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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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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详情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4-02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比选项目 比选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比选(项目编号:0624-207350273),项目业主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对其建设的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侯官村、厚美村。

2.2项目概况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货物内容包含家具、窗帘、食堂设备、图书馆专用设备、文体用品、物业用品、宿舍用品、电子产品等,以上货物总投资金额约1.8亿元,本次采购的内容为以上货物的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比选。

2.3咨询服务范围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包含两个合同包的咨询服务:

合同包1: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合同包2: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咨询服务:

3. 资格要求:

3.1合同包1: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合法、有效。

(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报价人名称相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2合同包2: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咨询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证书合法、有效。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 购买比选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0年 4 月 2 日起至 2020 年 4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发售),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可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503室)购买比选文件,也可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 #40;具体方式详见附后说明 #41;。未购买本招标项目比选文件的视为未进行投标报名,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比选文件(含电子版)每份100元人民币。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 4 月 14 日 9:30 时,递交地点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A座四层本项目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bid.fujianbid.com:8098/flow_page!index.shtml)、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http://www.fjdx.gov.cn/)网站上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柳河路61号

    电子邮箱: 18065992150@163.com

    电话:18705992546

    联系人: 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525265、28309306,

    联系人:陈女士java:void #40;0 #41;

    报价保证金及比选文件费用帐户

    开户名: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帐 号:118080100100102651

    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说明:

    报名可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报价人须将报名费(招标文件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比选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的银行回单及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 报名信息表 盖公章后发送至邮箱:2412591806@qq.com。发送后请致电代理机构电话0591-28309306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即将比选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报价。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比选(项目编号:0624-207350273)报名信息表(附上银行回单)

    报价人单位

    (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报价人单位地址

    报名的

    合同包号

    联系方式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联系人

    传 真

    电子邮箱

    附件: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家具等货物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比选文件20200402.doc 需求一览表招投标使用(仅作为工作量测算依据).rar
    附件: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比选

    比 选 文 件

    项目编号:0624-207350273

    采购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

    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4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36546076" 第一章 比选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36546077"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6

    HYPERLINK \l "_Toc36546078" 第三章 评选办法 15

    HYPERLINK \l "_Toc36546079" 第四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25

    HYPERLINK \l "_Toc36546080" 第五章 咨询服务合同 29

    HYPERLINK \l "_Toc36546081" 第六章 报价文件组成及格式 33

    HYPERLINK \l "_Toc36546082" 一、投标函 36

    HYPERLINK \l "_Toc36546083"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38

    HYPERLINK \l "_Toc36546084" 三、授权委托书 39

    HYPERLINK \l "_Toc36546085" 四、 报价人基本情况表 40

    HYPERLINK \l "_Toc36546086" 五、报价人类似业绩情况表 41

    HYPERLINK \l "_Toc36546087" 六、项目组成人员 42

    HYPERLINK \l "_Toc36546088" 七、投标保证金 44

    HYPERLINK \l "_Toc36546089" 八、报价人需要补充的资料 45

    第一章 比选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比选(项目编号:0624-207350273),项目业主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对其建设的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侯官村、厚美村

    2.2项目概况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货物内容包含家具、窗帘、食堂设备、图书馆专用设备、文体用品、物业用品、宿舍用品、电子产品等,以上货物总投资金额约1.8亿元,本次采购的内容为以上货物的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比选。

    2.3咨询服务范围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包含两个合同包的咨询服务:

    合同包1: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合同包2: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咨询服务:

    资格要求

    3.1合同包1: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合法、有效。

    (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报价人名称相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2合同包2: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咨询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证书合法、有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 购买比选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0 4 2 日起至 2020 4 9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发售),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可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503室)购买比选文件,也可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具体方式详见附后说明)。未购买本招标项目比选文件的视为未进行投标报名,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比选文件(含电子版)每份100元人民币。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4 14 9:30 时,递交地点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A座四层本项目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bid.fujianbid.com:8098/flow_page!index.shtml)、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http://www.fjdx.gov.cn/)网站上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柳河路61号

    电子邮箱: 18065992150@163.com

    电话:18705992546

    联系人: 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525265、28309306

    联系人:陈女士

    报价保证金及比选文件费用帐户

    开户名: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帐 号:118080100100102651

    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说明:

    报名可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报价人须将报名费(招标文件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比选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的银行回单及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报名信息表”盖公章后发送至邮箱:2412591806@qq.com。发送后请致电代理机构电话0591-28309306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即将比选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报价。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比选(项目编号:0624-207350273)报名信息表(附上银行回单)

