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八步区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招标采购配送(采购项目编号:BBZFCG2020F21)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各有关供应商: 我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委托,拟对八步区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招标采购配送(采购项目编号:BBZFCG2020F2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0年4月10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贺州市公安局东南面搬迁用地17号 联系人:钟志敏 联系电话: 0774-5137767 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八步区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招标采购配送(采购项目编号:BBZFCG2020F21)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采购人: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0年4月7日
一、意见征询编号: /
二、征求意见范围: /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
2、意见递交方式: 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
3、意见接收机构: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 钟志敏
5、联系电话: 0774-5137767
6、联系邮箱: /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食品原材料采购(预公示稿).pdf488.8 KB
八步区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招标
采购配送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BBZFCG2020F21
采购人: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八步区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招标采购配送
项目编号:BBZFCG2020F21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
1.总则 ................................................................................. 11
2.资金来源 ............................................................................. 11
3.投标人资格条件 ....................................................................... 11
4.投标费用 ............................................................................. 11
5.招标文件的组成 ....................................................................... 11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11
7.投标价格 ............................................................................. 11
8.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 12
9.投标文件的组成 ....................................................................... 12
10.投标有效期 .......................................................................... 13
11.投标保证金 .......................................................................... 13
12.勘察现场和投标答疑 .................................................................. 13
1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 13
14.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 14
15.投标截止期 ......................................................................... 14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4
17.开标 ................................................................................ 14
18.评标机构 ............................................................................ 15
19.评标保密 ............................................................................ 15
20.评标办法: .......................................................................... 15
21.评标结果公示 ........................................................................ 15
22.中标通知书 .......................................................................... 15
2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 15
24.履约担保 ............................................................................ 16
25.其他 ................................................................................ 16
第三章 项目需求和说明 ................................................................... 18
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 ................................................................... 23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3
第六章 评标办法 .......................................................................... 44
项目名称:八步区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招标采购配送
项目编号:BBZFCG2020F21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八步区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招标采购配送(采购
项目编号:BBZFCG2020F21)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八步区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招标采购配送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
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八步区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招标采购配送
二、采购项目编号:BBZFCG2020F21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
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自治区食安办和自治区教育厅的《广西农村义务教
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教育厅的《关于印发广西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
堂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区中小学学生食堂停止执行综合毛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广西壮族自
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规范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营养改善管理工作的通
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八步区实施农村义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
(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学生健康第一”、“预防为主”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为确保我区
学校食品安全和顺利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行为,
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卫生安全,有效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结合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际,拟对全区
中小学校中、晚餐(含营养餐)食堂食品原材料继续实行统一招标采购配送。从 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
全区所有中小学校中、晚餐(含营养餐)食品原材料将由区教科局统一公开向有资质的公司企业招标,
由中标公司企业按每日膳食标准派专人专车配送等值的大米、蔬菜、肉类、调味品等食物给学校,再由
学校食堂负责煮熟提供给学生食用,供应期 3年。资金来源除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
金为各级政府专项资金外,非营养餐都是学校根据实际收取在校学生自己开餐的伙食费。全区实施食堂
(伙房)供餐的中小学校有 118 所中小学,学生人数 121484 人,其中营养餐 57444 人,非营养餐 64040
人。按照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核算,营养餐每生每天 4 元,全年按 195 天计,非营养餐按每生每餐 4 元
测算,全年按 195天计。项目分为 3个标段,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
可以对上述 3个标段中的某个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评标顺序 A标段
→B 标段→C标段,若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被列为任意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剩余标段评审中
不再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
四、采购项目每年度预算金额:
A标(城区片):营养餐 12969840 元+非营养餐 31437900=44407740元;
B标(桂岭片):营养餐 14873040 元+非营养餐 8377980=23251020 元;
C标(信都片):营养餐 16963440 元+非营养餐 10135320元=2709876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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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 号)、强制采购、优先采
购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能力;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评标阶段通
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
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发售时间:2020 年 月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20 年 月 日止(工作日), 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3时 00分至 5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贺州市鞍山西路 83-1 号四楼,联系电话:
0774-5268001)。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报名时须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
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 标段: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B 标段:人民贰拾叁万
元整(¥230000.00);C标段: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
投标人可以电汇、转帐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采用电汇、转帐等形式的,投标人应于 2020 年 月 日 时 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
