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附件1 |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区税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pdf |
附件2 | 中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doc |
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GXZB2020-02-3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ZB2020-02-3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531-8712082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1299号银丰花园1号楼A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0531-8712082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附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万科金域中心A座280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伟、刘新新,0531-86955466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3月17日
中标日期:2020年04月08日
总中标金额:291.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山东蛤蜊兄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银丰财富广场 C 座层 11 | 291.0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3.028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专家名单:
丛林、张颖超、翟亚锋、赵雪梅、孙斌(采购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区
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食堂外包
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XZB2020-02-33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3 月
1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2
第一章 投标邀请........................................................................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30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35
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 47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75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76
2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
市中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XZB2020-02-33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山东省济南市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531-87120823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老师,0531-87120823
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 1299 号银丰花园 1号楼 A座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伟、刘新新,0531-86955466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十路 5777 号万科金域中心 A座 2805 室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品目:C0702 - 餐饮服务
行业划分:H62 - 餐饮业
预算金额:300 万元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为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餐厅用餐
面积大约 1100 ㎡,就餐人数大约 420 人。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 年 3 月 17 日 8 时 30 分至 2020 年 3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经十路 5777 号
万科金域中心 A座 2805 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请携带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营业执照副本加
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本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4 月 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 年 4 月 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济南市经十路 5777 号万科金域中心 A座 8楼 0805 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最高限价:300 万元。
2.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3 月 17 日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编列内容填写或选择。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1
采购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 300.00 万元
本项目设定的最高
限价
□ 无
有,金额:300 万元
报价不得超过预算。
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2 采购人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 1299 号银丰花园 1号楼 A
座
电话:0531-87120823
联系人:李老师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 5777 号万科金域中心 A座 2805 室
电话: 0531-86955466
联系人:王伟,刘新新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
组织
7
6 样品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2.样品检测报告:(□ 否; 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
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及标准。
7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接受
分包
不接受
□ 接受:分包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8
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的进口产品为:
9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节能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否
是,含有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
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信息安全认证
(本项目不适用)
□ 否
□ 是
10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非强制
类)
(本项目不适用)
产品:
对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非强制
类),且供应商能够提供该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在
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对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非强制
类),且供应商能够提供该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在
8
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
的扣除比例为:6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产品:
对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且供
应商能够提供该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
予以加分,每项加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对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且供
应商能够提供该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
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
比例为:6 %。
11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
扣除 6 %,微型企业扣除 6%。
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
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
合体 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
扣除比例为: %。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支持监狱企业
□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
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6 %。
□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9
促进残疾人就业
□ 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
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6%。
□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视同中小企业 。
12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
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依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 ,但不做价格扣除。
13
投标人须提供的其
他资料
详见评分标准及项目采购需求
14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
15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
止时间、地点
时间:2020 年 4 月 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经十路 5777 号万科金域中心 A座 8楼 0805
室
16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0 年 4 月 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经十路 5777 号万科金域中心 A座 8楼 0805
室
17 其他唱标内容
无
18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本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
提交方式为: a.银行电汇
b.担保函
(1)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汇至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10
以到账为准。
开户单位: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济南分行文东支行
帐号:1609012830003492
汇款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注:请在汇款单或网银汇款用途中写明项目编号
本项目接受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省东西结合信用
担保有限公司、山东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报价担保
函,投标人可以以报价担保函的形式在投标截止前交纳报
价保证金,以担保函送达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工
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公布中标结果 5个工作
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人与中标人
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9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90 日(日历日)
2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份
副本 6份
开标一览表一式 3份(单独密封)
电子文件 1份 (□扫描件,■WORD及PDF 格式)以 U盘
或电子光盘形式提交。
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 A4 幅面的纸张打印并胶装,
不按要求胶装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在每一份投
标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
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每包投标文件单独制作,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可胶装为 1本)
11
21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
息
(项目名称、包号)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
其他:
22 信用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i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
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本项目信用
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人自行查询信用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
录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所有联
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公章。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
为:
23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
处理原则(本项目不
适用)
1.最低评标价法: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
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参
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随机抽取
□ 其他
2.综合评分法: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
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
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
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随机抽取
□ 其他
12
24 定标原则
1.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随机抽取
□ 其他
25
提供服务的时间、地
点
时间: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
服务期 一年
26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
式及时间
按月支付(非现金方式支付)。
27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
金额的 10%,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
提交方式为:电汇。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
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返
还:项目质保期满,扣除违约款项后,无息退还。
28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
国家发展和原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
文收费标准向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由中标人支付。
29 其他规定
见证费: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成交金额的 1‰向公证机
关交纳公证费或按成交金额的 1‰向律师事务所交纳律师
见证费,最低不少于 500.00 元。
13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
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投标人”是响应招标文件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
