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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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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3[采购公告]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

招标详情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就温州市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ZJXC-2020-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标段一

7号楼、12号楼食堂外包服务

2

192

温州市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采用2+1+1方式,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标段二

11号楼、13号楼食堂外包服务

2

192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3、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三星级旅游饭店及以上证书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理决定名单、被浙江省内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或处理)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

1、报名方式:投标人在“政采云”(http://zfcg.czt.zj.gov.cn)上自主报名,未注册政采云账号的投标人请尽早注册并办理CA领取,客服电话400-881-7190。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4、采购文件售价:0元;

5、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网上自主报名后即可。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 24日9时30分00秒整。

七、投标文件提交: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八、开标时间:2020年 4月24日9时30分00秒整。

九、开标地点: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须插入CA锁。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投标人应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大自然三期4C-1001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67777378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温州市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周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大自然三期4C-1001室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967777378 传真:0577-88875877

邮箱:43397725@qq.com

同级采购监督部门: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联 系 电 话:0577-88522238


附件信息:

  • 定稿-温州市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外包服务.pdf

    727.2K

0 温 州 市 瓯 海 区 政 府 分 散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项 目 编 号 : ZJXC-2020-9 项 目 名 称 : 食 堂 外 包 服 务 采 购 方 式 : 公 开 招 标 采 购 人:温州市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 〇 二 〇 年 四 月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1 目 录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2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4 一、 说明.........................................................................................................................................................4 二、 招标文件...................................................................................................................................................4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5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8 五、 开标和评标...............................................................................................................................................9 六、 授予合同.................................................................................................................................................12 第二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14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及合同主要条款.........................................................................................................19 第四部分 附件.............................................................................................................................................32 第五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47 第六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56 注:招标文件中加“▲”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 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2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 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信诚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就温州市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外包服 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ZJXC-2020-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标段一 7号楼、12 号楼 食堂外包服务 2 年 192 温州市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外包 服务,采用 2+1+1 方式,具体采购内容及要 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标段二 11号楼、13 号楼 食堂外包服务 2 年 192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 4.3、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三星级旅游饭店及以上证书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理决定名单、被浙江省内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 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或处理)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 1、报名方式:投标人在“政采云”(http://www.zjzfcg.gov.cn)上自主报名,未注册政采云 账号的投标人请尽早注册并办理 CA 领取,客服电话 400-881-7190。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4、采购文件售价:0元; 5、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网上自主报名后即可。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4 月 24 日 9时 30 分 00 秒整。 七、投标文件提交: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 子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 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 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 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八、开标时间:2020 年 4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00 秒整。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3 九、开标地点: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后 30分钟内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须插入 CA 锁。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 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 6个工作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 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 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 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 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投标人应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 理(办理流程详见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 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 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 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 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大自然三期 4C-1001 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67777378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温州市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周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大自然三期 4C-1001 室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967777378 传真:0577-88875877 邮箱:43397725@qq.com 同级采购监督部门: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联 系 电 话:0577-88522238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4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 1. 本次招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 2. 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3. 投标人代表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 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投标人可以在 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采购人提 出质疑,但质疑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使采购人收到,采购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 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人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 问,视为投标人完全同意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招标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采 购人解释为准。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期十五天前,采购人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 改,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可以 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三天前,作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决定,并 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7.2 本项目投标人均可在本项目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http://www.zjzfcg.gov.cn/ ; 招 标 文 件 如 有 补 充 更 正 均 见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5 http://www.zjzfcg.gov.cn/)。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一日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 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9. 投标人法律责任 9.1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人提 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10.1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三部分构成: (1)资格审查资料(强制性要求,否则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序号 内 容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 3 三星级旅游饭店及以上证书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 投标人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 投 标 人 “ 信 用 中 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组织机构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8 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 9 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 备注: 1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 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 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 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6 料; 2 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公章。 (2)技术资信标 序号 内容 备注 1) 投标函 附件三 2) 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四 3) 厨师长履历表 附件五 4) 承诺投入的服务人员情况表 附件六 5) 投标人 2017年 1月 1 日至今食堂承包项目业绩一览表 附件七 6) 合同履行评价表 附件八 7) 管理服务创新方案 格式自拟 8) 机构设置及相关运作流程制度  管理服务组织机构设置(附组织机构图);  运作流程(附运作流程图);  卫生管理制度;  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 员工激励机制;  监督机制;  自我约束机制;  稳定员工的措施;  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流程制度; 格式自拟 9) 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 格式自拟 10) 节能减排方案 格式自拟 11) 菜品更新及研发 格式自拟 12) 技术部分(按“评标细则”相关评分内容逐项编制) 13)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及说明 说明: 1) 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书以及技术资信评分表,提供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 件和资料。 2) 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公章。 (3) 商务报价标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7 序号 内容 备注 1) 开标一览表 附件一 2) 报价明细表 附件二 3) 小微企业证明材料(如有) 10.2 投标文件格式 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 2) 投标文件应有目录以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3) 投标文件表述内容应简练; 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并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 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11. 投标报价 11.1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期限二年的承包费用报价,并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承包总价必须包括在承包区 域内提供食堂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夜餐费、各种社会保险、交通、设备及工具、器材、 消耗材料、服装、安全、仓储、运输(包括餐饮垃圾外运)、设备维运、管理费用、税费、利润、招 标代理服务费、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 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11.2本项目服务承包期限为 2年,采用 2+1+1 方式。即在合同期满后如中标人达到采购人各项考核目 标,采购人有权在经双方协商并经财政部门同意后,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最多续签两次)。续 签时将根据服务运行情况、物价水平和当地政府有关员工最低保障工资等综合情况对服务委托金额进 行适当调整。 11.3 投标人须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在询疑截止时间前送达(或传真)招标代 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会统一解答。任何因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理解不清、产生歧义等由此产生的费 用,视作以含在投标总价中。 11.4 投标人必须按第三部分附件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 写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1.5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11.6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项货物/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 11.7 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 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 11.8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 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经买方认可的设计更改除外)。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8 11.9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2.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13. 投标有效期 13.1 自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 投标而予以拒绝。 13.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 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技术资信标、商务标的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所有加盖公章处则采用 CA 签章。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导入及加密 15.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 需到达现场提交投标文件。 15.2.投标人应当按照资格证明文件、技术资信标以及商务(报价)标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 文件之间不得混装。 15.3.投标文件应当生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生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电子招投标操作 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15.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电 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重新传输 递交; 16.2.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导入、加密和提交; 16.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其视为不良行为记 录上报给主管部门处理。 1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17.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投标文件; 17.2.未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7.3.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9 五、 开标和评标 18.评标委员会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 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人(含)以上单数,除采购 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19.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 露。如果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20. 开标、评标 采购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启投标文件解密 1)开标时所有投标人应在线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 30分钟,未按时解密或解密未成功的,投标 人应当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提供备份投标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投标人在解密完成后可点击【查看开标记录】查看开标记录。 3)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全部满足下表要求的投 标人为合格投标人,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 21.2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中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 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包括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不得偏离的招标要求, 存在负偏离的);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6)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 7)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完工期(服务期)、免费质保期、适 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 8)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 21.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 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10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 2)除 21.3 条款以外,出现其它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 格书中的主要参数的投标文件; 3)除 21.3 条款以外,出现投标项目数量与招标文件对比出现较大偏差;商务报价明细表计算错 误,出现较大差错; 4)除 21.3 条款以外,出现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是否为偏离实 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2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1.6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价格错误进行修正,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1.7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 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基本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 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1.8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 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1.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1.10 评标委员会对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制订的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21.11 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11 数原则决定。 21.12 投标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投标人不足 3 家的,本次招标按流(废)标处理,重新 组织招标。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 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形 式并由授权代表签署,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 要求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2.2 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投标人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其投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22.3确定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结果进 行最终确认。 22.4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在有效标中按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即技术分与 商务分之和)高低进行排序,得分前二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与第二中标人候选人(得分相同 投标报价低的排序第一;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2.5 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备选中标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1)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 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 3)中标候选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4)中标候选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5)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中标候选人确实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 成立的。 22.6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 相关细节。 23.突发情况处理 23.1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政采云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 和安全时,采购人将暂停电子交易活动: ⑴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⑵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⑶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⑷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12 ⑸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 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 购。 