。
39
附表3:分值分配表
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投标报价、政策性加分分值分配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权重
1 技术(服务)部分 30 30%
2 商务部分 70 70%
3 总得分 100 100%
附表 4:技术(服务)部分评审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经营管理方
案
6 分
项目管理实施人员组织架构方案:
1.针对本项目拟投入专职人员;
2.根据其职能不同搭建合理的组织架构、分工合理、职责
明确;
3.人员管理方案制定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
方案。
以上方案完整、可行的得6分,方案较完善、合理的得
3-5分,方案一般的得1-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合理
得0分。
2 配送方案 6 分
根据投标供应商的整体配送方案对比打分:
包括①配送车辆安排方案;
②配送人员工作职责方案;
③配送的信息化监控方案。
以上方案完整、可行的得6分,方案较完善、合理的得
40
3-5分,方案一般的得1-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合理
得0分。
3
食品安全事
故应急预案
6 分
投标供应商提供针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预案
科学、合理、可行
1.有清晰表明事故的责任权利义务;
2.着重提出应急处理预案;
3.有善后处理的方法和措施。
以上方案完整、可行的得6分,方案较完善、合理的得
3-5分,方案一般的得1-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合理
得0分。
4
配送中心作
业流程
6 分
投标人提供
1.食堂仓库的作业流程;
2.检测室的作业流程;
3.净菜生产车间的作业流程,流程规范,符合食品安全标
准。
以上方案完整、可行的得6分,方案较完善、合理的得3-5
分,方案一般的得1-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合理得0
分。
5
配送事故应
急预案
6 分
投标供应商提供针对发生食品配送事故或特殊情况配送处
理的应急预案,预案科学、合理、可行
1.有清晰表明事故的责任权利义务;
2.着重提出应急处理预案;
3.有善后处理的方法和措施。
以上方案完整、可行的得6分,方案较完善、合理的得
3-5分,方案一般的得1-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合理
得0分。
41
附表 5:商务部分评审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厂房面积 15 分
投标人在七星关区内具备专业生产配送厂房(厂房的
功能区必须安装监控设备)、办公房、仓库、保鲜冷库及
低温冷库:
1、配送厂房及仓库总面积在10000(含)平米以上,
保鲜冷库10000(含)立方米以上,低温冷库4000(含)立
方米的,得15分;
2、配送厂房及仓库总面积在5000(含)-9999平米,
保鲜冷库5000(含)-9999立方米,低温冷库2000(含)-3999
立方米的,得10分;
3、配送厂房及仓库总面积在1000(含)-4999平米,
保鲜冷库1000(含)-4999立方米,低温冷库500(含)-1999
立方米的得5分;
4、配送厂房及仓库总面积在1000(不含)平米以下,
保鲜冷库1000(不含)立方米以下,低温冷库500(不含)
立方米以下的不得分。
备注:配送厂房、办公房和仓库需功能完善,设置合理,
提供带监控设施的仓库照片,提供保鲜冷库照片、低温冷
库照片(照片拍摄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日中的任意一天),配送厂房、仓库、保鲜冷库及低温冷
库自有的需提供自有产权证明,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及
出租方自有产权证明,冷库还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建设批复
文件。不提供不得分,缺项不得分。(原件扫描上传)
2 冷链配送车 15 分
投标人有冷链配送车辆,且每辆车配备专职驾驶员。30台
(含)以上的得15分;20-29台的得10分;10-19台的得5分,
10台(不含)以下的得1分。
备注:车辆自有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和驾驶员驾驶证;租
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对应的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
42
及近一年内缴纳租赁费用的支出凭证(近一年指2019年1月
1日至今),不提供不得分,原件扫描上传。
3 检验设备 4 分
供应商有自有的检验设备农药残留检测仪的得4分,提
供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清单及相关设备的购买合同或发票原
件扫描上传。
4 食材溯源 5 分
1.投标人须提供自投标之日起前1年内由具有资质的第三
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主要食材如大米、油、肉类产品的检验
报告或检疫合格证明,检测报告送检单位应能证明与投标
人有供销关系。提供齐全每类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
供销合同、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无有效证明材料
或提供材料逾期不得分。
2.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投标人的原材料来源可追溯,投标
人具备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形成一套可记录、
可查询溯源系统,溯源系统可自行开发或定制的,得2分。
(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5 产业扶贫 5 分
1.为缩短配送时间、减少配送途中的风险,助力脱贫攻坚,
供货公司在七星关区内建有种植和养殖基地,或与七星关
区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企业)合作,其中种植、养殖
基地规模需达到:种植基地中大棚总数达到4000(含)个
以上;养殖基地中养猪年产10000头以上或养鸡日常20万个
鸡蛋以上的,得3分。(自有产业的提供产业证明,租赁的
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自有产业证明,与合作社(企业)
合作的提供合作协议及合作方自有产业证明)原件扫描上
传。
2.承诺在合同签订期限内采购的本地农产品农产品比例达
到80%以上的农产品得1分。(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
函)。
3.承诺所采购食材均为本地食材,若本地无法生产的食材,
报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才能采购外地食材的,得1分。(提
43
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 菜谱制作 5 分
根据投标供应商制作的营养套餐带量食谱(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提供“一荤两素一汤一米饭”)每提供一套得0.25
分,最高得5分。备注:菜谱作为中标后向学校供货参考依
据。
7
专业技术人
员
6 分
1、有营养搭配能力,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公共营养师,1
名得2分,最高得2分。
2、有食品检验能力,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食品检验员,1
名得1分,最高得2分。
3、有食品安全把控能力,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食品安全管
理员,1名得2分,最高得2分。
备注:提供相关单位颁发的相应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供应商
为持证人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的
为准,近3个月指2019年10月-2020年1月),未提供社保的
不得分。
8 类似业绩 15 分
投标人提供一个县级及以上学生营养餐食材集中配送类似
业绩得5分,每增加一个有效类似项目业绩加5分,满分15