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自然人。
1.5“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组建,依法履行评审采购活动职责的评审成员。
1.6“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产品除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且能够提供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
产品。
2.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本项目最高限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4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2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
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授权委托
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
书,同时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6.联合体投标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
15
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
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考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对采购项目现场和
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考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
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供
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政策与其他规定
★9.1 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必须将是否提供具有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强制
采购作为资格条件。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2 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产品除外)、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应分别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对于同时列入“两
个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本项目的详细要
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
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4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
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9.5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
信息安全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
16
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 招标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需求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
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
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
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原刊登
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1.2 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不足 15 日,将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时间具体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
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12.偏离
17
12.1 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
文件的要求。
★12.2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
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
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文件
13.一般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
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
性的响应。
13.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
会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
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
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13.5 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
求提供。
14.投标文件的组成(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14.1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1.1 价格及商务部分:
★(1)投标函(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价格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投标保证金
★(6)供应商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7)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18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4.1.2 技术部分
(1)货物说明一览表、实施方案、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4)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5)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6)其他资料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
情形之一的,在投标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4.3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书面形式要求提供的澄清文件
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4 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5.投标报价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
人民币形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为完税价。
15.2 投标人必须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
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之
日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15.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
赠送及“零”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5.4 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
19
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
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
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
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
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
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
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
期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
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7.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
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
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
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
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8.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
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
20
本和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签字盖
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
涂改和增删,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
认。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
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
字。
19.2 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2 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拒绝接收。
19.4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将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另行封装
在同一密封套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时单独提交。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文件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
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
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
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20.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拒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
改、补充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1.2 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
按本章第 18、19、20 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
补充”字样。
21.3 投标人按本章 21.1 款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
21
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
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1.4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修改、撤销其投标文件。
四、开标和评标
22.开标
2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
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
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22.2 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由投标
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
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
任。
22.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2.4 投标人代表及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2.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3.资格审查
23.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
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dichia.gov.cn)、中国政府
22
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
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
不良信用记录。失信情况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 已经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
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4.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政
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
25.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6.评标程序
★26.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6.1.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6.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6.2 核价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
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3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
照上述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3 投标文件澄清
26.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
26.3.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
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
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3.3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6.3.4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26.4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
26.4.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
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
标无效。
26.4.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
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
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
标候选人。
24
26.4.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
理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
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6.5 比较与评价
26.5.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
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6.5.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6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6.6.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
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
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6.6.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
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
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
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7.确定中标供应商
