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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学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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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学院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招标详情

亳州学院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推送时间:2020-04-01 16:20:53

亳州学院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亳州学院委托,就亳州学院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评审工作已结束,经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审及推荐,并经招标人确认,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亳州学院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项目编号:BZJY2020002号)

二、项目内容亳州学院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具体内容参见招标文件(附件1)。

三、本项目公告时间:2020年3月6日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2020年3月31日

五、中标(成交)人名称、中标(成交)金额:

第一包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中快餐饮有限公司;

第一包中标(成交)金额:不收取委托经营管理费用;

第二包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金味祥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包中标(成交)金额:不收取委托经营管理费用;

六、评审专家名单

李淑娟、张树清、魏涧瑢、岳玲、方胜(招标人代表)。

七、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亳州学院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558-3037560

采购人地址:亳州市汤王大道

八、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8-5123660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本中标(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投标供应商对中标(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至2020年4月14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特此公告。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1日

002交易文件.doc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BZJY2020002号

亳州学院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亳州学院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3月 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 一、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二、投标人须知…………………………………..…….….…………..5

三、合同条款前附表………………………….….……….…….……..14

四、合同格式……………………………….………….……………….15五、项目内容及要求…………………………….……….…………….17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17

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

一、投标函…………….…………...…..………………..……………24

二、开标一览表………………………………………....….…………25

三、项目实施方案及措施.…………………………………………. . .26

四、资格证明文件……………………………….…………….…........26

五、投标人企业资信、实力及业绩…………….…………….…........31

六、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31

附、评标办法…………………………….………….……….…………32

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亳州学院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 BZJY2020002号

2

委 托 人:亳州学院

委托人地址:亳州市汤王大道

公共资源交易机构: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地址: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中标人确定方式:详见评标办法

5

交易项目:亳州学院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到指定账户,请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人如为自然人,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直接缴入指定银行账户,将银行回单复印件装订入投标文件中),现金存入或其他方式存入(转入)的均视为无效,并拒绝其投标。投标单位须在汇款备栏注明项目名称(或BZJY2020002号项目),如不注明责任自负。

开户名称: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亳州分行

银行帐号:

第一标的:185753671415

第二标的:187227520392

或者:

开户名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城建支行

银行帐号:

第一标的:1318040538000553402

第二标的:1318040538000553526

或者:

开户名称: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户

开 户 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第一标的:20000278003266600021781

第二标的:20000278003266600021616

或者:

开户名称: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户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芍花路支行

银行帐号:

第一标的:2710101021000467201001758

第二标的:2710101021000467201001759

(再次提醒:请投标人任选一家银行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60天内保持有效。

6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60

7

投标书递交至: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详见开标当天指示牌)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9:30时

8

开标时间:2020年3月31日9:30时

开标地点: 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9

正本份数: 1份

副本份数: 2份

10

签订合同地点: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重要注意事项:(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交纳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退还(本金及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2)勘探现场时间:2020年3月18日16:00前,联系人:杨主任;联系方式:0558—3037560;(3)标书提问时间:2020年3月 18日16:00前(网上提问、送达或传真);标书回答时间:2020年3月19日网上统一回答;(4)各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事项,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书面提问,对于未在规定时间书面提出的疑问事项,委托人及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予受理。对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及相关答疑补充等资料;(5)投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商业和技术秘密;(6)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委托人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资格材料原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等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核验;(7)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分包制定投标文件;(8)本项目委托人即为招标人。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本次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本次招标采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规定的招标方式。

1.2凡是受到邀请或符合投标邀请书(公告)中规定资质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费用

2.1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构成

3.1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三、合同条款前附表

四、合同格式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

第二章

一、投标函格式

二、开标一览表

三、项目实施方案及措施

四、资格证明文件

五、投标人企业信誉、实力及业绩

3.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并实地踏勘现场,了解实际情况。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误解和忽略、对各种条件缺少必要的调查研究或估计不足,而导致投标文件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及中标后发生的任何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澄清

4.1投标人有权要求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4.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在此规定时间内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在相关网站上告之投标人,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5、招标文件的修改

5.1在某些情况下,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能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5.2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说明函等形式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这些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5.3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在相关网站上告之。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6.1 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

