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公安局厨师团队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4-07 15:15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公安局厨师团队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0012020000016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内江市 |
代理机构 |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老师,0832-8802006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内江市公安局 |
采购人地址 | 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99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32-2292133 |
项目联系人 | 胡老师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2-8802006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4-07 15:15 |
项目包个数 | 1 |
开标时间 | 2020-04-01 14:30 |
中标日期 | 2020-04-07 10:0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0-01-16 17:00 |
总中标金额(元) | 1612800.00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内江市公安局厨师团队服务;规格型号:无;数量:1项;单价:1612800.00元;服务要求:1、中标人提供食堂餐饮服务(烹饪、就餐服务及食堂卫生清洁等)。 2、服务团队的所有人员由中标人自行确定,并持有岗位职业健康证书,同时采购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中标人更换该项目的工作人员。中标人调整的人员数量及相关资格不低于被调整人员等。.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舰艺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22号附24号;中标金额:1612800.00.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的标准下浮30%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13,931.68元(大写:壹万叁仟玖佰叁拾壹元陆角捌分)。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采购人代表:杨泽彬;评审专家:刘斌,洪志瑞,袁奇,张利。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1、中标人提供食堂餐饮服务(烹饪、就餐服务及食堂卫生清洁等)。 2、服务团队的所有人员由中标人自行确定,并持有岗位职业健康证书,同时采购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中标人更换该项目的工作人员。中标人调整的人员数量及相关资格不低于被调整人员等。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2c92409d6faaf42d016fac12ff6400ba.html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无。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行业划分 | S919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备注 | 结果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江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2267522。 |
PPP项目标识 | 否 |
项目编号:5110012020000016
内江市公安局厨师团队服务
采购项目(第三次)
公开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内江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文件编制: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
中国·四川·内江
二〇二〇年一月
廉洁自律书
为进一步规范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制
度,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代理政府采购招标
事务过程中郑重承诺: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委托代理协议的约
定办理政府采购事宜,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代理行为,努力提高专业能力,确
保服务质量;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
采购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员工遵纪守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取、承揽代理政府采购事务
和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不得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
重物品,不得在供应商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供应
商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采购工作有影响
的宴请或娱乐活动。
四、公司员工不得与供应商存在任何商业上的利害关系,不得在供应商单
位兼职和任职,不得泄漏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机密。
五、公司员工在业务交往中,不得故意刁难供应商,影响正常的业务开展。
公司全体员工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请各位政府采购参与者充
分了解并自觉践行本准则,共同营造廉洁诚信的政采环境,共同推动阳光透明
的政府采购。
举报电话:0832-8802001
举报邮箱:690821656@qq.com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政采贷”业务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川财采[2018]123 号文)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
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
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
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求及流程见“川
财采[2018]123 号文”)。
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银行名单
1.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11.成都银行
2.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12.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3.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 1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4.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 14.渤海银行成都分行
5.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15.雅安农村商业银行
6.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 16.雅安市商业银行
7.华夏银行成都分行 17.眉山农村商业银行
8.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18.乐山市商业银行
9.四川天府银行 19.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
10.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20.绵阳市商业银行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4
二、总 则......................................................................................................................................... 7
三、招标文件..................................................................................................................................... 8
四、投标文件..................................................................................................................................... 9
五、开标和中标............................................................................................................................... 15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17
七、投标纪律要求........................................................................................................................... 19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20
九、其他........................................................................................................................................... 20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1
格式 1 承诺函.................................................................................................................................. 22
格式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23
格式 3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24
格式 4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5
格式 5 开标一览表.......................................................................................................................... 26
格式 6 中小企业声明函.................................................................................................................. 27
格式 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8
格式 8 投标函.................................................................................................................................. 29
格式 9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0
格式 10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31
格式 11 服务要求应答表................................................................................................................ 32
格式 12 商务应答表........................................................................................................................ 33
格式 13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主要人员情况表................................................................................ 34
格式 14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35
格式 15 开标一览表封面格式........................................................................................................ 36
格式 16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37
格式 17 投标人诚信情况承诺函.................................................................................................... 38
格式 18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39
格式 19 承诺函(如涉及)............................................................................................................ 40
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41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2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44
一、项目概述................................................................................................................................... 44
二、服务要求................................................................................................................................... 44
