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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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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青镇小型消防站食堂费用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四季青镇小型消防站食堂费用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9 13:46:17

北京旌开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的委托, 就四季青镇小型消防站食堂费用项目(项目编号:JKZCF200087)组织竞争性磋商, 磋商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采购编号:海采(2020)0144号

项目编号:JKZCF200087

项目名称:四季青镇小型消防站食堂费用项目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项目联系方式:88454060-810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冉村29号

采购人联系人:张工

采购人联系方式:8844102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名称:四季青镇小型消防站食堂费用项目

数量:一批

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04月09日-2020年05月08日

(用途及简要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

四、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旌开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1幢4层11-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88454060-810

五、成交信息

采购公告日期:2020年03月13日

成交日期:2020年04月09日

企业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价格中标价格描述
龙达园餐饮管理(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68号院23号楼南侧F1-F2 1800000.00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22684.00 元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有关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向此项目的成交人收取成交服务费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郑婕、闫精旗、赵龙

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六、中标公告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文件
  • 代理机构:北京旌开咨询有限公司
  • 日期:2020年04月09日
四季青镇小型消防站食堂费用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JKZCF200087 北京旌开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03 月 2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 ........................................................................................................................ 4 第二章磋商须知资料表 ............................................................................................................ 6 第三章磋商须知 ...................................................................................................................... 10 一 说 明 ................................................................................................................................................ 10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 .............................................................................................. 10 2. 资金来源 .................................................................................................................................................. 11 3. 磋商费用 .................................................................................................................................................. 11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 ................................................................................................................................ 12 4. 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 12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 12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 12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 13 7. 响应文件编制的原则 ............................................................................................................................. 13 8. 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 13 9. 响应文件构成 ......................................................................................................................................... 13 10.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 14 11. 磋商报价 ............................................................................................................................................... 14 12. 磋商保证金 ........................................................................................................................................... 15 13. 磋商有效期 ........................................................................................................................................... 15 14. 响应文件的签署与规定 ....................................................................................................................... 16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 16 15. 响应文件的装订及递交 ....................................................................................................................... 16 16. 磋商截止期 ........................................................................................................................................... 17 17.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7 五 开标及评标 ........................................................................................................................................ 18 18. 开标(不适用) ................................................................................................................................... 18 19.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 18 20. 响应文件的初审 ................................................................................................................................... 18 21. 响应文件的澄清 ................................................................................................................................... 20 22. 评标 ....................................................................................................................................................... 20 23.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 21 六 确定成交 ............................................................................................................................................ 21 24. 成交人的确定标准 ............................................................................................................................... 21 25.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利 .................................................................................................... 21 26. 成交通知书及落标通知书 ................................................................................................................... 22 27. 签订合同 ............................................................................................................................................... 22 28.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22 七 成交服务费 .......................................................................................................................................... 23 29. 成交服务费 ........................................................................................................................................... 23 八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23 30.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23 九 履约验收 ................................................................................................................................................ 24 第四章技术需求 ...................................................................................................................... 25 第五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 48 一、评标办法 .............................................................................................................................................. 48 第六章服务合同格式 .............................................................................................................. 51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 63 1 磋商声明 .................................................................................................................................................. 63 3 2 磋商一览表 .............................................................................................................................................. 65 3 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 ....................................................................................................................... 66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 67 5 资格证明文件 ........................................................................................................................................... 68 6 业绩案例一览表 ....................................................................................................................................... 82 8 履约保证金保函(成交后开具)............................................................................................................ 84 9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 85 10 政府采购磋商担保函格式(如适用) .................................................................................................. 86 11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如适用) .................................................................................................. 88 12 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如适用) ...................................................................................................... 91 13 制造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如适用) .......................................................................................... 92 1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适用) .................................................................................... 93 4 第一章磋商邀请 北京旌开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四季青镇小 型消防站食堂费用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1、项目编号:JKZCF200087 2、项目名称:四季青镇小型消防站食堂费用项目 3、招标内容:四季青镇小型消防站食堂费用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4、采购数量:一批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所占比例 100% 本项目预算金额 1829100.00 元(批复编号:海采(2020)0144号)。 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 7、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其他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现要求我区各招标(采 购)人、代理机构自 2020 年 3 月 3 日起,明确要求投标人(供应商)进场参加公共资 源交易活动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人员健康承诺书》及身份证 原件(以下简称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或附件 2。不能提 供此承诺书的投标人(供应商)不得进入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磋商报名时间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自 2020年 03月 13日起至 2020年 03月 20日 16: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9、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bjhd.gov.cn/)自行下载。 