6.2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7、投标书构成

7.1 投标书应包括第3.1条第二章中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7.2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7.3 投标人不得在未征得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招标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投标书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中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

8、投标报价

8.1本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内容应包括招标项目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含委托人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在工作过程中对中标人提出的相关内容的调整变动),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风险,并认真履行全部责任。

8.2 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9、投标货币

9.1 投标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

10、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

10.1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包括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质证明文件。

10.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10.3允许联合体体投标的,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委托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委托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委托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1、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委托人的利益在因投标人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11.2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一种形式:详见公告

11.3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视其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1.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本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
11.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按第26条规定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11.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人将不得要求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B.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

12、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中有明确的规定。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2 在特殊情况下,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书。第11条的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3、投标书份数和签署

13.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规定份数的投标书。每份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必须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3.2 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确签署。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证书”附在投标书上。

13.3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书的密封、装订和标记

14.1密封要求:

A.投标人应将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封装在一个密封袋中,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B.密封袋应:注明项目名称。

C.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鉴。

14.2装订要求:

投标书应采用胶粘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4.3标记要求:

投标人应在密封袋上写明自己名称和地址,以便其投标文件晚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能原封退回。

15、迟交的投标书

15.1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迟交的标书并原封退回。

16、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

16.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6.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按第1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装订、标记和发送。

(五)开标与评标

17、开标

17.1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注:到场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应出示法人代表授权书和有效身份证明。

17.2 开标前,先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

17.3 唱标的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以及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投标人如对原投标价提供折扣,则只有在开标时唱出,评标时才予以考虑。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17.4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做开标记录,记录的内容应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17.5开标前后发现下列情形的,视为废标或无效投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交易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交易任务取消的;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装订及密封的;

(5)投标书未用打印文字、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6)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书及投标报价汇总表未经投标单位盖章的;

(7)同一标书有两个投标报价或不填写投标报价的;

(8)互相抄取标书串标的。

废标后,除交易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招标方式的,应当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程序进行。

18、评标组织

18.1开标会结束后,评标随即开始。

18.2 评标工作由为该项目专门组织的、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的评标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进行。

19、评标程序

19.1 评委会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9.2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在初审阶段,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A.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B.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C.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D.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9.3在复审阶段,评委会将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具体要求详见项目评标办法。

19.4在复审阶段,评委会还需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数量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9.5评委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标书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的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评委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做出书面补正。拒不补正的,评委会可以对细微偏差做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定。

20、投标书的澄清

20.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1.1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授标建议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1.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授予合同

22、合同的授予

22.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评标报告,对进入复审阶段(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排出第一中标人、第二中标人、第三中标人等拟授标的先后顺序。

22.2评标报告经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后,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主持下,委托人与第一中标人签订合同。

23、招标方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

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且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24、中标通知书

24.1 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其评标结果同时向社会公布。中标通知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5、场地交易费

不收取。

26、履约保证金

26.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不足部分签订合同前缴纳给招标人。

26.2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是银行汇票或转帐。

27、签订合同

27.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委托人和见证方签订合同。

27.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第28条的规定去做或没有按时签订合同,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取消该授标,中标人不得要求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经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后,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28、法律责任

28.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交易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交易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政务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委托人、其他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委托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交易过程中与委托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第(1)至(6)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28.2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交易活动,并予以通报: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委托人或者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三、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委托人:亳州学院

2

服务年限:委托经营服务期限为3+1模式,即学校对中标餐饮公司进行考核,前3年内每年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

综合该项目两个标段前3年考核成绩排名,第一名(且综合考核优秀)的签订第4年合同,第二名的不再续签。

3

委托经营管理费用

不向中标单位收取。

4

履约保证金:中标后,投标保证金10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不足部分签订合同前缴纳给招标人。

四、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BZJY2020002 号

委托方: 电话: (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电话: (简称乙方)

见证方: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简称见证方)

甲方通过见证方组织的交易活动,经评标委员会的认真评审并经委托单位同意,决定将本项目交易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坚持平等自愿、共同受益的原则,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 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等。

