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时间:2020-04-09 16:45
一、项目编号:JSXSCG2020-11(采购计划备案文号:锡新财购计【2020】ZZ第0103号)
二、项目名称:2020年度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餐饮服务外包项目,原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3月20日
三、成交信息
磋商时间:2020年4月8日
供应商名称:无锡卡富思曼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28号天安智慧城3-603
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MA1MB0NG67
中标(成交)金额:18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员工工资、福利、法定计提费用1593017.16元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方通知服务日期起壹年。
采购预算:190万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荣根、徐惠强、殷志凌。评审时间:2020年4月8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服务招标)打七折计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共计15316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200014007529A
采购预算代码:905001001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18号
联系人:殷科长
联系电话:0510-82228830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770543845H
联系人:潘登、周润杰
联系电话:0510-81892528、18551059510
传真:0510-81892580
联系地址: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幢
电子邮件地址:247518119@qq.com
邮政编码:214000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9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2020年度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餐饮服务外包项目.doc
无锡市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JSXSCG2020-11
采 购 项 目 名 称:2020年度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人: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
采 购 代 理 机 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合同书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2020年度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JSXSCG2020-1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190万元 |
2 |
采购人: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18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 |
3 |
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本项目为2020年度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餐饮服务外包。用餐天数为365天/年。新吴分局食堂按标准提供自助餐,需每天满足提供500餐次左右的就餐服务(包括早、中、晚三餐);交巡警大队食堂按标准提供简式套餐(四菜一汤),需每天满足提供300餐次左右的就餐服务(包括早、中、晚三餐);巡特警大队食堂按标准提供简式套餐(四菜一汤),需每天满足提供270餐次左右的就餐服务(包括早、中、晚三餐)。具体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方通知服务日期起壹年。 最高限价:190万元。 |
4 |
供应商条件: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服务等相关内容;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5 |
提供磋商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接受报名。售价:伍佰圆/份,现金支付,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提供磋商文件地点: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107); 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
6 |
踏勘现场:由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3月30日17时,以书面形式给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对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 |
7 |
1、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前须交纳磋商保证金叁万元人民币;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基本账户汇出,在开标前到达指定专用帐户内; 2、磋商保证金可以以银行汇票、支票、本票、电汇、网银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如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前与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室确认;如供应商电汇后未予确认,引起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收款单位: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无锡纺城支行,账号:322000673018010189188 受理地点: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00;13:30~16:00; 交纳时间以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 (友情提示:为确保磋商保证金能按时到帐,请各供应商按要求提前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内以免造成报价无效。有疑问及时向代理机构联系,磋商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财务部:0510-81892513) 4、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报价,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
8 |
报价有效期: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
9 |
磋商时间:2020年4月8日下午14:00时 磋商地点: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六楼会议室) |
10 |
确定成交单位时间:2020年4月8日磋商结束 确定成交单位地点: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六楼会议室) |
11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 |
12 |
采购人: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200014007529A 采购预算代码:905001001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18号 联系人:殷科长 联系电话:0510-82228830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770543845H 联系人:潘登、周润杰 联系电话:0510-81892528、18551059510 传真:0510-81892580 联系地址: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幢 电子邮件地址:247518119@qq.com 邮政编码:214000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
13 |