基本账户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45009010008838888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担保)形式的,保函(担保)必须为无条件保函(担保),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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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担保)有效期不得低于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20 年 月 日 时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
易大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0 年 月 日 时 分,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开标,投标人
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需携带的资料见招标文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
布。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兴南路 62号
联系人及电话: 莫振伟,0774-5212197;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公安局东南面搬迁用地 17号
项目联系人:钟志敏 联系电话: 0774-5137767
3.监督部门: 贺州市八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74-5281873。
采购人: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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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1.1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兴南路 62号
联系人及电话: 莫振伟,0774-5212197
2 1.1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公安局东南面搬迁用地规划编号 17号
邮 编:542899
联系人及电话:钟志敏,0774-5137767
3 1.1 项目名称 八步区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招标采购配送
4 1.1 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1.1 承包方式 /
6 1.1 招标范围
从 2020 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区所有中小学校中、晚餐(含营养餐)食品原
材料将由区教科局统一公开向有资质的公司企业招标,由中标公司企业按
每日膳食标准派专人专车配送等值的大米、蔬菜、肉类、调味品等食物给
学校,再由学校食堂负责煮熟提供给学生食用,供应期 3 年。资金来源除
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为各级政府专项资金外,非营
养餐都是学校根据实际收取在校学生自己开餐的伙食费。全区实施食堂(伙
房)供餐的中小学校有118所中小学,学生人数121484人,其中营养餐57444
人,非营养餐 64040人。按照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核算,营养餐每生每天 4
元,全年按 195 天计,非营养餐按每生每餐 4 元测算,全年按 195 天计。
项目分为 3 个标段,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各
潜在投标人可以对上述 3 个标段中的某个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
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评标顺序 A 标段→B 标段→C 标段,若投标人在评
标过程中被列为任意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剩余标段评审中不
再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
7 1.1 供应期 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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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 资金来源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为各级政府专项资金,非营养餐
由学校根据实际收取在校学生自己开餐的伙食费。
9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
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
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20.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12.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组织
12 6 澄清与答疑
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方式: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发布;
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澄清文件在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
人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采购人在网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造成
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3 9.1
构成投标文件的
材料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
一、资格审查部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必须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投标人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附:①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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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电汇)底单复印件,②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
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单
位公章);
(6)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投标人
单位公章);
(7)投标人 2020 年 1 月至 3 月纳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需缴纳
证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对于从注册、登记或者备案时间起到提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份的投标人,只需提交注册、登记或者备案月
份至所要求最近月份的证明材料;对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
税的相应文件证明)(必须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投标人在 2020 年 2 月至 4 月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
证明材料(对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相应文件证明)(必须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9)投标人的 2018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0)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二、商务标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有时,可根据评标办
法“商务标部分”要求提供);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三、技术标部分:
(1)管理制度;
(2)食材保障措施;
(3)服务方案;
(4)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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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0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5 1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A标段: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B标段:
人民贰拾叁万元整(¥230000.00);C 标段: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
(¥270000.00)。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可以电汇、转帐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担保)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担保)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担
保),保函(担保)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
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
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在转账或电汇时,应当以项目名称(可
简写)或采购项目编号注明银行转账(电汇)用途】,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
效处理。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45009010008838888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退保证金电话:0774-5268008
16 13.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17 14.3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 月 日 时 分;
开标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 83-1号四
楼);
开标会须验证以下证明材料,不能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视为投标人不响应
招标文件,采购人在开标时当场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评标:
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
证原件);
2、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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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金银行转账(电汇)底单复印件;
3、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证
复印件。
18 14
投标文件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的地址: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项目 标段
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 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19 20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20 7.5 上限控制价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按项目需求标准配备供给产品,投标报价按基准价折
扣系数报价方式,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上标明折扣系数。基准价参照标准按
照每学期在开学前对采购食品原材料定价一次,以市物价局开学前两个月
核定物价平均值为基准,物价局没有核定的食品价格,可参考贺州市城区
大型超市(如贺州市百家福超市、贺州市泰兴超市、贺州市乐多多超市等)
(促销特价商品除外)当日的食品价格为基准,如贺州市城区大型超市同
日无此食品出售则参考贺州市八步城区市场当日的食品价格为基准。
2.投标价格(投标系数)要求:有效投标报价(折扣系数)范围为 1.00-0.9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折扣系数)超出有效报价范围的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
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做无效处理。
中标价格包含产品生产、存储、物流、税率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
中标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21 24.1 履约担保
金额:每个标段均为伍万元整(¥50000.00);