2、房屋位置、面积及委托经营用途:详见委托经营服务内容及要求。

3、委托经营管理费:免收。

4、履约保证金:中标后,投标保证金10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不足部分签订合同前缴纳给招标人。服务期满后无违约行为,无息全额退还。

5委托经营期限:见合同前附表。

6、委托经营相关要求:

详见交易文件中委托经营内容及要求。

7、服务要求:

按甲方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如乙方不能满足合同所提要求,甲方不予续签下一年合同。

8、转让

除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让给他人。

9除不可抗力外,在租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协议不能履行,需提前终(中)止合同的,一切责任乙方自负,乙方增加的固定设施设备无偿归甲方;承租期间,如遇拆迁通知,乙方需配合甲方拆迁工作,且甲方将按照剩余租期比例退还租金。

10、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如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亳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三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见证方一份、市公管局一份。

12、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经双方及见证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协议经甲乙双方和见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见证方: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五、委托经营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基本要求

1.食堂位置及规模

亳州学院总占地面积925亩,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0000余人,学校共有两座食堂,本次招标为第二食堂。第一食堂位于学院学生公寓楼群中间,第一食堂分为3个楼层经营,每层建筑面积4000㎡左右,可同时容纳3000余人就餐。第二食堂在学校超市南侧50米共两层,每层建筑面积4400㎡左右,可同时容纳2000余人就餐。其中一层有23个售卖窗口;二层能提供18个售卖窗口共3825㎡,另预留5个窗口学校自用,作为教职工专用窗口,大厅约有270㎡作为老师就餐区域,后堂有二间操作间和储藏室约195㎡作为教工餐厅专用,在食堂餐厅东侧有四间包厢约110㎡学校自用。

食堂每层都配置有微机售饭计费、支付宝等系统,主要设施(包括厨具、灶具、餐具、冷柜、排油烟、消毒等设备)基本配备到位,两个标段的餐桌椅和室内装修由中标方负责,费用中标方承担。

2.食堂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以基本伙食及特色风味,其中“特色风味”窗口所占比例不得超过食堂总售卖窗口的三分之一。

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设两个标段:食堂一层为一标段,二层为二标段。每个投标企业两包均可投标,评标时依次为第一包、第二包。若中其中一包,剩余一包不再参与评标。

4.打造文化主题餐厅

第一标段为文化主题餐厅,装修方案不但要符合饮食生产规范和要求,设计出风格鲜明,美观实用的多功能餐厅还要充分体现出环境育人的功效。就餐大厅设计要满足多功能(就餐、学习、学生社团活动、休闲)的要求。根据功能分区,对餐厅进行装潢改造,升级美化就餐环境。餐厅的空间设计、餐桌椅配备,要结合餐厅的规模、档次、经营风格、经营品种、面积等全面考虑,各功能区比例恰当、布局合理、点面结合、错落有致,实现环境协调、经营实用相统一。

餐饮企业在就餐大厅文化氛围的营造上均要体现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节俭、文明就餐理念,3、健康营养饮食理念,4、学校发展历程及取得的重大成果,5、其他积极健康符合当代大学生特点的文化建设。

第二标段除按照标准装修外,中标餐饮公司必须要有文化氛围布置并添置所有餐桌椅,餐桌椅与餐厅文化氛围相符合。

二、服务年限

委托经营服务期限为3+1模式,即学校对中标餐饮公司进行考核,前3年内每年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

综合该项目两个标段前3年考核成绩排名,第一名(且综合考核优秀)的签订第4年合同,第二名的不再续签。

三、租赁费

租赁费:免收。

四、履约保证金

中标企业的履约保证金均为人民币30万元,服务期满后无违约,无息全额退还。

五、基本服务要求

1.根据皖教秘[2014]532号文件,学生食堂以办好满足学生需求的大伙为重点,“特色风味”窗口所占比例不得超过食堂总售卖窗口的三分之一。

2.菜品每份不少于200克(不含汤水),2元以下菜品不少于档口数量的20%,2元至5元不少于当日菜品数量的50%,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全时段供应免费汤。且必须保证至少有一个清真窗口,满足少数民族用餐要求。

3.不允许“二次转包”,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整个项目转包给另一家企业(含子公司)经营,现场的经营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厨师长、营养师、主管)必须是中标公司的正式员工。特色风味窗口也必须中标企业自主经营。若违反,亳州学院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企业承担。