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根据锡财购告〔2020〕2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要求,凡参与项目磋商的相关人员,应遵循以下事项: (1)必须在采购活动入口处,进行"锡康码"核验,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凡体温超过正常值(37.3℃)、核验结果为"红色"的人员,严禁进入。进入现场人员,必须全程带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控,对拒不配合的人员,禁止进入。《"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2)领取并填写工作人员发放的《疫情防控期间进入招投标活动现场人员承诺书》,凭签署完毕的《疫情防控期间进入招投标活动现场人员承诺书》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提前进入采购活动现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前参加采购活动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委派人员不得超过2人。 (4)凡参与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人员,应在指定区域等候,不得随意走动。 |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响应文件中充分反映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
2、供应商应向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供应商的报价无效。
3、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磋商,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4、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1、供应商如有需要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
2、采购人、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供应商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五日前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视具体情况,延长报价截止时间。
2、如需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正,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用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证明文件、响应函、报价文件、技术部分四部分组成(装订成一册),另外需提供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电子光盘或U盘需包括上述响应文件全部内容。
1、证明文件:
1.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磋商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磋商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5)供应商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网上打印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及磋商保证金汇款(进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磋商时携带原件备查;2.提供投标担保函的供应商除外,提供投标担保函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
(6)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7)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8)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被授权委托人提供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社保部门出具的2019年8月-2020年1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为其缴费2019年8月-2020年1月带有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磋商的除外);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1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响应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第(6)(7)(8)三项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
第二部分:补充证明文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参照评分标准要求)。
2、响应函部分(格式见附件):
(1)响应函;
(2)人员配置表及拟派项目经理简历表;
3、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
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一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报价一览表;
(2)明细报价表;
4、技术部分
主要包括:
①目标及整体设想;
②管理服务体系;
③岗前培训及阶段性培训管理;
④日常管理标准及措施;
⑤管理规章制度;
⑥物资装备的配备及维保使用方案;
⑦管理重点难点和措施;
⑧与采购人以及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
⑨正式接管前具体措施;
⑩特殊情况应急预案及措施;
⑪过失及意外保障措施;
⑫档案资料管理;
⑬服务响应时间;
⑭特色与创新。
(六)响应文件的要求: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
2、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由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响应文件格式部分,应由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6、响应文件统一采用A4纸,按照响应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
7、响应文件密封要求:响应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电子光盘或U盘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表明“正本”、将响应文件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副本”;所有响应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8、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9、磋商费用自理。
(七)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磋商会议的;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响应文件中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不同供应商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恶意串通其他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经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未能在一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响应文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不同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磋商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或采购预算的;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响应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由同一企业或同一账户资金缴纳的;
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同一响应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响应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八)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
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磋商小组,并实行回避制度。
2、响应文件有关内容表不一致时的评判标准:
2.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磋商开始工作程序
3.1 密封性审查:
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
3.2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
3.2.1供应商是否按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
3.2.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3.2.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2.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信用信息查询
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报价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5、评审工作程序:
5.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检查。
5.1.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5.1.2对意见难以统一或出现争议的事项,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全体成员进行表决。
5.1.3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要求的符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5.1.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1.5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1.6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1.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内容,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1.8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1.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2比较与评价
5.2.1本项目对磋商小组对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比较与评价。经评审有效的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方法和标准,由磋商小组进行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5.2.2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5.2.3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在磋商地点当场核对、汇总各供应商得分,确定各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
5.2.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5.2.5若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2.6评审标准和主要因素:
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
(1)价格(3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备注:a.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及《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之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和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b.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参加报价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按属于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声明函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2)供应商评价(25分)
①供应商提供“员工工资福利及法定计提费用明细表”。通过评价薪酬体系考评方案是否符合相关行业内的工资水平标准而且具有可操性及合理性。
薪酬评价体系:供应商员工每月应得工资(包含实发工资和5险1金中个人所缴部分,不含加班费、高温费、奖励等其他费用)不得低于无锡市最低保障工资(人民币2020元)。人均应得工资是无锡市最低保障工资的1.2倍以内(不含1.2倍)得1分;1.2至1.3倍(包含1.2倍)得2分;1.3至1.4倍(包含1.3倍)得3分;1.4至1.5倍(包含1.4倍)得4分;1.5至1.6倍(包含1.5倍)得5分;1.6至1.7倍(包含1.6倍)得6分;1.7倍以上(包含1.7倍)得7分。
②供应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2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2分;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2分;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2分;最高得8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入响应文件中,磋商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分。
③供应商相关人员配备齐全,同时具有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烹调师、面点师、营养配餐师、内部审核员的得4分,任缺一项均不得分。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及健康证。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入响应文件中,磋商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分。
④供应商具有相关单位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AAA级证书的,得2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入响应文件中,磋商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分。
⑤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具备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为准。1个得2分,最多不超过4分。日期根据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起计算。提供合同或协议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入响应文件中,磋商时提供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3)服务方案(45分)
1、目标及整体设想(4分)
2、管理服务体系(5分)
3、岗前培训及阶段性培训管理(5分)
4、日常管理标准及措施(2分)
5、管理规章制度(5分)
6、物资装备的配备及维保使用方案(2分)
7、管理重点难点和措施(5分)
8、与采购人以及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3分)
9、正式接管前具体措施(3分)
10、特殊情况应急预案及措施(3分)
11、过失及意外保障措施(3分)
12、档案资料管理(2分)
13、服务响应时间(1分)
14、特色与创新(2分)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方法和磋商标准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如有质疑,供应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规定提交资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处理。磋商、开标及定标的整个过程均由采购人或纪律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正本、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正本及副本(两份)留存,其余响应文件副本和原件退还各供应商。
(十一)采购项目的中止: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二)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前须交纳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于开标前将磋商保证金汇入指定帐户内(收款单位: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无锡纺城支行,账号:322000673018010189188)。交纳时间以磋商保证金指定账户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为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友情提示:为确保磋商保证金能按时到帐,请各供应商按要求提前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内以免造成响应文件无效。磋商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财务):0510-81892513)。