递交方式:银行转账(电汇)、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或
保证保险形式缴纳。
备注:投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签订合同前向足额提交履约
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以拒绝签订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采用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保函(担保)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金融机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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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出具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方式的有效期不得低于供应期;采用银
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采购人
指定账户,否则采购人可以拒绝签订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22
其他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2人,专家 5人。
评标专家分工:分技术组、商务组。其中,采购人代表参加技术组 2 人、
商务组 0人;抽取的技术组专家 1人、商务组专家 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23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24
中标单位
相关费用
招标代理费:以项目各标段的采购预算金额作为计算依据,按中标人的报
价算出实际中标价作为计费基数,而后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区间
费率为:100 万元以下--1.5%,100~500 万元—1.1%,500~1000 万元
—0.8%,1000~ 5000 万元 --0.5%,5000~ 10000 万元 --0.25%,10000~
100000 万元--0.05%;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
机构支付。
25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
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
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
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
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
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
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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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项目概况:
1.1 项目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 1项至第 7项所述。
1.2 上述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现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一家供应单位。
2.资金来源
2.1 采购人的支付来源通过前附表第 8项所述的方式获得,按合同规定支付。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满足前附表第 9项相应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 排除投标人的准则如下:
3.2.1 投标人不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范围和等级;
3.2.2投标人为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与上述单位有隶属关系、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2.3投标人已收到破产申请或已明显无力清偿债务;
3.2.3投标人由于商业或职业行为已判决为触犯刑法;
3.2.4投标人在商业或职业过程中具有严重渎职行径;
3.2.5投标人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完税义务及关于社会保障体系规定的支付义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
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项目需求和说明、合同条款、评标办法、投标文
件(格式)及有按本须知第 12条发出的澄清答复或补充、更改通知和补遗文件等。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
便补齐。
6.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6.3 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或修改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投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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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投标报价依据采购人要求,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投标单位应根据自身企业情况进行报价。
7.2 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中标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7.3 投标报价为按基准价折扣系数报价,投标人应在投标函上标明折扣系数。投标文件如出现计算或者
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函总报价与投标报价表总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
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4 投标货币:采用人民币表示。
7.5 在最终报价表中所填报的货物内容如存在有漏项的情况且在评标时被接受,则将被认定为该遗漏项
已包含在最终报价中,中标人在供货时应按招标文件及最终中标结果的要求完整提供货物,投标人对其
漏报的货物不追加任何货款。
7.6 投标价指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货物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的各种费用、售后服务、税金
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8.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8.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该投标将被拒绝。
8.2 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指本招标项目所涉及的价格、服务及其它要求、合同条款等内
容。
8.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8.4 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审查部分: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商务标部分: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技术标部分: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2 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投标文
件格式和顺序自行编制投标文件,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9.3 各潜在投标人可以对 3个标段中的某个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但参与的每个标段需编制独立的投标
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所投的标段,但最多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评标顺序 A标段→B标段→C
标段,若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被列为任意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剩余标段评审中不再具有中
标候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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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投标有效期
10.1 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项所列的日历天内有效。
10.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
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
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1 条仍然适用。
11.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 15项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不响应投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1.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不响应投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1.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11.4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勘察现场和投标答疑
12.1投标人可自行对学校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
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2.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项目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为投标人所利用的资料。采购人
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2.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均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时间内,用当面
递交、传真或电报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方式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以本章第 6条规定形式予
以答复。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问题未得到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解答的,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报
告采购管理机构,否则,将视为提出的问题不再需要答复。
12.4招标补遗文件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1 投标人按本须知第 9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 16项所述份数的“副本”,
并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3.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打印或书写,装订成册。招标文件中规定签字或盖章
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或加盖印鉴,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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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
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公章,否则修改无效。
14.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4.1 投标人应将拟投每个标段的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分别密封在三个密封袋内,
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资格审查部分”或“商务标部分”或“技术标部分”。每个标段提交投标文件时
应为三个密封袋,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以示密封,在外层包封上标记的
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包封外都应加盖单位公章,若外层包封没有加盖公章或破损严重,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4.3 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 17 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15.投标截止期