    报价人单位

    (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报价人单位地址

    报名的

    合同包号

    联系方式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联系人

    传 真

    电子邮箱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1. 总

    1.1 项目概况

    1.1.1本采购项目己具备条件,采购人决定对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资格入围进行比选。

    1.1.2 采购人:见比选公告。

    1.1.3 采购项目名称:见比选公告。

    1.1.4 项目建设地点:见比选公告。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比选公告。

    1.2.2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比选公告。

    1.3 采购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采购服务范围:见比选公告。

    1.3.2 本次采购项目的服务期限:见比选公告。

    1.3.3本次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比选公告。

    1.4 采购方式

    本次项目的采购方式:见比选公告。

    1.5 报价人资格要求

    1.5.1 报价人资格要求:详见比选公告。

    1.5.2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不接受。

    1.5.3 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采购人不具有规定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5.4 报价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包中同时报价: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2. 比选文件

    2.1 比选文件的构成

    2.1.1 本比选文件包括:

    (1)比选公告

    (2)报价人须知

    (3)评审办法

    (4)服务内容及要求

    (5)咨询服务合同主要条款

    (6)报价文件组成及格式

    3. 报价文件

    3.1 报价文件的组成

    3.1.1报价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5)报价人基本情况表;

    (6)报价人类似业绩情况表

    (7)项目组成人员

    (8)报价人邀请书规定的其它文件

    3.1.2报价人应使用比选文件第五章“报价文件组成及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报价文件,比选文件中没有提供格式的,报价人可自行编写。

    3.2 投标报价

    3.2.1 最高限价分别为:

    合同包1: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为人民币225164.36元

    合同包2: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咨询服务为人民币208048.75元。

    报价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为不合格报价。

    3.2.2 投标报价应是报价人为完成本采购项目对应包所有咨询服务所需要的费用总和(含税),不含异地评标产生的其他费用。

    3.2.3 报价人如被确定为中标人,其漏项及少算的费用应自行消化和承担,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均保持不变,漏项的工作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其他凡未言明的本项目咨询服务服务费用均认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因此对报价进行调整。

    3.2.4 采购人不接受报价人递交的调价函,只允许一个投标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比选公告规定的投标申请有效期内,报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3.3.2 在原定报价文件有效期届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3.4 报价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提交的报价保证金为:

    合同包号

    报价保证金

    1

    5000元人民币

    2

    5000元人民币

    3.4.2.报价保证金可以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时请在汇款凭证备注栏上注明“207350273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的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和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应放入报价文件中。

    3.4.3. 报价保证金有效期与报价截止期一致。

    3.4.4 报价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采购活动免受报价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3.4.5 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比选文件而予以拒绝。

    3.4.6 未中标的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3.4.7 中选的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将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3.4.8 如报价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报价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如果中标方未能做到:

    a. 按本须知第7.4条规定签订合同;或

    b.或按本须知第8.2条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报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报价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6 报价文件的编制

    3.6.1 报价文件应按第五章“报价文件组成及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报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6.3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3.6.4 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且标注连续页码。

    3.6.5 报价文件应提供足够、准确和真实的信息,以供评选委员会判断报价人是否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以及取费的合理性。

    3.6.6 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应该详细审阅比选文件中的有关内容,并应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明确响应,按照前述要求,认真编制和签署报价文件。

    3.7 备选投标方案

    除比选公告另有规定外,报价人不接受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4.

    4.1 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报价文件的密封要求详见比选公告。未按本规定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不予签收。

    4.1.2 报价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比选公告。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报价文件的递交

    4.2.1 报价人应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报价人必须在本比选文件列明的期限内,将报价文件递交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按前附表规定办理递交手续。

    4.2.2 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的地点:见比选公告。

    4.2.3 除比选公告另有规定外,报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报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报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款的要求签字或盖章,且必须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签收方可生效。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报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4.1款、第4.2款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

    5.1.1 采购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申请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比选公告规定的地点公开开启。

    5.1.2 报价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启活动,或未在开启记录上签字,视为该采购人默认开启结果。

    5.2 开启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l)宣布开启纪律;

    (2)宣布开启人、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按照比选公告规定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比选公告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报价文件开启顺序;

    (5)按照宣布的开启顺序当众开启,公布采购人申请名称、报价函的相关内容,并记录在案;