2、磋商保证金可以使用以下形式支付,但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1) 银行汇票;
(2) 银行本票;
(3) 转帐支票;
(4) 电汇;
(5)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或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
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磋商担保的报价,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
4、磋商保证金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且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但同时满足以下情形的除外:
(1)供应商提交保函作为磋商担保的;
(2)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担保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第(十六)条第4款规定的。
5、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不得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凡提供无法承兑的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电汇支付不成功的供应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一律作无效报价处理;已经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人的资格,根据评审报告的排名先后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
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7、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8、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后撤回报价,则磋商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9、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三)成交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
7、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签订、履行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2、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交纳中标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成交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服务招标)打七折计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3、供应商如果未按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十六)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三种形式。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该三种信用担保形式。
1、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履行支付磋商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撤回响应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1。
2、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履约担保函;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2。
3、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是指以政府采购作为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抵押凭据直接向银行贷款,或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后向银行贷款,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资金困难。
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和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成交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信用担保形式,自主选择融资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为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业务。
5、合作担保机构及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及银行保函等,均具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担保效力。除不可抗力外,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政府采购担保函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按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追偿。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供应商报价内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不得有负偏离。
项目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为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的餐饮服务外包(包括新吴分局食堂,新吴区分局交警大队食堂,新吴分局巡特警大队食堂),采购供应商应对采购单位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18号【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区分局交警大队(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汉江路5号);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巡特警大队(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汉江路5号)】实地情况自行踏勘。
一、服务要求:
(一)名称:1、餐饮服务外包,用餐天数为365天/年。新吴分局食堂需每天满足提供500餐次左右的就餐服务(包括早、中、晚三餐);交警大队食堂需每天满足提供300餐次左右的就餐服务(包括早、中、晚三餐);巡特警大队食堂需每天满足提供270餐次左右的就餐服务(包括早、中、晚三餐)。
2、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环境布置和健康知识宣传,营造温馨舒适的就餐环境。
3、如采购人有特殊应急或安保要求需临时加餐或增加餐次的,供应商须无条件给予配合并保质保量完工供餐工作。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方通知服务日期起壹年。
(三)人员要求:工作认真具有极强的工作责任心,本项目共需工作人员30名,设项目经理1人,行政总厨1人,食品安全专员兼文员1人。分为新吴分局食堂、交警大队食堂和巡特警大队食堂。其中:新吴分局食堂厨师长1人,厨师2人,点心师1个,切配1个,厨工1个,服务主管1个,服务员2个,勤杂2个,保洁1个,仓库兼收银1个。交警大队食堂厨师长1个,厨师1个,厨工1个,勤杂2个,保洁1个。巡特警大队食堂厨师长1个,厨师1个,点心师1个,厨工1个,服务主管1个,服务员1个,勤杂1个,保洁1个。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女的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男不得超过53周岁,身高不低于160CM。另需要成交供应商有足够的后备编制外人员保障紧急任务执行。
(四)岗位要求:该项目实行现场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和行政总厨必须具有五年以上团膳或酒店管理经验。所有人员必须持有卫生监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二、食堂简介和要求
