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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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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详情

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信息日期:2020/04/09】

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SCG_SZ2020014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4月1日

采购日期:2020年4月8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申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程集镇吴塘村大申庄49号2户

成交金额:432000.00元/年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质量标准、服务期限: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质量标准:/

服务期:本项目采用1+1+1年(合同一年一签)的模式;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2年。合同期内托管企业如因自身管理、操作问题导致发生安全、食品卫生等重大事故后,或对采购人整改建议拒不执行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托管企业责任。

评审委员会名单:马兴娥、管珺、张良

采购人名称: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纬六路200号

联系人:张良、李政

联系方式:18155868911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588号金悦金融中心写字楼B栋11楼

项目负责人:廉子建 联系电话:0558-2177133

收费标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标准执行

公告期限: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10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纬六路200号,联系电话:1815586891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4月9日

附件:
定稿(分散)推荐谈判文件: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委托管理.doc
推荐报告.pdf
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委托管理

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FSCG_SZ2020014

 

采购人: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04


目 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30864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1062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HYPERLINK \l _Toc31117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HYPERLINK \l _Toc18629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8

HYPERLINK \l _Toc950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

HYPERLINK \l _Toc22895 格式自拟 23

HYPERLINK \l _Toc10757 第五章 采购需求 24

HYPERLINK \l _Toc21184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5

第七章 HYPERLINK \l _Toc826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意见 35


一、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项目编号:FSCG_SZ2020014

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已被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共包含1个标包。我方现于2020年4月1日向贵单位发送邀请书及谈判文件,邀请贵公司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按照本邀请书后所附的有关要求,编写好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就本项目的商务、技术和报价等有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谈判。

一、竞谈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二、谈判情况

1.谈判响应书递交截止时间:2020 48日1500分。

2.谈判会时间:2020 48日1500 分。

3. 谈判会地点: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588号金悦金融中心写字楼B栋11楼)。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费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纬六路200号

联 系 人:张良

电 话:18155868911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588号金悦金融中心写字楼B栋11楼

联系人:廉子建 梅琦

电 话:18955864656 18656883306

邮 箱:tydl88888@163.com


二、响应竞争性谈判邀请回执(格式)

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我单位于2020 日已收到贵单位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SCG_SZ2020014)竞争性谈判文件并详细研究阅读了本项目的相关要求。我单位承诺积极参与,就本项目的商务、技术和报价等有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谈判。

已明确知晓:

1.谈判响应书递交截止时间:2020 48日1500分。

2.谈判会时间:2020 48日1500分。

3. 谈判会地点: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588号金悦金融中心写字楼B栋11楼)

4.谈判响应书按要求密封完好,一正副。

5.完全响应采购需求。

此致!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2020 4

注:供应商收到谈判邀请书后须于20204617时00分前反馈《响应竞争性谈判邀请回执》原件的扫描件,发送到tydl88888@163.com.谈判当天须携带本原件一份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纬六路200号 

联系人:张良

电 话:18155868911

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588号金悦金融中心写字楼B栋11楼

联系人:廉子建 梅琦

电 话:18955864656 18656883306

邮 箱:tydl88888@163.com

3

项目名称

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4

项目地点

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5

项目规模

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项目预算45万元/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6

采购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7

服务期

本项目采用1+1+1年(合同一年一签)的模式;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2年。合同期内托管企业如因自身管理、操作问题导致发生安全、食品卫生等重大事故后,或对采购人整改建议拒不执行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托管企业责任。

8

供应商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0

费用承担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的标准收取。
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供应商自行考虑,含在响应报价中,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11

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的金额:9000.00元

注:谈判保证金采用信封密封包装形式缴纳,信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标段信息、谈判保证金金额及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封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12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3

响应预备会

不召开

14

分 包

不允许

15

偏 离

不允许

17

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

18

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递交方式、截止时间: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接受异议的电子邮箱:tydl88888@163.com

19

采购人对供应商提出异议的答复

供应商邮箱中进行回复

20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在响应截止时间3天前,在供应商邮箱中进行发布

2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

22

履约保证金

担保形式:■现金

□保函

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将保证金转入采购人指定的账户,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23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

不允许

24

签字或盖章要求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25

响应文件纸质份数及装订要求

纸质版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每册均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响应文件一律胶装,不得活页装订,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6

是否要求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27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在2020年 分前不得开启

28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4月8日15时00 分

(递交时间:2020 年4月8日14时00分至15时00分)。

29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588号金悦金融中心写字楼B栋11楼 )

30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31

供应商参加开标会的要求

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开标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独提交一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名报到参加谈判会。