5 10、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免费。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 04月 07日上午 09:00-09:30(北京时间)。 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20年 04月 07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 14、响应文件递交暨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 29 号院 4 号楼(北京市海淀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五层第五开标室 A 1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6、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北 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同时发布。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旌开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 函或传真的形式)。 采购人: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冉村29号 采购人:张工 采购人联系方式:88441026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旌开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 25号 1幢 4层 11-1号 邮 编:100097 联系人:王博男 电 话:88454060-810 6 第二章磋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磋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 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 1.1 采购人: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冉村29号 采购人:张工 采购人联系方式:88441026 1.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旌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 25号 1幢 4层 11-1号 电话:88454060-810 1.3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4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 购:否 2.1 财政拨款 本项目预算金额 1829100.00元(批复编号:海采(2020)0144 号)。 3.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 3.5 法人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6 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8 年或 2019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 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 2018 年或 2019 年度审计 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7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 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8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 单位公章); 7 3.9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供 应商须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10 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失信被执行 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需注明截止时 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的网页打印页面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3.11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适用见磋商须知资料表) 3.12 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1 磋商保证金: 36,582.00 元 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网银转账、银行柜台汇款、政府采购担保函等非现 金形式 具体要求详见《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保证金电子化收 退规程(试行)》(http://101.200.104.181//norFile/14866.htm)、海淀区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证金电子管理系统操作流 程简介(见附件 1)。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或递交时间或金额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按照废 标处理。 4.2 投标保证金退还实行原路退还,同时一并退还利息。计息标准以银行同 期存款利率为准。 (一)正常退还。 (1)代理机构在发布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废标公告后,应当在 1 个 工作日内通过投标电子保证金管理系统发起未中标投标人(未成交供应商) 的保证金退还。 (2)代理机构在发布合同公示后,应当在 1 个工作日内通过投标电子保证金 管理系统发起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退还。 (二)异常退还。 (1)投标人账户名称或账号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过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 息网保证金电子管理系统向区交易中心发起账户变更申请,并持工商部门出 具的单位名称变更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账号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 8 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时 到区交易中心受理窗口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经区交易中心对材料进行核实 后,5 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新账户。 (2)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代理机构应在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 时发布中标或信息更正公告,并在 1 个工作日内通过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 息网保证金电子管理系统提交退款申请,经交易中心核实后,在 3 个工作日 内通过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证金电子管理系统发出退款指令,退还 原中标投标人保证金。 (3)发生废标或终止招标的,代理机构应在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时 发布废标或终止公告,并在 1 个工作日内通过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 证金电子管理系统提交退款申请,经交易中心核实后,在 3 个工作日内通过 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证金电子管理系统发出退款指令,退还所有投 标人保证金。 (4)因发生质疑、投诉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交易或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等情况, 保证金暂不退还或延期退还的,区交易中心将依据处置结果进行办理。 具体要求详见《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保证金电子化收退规 程(试行)》(http://101.200.104.181//norFile/14866.htm)、海 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证金 电子管理系统操作流程简介(见附件)。 5.1 磋商有效期:开标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 5.2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 (电子文件规定存储载体为 U盘)。 电子文件规定格式为: (一)文本文件采用 PDF 格式(正本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及 DOC 或 DOCX格式; (二)图像文件采用 JPEG、TIFF格式; (三)影像文件采用 MPEG、AVI格式; (四)声音文件采用 WAV、MP3格式。 电子版命名要求:项目简称+公司名称 6.1 磋商截止期:2020年 04月 07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 7.1 开标时间:2020年 04月 07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 9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 29号院 4号楼(北京市海淀区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五层第五开标室 A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 29号院 4号楼(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 管理办公室)五层第五开标室 A 8.1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9.1 29.1 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 (1)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 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有关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用。 (3)成交服务费币种与成交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或招标机构同意的币种 (4)成交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在磋商时,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送交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成交供应商 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所有成交服务费。 10.1 标书款、成交服务费支付形式:支票、电汇。 11.1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 1.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 层 联系人:边志伟 手机:13810789199 联系电话:010-88822573/502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 2.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人:杨阳 陈浩然 手机:13488752033 18910210850 联系电话:010-58528750/58528760 传真:010-58528757 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3.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 号天作国际大厦 A 座 28 层 联系人:李玉春 手机:13910831169 联系电话:010-59705232 传真:010-59705606 电子邮箱:li_yuchu@126.com 10 第三章磋商须知 一 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 1.1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 代理机构为北京旌开咨询有限公司。 1.3 合格的供应商 1.3.1 符合第一章磋商邀请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内容; 1.3.2 供应商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1.3.3 如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将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但供 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已在中国关境内并已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磋商将作为无效磋商 被拒绝。 1.3. 3.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 1.3. 3.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3. 3.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规 定。 1.3. 3.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 任,并将共同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3. 3.5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 同参加磋商,共同磋商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磋商协 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 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相应幅度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 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如适用)。 1.3. 3.6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磋商, 11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磋商。 1.3. 3.7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磋商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磋商 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1.3. 3.8 对联合体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3.4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产品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产品,其磋商将作为无效磋商被拒绝(如适用)。 1.4 凡受托为本次招标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 属机构,不得参与磋商。 1.5 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招标采 购单位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磋商。 1.6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 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 1.7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磋商、相互串通磋商,供 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 磋商将被拒绝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2. 资金来源 2.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资金。采购人计划将 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2.2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控制金额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 磋商费用 3.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 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2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 4. 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 竞争性磋商文件共九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磋商邀请书 第二章 磋商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 磋商须知 第四章 技术需求 第五章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 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 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所述磋商截止期五日以前收到的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竞 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6.1 在磋商截止期五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 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6.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 招、磋商双方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6.3 为使供应商准备磋商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应答,采购 13 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是否延长磋商截止期。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7. 