餐饮供应时间:早餐:7:30——8:45,中餐:11:30——12:30,晚餐17:00——18:00。新吴分局食堂午餐用餐人数为250人左右,交警大队食堂午餐用餐人数为150人左右,巡特警大队食堂午餐用餐人数为100人左右。特殊情况各餐就餐人数及开饭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三、人员素质要求
1.项目经理任职资格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
(2)5年及以上酒店餐饮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团队管理经验,标准的普通话;
(3)有很强的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人际沟通能力强,能承受工作压力和服从意识;
(4)具有制作现场管理的各类报表、数据分析和总结报告的能力,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5)热爱餐饮行业,能吃苦耐劳,听从指挥。
2.行政总厨任职资格
(1)5年以上星级酒店或知名餐饮企业厨师长工作经验;有团膳企业同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2)拥有较高的烹饪技术,了解菜品开发流程,通晓食材营养搭配;
(3)对成本控制管理、食品营养学、厨房的设备知识拥有一定的基础,了解和熟悉食品材料的产地、规格、质量、一般进货价;
(4)行政总厨负责食堂的厨房管理,食堂的菜品培训及研发创新;
(5)协助各餐厅做好厨房的管理,控制厨房出品,负责处理厨房的运作及行政事务;
(6)了解各技术岗位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专长,加强对各餐厅厨师长的考核和检查,确保各餐厅烹饪水平不断提升;
(7)协助各餐厅做好对厨房的出品、质量和食品成本控制;
(8)定期检查各餐厅的卫生、食品质量,进行督导,及时解决现场发生的问题。
3.食品安全专员兼文员任职资格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
(3)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2)按照每日工作要求及时完成相应文字工作;
(3)认真完成项目经理要求的统计工作;
(4)配合厨师长做好菜单制作、订单制作;
(5)组织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6)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每日有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提出处理意见;
(7)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对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及时调离相关岗位;
(8)接受和配合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9)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4.各餐厅食堂厨师长任职资格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五年以上厨房工作经验,熟悉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熟知各种菜点的制作程序和风味;有较强的管理经验,能有效合理安排、分配工作,并能培训和考核下级厨师;具有中餐食品准备、制作的知识,特别是原料的各个部位综合性的食品制作知识;全面了解餐厅对食品质量的要求和质量标准,保证食品质量,督导厨师制作食品,能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2)持有国家劳动部门核准的厨师等级;掌握食品生产质量的要求和标准,具有丰富的中餐原材料采购、供应、库存的知识;具有食品卫生学、营养学、厨房管理学等相关知识;熟悉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熟知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程序、标准;
(3)具有制作新菜单和烹制新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
5.各餐厅食堂厨师任职资格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熟知厨房热菜加工程序,并能实际操作;掌握厨房规定的热菜的质量标准,能熟练使用热菜加工设备;
(2)获得国家劳动部门核发的厨师等级证;具有食品卫生学、营养学等相关知识;熟悉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熟知本岗位的工作职责、程序、标准;
(3)具有制作新菜单和烹制新菜的能力;在工作中,具有良好的协调组织能力,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6.点心师任职资格
(1)制订点心制作规格标准,报厨师长审批后执行,不断推出新品种,提高点心的制作质量,出品;
(2)安排原料的审领,加工掌握客情,做好开餐前后的准备和收尾工作;
(3)按标准和不同风味点心的规格质量要求,加工制作各类点心,做到及时出品有序质量精细可靠,有效的控制成本核算;
(4)本岗位卫生和包区卫生,做好点心间收尾工作。
7.切配任职资格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蔬菜、肉食等原材料加工的相关知识;了解有关食品质量的要求和标准;具有实际操作能力,制作符合标准的菜点;
(2)获得国家劳动部门核发的厨师等级证;具有食品卫生学、营养学等相关知识;熟悉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熟知本岗位的工作职责、程序、标准;
(3)在切配工作中,保证出料率,控制成本。
8.厨工任职资格
(1)负责菜肴烹制前传递和烹制后的美化工作;
(2)备齐每餐所需餐具,并保持整洁;
(3)按上菜和出菜顺序及时传送切配,以及烹制的原料和菜肴;
(4)提前为烹制好的菜肴准备适当的器皿;
(5)配合炉灶师傅出菜,保证菜肴整洁美观;
(6)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制度,杜绝变质菜肴;
(7)随时保持工作区域卫生和个人卫生;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9.服务主管任职资格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高中及以上学历,标准的普通话;
(2)3年及以上餐饮管理工作经历,1年以上团队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熟悉餐厅的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了解餐厅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处理员工日常事物能力,热爱餐饮行业,能吃苦耐劳,听从指挥。
服务员任职资格
接待主动、热情、礼貌、耐心、周到;
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11.勤杂任职资格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
(2)工作踏实、认真有较强的责任感,热爱餐饮行业,能吃苦耐劳,听从指挥;
(3)负责餐厅各类餐具清洗和消毒储存工作;
(4)随时做好洗碗间清洁卫生工作,保证洗碗间物品摆放标准,卫生干净整洁;
(5)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及公司餐具清洁要求操作,保证客用餐具及时清洗干净,确保就餐人员的使用。
(6)做好个人卫生,符合员工仪容仪表规定。
(7)在工作时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和合理使用清洁用品、用具,杜绝浪费现象;
(8)清洗餐具时要轻拿轻放,爱护公司物品,降低餐具损耗;
(9)按工作程序和标准做好开餐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备用调料要充足,摆放整洁美观;
(10)按照标准要求做好每日各项清洁工作;
(11)开餐时随时巡视检查各处清洁状况并及时整理干净,随时检查调料使用情况及时补货;
(12)及时帮助客人解决就餐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必要时将客人的问题和投诉及时反馈给主管,寻求解决办法;
(13)当班结束认真做好收尾工作。
12.保洁任职资格
(1)做好整个食堂的保洁工作,桌椅三餐三擦,地面三餐必拖,保持地面、门窗玻璃、桌椅、餐具橱柜等明亮洁净;
(2)坚持每周一次大扫除制度,对桌腿、凳腿、门窗、餐具橱柜全面清擦,地面冲洗,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无痰迹,墙面无灰尘;
(3)遵守、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食堂的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13.仓库兼收银任职资格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
(2)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尽职尽责,做好管库工作;
(3)遵守规定,对入库物资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物资拒绝接收。详细登记,并做好每月的盘点工作,对库内物资做到心中有数,放置有序;
(4)经常对库房进行打扫、通风,保持库内空气流通,干燥不潮,确保库内存物无霉变;
(5)了解《食品卫生法》做好库房的防鼠、蝇工作,对腐烂、变质食品及时上报清理;