三、服务考核(实质性要求)....................................................................................................... 46
四、其他内容................................................................................................................................... 46
五、商务要求................................................................................................................................... 46
第七章 评标办法........................................................................................................................... 48
一、总则........................................................................................................................................... 48
二、评标方法................................................................................................................................... 48
三、评标程序................................................................................................................................... 48
四、评标细则及标准....................................................................................................................... 53
五、废 标......................................................................................................................................... 56
六、定 标......................................................................................................................................... 56
七、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57
八、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57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59
第九章 附件................................................................................................................................... 62
附件 1 投标人报名登记表.............................................................................................................. 62
附件 2 保证金退还申请.................................................................................................................. 63
附件 3食堂劳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 64
第 1 页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内江市公安局(采购人)委托,拟对
内江市公安局厨师团队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
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10012020000016。
二、招标项目:内江市公安局厨师团队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资金来源:部门预算。
四、招标项目简介:
详见第六章项目概述。
五、投标人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招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
式发布。
六、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
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若因投
标人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
记录名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
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
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
第 2 页
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
制。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20 年 1 月 17 日 9:00 至 2020 年 1 月 23 日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在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 47 幢现场发售。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
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
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投标人为自然
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投标人可以提前填写《投标人报名登记表》(详见第九章 附件 1),在获取采购文
件时交于报名处。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4 月 1 日 14:30(北京时间)。
十、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
送达、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0 年 4 月 1 日 14:30(北京时间)在开标地点开启。
十二、开标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 47 幢三楼。
十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内江市公安局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 99 号
联系人:柏老师
电 话:0832-2292133
2、招标代理机构: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 47 幢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832-8802006
传 真:0832-8802010
电子邮件:NJRH880100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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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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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1,740,000.00元。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580,000.00元/年,服务期限3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3 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
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
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
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
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
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
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
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
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
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
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
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
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
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
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政府采购
扶持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详见第三章 格式6)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
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
第 5 页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
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原件(详见第三章 格式7)。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限局域网产品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
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
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
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投标人应
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
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2)无线局域网产品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
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
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
的 , 应 当 优 先 采 购 符 合 国 家 无 线 局 域 网 安 全 标 准
(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
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但是本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清单或采购项目质量、技术
服务内容要求中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形除外)。
注: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及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同等情况下优先采
购。本条所指“同等情况下”特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定标时经
评标报价相同的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标时,最后汇总综合得
分相同的情况,但是综合评分明细表中已经有单独的政策性评分评
标因素的,不再重复享受政策。
6
失信企业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在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5分,且投标人失信行为
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
标文件中进行承诺(格式 17)。
7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
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20,000.00 元(大写:贰万圆整)
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
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投
第 6 页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保函的,作为无效投
标。
(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收款单位: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汉安支行
账 号:5105 0168 0043 0911 1888
交款截止时间:2020 年 4 月 1 日 14:30(所有递交方式均以
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前提交保函原件到代理机构财务室,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
时间前。)
各投标人在退还保证金时应按格式要求填写保证金退还申请
书(详见第九章 附件2)
9 履约保证金
金额:中标人支付第一年中标金额的5%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至
采购人账户。采购人正式通知中标人入场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
质保金。在次年续签合同时第一年的质保金顺延至次年作为履约
保证金并自动转为质保金,以此类推。
交款方式: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保函的形式向
采购人缴纳。
收款单位: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开 户 行: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银行账号: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10 招标文件咨询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832-8802006。