23.2 投标人未按时在线解密的,应当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备份投标文件。 23.3 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 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 ⑴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 易活动。 ⑵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六、 授予合同 24.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 25.确定中标人 25.1 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 人。 25.2 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 1个工 作日; 25.3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5.4 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 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6.签订合同 26.1 公示期结束后,中标投标人须在 5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 标投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投标人未经采购人许可,在 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 26.2 招标文件、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 询标纪要(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26.3 拒签合同的责任 26.4 中标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30日历天)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拒签合同,以投标违约处理, 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原中标投标人承担。 27.履约保证金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13 27.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现金、 转账、银行保函均可)。 27.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委托方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7.3 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整个项目并通过最终验收之日止有效。有效期满 后,采购人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28.采购代理服务费 28.1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服 务类)标准的 8折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该标段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28.2 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 28.3 采购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帐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8110801012801551894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14 第二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一、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 1、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 (2)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 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 (3)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投标人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 〔2010〕8 号) (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2、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具备的条件与价格折扣比例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 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商务标中,缺一不可):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 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均可); (2)《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附件 1)。 4、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商务标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 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5、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商务标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 扣):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15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 2)。 6、非单一产品采购,无法核实(按投标文件资料)全部货物均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制造;或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制造商制造的货物且无法 核实(按投标文件资料)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享受价格 折扣。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16 附件 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17 附件 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说明: 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示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 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18 附件 3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参考格式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19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及合同主要条款 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成交人与采购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 一、合同总则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按 标段填写) 项目(项目编号: )。经招标人定标 中标人为 公司。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a. 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b. 合同主要条款 c. 中标通知书 d. 招标文件 e. 承诺书 f. 投标文件 合同条款以上述条款的先后顺序作为依据。 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3、服务和内容:本合同要求提供的服务和内容见合同附件。 4、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见《开标一览表》。 5、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在合同主要条款中规定。 6、合同期限:本项目提供服务期限为2年,采用2+1+1方式。合同到期后根据乙方日常考核结果,如 乙方合同履约较好,经甲方申请,财政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 同(最多续签两次)。 7、服务地点: 。 8、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 二、合同主要条款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采购文件、报价文件及承诺, 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 服务内容和要求: 1、服务内容和要求: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20 餐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负责食堂日常餐饮、公务接待、会议餐、包厢等服务与管 理。 (1)食堂概况 1.1 食堂(7号楼、12 号楼)(标段一) 1.1.1 食堂(7号楼) 早餐就餐人数约 280 人; 中餐就餐人数约 300 人; 晚餐就餐人数约 280 人。 1.1.2 食堂(12号楼) 早餐就餐人数约 150 人; 中餐就餐人数约 180 人; 晚餐就餐人数约 130 人。 1.2 食堂(11 号楼、13 号楼)(标段二) 1.2.1 食堂(11号楼) 早餐就餐人数约 150 人; 中餐就餐人数约 180 人; 晚餐就餐人数约 130 人。 1.2.2 食堂(13号楼) 早餐就餐人数约 280 人; 中餐就餐人数约 300 人; 晚餐就餐人数约 280 人。 (2)餐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日常快餐的加工制作与服务,公务接待、会议餐、包厢接待用餐的加 工制作与服务,餐厅的环境保洁,餐厅内公共场所及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餐厅客户服务 管理,餐厅档案资料管理、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执行以及其他服务等。 2.1 乙方负责 食堂每日用餐所需菜谱的配制,采购的食品、蔬菜、调料、日常用 品等原材料的清点验收、保管、存储、制作加工、配售、管理等所有餐厅后勤服务工作(餐厅日常的 食品、蔬菜、调料等原材料的采购由甲方负责);向甲方提出确定菜品的合理售价,并做好每日收支 统计工作,保证餐厅收支基本平衡,根据甲方要求成本上下浮动控制在 5%以内;做好物品的管理,定 期进行库存物品的盘存,避免原材料过期、变质;乙方必须每月月底向甲方上报一次成本收支台帐。 (甲方提供餐厅设施和餐饮用具,承担餐厅水电、燃料的费用) 2.2 乙方更换重要岗位人员(如管理人员、主厨等)需报请甲方同意;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服务 工作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乙方以高标准、严要求的服务态度为甲方提供优质的餐饮保障及就餐服务; 在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调派投标人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2.3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对食堂小炒类功能布局有所调整,届时乙方需无条件予以配合,后期 实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服务经费等;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21 (3)服务工作及设备维护 3.1 餐厅设备、工具等 1) 食堂室内外均已装修,投标人不应改变。如确需改动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改 动。 2) 食堂的桌椅、厨房设备,提供给投标人免费使用,投标人应爱惜财物保持其完好性。 日常维护由甲方负责。如发现属人为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维修和赔偿。 3)碗、勺、筷、盘、酒杯等日常餐具由甲方统一调配,按需登记造册领用,每周清点一次,每月统 计一次,年损耗率不超过 10%,超过部分由投标人承担,在承包费里扣除。如由就餐人员引起的损耗 应及时报甲方管理人员核销。 3.2 用餐时间及服务(甲方可能根据实际工作调整服务时间) 1)投标人提供早餐、中餐、晚餐服务,刷卡消费。时间为工作日(会务或其他临时需加班的情况除 外),早餐服务时间为 7:00-8:25,设稀饭(每餐不少于 2种)、豆浆、豆腐脑、油条、糯米饭、包 子、馒头、菜包、花卷、饺子、煮粉干、面条、大饼等服务;午餐服务时间为 11:50-13:00,设六荤 (三个鱼类、三个肉类)、五素、两汤(一个咸汤、一个甜汤);设自选快餐,以小锅炒为主,提供 菜品品种不低于 30 种,以智能餐盘结算。晚餐服务时间为 17:30-18:30(具体就餐时间根据作息时间 作相应调整,双休日、节假日、抗台等特殊情况另作调整),设六荤(三个鱼类、三个肉类)、五素、 两汤。随时接待公务接待、会议餐和会议包厢用餐;保证来食堂人员的供餐。 自选快餐区如若功能布局调整,以调整后要求为主。 2)投标人必须科学安排菜谱,制订周食谱和接待食谱,除主食外,其他菜品每周内更新率不能低于 30%。主食、副食、小菜等,定期更新,早点不少于 30 个品种;午餐不少于 30 个品种;晚餐不少于 11 个品种,同时在晚餐时段提供面点和卤食外卖;根据食堂要求及菜品采购随时调整,满足实际就餐 要求。菜单必须经甲方及其委托的管理人员认可方可执行;投标人必须参与每天拟定菜单,提供甲方 采购;用餐以快餐形式为主、会议餐和接待工作餐为辅供应。 3)餐厅提供菜肴品种要求花色多样、每日及时更新,要有面点、粗粮、甜汤、水果、果汁等,菜肴 品种、数量必须按照当日所需标准执行。 4)乙方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及抗台等特殊时期用餐保障。遇特殊情况,甲方认为应提供方便或提高服务质量时,可要求投标人调 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二十四小时工作。费用包括合同总价中。 5)除工作日外,中标单位人员需根据甲方单位需要参加双休日、节假日的值班。 3.3 服务质量要求 1)要结合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食堂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口感味道、服务方式、饮食 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2)负责食堂全流程管理,即对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清点验收、保管、储存、制作加工、配售等工 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设备操作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加强内部质量自查和自我监督,建立内部质量检查小组,定期实施质量检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22 建立质量检查档案,组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质量自查、互查活动。 4)服务区内产生的废弃物,按照温州市垃圾分类相关文件进行分类,存放在指定垃圾筒和指定地点, 清扫、保洁及生活服务的工作质量按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验收。 3.4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管理要求 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执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人员管理:根据甲方对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要求,甲方要求乙方派驻人员 名,人员配置表 如下:(如甲方认为具体岗位人员配置不合理需要变动,可要求乙方进行调整,乙方应积极配合, 不得拒绝。) 序号 岗位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人数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 计 (1)乙方承诺上述所有人员都要经过医院体检,并取得健康证,患有不适合在食堂工作疾病的,不 得录用。