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ZTJ-DL-202001001)中标公告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03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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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04日 09:25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0年04月02日 | 中标日期 | 2020年04月03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齐鸣,王慧宝,叶春华,姬全胜,王静(采购人) | ||
总中标金额 | ¥649.038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逯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3611619-801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北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2624940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23611619-801 |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