11
招标过程、结果工
作咨询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832-8802006。
12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
份证明证件到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832-8801000。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13 投标人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询问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
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832-8802006。
14 投标人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内江融汇招
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
责答复。
质疑接收方式:现场递交或者邮寄。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32-8802007。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 47 幢。
邮编:641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 7 页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在法定期限内,逾期不予受理(在法定质疑期
内交邮的,不算过期)。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
采购结果的范围。
15 投标人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投标人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
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
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7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性投标文件(纸质)一式 3份(其中正本 1份、副本 2份);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纸质)一式 5份(其中正本 1份、副本 4份);
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纸质)1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1份。
18 采购代理服务费
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发改价格[2003]857 号通知规定的标准下浮 30%向中标供应商
收取。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内江市公安局。
2.2 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合格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第 8 页
5.1 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
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投标人确定其中
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
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
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
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
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
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九)附件。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第 9 页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
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的时间,应当在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
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
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
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4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
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
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
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本项目不组织。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本项目不组织。
8.2 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
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9.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投标人承担。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第 10 页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
位。
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次政府招标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
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
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
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
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
下列三部分文件: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文件二:开标一览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格式 5)。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
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
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次项目的服务期限为 3 年,投标人应按“元/年”报出每年的费用,3年的费用
汇总金额为最终报价金额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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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三: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一)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服务要求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
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服务要求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服务方案;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主要人员情况表(格式 13);
(3)服务要求应答表(格式 11);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二)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如涉及):
(1)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
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服务以规避招标
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
格;如不涉及优惠条件,未提供承诺则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实质性要求);
(2)投标函原件(格式 8);
(3)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 10)及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
件;
(4)商务应答表(格式 12);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 9);
(6)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三)其他部分。
(1)满足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如未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的相
关资料签字盖章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不能享受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规定的价格
扣除,但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①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小微企业认
定标准的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6);
②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
的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满足《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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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应综合评分表具体要求提供能够提供的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6.1 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必须提交所投包件相对应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
部分;投标人应将提供银行转账、电汇凭证复印件、保函复印件,装订在资格性投标文件中
作为已缴纳的凭据。
16.2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
16.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办理退还采购保证金时,应填好“保证
金退还申请表”,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携带本表向代理机构财务工作人员递交本表或传真至
我公司、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以便尽快退还投标人的保证金。
16.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见证并交纳足额中标服
务费后的 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
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投标人因
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
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
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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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
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
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
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
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及签署 (实质性要求)
18.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和“报价一览表”三
部分,且该三部分应分册装订。
18.2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件、项
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
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详见格式 14)
18.3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性投标
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
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详见格式 14)
18.4 单独提供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原件 1 份(详见格式 4),并在封面清楚
地标明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详见格式
15)。
18.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
复印件,提供电子文档 1份采用 U盘制作。
18.6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7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
18.8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
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第 14 页