15.1 投标人应在前附表第 17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15.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 6 条规定的以补充通知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拥有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
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5.3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到的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
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做无效处理,且其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
16.2 投标人的修改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4条、第 15条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包封标明“修
改”或“撤回”字样)。
17.开标
17.1 采购人将于前附表第 17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并携带有效证明材料前往,以证实其身份。
17.2 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
17.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7.3.1 投标文件未密封及未按规定密封及标记;
17.3.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17.3.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7.3.4 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7.4 开标会议程序
17.4.1 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介绍到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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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2 检验投标人证件;
17.4.3 各投标单位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是否与递交时保持一致,投标人及检验人员对其结果签字确
认;
17.4.4 启封投标文件,检查投标文件的份数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7.4.5 唱标:随机唱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及其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需要宣读的其他事项;
17.4.6 唱标报价完毕后,主持人宣读在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然后宣布开标会结束;
17.5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
得评标。
18.评标机构
18.1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18.2 评标委员会应独立、公正、公平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其正常工作。
18.3 开标、评标全过程由相关监督部门组成的监督小组进行监督。
19.评标保密
19.1 评标全过程内容和对投标文件的评分结果,不得向投标人和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泄露。
19.2 投标人对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0.评标办法:见第六章。
21.评标结果公示
21.1 自中标、成交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为 1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
损害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采购人或本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向当地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21.2投标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2.中标通知书
22.1 在发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2.2 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2.3 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2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23.1 中标的投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到采购人所在地
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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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中标人若因自己的原因不能履约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3.3 中标人被取消其中标资格后,采购人可以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23.4 合同备案应提供以下资料:
23.4.1 合同;
23.4.2 中标通知书;
24.履约担保
2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1项规定的金额、形式向指定账户提交履约担保。
2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24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
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5.其他
25.1质疑
25.1.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
该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提交的不再
受理;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应当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5.1.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就采购人委托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
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5.2投诉及投诉的书面要求
25.2.1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
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事
项应先提出质疑,没有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25.2.2 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暂停采购活
动。
25.2.3 投诉或质疑的书面要求:
投诉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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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投诉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如不按以上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质疑联系部门: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
质疑联系人:钟志敏 联系电话:0774-5137767
通讯地址:贺州市公安局东南面搬迁用地 17号
25.3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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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项目需求和说明
一.总说明:
1.本项目需求中的食品质量要求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同等品种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
种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一览表中食品质量要求。
2.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根据学校送货通知的要求,分批及时配送到指定地点。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
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自治区食
安办和自治区教育厅的《广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试行)》、自治
区财政厅和自治区教育厅的《关于印发广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区中小学学生食堂停止执行
综合毛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规范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
善计划地方试点县营养改善管理工作的通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八步区
实施农村义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学生健康第一”、“预
防为主”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为确保我区学校食品安全和顺利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行为,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卫生安全,有效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
结合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际,拟对全区中小学校中、晚餐(含营养餐)食堂食品原材料继续实行统
一招标采购配送。
从 2020 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区所有中小学校中、晚餐(含营养餐)食品原材料将由区教科局统一
公开向有资质的公司企业招标,由中标公司企业按每日膳食标准派专人专车配送等值的大米、蔬菜、肉
类、调味品等食物给学校,再由学校食堂负责煮熟提供给学生食用。
资金来源除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为各级政府专项资金外,非营养餐都是学校
根据实际收取在校学生自己开餐的伙食费,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营养餐标准调整,则按调整后标准实施,
在无法确保甲方营养餐财政专项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则营养餐部分采购合同自动终止。
全区实施食堂(伙房)供餐的中小学校有 118 所,学生人数 121484 人,其中营养餐 57444 人,非营
养餐 64040 人。按相关文件通知要求预算,营养餐每生每天 4元,全年按 195天计,共需资金 44806320
元;非营养餐按每生每餐 4元测算,全年按 195天计,共需资金 49951200元,两项全年共需资金 94757520
元。具体分为 1. A 标(城区片):营养餐 12969840元+非营养餐 31437900=44407740 元;2. B 标(桂
岭片)营养餐 14873040 元+非营养餐 8377980=23251020 元;3. C 标(信都片):营养餐 16963440 元+
非营养餐 10135320元=27098760元。
二.项目需求:
1.采购清单
序号 食品类别 质量要求
1 大 米
1.大米质量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符合现行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符合现行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3.大米中的黄粒米限度为 2%;
4.米粒表面无横裂纹、无杂质、无异味、无虫蚀粒;
5.大米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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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2 食用油
1.花生油、调和油质量必须符合:GB1535-2003 标准,压榨一级,非转
基因,符合现行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 符合现行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3.食用油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
分等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3 荤菜类
要求必须是放心肉,交货时需配有动物卫生检疫及屠宰证明,去除筋、