2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
人。
27.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
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
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7.3 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8.废标
25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采购人应予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情况以及评标过
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0.禁止行为
30.1 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2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
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中标信息公告与签订合同
31.中标信息公告
31.1 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中标
结果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
31.2 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但中标结果公告前招标文件已公告的,
26
不再重复公告。
32.中标通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
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
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3.履约保证金
33.1 本项目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
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
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3.3 中标人没有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
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签订合同
34.1 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4.2 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
34.3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
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
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4.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的内容除外。
六、其他规定
35.招标代理服务费。
35.1 中标人是否交纳投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询问、质疑、投诉
36.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询问
27
36.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
36.4 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
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36.5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
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3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 1~3年内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中标后未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或
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
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
的其他情形;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38.其他规定。
38.1 投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9.未尽事宜
39.1 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0.文件解释权
40.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8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1.评审方法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 评审因素见下表:
(1) 评审因素见下表:
序
号
评审因素
主要内
容
指标要求
细项
分值
1
投标报价
(15 分)
价格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 15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
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15%
×100。
15
2
履约能力
(8分)
业绩案
例
提供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之日计算),
供应商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2分,最多
得 8分(业绩需提供清晰可辩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胶
装在标书中)。
8
3
技术和服
务水平
(70 分)
服务方
案
项目方案需求和特点理解准确,方案及承诺全面完整、
明确、合理、可行,措施得当,得 20-30 分;
项目需求和特点理解较准确,方案及承诺较全面、完整、
明确、合理、可行,措施较得当,得 10-20 分;
项目需求和特点理解基本准确,方案及承诺全面性、完
整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措施一般,或无针对性、
方案不完整,得 0-10 分。
注:服务方案包含餐前准备、餐中服务、餐后整理,餐
品研发及水电气等能耗的使用方案等。
30
4
岗位设
置、人员
配备
从人员配备、从业经历、专业水平、持证上岗等方面进
行评价 0-15 分。
供应商提供人员设置合理、经验丰富、专业水平高、资
料完整得 12-15 分;
供应商提供人员设置比较合理、经验较丰富、专业水平
较高、资料比较完整得 5-12 分;
供应商提供人员设置一般、经验一般、专业水平一般、
资料基本完整得 0-5 分。
需提供项目人员的身份证明、资格证明(如厨师资格证
书、面点师技能证书等)、个人简历等材料。
15
5 餐饮保 餐饮保障及应急服务预案全面、内容合理,得:4-5 分; 5
29
障及应
急服务
预案
餐饮保障及应急服务预案较全面、内容较合理,得:2-4
分;
餐饮保障及应急服务预案基本全面、内容基本合理,或
无针对性、方案不合理,得:0-2 分。
6
食品安
全事故
及食物
中毒事
件处置
方案
食品安全事故及食物中毒事件处置方案全面、内容合
理,得:6-8 分;
食品安全事故及食物中毒事件处置方案较全面、内容较
合理,得:3-6 分;
食品安全事故及食物中毒事件处置方案基本全面、内容
基本合理,或无针对性、方案不合理,得:0-3 分。
8
7
培训
考核
培训计划及考核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可行性在 0-2
分之间打分。
2
8
规章
制度
包含食品安全、人事管理、工作规范、安全防范、卫生
保障、文明服务等各项制度,在 0-2 分之间打分。
2
9
接管
措施
接管措施全面、内容合理,得:4-5 分;
接管措施较全面、内容较合理,得:2-4 分;
接管措施基本全面、内容基本合理,或无针对性、方案
不合理,得:0-2 分。
5
10
档案
管理
档案管理方案(包括食材的入库、使用率等)的合理性、
针对性在 0-3 分之间打分。
3
11 其他
合理化
建议
有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酌情得 0-7 分。 7
(2)符合性审查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26.1。
(3)核价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 26.2。
(4)价格扣除原则:
①节能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
产品的,对节能产品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
扣除。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内的产品,且能够提供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
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
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②环境标志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
环境标志产品的,对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
30
价格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属于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且能够提供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
公章),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③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以及监狱企业,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
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
式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其要求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的联合体(若项目允许联合体报价响应的情况下),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
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
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扣除。
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型标准,提供本
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
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31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项目
(服务类)
合 同
合同编号:
甲 方: (采购人名称)
乙 方: (中标供应商名称)
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 (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 采
购(采购方式)确定 (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为 项目(项目名称)的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 项
目(项目名称)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
(4)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主要标的及数量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中有关要求的
产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本
要求)
项
…
3.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 (¥ )。本项目的一切税费
均已由乙方计入本合同总金额中。
4.合同签订地: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代理机构一份),经甲乙双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3
甲方:(采购人名称) 乙方:(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34
合同条款前附表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2
甲方名称:
甲方地址:
甲方联系人: 电话:
3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乙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4 合同金额:
5 服务时间、地点:
6 服务履行期:
7 验收方式及标准:
8 付款方式:
9 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
10 □违约金约定:
35
□损失赔偿约定:
11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
方有权从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
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
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
不超过合同价的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1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3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
在方框内画“√”选择):
提请济南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济南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6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是指采购人。
1.2 “乙方”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服务”是指乙方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
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
1.6 “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服务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
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
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
单位。
3.服务
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
标权、版权等)的起诉。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
承担。
37
4.2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
让任何第三人。
5.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
务。
5.2 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
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
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
应遵循以下规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甲方场
所;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5.3 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
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4 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
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6.服务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
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
38
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
6.2 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
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6.3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
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
负责。
7.履约保证金
7.1 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甲
方提供。
7.2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7.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
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 15 天内,及时补充扣
除部分金额。
7.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
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
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
8.1 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
8.2 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8.3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
成果进行验收。
9.违约责任
9.1 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39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关于服