注: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制作方法: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完毕后(签
字盖章完毕并检查无误),先按页码逐页(包括封面)进行彩色扫描,扫描完成后再将纸质
版正本胶装成册,扫描形成的图像文件依序制作成一个 PDF 格式文件。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
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
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
19.3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
包)。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
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
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
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并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投标人名
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
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
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该修改或撤销的书
面通知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该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投标人在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
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该按本章的规定进行编写、密
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或“撤销”字样。
21.3 在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已经递交的投
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
第 15 页
21.4 投标人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其
投标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不予退还。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并签
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
活动。
22.2 开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
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
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并加以记录。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
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
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
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
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出现上述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
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
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
依据。
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
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
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当场予以更正。
22.7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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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23.1 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等工作人员,
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23.2 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
23.3 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
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
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
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
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
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
字确认,投标人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
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
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23.4 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
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
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
询。
24.评标程序及定标原则
详见第七章评标办法
25.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6.评标情况公告
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附表。
27.采购人确定中标人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
中标人:
27.1 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7.2 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7.3 中标候选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27.4 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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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 中标候选人恶意串通。
28.行贿犯罪记录处理
中标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后未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中标无效;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中标无
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
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9.中标通知书
29.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9.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
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
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
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
购活动。
29.4 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公布。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30.签订合同
30.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
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
进行处理。
30.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
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
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30.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
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0.4 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核实,
并将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若发现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存在虚假响应的,将不予签订
合同,并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进行处理。若发生以上情况,招标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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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招标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0.5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 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31.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31.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
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投标人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
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
同义务。
31.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
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1.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
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
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2.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
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
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3.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
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
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
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
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4.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4.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4.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4.3 只有在采购人、成交人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免除履约保证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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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
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
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6.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7. 履行合同
37.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
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7.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
行处理。
38. 验收
38.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
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8.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材料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
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
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9.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七、投标纪律要求
40.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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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