杂物,肉质鲜嫩,不注水,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对于鲜猪手脚等,必须
去除一切杂毛污物,无异味,交货以干净、新鲜、大小适中为标准。
4 干货类 要求色泽鲜艳、干燥有韧性,无破碎片、虫蛀、霉坏和泥土杂质。
5 调味类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包装要求:全部按标准规格包装。
6 蔬果类
1.叶菜类: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
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
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
2.根茎类(如香芋、莴笋):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
小与甲方自购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
3.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
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
4.瓜果类:外表光亮无斑点,有新鲜链接的秧,形状正常、大小均匀,
无软榻,成熟度适度。无腐烂,无污染,清洁,新鲜,无异味、无病虫
损害。农药残留不超标。
2.各分标配送学校、学生数(营养餐具体配送数量以开学后教科局统计的学生数为基数,以实际配送的
数量为准)
A标(城区片)
学校名称
营养午餐
人数(人)
非营养午
餐人数
(人)
晚餐预计
人数(人)
备注
贺街中心学校 6727 0 3397
乡镇部分小学、
城区小学的晚
餐不开餐;人数
统计以 2020 年
1月学生数为基
数;乡镇中心学
校管辖该镇所
有校点,配送点
为各开餐校点。
莲塘中心学校 9734 0 3014
特殊教育学校 167 0 143
贺州市中学 0 3300 3300
八步区实验中学 0 1675 1600
八步区第一初级中学 0 533 533
八步区第三初级中学 0 2275 2275
八步区实验小学 0 4462 0
八步区建设路小学 0 2891 0
八步区龙山小学 0 3040 0
八步区新兴南路小学 0 91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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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区新宁路小学 0 1815 0
八步区前进路小学 0 829 0
八步区太白路小学 0 1675 0
八步区平安路小学 0 788 0
八步区城东实验小学 0 1096 0
八步区光明小学 0 746 0
小计 16628 26043 14262
B标(桂岭片)
大宁中心学校 2967 0 1857
南乡中心学校 2252 0 596
桂岭中心学校 12891 0 4176
开山中心学校 562 0 576
黄洞中心学校 396 0 124
桂岭中学 0 1706 1706
小计 19068 1706 9035
C标(信都片)
里松中心学校 1021 0 205
步头中心学校 3964 0 1442
信都中心学校 2515 0 2484
仁义中心学校 6197 0 3302
铺门中心学校 7127 0 3074
灵峰中心学校 924 0 287
信都中学 0 1100 1100
小计 21748 1100 11894
3.配餐要求
(1)每天为(荤菜+莲藕/干木耳/白萝卜/节瓜等、蛋+西红柿等混炒)+素菜,荤菜(间隔一天)每生
每餐大于或等于 50克以上。
(2)每周制定符合“(荤菜+莲藕/干木耳/白萝卜/节瓜等、蛋+西红柿等混炒)+素菜”轮换的合理搭
配配送食品方案(详见采购清单的货物名称)。
(3)营养餐每天的配送,按营养餐菜谱、享受学生人数,每天每人价值 4 元的标准配送新鲜食品(节
假日除外),严格按招标人要求免费按时配送至各实行食堂供餐的学校(初中、中心学校、完小、教学
点等营养餐实施校点);非营养餐每天的配送按学校设定的菜谱、学生开餐人数、实际需求数量配送到
学校(包括乡镇初中、城区学校、区直学校、寄宿校点等)
4.质量验收
(1)供应产品必须为新鲜的产品,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认证标准和安全规定,交货验收时发现有污损、
霉变、自然破损情况的,由供应商在 1天内免费更换。
(2)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和市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
乙双方应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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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责任
所有供应的食品必须执行相关国家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每批次产品进行质量检
验,并提供规范的合格产品检测报告,同时,建立产品质量档案,对每批次产品进行送样抽检,抽检结
果建档备查。中标供应商必须依法接受质量技术监督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的监督管
理,并接受、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测。因产品卫生和质量不合格而发生安全事故,中标供应商无条件
承担全部责任,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并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6.配送人员、车辆及仓库
(1)配送人员必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办理健康证。
(2)投标人必须拥有配送车辆及配送司机(提供如下证明资料: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车辆
≥5辆、车辆彩色照片)。
(3)投标人必须有配送用的储存仓库,提供如下证明资料:
① 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如为租赁时);
② 如为租赁时,租赁合同的租赁期至少在 2023年 7月 31日前仍然处于有效状态;
(4)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果投标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齐全时,则必须提供相应要求内容的承诺函,
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将上述要求的材料一次性递交给采购人备案,未提供齐全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的视为不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将不予通过符合性评审。
7.工作服务期
(1)配送时间:学校开学按实际要求时间开始配送,每天必须在上午 7点前把食品原材料配送到位。
(2)供应期限:3年(共 585天,如供应天数少于 585天,以实际供应天数为准)。
8.付款方式:每月结算 1次货款(每个月上旬结算上一个月的货款,如遇政策性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则适
当延期),根据送货单据、验收单及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办理结算,营养餐由各乡镇中心学校与中标
供货公司(企业)结算食品货款,直接拨付至配送供应公司(企业)的对公账户;非营养餐由学校与中
标供货公司(企业)结算食品货款,直接拨付至配送供应公司(企业)的对公账户。
9.合同签订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中标公司(企业)与区教科局签订合同,再与学校签订子合同(合同
期为叁年),每月根据《采购清单》拟定参考营养菜谱,确定食材供应的品种,供各学校选择食品采购。
10.其他要求
(1)在中标公告发布后项目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的实力情况实地考察,若考察发现
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保留追究涉嫌虚
假应标嫌疑的责任,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候选人负责。
(2)供货商作为学校配送公司企业期间,如有以下情形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必须退出学校食品原材料
配送,由教科局或学校书面通知供货商。三年内不得参与全区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①严重违法违规,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严重处罚的;
②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被纪委、监察、审计、财政、物价、教育等有关部门查实的;
③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严重责任事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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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抽检食品原材料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⑤因食品安全严重问题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⑥被吊销或注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的;
⑦存在严重短斤缺两,有欺诈行为的;
⑧食材价格不按定价核算,自行报价核算,明显高于当地市场价格的;
⑨甲方评议不合格的;
⑩存在转包发包行为的;
○11E A其他严重违反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应退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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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
第一节 合同基本条款
一.说明
1.1 合同基本条款是指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
并做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在谈判中协商解决。
1.2 制订《合同基本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3 合同以书面方式签订。
二.产品条款
2.1 甲、乙双方应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确认的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日期和售后服务内容等作为本
条款的基础。
三.产品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3.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保质保量的食材。
3.2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有符合国家标准以及本产品的质量检验证明。
四.质量保证
4.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采购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新鲜、安全的食材。
4.2 乙方提供食品原材料的质量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更换后需经甲方验收合格,更换所产
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产品款,同时应承担该产品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
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4.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内响应甲方并
到达学校现场处理。
4.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4.5 售后服务:按“合同书”约定。
五.验收
5.1 甲方对乙方所交产品依照招标文件上的食品质量要求和国家(产品出产地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现场
验收并签收。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原材料需当天无条件及时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5.2 甲方应在货到指定地点之日按“合同书”约定要求验收完毕,并做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时乙方或
乙方委托代理方必须在现场。
六.产品包装、发运及运输
6.1 乙方负责产品的包装并将食品原材料安全运送到甲方指定各开餐校点,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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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交货期及交货方式
7.1 交货时间:按“合同书”约定。
7.2 交货方式:按“合同书”约定。
7.3 交货地点:按“合同书”约定。
八.付款方式
8.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付款人为 。
8.2 付款方式:按“合同书”约定。
8.3 乙方每次申请付款时必须开具正式税票给甲方。甲方收到正式税票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
项。否则甲方支付合同款时间顺延至乙方能够开具正式税票后计算 10个工作日。
九.违约责任
9.1 逾期交货或无正当理由拒收的,每天按“合同书”约定支付违约金。
9.2 逾期超过“合同书”约定最长时间仍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双方的供货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
由乙方负责赔偿。
9.3 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电话后,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内响应甲方并到达项目现场进行
