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 受湖北省广播电视学校委托,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湖北省广播电视学校食堂、超市经营权外包服务(项目编号:GXTC-C-201303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最低限价
采购项目名称:湖北省广播电视学校食堂、超市经营权外包服务
预算金额、最低限价:人民币54万元(三年)
三、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服务名称:湖北省广播电视学校食堂、超市经营权外包服务
主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等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学校食堂超市现有两层共1200平方米(含操作间),其中厨房面积150平方米,进餐面积950平方米,超市面积100平方米;须保证学校师生员工每天早、中、晚餐的正常供应,并经营校内人员所需的副食和日常用品;
服务期:三年,即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服务地点:湖北省广播电视学校;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其他:无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服务内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四、 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五、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合体投标。
5.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6. 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营业态须包含本项目招标范围),拟派的所有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健康证。
六、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9日(每天9: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电子信箱hhxdgzyx@qq.com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 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湖北广播电视台(集团)采购信息网(http://cgzx.hbtv.com.cn)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次日起5个工作日。
八、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4月27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SOMO A座16楼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3号会议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①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②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收件人:胡红霞,收件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SOMO A座16楼,联系电话:13277995101(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直播方式进行开标。
九、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湖北省广播电视学校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高家咀特1号
联 系 人:杨威、章军
电 话:027-87137566、13507118536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执行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SOMO A座16楼
联 系 人:胡红霞、张宇翔、毕洋
电 话:027-87235209、13277995101
传 真:027-87890750
电子信箱:hhxdgzyx@qq.com
招标文件款账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武汉分行水果湖支行
账 号:11164000000765359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