响应文件编制的原则 7.1 潜在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 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 等明确的文字回答,否则按无效磋商处理。 7.2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 任何资料做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8. 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8.1 供应商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技术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磋商。不得将一包中 的内容拆开磋商,否则其磋商作为无效标处理。 8.2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响应文件构成 9.1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 包括以 下内容: 1 磋商声明 2 磋商一览表 3 综合单价分析表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5 资格证明文件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6 业绩案例一览表 7 技术方案 8 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成交后开具) 14 9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10 政府采购磋商担保函格式 11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 12《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如适用) 13 制造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1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适用) 9.2 除上述 9.1 条外,响应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10 条的所有文件。 10.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0.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竞 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0.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0.2.2 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质保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 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如有)。 10.2.3 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已对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如实详细的应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0.3 供应商应注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 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磋商中可以选用替代 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1. 磋商报价 11.1 所有磋商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1.2 供应商应在“磋商分项报价表”上标明磋商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本次招标供应商只允许对本项目有一个总报价,任何选择性报价(或多个方案)的 磋商为无效标。 11.4 磋商报价中,如磋商内容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该部分内容在评标时将不予 15 以核减。 11.5 最低报价不是授予合同的唯一保证。 11.6 磋商报价缺项、漏项的磋商为无效标 12. 磋商保证金 12.1 供应商应提供磋商保证金,作为其有效磋商的一部分。 12.2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 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磋商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在开标之日后到磋商有效期满前,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撤回磋商的; (2)供应商以他人名义磋商、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供应商提交 的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 (3)成交人不按本须知第 27 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成交人不按本须知第 28 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未按第 29 条的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的。 12.3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见磋商须知资料表,支付方式必须采用磋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形 式。 12.4 采用电汇必须保证在磋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汇到采购代理 机构账户。以采购代理机构银行通知确认到账为准;如至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仍未得到 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确认,将被视为供应商未提供保证金。采用其他方式递交磋商保证 金的,必须将支票/汇票/保函在磋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 指定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 12.5 电汇方式支付磋商保证金收款账户见磋商须知资料表。 12.5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 12.1 和第 12.3 条的规定随附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将被拒绝。 12.6 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2.7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 13. 磋商有效期 13.1 磋商应在磋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 16 磋商,将按无效标处理。 13.2 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响 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允许修正其它内容,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 证金的返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 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 响应文件的签署与规定 14.1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资料表的规定准备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每份 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响应文件副本可以为响应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 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4.2 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授权代表在所有响应文件封面 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手持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 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 效磋商处理。 14.3 任何对响应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并盖章后才有 效。 14.4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4.5 响应文件无法人签字,或无被授权代表签字,其磋商为无效标。 14.6 响应文件的份数见磋商须知资料表。 14.7 响应文件电子版的要求见磋商须知资料表。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5. 响应文件的装订及递交 15.1 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正文部分一律采用 A4 纸(图纸、彩页等除外),左侧装订。 装订应牢固可靠,不易散落,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招标人对因装订不牢造成的文件散 失不负责任。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 15.2 供应商应将“开标一览表”、 “响应文件正本”、“响应文件副本”、“响应文件电子 版”、“样品(如有)”分开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分别注明 “开标一览表”、 “响应文件 17 正本”、“响应文件副本”、“响应文件电子版”、“样品(如有)”字样,在磋商时单独递 交。同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退还保证金信息(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及《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人员健康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2)。 15.3 所有信封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磋商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招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的密封粘贴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须签字或 盖章并加盖公章,以便确认密封情况,不符合要求的磋商将被拒绝。 15.4 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收 到的响应文件,能原封退回。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加写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响 应文件的误投概不负责。 15.5 如需提供样品的,在评审结果公示后,未成交人提供的样品在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成交人提供的样品进行保管封存,做为履约验收的参考依据。 16. 磋商截止期 16.1 供应商应在招标公告或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招标公告或 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递交。 16.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延长磋商截止期。在 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磋商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 截止期。 16.3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磋商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 件。 17.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 磋商以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 机构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7.3 在磋商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做任何修改。 18 17.4 在磋商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包括全部磋商资料),否则其磋商保 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第 12 条规定不予退回。 五 开标及评标 18. 开标(不适用) 18.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招标公告或磋商邀请书的规定,在磋商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 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所有供应商应派被授权人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 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8.2 开标时,由公证员或监标人或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18.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开标一览表中全部内容。对于供应商在磋商截止 期前递交的磋商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磋商价格、价格折扣 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4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公证员和/或监标人、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19.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19.1 评标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方法和标准在本竞争性磋商 文件第四章中规定。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商 务评议、技术评议、综合评议。 20. 响应文件的初审 20.1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 应程度,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 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0.3 评标时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有明显错误的情况除外): 20.3.1 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19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0.3.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0.3.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20.3.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0.3.5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4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应该是响应文件完整的、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 款、条件和规格相符的,没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对关键条文例如关于磋商保证金、磋商 有效期、资格证明文件、适用法律、社会保障资金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 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磋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 外部的证据。 20.5 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 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20.6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二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0.7 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磋商处理: 1)应交未交或未按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磋商总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供应商未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串通磋商、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 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 7)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在合理时间内,供应商不确认按规定修正后磋 商报价的; 20 8)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且不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① 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② 供应商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的质量、信誉等问题; ③ 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④ 在未经财政部门批准采购进口产品前提下,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含有进口产品的; ⑤ 为本次招标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 ⑥ 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的,或者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个别成本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 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⑦未按照磋商文件递交电子版文件的; 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按无效磋商处理要求的。 