质量问题处理,且在“合同书”约定时间内完成退换处理工作,未能在“合同书”约定时间内完成质保
问题处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进行全额赔偿。
9.3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议定。
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0.1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
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时,一方可解除合同。
10.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0.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一.仲裁
11.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
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盖章后
生效。
12.2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并本级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确认后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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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协议书
合同书
合同名称:
项目编号: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备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再与具体片区学校签订子合
同,每月根据《采购清单》拟定参考食谱,确定食品供应的品种,
供各学校选择食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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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
名称:
编号:
甲方: (采购人,简称“甲方”)
乙方: (中标供应商,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文件
1.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且按以下排列顺序优先适用: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和售后服务承诺等全部投标文件;
(3)本合同书;
(4)甲、乙双方商定确认后的补充协议;
(5)合同基本条款。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货物采购和服务内容
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一览表》中所列内容和“合同基本条款”。
4.合同金额
根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包含了货
物、服务、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
本、费用的总和。
二.供货的对象范围: 。
三.配送期限:合同期为三年,即从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止。
四.风险金:中标企业根据食品供应量为学校师生购买食品安全保险,并向缴纳交纳食品安全风险保证
金(大写) (¥ )(合同期满后 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后签订合同。
五.进校食品价格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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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质量保证
1.严格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执行。配送企业必须保证配送的食品具有工商、质监部门认可的检验合
格证书。凡是《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禁配送“三无”食品、有毒、有
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
2.交货时如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供货方实行“包退包换”,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3.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和市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
方应当接受。
七.验收:每批次由学校组织人员现场验货,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学校有权拒收,乙方无条件及时更换。
八.交货期及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按甲方要求。
2.交货方式:根据学校送货通知的要求,分批及时配送。
3.交货地点:学校指定地点。
九.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付款人为 。
(2)付款方式:
①每月 日结算当月合同款,乙方应于结算日前 3日内提交结款申请书,甲方于收到该申请书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按乙方提交的各校收货证明核算数量及对应的金额进行核对工作,如无异议,甲方在 3 个
工作日内拨付当月结算合同款。
② 乙方每次申请付款时必须开具正式税票给甲方。甲方收到正式税票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
项。否则甲方支付款项时间顺延至乙方能够开具正式税票后计算 10个工作日。
③甲方具体支付金额为实际发生金额,货物在运输及安装过程所发生任何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其情节轻重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退还其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可
暂停或取消其供应商协议供货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
(3)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中标后弃标、拒签供货合同或供货时无正当理由拒绝供货的;
(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2.乙方供货价格应不高于市场上同类产品市场零售价格,甲方如发现供货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
限期责令乙方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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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应严格保证所供应的食品质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致食物中毒等事故
发生,乙方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乙方中标后应立即购买食品安全险。
4.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与学校结算货款,协调乙方与学校的关系,监督和检查学校食堂安全卫生情况。
十一.合同的修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合同条款做适当变
更。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有关
技术监督部门的协调或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或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十三.其它
1.本合同未尽之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
效力。
2.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一份完整的配送方案,经甲方审定后方可执行。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其余贰份分别存档于本项
目采购代理机构与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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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书封面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标段投标文件
投标内容: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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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审查部分
目录
(应附有页码,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必须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投标人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并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附:①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或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电
汇)底单复印件,②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投标人 2020 年 1月至 3月纳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需缴纳证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对于
从注册、登记或者备案时间起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份的投标人,只需提交注册、登
记或者备案月份至所要求最近月份的证明材料;对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文件证
明)(必须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投标人在 2020年 2月至 4月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对于依法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相应文件证明)(必须提供,并加盖投标人
单位公章);
(9)投标人的 2018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并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0)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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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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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名字)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
授权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
(采购人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 标段的投标活动。授权
代理人在投标和合同招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以承认。
授权代理人无转授权,特此授权。
后附:委托代理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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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致:(采购人)
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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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附:①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
保)或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电汇)底单复印件,②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
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证复印件;
如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格式如下。
(采购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 (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
参加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招标 标段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
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
