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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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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HGP-2020-B027)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HGP-2020-B027)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机关 委托,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 单一来源 方式,对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SHGP-2020-B027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第1包 180 天津市红桥区河怡轩餐厅 海源道河怡花园养老院配套公建楼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服务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1.0 180 180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会刚,李广谦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赵老师
2.联系电话:022-86599692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子牙河南路4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国老师:022-58082168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6599692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本项目以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21400.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机关、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单一来源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SHGP-2020-B027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docx

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日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购 人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

目编号:SHGP-2020-B027









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3




目 录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1

第二部分 谈判项目要求 5

一、技术要求 5

二、供应商实施能力 5

三、商务要求 5

四、谈判程序 6

五、注意事项 8

六、项目需求书 11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23

一、合同一般条款 23

二、合同特殊条款 25

第四部分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格式 26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委托,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HGP-2020-B027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天津市红桥区河怡轩餐厅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SHGP-2020-B027

二、项目内容

餐饮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谈判

五、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

(一)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间2020330日至202041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地点: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

(三)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方式:

1.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 )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

(四)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售价:售500/包,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4314:30(北京时间)。

(二)谈判时间:20204314:30(北京时间)。

(三)谈判地点: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王工

(二)联系电话: 022-86599692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子牙河南路48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国老师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58082168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1001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22-86599692 ,传真:022-86599502

(四)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jshgczxyxgs@sina.com

(五)汇款银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光荣道支行

账 号:12050110107600000124

注:汇款时请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

、质疑方式: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规定,供应商认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2020330

第二部分 谈判项目要求

一、技术要求

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二、供应商实施能力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与本项目内容相关且已完成的实施经历,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

(一)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二)验收报告复印件或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供应商所报价格为项目完成之后的最终优惠价格。

(二)服务要求

详见需求书

(三)服务时间及地点

1.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供应商提供的就餐场所。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合同签订并生效、按月度进行支付。月度验收合格,提供发票、月度验收书及验收书附表后支付当月费用。(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3.如所供服务出现问题,采购人在付款期内随时有权停止付款,待乙方对该服务消除障碍正常运转后再行付款。付款的时间则相应顺延。

(五)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60天。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50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截止时间:公对公账户汇款等法规规定的方式。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42日12:00前。

3.汇款信息

收款单位: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光荣道支行

账 号:1205 0110 1076 0000 0124

汇款信息需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包号,汇款后及时与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联系(财务电话:022-86599692-601,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谈判单位自行承担。

4.谈判当天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发放保证金收据原件。

5.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合同正本送至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档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注:请投标人尽量选择与我公司账户相同的银行进行转账,因跨行转账而产生的问题和费用我公司无关。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成交供应商不交纳成交服务费的。

四、谈判程序

(一)参加人员及要求

1.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书的原件,该代理人在委托书上应标明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须保留至本项目评标或合同履行结束。

2.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谈判仪式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二)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

1. 投标人签到

投标时,投标人到谈判文件指定地点进行签到。

2. 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

按照规定的时间,投标人须携带纸质响应文件到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审查。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按照上述步骤完成响应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 本项目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密封(一正副),同时随响应文件正本提供包含响应文件全部内容(office文档格式)的电子版U盘一份。

投标人应在密封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并在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正式谈判开启之前(指谈判邀请函中规定提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的结束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1)响应书

(2)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价格表

(5)点对点应答表

(6)业绩一览表

(7)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

(8)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评标

1. 资质审查

根据谈判邀请函要求,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资质不符合的供应商不得进入技术谈判程序。

2. 技术符合性谈判

根据项目需求书要求,审查供应商投标内容与需求的符合性,技术不符合的供应商不得进入价格谈判阶段。

3. 价格合理性谈判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方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谈判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谈判小组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称与谈判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5)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全部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注:最低报价是指最低评标价)。

五、注意事项

(一)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20(含)以下

一次性收取3000元

20-100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服务合同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于100×1.5%+(500-100)×0.8%+(680-500)×0.45%=5.51万元,其中成交金额以《成交通知书》为准。

(二)成交供应商须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成交供应商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三)解释权

1. 本次谈判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组织机构,即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组织机构解释为准。

