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职工食堂供餐服务项目 - 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职工食堂供餐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琪硕招投标有限公司 受 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 委托,对 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职工食堂供餐服务项目 进行国内 竞争性磋商 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职工食堂供餐服务项目
2、项目登记号: HNGP-FJC-2020-3696
3、项目编号: QSZB-2020-03
4、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
5、采购预算: 1568163.71元
6、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7、项目实施地点: 海南省。
8、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 一年
9、付款方式: 以合同签订为准。
9、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 否
10、是否进口产品: 否
11、是否备案: 是
12、是否属于多包项目: 否
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其它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三个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18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公司2019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下载投标人公司信用信息,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须未存在失信行为记录);(6)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截图时间节点须在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7)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书); (8)在本公司报名、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并按时缴交磋商保证金(提供银行转账回单并加盖公章);(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项目本身:否
三、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请于 2020年04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至 2020年04月09日17时00分 ,从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岛西苑路25号海南之心2期-彼岸3#住宅楼二单元3层301房(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获取采购文件。
项目本身: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4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3日09时00分 ;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3.1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金茂滨江温泉花园3#楼(C栋)一单元10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 场递交)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1、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 2020年04月02日09时00分 至 2020年04月09日17时00分止。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0年04月13日09时00分
七、采购人、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 | 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 | 代理机构: | 海南琪硕招投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海南省澄迈县金马大道36号 | 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岛西苑路25号海南之心2期-彼岸3#住宅楼二单元3层301房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人: | 王冰冰 |
电话: | 0898-67622397 | 电话: | 18976672006 |
2020年04月01日18时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