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
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
后,我方在 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
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 月 日
注:1.上述材料签字人员应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否则,视为无效。
上述材料为委托代理人签字时,需出具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格式与招标人提供的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招标人提供的格式中的实
质性内容。(如“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向你方无条件支付”等情况视为实质性内容)。
3.投标人开具的保函(担保)的有效时间,必须确保在投标有效期内一直保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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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投标人 2020 年 1 月至 3 月纳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需缴纳证
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对于从注册、登记或者备案时间起到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份的投标人,只需提交注册、登记或者备案月份至所
要求最近月份的证明材料;对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
文件证明)(必须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投标人在 2020 年 2 月至 4 月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
明材料(对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金的相应文件证明)(必须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9)投标人的 2018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0)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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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标部分
目录
(应附有页码,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有时,可根据评标办法“商务标部分”要求提供);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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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
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单位名称)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
本 份。
一、投标报价表
二、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和投标报价表,我方 标段的投标总报价(折扣系数) ,
供应期限( 年),投标有效期: 。
2、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截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
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
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5、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6、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
贵方全部没收。
7、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到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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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或电传: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
注:未按照本投标函要求填报的投标函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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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报价表(格式)
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编 号 :
标段:
序号 项目 内容 备注
1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大写) (¥ )
2 投标总报价(折扣系数)
3
供应期
(除特殊注明处外,“日”均指
日历日,“月”均指自然月,“年”
均指 365日历日)
4 权利和义务
是否响应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书(格式)”相应
约定:是( ) 否( )
5 投标有效期
……
N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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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有时,可根据评标办法
“商务标部分”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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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
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如为小微企业,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库名录查询结果的打印界面,并对
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说明:
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投标人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
68 号)认定为监狱企业,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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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
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
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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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标部分
目录
(应附有页码,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1)管理制度;
(2)食材保障措施;
(3)服务方案;
(4)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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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评标办法
一、评分办法前附表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及标准
资格评审
标准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
提供)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具有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证
投标人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2020年1月至3月纳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需缴纳证明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2020年2月至4月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的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符合性评
审标准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供应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函格式、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每个标段的投标总报价不高于采购人公布的上限控制价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章。
资格评审及符合性评审项中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初步审查视为不合格,初步评审不
合格的投标人不再进入详细评审。
序号
评分内
容
评分标准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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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投标报
价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规定:
①对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或所投所有产品为小型、微型企
业产品的(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投标
价给予 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1-6%);
②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注: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
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
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
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否则不予以认定)
一、以经初步审查后的最低评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二、某投标人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某投标人评标报价)×10
投标报价(折扣系数)要求:有效投标报价(折扣系数)范围为
1.00-0.9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折扣系数)超出有效范围将作为实
质不响应处理,投标无效。
10分
二、商务标部分 满分50分
1.经营场所面积
1、投标人在贺州辖区内的经营场所面积在 200㎡以下的且符合卫生
标准,交通便利、通风透光的;(1分)
2、投标人在贺州辖区内的经营场所面积达到 200~500 ㎡且符合卫
生标准,交通便利、通风透光的;(2分)
3、投标人在贺州辖区内的经营场所面积大于 500㎡且符合卫生标准,
交通便利、通风透光的;(4分)
备注:①、投标文件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
件(如为租赁时)、仓库彩色照片等证明材料。
②、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之后,由采购人对中标人的经营场所进行实
地考察,若考察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与实际不符的情况,采购
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
4分
2.冷库冷藏力 1、冷鲜库(0℃-6℃可调)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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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鲜库占地面积 50㎡以上,容积 150m³以上得 3分;
2、冷冻库(-18℃-16℃可调)
冷冻库占地面积 8㎡以上,容积 15m³以上得 3分;
备注:(1)、冷鲜库、冷冻库必须在贺州辖区内且独立分开,投标
文件须附有效证明材料(①能看清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冷库彩色照片,
②冷库安装合同、发票或租赁协议复印件等。须同时提供①、②证
明材料,否则视为无冷库,该评分项做 0分处理。)
(2)、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之后,由采购人对中标人的经营场所进行
实地考察,若考察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与实际不符的情况,采
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
3. 项目从业人员