2. 本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组织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费用

无论谈判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保密

在谈判过程中,有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不得透露给其他投标人或与评议工作无关的人员。

(六)供应商须整包进行谈判。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分包或将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若出现上述情形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认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谈判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的规定提出质疑。

(八)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谈判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点对点应答表”响应情况进行审查。主要条款(加注“”号)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九)成交通知

成交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十)签订合同

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供应商须提供距离采购人所在地步行不超过500米的且能同时容纳250人用餐的场所。用餐形式为现场制作,自助餐模式,仅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提供早餐、午餐。早餐就餐人数250人,餐饮标准为8元/人(其中职工个人负担1元,采购人负担7元);午餐就餐人数250人,餐饮标准22元/人(其中职工个人负担1元,采购人负担21元)。服务时间为18个月,每月10万元。

备注:上述餐饮标准为含税价,且为入口标准,成交供应商零利率销售餐品,每月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的餐饮费用根据当月实际就餐人数据实结算。

二、服务要求

(一)服务人员配备:

本项目配备管理及服务人员不少于14人。其中项目经理1名、营养配餐员1名、厨师不少于3名、面点师不少于2名、砧板不少于2名、洗碗工不少于2名、服务员不少于3名。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所有人员的劳务合同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标。

(二)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

(1)管理餐饮服务员工。

(2)根据本项目厨师、面点师的技术水平和特长,合理安排各岗位人员。
(3)开餐期间现场督导,及时发现工作人员的工作疏漏以及违规现象并纠正;掌握好开餐时间,保证不误餐;开餐时,关注用餐情况,并处理好就餐者反映的问题。

(4)协助和审核厨师制定的每周菜单,每周四提交给采购人管理人员。

(5)定期与采购人沟通,认真了解就餐者对膳食质量和卫生服务的意见并协调、处理。

(6)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食堂工作区域内卫生状况的监督、管理。

(8)协助食堂管理员验收当日食品原料质量与数量。

(9)供餐前必须参与菜品的品尝并进行评价,达标后方可出餐。

2、厨师:

(1)按照餐饮标准,保证做到每日菜品的色香味、花样、品种多样化。

(2)负责编写每周食谱,菜品的搭配要营养合理。

(3)负责每天对原物料进行接收、贮存、保鲜。

(4)负责每天按标准搞好本区域清洁工作。

(5)厨师必须亲自品尝菜品,合议达标后方可出餐。

(6)按标准参与菜式所需原材料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灶前安全检查:煤气管道、电器开关与线路、消防器材的位置及完好状况,突发状况及隐患的排除。

(8)随时检查与监督切配质量。

3、面点师:

(1)中式面点及西式糕点花色每日翻新,两周内不得重复。

(2)每天按规范搞好设备及区域清洁工作。 

4、营养配餐员

(1)运用专业知识合理搭配膳食营养素。

(2)按就餐者职业特点及四时四季特点配餐。

(3)指导厨师、面点制定、调整菜谱。

5、砧板

(1)协助厨师及营养配餐员制定供餐方案,并按规范处理各种原材料。

(2)剩余原材料的合理处理与利用。

6、洗碗工 

(1)负责每日碗、盘、筷、勺、的清洗与消毒。

(2)负责填写每餐消毒记录。

(3)负责洗碗机、消毒柜、热水器的保养与维护。

7、服务员

(1)负责自助餐台的菜品及餐具摆放。

(2)负责补充短缺的菜品、主食等。

(3) 负责自助餐台及用餐区域的卫生。

、服务工作标准

(一)配餐标准

1、早餐:

每日早餐将安排不少于6种小菜和咸菜、5种稀食、6种花色面食。

【每日必有】:豆浆、牛奶、粥(每天变换花色)、面包、大饼或烧饼、各种蒸食、杂粮、白煮鸡蛋、茶鸡蛋、四个凉拌菜(一荤三素)、自助蔬菜沙律、两种自制小咸菜等。

【固定品种四种,每周每日一种】:锅巴菜、骨汤云吞、豆腐脑(油条)、煎饼果子(果篦儿、糖皮)。

【每周剩余一天非固定品种】:羊汤、过桥米线、酸辣粉、牛肉拉面、鱼片粥、四色蔬菜鸡汤面等。

【每周轮换供应,每次两个品种】:豆沙或牛肉馅烧饼、肉夹馍、金枪鱼三明治、曲奇饼干、蛋糕、瑞士卷、披萨、马蹄酥、寿司、核桃酥、蒜香面包、牛角包等。

• 结合就餐人员早餐习惯,安排和制作餐品。

• 早餐品种全部为餐厅自制。

2、午餐:

• 每日午餐热菜不少于4种,其中主荤菜1种、次荤菜1种、素菜2种(根茎类、菌类、豆制品或叶菜等)。

• 每日午餐安排不少于2种小吃或风味餐。如:凉皮、锅贴素盒子、烧麦、蒸饺、西湖牛肉饼、切糕、南瓜饼、煎年糕、水煎包、回头、烧麦、水饺、八宝饭等。

• 每日午餐安排不少于4种杂粮。如:蒸山药、蒸芋头、蒸胡萝卜、蒸紫薯、烤红薯、烤南瓜、煮玉米、煮毛豆、煮花生、煮蚕豆、红枣蒸藕等。

• 每日午餐安排米饭在内的4-6种主食及点心。

• 根据餐标情况安排1种水果。

• 每日午餐将安排4种稀食。即:2种汤和2种粥。

• 午餐将配备调剂小咸菜(自制)2种。

3、其他

• 每周保证一次饺子或锅贴(主食)

• 就餐人员生日应提供生日餐(如:长寿面)

• 回民餐单独准备(所有食材及餐具、用具)

• 中国传统节日应自制富有中国传统特色食品(如:月饼、汤圆等)

• 日常所有面食全部自制,不得外购。

• 采购人加班需求应无条件配合,加班餐应按标准准时提供,每月两次以下不另计费用。

(二)食品安全(卫生)服务标准

1、食品及原料验收

对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在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等方面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进货名称、数量、感官检查等项目做好验收记录,并妥善保存,以备查考。(分类说明产品检验标准)

2、食品及原料存放

(1)主副食品分库存放,非食品及个人生活用品不得进入食品库房,严禁在食品库内存放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有毒、有害物品。

(2)做到库房环境无蝇、无虫、无鼠,库存食品及原料无过期、变质,定期清扫、消毒、通风,保持干燥、卫生。

(3)按原料、半成品、成品的性质将食品分类分架存放,有明显标志,有一定间距,隔墙离地10厘米以上(离地平台或层架)。

(4)肉类、水产类、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冷冻贮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及时除霜,定期消毒,并贴有明显标识。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5)严格执行冷藏冷冻设备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保证冷藏设施正常运转,温度显示状态良好。

(6)严格执行出入库登记及食品卫生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①入库前,首先对所购食品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者,不签收,不入库。验收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查考。

②出库前,做好数量、质量、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并按标签标示的贮存条件保存食品。

(7)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存放,货架上贴挂标签,注明品名、供货单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8)定期检查库存食品质量,发现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或其他感官异常食品及原料时应及时处理,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

3、食品加工

(1)切配:

检查物料质量→清洗→检查及清洗工具→查看菜式切配要求→切配→归类摆放→下餐物料处理(冷藏、苫盖等),具体细节如下:

a.厨工在切配物料前,首先对物料检查,不切配病死、毒死、死因不明腐败变质的禽、畜、肉及鱼类,不切配变质有异味的蔬菜瓜果。

b.在切配过程中,肉类,菜类不得落地,万一不小心落地,必须清洗干净才能使用,盛肉、菜的篮筐不能直接接地,必须放于垫板上。

c.瓜果、菜类在切配加工前经过“一拣、二洁、三浸泡”浸泡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确保无虫、无泥沙杂物、无黄叶。

d.过水的菜先切,早餐用的菜品先切,中午所需要的菜品容易变色、变味、腐烂的早上不得先切。

e.切配用的刀、砧板、案台在使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刀具、砧板要按照生熟分开放置于规定位置。

f.上岗前穿戴卫生防护用具

(2)主食:

a.加工前要对待加工使用的食品原料质量感官检查,发现生虫、霉变、 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情况,不能加工。

