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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潍坊新村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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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潍坊新村街道社区食堂委托管理项目需求书

招标详情

    【潍坊】潍坊新村街道社区食堂委托管理项目需求书
    时间:2020-04-07

    项目名称:潍坊新村街道社区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2020WF001
    项目需求方: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潍坊新村街道办事处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述
    截至2020年1月,潍坊街道户籍老年人口超过3.18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33.8 %,其中80岁以上老人5535名,90岁以上老人891名,独居老人1463名,纯老人家庭人数4659名,助餐是这些老人较为集中和突出的服务需求。
    根据市区两级政府关于助餐实事项目相关文件精神,潍坊街道积极整合服务资源,建设社区食堂,实实在在地解决社区内有助餐需求老年人的就餐难题,让社区老年人乐享银龄无忧的社区生活。本项目通过政府搭台,为潍坊街道60岁及以上有助餐需求的居民提供助餐(堂吃和送餐)服务,同时兼顾满足周边居民、社区工作者、白领人群的就餐需求。
    (二)设施设备情况
    服务场所:社区食堂位于潍坊街道南泉路409号,有完善的厨房设施设备、日常经营所需的其他设施设备。
    (三)服务对象基本情况
    堂吃服务对象:社区老年人、周边居民、本街道社区工作者、辖区白领人群等。
    送餐服务对象:潍坊辖区内助餐点和有助餐需求的日托、辖区内老年人和有需求的特殊人员。
    二、项目要求
    (一)服务对象界定
    潍坊街道区域内的老年人、周边居民、本街道社区工作者、辖区白领人群。
    (二)项目目标
    1、助餐公益服务方面:凡本街道60周岁以上(含)堂吃老人9折优惠,80周岁以上(含)堂吃老人8折优惠,需凭各居委及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优惠就餐卡由供方制作并出售,仅限本人使用。
    2、在助餐品质方面:首先确保食品卫生和安全,用餐环境干净整洁,原料采购有检验检疫证、验收合格证,严把采购第一关。
    加强日常监督,对社区食堂中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管;社区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卫生培训、安全培训等相关培训教育,取得有效健康证上岗。
    3、在市场化服务方面:明码标价,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价格浮动必须经需求方批准后公示。满足共性需求的同时拓展提供个性化服务,鼓励做好公益的同时做好市场化服务。
    4、团队管理安全方面:强化管理抓好服务,严格执行并落实新区关于社区助餐50项评价指标;有效落实管理制度化,服务规范化,监管常态化;加强对项目的品牌建设和宣传意识,在实现为老助餐服务的社会效益和公司经济收入都达到 双赢 的效果。
    (三)服务要求
    1、堂吃
    (1)社区食堂根据需求供应一日三餐,社区老人和其他居民实行错时就餐,优先保证社区老人用餐,全年无休,国庆节、春节除外。
    (2)早餐:中式早餐;午餐、晚餐:本帮菜系、家常小炒及花式面点,品种数量不低于40种。菜品经常变化翻新,每周内每日菜品保证80%不重样。
    (3)明码标价且不高于市场价。另外,凡本街道60周岁以上(含)堂吃老人9折优惠,80周岁以上(含)堂吃老人8折优惠,需凭各居委及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优惠就餐卡仅限本人使用。
    2、送餐
    (1)送餐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午餐时间
    (2)送餐对象: 潍坊辖区内助餐点和有助餐需求的日托、辖区内老年人和有需求的特殊人员
    (3)送餐方式:
    助餐点:饭菜在社区食堂桶装送到助餐点后现场分打,确保菜品质量。
    送餐上门:提供A、B两套公益套餐供选择,内容为一大荤、一小荤、二蔬菜、饭、汤。
    (4)送餐价格:
    助餐点:采用菜品自选模式的,餐费据实结算。采用套餐配送模式的,按照公益套餐价格结算,另需方补贴供方每客套餐2元。
    送餐上门:老人A或B公益套餐10元/套(另外,供方向老人收取每客2元配送费,需方补贴供方每客2元),公务套餐15元 20元/套(含配送费)。
    需方与供方每半年据实结算一次送餐补贴费用。
    (注:如由需方送餐员承担配送服务,将不涉及配送补贴。)
    (5)凡居委有10份订餐量,有固定助餐点,即可开启助餐点送餐服务。
    (6)社区食堂每周二发布下周菜单,各助餐点每周五之前通过供方自有的订餐智能化平台或需方后续将建成的智能化为老服务平台等渠道预定下周菜品,餐品由社区食堂派送至各助餐点。
    3、公益活动