一档(5 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具有有效健康证的从业人员人数在
10-15人,其中固定配送人员至少为 10人(5名司机及 5名配送员)
的得 5分;
二档(10 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具有有效健康证的从业人员人数在
16-23人,其中固定配送人员至少为 12人(6名司机及 6名配送员)
的得 10 分;
三档(15 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具有有效健康证的从业人员人数在
23 人以上(不含 23 人)的,其中固定配送人员至少为 14 人(7 名
司机及 7名配送员)的得 15分。
备注:1、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固定配送人员达不到第一档的标准的,
本评分项做 0分处理。
2、投标文件须附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
动合同复印件、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司机
有效的驾驶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开标时需同时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从业人员①健康证原件②社保证
明材料原件,如不能提供或提供不齐全,否则视为该人员非投标人
拟派本项目人员,不计入数量计算。
15分
4.运输能力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固定使用车辆中为企业自有厢式货车(须在
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名下)达到 5 辆的得基本分 8 分。在满足基
本分的前提下每增加 1辆厢式货车的加 2分,最多加 10分(不满足
基本分的则不加分)。
备注:拟投入本项目固定使用车辆可为企业自有车辆(须在企业或
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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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名下)或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投标文件须
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彩色照片等,开标时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
及租赁合同原件(如车辆为租赁时)方可得分,否则视为该车辆不
属于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固定使用车辆,不计入数量计算。
5.供应商购买有
相关食品质量、安
全方面保险
① 有购买的(得 2分);②没有购买的(得 0分)。
备注:投标文件需提供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开标现场提供原件进
行核查,不能提供的或提供的材料不能清晰反映出本项评审内容的
不得分。
2分
6.类似配送业绩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承接过类似配送业绩的得基
本分 2分,所承接的项目中单项合同金额达到以下标准的相应加分,
本项评分项满分 5分。
1、1000 万元≤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加 1分,
2、2000万元<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加 2分,
3、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加 3分,
备注:投标文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开标时需提供中标
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核查,不能提供的或提供的材料不能清晰反映出
本项评审内容的不得分。
5分
三、技术标部分 满分40分
管理制度
1.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制度内容:
(1)《食品质量检验制度》
(2)《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3)《食品准入台账登记制度》
(4)《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5)《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6)《从业人员健康制度》
(7)《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方案,
2.评审标准:管理制度的科学有效性及执行程度的完善性
一档(0.1~3分):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简单,可行性一般;
二档(3.1~6分):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较全面,较完整,较
完善,可行性较好;
三档(6.1~10分):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全面,完整,完善,
可行性高,实用性强。
由评标委员会横向比较投标人编制的管理制度内容各自在相应档次
内评分,某投标人该评审项得分为各评标委员给分之和的算术平均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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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不提供管理制度的本项评审内容不得分。
食材保障措施
一档(0.1~3分):对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
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方面描述较一般,较简单;
二档(3.1~6 分):对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
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等多个方面描述较清晰,较详细;
三档(6.1~10 分):对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
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等多个方面全部描述清晰,详细。
由评标委员会横向比较投标人编制的食材保障措施内容各自在相应
档次内评分,某投标人该评审项得分为各评标委员给分之和的算术
平均值,不提供食材保障措施的本项评审内容不得分。
10分
服务方案
1.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各岗位情况说明及人员配置
(2)食品储存
(3)出现中毒及其他紧急情况处理应急预案
(4)具体配送实施计划(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及学校实际情况自行编
写,涵盖营养餐食谱、配送路线、配送时限等内容,要求:形成比
较综合、完整、高效配送方案)
2.评审标准:服务方案完善性及实行可能性
一档(0.1~6 分):各岗位情况说明及人员配置一般,食品储存、出
现中毒及其他紧急情况处理应急预案、具体配送实施计划等各方面
未能达到项目实际需求;
二档(6.1~13 分):各岗位情况说明及人员配置良好,食品储存、
出现中毒及其他紧急情况处理应急预案、具体配送实施计划等各方
面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三档(12.1~20分):各岗位情况说明及人员配置优秀,食品储存、
出现中毒及其他紧急情况处理应急预案、具体配送实施计划满足项
目实际需求,为项目提供优秀的计划及建议。
由评标委员会横向比较投标人编制的管理制度内容各自在相应档次
内评分,某投标人该评审项得分为各评标委员给分之和的算术平均
值,不提供服务方案的本项评审内容不得分。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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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正文部分
1.评标原则
1.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评标保密
2.1 本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宣读评标现场纪律要求,集中管理通讯工具,询问在场人员是否申请回
避。
2.2 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的确定,
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3.1 评标小组的组成:在项目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代表在评标专家库中随
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2 人,专家 5 人。评标专家分工:分
技术组、商务组。其中,采购人代表参加技术组 2人、商务组 0人;抽取的技术组专家 1人、商务组专
家 4人。商务组评委负责评审通过初步评审单位的投标报价、商务标部分;技术组评委负责评审通过初
步评审单位的技术标部分。
3.2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顺序为 A标段→B标段→C标段。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在评标中,不得改变第六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第六章“评标方法
和评标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
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详细评审标准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最终评标委员会按综
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得分分值相等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
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技术标得分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
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
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
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各潜在投标人可以对 3 个标段中的某个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但参与的每个标段需编制独立的投
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所投的标段,但最多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评标顺序 A 标段→B 标段
→C 标段,若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被列为任意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剩余标段评审中不再具有
中标候选人资格。
4.评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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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概况及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推选评标组长。
(2)投标文件初步评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人资格进行评审,评
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符合性评审,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和确定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
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该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是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4)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
细评审。
(5)推荐中标候选人。
(6)编写评标报告。
(7)评标小组组长对评标过程和评分、评标结论进行核对和复核,如有错漏,请当事评委进行校正,
按校正后的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
5.投标人对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2.资金来源
3.投标人资格条件
4.投标费用
5.招标文件的组成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投标价格
8.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9.投标文件的组成
10.投标有效期
11.投标保证金
12.勘察现场和投标答疑
1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4.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5.投标截止期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开标
18.评标机构
19.评标保密
20.评标办法:见第六章。
21.评标结果公示
22.中标通知书
2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24.履约担保
25.其他
第三章 项目需求和说明
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致:(采购人)
第六章 评标办法
5.投标人对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