(6)遵守公司的相关财务规章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
(7)做好班前准备工作,熟练掌握餐厅收银软件;
(8)确保前台的所有程序都按照公司的帐目标准。
所有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需装订于人员配置表中。提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资格证书的原件,若不提供则响应文件无效。
三、餐饮运行模式:
采用委托管理的餐饮运行管理模式。其中:采购方负责食品原材料采购、核价及成本核算并进行全面考核。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烹饪、餐饮服务等具体工作实施与管理,协助做好原材料采购、进出库管理及成本核算等工作。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外包单位费用。
四、销售模式:
新吴分局食堂按标准提供自助餐,交警大队食堂按标准提供简式套餐(四菜一汤),巡特警大队按标准提供简式套餐(四菜一汤)。服务对象为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及下属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采用刷卡消费。
五、餐饮供应要求:
开饭时间、餐标和菜肴规格统一。
自助餐品质要求早餐每日提供面条、粥(不少于2样),每日不少于6个品种的点心和小菜,由就餐者零星自选。中晚餐套餐大荤不少于4个,小荤不少于3个,蔬菜不少于4个,汤2例,杂粮和水果各1个(仅限中餐),采购方有需求可增加相应的品种和数量。
成交供应商还需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其它临时性服务(如紧急任务支援等)。
六、采购单位提供条件:
采购单位提供食物原材料、餐厅及厨房硬件设备、餐具、厨具、炊具、餐桌椅、排风设备、排污设备、洗碗设备、泔水、废油处理设备(设施),能源(水、电、煤)、厨房餐厅虫害控制。采购单位将现有工作场所设施设备,各类物品列出清单,待成交供应商进驻时,由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双方办理交接手续,确认签字后各执一份。
采购单位提供成交供应商项目经理办公室(值班室)1间,员工更衣室1间、食品仓库1间、非食品仓库1间的使用权。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结束交回采购单位上述设施设备和各类物品并保证其完整和完好性。
采购单位对所供厨杂用品允许每年有低于5%(含5%)的合理损耗,超出部分的损耗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及时补齐。
成交供应商开具的采购食料和辅料清单采购单位审核后由采购方负责采购。
采购单位不承担成交供应商员工在合同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福利费、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亡)害等任何费用,如发生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采购单位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每天菜品的份量、质量、品质色味进行监督、验收。
七、成交供应商的责任:
1.成交供应商负责将泔水、废油放置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食物加工制作、销售、管理团队、厨房和餐厅清洁(含餐厅外走廊)。
2.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品原材料搬运,配合采购方验收、运输等工作。
3.成交供应商承担餐厅内所需的低值易耗用品如消毒、洗涤、保洁、手套、口罩等用品(洗碗机洗碗液除外)。
4.供应商的报价包括所有费用,含员工工资及政策规定的人员成本、体检、培训、政策性规费、运行所需要的管理费及所有不可预测的风险成本。
5.成交供应商是食堂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日常加强消防演练和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6.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在食堂内进行食品外加工,一经发现将作违约处理。门卫有权例行检查,发现问题拒绝其出门。
7.成交供应商必须健全食堂逐日消耗、食品留样制度、索证登记制度,并积极协助配合采购方搞好成本核算和膳食管理。
八、餐企的具备条件和提供的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是一支精干、高效、专业、敬业、健康有品牌的餐饮服务团队,有能力为用餐人员提供安全、优质、高效、满意的餐饮服务。企业内设机构必须齐全,有严谨的人事、财务、销售、业务及服务管理体系,注重企业文化。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规定,所有服务员、洗菜员、厨师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年不少于1次健康体检,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不得提供变质、变味的饭菜。
所有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穿戴统—工作服,使用—次性卫生手套、口罩,所有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防滑鞋,所有人员不得自带任何食物进出工作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工作时不得会客、吸烟、吃食品、大声喧哗和聊天。
严格遵守采购单位的用餐时间,保证—日四餐按时正点开餐,在开餐前15分钟确保所有饭菜品全部摆放到位,开餐前5分钟所有服务人员站立到指定岗位等待开餐。
餐期间厨房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就餐人员离开后及时擦拭干净备第二餐次人员使用,用餐时段结束后彻底清洁用餐区域,余留食品按规定处理。
日常保洁工作,要求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工作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无霉斑,各种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排油烟设施罩清洁不滴油。
成交供应商管理人员每天应到所服务的区域巡视,每周发放服务周检评价表,听取意见,及时整改。服务周检评价表上应有采购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名,成交供应商管理人员每月到采购单位所服务的部门发放用餐满意度调查表,作为考核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
服务的满意度不得低于80%,如采购单位接到关于餐饮方面投诉,受托方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如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按法律程序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考核与服务费用的支付关系:成交后,按双方签订合同条款经采购单位每月考核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应当于每月的月底出具当月管理费发票,采购单位最晚应当于次月的30日前付款。每月考核低于85分(含)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考核低于75分(含)扣除当月服务费的2%,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者(考核得分低于70分),采购方有权将成交供应商无条件解除合同
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解除合同处理期间;在采购方后续单位到位前,成交供应商必须保持不超过两个月期限的服务,期内按采购方要求按时撤走人员并与新单位办理交接。
九、其他说明:
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协助采购单位办理餐饮卫生许可证。
采购单位有偿提供成交供应商员工用餐,但需缴纳伙食费7元/人.天,采购单位不提供员工住宿和交通等条件。
成交供应商每周四必须按采购单所提供的用餐人数、标准、菜肴品种、规格等方面的要求向采购方上报下周菜谱并对食品原材料的用量进行下单,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餐厅每月收支平衡。
成交供应商对采购单位采购的食品原材料按食品验收程序规范操作,对符合要求的原材料成交供应商签收(采购方负责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成交供应商可拒收,并向采购方出具书面说明。
食堂需维修、添置设备、设施,由成交供应商书面上报,费用采购方承担,如成交供应商因操作不当损坏设备设施影响用餐,维修费、误餐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承包费中冲抵)。