    社区食堂的其他功能区域养老顾问咨询与健康自检区、蔬果售卖区、厨艺交流区、亲子互动区,由运营方统筹管理运营,组织开展服务和活动,涉及成本的活动由运营方合理收取材料费,街道通过整合相关资源融入形式,指导和支持运营方做好各功能的运作。
    4、其他
    (1)供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制度的健康、卫生的餐饮服务,确保优先满足老年群体用餐需求,兼顾周边社区居民的用餐要求。
    (2)供方需严格执行并落实浦东新区社区助餐50项测评标准,建立健全各项经营管理制度、人员工作制度和食品安全卫生职责,并将所制定的各项制度上报甲方备案。
    (3)供方需积极协助需方开拓新的助餐点位。
    (4)原材料由中央厨房集中采购,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检疫证书证件。食堂配备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员,对每天的饭菜进行检验、留样。配备专职营养师制定每日菜单以保证饭菜营养安全且美味可口。做好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定期清理食堂内外水池、隔油池、下水道保持畅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好防四害工作。
    (5)供方需配合需方做好每季度老人用餐满意度调查等工作。配合完成区及相关单位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评估考核,考核分数须达到80分或评估结论良好以上,服务人群的满意率须达到90%以上,未达到将影响下一年度项目的竞标资格。
    (6)供方需充分利用智能手段为服务对象提供送餐预订等服务,积极配合需方做好智能化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助餐应用程序的设计和使用。
    (7)供方需负责对于社区食堂助餐之外的其他功能,进行统筹运营,组织开展服务和活动,涉及成本的活动(如厨艺交流区域)可合理收取材料费,确保每年组织开展活动不少于60次(含配合甲方提供场地服务的活动)。
    (8)供方需每年捐出一定盈利至需方慈善公益活动中。
    (9)供方需保证项目服务对象的人身安全,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安全防范机制。做好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的卫生安全工作,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检查制度,自觉开展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按时向需求方汇报。对本项目服务协议期内发生在社区食堂、助餐点、送餐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包括食品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及其他意外事故),经调查确认属于供方责任的,由供方承担相关赔偿等责任。
    (五)服务团队要求
    1、项目执行机构应为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业务范围须与本项目相适应,并有同类项目运作经验,具备能提供餐饮服务能力的资格(工商营业执照、相关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资质证明需提交需求方。
    2、项目执行团队工作人员符合相关资质要求,从业人员应具备厨师资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项目团队工作人员名单和资质证明需提交需求方。
    3、项目组应配备与之服务相适应管理人员、专职工作人员全职驻点负责助餐点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合理配备所需员工,分配各岗位人数,并接受需方的日常管理。从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身份证明、资质证明和健康状况证明。
    4、派驻员工中如有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需方有权提出更换。
    (六)项目周期
    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为期两年(运营起止日期以社区食堂实际建设和工作进度为准)。
    (七)项目预算
    1、日常运营管理由供方 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 ,运营所需的费用(包括水、电、煤等能耗费用,人员工资与社保等人力成本、设备保养维护等费用)由供方承担。供方提供社区食堂及助餐点运营所需的烹饪锅具和堂吃餐具(主要指锅碗瓢盆等可移动、易耗用品)。
    2、因需扩大服务范围需添置设备用具,经需方同意由供方自行决策并实施。
    3、送餐服务方面,由需方提供各类送餐用具及送餐车辆(用具包括送餐盒、保温箱、保温桶等,以及助餐点的消毒、保温设施等,街道提供的送餐车为目前街道送餐员使用的市老年基金会电动送餐车,考虑到浦东南路养老综合体等设施送餐量大),由运营方负责寻求市场已有成熟外送平台或者招募人员开展送餐。对于由运营方负责送到助餐点及老人家中的,街道向运营方补贴配送费每客2元(用于配送人员及助餐点服务人员补贴、送餐车维修保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