    (6)宣读报价;

    (7)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8)报价人对宣读结果有疑义,应当场提出,主持人将予以答复;

    (9)开启结束。

    5.2.2若采购人宣读的内容与比选文件不符时,报价人有权在开启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比选文件。若报价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报价人已确认采购人宣读的内容。

    6.评

    6.1 评选委员会

    6.1.1 评选由采购人组建的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委员会成员人数见比选公告。

    6.1.2 评选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报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报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采购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选原则

    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选

    6.3.1评选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比选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选依据。

    6.3.2为了有助于比选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采购人可以要求报价人澄清其报价文件。但报价人不应寻求、提出或被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报价文件实质内容。

    7. 合同授予

    7.1 定选方式

    除比选公告规定评选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选委员会的推荐确定中标人。

    7.2合同授予标准

    7.2.1合同将授予资格合格,报价文件合规,能够最大限度满足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报价人,采购人不承诺将本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报价人。

    7.2.2 采购人按照评选委员会提交的评选报告确定综合排名第一名的为中标人。中选通知发出后,当出现一家中标人放弃中选,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采购人将根据评选报告依序从综合排名中顺位递补该包的中标人,依次类推。

    7.3 中选通知书

    7.3.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选通知书,确认其比选文件已被接受,发出时间应当不超过投标有效期。中标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24小时内,应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章后向采购人确认收悉或向采购人办理签收手续。

    7.3.1中选通知书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4签订合同

    7.4.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标人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选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的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7.5.2中标人应在合经双方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才予以生效,但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期限或条件的除外。

    8. 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

    8.1 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选择重新采购或者不再采购:

    (l)报价截止时间止,报价人少于3个的;

    (2)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人均不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2 采购代理服务费

    无论是重新采购或是不再采购,采购人不承担报价人任何费用。报价人一旦中选,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应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和闽价[2003]服423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合同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每包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报价人的纪律要求

    报价人不得泄露采购、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采购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三章 评办法

    1. 评原则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选择项目咨询服务服务单位,特制订本评选办法。本评选办法适用于本次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资格入围项目的评选活动。

    2. 评选过程

    2.1组建评选委员会

    2.2评选准备工作

    2.3资格评审

    2.4详细评审

    2.4.1商务评分

    2.4.2报价评分

    2.5汇总评分结果,推荐中标人

    2.6编写评选报告

    3. 评选准备

    3.1评选委员会组成

    评选委员会由采购人负责组建,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

    3.2评选委员会职责

    3.2.1负责本项目的评选工作,依据评选方法处理评选中出现的问题

    3.2.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并提出处理意见。

    3.2.3 对报价文件进行资格评审,逐项列出偏差;再对经资格评审合格后的报价文件的报价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详细评审、比较。

    3.2.4对报价人进行综合打分。

    3.2.5推荐中标人。

    3.2.6 编写和提交评选报告。

    3.3熟悉相关文件资料

    3.3.1评选委员会应认真研究报价文件,掌握评选方法和标准,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选表格的使用。未在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选的依据。

    3.3.2采购人应向评选委员会提供评选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报价文件、未在开启会上当场拒绝的报价文件、开启会议记录、招标控制价以及报价人或评选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4. 评方法及评审标准

    4.1本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按合同包分别进行评审。

    4.2 资格评审

    4.2.1评选委员会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初步评审,判定其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重大偏差。重大偏差是指对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产生了重大影响,或者对比选文件中规定的采购人权利及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等造成重大削弱或限制的偏差,而且纠正此类偏差将会对响应本次报价的其他报价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如果报价文件出现重大偏差,视为对比选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该报价将被否决。本章规定的否决报价条件,亦属于重大偏差。

    4.2.2评选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要求对报价人资格性情况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报价将被否决。

    4.2.3评选委员会将依据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按比选公告1.5.1项及比选文件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申请资格。如果报价人不具备投标申请资格,不满足比选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评选委员会将否决其报价,并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4.2.4未通过资格评审的报价文件评选委员会将予以否决,并不再进行任何后续评审。

    4.2.5资格评审标准内容详见本章附表一。

    4.3详细评审

    4.3.1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评选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和比较。

    4.3.2 评选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报价人都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报价。

    4.3.4评选委员会将在审查报价文件之后,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1)按本章附表二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人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1;

    (2)按本章附表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人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A2;