21. 响应文件的澄清 21.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澄清应在评标 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21.2 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2. 评标 22.1 经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 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评审和比较。 22.2 评标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环保标志产品、节能产品(须附证明材料);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 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 (2)财政部门核准的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提供培训服务及其他 补偿贸易措施、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须附证明材料) 22.3 综合评分法: 21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 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如磋商价格、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 样品等)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分别对供应商按相应的加权分值进行评价、 打分。 22.4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 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2.5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满足 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的供应商,其磋商报价 扣除 6-10%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九章(如适用)。 23.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3.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 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3.2 在评标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 导致其磋商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确定成交 24. 成交人的确定标准 24.1 除第 22 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应采用综合评分法,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响应文件中,根据磋商价格、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样品等因素在 评标总分中所占比例,由评委分别进行打分,按各供应商汇总得分进行排序,以评标总 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或者成交人。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 排列,得分与磋商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24.2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 交人。 25.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利 25.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 或拒绝任何磋商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22 25.2 因不可抗力或成交人自身原因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候选人签订合同 的权利。 26. 成交通知书及落标通知书 26.1 成交确定后,成交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同时以书 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2 供应商可通过相关发布媒体查询评标结果。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以书 面形式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公示期 外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26.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6.4 未成交的供应商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后 5 个工作日内领取落标通知书。 27. 签订合同 27.1 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之日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果成交人 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在此情况下,可另选下一 个成交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27.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8.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28.1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 格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 28.1.1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成交人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8.1.2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形式之一提交: A.银行保函(采购人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其他采购人可 接受的格式)。 B.支票、汇票、本票。 C.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保函应为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出 23 具)。 D. 履约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递交。 28.1.3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内均应完全有效。 28.1.4 如果成交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28.2 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上述第 27 条或 28.1 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 取消该成交决定,该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将结果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备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将成交结果授予下一个成交人,或重新招标。 七 成交服务费 29. 成交服务费 29.1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及发改价格 [2011]534 号文有关规定向成交人收取成交服务费用。此项费用不单独开列而应计入磋 商价。 29.2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成交服务费。 29.3 成交服务费将以磋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方式进行收取。成交人如未按 29.1 和 29.2 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29.4 在磋商时,供应商应提供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29.5 如供应商采用电汇方式支付成交服务费,收款账户见磋商须知资料表。 八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0.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0.1 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规定,采用磋商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 保(如适用)。 30.2 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为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 业担保机构出具。 24 30.3 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30.4 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公司名单见第二章磋商须知资料表。 九 履约验收 31.履约验收 31.1 项目完成后,成交人应当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相关专业专家提供验收需要 的相关资料,按采购人要求的验收流程及措施对项目进行履约验收。 25 第四章技术需求 为提升四季青镇地区平安能力建设,加强地区消防应急力 量,强化火灾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免受火灾 危害,四季青镇共有 3个小型消防站,为保证小型消防站正常运 营,开展战备执勤,战勤人员就餐服务需及时就位,现以每个消 防站 3 位厨师的标准对四季青镇消防站食堂派遣进行竞争性磋 商。 一、服务要求: 1.工作服务内容 确保服务人员按时出勤、及时调休;保证派驻人员具备任职 相关餐饮服务岗位职业资格,及时调换不适应工作岗位的服务人 员;核对原材料订货单及实际验收数量等凭据并及时上报。 厨师工作内容:按照要求制作早餐、午餐、晚餐以及临时用 餐;在保证饭菜品目、质量基础上,开具合理菜单,保证所制作 的菜品卫生安全;保持厨房卫生整洁。 2.餐标及供应品种 根据《海淀区小型消防站建设管理办法》精神要求,四季青 镇每个小型消防站人员 28人,伙食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天 35 元。 (1)早餐每餐不少于 2种主食,1种副食,2种流食,4种 小菜; (2)午餐每餐不少于 1种主荤菜,2种副荤菜,1种素菜, 3种主食,汤粥 1种,水果或酸奶一种; (3)晚餐每餐不少于 1种主荤菜,1种副荤菜,1种素菜, 3种主食,汤粥 1种; 26 (4) 每周三晚餐饺子或其它风味。 3.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消防站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提供水电燃气正常供应;其他由供应商承担) 4.服务费标准 四季青镇小型消防站采取整包方式进行餐饮服务保障。一年 期总费用为:1829100.00 元(包含服务费、物料费、食材费、 人工费、运输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5.工作时间 全年 365 天。每天每个消防站应确保至少 1 名厨师 24 小时 值班,并根据消防员需要提供夜间加班餐。 6. 解除合同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按照餐标要求按时供应餐点 (2)不能按照实际情况核对原材料订货单并验收质量、数 量。 (3)甲方每月进行满意度考核,满意度低于80%,向乙方 下达整改通知,经乙方三次整改满意度仍不能达到80%。 (4)甲方发现乙方有关服务工作存在其他问题,甲方向乙 方下达整改通知,经乙方三次整改仍未能达到有关要求。 7.其他 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厨师用工需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法 律法规标准。所有上岗厨师均应提供健康证明交付招标人存档备 27 查。 二、采购需求 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分别为四季青镇消防站所需各种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食材品目为:蔬菜、鲜果、粮油、调料、新鲜水产、鲜肉、 禽蛋、酒水饮料、冻货等。 2. 采购项目内容产品质量要求、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为保证职工食品卫生安全,采购人对所有产品的质量要求为 同类产品中综合质量中等偏上的产品。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 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 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在中标后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 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供应商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采购人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 单位的供货资格,供应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 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 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 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 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 28 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 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 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使用有色、有毒塑料制品包装食材的。 3. 配送、服务 3.1.交货配送. (1)交货方式为每个自然日定时供货,供应商必须在与采 购人约定的具体时间内把指定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地 为采购人各指定地点的食堂。 (2)供应商应能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补货。 4、货物相关要求 4.1 货物要求 要求供应商所配送的货物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于没有 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其中国家有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 产品,还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确保配送的货物安全、卫 生。 供应商必须保证配送货物为优质、新鲜的货物,杜绝霉烂变 质、劣质、过期食材等,保证所供货物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 准》和行业标准。 29 严禁提供化学药物超标的蔬菜和水果,蔬菜水果类应保持较 好的色泽及新鲜度,无黄叶、泥沙;冻品为优质品,干货类为正 品,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并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 外观;水产品新鲜、鲜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 食材品种及占比指标要求: (1)肉类(含海鲜、蛋类)按不低于全年食材采购总金额 50%的比例投入,品种不得少于 16 种。任意单一品种在一个报 价周期内的供货量不得超过当期本类食材供货总量的 20%(蛋类 除外); (2)蔬菜(含水果及乳品)按不低于全年食材采购总金额 35%的比例投入,品种不得少于 34种。任意单一品种在一个报价 周期内的供货量不得超过当期本类食材供货总量的 5%(乳品除 外); (3)粮油按不低于全年食材采购总金额 10%的比例投入, 品种不得少于 8种; (4)调料按不低于全年食材采购总金额 5%的比例投入,品 种不得少于 29种。 4.2 配送保证 4.2.1. 采购人对所供货物保留样品,如发生质量问题,以 卫生防疫部门检验为准; 4.2.2.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 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 无不良气味、异味。 4.3 配送要求 30 4.3.1.供应方应按规定时间及时送货。 4.3.2. 采购人临时追加的补货需求,供应商必需三小时内 送到; 4.4 配送要求 4.4.1. 交货地点:采购人各指定地点的食堂 4.4.2.送货时间:上午 7时前送到。 说明:以上交货时间具体在运作时再协商。 4.5.货物验收 4.5.1.验收:采购人收货员第一步查验货物如不合格,直接 拒收。 4.5.2.质量验收:采购人收货员看、摸、闻(必要时可以分 割查验)验查配送货物,对疑似质量有问题的货物一律拒收。如 因质量问题拒收导致无法正常供餐的,供应商必须 1小时内补送 合格货物。 4.5.3.品种验收:采购人收货员按先天发出的订单品种逐步 查验配送货物品种是否一致,对货不对板货物采购人有权拒收。 如因货不对板或漏送导致无法正常供餐时,供应商必须 1小时内 补送订单品种。 4.5.4.供应商、采购人对质量有争议的的货物,双方共同将 争议货物交国家认可的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存在质量问 题,则检测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否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4.5.5.送货单一式三联,采购人收货人验收货物品种、数量、 质量后,供应商送货员确认无误后、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其中两联交给采购人留存。 31 5 附件 5.1.《厨房食材验收管理办法》 5.2.食材采购量及品目参考明细表 5.1《厨房食材验收管理办法》 一、验收工作组织 验收工作由采购人各厨房负责人和供应商送货人联合完成。 二、验收场所的准备 应当在固定的场所进行验收,定期清扫,保持清洁,保证无 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验收场所不准 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三、验收 必须对采购货物的质量、数量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不好, 价格明显过于偏高的食材不予验收,对于数量不足的食材,按照 实际数量入账,填制验收记录和验收单。 (一)验收流程 1.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货物的外观质量进行 初步了解。 食材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车厢 内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无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 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 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材 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 现象。 