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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县人民医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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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县人民医院(肺科医院)大宗食材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详情

英吉沙县人民医院(肺科医院)大宗食材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 询价项目编号: BZDT-(CG)GK2019-52-1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询价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大米面粉、肉类 1 1273300 详见询价文件 详见询价文件
2 鸡蛋牛奶清油蔬菜调料等 1 683420 详见询价文件 详见询价文件


四、 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年检有限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所报项目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配送保障能力); 3.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 4.投标企业及其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在项目进行期内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原件; 5.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尚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7.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 2020-04-08 至 2020-04-13 18:30:00

上午: 10:30-13:30

下午: 16:00-18:30

2、获取询价文件地址: 自行下载

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自行下载

4、询价文件售价(元): /

六、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0-04-16 11:30:00

七、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英吉沙县人民医院5楼会议室

八、 询价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4-16 11:30:00

九、 报价地址: 英吉沙县人民医院5楼会议室

十、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年检有限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所报项目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配送保障能力); 3.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 4.投标企业及其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在项目进行期内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原件; 5.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尚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7.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9.确认投标后须携带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递交至巴州德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资料不齐,将不予发放询价文件;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所采购产品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其他事项

/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巴州德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韦涛

联系电话: 17809987087

传真: /

地址: 喀什市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1号楼13楼3-1

2、采购人名称: 英吉沙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张鑫

联系电话: 15009982637

传真: /

地址: /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英吉沙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 韩玲 艾散江

监督投诉电话: 0998-3786612

传真: /

地址: /











附件信息:

  • 英吉沙县人民医院询价公告.docx

    0.1 KB

  • 英吉沙县人民医院(肺科医院)大宗食材采购项目_询价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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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英吉沙县人民医院(肺科医院)大宗

食材采购项目

BZDT-(CG)GK2019-52-1

项 目 名 称 :英吉沙县人民医院(肺科医院)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文 件 编 号 :BZDT-(CG)GK2019-52-1 号

招 标 人 :英吉沙县人民医院

招标人地址 :英吉沙县

招标采购机构 :巴州德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韦涛

电 话 :17809987087

地 址 :喀什市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1号楼13楼3-1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

第三章 合同格式..................................24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25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39



第一部分 询价公告

英吉沙县人民医院(肺科医院)大宗食材采购

项目询价公告

巴州德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英吉沙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英吉沙县人民医院(肺科医院)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以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英吉沙县人民医院(肺科医院)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BZDT-(CG)GK2019-52-1

3、采购单位:英吉沙县人民医院

4、代理机构:巴州德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5、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采购内容:第一包:大米面粉、肉类;第二包:鸡蛋牛奶清油蔬菜调料等;(具体规格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预算金额:第一包:1273300元(壹佰贰拾柒万叁仟叁佰元整);

第二包:683420元(陆拾捌万叁仟肆佰贰拾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年检有限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所报项目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配送保障能力);

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

投标企业及其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在项目进行期内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原件;

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尚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确认投标后须携带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递交至巴州德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资料不齐,将不予发放询价文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所采购产品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询价文件取得方式: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可到巴州德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直接购买拷贝或通过邮箱获取询价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询价文件取得时间:2020年4月9日起至2020年4月14日【下午10:30-13:30时及下午16:00-18: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地点:喀什市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1号楼13楼3-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4月16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开标地点:英吉沙县人民医院5楼会议室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巴州德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系。

五、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英吉沙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鑫 联系电话:15009982637

2、代理机构:巴州德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1号楼13楼3-1

联系人:韦涛 联系电话:1780998708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英吉沙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 韩玲、艾散江 监督投诉电话:0998-3786612

巴州德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4月9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名称

内容

采购人

英吉沙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巴州德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英吉沙县人民医院(肺科医院)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交货地点

英吉沙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

第一包:1273300元 第二包:683420元

采购内容

大米面粉、肉类;鸡蛋牛奶;清油蔬菜调料等;

交货期

按采购方需求不定期送货。(具体要求在合同中约定)

质量要求

合格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年检有限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所报项目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配送保障能力);;

3.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

4.投标企业及其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在项目进行期内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原件;

5.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尚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7.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 接受

现场踏勘

不组织 组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4月16日上午 11:30 时(北京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日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形式:□保函 ☑电汇 □支票

网银转账 (本项目允许的其他形式)

保证金数额:第一包:25000元 第二包:13000元

(按照控制金额2%以内的整数计算)

保证金收款人:巴州德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分区分公司

开户银行: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疆支行

账号:860080112010107639593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转入巴州德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后,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携带转账证明(打款凭证)到巴州德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换取投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开标现场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应放入投标文件中,若投标文件中不放收据复印件,作废标处理。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巴州德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