    4.4评审结果汇总

    4.4.1 报价人综合得分=A1+A2。

    4.4.2 评选委员会每位评委根据附表评分表,对每一个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每一个报价人的商务部分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对报价人商务打分结果统计时,进行算术平均。报价人得分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4.3 评选委员会根据每一报价人商务、报价部分评审得分汇总,得出每一报价人的综合得分,并按报价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当综合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时,则由评选委员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以票决的方式决定排名顺序。

    4.5 澄清或补正

    4.5.1 在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报价人对所提交报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选委员会不接受采购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5.2 报价人须以书面形式提供澄清或补正申请文件,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经评选委员会确认方可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4.5.3 报价人能够合理说明或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评选委员会将予以采信,取消该疑问事项及对应的投标报价偏差;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选委员会将不予采信,该疑问事项及对应的投标报价偏差将确认成立,但其报价下浮率保持不变。

    4.5.4 如果评选委员会对报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依然存有疑问,可以对报价人进一步质疑。报价人应当相应地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评选委员会认为全部质疑得到解答。

    4.5.5 报价人不得借澄清或补正问题的机会,与采购人及评选委员会私下接触或对原报价和内容提出修改,但在评选中进行的算术性错误修正,则不在此列。

    4.5.6采购人不接受报价人主动提出的对报价文件的澄清或补正。

    5.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5.1 关于评选活动暂停

    5.1.1评选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选的原则,按评选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选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选工作无法继续时,评选活动方可暂停。

    5.1.2发生评选暂停情况时,评选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报价文件和评选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选的条件时,由原评选委员会继续评选。

    5.2 关于评选中途更换评委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选中途更换:

    5.2.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选中途退出评选活动。

    5.2.2根据相关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选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退出评选的评选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选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比选文件规定的评选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选。

    5.3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选环节中,需评选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6. 评选报告

    6.1评选报告

    6.1.1 评选委员会完成评选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选报告。

    6.1.2对评选结论持有异议的评选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选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选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选结论,并由评选委员会作出说明并存档。

    6.2 采购人收到评选报告后3日内根据评选委员会提交的评选报告。

    7. 定 选

    7.1采购人按照评选委员会提交的评选报告确定中标人。

    7.3中选通知书发出之前,如果中选申请人放弃中选或被判定为中选无效的,采购人将对剩余报价人按照评选委员会确定的顺序重新排名,按照第7.1款的定选原则,重新确定中标人 ,以此类推。

    7.4评选结果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评选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7.5中选通知书发出后,当出现一家中标人放弃中选,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等各种原因放弃或取消中选时,采购人将依序从采购人中顺位递补为该包的中标人,依此类推。

    8. 其 他

    8.1开启后,直到确定中标人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所有资料和有关确定中标人的信息,涉选人员都不应向报价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8.2在比选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和确定中标人的过程中,报价人对采购人和评选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其报价资格被取消。

    9. 附表

    9.1合同包1: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附表一: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评审标准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报价人名称

    及评审意见

    1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企业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并合法有效

    2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合法、有效。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合法、有效。

    3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报价人名称相符。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报价人名称相符。

    4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1.5项规定

    评审结果

    说明:

    (1)评审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符合合格条件标准则评定结果为“合格”,不符合合格条件标准则评定结果为“不合格”;

    (2)审查内容一项不通过则评审结果为“不合格”;

    (3)全体评委签字确认。

    附表二:商务技术评审标准A1

    类别

    序号

    评审因素

    评 审 内 容

    分值

    商务技术评审

    1

    企业实力

    1)报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得5分。【提供资质证书】

    5分

    2)投标截止日止,报价人入选福建省财政部门助审名录(中介机构备选)库并在有效期内的得10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分

    3)根据福建省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系统(http://220.160.52.164:98/zjzx)发布的2019年度企业信用总得分进行评分:信用总得分为80分的得3分、信用总得分为100分的得10分,信用总得分在80~100分之间的按内插法计算企业信用评标得分。【提供信用分网页打印页】

    10分

    4)根据报价人企业具有有效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的本企业在岗员工数量进行评审:具有5名的得3分,在5名基础上每增加1名加1分,满分10分。【同时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名单、注册造价师证和报价人为其缴纳的报价截止日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10分

    5)根据报价人在福建省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分的备案项目总造价情况按以下标准评分:备案项目总造价排名第一名的得5分、第二名的得4分、第三名的得3分、第四名的得2分、第五名的得1分,其他的不得分。【以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fjgczj.com)查询的信息为准。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网上截图,并由投标人汇总。】