在成交供应商经营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管理、工艺流程不到位,引起病源性传播或食物中毒,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成交供应商要教育所属员工要爱护食堂设施,爱护餐具及食堂用品,杜绝监守自盗、私自夹带及其它违纪违法行为,否则依法追究其责任。教育所属员工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到各办公楼(区域)活动,不得泄露所知晓的警务秘密,违者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在采购方工作的所属人员,负有政治、业务、健康的审核责任,必须无违法犯罪记录。合同签订前,所有人员必须经采购方审核,以后更新人员还须经采购方同意。如果采购方对服务人员不满意,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三天内必须更换到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有关规定给派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交纳社会保险费;为确保队伍的相对稳定,成交供应商更换项目经理或一次性更换3名以上员工时,必须征得采购方同意。成交供应商需要承诺3个月内不得更换项目经理,3个月内实际派驻的工作人员变动率不得超过10%,并且全年更换不得超过30%(采购方认为不合格要求更换的除外)。如果超出,则按照考核细则,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
供应商确定后,采购方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每日上班人员人数进行考核,费用按上班人数每月据实结算。
除采购单位提供条件外,供应商所需其它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特殊装修、建造,供应商须征得采购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成交供应商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采购方提供的场地、厨具设备、各类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护,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护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服务期满后,保证场地、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供应商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得利用采购方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方有权按法律程序取消其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基数的政策性调整),一旦最终成交,总价将包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本次项目服务人员的工资须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符合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且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
食堂管理考核细则
一、服务人员
1、主管缺岗扣5分,其他成员每缺一人扣2分。人员变动率3个月超过10%,全年超过30%(采购方认为不合格要求更换的除外)的扣5分。
2、着装整洁。在工作岗位上穿统一工作服,售卖处戴一次性手套口罩等,未按规定扣1分。
个人要讲卫生。做到勤理发修胡须、勤洗澡、勤修指甲、勤换衣物。未按规定扣1分
不得在工作岗位上吸烟、吐痰、闲聊等。未按规定扣1分。
员工请假超过3天,未及时安排人员上班,扣5分
二、服务态度
1、未按规定时间开饭超过10分钟。扣2分
2、服务时说话不文明,态度生硬扣1分(要求做到微笑服务,和蔼可亲,热情大方,不卑不亢)
3、服务时与就餐人员发生吵架对骂或是打架斗殴视情况扣3-20分
4、员工之间发生吵架对骂或打架斗殴的视情扣3-20分
三、日常保洁
1、餐厅、操作间、更衣室等脏乱,积灰,蜘蛛网等现象扣2分
2、灶台及周围使用后没有打扫干净,地板、面板墩头使用后未打扫干净,油烟机未清理有油污的扣2分/次
3、售饭菜窗口,餐桌、餐椅未打扫干净或摆放不整齐扣2分
4、下水道不通外溢未处理,洗碗池有脏污扣2分
四、餐饮卫生
1、出售的主副食有杂物(苍蝇、烟头、头发、清洁球丝等)或夹生扣2-5分
2、油炸食品有异味扣2分
3、出售霉烂变质食品扣20-50分
4、生熟未分开存放或菜品被严重烧焦、炒糊、盐味过重等现象扣2分
5、剩饭剩菜未及时处理或妥善保存造成损失的扣1分
6、出售食品时不用专用工具直接用手接触的扣1分
7、餐饮工具用后不洗或未洗干净未作消毒处理投入使用的扣1分
8、荤菜素菜未洗干净使用的扣1分
9、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扣50分。
10、未按采购方要求供应品种的,每天扣2-5分
11、原料、半成品、成品原则上做的日清,确有剩余应按食品安全法要求妥善保管,未及时按规定存放的发现一次扣2分
五、台账记录
1、仓库进出没有明细的扣2分,管理不到位扣5分。
2、水电气日消耗无记录扣1分
3、设施维护保养记录缺失扣1分。
4、固定资产及易耗品盘点记录不明的扣2分
5、成本核算、充值售券工作有失误,记录不明的扣5分,并承担相应后果。
六、安全管理
1、值班人员擅离岗位的扣5分
2、贵重物品未按规定存放,保管造成损失的扣2分,并追究相应责任。
3、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扣2分,并追究相应责任。
4、食堂出现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处理的扣3分。
5、故意损害采购方财物设备的扣5分,并追究相应责任。
6、发生食堂火灾、重大伤害事故、重大财产损失的,扣50分,并追究相应责任。
7、按合同要求,全面完成餐饮任务得满分,达不到要求的视情扣分。
七、节能管理
1、未能及时关闭水电气等设备的扣1-5分
2、未能计算成本合理供求造成原材料浪费的视情况扣2-10分
3、私自乱拉乱接的扣1分
备注:以上扣分标准均为每人每次扣分值。
第四部分.合同(格式文本)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编号:
二、采购内容:
三、中标总金额:(大写) ;(小写)
四、质量和包装要求及验收标准:
五、交货期或完工期及质保期:
六、交货地点和方式:
七、货款支付步骤和办法:
八、售后服务: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争议的方式:
十一、其它事项:
十二、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乙方在报价、磋商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备案:
十四、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壹份。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甲方(采购人): (盖章) 乙方(成交供应商): (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方: (盖章) 乙方户名:
见证人: 乙方开户银行:
年 月 日 乙方帐号:
备注:甲乙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按照合同条款拟订合同。
合同条款
根据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号JSXSCG2020-11招标文件和该文件的中标通知书及供方响应文件,供需双方就此次项目及相关问题,同意按下列条款规定执行。
(一) 合同内容: 需方向供方购买 。
(二) 价格及支付:
1. 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标的额为 元。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中标价/12),月初根据上月考核情况支付上月服务费。
知识产权
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其交付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质量要求与检验:
1.供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供方响应文件提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
2.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需方均可以拒绝接受,供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重新提供服务,且不得影响需方正常工作,费用由供方承担,如因更换或重作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本规定并不免除供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装箱单、质量证书等随机资料及包装完整无破损。
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响应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5.货物运到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需方验证签收后,由于需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修理,但有关费用由需方承担。