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重视劳动保护教育,落实劳动保护措施, 逐步 改善劳动条件,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2)乙方应将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体检证明、年龄、从事岗位)等报甲方审查,特殊岗位必 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录用。 (3)食堂内工作人员(除值班人员和早餐面点人员)一律不得留宿。上班时间谢绝无关人员进入食 堂或加工售菜区域。 一、服务期限及要求: 1、本次服务期 2年,采用 2+1+1 模式,即在第 1个合同期内,乙方未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发生,并 根据考核办法(考核办法附后),服务期内考核平均达到 90分以上和三方满意度测评 88%以上的, 第 1个合同期满后,乙方需在服务期满前 1个月向甲方提出合同续签申请,采购管理部门同意的前 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下年度服务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本合同服务期限:2020 年 月 日至 2022 年 月 日。 2、服务要求:达到三星级宾馆(酒店)服务及以上标准,以及满足招标人的公务接待用餐服务。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23 二、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2、承包方式:本项目以劳务输出的餐饮服务总承包,食堂日常的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采购由甲 方负责,乙方负责劳务输出及服务。本次项目采购内容为餐饮服务外包,每日用餐所需菜谱的配制, 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清点验收、保管、存储、制作加工、配售、管理等所有食堂后勤服务工作。 (甲方提供餐厅设施和餐饮用具,承担餐厅水电、燃料的费用) 3、履约保证金:乙方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 5%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履约完毕止有效。服务期满后,甲方履约保证金无 息退还给乙方。 5、付款方式 甲方将在合同总额中先预留乙方合同总价的 10%作为考核费。剩余款项按季平均数额计算,由甲方 按季向乙方支付。次月 15 日之前支付乙方上季度的款项(乙方需开具正式发票、凭工资册向甲方 领取)。10%的考核费中月度考核奖励金根据 100 分考核结果按规定扣除后,剩余部分同每季服务 款项共同支付。年度考核奖励金在年度考核结束后一次性支付。乙方需开具正式发票。 三、应遵守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不仅限于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3、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4、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5、GB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6、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7、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8、SB/T 10420《饭店业星级服务人员资格条件》 9、SB/T 10426《餐饮企业经营规范》 四、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 1、甲方对承包方管理服务采用《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食堂管理服务考核评分细则》考核,考核 小组每月采取定时或抽查形式进行考核,考核采用百分制(详见考核评分细则-附件)(具体考核 评分细则以甲方发文为准),从合同总价中留取 10%作为百分考核奖励金。考核奖励金分配如下: 月度奖励金约占考核奖励金的 70%(等额分配到每个月),年度考核奖励金约占考核奖励金的 30%。 月考核奖罚金发放标准:85-87 分(含)之间,发放月考核资金相应百分比;88 分(含)-90 分(含) 之间的,发放月考核资金相应百分比加上 2%; 90 分-92 分(含),发放月考核资金相应百分比加 上 3%;93 分-94 分(含),发放月考核资金相应百分比加上 4%;95 分(含)以上发放全额月考核 资金。 年度考核奖罚金的发放由甲方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对食堂后勤服务、烹饪、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24 满意度测评,满意度在 85%以下不予发放满意度调查奖罚金,85%(含)-88%发放 1万元奖金,88% (含)-90%发放 2万元奖金,90%(含)-92%发放 3万元奖金,92%(含)-94%发放 4万元奖金,94% (含)以上发放全额奖金。 2、甲方每月定期对乙方工作人员配置进行考核。乙方须按照投标文件要求配置人员,即总人员配 置不少于 16 人。 (1)若发现厨师长不在岗,扣减单位服务费 500 元/天,10 天以上扣减当月 1 万元服务费,20 天 以上终止服务合同; (2)若发现其他岗位工作人员不在岗,每缺编 1名人员扣减服务费 230 元/天,10 天以上每缺编 1 人扣减 5000 元/月。 (3)乙方厨师长请假必须经甲方规定相关监督人员审批同意,否则视为旷工处理;普通工作人员 请休假必须经甲方派驻食堂服务监管理人员审批同意,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3、由于服务单位在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食堂服务过程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扣服务单位 服务费 5000 元/次,并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原则上每月组织 1 次对乙方后勤服务、烹饪、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 测评 85%以下或考核分 85 分以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累计 3个月满意度测评 85%以下或 考核分 85分以下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做好食堂后勤服务工作,食堂不得对外经营,每日的菜品(食材、调料 等)均由甲方负责采购,并移交乙方清点验收、加工、制作、发售,制作好的菜肴按甲方规定的价 格进行发售,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检查。乙方要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 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 6、甲方不定期对菜价进行检查,若发现乙方提供的菜价与规定不符,甲方将对乙方采取相应的惩 罚措施:⑴发现一次,给予乙方警告处理,按实际价格差额予以处罚;⑵发现两次,按照当天菜价 总额的 15%予以处罚;⑶发现三次,相应扣罚 10%年承包费;⑷发现四次,追究违约责任,并终 止合同。以上罚金从履约保证金或承包费里扣除。 7、甲方不定期对剩菜进行检查,若发现乙方当天的剩菜金额超过当天菜价总额的 10%,甲方将对乙 方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⑴发现一次,按当天菜价总额的 10%予以处罚;⑵发现两次,按照当天菜 价总额的 15%予以处罚;⑶发现三次,相应扣罚 10%年承包费;⑷发现四次,追究违约责任,并 终止合同。以上罚金从履约保证金或承包费里扣除。 8、快餐、公务接待、会议餐的价格由甲方负责制定,个别菜品,如小炒类、外卖等部分菜品由乙 方进行成本核算,并由乙方提出建议售价由甲方审核同意,才可进行售卖; 9、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将乙 方的工作人员调至其他工作岗位,原空缺岗位乙方要自行统筹安排;发现不符合甲方管理要求的工 作人员,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如 3天内整改、更换、不及时或不到位,经协商无效,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乙方更换或调整人员应提前征求甲方意见,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调整。 10、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每个月中一星期不少于 2人(厨师)进行更换岗位工作。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25 1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每周进行菜品制定。 12、在承包期内乙方应保持承包区域内的设施完好、环境状况良好,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人员的检 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 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5个工作日),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甲方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费 用及管理费全部有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工具由乙方使用的,除正常使用折旧外, 乙方保证各设备、设施、工具的完好性。 13、乙方应切实做好节水、节能、防盗、防火、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若有发生责任事故,如 属加工环节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14、乙方工作人员需要在节假日、双休日由项目负责人带队配合参与甲方 2号楼食堂的值班,全年 10余次左右,面点略多。 五、双方承诺: (一)乙方对甲方做出如下承诺: 1、乙方应接受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承包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进行检查。 2、乙方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双休日及公众假期。 遇特殊情况,甲方认为应提供方便或提高服务质量时,可要求乙方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二十四小 时工作,如大型会议、抗台等餐饮保障,工作人员产生的加班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承包区域服务工作,如若甲方开展重大活 动保障,需另抽调乙方的其他员工予以协助时,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产生费用可由双方协商解 决。 4、乙方要为承包区域的服务工作配备足够的人员,且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 规定,并经乙方相关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甲方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乙方负担。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做好食堂后勤服务工作,机关食堂不得对外经营,每日的菜品(食材、 调料等)均由甲方负责采购,并移交乙方清点验收、加工、制作、发售,制作好的菜肴按甲方规定 的价格进行发售,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检查。乙方要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 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 6、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如发现不符合甲方管理要求 的工作人员,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如 3天内整改、更换、不及时或不到位,经协商无效,甲 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更换或调整人员应提前征求甲方意见,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调整。 7、乙方应将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体检证明、年龄、从事岗位)等报甲方审查,特殊岗位必 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录用。 8、在服务期内乙方应保持承包区域内的设施完好、环境状况良好,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人员的检 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 书面通知下达一周(5个工作日)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甲方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费 用及管理费全部有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工具由乙方使用的,除正常使用折旧外, 乙方保证各设备、设施、工具的完好性。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26 9、乙方应切实做好节水、节电、节油、节粮、节气、防盗、防火和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若有发 生责任事故,如属加工环节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10、乙方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做好节电节水,非常温天气要保证冷暖气供应。 11、遇卫生、消防、安全检查或突发事件时,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并指定专职 人员协助工作,直到完成。 12、服务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单验收,除正常损耗外,如有短缺或损坏, 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3、乙方工作人员统一由甲方调配、管理,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服务工作人员提出更换要求; 乙方以高标准、严要求的服务态度为甲方工作人员、会议用餐及公务接待提供优质的人员保障和就 餐服务。机关工作人员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就餐卡刷卡用餐,乙方不得擅自制作饭菜票或收取现金, 不得对外经营。 14、禁止事项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违者将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不 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大楼内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 (2)乙方不得在承包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 承包区域对甲方正常办公有滋扰性的行为。 (3)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承包区域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挥发性大或气味浓 烈的物品等。 (二)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甲方保证乙方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承包区域开展服务工作。 2、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的水、电能源供应,如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确保乙方正常开展服务。 六、保险: 1、员工人身意外:在服务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 保人身意外险),及时为进场人员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并及时向甲方出示保险凭证,乙方工作人员如 发生索偿等纠纷时由中标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其他保险及费用:乙方应按政府各部门有关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 他相关费用。