联系电话:13899131999

报价文件要求

正本1份,副本2份

电子版1份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8楼会议室

是否退还报价文件

是 否

询价时间和地点

询价时间:2020年4月16日上午11:30 时(北京时间)

询价地点:英吉沙县人民医院5楼会议室

履约保证金

合同期满后无质量问题30日内无息退还

付款方式

按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付款。

一、 说 明

1. 适用范围与资金来源

1.1. 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前附表》中所叙述的询价采购项目。

1.2. 凡超出《前附表》所列采购预算的报价文件均不予接受。

1.3. 采购人已获得上述资金,并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费用用于支付本次询价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合格款项。

1.4. 本询价文件有关条款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 采购人

2.1. “采购人” 亦称“用户方”或“买方”系指《前附表》列明的、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3. 采购代理机构

3.1.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取得政府采购代理资质、代理政府采购事宜,并且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询价的机构。

4. 合格的供应商

4.1.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4.2. 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且符合询价文件《询价采购公告》中的资格要求(准入条件)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均为合格的供应商。除《询价采购公告》及本文件另有规定,外国供应商不得参与我国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的报价活动,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报价活动的除外。

4.3. 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条例及询价文件的规定。

4.4.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报价。

5. 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5.1.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询价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供应商必须按询价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准时提供货物及其他材料并负责所供货物、材料的包装、运输及保险。

(2)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货物合格性和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文件。

5.2. “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5.3. “服务”系指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技术、咨询、物业管理、金融保险、印刷、汽车维修等项目。

5.4. 供应商提供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

5.5.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5.6. 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的现货。

5.7.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6. 报价费用

6.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询价文件说明

7. 询价文件构成

7.1. 询价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工程及服务的询价以及询价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参考范本。询价文件由下述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章 询价采购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格式(参考范本)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7.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技术规格和其它资料。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而导致其报价被拒绝,该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7.3. 供应商购买了询价文件后,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三个工作日前未提出正式书面质疑的,视为完全接受本询价文件的所有要约条件,在上述规定的时间之后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8. 询价文件的澄清

8.1. 询价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询价文件中的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供应商提出的各种问题。

8.2. 供应商对询价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情况采用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并在其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询价文件的每一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供应商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询价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9. 询价文件的修改

9.1. 询价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询价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

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报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之前的任何时候对询价文件进

行修改。由于询价文件的修改可适当延长报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

9.3. 询价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询价文件收受人,该修改书将构成询价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10. 询价公告时间及采购方式的更改

10.1. 询价公告时间根据询价项目及采购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但自询价文件发售之日起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止原则上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

10.2. 询价公告发布后,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参加报价且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重新组织询价,或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其它采购方式实施。

三、报价文件的编写

11. 报价的语言

11.1. 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询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报价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12. 报价文件的组成

12.1. 报价文件应包括《报价文件格式》中的所有内容。上述文件及表格为供应商必须提交的文件,各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内容,但不得擅自减少有关内容。

13. 报价

13.1. 报价应详细填写提供货物、工程、服务的单价和总价等。

13.2. 详细报价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 货物项目报价:包括所有设备费、备品备件费、商检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人员培训费、技术支持费、软件升级费、税费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服务费等费用在内的采购人指定地点全包价。

(2) 项目报价:包括采购清单内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预留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3) 服务项目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利润、税金等费在内的全部费用。

13.3. 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填写报价只是为便于对报价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力。

13.4. 如果供应商报价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将视为无效报价,可从其他合格供应商中选择。

13.5. 如《报价汇总表》无特殊规定,价格以人民币填报。

13.6.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他税。

13.7.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

13.8. 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若无其它规定,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14.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4.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满足《询价采购公告》中列出的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以及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1)在货物采购中,如果供应商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已制造的,供应商应得到货物制造厂家同意其提供该种货物的正式授权(经营、代理或其他有效证书)或能提供该货物的合法来源证明,需要提供上述文件的具体货物在《询价采购文件》中进行约定;

(2)供应商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3)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询价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所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它技术服务等义务。

14.2. 供应商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当是合法有效的。

15. 证明货物、工程及服务合格性的文件

15.1. 供应商应根据《前附表》中列出的对货物、工程、服务的资格要求提交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符合询价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15.2. 证明货物、工程和服务与询价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提供货物清单、货物样本、厂家授权、资料(图片)等。

(2) 说明所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已经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15.3. 供应商在阐述上述第15.2 2时应注意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询价响应时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品牌不符不作为无效报价的理由。