    5分

    2

    拟投入团队实力

    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外】,有三人具备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得6分,每增加1人加2分,满分10分。【同时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名单、注册造价师证和报价人为其缴纳的报价截止日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10分

    3

    业绩

    根据报价人近5年(自2015年以来)完成过的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至少须包含预算编制或审核(或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或审核)】按以下标准进行评审: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5亿元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同时提供造价咨询合同和有成果信息的封面】

    10分

    4

    本地化服务

    报价人注册地在福州行政区域内或报价人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设有分公司的得5分,其余不得分。【提供营业执照】

    5分

    5

    造价咨询方案

    根据本项目特点所制定的造价咨询服务的工作流程和实施细则。合理可行的得3分,不合理的不得分。

    15分

    2)完善的成果文件多级审核措施。合理可行的得3分,不合理的不得分。

    3)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及咨询相关措施。合理可行的得3分,不合理的不得分。

    4)针对项目造价的控制措施完善,实施方案合理可行的得3分,建议不可行的不得分。

    5)针对本项目提出具体合理化建议,建议合理可行的得3分,建议不可行的不得分。

    附表三:价格部分评审标准A2

    价格评审

    评委将按下列方法计算进入报价部分评分的合格报价人的报价部分得分,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2位数:

    | Bn-C |

    PF=20- —————×20×Q

    C

    上式中:

    (1)PF为有效报价人的报价部分得分,价格得分最低为0分;

    (2)Bn为有效报价人的报价评审价;

    (3)C(评审基准价)为报价评审价在合理报价范围内的有效报价人的报价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

    注:合理报价范围:最高限价的90%~100%(含90%和100%)的,其报价评审价参与C(评审基准价)计算。低于最高限价×90%的报价评审价,不参与本项目C(评审基准价)的计算,但可参与报价部分得分计算。

    (4)Q为扣分值,当Bn≥C时,Q=1.0;Bn<C时,Q=0.5。

    20分


    合同包2: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咨询机构

    附表一: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评审标准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报价人名称

    及评审意见

    1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企业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并合法有效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证书合法、有效。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证书合法、有效。

    3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1.5项规定

    评审结果

    说明:

    (1)评审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符合合格条件标准则评定结果为“合格”,不符合合格条件标准则评定结果为“不合格”;

    (2)审查内容一项不通过则评审结果为“不合格”;

    (3)全体评委签字确认。

    附表二:商务技术评审标准A1

    类别

    序号

    评审因素

    评 审 内 容

    分值

    商务技术评审

    1

    报价人业绩

    报价人自近5年(自2015年以来,以合同签订为准)具有装饰装修设计业绩(设计费≥20万元)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满分10分;上述设计业绩中如包含家具设计的加5分。本评分项满分15分。

    【同时提供业绩官网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15分

    2

    项目负责人业绩

    1)报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近5年(自2015年以来,以合同签订为准)具有装饰装修设计业绩(设计费≥20万元)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满分10分;上述设计业绩中如包含家具设计的加5分。本评分项满分15分。【同时提供业绩官网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15分

    2)报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书和报价人为其缴纳的报价截止日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2分

    3

    拟投入设计团队实力

    报价人拟派本项目本企业设计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之外),每有一人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满分5分;每有一人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的得2分,满分10分(同一人按较高的职称计一次得分,不重量评分)。【同时提供人员名单、相关证书和报价人为其缴纳的报价截止日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15分

    4

    本地化服务

    报价人注册地在福州行政区域内或报价人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设有分公司的,得5分,其余不得分。【提供营业执照】

    5分

    5

    ISO认证

    报价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提供相关证书】

    3分

    6

    信用分

    企业信用评标分=以评价系统的投标人季度信用得分×10%

    【以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为准,网址:http://www.fjjs.gov.cn:98/kcsgt。报价人自行提供信用分网页打印页。评价系统没有公布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计取。】

    10分

    7

    设计实施

    方案

    1)根据投标人所提出的保证设计质量、设计进度计划的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程度分别进行评分。基本合理的(3分),如有更优的在0-2分之间加分,不合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5分

    2)根据投标人提出的设计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派出驻项目现场设计工程师的人员(职称、专业、数量)、服务内容、响应时间等分别进行评分。基本合理的(3分),如有更优的在0-2分之间加分,不合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5分