乙方应对此全权负责。 七、不可抗力: 1、在服务期间发生地震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承包区域不能正常经营,合同不能或不能全部履行。 双方可以按以下各项执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并不影响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先前发生的违约行为合法追偿。 (2)甲方不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的损害,甲方的保险赔偿不受影响。对恢复承包合同期间的价格及其它 费用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27 八、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终止 (1)提前终止 ① 因乙方连续二次服务未达到甲方的要求,通知整改而不见成效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 知终止承包。 ② 乙方亦可向甲方提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承包,乙方支付给甲方月度承包金额三倍金额的 赔偿金。 ③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和遵守有关规定,在甲方发出书面警告后仍无采取补救措施可立即终止承包。 ④ 乙方破产清算、重组及兼并等事实发生,或被债权人接管经营,甲方无需通知乙方即可终止承 包。 ⑤ 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损害甲方形象或声誉的活动,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 合同。 ⑥ 承包期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如乙方违反操作规范,造成事故和损失较大,则甲方有权追偿经 济损失和单方解除合同。 ⑦ 承包期内发生集体食物中毒,并造成不良影响,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需承担由此造 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⑧ 如乙方在 1年内累计 3(含)次以上月考核低于 85 分,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⑨ 如甲方委托第三方对乙方进行满意度测评低于 88%,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需承担由此 造成的所有损失。 ⑩ 合同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况。 (2)协议终止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任何时候终止承包。 (3)自然终止 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承包自然终止。 3、承包终止后果 (1)终止承包,不影响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赔偿、补偿。 (2)承包终止时,双方应进行结算,甲方同时进行乙方承包区域设施、设备状况检查并要求乙方 三天内将乙方物品撤离承包区域,否则甲方将代理处理,并追偿甲方代理费及 15%的手续费。 4、不放弃权利 甲方接受乙方的服务,但不放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同时,若甲方对乙方某一违约行 为放弃进行追究的权利,但不放弃对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九、其他: 1、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合同中所述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并有送达签收。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28 3、关于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 起诉。 4、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修改或补充本合同条款;合同的附件、修改(补充) 件均与本主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29 食堂餐饮服务考核评分细则(参考) 考核小组每月采取定时或抽查形式对食堂餐饮服务进行考核,本考核采用 100 分制(按以下考核评分标准在 100 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 (具体考核评分细则以采购人发文为准) 检 查 考 核 项 目 评分标准 基本分 环 境 卫 生 1、地面、下水道、明沟积有污水、污物; 发现一次扣 0.5 分, 若脏物较多可扣 1-2 分; 2分 2、墙壁、门窗、天花板有积尘、油污、蜘蛛网; 发现一次扣 0.5 分 2分 3、有关设备、设施、用具等没有保持卫生清洁,有污渍 发现一次扣 0.5 分 2分 4、餐具未做好清洗、消毒等工作 发现一次扣 0.5 分,情节严 重可加倍扣分; 2分 5、消毒后的餐饮具要求存放在保洁柜里,发现乱放,餐桌上摆放的餐饮用具不清洁光亮,有污迹 发现一次扣 0.5 分 2分 6、发现快餐盘、碗、筷子、汤勺等上面有油污、杂物,视情节轻重 发现一次扣 0.5 分 2分 7、接触食品和窗口服务员工一律要求带卫生手套及口罩,擅自不戴 发现一次扣 1分 2分 8、员工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如发现过期还在使用 发现一次扣 0.5 分 2分 9、没有按规定要求建立卫生台帐 发现一次扣 0.5 分 1分 10、各种盛调味品的容器没有按要求做到及时定期清洗 发现一次扣 0.5 分 2分 11、其他未列的环境卫生问题 视情节酌情扣 0.5-3 分 3分 菜 品 加 工 1、荤、素食品没有按要求做到分池(定位)清洗; 发现一次扣 0.5 分 1分 2、清洗后的食品不能接触地面; 发现一次扣 0.5 分 1分 3、加工生、熟食品的刀、砧板及盛器要分开,如发现混用; 发现一次扣 0.5 分 1分 4、配菜没有做到科学合理(要求做到色、香、味、形俱全); 发现一次扣 0.5 分 3分 5、热制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加工半生不熟的,视情节轻重扣分; 发现一次扣 1分 3分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30 检 查 考 核 项 目 评分标准 基本分 6、菜肴里或汤里、米饭里发现有杂物,按问题严重程度扣分 发现一次扣 1分 4分 7、出产菜品品种达不到要求,即早点不少于 30 个品种,午餐不少于 30 个品种,晚餐不少于 11 个品种等; 发现每少一个扣 2分 4分 8、其他未列的菜品加工问题 视情节酌情扣 0.5-3 分 3分 服 务 和 管 理 1、工作人员着装不规范、服务礼仪不到位 发现一次扣 0.5 分 2分 2、要求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新上岗的员工要求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发现未经培训直接上岗 发现一次扣 0.5 分 2分 3、用餐桌没有随时打扫、清理,服务效率低下、服务态度生硬等 发现一次扣 1分 2分 4、餐桌调味品、包箱台布、打饭台等物件摆放未统一标准,餐桌上摆放的调味品没有根据用量要 求定期更换、清理 发现一次扣 0.5 分 2分 5、发现上班时间工作人员在工作区内吸烟、吃零食,当班时行为不规范,如嘻皮笑脸,大声喧哗, 追逐打闹,勾肩搭背,串岗或擅自离岗,工作时间看小说、杂志、打电话聊天,擅自换班、调班 发现一次扣 0.5 分 2分 6、员工通行工具要在指定地点入库、有序停放,发现乱停放、不入库,影响周围环境,就餐人员 遗失在餐厅的物品,未妥善保管; 发现一次扣 0.5 分 2分 7、主管及员工的职责、操作流程、设备操作规范、制度等要上墙,严格按照职责、制度规定办事, 如发现制度不上墙,职责不分明 发现一次扣 0.5 分 1分 8、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的,或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设备、工具造成经济损失的; 发现一次扣 1分 2分 9、如验收时发现食品质量有问题或超过保质期,没有及时反映或隐瞒 发现一次扣 1分 2分 10、仓库要按规定专人负责保管,建立台帐,月底出报表,如发现管理不规范 发现一次扣 1分 2分 11、双休日、节假日等参与 2号楼食堂值班工作表现;项目经理是否带队; 项目经理未带队参与值班, 发现一次扣 2分;总体工作 情况根据实际酌情扣分; 5分 12、其他未列的服务和管理方面问题 视情节酌情扣 0.5-3 分 3分 节 2、每月不少于 4次的节能巡查,及时做好巡查记录;不定期抽查,未进行节能巡查的; 缺少一次扣 0.5 分 2分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31 检 查 考 核 项 目 评分标准 基本分 能 减 排 3、以 2019 年同月用水、电、油为基准, 以各项指标是否超出基准进行扣分; 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2分 垃 圾 分 类 厨余垃圾未分类的; 发现一次扣 0.5 分 2分 其他垃圾未分类的; 发现一次扣 0.5 分 1分 可回收垃圾未分类的; 发现一次扣 0.5 分 1分 有害垃圾未分类的; 发现一次扣 0.5 分 1分 成 本 控 制 1、根据月成本核算结果,每餐成本按照核定标准上下浮动控制在 5%以内 每超 1%扣 1 分 5分 2、剩菜剩饭考核 视剩菜剩饭指标扣分 3分 3、调味品用量考核表 视控油控盐指标扣分 2分 满 意 度 调 查 招标人原则上每月组织 1次对中标人食堂后勤服务、烹饪、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 满意度在 95%以上不扣分 ;92%(含)-95%扣 1分; 90%(含)-92%扣 3 分; 85%(含)-90%扣 6 分; 85%以下不得分 12分 32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一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单位:元 标项内容 厨师长 承包服务期 (按所投标项内容填写) 2年 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 小写:¥ 说明: 1. 此表内投标报价应与附件三“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总计价相一致; 2. 《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为提供承包区域内提供食堂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夜 餐费、各种社会保险、交通、设备及工具、器材、消耗材料、服装、安全、仓储、运输(包括 餐饮垃圾外运)、设备维运、管理费用、税费、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 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 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3. 此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3 附件二 报价明细表 (按所投标项内容填写)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 号 内 容 数量/单位 单价 合价 备 注 1 人员 费用 日常人 员工资 食堂厨师长 各部分可 根据不同 级别人员 分别列出, 增加行数 厨师 勤杂工 其他津贴(包括制服、食宿、 交通等) 可分别列 出 2 消耗品 3 企业经营管理费 4 税 金 5 招标代理服务费 6 其 他 总计价(1+2+3+4+5+6) 说明:1. 总计价应与附件二《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相一致。 2. 各项费用如已包含在价格中请注明“含”,若免费请注明“免”, 若没有请注明“无”。 3. 不提供此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4.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4 附件三 投 标 函 温州市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我方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投 标的一切事宜。 我方己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1、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包括相关的补充、更正、澄 清公告和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 求。 2、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 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3、如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并 交纳履约保证金。 4、同意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 前均具有约束力。 5、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6、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被通报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或(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处罚)或(在 至 期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但是期限届满,须附相关证明文件) 7、在投标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名单。) 8、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授权代表及本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以法院判决书 生效日期为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9、如有列情形之一的,我方愿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如中标),同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并 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解释: (1)提供虚假材料(承诺)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5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0、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 期 温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6 附件四 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内 容 招标文件 条目 招标文件 规格要求 投标文件 对应规格 说 明 商务条款 技术偏离 注: 如有偏离,必须在偏离表中进行详细对比说明并注明正偏离(负偏离),如不填写此表,视为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温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7 附件五 厨师长履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学 历 专业 职称/资格 曾获荣誉 联系方式 近三年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及业绩: 注:本表须附身份证、学历、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上岗证、健康证、近三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 所获荣誉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温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8 附件六 承诺投入的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年限 职称/资格 拟担任何种工 作/职务 承诺 到位率 到现场服务起 止时间 类似服务的经历、业绩、是否有 上岗证等介绍(或另附简历) …… 承诺:一旦我公司中标,将实行厨师长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服务人员。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注:1. 