15.4. 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证明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合格性的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将做无效报价处理。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第一包:25000元;第二包:13000元;根据规定,投标保证金只能由本公司的基本账户通过转账方式转至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必须是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前一天到账(2020 年4月15日下午 18:30 时前)。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需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换取,不接受电话、邮件等其他询价文件规定外的任何形式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未按本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16.2. 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3 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成交人。未成交的供应商,其投标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公布七个工作日后,如无质疑或投诉,在其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上级主管部门,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退还。

16.3.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4)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询价文件中未说明,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经专家评审认为有围标、串标嫌疑,经查实的。

16.4. 在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其有围标串标行为,宣布本次询价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上传;

(8)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 报价有效期

17.1. 报价有效期是指询价文件所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期后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就本项目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及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对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修改,并且以投标保证金进行担保。从截止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九十个日历日。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报价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 报价文件的样式和签署

18.1.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报价文件正本和《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报价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报价文件中。报价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价文件签字人签字才有效。

18.4.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报价文件概不接受。

18.5. 报价文件应该加盖骑缝章,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9. 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询价编号、询价项目名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9.2. 每一密封件封口上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公章。

19.3.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报价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等风险不负责任。

19.4. 报价文件未密封及加写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0. 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

20.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询价采购公告》中规定的地点和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报价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 9 条规定,通过修改询价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原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1. 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 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21.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9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21.3. 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报价文件做任何修改。

21.4. 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期至供应商承诺的的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报价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6.3 条22. 迟交的报价文件的规定被没收。

22.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报价文件。

五、评审

23. 询价会议

23.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询价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询价会议。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3.2. 采购人派代表或监督员监督评审全过程。

23.3. 询价会议开始时,由监督员检查询价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24. 询价小组

24.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询价项目的特点组建询价小组。其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共三名专家组成。

24.2. 采购代理机构就询价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询价小组成员参加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

25. 报价文件的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

25.1. 询价小组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包括是否按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询价文件的资质要求等;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包括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有效、是否满足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等。只有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报价文件才能进行后续的比较与评价,否则将会被拒绝。(询价小组决定报价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报价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外部证据)。

25.2. 报价文件中《报价汇总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汇总表》为准;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被拒绝。

25.3. 对于报价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询价小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25.4. 询价小组要审查每份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询价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报价文件应该是与询价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

25.5. 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如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而做无效报价处理:

1) 报价文件未密封的或者未按要求盖公章的(包括骑缝章);

2) 供应商未按第 16.1 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 报价文件未加盖法人或者单位公章和未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的;

4)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5) 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的;

6) 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7) 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的预算总价的;

8) 不符合关键技术要求的(即项目要求中作出专门标识并说明为关键款项的技术条款);

9) 未按询价文件给定的格式提供产品的详细参数描述的;

10)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11)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5.6. 供应商试图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评审、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报价文件被拒绝。

26. 报价文件的澄清

26.1. 在评审期间,询价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有责任按照采购人的通知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所作的答复均应补充以书面形式材料,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26.2. 询价小组将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是否符合询价文件的资质要求和其他实质性要求,并对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比较。

27. 评审方法及成交原则

27.1. 询价小组将按照本须知规定,只对确定为符合询价文件的资质要求且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7.2. 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其成交原则是“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其操作程序为:询价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按照其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

28. 询价废除的情况

28.1. 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询价废除处理:

1)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作废标处理后将重新组织询价,或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其它采购方式实施。

29. 评审注意事项

29.1. 评审是询价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询价小组内独立进行。询价小组将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29.2. 除询价小组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授予《成交通知书》期间,任何供应商均不得就与其报价有关的任何问题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询价小组联系。如果供应商希望递交其他资料给采购人和询价小组以提醒采购人和询价小组注意,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9.3. 除本须知第 26 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评委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询价工作结束后,询价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29.4. 询价后,报价文件概不退还。

30. 拒绝所有报价文件的权力

30.1. 询价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资料都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报价资料。

31. 成交结果公示

31.1. 评审结束后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成交结果公示。

31.2. 评审结束后,供应商若对本项目有任何异议,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评标结果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函(须列明质疑事项、理由及事实根据,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招标文件的规定,于收到书面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答复。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质疑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期限内未作答复,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监督管理部门未通知暂停采购活动的,采购活动可正常进行。

31.3. 供应商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对评标结果进行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32. 成交通知书

32.1. 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32.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3.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代理机构将撤消成交通知书。

1)提供虚假材料、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应商而谋取成交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谋取成交的;

4)通过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

32.4. 如果成交通知书被撤消之后,则视情况进行如下处理:

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2)与排位在该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候选成交人签订采购合同;

3)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32.5.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驳回质疑书而不予签收,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或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六、授予合同

33. 签订合同

33.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3)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3.2.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3.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单价等合同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10%)。

34. 采购代理服务费

34.1. 成交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34.2. 招投标代理机构收费按《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代理合同的收费条款的依据以此文件为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