务的要求和承诺,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
事宜:
①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目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
担。如甲方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新
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
的价格。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
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
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
索赔金额或者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
乙方赔偿。
9.2 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
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
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
且没有在甲方同意的延长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履约保证金
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
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1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
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
(4)如果乙方延迟履约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
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
40
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9.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
(3)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各单位可根据实
际情况自行约定)。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
约方全额予以赔偿。
10.不可抗力
10.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
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
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
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
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
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
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
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 30 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
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
41
11.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1.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4 诉讼应由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
由败诉方负担。
11.5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
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2.合同修改或变更
12.1 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2.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内
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3.合同中止
13.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
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
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
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4.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
务;
14.1.2 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硬件设
备、应用系统发生重大紧急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42
14.1.3 乙方对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
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
14.1.4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整改无明显
改进的;
14.1.5 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 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服
务过程中,出现 2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
14.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14.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
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
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破产终止合同
15.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15.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
补救措施的权利。
16.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6.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
予乙方任何补偿。
16.2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
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3 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
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7.合同转让和分包
17.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
43
义务。
17.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8.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
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9.合同语言
19.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0.合同生效
20.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1.合同效力
21.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
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2.检查和审计
22.1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
检查,并对乙方投标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2.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
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
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44
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格式附后)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委托投标)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
三、分项价格表(格式附后)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五、投标保证金
六、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 6-1)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第
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未提供的作无效标处理):
附件 6-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
明复印件;
附件 6-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
税务登记的不提供);
附件 6-2-3 投标人 2018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
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材料(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的须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及可缴纳月份的证明材料);
附件 6-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
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附件 6-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附件 6-2-6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招标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查询信用记
录的提供);
45
(三)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附件 6-3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联合体协议(格式附后)
七、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格式附后)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资料
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46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三、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五、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六、其他资料
47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48
一、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
(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参加本项目招标的
有关活动。据此函,作如下承诺:
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
承诺,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
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投标保证金) 份。
5.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投标人须知的
所有条款。
6.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
7.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
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
标文件中明确说明。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
标保证金。
10.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
49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
关信息保密。
13.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0
附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附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附件 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51
附件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适用于法人投标)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 授
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投标人代表,就
(项目名称)投标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2
附件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 (适用于自然人投标)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 (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以
本人名义参加(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
投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53
二、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
总报价人民币
(每年)
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2 服务期
3 项目负责人
备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4
三、分项价格表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服务内容 报价
备注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1
2
3
4
5
6
7
8 … … …
总计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5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 说明
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6
五、投标保证金
说明:可提供付款凭证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递交保证金人
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已于 年 月 日以银行主动
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
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
部责任和损失。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供应商(公章):
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手机):
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57
六、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附件6-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附件6-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
件(示例略)
附件6-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
登记的不提供)(示例略)
附件6-2-3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示例略)
备注: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如供应商为
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附件6-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
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示例略)
58
附件6-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
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9
附件6-2-6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投标人自行查询适用)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
了查询。我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
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
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6-3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填列)
(示例略)
60
附件6-4
联合体协议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成员:
1.
2.
3.