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41.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
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42.投标人行使质疑权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手段获取不当得
利、实现非法目的;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其他
43.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
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
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 21 页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
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
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
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
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第 22 页
格式 1 承诺函
承诺函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作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项目编号: 号)的投标人,
现郑重承诺: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
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
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
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
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
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
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
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八、我公司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我单位全
权负责。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
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第 23 页
格式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致: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第 24 页
格式 3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致: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违反上
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第 25 页
格式 4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授权委托 为我的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投标。代理人在本次招标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
有关事宜,我公司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鉴: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1、投标人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
位负责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须完整有效,如提供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第 26 页
格式 5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年)
单价
(元/年)
总价
(元)
备注
最终报价金额合计(元):小写: 大写: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
的固定价格。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2. 本表内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一览表内填写的最终报
价将作为本次采购唯一的最终报价依据。
3. 用于现场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作为报价文件单独封装。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
第 27 页
格式 6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
行业,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本公
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
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 期:
第 28 页
格式 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
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 期:
第 29 页
格式 8 投标函
投标函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
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
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投标价
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二、(实质性要求)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的规定的所有要求,
向招标人提供所需货物及服务,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按照合同相关规定完成
项目。
三、(实质性要求)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人民币 元(大写
圆)的投标保证金。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并且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
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自愿放弃
中标;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甲方
签订合同;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我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虚假材料的;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我方在招标活动中还有其他任何违
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正本一份,副本 份;电子版一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份。
五、(实质性要求)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
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已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此有不清楚、误解以及对招标文件内容质
疑的权利。
六、(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XX 天。
七、(实质性要求)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
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一切法律
责任。
八、(实质性要求)我方完全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九、我方完全理解招标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 期:
第 30 页
格式 9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
人
姓名
技术职
称
联系电
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
称
联系电
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
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
第 31 页
格式 10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
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 期: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第 32 页
格式 11 服务要求应答表
服务要求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招标采购文件第六章)
投标的应答情况
注: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投标
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
第 33 页
格式 12 商务应答表
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招标采购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应答
1
2
3
4
5
注意: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
究其相关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
第 34 页
格式 13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主要人员情况表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主要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
第 35 页
格式 14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电子档)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第 36 页
格式 15 开标一览表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 37 页
格式 16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致: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会保险,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
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
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第 38 页
格式 17 投标人诚信情况承诺函
投标人诚信情况承诺函
致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
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所规定的失
信行为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
(仅限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
任和后果。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 期:
注: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投标人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处理;
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 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
关部门单位认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4、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其它形式进行惩戒。
第 39 页
格式 18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仅供参考)
致: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第 40 页
格式 19 承诺函(如涉及)
承诺函
致: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现郑重承诺如下: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资格证明要求中第 X项,我单位应具备 (备案、登记、其他
证照)。但因我单位所在地已对上述备案、登记、其他证照实行“多证合一”,故在此次采
购活动中提供满足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中对该备案、登记、其他证照的描述)的“多证合
一”营业执照。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
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 期:XXXX。
注: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 号)
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
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该承诺。
2.若已提供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的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该承诺。
3.若本项目资格要求不涉及,无需提供该承诺。
第 41 页
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 资格要求: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
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 资质性要求:无。