35. 履约保证金

35.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5)日内,采用转帐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履约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若在询价文件对履约保证金的缴纳金额和退还方式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35.2. 如果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没有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自动失效,采购代理机构将撤消成交通知书,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将重新组织询价或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方式进行采购。

35.3. 履约保证金退回: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三十(30)天内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以无息退还。

第三章 合同格式

注:请参照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订立采购合同。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英吉沙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1.2 采购内容:大米面粉、肉类;鸡蛋牛奶;清油蔬菜调料等;(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1.3 交货地点:英吉沙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1.4 交货期:按采购方需求不定期送货。(具体要求在合同中约定)

2. 投标商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年检有限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所报项目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配送保障能力);

2.3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

2.4投标企业及其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在项目进行期内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原件;

2.5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2.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尚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7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大米

1180

25公斤/袋,GB1354-2009(国家标准):不低于二级(含二级)

2

面粉

2680

25公斤/袋,特制一等面粉

3

羊肉

公斤

12100

须为新鲜羊肉

4

牛肉

公斤

1000

须为新鲜牛肉

5

鸡肉

公斤

2200

须为新鲜鸡肉

6

鸡蛋

180000

360个/件,260元/件

7

牛奶

9000

20袋/件

8

清油

550

5升/桶(菜籽油)

9

蔬菜

12

本地时令蔬菜,不能高于根据市场价下浮的20%

10

调料及其他

发酵粉

16

11g/袋,200袋/件

11

食盐

2500

500g/袋

12

鹰嘴豆

公斤

390

13

食醋

28

800ml,12瓶/件

14

酱油

16

800ml,12瓶/件

15

香油

70

400ml

16

白砂糖

公斤

260

17

其他料包

公斤

25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强制性产品质量标准要求,严禁出现腐烂、变质、农药残留超标、过期等问题。

禁止提供近效期的产品。

知名品牌产品

付款方式:签订采购合同后,按季度或半年以实际供货量付款。(具体结算方式以甲乙双方采购合同为准)

交货期:按采购方需求不定期送货。(具体要求在合同中约定)

三、其 他: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必须是新鲜食品并在保质期内,一经发现腐烂、变质、农药残留超标、过期等问题将依法作废采购合同及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依法追究责任并如实上报英吉沙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事项

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

招标文件条款(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条款号)

本项目要求

 

 

 

投标人的关联性

(1.5)

在同一标包内,单位负责人为非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未发现影响采购人决策行为(1.5)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

投标保证金(12.1)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有效期满足要求

(13.1)

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内

 

 

 

投标文件的装订方式

(14.3)

所有投标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符合要求

(14.2、14.4)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未发现串通投标(22.2)

未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报价说明可以接受(22.2)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投标人能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2.2)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满足询价文件要求(15.2)

相关资料的提供情况,是否真实、完整、清晰、有序、合理;投标文件是否编制完整、格式规范、内容齐全、表述准确、条理清晰,内容无前后矛盾,

结论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报 价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询价内容: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目 录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承诺函

5、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6、报价汇总表

7、分项报价表

8、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函

致: (招标人) ;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询价文件编号: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全权代表报价人: (报价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招标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⑴ 我们承担根据询价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⑵ 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⑶ 我们同意在报价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询价文件,并在报价人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

⑷ 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的行为,我们的询价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⑸ 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⑹ 我们完全理解贵方询价文件内的所有内容和本次询价有关的任何举动。

⑺ 我方理解贵方可依据询价小组的评标报告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人签章:

报价人公章:

日期: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3、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4、供应商承诺函

项目名称:

日 期:

致: (招标人名称)

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竞争。

我代表 (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价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提供的项目为贵方询价文件中的所有项目。

3、我方理解,报价最低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4、若成交,我方将按照询价文件的具体规定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5、在整个询价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询价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6、若成交,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谈判供应商(公章):

5、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对此项目的(经销商名称)作为我方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经销商名称) 代表我方办理贵方  (招标编号) 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经销商名称) 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经销商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  (经销商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4、我方于         日签署本文件,  (经销商名称)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制造商名称:(盖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6、报价汇总表

报价汇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 万元

货物名称

投标总价

投标保证金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大写:

小写: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

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装订密封。

2、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


7.1、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原产地

制造商名称

单价

总价

备注

1.

货物名称

2.

备品备件

3.

专用工具

4.

安装、调试、检验

5.

培训

6.

技术服务

总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注:1.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每种货物填写一份该表。

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

4.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

5.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

7.2 货物说明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其它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注: 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8、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1.应提供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3. 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备注:以上均证件资料除网站查询结果外,均为原件,缺一不可,不接受公证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留存代理机构备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