    3)项目实施过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解决措施合理。基本合理的(3分),如有更优的在0-2分之间加分,不合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5分

    附表三:价格部分评审标准A2

    价格评审

    评委将按下列方法计算进入报价部分评分的合格报价人的报价部分得分,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2位数:

    | Bn-C |

    PF=20- —————×20×Q

    C

    上式中:

    (1)PF为有效报价人的报价部分得分,价格得分最低为0分;

    (2)Bn为有效报价人的报价评审价;

    (3)C(评审基准价)为报价评审价在合理报价范围内的有效报价人的报价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

    注:合理报价范围:最高限价的90%~100%(含90%和100%)的,其报价评审价参与C(评审基准价)计算。低于最高限价×90%的报价评审价,不参与本项目C(评审基准价)的计算,但可参与报价部分得分计算。

    (4)Q为扣分值,当Bn≥C时,Q=1.0;Bn<C时,Q=0.5。

    20分


    第四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

    1.2 项目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侯官村、厚美村。

    1.3项目规模: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货物内容包含家具、窗帘、食堂设备、图书馆专用设备、文体用品、物业用品、宿舍用品、电子产品等,以上货物总投资金额约1.8亿元,本次采购的内容为以上货物的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比选。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包含两个合同包的咨询服务:

    合同包1: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合同包2: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咨询服务:

    三、服务期限:

    1、合同包1: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期限自本项目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止。

    2、合同包2: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咨询服务期限自本项目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止。

    四、服务要求:

    4.1合同包1: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需求方案

    4.1.1 服务内容

    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各类品目的数量、参数,分类制定预算。

    需要制定预算的品目主要有:采购品目主要有:①家具类,含办公、宿舍、教室、会议室、文体馆、餐厅、图书馆、报告厅、会堂、休息区等各个功能区家具品目约200项;②窗帘类,含各个区域不同类型窗帘品目约10项;③食堂设备及用品类,含后厨设备、排风补风设备、食堂小件等品目约1000项;④宿舍用品类,含布草、电器、低值易耗品等品目约110项;⑤文体设备类,含文体馆、学员综合楼体育设备等品目约85项;⑥物业设备及用品类,含安保、绿化、维修、清洁、消防、卫生等品目约125项;⑦办公电子设备类,含打印机、电脑、投影仪等品目约10项;⑧图书馆专用设备约30项。

    具体内容需包括:单价、总价,预算编制成果格式参考下图所示,按采购人采购项目包分类分册编制。

    预算示例(以家具类为例)(内容详见后附清单)

    楼栋号

    楼层号

    采购品目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规格、参数

    示例图片

    1号楼综合楼

    一层

    厅级办公桌

    10

    2500

    25000

    ……

    ……

    ……

    ……

    ……

    二层

    ……

    ……

    ……

    ……

    ……

    ……

    以上事项由采购人提供

    由中标人提供

    以上事项由采购人提供

    4.1.2服务要求

    (1)每一种品目需货比三家,综合考虑采购品目的数量、材质、款式等各方面因素计算最终单价和总价。

    (2)办公家具需按照《福建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闽财资〔2016〕6号)执行,受委托方如果发现所要采购品目的造价超过或远低于该预算标准的,要向委托方提出合理建议。

    4.1.3时间要求

    采购人将分批分类提供采购品目清单及技术要求,受委托方必须在收到“品目清单及技术要求”之日起5—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时间根据项目工作量协商),后续如出现变更调整,调整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4.1.4廉政要求

    采购人只提供需求清单和参数,不指定某个供应商参与报价。在预算制定完成后,受委托方需提供预算编制过程中参与的供应商名单,在后续项目采购过程中,按照招标法有关规定,因上述供应商已提前知晓相关参数,不能参加相应项目招投标。

    4.1.5保密要求

    在该项目招标公告公示前,受委托方不得将采购人采购预算及参数内容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如经查实存在上述行为,一切法律后果由中标方承担。本保密义务在相关项目招标公告公示之日起终止。

    4.1.6投标前须知

    因本项目涉及种类和品目较多,有意投标者务必要全面考虑委托需求和工作量,因投标方考虑不足而产生的工期延误或费用增加由中标方负责。

    4.2合同包2: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咨询服务需求方案

    4.2.1服务内容:

    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品目清单,结合新校区功能布局和特点,分类给每个品目编制技术参数。

