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湛江明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饭堂承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饭堂承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JMZ-CG-2020-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9-23720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
联系方式:郑先生/0759-23720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湛江明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骆先生/0759-3362277
代理机构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6号A3栋201房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饭堂承包服务项目。
二、承包租金:26400.00元/月(每年的第一月内一次性缴交整年的租金)。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及个体户不能投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五、项目情况
1、本项目为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饭堂服务承包与管理,负责本院全院区职工、家属、病人、社会化服务等人员早、午、晚的膳食供应;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和安全的食品。在确保早、午、晚的膳食正常供应后,可根据职工需要和能力许可,兼营小炒等业务。未经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以下简称 本院 )同意,严禁在医院区域内进行其它经营活动和作其它用途。
2、开展本项目所需的场地使用及管理费、设备器材配置及维护保养、餐厨用具添置、日常损耗品添置、食材原料配料采购及检测费、固定计量登记表格及办公耗材用品购置、制服、个人防护用品、培训费用、房屋租金、水电及烟囱、排水沟渠维修及烹调使用的天然气等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项目地点: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正在使用的饭堂,本院仅向中标供应商提供场地。
4、中标人义务:提供的餐饮服务接受本院的监督检查,对本院提出的问题和员工投诉及时整改纠正。合同服务期间,中标人建立采购、支出账目,本院有权查阅中标人每月的账目。
5、服务时间为每周工作 7 天,全年 365 天。具体时间要求详见 服务内容与具体要求 。
6、★投标人必须现有建筑面积1000㎡或以上规模的饮食经营场所(食堂承包不算)经营一年以上,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场地合同及收入效益证明,经营一年以上(开标之日算起)。
7、★投标人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中式厨师证书,且在该公司工作三年以上(提供社保证明及证书原件核查,不提供视为无),承诺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院内工作一周不少于五天,如需更换负责人必须具备同等条件并经采购人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即时终止合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及个体户不能投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10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6号A3栋201房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不接受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06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06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6号A3栋201房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招标文件。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饭堂承包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湛江明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饭堂承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MZ-CG-2020-014)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一、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饭堂承包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ZJMZ-CG-2020-014。
三、承包租金:26400.00元/月(每年的第一月内一次性缴交整年的租金)。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五、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项目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及个体户不能投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八、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九、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湛江明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6号A3栋201房)。本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十、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十一、购买本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视作无效证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2、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截图要包含投标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界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4、《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原件(见附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核查)和授权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核查),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5月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三、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6号A3栋201房。
十四、开标地点: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6号A3栋201房。
十五、特别说明: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两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湛江明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6号A3栋201房;
3、咨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骆先生;联系电话/传真:0759-3362277。
4、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可向采购人了解。
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联系人:郑先生
3、联系人电话:0759-2372011
附件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湛江明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2020年4月9日发布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饭堂承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MZ-CG-2020-014)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一、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我方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备注: 1. 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单位地址: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