2.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认真检查货物的质量,按核 32 对品种→索证→抽查(检测)→数量、重量验收→签名确认→入 库的程序完成验收。 所有食材都要鉴别其质量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于 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有强制性 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还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对质量不 合格和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需向供应商提出退货和更换,决不允 许不合格品流入。 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卫生合格报告书,肉类 产品应提供当地卫生部门开具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票、产品检疫 合格证,蔬菜类应提供农药残留检测结果,证明内容与产品内容 要一致。 供应商可提供票证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 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归档留存。验收人员如果因控 制不严而使不合格原料流进厨房,造成损失应由验收人员负责赔 偿。 3.按后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检查。 4.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 退货。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按储藏要求储藏后在加工食用前发现产 品质量问题的,应立即通知供应商退货或更换。 (二)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货物,由验收人员直接向供应商提出退 (补)货申请,供应商按照申请内容给予退(补)货。如双方对 33 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对数量不足 或退货的,责成供应商以不影响采购人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 送。 四、产品质量描述 (一)大米 (1)外包装完好,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 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 号、产品批号等内容。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2)具有固有的色泽和香味,无异味或霉味(变),无虫蛀 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看碎米粒、黄粒米、杂质是否超标。 (3)取清洁容器,用温水浸泡少许米,如水面上浮起一层 油,则可能是“有毒大米”,应退货处理。 ( 4)大米按采购人要求的等级提供,质量标准按 GB1354-2009所列标准进行验收。 (二)食用油 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 QS 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 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存期不少于 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 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菜油、大豆油、花生油质量均为国家一级标准) 34 菜油质量要求(GB1536) 序号 内容 标准 1 折光指数(20℃) 1.465-1.469 2 比重(20/4℃) 0.910-0.920 3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133.4mm) ≤20(黄)2.0(红) 4 酸价(mgKOH/g) ≤0.2 5 水份及挥发物% ≤0.05 6 不溶性杂质% ≤0.05 7 含皂量% ≤0.03 8 1、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2、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3、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4、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 行 大豆油质量要求(GB1535) 序号 内容 标准 1 折光指数(20℃) 1.466-1.470 2 比重(20/4℃) 0.919-0.925 3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133.4mm) ≤20(黄)2.0(红) 4 酸价(mgKOH/g) ≤0.2 35 5 水份及挥发物% ≤0.05 6 不溶性杂质% ≤0.05 7 含皂量% ≤0.03 8 1、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2、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3、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4、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花生油质量要求(GB1534-2003) 序号 内容 标准 1 折光指数(20℃) 1.460-1.465 2 比重(20/4℃) 0.914-0.917 3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133.4mm) ≤25(黄)1.5(红) 3 酸价(mgKOH/g) ≤0.02 4 水份及挥发物% ≤0.05 5 不溶性杂质% ≤0.05 6 含皂量% ≤0.03 7 1、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2、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3、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4、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冷冻肉 36 序 号 品名 质量描述 1 去皮五 花肉 肥瘦比例不大于 7:3,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 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 不粘手,脂肪洁白。 2 边鸡 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头,无颈,无内脏, 每只不低于 0.5 公斤,鸡肉的眼球饱满或平坦, 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 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 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 具有鸡的正常气味。 3 白条鸭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1 公 斤,鸭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 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 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 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具有鸭的正常气味。 4 边鸭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头,无颈,无内脏,重 约 0.6-1 公斤,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 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具有鸭的正 常气味。 5 牛肉丸 15克 / 粒(500克约 40粒).具有良好的弹性,水 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开后能回复。 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 状物。 37 6 香菇贡 丸 15克 / 粒(500克约 40粒).具有良好的弹性,水 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开后能回复。 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 状物。 7 鸡架 (鸡 壳) 整鸡去肉,即鸡骨架,有颈无头,新鲜,无内脏, 骨架颜色纯正,重约 0.25公斤,外表微湿润,不 粘手,具有鸡的正常气味。 8 白条鹅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1 公 斤,鹅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 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 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 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具有鹅的正常气味。 9 去皮上 肉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 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无霉 点。 10 白条鸡 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有头颈,有腿翅,无 内脏,规格从 0.6—1.5公斤,鸡肉的眼球饱满或 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 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 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 11 方火腿 表皮应干燥、皮质坚硬,火腿肌肉应是紧密且富 有弹性,切面为深红色、色泽均匀;无酸败味或 其它异味。 12 带鱼 每条不低于 500 克,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 38 球略微隆起,鳍展平张开,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 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13 瘦肉 (2#、 4#) Ⅱ号肉或Ⅳ号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 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 粘手。 14 鸭腿 表皮光滑,无淤血,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 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15 鸡腿 表皮光滑,无淤血,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 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16 鱼丸 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水捏应不轻易破裂, 且手松开后能回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完整, 不能有明显的冰晶状物。 17 猪前排 带颈骨及前五条排骨,肉体冻实而坚硬,敲之回 音清脆,无化冻现象。 18 腊肠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国家 QS 认证。表面干爽、肉呈鲜红色或暗红色,无霉变, 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19 鸡翅 肉质紧密,无污伤、无小毛,个体大小均匀。 20 泥猛鱼 每条不低于 200 克,无头,无内脏,鳞片上覆有 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21 脊骨 肉体冻实而坚硬,敲之回音清脆,无化冻现象。 22 猪蹄 必须去除一切毛污物,无异味,交货以干净、新 鲜、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39 23 仓鱼 每条不低于 200 克,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 球略微隆起,鳍展平张开,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 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24 猪筒骨 骨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 25 牛肉 解冻后的肌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 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微干或风干膜,或外表湿 润,但都不粘手,良质冻牛肉的肌肉结构紧密, 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26 鸭二节 翅 肉质紧密,带翅尖,无污伤,无小毛,个体大小 均匀。 27 鱿鱼 每条不低于 200克.皮肤天然色泽明显,表面黏液 不粘手,无异味。 28 腊肉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国家 QS 认证。表面干爽、肉呈鲜红色或暗红色,无霉变, 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29 鸡脚 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 为标准。 30 猪肝 整体呈红褐色或棕黄色,有光泽,湿润,略有弹 性,组织结实,微实,肝叶完整,无脂肪,无寄 生虫、炎症水疱、薄膜、无胆汁污染,略有鱼腥 味。 31 福寿鱼 排 无头尾,无鳃,无鳞,无内脏,具有鱼的自然颜 色。 32 扇骨 形状扁平,骨体冻实坚硬,无冻化现象。 40 33 猪头皮 猪脸肉,无嘴,无耳,无骨。 34 猪后腿 骨 骨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 35 猪心 圆锥型,带心尖,心肌为红色或淡红色,结实而 有弹性,无寄生虫、脓包炎症等病变。 36 白条羊 每条不低于 10公斤,去头、去蹄,去内脏,解冻 后的肌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 微黄色。肌肉外表不黏手,肉质紧密。 (四)蔬菜及鲜活塘鱼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 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 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 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 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 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 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 态异常等。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 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 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 41 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 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果及空洞现象, 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异味、 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裂痕、 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 瘪,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 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 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异 味。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异味,无明显 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42 塘鱼类: 鱼体健康,体态匀称,游动活泼,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 丽,鳞片鳍条完好。 (五)副食品 对照合同检查所送物资品牌、规格是否符合要求,对有包装的食 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查看包装标示是否有《预包装食 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强制标示内容:食品名称、配料清单、 配料的定量标示、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经销者 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示和贮藏说明、产品标准号、质量(品质)等 级等内容,对实行食品质量(QS)安全市场准入制的食品,还应检查 QS标志及 QS代码。 目前国家实行食品质量(QS)安全市场准入制的食品共 28类:大 米、小麦粉、酱油、醋、食用植物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味精、 方便面、饼干、罐头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糖 果制品、茶叶、葡萄酒、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 品、蛋制品、可可制品、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包括粉丝、 粉条)。 通过食品质量感官鉴别包装内产品及无包装产品,依靠视觉、嗅 觉、味觉、触觉等鉴定食品的外观形态、色泽、气味、滋味和硬度(稠 度)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部分副食品质量要求: 酱油 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 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 43 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泡沫比较大,很容易散去, 挂碗现象不好,很容易滑落。 味精 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 杂质。 食醋 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 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酱腌菜 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 有霉斑白膜。 