二、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
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
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
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
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61
七、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7-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 的规定,本单位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
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规定的划分标
准,本单位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
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
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
2.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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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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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3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府采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文件
说明:
1.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的,对节能产品在评审时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同
时提供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产品除外)
内的产品,且能够提供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节能产品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2.环境标志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
环境标志产品的,对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
价格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属于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且能够提供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
公章),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标时不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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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文件
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示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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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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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项目说明一览表、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服务项目说明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内容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备注
备注:服务项目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67
服务方案说明
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六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说明。服务方案说明包括
但不限于:
(1)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
(2)服务方案;
(3)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
(4)工作流程;
(5)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6)质量保证措施;
(7)合理化建议;
(8)其他。
实施方案
(示例略)
技术方案
(示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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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品目号 服务项目 招标规格 技术指标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偏离 说明
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三、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示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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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姓名 性别
职业 职称
毕业学校、专业
身份证号 拟在本项目任职
执业资格情况 执业资格证书号
近 年承担项目情况
时间 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注:后附人员相关证书证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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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示例略)
备注:提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和第六章“项目需求” 规定(包括投
标货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
71
六、其他资料
1、公章授权书(如有)
公章授权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
地址: 。在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
标活动中,我公司授权投标专用章在此次活动中代为公章使用。
投标专用章所签署的投标文件、澄清等,我公司承认并同意具备与我公司公
章签署等同的法律的效力。
投标专用章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投标专用章: (盖章)
公司公章: (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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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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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现将我单位食堂外包于第三方进行管理,餐厅用餐面积大约 1100 ㎡,就餐
人数大约 420 人。
二、服务周期:一年
三、付款方式:按月支付。(非现金方式支付)。
四、餐饮服务要求
1.就餐人数: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就餐人数大约 420 人。各投标人需根据各
个项目点配置相应的项目经理、厨师长、厨师、帮厨、面点师、面案、洗刷工、
助理采购、领班服务员等相关人员合计不少于 15 人。投标人报出合理工资,此
部分费用为员工薪资、保险费、食宿费、培训费、福利等全部费用支出;按时按
需提供机关人员、借调人员、值班人员及临时就餐人员的就餐服务。
2.就餐标准及形式:正常工作时间的早餐、中餐为自助餐形式,配备人员必
须完全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岗位人员数量及要求配备。投标人投标时按照
每天 420 人、每月 22 个工作日提供每日早、午餐计算餐费。具体要求:早餐时
间:7:30-8:25 午餐时间:11:45-12:30。
3.食材采购要求:
各投标人需按照预算资金承担食材费用,根据采购人用餐人数和要求提供安
全卫生的食材。
(1)所有食材质量标准不得低于现行国家质量标准及要求。
(2)中标人从正规渠道购买原材料,并经过食品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其中,
食用油、肉制品的采购必须实行定点采购,提供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蔬菜类材料采购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
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
用品、消耗品等须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营业执照、
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
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一经发现中标单位在经营过程中违反上述采购规定,
采购人将扣除其当月全部费用,并采取其他处罚措施。
(3)落实原材料采购索要票据、每餐食品留样等制度。主副食品种要按《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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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安全法》规定每餐都要留取样品 48 小时备查,要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规避