    采购品目主要有:①家具类,含办公、宿舍、教室、会议室、文体馆、餐厅、图书馆、报告厅、会堂、休息区等各个功能区家具品目约200项;②窗帘类,含各个区域类型窗帘品目约10项;③食堂设备及用品类,含后厨设备、排风补风设备、食堂小件等品目约1000项;④宿舍用品类,含布草、电器、低值易耗品等品目约110项;⑤文体设备类,含文体馆、学员综合楼体育设备等品目约85项;⑥物业设备及用品类,含安保、绿化、维修、清洁、消防、卫生等品目约125项;⑦办公电子设备类,含打印机、电脑、投影仪等品目约10项;⑧图书馆专用设备约30项。

    具体内容包括:配置房间类型、采购品目、数量、规格型号、参数、图片等内容,编制成果格式参考下图所示,按采购人招标项目包分类分册编制。

    参数示例(以家具类为例)(内容详见附件清单)

    楼栋号

    楼层号

    采购品目

    单位

    数量

    规格型号

    参数

    示例图片

    1号楼综合楼

    一层

    厅级办公桌

    10

    ……

    ……

    1、…2、…3、…

    ……

    ……

    ……

    1、…2、…3、…

    二层

    ……

    ……

    ……

    1、…2、…3、…

    ……

    ……

    ……

    1、…2、…3、…

    以上事项由采购人提供

    以上事项由中标方提供

    4.2.2服务要求

    1.需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公告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审查的通知》(闽财购〔2016〕3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参数应具有普遍性,不得有倾向性和歧视性。

    2.办公家具材质、款式的选择在《福建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闽财资〔2016〕6号)的范围内尽量选优配备,但不能超过该预算标准。

    3.每一种品目需提供三种备选样式(含图样和技术参数)供采购人选择,经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确认后,制定最终方案。

    4.中标单位要结合图纸,对每个独立类型的空间制作一张家具选型平面布局图。

    4.2.3时间要求

    采购人将分批分类提供采购品目清单,受委托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数编制不同阶段的工作,一般要在收到采购人提供的品目清单之日起5—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选样和编制参数(具体时间根据项目工作量协商),以PPT演示方式逐项介绍,待采购人选样确定后,提交最终方案,最终方案提交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4.2.4廉政要求

    采购人只提供需要采购的品目、数量清单,不指定品牌和参数,受委托方要根据新校区设计风格、空间布局、功能特点等来选样和编制技术参数,不得有倾向性和歧视性,在参数制定完成后,受委托方需提供参数制定过程中参与的供应商名单(没有潜在供应商参与的也要出具没有的说明函),在后续项目招标过程中,按照招标法有关规定,参与参数制定的供应商不能参加相应项目招投标。

    4.2.5保密要求

    在委托项目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前,受委托方不得将采购品目的技术参数内容透露给任何非参与制定参数的第三方,如经查实存在上述行为,一切法律后果由受委托方承担。本保密义务在相关项目招标公告公示之日起终止。

    4.2.6投标前须知

    因本项目涉及种类和品目较多,有意投标者务必要全面考虑委托需求和工作量,因投标方考虑不足而产生的工期延误或费用增加由中标方负责。


    第五章 咨询服务合同

    委托方:

    咨询方: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经过充分沟通、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兹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承担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 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法规、规章及规范;

    3、与合同项目相关的批准文件;

    二、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当事人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书。

    三、咨询内容、形式和要求

    1、本合同的工作内容:详见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四、合同履行的方式、期限与地点

    1、本合同的履行方式:本次咨询服务工作由受托方完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受托方在委托方提供完整资料(所需资料清单另附)后即开始正式作业。

    2、服务期限

    详见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3、合同履行的地点:报告的评审工作及采购流程在项目所在地进行,其余工作均在受托方所在地完成。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目咨询服务,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合同包1: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总额含税价 元整(¥: 元)。合同包2: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咨询服务合同总额含税价 元整(¥: 元)。

    2、支付方式:

    (1)完成委托项目个数30%,支付项目款至30%,完成委托项目个数60%,支付项目款至50%,完成委托项目个数100%,支付项目款至90%,预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项目全部完成,采购人经本单位校委会通过且无修改后支付。(委托项目个数以合同签订时约定的个数为准)

    3、每次付款前,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与付款金额相等的合法有效的发票。

    4、本合同生效后,受托方即进行技术作业程序。如因客观原因,约定的实施方案编制、咨询服务的每阶段技术咨询作业时间过半前终止委托,委托方应支付该阶段50%的咨询费用;在以上约定的每阶段技术咨询作业时间过半后终止委托,委托方应支付该阶段100%的咨询费用。