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
分)
44
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
一、履约保证金
(一)履行合同期间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230 万元。若乙方配送的乡镇因
食品安全事故等导致赔偿,甲方有权立即启用履约保证金,乙方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补齐。
(二)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出现违约或未出现其他责任事故,未启用保证金的情况
下,甲方在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乙方。
二、结算方式
(一)经费结算。乙方根据甲方学校每天验收签字认可的配送清单按实际就餐学生人数
和开餐天数据实结算。
(二)凭证要求。发票由乙方提供,乙方提供的所有报账资料必须真实、合法。如乙方
提供非法、虚假资料的,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三、配送范围:七星关区各乡镇办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中小学及幼儿园学校。
四、配餐标准
1.供餐食谱要求每周一换,确保“三菜一汤”(一荤两素一汤)、米饭管饱。(义务
教育学生至少每餐每生 1两肉,半斤蔬菜;学前教育儿童至少每餐每生 0.7 两肉,3 两蔬
菜。)因非洲猪瘟等不可抗力因素,肉类餐标量可作相应调整。实际供餐过程中,根据学
生实际就餐情况调整数量,原则上吃饱、吃好、不浪费。
2. 配送的米为一级(含一级)及其以上的优质粳米;食用油为国标四级(含四级)及
其以上等级,非转基因压榨纯菜籽油;猪肉必须本地饲养,不包括猪头、猪蹄、内脏及板
油,整块配送,要求有“两证两章一报告”。
五、配送要求
1.配送的食材包括大米、植物油、肉类、蔬菜类、调料类等。以配送营养餐食材为主,
公办学校早、晚餐以及公办幼儿园的其它餐次,可参照执行。配送企业要对配送中心存放
的食材进行严格的进出库管理;结合食材保质期限,按照“安全、快捷、高效”的原则,
严格进行配送时限管理。为保证开餐学校正常开餐,具体实施过程中,由区教育科技局与
配送企业在签订的食材配送合同中具体约定。配送企业原则上按照“净菜”每天配送一次
45
的要求供应保障食材;“毛菜”两天配送一次的要求供应保障食材,且每周配送食材应不
少于三次。
2.营养餐配送食品、食材要求:统一配送的食品、食材在本区域内生产量充足的情况
下,必须优先采购本区域内生产出来的大米、蔬菜、肉食品等农副产品,作为学校食堂所
需的主副食、荤素菜、调味品等所有食品原材料。
六、食材安全
配送企业要规范采购程序,建立全程质量监控、安全检测制度;建立完善的人员制度,
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或上岗证等。对配送的每一批次农产品进行农残、药
残检测并留样,建立档案备查;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特别是冷冻冷藏等保鲜设施,或就
近区域租赁冷库,为配送食材提供高效、完整的冷链支撑;配有符合食材配送标准的配送
车辆,且企业从业人员均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采购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
产品时,必须提供供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产品不得采购。
七、退出机制
配送供应商配送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营养餐集中配送合同,由此产
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配送企业承担。
1.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相关部门认定为配送企业责任的;
2.被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取消企业资质的;
3.与学校验收人员串通少送多报套取资金的;
4.抽查学校“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低于 70%的;
5.随意降低供餐标准、变更供餐食谱或供餐期间缺失食品安全保障条件拒不改正的;
6.配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材(如配送病死畜禽肉、冷冻肉,配送假冒伪劣、
过期变质食材,配送农药残留、致病微生物、重金属以及其他有害物质含量超过国家食品
安全标准食材)的;
46
7.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野生菌、发芽马铃薯、
豆角等高危食品的;
8.在合同期内将供货权进行分包或转包的;
9.一学期内配送腐烂变质食材累计次数达 20 次以上的;
10.配送的食材因质量问题被相关职能部门查处通报累计次数达 4 次的;
11.因调整政策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
如因上述原因解除本合同的,经甲方向配送企业送达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本合
同自动解除。
47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48
2020 年 4 月-2023 年 4 月中小学及幼儿园营养餐
食材集中配送单位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9
目 录
第一部分资格性文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第二部分技术、商务、报价文件………………………………………………………()
一、技术部分……………………………………………………………………………()
二、商务部分……………………………………………………………………………()
三、价格部分……………………………………………………………………………()
四、其他部分……………………………………………………………………………()
50
第一部分资格性文件
51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的证明材料
52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说明:按照第四章“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说明:按照第四章“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说明:按照第四章“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说明:按照第四章“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按照第四章“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按照第四章“附表 1:资格性审查表”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53
二、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54
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说明:按照第四章“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期间。
说明:按照第四章“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说明:按照第四章“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说明:按照第四章“附表 1:资格性审查表”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55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56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57
2、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
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
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58