3、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3.1 按本项目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
3.2 按本项目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3.3 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
注:1.本章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
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
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
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2.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
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
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 42 页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的相关证明材料
1、应当提供的资格要求的有效相关证明材料:
1.1 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
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
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投标人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
印件。
1.2 承诺函原件(格式 1)。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格式 2)。
1.4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3)。
1.5 体现健全的财务制度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可提供 2016-2018 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完整有效的财
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复印件,或 2016-2018
年度(任意一年)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注册时间
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2)投标人若为非营利性单位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
1.6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能力情况
说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1.7 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格式 16)或者近三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
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8 提供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
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 18)。(注:如经核实属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2、当提供的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无。
3、应当提供的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1 按本项目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投标
第 43 页
人购买招标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3.2 按本项目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投
标人缴纳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3.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4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3)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人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时提供)。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并且是有效的证明
材料。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
材料,投标人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
定,不得一概而论。
3.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是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未通过审查者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 号)
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投标
人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就被“多证合一”
整合的相关登记、备案和各类证照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详见格式 18)。
第 44 页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
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1、食堂设施、设备情况: 内江市公安局机关食堂位于市局内,食堂设施设备齐全,按
烹调区、切配区、粗加工区、洗碗区、自助区、抽排系统等配备相关的不锈钢厨具,并配有
足够的桌椅,能满足正常的生产和运作需要。
2、就餐人员数量情况:约 200 至 300 人。
3、提供食堂餐饮服务(烹饪、就餐服务及食堂卫生清洁等)。
4、厨师团队人员配置;厨师及服务人数不低于 12 人。
二、服务要求
1、中标人提供食堂餐饮服务(烹饪、就餐服务及食堂卫生清洁等)。
2、服务团队的所有人员由中标人自行确定,并持有岗位职业健康证书,同时采购人可以
根据情况,要求中标人更换该项目的工作人员。中标人调整的人员数量及相关资格不低于被
调整人员。
3、服务团队人员配置:厨师及服务人数不低于 12 人,其中服务团队人员中厨师 2人(含
管理人员 1人),服务员 3人(年龄不超过 40 岁并具备 1年以上餐饮服务经验),其他服务
人员 7人(平均年龄不超过 60 岁)且满足项目需求。中标人需提供服务团队人员岗位配置表。
4、中标人必须按照内江市公安局要求的就餐时间、就餐人员、就餐标准,给民警提供一
日三餐自助就餐服务。早餐需保证豆浆、鸡蛋、咸蛋、稀饭、面条、面点,面条须有肉臊子
(牛肉、杂酱、兔子或其他轮流调换),面点品种不少于 2 种;午餐提供 3 荤 3 素一个汤、
晚餐至少提供 2荤 2 素一个汤,原则上,每天午餐、晚餐提供的菜品,荤素品种重复不得超
过二种。机关民警因单位特殊情况因工误餐,服务团队须按要求提供服务。市局机关公务接
待用餐,厨师团队按要求提供服务。每月的菜品根据季节和实际需求,予以调整,每周间隔
翻新。每周五向市局警保处报送下周食谱计划。
5、服务团队的工作人员由中标人自行管理,薪酬福利待遇、人员培训、体检、丧残疾病
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服务团队的工作人员薪酬福利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福利保
障,中标人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所有法律责任。
第 45 页
6、工作人员要讲究仪容仪表。上班期间必须着工作服,并做到衣冠整齐,干净卫生。
7、中标人接受市局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市局警保处报备厨师团队人员信息,对
所提出的问题和投诉及时整改纠正。
8、中标人严格遵守内江市公安局各项的规章制度和中标人的管理制度,实行内江市公安
局和中标人双重领导,同时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有违反,自行承担一切责任,采购
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市局的作息时间和一切规章制度,开饭时间根据市局规定确定,
特殊情况需调整就餐时间的,市局警保处提前通知。
10、中标人保证生产现场、室内外环境卫生,要必须符合餐饮业卫生要求,负责做好食
堂区域的卫生工作及食品卫生安全防疫,承担因违规违法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责
任
11、中标人保证加强厨具、设备、用具的管理,按要求做好各类物品日常维护、维修保
养工作,负责食堂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人为损坏设施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合同期
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时,保证食堂设施、设备完好无损。
12、中标人负责厨师团队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中标人任何人员出现工伤或死亡事故,
中标人负完全责任,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3、采购人定期对中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考核。采购人根据平时检查结果,有
权针对出现的问题对中标人实施处罚,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责成限期整改。如不整改,采
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
14、中标人每年至少对服务团队人员组织2次以上的培训。
15、中标人对其服务人员工资标准、社保、福利等应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
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其服务团队的服务人员的疾病及人身安全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
的责任和义务。若因中标人拖欠服务人员工资、社保、福利等造成服务人员上访、闹访的,
采购人可扣留当月服务费用于支付服务人员上述费用。
16、中标人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
17、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的随时检查。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
同时供应商应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扣款或终止合同)。
18、采购人定期对中标人管理服务进行检查、抽查、调查,检查记录和整改时限反馈中
标人。并每月对相应内容的检查结果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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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考核(实质性要求)
1、采购人每个月对中标人服务考核1次,考核工作主要采取抽查、突击检查、现场调查
的形式进行。根据检查的情况依据《食堂劳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见附件3)得出考核分数。
考核分未达到90分的,扣减投标人当月服务费总额的1%。考核结果作为支付中标人费用及与
中标人续签合同的依据。
2、如服务过程中,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采购人可终止已签合同,
并且不再续签合同。内江市公安局对中标人的经营情况进行评估,确认合格后,与中标人续
约。
3、合同期内因非抗力因素(如地震、台风等)造成的合同被迫中止,内江市公安局不承
担补偿责任,但对可预知的因素,内江市公安局预先通告中标人做好准备。
四、其他内容
1、采购人义务:
1.1 负责提供满足约 200 至 300 人就餐的食材、厨具、餐具、清洁消毒等设施设备及水
电气。
1.2 负责维护食堂的就餐秩序。
1.3 较大就餐人员变动应提前一天通知食堂。
1.4 根据供水供电部门的通知,提前通知停水停电情况。
1.5 及时处理厨师团队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2、采购人权利:
2.1 采购人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中标人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
权定期核对中标人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并有权对中标人团队人员进行管理。对采购
人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如无整改采购人有权终止
合同。
2.2 采购人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
2.3 负责检查监督中标人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期限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
2、每年付款方式:服务费根据中标金额,采购人按《食堂劳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见
附件3)每月考核后于次月支付给中标人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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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签订前,中标人支付第一年中标金额的5%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账户。采
购人正式通知中标人入场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在次年续签合同时第一年的质保金
顺延至次年作为履约保证金并自动转为质保金,以此类推。
4、服务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无息退还质保金。
5、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6、本项目投标人所报的报价须包含相关工作人员工资、工作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偿
金、服装费、培训费、管理、税费及合理利润等涉及本项目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
他任何费用。
7、验收:
7.1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