    六、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1、在本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积极配合受托方,5个工作日内向受托方提供开展咨询服务所需基础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上述规定期限的,受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交付咨询报告时间顺延。

    3、审查受托方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在本项目的咨询服务过程中,委托方负责项目的送审工作,受托方将协助并配合委托方进行申报、汇报并解释,密切配合做好本项目的评估评审工作。

    5、向受托方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基本条件,根据需要,做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七、合同各方当事人责任

    1、委托方责任

    (1)委托方不得要求受托方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和规定提供咨询服务。向受托方询问本合同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2)为确保咨询进度,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向受托方提交相关资料、配合受托方开展必要的调查、研究工作、完成咨询报告初稿审查和对咨询成果做出认可。因委托方、政府部门等第三方即非受托方原因,导致推迟提交文件资料、或推迟提交初审意见、或推迟做出对咨询成果的评估、评审、认可等,造成咨询工作延迟的时间不计入上述工作时间内。

    (3)委托方变更委托咨询项目、规模、范围或工作内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受托方返工时,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立合同)、重新明确条款外,委托方应按受托方所耗工作量向受托方支付返工费,且返工时间不计入受托方的工作时间内。

    (4)委托方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受托方支付咨询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历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5‰的逾期违约金。

    (5)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比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前交付咨询服务成果时,须征得受托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咨询服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提供咨询报告份数超出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受托方核收增加份数的成本费。

    2、受托方责任

    (1)受托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开展工作,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咨询成果(出现本合同第六条中有关交付时间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咨询成果的质量负责。受托方对咨询报告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若咨询成果存在质量问题造成委托人损失,受托方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其所收取咨询费用的二倍。

    (2)受托方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招标工作,受托方不得接受所有报价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泄漏与本合同项目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受托方不得接受与本合同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受托方违反相关廉政规定或职业操守的,委托方有权追溯受托方的责任。

    (3)受托方策划形成的咨询成果是在当前假定条件下经调查、研究后所编制形成的咨询结论,仅作为委托方申报实施该项目的参考依据,受托方不对项目实施后所出现的任何问题承担赔偿或其他法律责任。

    (4)由于受托方的原因,延误了咨询报告交付时间,每延误一日历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咨询费的5‰。

    (5)合同生效后,非委托方原因,受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返还委托方已给付金额。

    八、保密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目的。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合同各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同各方当事人同意按如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交由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

    2、委托方在支付完上述全部咨询费用后,本合同项目咨询成果的所有权(含知识产权)属委托方所有,受托方未经委托方允许不得擅自使用本合同项目咨询成果。

    3、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肆份。

    4、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委托方全额支付完本项目服务费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5、本合同各方当事人认可的来往传真、电子邮件、会议纪要、文件接收签件单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所载明的各方联系地址均为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一方改变联系方式的,应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各方。未书面通知的,应承担由此产生不利后果。

    7、未尽事宜,经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章 报价文件组成及格式


    正本或副本

    封面示例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比选

    报价文件

    合同包号: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20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报价人基本情况表

    五、报价人类似项目业绩

    六、项目组成人员

    (一)项目主要人员组成汇总表

    (二)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七、报价保证金

    八、报价人需要补充的资料


    一、投标函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比选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我单位愿接受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合同包 的咨询费为 元,确定咨询服务合同价。服务质量满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要求。

    2、我方项目负责人为 (姓名) ,身份证号码为

    3、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报价文件。

    4、我单位同意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比选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在该期限满期之前,本报价函对我方始终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6、如我方中选: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内容。

    (4)我方承诺一旦中选,我方保证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8、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申请或可能接受其他任何投标申请;同时也理解,贵方不负担我单位的任何投标申请费用。

    报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附件:投标函附录

    投标单位:

    合同包号

    项目

    用时(天)

    人工成本(每天)

    总价

    家具

    窗帘

    食堂设备

    宿舍用品

    文体设备

    物业设备

    办公电子设备

    图书馆专用设备

    合计报价

    备注:(1)以上报价用作控制(预算)价编制,含税含运费(请备注税点)
    (2)报价含税金、风险费以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报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报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报价人: (盖单位章)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比选项目比选公告合同附件.rar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比选项目比选公告合同附件.doc.g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