4.中标餐饮企业须对食堂装修、装潢和添置相配套的餐桌椅,招标人通过第三方评估审计中标餐饮企业的装修、装潢等投入成本(审计费用由中标餐饮公司承担)。若达不到投标承诺的装修、装潢投入,学校有权从中标餐饮企业的营业额中扣除缺额部分,进行二次装修。中标餐饮企业中标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详细的装修改造效果图、平面图、桌椅摆放图等装修设计图纸(若需要消防审图,则按有关程序审核),拟投入的设备品牌型号,装修主材品牌、型号,工程量清单、总费用等,经招标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5.其他细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六、其他要求

(一)水电气等费用

1.委托经营食堂所用水、电、气装表计量,按亳州市及学院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相关费用。招标人提供的水、电价格为亳州市居民使用价格,天然气价格按照亳州市发改委文件要求执行。

2.用电分层装表计量,公共部分电费视使用情况由各层按比例分摊;

3.天然气分层装表计量,损耗部分由各层按营业额分摊。

注:如遇国家和有关部门对上述价格进行调整,则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二)契约管理

学院与中标单位签订委托经营合同,实行契约管理。

1.中标单位在学院从事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严格遵守食品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学校制定的一切管理制度。努力创造良好就餐环境,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

2.招标人提供的食堂公共设施、设备由后勤处膳食科负责登记造册,办理资产交接手续,交由中标单位经营管理。经营期内,中标单位负责保养、维护、维修。合同期满,中标商将设施设备退还招标人,若有损坏、丢失的,则照价赔偿。

3.中标单位经营的食堂,其供应食品的安全卫生、价格、质量、服务纳入学校的统一监管。

4.中标单位需任命专人为食堂经营管理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食堂经营管理负责人报学院后勤处膳食科备案。

5.学院后勤保障食堂水、电、气的正常使用,协助做好各项费用的清理、结算工作。

6.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不得转让经营权,或开辟合同以外的服务项目。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租赁售卖台。

(三)经营管理

1.中标单位应有明确的经营定位,应根据食堂地理位置创出自身特色,以大锅菜、主食供应为主,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就餐需求。

2.除学院已配备的资产外,日常经营用品由中标单位自行配备,其产权归中标单位所有,委托经营期满后,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但不得用物品抵扣应交费用。

3.中标单位因营造就餐环境,需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装潢改造等,均需提前报学院相关部门批准。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行。投标人书面承诺进入我校后,对经营食堂进行文化氛围布置、装潢、装修。投标人自行投资适当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和添置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但合同期满或因违规被终止合同的,其装修改造和添置的餐桌椅等形成的资产免费交由招标人,不得损毁,不予进行资产分割与补偿,招标人书面通知中标餐饮公司,餐饮公司7天内(含节假日)必须撤离我校。

4.中标单位应加强成本核算(核算出合理的经营毛利润),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在保证饭菜品质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制定饭菜价格,必要时召开价格听证会,满足学生消费需求和承受能力。

(四)账务处理

1.学院膳食科与餐饮公司按月结算,按合同约定对代收、应收、应付款项进行结算。

2.水、电、气等费用按中标单位的实际用量,按规定的价格,由学院代扣后向有关单位交纳。

3.建立成本核算机制,严格控制毛利润。

4.中标人须使用学校统一安装的“校园一卡通”等收费管理系统,食堂营业额必须纳入学校财务账户,食堂内禁止现金交易或未经允许的交易方式。学校负责收费系统的维护与维修等。发现一次未经允许的交易方式,中标人缴纳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累计达到三次,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行业规范要求

1.中标单位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业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2.中标单位食品加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如米、面、油及肉类、家禽家畜类、蛋类、蔬菜类、豆制品、调味品等统一管理,实行质量监督、源头索证。

3.中标单位应制定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中标单位在经营管理中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法律法规追究其所承担的责任;造成财产损失及人身安全事故的,中标单位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4.中标单位应加强自聘员工教育管理,所聘用的员工须填写《员工登记表》,登记造册,报后勤处膳食科备案。