本表须附身份证、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上岗证、健康证、近三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体人数根据食堂服务量配备。 3. 此表格上所列的人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擅自更改。 4.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则提供的替代人员的各方面均不得低于被替代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采购人确认之后方可更改。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温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9 附件七 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食堂承包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实施时间 用户联系人/联系方式 注:后附合同及合同履行评价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温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0 附件八 合同履行评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合同内容 合同执行时间 评定结论: 业主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印章):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温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1 附件九: 资格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温州市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 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的招标活动,全权代表 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章):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温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2 (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四星级旅游 饭店及以上证书; (3)投标人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 止时间前) 注: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温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3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温州市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 (投标人)承诺具有履行本次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 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温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4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声明函 温州市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 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 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温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5 (7)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 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编号 时 间 投标截止时间 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单位满足以下条件,并已经在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了 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财政部与有关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 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 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 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 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我 单位不存在上述文件规定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的情况。 3、我单位没有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曾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但已不在限制期内。 4、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其它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情况声明: 5、我单位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的要求,并在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 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没有要求特定资格条件的,本条款空格处可以空白) 本公司所提交的本声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 一切后果。我方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签署日期: 温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6 (8)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 一、杜绝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一切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并选派有丰富经验、无不良行 为记录的在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严格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等要求保证拟派人员的到岗 率。 二、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 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八、我单位没有被政府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 九、没有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限制期限内: 十、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情况。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 门作出的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投标人(盖公章) 承诺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投标人必须提供本承诺书,不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 温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7 第五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概 述 1. 基本情况 1)7号楼、12号楼食堂位置: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行政楼 7号楼和 12号楼 。 2)11 号楼、13 号楼食堂位置: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行政楼 11 号楼和 13号楼。 2. 服务管理理念 通过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运作,依照“廉洁、服务、节俭”的原则,引进 公司进行管理。 坚持以人为本,营造文明、和谐、温馨的办公环境;坚持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创造一流的服务 管理品牌;坚持服务第一,强化服务意识,科学管理,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 3. 服务总要求 3.1 以安全管理为主要服务管理内容,制定安全管理服务细则。在充分了解掌握环境的情况下编制 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组织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程序。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 以社会化效益为重的原则,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以热心、爱心、专心、贴心的服务,为温州 市瓯海区行政中心食堂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各服务区域处于正常、有序、 高效的状态,运转正常,各项活动顺利完成。 3.2 建立并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分工职责和工作质量标准,强化工作的计划性、可 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安全有序,确保设备维运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设备安全和维保质量, 确保环境舒适、有序。 3.3 加强节能管理,做好节能降耗工作,每月编制并上交书面能耗分析报告。 3.4 人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一般员工有相关专业所需的上岗证。所有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 体素质好,懂礼貌,善服务,无不良行为记录,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经管理局考核、政治审查通 过方可录用。 3.5 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员工保障的其他规定,由劳动部门查实的,根据查实情 况处罚。 3.6 严格执行保密管理制度,特别是领导办公室、会议室等服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保密管理要求, 严格把关人员素质,做到相关内容不外传、相关资料不外带。 3.7 实行百分倒扣分考核奖罚制,建立考核小组,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达到考核要求的 奖励相应奖罚金,不符合考核要求的扣除相应奖罚金,通过激励机制促进服务单位管理服务质 量的提升。 4. ▲本项目各标段采购预算金额均为¥ 192 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否则作无效标处 理。 温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8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食堂概况 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食堂位于行政中心 7号楼、12 号楼、11 号楼、13 号楼,保障行政中心办公区 单位用餐;厨房、餐厅设备设施配置齐全,可独立操作。 二、人员配置与要求 1、服务队伍(含管理人员)每标段不少于 16人。 2、服务队伍中要求合理配置厨师长、厨师、前厅管理、仓库保管、服务员等工作人员。 3、投标人厨师长:具有大型餐厅管理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厨师配备要求:聘请有经验能烧大锅菜的高级厨师,公务接待要达到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厨师, 并提供职业技能证书。 5、所有人员的驻场工作地点必须无条件服从业主的分配并满足项目的整体服务要求,由投标人在投 标文件中承诺。 6、投标人须出具“如甲方有特殊接待任务,中标人务必配备相应数量及专业的服务人员以满足招标 人完成任务需要”的承诺。 三、服务承包期限 2年(采用 2+1+1 方式):2020 年 月 日至 2022 年 月 日。(具体以合同签 订的期限为准) 四、餐饮服务内容与管理要求 餐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负责食堂日常餐饮、会议餐、包厢等服务与管理。 1、食堂概况 1.1 食堂(7号楼、12 号楼)(标段一) 1.1.1 食堂(7号楼) 早餐就餐人数约 280 人; 中餐就餐人数约 300 人; 晚餐就餐人数约 280 人。 1.1.2 食堂(12 号楼) 早餐就餐人数约 150 人; 中餐就餐人数约 180 人; 晚餐就餐人数约 130 人。 1.2 食堂(11 号楼、13 号楼)(标段二) 1.2.1 食堂(11 号楼) 早餐就餐人数约 150 人; 中餐就餐人数约 180 人; 晚餐就餐人数约 130 人。 温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9 1.2.2 食堂(13 号楼) 早餐就餐人数约 280 人; 中餐就餐人数约 300 人; 晚餐就餐人数约 280 人。 2、 餐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日常快餐的加工制作与服务,公务接待、会议餐、包厢接待用餐的加工 制作与服务,餐厅的环境保洁,餐厅内公共场所及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餐厅客户服务管 理,餐厅档案资料管理、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执行以及其他服务等。 2.1 中标人负责食堂每日用餐所需菜谱的配制,采购的食品、蔬菜、调料、日常用品等原材料的清点 验收、保管、存储、制作加工、配售、管理等所有餐厅后勤服务工作(餐厅日常的食品、蔬菜、调料 等原材料的采购由招标人负责);向招标人提出确定菜品的合理售价,并做好每日收支统计工作,保 证餐厅收支基本平衡,根据招标人要求成本上下浮动控制在 5%以内;做好物品的管理,定期进行库存 物品的盘存,避免原材料过期、变质;中标人必须每月月底向招标人上报一次成本收支台帐。(招标 人提供餐厅设施和餐饮用具,承担餐厅水电、燃料的费用) 2.2 中标人更换重要岗位人员(如主厨等)需报请招标人同意;招标人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服务工作 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中标人以高标准、严要求的服务态度为招标人提供优质的餐饮保障及就餐服务;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有权调派投标人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2.3 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有权 将中标人的工作人员调至其他工作岗位。 2.4 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每个月中一星期不少于 2人(厨师)进行更换岗位工作。 2.5 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每周进行菜品制定。 2.6 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对食堂小炒类功能布局有所调整,届时中标人需无条件予以配合,投 标人报价时应考虑在内,后期实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服务经费等; 3、 服务工作及设备维护 3.1 餐厅设备、工具等 1)食堂室内外均已装修,投标人不应改变。如确需改动的,必须经招标人同意,方可改动。 2)食堂的桌椅、厨房设备,提供给投标人免费使用,投标人应爱惜财物保持其完好性。日常维护由 招标人负责。如发现属人为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维修和赔偿。 3)碗、勺、筷、盘、酒杯等日常餐具由招标人统一调配,按需登记造册领用,每周清点一次,每月 统计一次,年损耗率不超过 10%,超过部分由投标人承担,在承包费里扣除。