b.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应浸泡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在加工制作。

c.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各种熟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d.当餐未用完的面点,应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含水份较多的带馅糕点,要冷藏,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e.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f.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晒干备用。

g.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h.淘米前需要对米质进行外观检查,通过看、摸、尝、闻等方式对米质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不得使用,淘米时必须淘洗干净,做到无虫、沙、无稻谷杂物。

i.淘米用具每天进行清洗,保持卫生、干净,并经常放置阳光下晾晒、消毒。

j粮食不得随意放置,需离地存放于干燥地点,以免变质。

k.蒸饭盘每餐饭后及时清理,不得残留上餐只剩余饭粒。

l.每天对蒸饭柜进行清理、换水。

m.对变质的米饭,必须倒掉处理,决不能再次使用。

n.每餐需对米饭进行品质检查,确认无任何不良后,方可出柜。检查方法:闻气味、看颜色、尝生熟。

o.蒸饭用具按规定摆放,不得乱扔、乱摆,并清洗自己工作区域。

p.上岗前穿戴卫生防护用具。

(3)灶前

厨师应严格按照餐单及加工、出品程序进行操作,做到:

a.严格检查物料质量及洁净程度,把瑕疵处理在下锅之前。

b.严格生熟隔离。

c.加工彻底,遇口感与食品安全发生矛盾时以安全为主。

d.成熟菜品不得放置地上。

e.上岗前穿戴卫生防护用具。.

(4)出餐

a.传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分餐使用专用工具且工具不接触用餐人餐具。

b.水果清洗消毒后装盘,需切开的水果洗净消毒后在凉菜间内分切装盘。

c.就餐人员自取的调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d.开餐期间发现或被就餐人员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

e.备餐柜内不得放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台面、地面等的清扫整理工作。

f.上岗时穿戴全部卫生防护用具。

(5)餐余善后:

剩余物料的处理

a.过水:供餐结束后剩余菜类、瓜果类要及时过水来确保新鲜度的延长。

b.风冷:用于下餐炒熟的肉类及时风冷便于提早放入冰柜冷藏。

c.冷藏:用于下餐炒熟的肉类及相应蔬菜类,根据卫生标准进行分类冷藏。

d.盖罩:对于剩余配料、油类及可非冷藏的菜类,应在下班前加盖纱布或网罩,避免被污染。

e.倒弃:对于不能用于下餐的蔬菜、肉类和异变的菜类,应按厨余垃圾处理、严禁用于下餐食用。

f.隔离:切实做好四隔离工作即:“生与熟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避免交叉污染。

(6)食品留样

a.为确保就餐人员人身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以及事故发生后及时查明食物中毒事故原因进而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故实行食品留样制度。

b.留样的采集和保管由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或一次性专用的取样工、用具以及专用冷藏箱。

c.取样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进行。不得特殊制作。不同品种分别留样.防止样品间污染;

d.留样样品采集完成后应及时密闭存放于冷藏条件下并保存24小时以上.不得冷冻保存。

e.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并做好留样记录和样品标记,每份样品必须标注品名、加工时间、加工人员、留样时间(xx月xx日xx时)。其它情况则可根据需要由卫生监督机构或采购人单位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f.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不得有留样样品而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留样样品,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餐具卫生服务标准

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消间,配备专用洗刷、消毒、保洁设备。

2、洗、消人员严格按照程序和方法操作,即:物理消毒:除残渣→碱水(或洗洁精)刷→净水冲→热力消(洗碗机)→保洁。化学消毒:除残渣→碱水(或洗洁精)刷→净水冲→消毒药物浸泡→净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

3、餐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4、洗消餐饮用具的洗洁精、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和卫生标准。

5、餐饮用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6、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并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用具要分开存放。

7、洗刷餐饮用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清洗餐饮用具的水池内清洗食品原料及其他用品、用具。

8、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油污,池内无残渣油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9、定期清扫洗消间室内环境及设备卫生,不留死角,保持清洁。

10、认真做好每餐消毒记录。

(四)、公共卫生服务标准

1、人员

(1)为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广大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必须落实《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2)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到指定的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3)所有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定期到指定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4)员工健康证明必须公示。