5.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售饭窗口打错卡时应及时纠正。出现矛盾纷争时须接受膳食科工作人员的协调解决。

6.学生食堂营业按学院行事历进行开张营业,满足学生基本餐饮需求。低价菜和免费汤要保质保量供应。营业时间为早6:00至晚8:00(学院有特殊要求的,按学院要求执行)。

7.经营期间项目经理应专职、全天候承担本项目的管理,未经学院同意中途不得变更,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单位从事(兼职)工作,或派到其他单位工作。否则,按违约处理。项目经理任职情况作为日常考核内容之一。

8.中标商必须按规范经营,必须配合学校的监督管理。

七、退出机制

学院对学生食堂委托经营的中标单位实行建立考核淘汰退出机制。

(一)正常退出

1.合同到期自动终止,正常退出

合同到期后,根据合同约定,双方结清相关费用,办理移交手续后,经营者自行退出,合同自动终止。

2.经营者提前退出

(1)出现不可抗拒因素,经营者可提前退出,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因特殊原因经营者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前两个月书面申请,经学院研究批准后,按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后,终止合同。

(二)强制退出

对引进的中标单位,在经营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学院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责令退出食堂经营。

1.发生食物中毒,与引进的中标单位有关的。

2.食堂发生火灾,与引进的中标单位有关的。

3.引进的中标单位违反学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规定,给学院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4.引进的中标单位在经营过程中违法而受到司法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理的。

5.因擅自提高价格,或因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引发群体事件影响恶劣的。

6.学院从食品督查、管理规范(包括从业人员配备、体检等)、就餐满意度、环境卫生、遵守契约、有无转包等方面对经营者进行考核,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的。

7.学院从经营公益性(毛利润)方面进行随机不定时抽查,发现实际毛利润高于投标承诺毛利润累计3次的。

强制退出的条件包括且不限于上述7条,凡强制退出的经营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并在接到强制退出通知一周内上交学校食堂所有设施设备及食堂钥匙;同时不予退还中标企业的履约保证金。

第二章

正本(或副本)

项目编号: BZJY2020 号

项目名称:亳州学院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投 标 人:

一、投标函格式

致: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根据贵中心BZJY2020 号招标书,我们决定参加贵中心组织的“亳州学院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第 标的”的投标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承担的费用。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中心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招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书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中心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书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6、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我方提供的此项目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提供的综合业绩资料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证件或虚假陈述,我方愿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 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二、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所投标的号

标的

投标保证金 数额

人民币大写(元):

人民币小写(元):

委托经营

管理费用

0元。

备注

本项目中标后不收取委托经营管理费用,本开标一览表中委托经营管理费用填写0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三、项目实施方案及措施

(要详细,如没有此项内容,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本项内容是编制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

四、资格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原件中标后由委托人核验)

(二)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原件中标后由委托人核验)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亳州学院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BZJY2020 号)投标、签订经济合同以及合同的执行等活动,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注:被授权人为本公司正式人员)。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 务:

单位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单位名称:

地 址:

见证人签字:

职 务:

单位名称:

地 址:

公司名称: (公章)

日 期: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附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 期:

(五)承诺书(格式附后)

承诺书

我单位自愿参加该项目,为此,我们郑重承诺:

一、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严格自律,不参与、不做任何违法违纪的事。

二、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因材料弄虚作假,给出租方带来严重影响,造成经济损失,我单位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三、如果我单位被确定为中标人,将保证提供服务质量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并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后续服务义务。

四、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均为我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我单位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目前没有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五、我公司郑重承诺,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餐饮经营无食品安全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取消我单位投标(报价)、中标或正在实施项目的资格,自愿放弃索要投标(报价)保证金的权利,接受不予退还投标(报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及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产权交易活动的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

具有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审核

1、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意事项:

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的企业名称、开户行、账号等信息须与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信息一致

(八)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审核)

五、投标人企业资信、实力及业绩

六、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评标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本项目的评标工作,依据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成立由有关专家5人及以上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专人负责评标过程中的记录、联络及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评委会按照“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客观地评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价格、技术、财务、信誉、业绩和售后服务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等。
第二章 评标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评标根据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评定,分包实行初审和复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指标描述