6. 经验收不合格的,供方应当按照需方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和完善,直至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标准。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符合相关要求,或者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需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
7. 需方不得擅自变更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约定的性能、指标等相关内容,如有变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执行。
(五) 交货条件:
1.交货日期(或完工期):
2.供方在验收时应先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需方。
3. 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相关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供方包装或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方负责调换或补缺,如因此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4. 货物交货时,所有货物必须带有货物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中文质保单、装箱单、中文货物安装使用说明书。其它附件所有部件必须原包装。
5. 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并承担所有费用,直接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即:以合同书上的地点为准。
(六) 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供方负责本项目的安装和调试,并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标准,并正确且安全地安装。
供方提供的服务全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质保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需方应向供方现场调试的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供方便条件,有关费用由供方负责。
需方如要求供方提供招标文件及供方响应文件以外的其它服务,其费用另定。
(七) 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如有),或依照法律程序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履行。
如供方逾期交货且未经需方同意延长交货时间,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的,需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需方如已支付费用的,供方全部返还,且供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日,需方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由于需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需方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并承担供方提供的代为保管费。(有关仓储规定另议)
供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由供方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因竞争性磋商产生的其他责任及后果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处理方式执行。
由于供方提供货物质量和安装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供方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需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向供方追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需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供方并应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供方还应负责赔偿。
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供、需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所述之“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件。
(八) 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且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见证后即生效。
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供需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 方式处理:
(1)向无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中未有约定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予以解决。
供需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第五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内容: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响应函
致: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根据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 的 (采购项目名称 ) 的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文件,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我方经过踏勘现场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等所有文件的研究后,我方愿以 标段大写金额: ,小写金额:¥ 的价格,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技术规范的条件承包本采购项目的完成。
二、我方愿意提供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响应文件由证明文件、响应函、报价文件、技术部分四部分组成(装订成一册),另外需提供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电子光盘或U盘需包括上述响应文件全部内容。
1.证明文件:
1.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磋商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磋商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5)供应商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网上打印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及磋商保证金汇款(进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磋商时携带原件备查;2.提供投标担保函的供应商除外,提供投标担保函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
(6)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7)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8)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被授权委托人提供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社保部门出具的2019年8月-2020年1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为其缴费2019年8月-2020年1月带有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1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响应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第(6)(7)(8)三项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
第二部分:补充证明文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参照评分标准要求)。
2.响应函部分(格式见附件):
(1)响应函;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