四、投标保证金
59
投标保证金
说明:按照第四章“附表 1:资格性审查表”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60
第二部分技术、商务、报价文件
61
一、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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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函
致:(采购人名称)
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我方授权的代表(姓名)经正
式授权并代表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提供报价。报价为:义务教育学校中餐按元/人/餐的标准,学前教育中餐按元/人/餐的标
准。(具体人数以实际供货为准)
2、投标有效期为。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我方已完全清晰
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
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5、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6、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
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7、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
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8、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备注:本投标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地址: 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帐号: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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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条款响应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响应描
述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负偏
离/无偏离)
备注
注: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内容的“项目要求”项内容逐
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
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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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技术资料
(格式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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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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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简介
(格式自定)
67
2、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响应描
述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负偏
离/无偏离)
备注
注: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内容的“商务要求”项内容逐
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
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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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序号 发包人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完成时间 备注
注:本表后附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附表5:商务部分评审表”“投标人业绩”
项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不作强制要求,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作为无效
标条件。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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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商务材料
(格式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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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价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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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综合单价
(元/人/餐)
义务教育学校中餐:元/人/餐;
学前教育中餐:元/人/餐。
营养包暂定数量
(份/年) (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注:如采购人有需求,学校早晚餐食材:原则上参照营养餐标准,
早餐按每生每天 3元、晚餐按每生每天 4 元的标准。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其他补充说明
注:
1、投标报价为固定单价金额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相符的,其投
标无效。
2、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温馨提示: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
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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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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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 (投标人名称) 在参加贵方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中如获中标,保证
在收到贵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时,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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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材料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