备注

1

投标函

符合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2

营业执照

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

3

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

4

授权委托书

符合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若被授权人(代理人)参与投标,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符合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时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

6

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

资质证书

具有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真实有效,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

8

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方式提交,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名称、开户行、账号等信息须与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审核

9

标书响应情况

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包括服务标准、方案及措施响应,付款响应,投标报价响应等

10

标书规范性

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编排有序,内容齐全,字迹清晰,前后一致,规范

11

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评审涉及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投标单位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注:初审内容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将不能进入复审

复审内容: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计分。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企业状况35分

经营状况

(15分)

具有目前正在经营的本科高校食堂业绩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除此之外2017年1月1日至今每提供一家本科高校食堂业绩的得1.5分,满分9分。(需提供合同,合同业绩信息须能体现评审要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管理、质量保障、经营成效等

(20分)

1投标单位具有ISO9001、ISO22000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得4分;

2投标单位具有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得2分;

3投标单位具有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得2分;

4投标单位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得2分

注:以上证明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52015年1月1日以来受到省级(政府或协会)及以上表彰一次得5分,每增加一次加1分,最高加10分。

具体经营计划书62分

管理机构

(17分)

1人员配置科学性、安排合理性,综合评定:按1-2分进行评分;

2、拟聘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参加社保的员工,且经营餐饮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得3分,项目经理具有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得3分,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

3、本项目拟派厨师长且持有职业一级中式烹调师的得3分,职业二级中式烹调师的得2分,职业三级中式烹调师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4、本项目拟派营养师、面点师且持有中级及以上证书的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以上2-4项须提供证书和近半年(开标之日起上推6个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3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管理单位出具),并且具有健康证,不提供的不得分。

总体经营目标思路(5分)

了解高校办伙特点,从服务对象实际出发,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综合评定:按1-3分进行评分;。

办伙思路清晰、特色明显,综合评定:按1-2分进行评分。

经营方案(13分)

1、第一标段装修、装潢等承诺投入资金:

150≤A≤200万元,得2分;200<A≤220万元,得4分;220<A≤240万元,得6分;240万元<A,得8分;

2、第二标段装修、装潢等承诺投入不少于80万元,得8分。

1、供应主副食品品种丰富,得2分,不丰富不得分。

2、食品价格公道,高中低档菜肴比例合适的酌情按照0-2分进行评分。

餐饮成本核算科学,毛利润控制符合规定,得1分,超出此范围得0分

管理措施

(4分)

按《食品安全法》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制度,综合评定:按0-2分进行评分。

各项制度具体落实措施及办法,综合评定:按0-2分进行评分。

管理制度(6分)

食品卫生安全与伙食质量控制制度,综合评定:按0-2分进行评分。

食品加工、销售与储存及餐饮具消毒制度,综合评定:按0-1分进行评分。

员工管理制度,健全的1分,不健全不得分。

员工的管理和教育长效化,综合评定:按0-1分进行评分;。

索证索票、出入库台帐制度,健全的1分,不健全不得分。

食品安全(6分)

采购、储存、加工、销售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措施,综合评定:按0-2分进行评分。

食品卫生安全的预防及自查、自纠措施,综合评定:按0-2分进行评分。

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综合评定:按0-1分进行评分。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有预案的1分,无不得分。

有关承诺与保障措施(11分)

自愿接受管理、处罚的承诺,有的得2分,无不得分。

自愿承担自身原因导致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的承诺,有得2分,无不得分。

自愿承担经营风险的承诺,承诺自愿参与“面向采购”,积极开展农校对接的。有的得2分,无不得分。

企业承诺自愿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的得3分,无不得分。

获得省级高校后勤协会会员资格的得2分。

毛利润控制3分

毛利润(3分)

投标人承诺:

毛利润控制在25%--28%之间得3

毛利润控制在29%--32%之间得2

毛利润控制在33%--35%之间得1

毛利润大于35%得0分。

备注:1、以上评审涉及的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投标单位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中标人经营过程中,若发现有与当时投标承诺不相符且不接受处罚和拒不整改的,均按解除合同处理,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由中标商承担,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2、其他评审内容须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否则不得分。

评标总得分=F1+F2+……+F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1、2、3、…)。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附则

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