如由就餐人员引起的损 耗应及时报招标人管理人员核销。 3.2 用餐时间及服务(采购人可能根据实际工作调整服务时间) 1)投标人提供早餐、中餐、晚餐服务,刷卡消费。时间为工作日(会务或其他临时需加班的情况除 外),早餐服务时间为 7:00-8:25,设稀饭(每餐不少于 2种)、豆浆、豆腐脑、油条、糯米饭、包 子、馒头、菜包、花卷、饺子、煮粉干、面条、大饼等服务;午餐服务时间为 11:50-13:00,设六荤 温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0 (三个鱼类、三个肉类)、五素、两汤(一个咸汤、一个甜汤);提供菜品品种不低于 30 种,以智 能餐盘结算。晚餐服务时间为 17:30-18:30(具体就餐时间根据作息时间作相应调整,双休日、节假 日、抗台等特殊情况另作调整),设六荤(三个鱼类、三个肉类)、五素、两汤。随时会议用餐;保 证来食堂人员的供餐。 2)投标人必须科学安排菜谱,制订周食谱和接待食谱,除主食外,其他菜品每周内更新率不能低于 30%。主食、副食、小菜等,定期更新,早点不少于 30 个品种;午餐不少于 30 个品种;晚餐不少于 11 个品种,同时在晚餐时段提供面点和卤食外卖;根据食堂要求及菜品采购随时调整,满足实际就餐 要求。菜单必须经招标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员认可方可执行;投标人必须参与每天拟定菜单,提供招 标人采购;用餐以快餐形式为主、会议餐和接待工作餐为辅供应。 3)餐厅提供菜肴品种要求花色多样、每日及时更新,要有面点、粗粮、甜汤、水果、果汁等,菜肴 品种、数量必须按照当日所需标准执行。 4)中标人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招标人的工作要求,包括双休日、法定节 假日及抗台等特殊时期用餐保障。遇特殊情况,招标人认为应提供方便或提高服务质量时,可要求投 标人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二十四小时工作。费用包括投标总价中。 5)除工作日外,中标单位人员需根据招标人单位需要参加双休日、节假日的值班。 3.3 服务质量要求 1)要结合食堂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口感味道、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 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2)负责食堂全流程管理,即对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清点验收、保管、储存、制作加工、配售等工 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设备操作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加强内部质量自查和自我监督,建立内部质量检查小组,定期实施质量检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 建立质量检查档案,组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质量自查、互查活动。 4)服务区内产生的废弃物,按照温州市垃圾分类相关文件进行分类,存放在指定垃圾筒和指定地点, 清扫、保洁及生活服务的工作质量按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验收。 3.4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管理要求 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执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招标人预留投标人投标总价的 10%,作为招标人对中标人日常服务管理的奖罚金。 六、承包方式及内容 1、本项目以劳务输出的餐饮服务总承包,食堂日常的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采购由招标人负责,投 标人负责劳务输出及服务。本次项目采购内容为餐饮服务外包,每日用餐所需菜谱的配制,食品及原 材料、调料的清点验收、保管、存储、制作加工、配售、管理等所有食堂后勤服务工作。(招标人提 供餐厅设施和餐饮用具,承担餐厅水电、燃料的费用) 2、服务要求:达到三星级宾馆(酒店)服务及以上标准,以及满足招标人的公务接待用餐服务。 3、承包期:本次采购服务期 2 年,采用 2+1+1 模式,即在第 1 个合同期内,中标人未有违反合同的 温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1 行为发生,并根据考核办法(考核办法附后),服务期内考核平均达到 90 分以上和三方满意度测评 88%以上的,第 1 个合同期满后,中标人需在服务期满前 1个月向招标人提出合同续签申请,采购管 理部门同意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4、中标人工作人员统一由招标人调配、管理,招标人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服务工作人员提出更换要 求;中标人以高标准、严要求的服务态度为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工作人员、会议用餐及公务接待提 供优质的人员保障和就餐服务。机关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人统一制作的就餐卡刷卡用餐,中标人不得擅 自制作饭菜票或收取现金,不得对外经营。 七、应遵守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不仅限于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 / 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SB/T10420《饭店业星级服务人员资格条件》 SB/T 10426《餐饮企业经营规范》 八、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 1、招标人对承包方管理服务采用《瓯海区行政中心食堂管理服务考核评分细则》考核,考核小组每 月采取定时或抽查形式进行考核,考核采用百分制(详见考核评分细则-附件)(具体考核评分细则 以采购人发文为准),从中标承包费中留取 10%作为考核奖励金。考核奖励金分配如下:月度奖励金约 占考核奖励金的 70%(等额分配到每个月),年度考核奖励金约占考核奖励金的 30%。 月考核奖罚金发放标准:85-87 分(含)之间,发放月考核资金相应百分比加上 1%;88 分(含)-90 分(含)之间的,发放月考核资金相应百分比加上 2%; 90 分-92 分(含),发放月考核资金相应百 分比加上 3%;93 分-94 分(含),发放月考核资金相应百分比加上 4%;95 分(含)以上发放全额月 考核资金。 年度考核奖罚金的发放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对食堂后勤服务、烹饪、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 满意度测评,满意度在 85%以下不予发放满意度调查奖罚金,85%(含)-88%发放 1万元奖金,88%(含) -90%发放 2 万元奖金,90%(含)-92%发放 3万元奖金,92%(含)-94%发放 4万元奖金,94%(含) 以上发放全额奖金。 2、招标人每月定期对中标人工作人员配置进行考核。中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要求配置人员,即总人 员配置不少于 16 人(每标段)。 (1)若发现厨师长不在岗,扣减单位服务费 500 元/天,10 天以上扣减当月 1 万元服务费,20 天以 上终止服务合同; 温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2 (2)若发现其他岗位工作人员不在岗,每缺编 1 名人员扣减服务费 230 元/天,10 天以上每缺编 1 人扣减 5000 元/月。 (3)中标人厨师长请假必须经招标人规定相关监督人员审批同意,否则视为旷工处理;普通工作人 员请休假必须经招标人派驻食堂服务监管理人员审批同意,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3、由于服务单位在食堂服务过程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扣服务单位服务费 5000 元/次,并承 担全部责任。 4、招标人原则上每月组织 1 次对中标人后勤服务、烹饪、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 度测评 85%以下或考核分 85分以下,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整改,累计 3个月满意度测评 85%以 下或考核分 85分以下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5、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做好食堂后勤服务工作,食堂不得对外经营,每日的菜品(食材、调 料等)均由招标人负责采购,并移交中标人清点验收、加工、制作、发售,制作好的菜肴按招标人规 定的价格进行发售,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与检查。中标人要确保为招标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 并根据招标人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 6、招标人不定期对菜价进行检查,若发现中标人提供的菜价与规定不符,招标人将对中标人采取相 应的惩罚措施:⑴发现一次,给予中标人警告处理,按实际价格差额予以处罚;⑵发现两次,按照当 天菜价总额的 15%予以处罚;⑶发现三次,相应扣罚 10%年承包费;⑷发现四次,追究违约责任, 并终止合同。以上罚金从履约保证金或承包费里扣除。 7、招标人不定期对剩菜进行检查,若发现中标人当天的剩菜金额超过当天菜价总额的 10%,招标人将 对中标人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⑴发现一次,按当天菜价总额的 10%予以处罚;⑵发现两次,按照当 天菜价总额的 15%予以处罚;⑶发现三次,相应扣罚 10%年承包费;⑷发现四次,追究违约责任, 并终止合同。以上罚金从履约保证金或承包费里扣除。 8、快餐、公务接待、会议餐的价格由招标人负责制定,个别菜品,如小炒类、外卖等部分菜品由中 标人进行成本核算,并由中标人提出建议售价由招标人审核同意,才可进行售卖; 9、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有权 将中标人的工作人员调至其他工作岗位,原空缺岗位中标人要自行统筹安排;发现不符合招标人管理 要求的工作人员,招标人有权提出整改、更换,如 3 天内整改、更换、不及时或不到位,经协商无效, 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更换或调整人员应提前征求招标人意见,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调整。 10、在承包期内中标人应保持承包区域内的设施完好、环境状况良好,并接受招标人或其授权人员的 检查,对由中标人引起或造成设施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招标人将书面通知中标人修复或整 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5 个工作日),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招标人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 所需费用及管理费全部有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工具由中标人使用的,除正常 使用折旧外,中标人保证各设备、设施、工具的完好性。 11、中标人应切实做好节水、节能、防盗、防火、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若有发生责任事故,如 温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3 属加工环节所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全部承担,招标人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12、中标人工作人员需要在节假日、双休日由项目负责人带队配合参与招标人 2号楼食堂的值班,全 年 10 余次左右,面点略多。 九、劳务管理 (1)中标人从实际出发,根据岗位要求,劳动条件和其他方面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职工人数,但 总人数不得少于 16 人(每标段),否则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所有人员都要经过医院体检,并取得健康证,患有不适合从事餐饮工作疾病的,不得录用。 认 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重视劳动保护教育,落实劳动保护措施, 逐步改善劳动条件,确 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3)中标人应将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体检证明、年龄、从事岗位)等报招标人审查,特殊岗 位必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录用。 岗位年龄要求:服务员平均年龄要求在 40 周岁以下(占 50%);后厨炉台、改刀、面点、蒸笼平均 年龄要求在 50 周岁以下;清洗平均年龄要求在 50周岁以下。 (4)食堂内工作人员一律不得留宿。上班时间谢绝无关人员进入食堂或加工售菜区域。 (5)员工保险要求 1)员工人身意外:在承包期内,中标人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中标人自行全权负责(如中标人应对其员 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及时为进场人员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并及时向招标人出示保险凭证,中标人工作 人员如发生索偿等纠纷时由中标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其他保险及费用:中标人应按政府各部门有关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 他相关费用。中标人应对此全权负责。 十、双方承诺 (一)中标人对招标人做出如下承诺: 1、中标人应接受招标人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承包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进行检查。 2、中标人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招标人的工作要求,包括双休日及法定节 假日。遇特殊情况,招标人认为应提供方便或提高服务质量时,可要求中标人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 二十四小时工作,如大型会议、抗台等餐饮保障,工作人员产生的加班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中标人负责人全权代表中标人与招标人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承包区域服务工作,如若招标人开展 重大活动保障,需另抽调中标人的其他员工予以协助时,中标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但产生费用可由 双方协商解决。 4、中标人要为承包区域的服务工作配备足够的人员,且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 规定,并经中标人相关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招标人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中标人 负担。 5、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做好食堂后勤服务工作,机关食堂不得对外经营,每日的菜品(食材、 调料等)均由招标人负责采购,并移交中标人清点验收、加工、制作、发售,制作好的菜肴按招标人 温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4 规定的价格进行发售,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与检查。中标人要确保为招标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 务,并根据招标人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 6、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如发现不符合招标人管理 要求的工作人员,招标人有权提出整改、更换,如 3天内整改、更换、不及时或不到位,经协商无效, 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更换或调整人员应提前征求招标人意见,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调整。 7、中标人应将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体检证明、年龄、从事岗位)等报招标人审查,特殊岗位 必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录用。 