酱类食品 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 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淀粉制品 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 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食盐 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 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鸡蛋 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 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 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 44 稀稠分明,无异味。 皮蛋 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 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 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咸蛋 蛋壳亦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 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 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 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 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面粉 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不 含杂质,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无虫子和结块,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 不成团,具有面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 豆腐 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 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 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豆腐泡 为金黄色或棕黄色,色彩鲜艳而有光泽,块形整齐,有弹性,皮 脆,内质呈蜂窝状,不粘不散,无杂质,具有豆腐泡特有的清香风味, 无其他任何不良气味,取样品细细咀嚼,外皮酥脆适口,泡内软嫩, 咸香适度,具有豆腐泡固有的滋味。 45 腐竹 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 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 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腐乳 红腐乳表面呈红色或枣红色,内部呈杏黄色,色泽鲜艳,有光泽。 白腐乳外表呈乳黄色。块形整齐均匀,质地细腻,无霉斑、霉变及杂 质。具有各品种的腐乳特有的香味或特征气味,无任何其他异味,滋 味鲜美,咸淡适口,无任何其他异味。 大豆 大豆根据其种皮颜色和粒形可分为黄大豆、青大豆、黑大豆、其 他大豆(赤色、褐色、棕色等)和饲料豆(秣食豆)五类。 大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 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变。 花生 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 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 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异 味。 食糖 食糖根据经营习惯分为白糖、红糖、冰糖、方糖等。 (1)白糖的感官鉴别: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 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气味。 46 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 质坚硬。 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润。 冰糖:块形完整,个粒均匀,结晶组织严密,透明或半透明,无 破碎。 方糖:呈正六面体状,表面平整,无裂纹,铁边,断角,无突出 砂粒,无霉斑。 凡是白糖都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 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 (2)红糖的感官鉴别 红糖可细分为赤砂糖和红糖两种,其中赤砂糖是机制未经洗蜜的 糖,红糖是用手工制成的土糖。 因为红糖的颜色有红褐、青褐、黄褐、赤红、金黄、淡黄、枣红 等多种,很不一致,故凭色泽难以识别红糖的质量,应将感官鉴别的 侧重点放在组织状态、气味、滋味三个指标上。 呈晶粒状或粉末状,干燥而松散,不结块,不成团,杂质,其水 溶液清晰,无沉淀,无悬浮物,具有甘蔗汁的清香味,无有酒味、酸 味或其他外来不良气味,口味浓甜带鲜,微有糖蜜味,无焦苦味或其 他外来异味。 辛辣料 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 五香粉、胡椒粉、花椒粉、咖喱粉、芥末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 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 47 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 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48 第五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对照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进行评分。 2、计分方法:将各磋商单位的得分合计后取平均值,即为该磋商单位的最终得分。 3、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 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4、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 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 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 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5、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 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1)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2)评分标准: 评审条 款 评审细则 评审标准 分值 价格(10 分) 投标报价 (10分) 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 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报价得 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有效数字保留到 小数点后两位) 0-10 商务部 分(5分) 业绩(5分) 考察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业绩(须提供相应的合同首 页、服务标的(内容)页、与合同双方盖章页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的,不得 分;),每有一个得 1分,本项最高得分 5分。 0-5 对招标文件中提 出的服务要求的 响应程度(10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条目编制排序清晰得 6-10分; 基本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条目编制排序清晰得 1-5分; 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条目编制排序混乱得 0分 0-10 49 对招标 文件的 响应程 度及服 务方案 (85分) 工作和服务方案 (15分) 根据响应人提供的工作服务方案中食堂劳务派遣 服务控制方案、清洁卫生、垃圾清运管理方案、 投 诉处理方案; 对本项目的工作、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能够结 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对需求理解透彻,方案思路明 确,完整、可行;服务及组织形式全面、工作安排 合理,工作计划完整、周密、可操作性强,得 8-15 分; 对本项目的工作、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能够结 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对需求理解欠透彻,方案思路 欠明确,不完整、欠可行;服务及组织形式欠全面、 工作安排欠合理,工作计划欠完整、可操作性一般, 得 1-7分; 对本项目的工作、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能够结 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对需求理解不透彻,方案思路、 服务及组织形式、工作安排,工作计划等不合理, 得 0分; 0-15 人员配备 (15分) 人员配备:人员配备数量充足、岗位设置合理、现 场保障能力强的、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 10-15分; 人员配备数量欠充足、岗位设置欠合理、现场保障 能力一般的,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 6-9分; 人员配备数量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但部分要求未 体现得 3-5分; 不满足采购人需求或未提供此项说明的得 0-2分。 0-15 质量保证、应急 预案保障及相关 安全保证措施 (15分) 质量保证、应急预案保障及相关安全保证措施得当 合理,同时考虑投标人本项目相关的应急措施,完 全满足用户需求得 8-15分; 质量保证、应急预案保障及相关安全保证措施一 般,基本满足用户需求得 1-7分; 质量保证、应急预案保障及相关安全保证措施较 差,不能满足用户需求得 0分。 0-15 服务承诺(10分) 服务承诺,承诺切实可行,且优于用户实际需要, 得 7-10 分;服务承诺,符合项目需求得 4-6 分; 服务承诺,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 1-3分,无服务承 诺得 0分。 0-10 规章制度(10分)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全面,能优于招标文件要 求,得 7-10 分;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合理,基 本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3-6分;公司各项管理 规章制度不全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0-2 分。 0-10 培训方案(10分) 针对本项目各人员培训方案及措施合理可行得 6-10分; 针对本项目各人员培训方案及措施欠合理可行得 1-5分; 针对本项目各人员培训方案及措施不合理、不可行 较差得 0分 0-10 0-100 50 注: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 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证明其满足相关规定的 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10%后参与评审(如适用)。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其投标报价扣除 10%后参与评审,否则将不予认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 性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其投标报价扣除 10%后参与评审,否则将不予 认定。 51 第六章服务合同格式 海淀区四季青镇小型消防站 厨师服务合同书 甲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薛飞飞 电话: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 鉴于: 1、甲方委托乙方依据双方约定为其提供全面餐饮配套服务,甲、乙双方同意按照 本合同的规定享有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义务。 2、乙方是一家依法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餐饮管理及服务工作,在法律许可 范围内从事相关业务。 基于上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海 淀区小型消防站建设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员工 提供餐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服务地点为: 宝山小型消防站、 西冉小型消防站、西山小型消防站 第二条 服务基本情况 一、服务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可变的内容) 52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为四季青镇 3 座小型消防站全部内部工作人员(每站 28 人, 含乙方派遣的厨师 3 人)提供餐饮服务。 2、甲方人员就餐方式:自助餐 二、食品标准: 早餐不少于流食2种,主食 2 种,副食 1 种,小菜 4 种 午餐不少于主荤菜 1 种,副荤菜 2 种,素菜 1 种,汤粥 1 个,主食 3 种,水果 或酸奶 1 种 晚餐不少于主荤菜 1 种,副荤菜 2 种,素菜 1 种,汤粥 1 种,主食 3 种,每月 安排火锅一次 出警夜宵加餐以面条简餐为主。 三、服务人数 每站早餐约 28 人,午餐约 28 人,晚餐约 28 人。 四、服务时间 早餐:7:30-9:00 午餐:11:30-12:30 晚餐:5:30-6:00 出警及备勤夜宵加餐: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制定和修改就餐标准、就餐方式及餐饮服务质量标准。 2、甲方有权同乙方确定满意度调查方式、调查对象、统计方法,定期委派相关人 员了解满意度情况,如满意率不足 80%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整改。 3、甲方有权要求查看并复制乙方与其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健康证以及服务 人员简历。 4、甲方有权依照国家及北京市食品、卫生主管部门的法律规定或实际工作需要对 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项要求乙方整改。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主副食品的加工、制作情况; (2)餐厅、厨房、食品库、冷库、灶具、厨具、炊具、餐具、食品和乙方人员的 卫生情况; (3)人员到位情况,各岗位人员合格的健康证,可要求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 53 (4)水、电、气、炊事机械、灶具、厨具、炊具、餐具的使用情况。 5、甲方有权对乙方食材清单、票据等进行审计,确保餐食标准符合 35 元/人/日的 小型消防站消防员伙食标准。 6、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与乙方召开有关工作会议,并要求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或 主要负责人员参加,针对需调整服务工作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7、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提出口头或者书面的合理具体服务要求,并且有权 要求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制定工作细则并落实到位。 8、甲方发现乙方有关服务工作存在问题的,甲方有权随时进行书面记录,并有权 要求乙方现场人员签字确认。 9、经过甲方连续三次通知乙方整改,乙方仍未能达到有关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有 权终止本合同。 二、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免费提供厨房、餐厅供乙方使用,保证餐厅内设施设备齐全,适时进 行维修保养,并保证餐厅内空调、供暖、照明及水电气的正常使用。 2、甲方负责免费提供厨房、餐厅的专用设备和设施,主要包括厨房炊事机械、厨 具(菜刀、勺子、菜板等)、餐具(碗、盘、餐用托盘等)(详见明细清单)。甲方有义务 保证设备设施性能的安全性,因甲方所提供设备设施自身问题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 甲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3、甲方负责在小型消防站免费为乙方安排的厨师提供食宿。 4、餐厅发生的设备维修费、日杂费(搞卫生工具等) 、厨房低值易耗费、烟道清理 费、能源费(水、电、煤气费、空调费、取暖费等)、垃圾清运费、等由甲方支付,但 乙方有责任对上述情形保持节约,禁止浪费义务。 5、甲方应当按时向乙方支付餐费及餐饮管理费。 6、由于甲方施工、装修、停电、停水等原因可能造成餐饮服务不能按平日正常状 态进行时,甲方应当提前通知乙方。因甲方上述行为虽经乙方努力仍不能供餐或按时供 餐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7、合同期间,乙方在餐厅中添加设施、设备或进行改造装修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并确认费用金额,添置设施、设备或改造装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4 8、甲方需提供经营所需的工商、卫生、环保、消防等手续,并及时提供相关的场 地使用证、消防合格证、卫生防疫、环保合格证等相关文件。因为甲方未能按时办理上 述文件而使乙方不能合法经营或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9、甲方应协助乙方共同做好员工就餐的食品浪费问题,应教育自己的员工文明就 餐、节约用餐,爱护餐厅财产,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 10、当餐厅的就餐人数出现较大变动(增加或减少)时,甲方应当提前通知乙方, 双方应当协商解决相关事宜。如因甲方不提前通知而导致的就餐问题或相关损失乙方不 承担责任。 11、甲方需要乙方增加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之外的额外服务时,应当提前通知 乙方,并获乙方同意后方可实行。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作为甲方员工餐厅的唯一服务供应商,有权根据本合同 及相关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乙方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管理本合同所涉及的餐饮服务。 3、乙方在满足就餐人员要求的基础上,可以另行开展服务,以甲方同意范围为限。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餐费及餐饮管理费,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因满足甲 方餐饮服务需求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5、当乙方在餐厅管理过程中发现需甲方沟通解决事宜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 协助处理,共同做好餐饮工作。 6、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食堂管理制度,更好的服务于甲方。 