(5)凡发现未经健康检查上岗工作或患有《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中所列疾病而未及时调离的,给予20000元/人的处罚。

2、环境

(1)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门帘、灭蝇灯等三防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标准。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清洁设施运转正常。

(2)自助餐台、餐具等每餐必清。

(3)餐具摆放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并重新洗消保洁。

(4)毕餐后方可打扫餐厅卫生;标准程序为:去污、清洗、消毒,做到窗明几净,无卫生死角。

(五)礼仪服务标准

服务素质要求:礼貌服务主要表现在恰当的运用语言表达及行为方式,充分运用“三声十一字”,三声即“就餐开始时的欢迎声,失误时的道歉声,闭餐时的道别声;十一字即“请、您、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

(1)与就餐人员谈话时,注视对方的“三角区”,即两眼与鼻之间。

(2)与就餐人员谈话时声音要适度,不要过分靠近小声嘀咕。

(3)就餐人员与自己谈话时或提意见时一定要专心听取。

(4)能用语言表达的,不要用手势,尤其不要用手指人。

(5)就餐人员言辞过激,不可与其争执甚至肢体接触。

(6)对就餐人员超出原则的要求,要婉言拒绝或礼貌解释。

(7)就餐人员的合理需求,要尽最大的努力满足。

(8)因服务人员与就餐人员直接近距离接触,因此上岗前禁吃生葱、生蒜和刺激性味道大的食品。(开餐期间佩戴发帽、一次性手套和口罩)

(9)在分餐时尽量均匀分配。

(10)服务员应时刻保持不卑不亢的正常心态,情绪波动时应调岗或休息。

(11)等待开餐时站姿要标准,双手体前交叉,左手握右手腕,高度在小腹。

(12)供餐服务前要仔细检查餐具是否充足,卫生清洁度是否符合标准。

(13)餐具要轻拿轻放,失手时应道歉。

(14)供餐过程中,及时将餐台及餐盘清洁干净。

(15)提前和厨师沟通按今日菜量,合理分发。

(16)供餐临近结束时,如餐盘中菜量较少,应及时合并保证供应。

(六)消防安全标准

餐厅、厨房因其高温、明火且人员集中,是重点消防安全责任部门,为确保人员及财产安全,应保证做到:

1、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安全疏散标志完好。

2、供应商所有工作人员都要参加定期组织的消防培训,了解消防器材性能及摆放数量、位置,做到四懂四会,四懂: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扑救火灾方法,懂逃生自救方法。四会: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

3、电气设备使用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前必须熟悉操作方法,出现故障及时报修处理。

4、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对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等及时检查修理,确保正常运转。

、厨房设备清单

双门蒸箱1个

单门蒸箱1个

三门烤箱1个

电热饼铛2个

发酵箱1个

和面机2个

压面机1个

油炸机1个

双眼地锅1个

单眼灶1个

双眼灶1个

七印地锅2个

双门平冷3个

四门冷柜2个

两平米冷冻库1个

两平米冷藏库1个

豆浆机1个

切菜机2个

150L电热水器1个

120L电热水器1个

四眼电磁炉1个

消毒柜2个

清洗机1个

五、其他要求

1、本项目餐标早餐8元,午餐22元,就餐人员每次就餐时现场支付1元给供应商,余款由采购人按月根据就餐人员实际用餐情况进行结算。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一、合同一般条款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日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项目(项目编号:****)的成交结果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专业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服务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

(一)项目内容:******项目

合同总价款:¥

大写:人民币

(二) 服务要求及对服务负责条件:见附件。

(三)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

(四)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五) 款项支付方式:

(六)有关涉及本合同乙方向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七)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留存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二、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成交单位和甲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第四部分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格式


响 应 文 件

(正本或副本)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谈判书

致: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谈判邀请(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1.报价文件

2.资质文件

3.技术文件

4.承诺文件

5.其他补充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谈判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谈判总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2.我公司将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公司的谈判有效期为谈判之日起60天。

5.我公司同意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的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6.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7.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谈判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谈判采购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8.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9.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谈判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1.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供应商代表签字:

附件2

谈判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服务名称

采购数量

谈判总价

备注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