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招租人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了完善服务区功能,满足过往司乘人员不同层次的需求,拟将G15沈海高速公路清江服务区粽子经营项目对外公开招租。
1.经营模式
经营模式:招租人提供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段清江服务区东西区场地约84㎡(单侧约42m2,具体以甲方实际交付面积为准)供承租方使用,由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外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粽子(含水果、报刊)经营模式采用合作提成模式。招租人仅提供经营场地,承租方负责店面装修及配套经营所需的全部设备设施,装修方案经招租人同意方可开始装修,并经招租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营业,合同终止时权益归招租人所有。
经营范围:专营粽子(含水果、报刊),不得售卖与经营范围无关的其他产品或服务。
经营期限:经营期限2年。招租方同意给予承租方自场地按交付之日起15日的免租装修期。
2.竞租人资格要求
2.1要求竞租人须同时具备:
(1)具备粽子、水果和书报相关项目经营能力的企业或个人,具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2)信誉良好,无违约经营不良记录的企业或个人。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2.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竞租,否则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2.4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竞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项目实施方式
公开招租。
4.招租文件购买
4.1 购买招租文件时间: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4.2 购买招租文件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新城大道发展大厦18楼。
4.3 招租文件购买方式:
现场购买。竞租人为企业的,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要求图像和字迹清楚;竞租人为个人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
单位介绍信中需注明参与的经营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必要信息。自获取招租文件之日起至竞租有效期终止为止,竞租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竞租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租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4 招租文件购买费用:200元人民币。
5.竞租保证金
竞租人应按竞租须知中规定提交人民币 5 万元/合同段的竞租保证金作为竞租担保。
6.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9日09:00。
6.2 竞标人应在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性文件送达下述地点:温州市新城大道发展大厦18楼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租人: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新城大道发展大厦18、19楼 |
邮 编:325003 |
电 话:0577-88956611 |
传 真:0577-88956600 |
电 邮:xulei1@cmhk.com |
联系人:徐先生、刘先生 |
招租人: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