7、乙方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管理业务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但不得以任何形 式将本公司的膳食服务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承担其派驻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其他劳务费用。 2、乙方按照以下标准为甲方提供服务:早餐 5 元,午餐 18 元,晚餐 12 元;出警夜宵加餐: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元旦、春节、五一、国庆期间需改善伙食,餐 标每人提高 10 元;投料率:100%。 3、乙方向甲方派驻的服务人员,负责食品加工、制作,餐厅服务辖区卫生保洁、设 备、餐具、厨杂、食品、物资的使用管理。 55 4、乙方负责餐厅的运营服务,按合同约定为甲方人员提供工作日早餐、午餐、晚 餐,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节假日用餐及相关服务。 5、甲方配置的设备设施乙方进驻时双方应清点记录,签字确认进行交接,乙方应 正常使用维护管理,降低甲方维修成本;终止合同后,除自然损耗外,上述设备设施乙 方应如数完好交还甲方,因为乙方的责任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照价赔偿。 6、乙方应确保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流程、操作流程和管理流程提供餐饮服务工作。 7、乙方应保证其工作人员遵守有关餐饮服务的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各项规章 制度及管理规定,应加强安全管理,并确保节水、节电。 8、乙方运货(包括垃圾)按甲方指定的通道运送,并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地面清 洁。 9、乙方负责用餐所需餐具、用具的洗涤、消毒。一切由于食品及用具不符合卫生 标准和质量引发的中毒事故皆由乙方负责。 10、当甲方就餐员工用餐吃出异物时,乙方负责及时妥善处理,因此给就餐员工 造成身体损害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1、未经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停止营业。根据消防备勤要求,乙方应提供 全年 365 天餐饮服务。 1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的用途,不得 改变或破坏餐厅的结构,否则损失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应接受甲方每天对食品卫生所进行的监控。 14、在遇到疫情、火灾、停电、停水等影响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时,双方应 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充分合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乙方能正常供餐。 第五条 人员 一、厨师及餐厅服务人员要求: 1、乙方所有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法制观念,遵纪守法。 2、乙方每座小型消防站安排不少于 3 名厨师,所有厨师应当身体健康,符合卫生 防疫部门要求,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可以按甲方要求在小型站食宿。 3、乙方厨师应具有熟练掌握相应的主要菜系制作、主要面点、食品、冷荤制作、 主要配制方法的能力。 4、乙方餐厅服务人员应当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懂得礼仪的基本要求,男女不限。 二、乙方应积极向甲方提供派驻人员健康合格证,甲方可保存其复印件。 56 三、乙方员工始终为乙方雇员,乙方为其承担一切雇主责任。 四、不得聘用对方员工 1、本协议期内及之后一年内的任何时候,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批准,甲方不应聘用 乙方的人员或者在之前十二个月内曾是乙方员工的人员。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为自己 或为任何其它人、公司聘用或带走乙方的员工。 2、双方同意本以上一条的目的是为保护双方各自的合法商业权益,而不是指在限 制有关人员的职业选择权。 第六条 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餐饮管理费结算 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餐饮管理费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包括菜品费用、人 员劳务费和管理费。管理费系指乙方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而聘用的人员所需的费用,包 括人员工资、保险、福利、服装、交通、健康体检、社会保险、工会经费、残保金、管 理酬金、质检、培训等运营支持费用。 2、甲方于签订合同 15 个工作日内,以支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餐饮管理费的 80%, 合同截止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餐饮管理费的剩余款项,因原因需顺延付款时, 双方需协商解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双方均不得无故自行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 擅自解除本合同,应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二、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所列明的任何保证、承诺、义务或条件,并且在 收到对方的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未对违约事项做出补救,并达到合同要求,守约方有权 向违约方提出终止本合同。 三、如果本协议因甲方原因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终止,甲方应就乙方由于本协议 的提前终止所产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因此不得不裁减员工的经济补 偿费;任何分包合同项下的未付款项;已使用设备的补偿和拆卸、搬运费用;已使用工 服、工具的残值费用等)给予乙方补偿并使其免受损失。 四、如果本协议因乙方原因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终止,乙方应就甲方由于本协议 的提前终止所产生一切损失给予甲方补偿并使其免受损失。 57 五、乙方的经营活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当地的有关法律法规。任何违反有 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 偿责任。 六、甲乙双方应视本合同为商业秘密,在未经双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向第 三方告知本合同的实质内容,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合同,乙 方应在本合同终止的次日完全撤出本项目: 1、乙方在履行职责时严重疏忽,造成本项目区域发生火灾、人员食物中毒等 重大责任事故。 2、乙方在履行职责时严重疏忽,或在本合同项下属有意或蓄意之过失,给甲 方造成重大损失。此种损失不限于物质损失,亦包括形象、声誉等无形资产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抗力的范围是:由于地震、台风、 水灾、火灾、雷击、瘟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 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 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 1 个月内提供 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 文件,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或者部分履行或对本合同进行修改。 三、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任何一方的损失,另外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各自的保 险公司负责。 第九条 合同效力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自 2020 年月日至 2021 年月日止,有效期为 12 个月。 三、甲乙双方合同期满如不再续签,双方按谁配置归谁或谁投资归谁的原则清点 交接设施、设备。 四、如修改本合同,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补充文件;双方签署的补充文件 为合同的附件。 五、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应就续签事宜协商;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不同意 合同续签时,乙方必须保持正常的供餐服务,直至新的服务方进入接收完毕为止。 58 六、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的管辖。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59 (签署页) 甲方盖章: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经办人: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经办人: 年 月 日 60 61 厨房设备明细 消防站厨房设备明细单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单炒单温(电磁) 台 1 盒合双层工作台 台 3 货架五层 100米 台 2 180三层配菜架 台 1 电烤箱双层双盘 台 1 40压面机 台 1 12.5kg和面机 台 1 7升打蛋机 台 1 豆浆机 105型 台 1 六门冰柜 台 1 8层电蒸车 台 1 6kw开水器 套 1 单门消毒柜 台 1 电饼铛 45型 台 1 调料车(含料缸) 12个*16公分 台 1 电炸炉 4KW 台 1 5KW电磁炉 台 1 高压锅 台 1 电磁炉 台 1 0049菜筐 个 10 大保鲜盒 个 20 油壶 个 1 不锈钢漏勺 把 1 塑料菜墩 个 2 35汤桶 个 1 菜刀 把 3 刮板 个 2 灰刀 把 7 油刷 把 8 快餐盘 个 30 漏盆 个 4 62 50钢盆 个 4 手勺 把 2 手铲 把 1 34钢盆 个 4 饼铲 把 5 罩滤 把 2 65份数盆 个 6 筷子 双 50 不锈钢勺 把 50 不锈钢汤碗 个 30 打菜勺 把 4 汤勺 把 1 长面仗 根 1 小面仗 根 2 走锤 个 1 料勺 把 5 马斗 个 10 调料瓶 套 1 45*35*4.8方盘 个 4 锅刷 把 2 63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1 磋商声明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服务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 (姓名、 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二 份及电子文档 1 套: 1.磋商一览表 2.综合单价分析表 3.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4.资格证明文件 5.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文件 6.以(支票/汇票)形式出具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金额数和币种)(供应商应 另附递交保证金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磋商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磋商总价为人民币(注明币种,并用 文字或数字表示的磋商总价)。 2)供应商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 及误解的权力。 4)本磋商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日。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供应商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根据磋商须知第 1 条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 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7)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 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 8)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64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全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公 章: 日 期: 65 2 磋商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磋商总价 (单位:元) 磋商保证金 (有/无) 服务期 地点 备注 小写: 大写: 合计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 1、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 2、本项目进行总价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控制总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3、此表中所涉及到的内容必须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内容一致。 4、磋商保证金填写有或无即可,不需要填写数字。 66 3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磋商文件。 3.分项报价表的金额合计应与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保持一致。 67 4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 条目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条 款 响应文件商务条款 说明 注:供应商如果对包括交货期、付款方式/条件、质保期及合同条款在内的商务条款的 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对商务条款没有偏离,请注明“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68 5资格证明文件 5-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 5-5 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6供应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或2019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 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2018年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7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 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5-8 有依法缴纳税收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 位公章) 5-9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供 应商须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10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失信被 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需注明截止时间,不得早 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的网页打印页面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69 5-1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适用见磋商须知资料表) 5-12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明: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上述《组织机构代码证》、《税 务登记证》。 70 5-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1 5-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2 5-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3 5-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盖章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 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以本公司名义 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人授权代表姓名: 被授权人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码: 传 真: 电 话: 供应商公章: 74 5-5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5 5-6 供应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或2019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 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2018年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6 5-7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 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 件(加盖公章) 77 5-8有依法缴纳税收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8 5-9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供 应商须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9 5-10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失信被 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需注明截止时间,不得早 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的网页打印页面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80 5-1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适用见磋商须知资料表) 81 5-12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82 6业绩案例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发包人名 称 合同金额 发包人联系 人 发包人联系电 话 备注 注:(须按照评分细则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评委保留对上述资料原件审核的权力。) 