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
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7.2 验收各项目标为
7.2.1 杜绝火灾责任事故,食品安全零事故;
7.2.2 环境卫生、清洁率达 95%;
7.2.3 就餐质量保障 100%;
7.2.4 做好成本控制和预算;
7.2.5 服务有效投诉少于 1%,处理率 100%;
7.2.6 满意率80%以上。
注:以上标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须全部满足,不满足或不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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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
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
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
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投标人;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三、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
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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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
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
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
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
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 资格性检查。
开标会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代表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并
做好相关记录及取证,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
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
标资格。
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3.3 符合性检查。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
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
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3.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
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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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
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
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
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限价或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商务、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六)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
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七)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3.4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
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投
标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
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
足招标文件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
且满足招标文件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
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
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
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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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
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
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
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
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做无效投
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
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
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
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9 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
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 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
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单位负责人或者
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3.9.3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
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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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9.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
3.9.1-3.9.3 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10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
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
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
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
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
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单位负责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
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
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1 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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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
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
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
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
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
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
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四、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本章节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
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
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
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
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 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
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
扣 5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 5分,直至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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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 20%
(共同评分因
素)
20 分
以本次有效中标人中的最
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
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
报价)×20 分
小微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和监狱企
业视同小微企业)价
格扣除按照本招标
文件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执行。
2
服务要求、商务
要求18%
(技术类评分
因素)
18 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服务要求”和“五、
商务要求”的得 18 分;与
招标文件第六章“二、服务
要求”和“五、商务要求”
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 1分,
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招标文件第六章中“五、
商务要求”里的第4项和第7
项不属于该项评分标准范
围内的评审内容。
投标人仅需在投标
文件中对服务要求、
商务要求进行响应,
不响应或不满足视
为负偏离。
3
服务方案 52%
(技术类评分
因素)
人员培
训 8分
投标人提供的人员培训方
案中包含食堂考勤管理、服
务标准、卫生标准、各岗位
的专项培训的得 4分,每少
提供一项扣 1分,直至该项
分值扣完为止。食堂考勤管
理详尽的加 1分,服务标准
科学合理的加 1分,卫生标
准合理的加 1分,各岗位的
专项培训细致可行的加 1
分,最多加 4 分。本项满分
8分。
食品质
量安全 8
分
投标人提供了本项目的质
量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方
案的得 4分,每少提供一项
扣 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
为止。质量安全管理全面合
理的加 2分,质量控制方案
详尽可行的加 2分,最多加
4分。本项满分 8分。
服务质
量管理
投标人提供了本项目的服
务质量管理措施的得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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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 8分 不提供不得分。在上述内容
提供的基础上,服务质量管
理措施详尽的加 2分,服务
质量管理措施可行的加 2
分,最多加 4 分。本项满分
8分。
食堂卫
生环境
管理方
案 5分
投标人提供了本项目的食
堂卫生环境管理方案的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在上述
内容提供的基础上,食堂卫
生环境管理方案科学合理
的加 2分,本项满分 5分。
原材料
储藏管
理 8分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中
包含食材及辅料的管理方
案的得 4分,提供不齐全或
不提供的不得分。管理方案
中对食材及辅料的使用安
排科学合理的加 2分,管理
方案中对食材及辅料的储
藏方式得当的加 2分,最多
加 4分。本项满分 8分。
应急
管理
10 分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中
包含停水停电停气的应急
预案、消防及食品卫生事件
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得 4
分,每少提供一项扣 2分,
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停
水停电停气的应急预案内
容详尽的加 2分,消防及食
品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应
急预案具有针对性的加 4
分,最多加 6 分。本项满分
10 分。
设备运
行、维护
5分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中
包含配套设施运行方案、对
设备定期维护检修保养方
案的得 2分,每少提供一项
扣 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
为止。配套设施运行方案全
面合理的加 2分,对设备定
期维护检修保养方案可行
的加 1分,最多加 3分。本
项满分 5分。
4 履约能力 8分 1 、 投 标 人 具 有 有 效 的 1、第 1 至第 3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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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废 标