人为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4.中标单位服务要求:
(1)每个工作日早、午餐需准点开餐,饭菜足量、优质,品种多样、符合食
品安全及营养要求。严禁提供变质、变味的饭菜。要做到伙食供应多元化,菜品
多样、搭配合理、营养均衡,饭菜品种多、有机关食堂服务经验者优先考虑。
(2)为确保饮食安全,采购人将对中标单位的原材料供货渠道进行检查并
对其财务状况、服务质量、食材价格进行监督和提出改善意见。中标单位应采纳
并执行采购人根据就餐人员的需求所提出的建议,不断改善饭菜质量。
(3)操作间的厨具、灶具、餐具等由采购人提供;水电燃气费由采购人负
担;低值易耗用品(具)按照估算值由中标单位负担,中标单位必须满足被服务
单位的需求。服务期结束后,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
(4)餐厅、操作间等均属于中标单位管理范围,中标单位需负责服务区域
内的卫生清扫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为就餐人员提供热情周到
服务,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
(5)因中标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由中标单位负责承担全
部责任。
(6)所有工作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
承担,食堂卫生、就餐环境必须达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标准,采购人有
权进行监督和检查。使用的炊事人员由中标单位进行岗前培训,测试合格后方可
上岗。
(7)餐厅所有员工的工资、保险、招聘、管理、教育、解聘等均由中标单
位负责,但需向采购人备案;中标单位要经常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
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
(8)中标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服务管理、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职责管理、安
全生产、应急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将相关管理制度挂墙上。
(9)中标单位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将
取消其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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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标单位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采购人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
等应按时进行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服务期满,保证房屋、设备、设施、
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1)中标单位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
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12)中标单位负责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采购人、职能部门的统
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13)环境卫生包括食堂、餐厅及周边等环境,做到无杂物、无异味,整洁
干净;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每周一大清扫。
(14)食品加工结束后,要将加工台、工具、容器、地面、水池等清扫洗刷
干净;餐后要将餐车、餐台等及时进行清洗并用清洁液擦洗餐桌和地面;每天对
灶台墙体、碗柜及门窗擦洗一次,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清洗。
(15)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对餐饮具
使用煮沸法、消毒柜进行消毒,必须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
程序操作,并做好消毒记录。
(16)洗涤、消毒餐饮具所用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要求。
(17)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储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
饮具要分开存放,并做好标记。
(18)每周三根据上周菜品和面点供应情况、季节变化及原材料价格报采购
人办公室下周每日菜谱,并将新上菜品估算成本报备。
(19)每天及时将菜品及面点成本核算情况和供餐数量及时报采购人办公室
负责人员。
(20)厨师长、面点师对所出菜品及面点的原材料做到合理使用,成本核算
环节必须做到账目清楚,并根据用餐人数核定原材料的采购数量和要求。
(21)厨师长和面点师必须对每日使用的原材料进行核查,确保原材料的质
量合格。如使用腐烂、变质的原材料,中标单位要承担全部责任。
(22)每日做好就餐人员和菜品及剩菜的统计,制定合理的调整方案和提出
合理化建议报采购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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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服务人员着装统一,干净整齐。后厨及前台服务着装每年根据季节分
为两套,由中标单位统一负责配发。
(24)需提供各项厨房工作流程及工作规范,报采购人备案。加强员工培训,
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工作。
(25)服务人员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按照相应的工作流程操作,严格执行各
项机器设备操作规程,工作中一切因财产、劳资、人员安全问题而造成的损失均
由中标单位承担。
(26)食堂是食品生产加工重地,未经主管批准,不得擅自带外人进入厨房,
如非本部人员进入厨房,必须主动上前询问制止,并及时向主管人员汇报。
(27)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毒、防鼠)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
和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加强卫生法制教育,确保食品安全
与卫生。
(28)严格杜绝服务人员收取现金,擅自允许无卡人员就餐,每发现一次中
标单位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 1000 元。
(29)必须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各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
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供餐延误、断档或断餐的,每延误一次扣除当月服务费的
10%。
(30)因饭菜出现异物遭投诉一次扣除当月服务费的 5%。
(31)因饭菜质量遭投诉(恶意投诉除外)累计每月三次以上扣除当月服务
费的 10%。
(32)环境卫生因为清理不合格而不符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的,提出
整改要求后仍未达标的扣发当月服务费的 10%。
(33)采购人如对原材料(米、面、油、蛋、肉、鱼、蔬菜等配料)的采购
方式有异议,中标单位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整改。
5.人员设置要求:
序
号
岗位设置 人数要求
岗位要求
1 项目经理 1人 项目经理负责餐厅现场管理,包括各岗位工作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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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双方协调、沟通,并负责食堂所有设备设施
的日常管理和养护。
2 厨师长 1人
必须持证上岗(中级及以上烹调师),厨艺精湛,
有相关工作经验。核定每周菜谱。负责厨房整体
分配和执行菜肴制作的管理工作,根据要求按时
提供营养均衡、荤素搭配合理的膳食,按照供餐
时间完成膳食供应工作,并做好后厨各项设备设
施的日常维修和养护。
3 厨师 3人
必须持证上岗(初级及以上烹调师),厨艺精湛。
协助厨师长工作。协助项目经理进行食堂原材料
采购及保管工作。
4 帮厨 2人
负责食品初加工,配合厨师完成后厨各项工作流
程。
5 面点师 1人
必须持证上岗,技术精湛。负责每日面点主食花
样的搭配,根据就餐人数备量供应,对本区域内
的各种机器设备进行检查和管理,严格按操作规
程使用设备。
6 面案 2人
年龄 50 岁以内。负责根据每周核定的面点供应
品种做好准备和制作工作。
7 洗刷工 2人
负责操作间所有卫生工作,包括餐具用具的洗
刷、消毒、摆放。
8 领班服务员 1人 大专以上学历,女性,身体健康、相貌端正。
9 保洁人员 2人 负责大厅内地面、桌椅等卫生的清理工作。
6.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负责食堂相关执照手续;
(2)中标单位为本项目需配置送餐所需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及司机,进行
每天食材配送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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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中途停止或终止合同的执行,不得转让
服务,不得使用采购单位无偿提供的场地、设备设施、桌椅、餐具、水、电、气
等开展食堂供餐之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否则视为违约,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并收取或扣除中标单位一个月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4)由于食品卫生事故或质量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采购单位可随时终止
合同。
(5)中标单位在经营活动中不得擅自改动所提供服务餐厅的结构、布局和
设施设备的位置。
五、服务人员到岗时间要求: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全部服务人员到岗。
第一章 投标邀请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