83 7 技术方案 84 8履约保证金保函(成交后开具) 开具日期: 致:(采购人名称)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 (卖方名称 )(以下简称卖方 )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就 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 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 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 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 的 %,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 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 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 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 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 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 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 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5 9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致:北京旌开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若获成交(竞争性磋商 文件编号: ),我们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规定,以支票、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成交服务费用。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 文有关规定向成交人收取成交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承诺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 承 诺 方 盖 章) 承诺日期: 86 10政府采购磋商担保函格式(如适用)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磋商,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磋商时应向 你方交纳磋商保证金,且可以以磋商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 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磋商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成交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交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 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 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 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 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磋商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 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 87 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 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磋商保证 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 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 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 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88 11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如适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 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 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 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 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 届满后 日内。 89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 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 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 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 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 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 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 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 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 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 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 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 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90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 交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 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91 12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如适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 为______(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按磋商形式选择填写): (1)□本公司为直接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2)□本公司为代理商,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 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制造商供应商企业 类型声明函) (3)□本公司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我公司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磋商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92 13制造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如适用) 本公司作为______单位的______ 项目的设备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及《工业和信息 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 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作出如下声明: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93 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 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94 附件 1 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电子保证金和 投标电子保函管理系统投标人(供应商) 使用须知 一、投标电子保证金管理系统的使用须知 (一)投标人(供应商)选择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 电子保证金管理系统交纳投标保证金流程 1.选择保证金的交纳形式并获取保证金交纳子账号 投标人(供应商)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后,如选择向投标电子保 证金管理系统交纳保证金的,应通过系统获取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子账号。 具体流程如下: (1)投标人(供应商)使用 CA证书以投标人身份登录海淀区公共资源 交易信息网,选择【保证金管理平台】中【交纳及退款管理】下对应的投 标项目,进入保证金交纳平台页面。 (2)选择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与交纳的银行,点击【下一步】进入到获 取保证金子账号页面,即可查看当前项目或分包(如有)的“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标包编号”、“保证金开户单位”、“保证金开户行”、 “保证金子账号”、“保证金金额”等信息,其中投标保证金收款和退还 账号户名统一为:“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保证金子账号由银行 依申请即时生成,并关联申请人和项目(分包)信息。 (3)选择交纳形式后点击【打印】,即可打印保证金子账号和交纳说明 等信息。 95 (4)如需查看子账号信息的,投标人(供应商)可在登录状态下进入 【保证金管理平台】中【交纳及退款管理】下选择对应的投标项目,点击 【查看】,即可以查看保证金交纳子账号信息。 注: (1)系统生成的子账号是根据投标人(供应商)按项目及项目分包(如 有)的申请生成,请务必向本单位申请的子账号进行转账。向非本单位申 请子账号转账的行为,将有可能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投标保证金无效,甚至 作为围标、串标行为的线索上报相关行业监管部门。 (2)项目如有分包请按包申请子账号,并向各分包对应的子账号分别 交纳保证金,未交纳保证金的分包将有可能被认定投标保证金无效。 2.向生成的子账号转账汇款 投标人(供应商)向本单位通过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子账号汇 款(银行柜台、企业网银转账汇款)。 注: (1)由于实际保证金到账时间是判断投标保证金是否合格的依据之一, 请投标人(供应商)合理预估银行转账的到账时间,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由于银行内部业务系统衔接和办理时限等原因,不建议在汇款时使用同城 清分系统或同城票据交换方式。 (2)投标人(供应商)在交纳对应项目的保证金时应当一次性足额交 纳。如果项目进行分包招标采购的,请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将对应项 目分包的保证金一次性足额交纳。非一次性足额交纳的保证金将有可能被 评审委员会认定为投标保证金不合格。 96 (3)投标人(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应以本单位的名义转出,不得以 分支机构等其他名称交纳。联合体投标的,系统支持由联合体主体交纳保 证金。 (4)投标人(供应商)所交纳的保证金仅限当次交易项目(分包)有 效,不能替代使用。项目废标的保证金将在废标公告发布后退还。项目重 新招标(采购)的,请重新申请保证金交纳子账号并向其交纳保证金。 3.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投标人(供应商)使用 CA证书以投标人身份登录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 信息网。在登录状态下选【保证金管理平台】中【交纳及退款管理】下对 应的投标项目,列表界面中即显示交纳及退款状态,点击【查看交退信息】 即可以查看交纳及退款明细信息。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电子保证金管理系 统技术支持电话:010-52808124。 (二)使用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电子保证金管理系统 交纳保证金合格情形的认定 1.投标保证金按照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响 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一次性足额到账,以银行反馈到账信息为准。 2.投标保证金到账的子账号是投标人(供应商)按项目或项目分包(如 有)在系统中生成的子账号。交纳到其他单位申请的子账号的保证金,评 审委员会将有权认定无效,并有权作为围标、串标行为的线索上报相关行 业监管部门。分包项目的保证金未按分包交纳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 保证金无效。 3.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时间、金额、投标人(供应商)汇出账号户 名与子账号入账单位名称对应情况、是否一次性足额交纳等不符合招标(采 97 购)文件关于保证金交纳要求的,评审委员会有权依据招标(采购)文件 做出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最终判定。 二、投标电子保函管理系统的使用须知 (一)投标人(供应商)选择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电 子保函管理系统交纳投标保证金流程 1.选择用电子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 投标人(供应商)使用 CA证书以投标人身份登录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 信息网,选择【保证金管理平台】中【交纳及退款管理】下对应的投标项 目,点击【交纳保证金】进入保证金交纳平台页面。 2.选择拟申请电子保函的出具机构 请投标人(供应商)仔细阅读电子保函出具机构提供的产品说明,合 理选择相关的保函出具机构。 3.授信(准入)申请(仅首次需要) 首次向电子保函出具机构申请保函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向保函 出具机构进行授信(准入)申请,并提供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名称、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信息、企业邮箱等相关信息。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允许 保函出具机构查询本企业在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其他相关平台的企 业信息及交易信息。 注:各保函出具机构的授信(准入)申请材料可能存在差异,请投标 人(供应商)根据出具机构的要求提供。 4.电子保函申请 第一步:投标人(供应商)在保函申请页面向保函出具机构提交项目 (分包)的基本信息、经办人信息、电子发票信息。 98 第二步:投标人(供应商)确认电子保函要约条款。请按照招标(采购) 文件要求认真核对项目基本信息和投标(响应)有效期等关键条款内容。 因信息填写或确认错误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项目分 包的请按分包申请电子保函。 第三步:支付电子保函费用。投标人(供应商)确认要约条款后将从 投标电子保函管理系统跳转至保函出具机构支付系统,交易平台不收取任 何费用。请按要求支付相关保函申请费用,保函成功开立后,请联系出具 机构获取电子发票。 5.查询电子保函。投标人(供应商)可实时查询、下载、打印开立的 电子保函,并根据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提交投标(响应)文 件时一同提交。 6.投标人(供应商)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的,保 函出具机构在先行赔付后,将追索相关投标人(供应商)。其不良记录将可 能纳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 (二)使用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电子保函管理系统交 纳保证金合格情形的认定 1.电子保函应当按照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响 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出具,以保函出具机构出具的时间为准。 2.电子保函应当以投标人(供应商)的名义出具,担保或保证的项目 基本信息应当与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一致,其中担保或保证金额、 有效期不得小于招标(采购)文件要求。项目进行分包招标(采购)的应 当按分包出具电子保函。 3.评审委员会有权依据招标(采购)文件做出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最终 判定。 99 附件 2 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人员健康承诺书 (2020 年 2 月 26 日修订) 本人承诺在参加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期间身体健康且没有违反如下规定内容: 1、最近 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京、返京人员,在京隔 离观察(留验)未满 14天的。 3、2月 14日之后返京,隔离观察未满 14天的。 4、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 症状的。 5、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 37.2°C的。 6、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代理人员、招标人代表、评 标专家及投标人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佩戴口罩做好 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政务服 务中心入口处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 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7、自开评标次日起 14 天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参加人员确 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 措施的,应立即通知交易中心。(电话:010-52808105) 承诺人所在单位公章: 承诺人姓名: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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