5.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
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
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六、定 标
6.1 定标原则:
8%
(共同评分因
素)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的得 1分,不提供不
得分。
2 、 投 标 人 具 有 有 效 的
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3 、 投 标 人 具 有 有 效 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的得 1分,不提供不得
分。
4、投标人从 2015 年至今具
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
一个得 1分,最多得 5分,
不提供不得分。
供有效的证书复印
件并加盖投标人单
位公章予以佐证,不
提供不得分。
2、第4项提供合同复
印件并加盖投标人
单位公章予以佐证,
不提供不得分。
5
投标文件的规
范性2%
(共同评分因
素)
2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
微偏差情形的得 2分;有一
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
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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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一:采购人将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人。
方式二: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直接确定中标人。
本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中标人。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根据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
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2.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七、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
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
释或者说明,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
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
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
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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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
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
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
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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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投标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X 采购项目(项
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
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
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XXXX.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 万元;
2、XX 万元;
3、XX 万元。
……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 知识产权
第 60 页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
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
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 XX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
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
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
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
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
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
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
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 61 页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
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
XX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采购人所在地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
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 XX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XX 份,乙方 XX 份,政府采购代理
机构 XX 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XX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第 62 页
第九章 附件
附件 1 投标人报名登记表
投标人报名登记表
项目编号(必填)
项目名称(必填)
单位名称(必填)
(加盖公章)
单位地址(必填)
购买文件时间(必填)
联系人(必填)
单位固定电话
经办人移动电话(必填)
单位传真
电子邮箱(必填)
备 注
第 63 页
附件 2 保证金退还申请
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开标日期
保证金交纳金额
应退保证金金额
小写:
大写:
退款原因
□ 1.未中标(未成交):
□ 2.中标(成交):
□ 3.其他情况:
收款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
收款单位账号
收款单位联系方式
申 明
由于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导致延时退还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不
承担责任。如有延迟原因的,请选择并加盖公章确认:
□ 1.未中标,但是投标完成后未及时提交退保证金资料:(签章处)
□ 2.中标,但是投标完成后未及时提交退保证金资料和未在规定的时
间内交合同到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签章处)
□ 3.其他原因(可自行填写): (签章处)
招标代理机构审核
注:
1.申请退款单位须提供原保证金交款、转账、汇款凭证(原件、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均可)。
2.本表仅用于采购人(供应商报价人)退还保证金时使用。
3.请供应商委托代表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自行携带本表向代理机构财务工作人员递交本表,
或者以电子文档方式传至 NJRH2003@126.com ,联系电话:0832-8801000,以便尽快退还供应
商的保证金。(退还的原因可暂不填写)。
第 64 页
附件 3 食堂劳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
食堂劳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
序号 考核要求
规定、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和《食品卫生
法》,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及时
处理变质腐烂的食品。保障食品卫生安
全生产,杜绝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严格操作流程,确保食堂内物件摆放整
洁、环境优美。
20
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
故。此项不得分。
2
制定每周食谱,提前交审定,严格控制
食堂生产成本,烹调出色、香、味、形、
养的菜肴,最大限度的减少浪费。
10
无计划,每次扣 2.5 分,
扣完为止。
3
建立、健全食堂各类管理制度,坚持物
资采购,出、入库登记制度,每日安全
值班检查登记制度,食品留验制度,服
务质量改进制度等。
5 无各类管理制度扣 5分
4
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人为损坏资产,
应按原样赔偿采购人。发现员工随意偷
带食材,处以双倍罚款,并可将其立即
辞退。
10
无相应的管理制度扣 10
分
5
对厨具、炊具、冻库(冰箱)、各类电
器、配套设施等经营性设施设备的维护
保养。负有经营场所资产保值责任,防
止采购人资产的流失损坏,因中标人过
失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中标人负责
维修、赔偿。
5
无相应的维护和保养扣
5分
6
工作间卫生质量:工作间无苍蝇、老鼠,
防蝇、防鼠、防尘设 备齐全、有效。
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生、熟食品分开,
食品存放分类分架,无过期、变质食品。
工作间、操作台、灶台及售饭台卫生整
洁。 就餐场所地面及桌椅每日清扫,
地面整洁, 桌椅洁净无油污。炊具餐
具、菜具、熟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 清
洁,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隔离”。
10
每出现一次不合格现
象,扣 2 分,扣完为止。
7
食堂卫生清洁:食堂所属卫生区要整洁
无积尘、积水、无蛛网、无杂物,。食
堂内外环境要做到清洁,无蚊蝇、老鼠、
蟑螂滋生地,按照要求开展灭蝇、灭鼠、
10
每出现一次不合格现
象,扣 2 分,扣完为止。
第 65 页
灭蟑 螂工作。餐厅、餐桌、餐椅清洁
卫生,及时做好清洁工作,保证室内物
品的整洁,垃圾应盖好存放并及时处
理。
8
沟通能力:谈话说服力强,谈吐亲切和
蔼,语言诙谐幽默。谈话说服力较强,
态度诚肯,善于疏导,说服效果较好。
谈话说服力一般,尚能被别人接受。
5
每出现一次不合格现
象,扣 1分,扣完为止。
9
服务质量:炊事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上
岗,定时检查。在加工及分发食品时穿
戴整洁的工作服。炊事人员必须保持整
洁,不准佩戴手饰,两手干净,操作食
品时禁止吸烟、挖鼻孔、对食品打喷嚏
等不卫生行为。分发食品时不能用手直
接接触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食堂服务
人员要耐心解答、微笑服务,不得与员
工发生争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有问
题反映相关管理部门解决。
10
每出现一次不合格现
象,扣 2 分,扣完为止。
10
员工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开展可选在
每月 25 日前,通过发放问卷的方式进
行,得分取平均值;问卷调查可以就食
堂就餐环境、食堂工作人员卫生习惯、
食堂饭菜的可口程度、饭菜的种类、食
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等方面展开,并
对不同的调查内容分配不同的权重比
数;问卷调查结果的使用,考核标准为
100 分,每减少 10 分,则扣除本项 2
分,当满意度得分低于 60 分时,该项
不得分;
10
每出现一次不合格现
象,扣 1 分,扣完为止。
11 积极完成临时交办的接待任务。 5
每出现一次不合格现
象,扣 1 分,扣完为止。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三、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
五、开标和中标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七、投标纪律要求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九、其他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1 承诺函
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格式3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格式4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5 开标一览表
格式6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8 投标函
格式9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格式10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格式11 服务要求应答表
格式12 商务应答表
格式13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主要人员情况表
格式14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格式15 开标一览表封面格式
格式16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格式17 投标人诚信情况承诺函
格式18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格式19 承诺函(如涉及)
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二、服务要求
三、服务考核(实质性要求)
四、其他内容
五、商务要求
第七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二、评标方法
三、评标程序
四、评标细则及标准
五、废 标
六、定 标
七、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八、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第九章 附件
附件1 投标人报名登记表
附件2 保证金退还申请
附件3食堂劳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