8、在承包期内中标人应保持承包区域内的设施完好、环境状况良好,并接受招标人或其授权人员的 检查,对由中标人引起或造成设施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招标人将书面通知中标人修复或整 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5 个工作日),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招标人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 所需费用及管理费全部有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工具由中标人使用的,除正常 使用折旧外,中标人保证各设备、设施、工具的完好性。 9、中标人应切实做好节水、节电、节油、节粮、节气、防盗、防火和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若有发 生责任事故,如属加工环节所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全部承担,招标人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10、遇卫生、消防、安全检查或突发事件时,中标人必须配合招标人及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并指定专 职人员协助工作,直到完成。 11、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招标人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单验收,除正常损耗外,如有短缺或损坏, 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2、禁止事项 (1)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违者将终止合同。中标人人员 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大楼内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 (2)中标人不得在承包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招标人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 在承包区域对招标人正常办公有滋扰性的行为。 (3)未获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承包区域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挥发性大或气味 浓烈的物品等。 (二)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如下承诺: 1、招标人保证中标人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承包区域开展服务工作。 2、招标人保证中标人正常的水、电能源供应,如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确保中标人正常开展服务。 十一、商务条款: 1、结算方式:招标人将在合同总额中先预留中标人中标金额 10%承包费作为考核费。剩余款项按季平 均数额计算,由招标人按季向中标人支付。次月 15 日之前支付中标人上季度的款项(中标人需开具 正式发票、凭工资册向招标人领取)。10%的考核费中月度考核奖励金根据 100 分考核结果按规定扣 除后,剩余部分同每季服务款项共同支付。年度考核奖励金在年度考核结束后一次性支付。中标人需 温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5 开具正式发票。 2、报价要求: 1)中标人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根据采购要求,详细说明所能 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自主确定报价,实行总价包干,并按服务的内容按包括人员工资福利、各 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人员培训、办公费、利润及应缴纳的税金、其他不可预见费用、代理 服务费等报投标总价。凡未列入的将被认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或调整。 2)本次采购,在服务承包期内如因政策性因素调整导致相关人员的工资、社保、节假日、高温补贴 出现变化的,该部分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以调整该部分费用,各投标人在报价时须综 合考虑风险。 3)投标人须负责对员工的职责范围进行安全文明操作进行培训,确保安全合理高效服务。合同承包 期内,投标人的工作人员出现意外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情况,均由中标人自负责任。各投标人须在报 价中考虑风险。 4)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员工保障的其他规定,由劳动部门查实的,根据查实情况 处罚。 温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6 第六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 一. 总 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 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用,推进技术进步,确保工程质量、交货期,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 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 写评标报告。对落标单位,评委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 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全过程由有关部门指导监督。 三、开、评标程序 1、程序如下: (1)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员等有关人员姓名; (2)宣布开标纪律; (3)投标人进行在线解密(解密时间为 30 分钟),未按时解密或解密未成功的,投标人应当在 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提供备份投标文件; (4)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投标人在解密完成后可点击【查看开标记录】查看开标记录; (5)宣布开标结束。 (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性审查、技术资信评审、商务(报价)标评审。 (8)编写评标报告; 2、若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作无效标处理,并不再向采购人推荐。若所有投标人投标 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无法支付,本项目做流标处理。 四、评标办法 1、本次采购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即投标人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 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和次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 人和备选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的,如标段一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自动放弃标段 二的中标资格。 五、评分细则 1.技术资信部分的评定(80分) 温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7 各评委成员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评定,每人一张评分计算表,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评定打分并 记实名。如任何一张表的一项评分内容分值超过规定的范围,则该张表无效。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 标人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合计值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资信部分的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 小数点后二位)。 技术资信评分表 序 号 评分内容 分值 A B C 1 认证情况 投标人认证情况 0-6 分 提供有效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2 分;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2 分;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 2 分。 注:需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 章,否则不得分。 2 业绩 投标人2017年 1月 1日至今食堂 服务业绩。 0-10 分 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 2分,最高 10 分。 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和 合同履约评价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 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3 服务管理方 案 服务目标、措施、流 程、质量标准;培训、 考核、薪金体系、队 伍建设;对本项目的 了解程度;对管理难 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及对策;可行性、完 整性及规范程度等。 注:未提供不得分。 总方案 0-6 分 6-4.1 4.0-2.1 2.0-0 厨房服 务 0-3 分 3-2.1 2.0-1.1 1.0-0 食堂保 洁服务 0-3 分 3-2.1 2.0-1.1 1.0-0 4 管理服务 创新方案 根据投标人针对食堂劳务外包管 理服务的创新方案进行打分。 注:未提供不得分。 0-3 分 3-2.1 2.0-1.1 1.0-0 5 机构设置及 相关运作流 程制度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管理服 务组织机构设置(附组织机构 图)、运作流程(附运作流程图)、 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保障制 度、员工激励机制、监督机制、 自我约束机制、稳定员工的措施 和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等 是否科学、合理、有效,进行打 分。 注:未提供不得分。 9 分 9-6.1 6-3.1 3-0 温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8 6 人员配备 厨师长基本情况 0-6 分 具有三星级及以上酒店工作经验或 至少 450 人次的国企或政府机关餐 饮管理经验得 6 分。 注: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加盖 公章。 0-2 分 具有二级厨师(技师)证书得 1 分,具有一级厨师(高级技师) 证书得 2分。 注:需提供证书、健康证、近三个 月本单位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除 外)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厨师人员经验,职业资格、学历, 年龄,专业情况等。 0-6 分 6-4.1 4.0-2.1 2.0-0 勤杂人员经验,职业资格、学历, 年龄,专业情况等。 0-5 分 5-3.4 3.3-1.7 1.6-0 7 节能减排方 案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全年电灯空 调等用电量、用水量、用气量、 厨房用油等提供的节能减排方案 是否合理科学可行,是否符合节 能减排要求,进行综合打分。 0-5 分 5-3.4 3.3-1.7 1.6-0 8 突发事件应 急处理措施 详细说明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紧急 预案,并具有可操作性。 0-5 分 5-3.4 3.3-1.7 1.6-0 9 难点特点 分析及解 决措施 投标人根据项目管理的重点及 难点,拟采取的管理模式和应对 措施,进行综合打分。 0-5 分 5-3.4 3.3-1.7 1.6-0 10 菜品更新及 研发 针对本项目在服务过程中,如何 在服务中把握菜品的更新,以及 主厨、菜品的创新等方案落实及 操作的可行性比较,进行打分。 注:未提供不得分。 0-3 分 3-2.1 2.0-1.1 1.0-0 11 食品保障的 承诺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投保食品安 全责任险: 0-3 分 保险金额在 100 万(含)-300 万 (不含)的得 1 分;保险金额在 300 万(含)-500 万(不含)的 得 2分;保险金额在 500 万(含) 以上的,得 3分。 注:提供有效承诺书,否则不得 分。 温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9 2.商务评分(2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余投标人投标与该评标基准价 对比,计算出商务评分值(保留小数 2位); 1)有效投标人的投标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报价分为满分 20分; 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3)商务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 2位, 价格权值为 20%) 4)如有效投标人少于 3家,重新组织招标。 5)▲本项目各标段采购预算金额均为人民币 192 万元整,超出预算的按无效标处理。 6)政策功能的评标价格扣除: 投标人为小微(或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且提供的是本企业或其他小微(或监狱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其评标价格为投标报价扣除 6%,即投标报价 ×94%;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无法证明的视为不符合政策功能的评标价格扣除要求,将不予评标价格 的扣除 3、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技术资信分和商务(报价)分的总和。 4、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在有效标中按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即技术分 与商务分之和)高低进行排序,得分前二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与第二中标人候选人(得 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排序第一;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 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5、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 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 号)和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相关工 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度难关的通知》(温财采[2020]1 号)文件精神,温州市财 政局积极协同温州市相关金融机构,加快推广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各中标人 可直接在政采云上申请政采贷也可以通过线下申请政采贷活动。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 开标和评标 六、 授予合同 第二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附件3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参考格式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及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二 报价明细表 附件五 附件六 附件七 附件八 第五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概 述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