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0-04-07
单县公安消防大队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SDFZB20200401
一、采购条件
单县公安消防大队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单位为单县公安消防大队,现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单县公安消防大队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名称:单县公安消防大队。
3、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自筹资金。
5、标包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包。
6、采购内容及要求:
配送单位及地点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金额 |
南樊中队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22万元 |
北园中队 | 41万元 |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单县公安消防大队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所报价采购人的全部食品价格,应以当日菏泽市物价局最新发布的商品信息价格至少下浮5%的价格执行,同时不应高于当日各蔬菜批发市场价格。质量要求:每次提供的肉类、禽类、鲜活水产品具有动物检验合格证明,禽蛋必须保证新鲜,干调类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所供食材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成交供应商必须随货提供所供青菜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且青蔬、肉类无腐烂变质现象。
7、配送时间:当日中午配送当日午餐、晚餐及次日早餐所需的菜品、食品。保质期保鲜期较短的肉类、蔬菜、水果等应及时分配送到位。
9、服务期限:一年。
三、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法律要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技术和服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3、供应商须具备配送能力,日常所需菜品、食品必须及时配送。所供菜品、食品必须是合法渠道获得,且为供应商直接配送,不允许转包分包。
4、供应商保证具有主、副食品的合法经营权,以及合法取得,具有主、副食的经营格,严禁挂靠。
5、供应商所提供商品应保持新鲜,所提供的主副食品均为甲方所要求的品牌或品种,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侵犯其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副食品。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8.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8.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9、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潜在供应商请于2020年04月08日至2020年04月10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持以下有效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份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单县分公司(单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东端)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资料不全者谢绝报名。
(1)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份。有关资格证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竞争性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及期限
6.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县公安消防大队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单县北园路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系人:陈队长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7865000012电 话:0530-6109996
2020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