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进行验证,请供应商在递交文件的时候准备好相关证件。未通过核验的,采购人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开标时各供应商仅限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进入开标室。

32

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2020 年4月8日15 时00 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588号金悦金融中心写字楼B栋11楼 )

33

谈判顺序

密封情况检查:供应商检查

谈判顺序:按响应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进行

34

谈判小组的组建

谈判小组构成:3 人及以上单数。

谈判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35.最高响应上限

35.1

最高响应上限

45万元/年;

响应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响应上限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标处理。

36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供应商邮箱中回复。所有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自行在邮箱查看,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各供应商。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最低响应下限未能及时查询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7

付款方式:按月付款。合同生效后,采购人于次月的25日前将上月的服务费用划入成交供应商指定的银行帐户。成交供应商应于次月1日左右将服务发票等手续交采购人。服务费的支付采取先考核后支付,即经成交供应商考评达到采购需求及合同约定的托管理标准,由采购人于次月的25日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上月的服务费,经考核未到达约定的托管,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索赔和拒付。


供应商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采购。

1.1.2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采购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 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等。

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目经理资格: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否决其响应: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在阜阳市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被限制投标资格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响应的。

1.5 费用承担

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响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采购代理服务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评审专家评标(推荐)劳务费:以实际发生为准。

1.6 保密

参与采购响应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响应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1 偏离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谈判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竞争性谈判文件

2.1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

(1)竞争性谈判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意见。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第2.3款是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及答复,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

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异议答复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回复,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2.2.2采购人对供应商提出异议的答复将在各供应商邮箱中回复,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供应商自行在邮箱中查询,无需确认。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2.3.1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在响应截止时间3天前,在各供应商邮箱中发布,距响应截止时间不足3天,应顺延响应截止时间。

2.3.2供应商自行在邮箱中查询,无需确认。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1)谈判申请及声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谈判保证金

(4)首轮响应报价表

(5)最终响应报价表

(6)供应商综合情况表

(7)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8)派驻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9)其他资料

3.2 响应报价

3.2.1供应商按投标函中的格式报价。

3.2.2供应商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

3.3 响应有效期

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等以上证书、证件须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3.5.2其它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 响应文件的编制

3.6.1响应文件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工期、响应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响应文件应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6.4内容:

(1)谈判申请及声明及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书。

(2)项目管理机构、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

3.6.5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6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 响应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分开包装或集中包装均可,如果采用分开包装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4.1.2 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应予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由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响应文件递交确认书上签字确认。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由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响应文件递交确认书上签字确认。

4.3.3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谈判会

5.1 谈判会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递交本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谈判会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谈判会:

(l)宣布谈判会纪律。

(2)公布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宣布采购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文件要求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5)宣布谈判顺序:按响应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进行。

(6)休会,进入评审谈判阶段。

(7)宣布结果,谈判会结束。

5.2.2供应商参加谈判会的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6.1 谈判小组

6.1.1谈判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成员人数为 3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由采购人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谈判小组成员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1.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响应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审方法

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成交方式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原则上第一成交候选人即为最终成交人,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7.2成交候选人公告、成交通知

7.2.1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进行成交人公告。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成交的,其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担保格式要求。

7.4 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谈判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书面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合同备案。

8. 重新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1)响应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

(2)经谈判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的;

9. 纪律和监督

9.1 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响应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如供应商存在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响应、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虚假投诉等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的,其提交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入诚信档案,一定期限内不得参与阜阳市政府采购活动。

9.3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异议、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或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由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采购人不受理供应商逾期提出的异议(质疑)。采购人收到异议(质疑)后,未在3日内作出答复的,不再对异议(质疑)进行处理,供应商可在异议(质疑)答复期满后,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供应商对评标结果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诉书及授权委托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与该单位响应文件内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他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一致(系同一人所签)。如监管机构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不是同一人所签或对签字有疑议时,投诉人应在被告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让其法定代表人到监管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字迹辨认和鉴定,否则视为投诉人弄虚作假,监管部门和采购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解释权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第三章 评办法

谈判小组否决其响应的条款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后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串通投标行为是指:

(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b)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

(c)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投标或与同一人联合响应的;

(d)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f)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人或企业资金缴纳谈判保证金的;

(g)不同供应商聘请同一人或同一中介机构为其响应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2)凡在阜阳市行政区域内被各级招投标监督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列入不良记录且在处罚期内的。

(3)不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函中响应报价、工期、质量标准、项目经理、技术规格或其它实质性要求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或作出的承诺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样本中相关内容相抵触或有遗漏的。

(5)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除外。

(7) 响应文件中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否决其响应处理:

(1)响应报价等于或高于控制价的。

(2)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

(3)响应报价中变更暂列金额或采购人提供的暂估价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符合性评审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服务期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资格评审

营业执照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谈判保证金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以上参与评审的证书、证件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胶装在响应文件中,不需要提供原件;以上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视为未通过,按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下阶段评审程序。

1. 评审方法

1.1谈判小组依据本章评审标准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2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响应作否决其响应处理:

1.2.1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谈判小组否决其响应的条款》所列内容。

1.3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调整或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4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谈判小组认为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讨论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作否决其响应处理。

2. 谈判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 谈判小组组成及职责

3.1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所有谈判小组成员推举产生谈判小组组长。

3.2 谈判小组的职责

谈判小组应当根据评审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各谈判小组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谈判小组成员对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谈判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4. 评审程序

评审准备、初步评审(符合性评审和资格评审)、详细评审。

4.1评审准备

谈判小组熟悉评审工作情况:

(1)听取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项目情况的介绍。

(2)阅读、研究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相关评审资料,获取评审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采购的目标、采购项目的范围和性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3)熟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及在评审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4)核对评审工作用表。

4.2初步评审

符合性评审和资格评审。谈判小组依据上述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视为未通过,不得进入详细评审,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4.3 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够进入本阶段评审。

4.3.1商务评审:

(1)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竞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谈报价,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谈判小组审查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报价的校核、审查全部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各种费用构成的合理性和正确性等内容,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当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调整或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3)响应报价

⑴本项目实行经评审有效最低价法。即以书面的最终响应报价进行评审,按最终响应报价由低到高的次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

本项目规定报价次数为两次。谈判小组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时书面提出二次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终响应报价表》)。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第二次报价之前退出谈判的或超出规定时间没有进行第二次报价的供应商,均视为放弃第二次报价,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报价(第一次报价)为准。

4.4 推荐成交候选人

4.4.1经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后,按最终响应报价由低到高的次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

4.4.2若最终响应报价中最低价出现相同的情况时,则相同响应报价的供应商重新报价(每轮报价均须低于其上一轮报价,否则以其上一轮报价为准)直至决出次序为止。

4.4.3成交候选人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涉嫌伪造现象,将取消其成交资格,谈判保证金将予以没收。为便于对弄虚作假行为查实,更好的对成交人进行监督管理。

5.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3.1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3.3 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谈判小组的要求。

5.4 评审结果

5.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谈判小组按照评审结果推荐 1-3名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5.4.2 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5.4.3依法必须进行采购的项目,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类推;或重新采购。

6.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格式自拟

第五章 采购需求

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址: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项目服务期限:本项目采用1+1+1年(合同一年一签)的模式;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2年。合同期内托管企业如因自身管理、操作问题导致发生安全、食品卫生等重大事故后,或对采购人整改建议拒不执行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托管企业责任。

(四)项目服务内容:

1、托管企业服务要求:食堂员工就餐规模:提供约早餐 100 人、中餐 100 人、晚餐 50 人, 2 个包厢和外卖服务,特殊情况另行约定,无节假日。

2、派谴至少10名工作人员驻场服务(包括管理人员、厨师、面点师及服务员(勤杂人员)等),所有人员均持有健康证,供应商应在提供服务前向采购人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在采购人处登记备案。具体配置如下:

就餐人数

职位

人数

早餐100

中餐 100

晚餐 50

项目负责人

1人

厨师长

1人

炉台

1人

面点

1人

服务员

3人

勤杂

3人

合计

10人

3、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各项业务私自转让给第三方。

(二)服务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贯彻《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有防蚊蝇、防尘措施,严禁出售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加强食品贮存管理,杜绝浪费行为的发生。

2、食堂管理标准化、正规化,培养员工的素养和工作责任心。服务人员在工作时佩带服务证、穿工作服,并搞好个人卫生和食堂后堂与前厅卫生,操作间物品及餐厅桌椅摆放整齐,为就餐者提供清洁良好的就餐环境。

3、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确保及时提供餐饮,按照采购人的作息时间提供服务,不断提高菜品的色香味,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严禁与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发生纠纷。

3.1早餐:供应品种不少于10种,包含粥、汤各1样、炒菜2样,鸡蛋(鸭蛋)1样(自选)、面点3样、煎点或炸点1样、杂粮1样等。

3.2中餐:自选餐形式,供应品种4种,包含主荤1样、半荤2样、素菜1样、杂粮1样、凉菜2样,饭、汤及小菜各2样。

3.3晚餐:自选餐形式,供应品种4种,包含主荤1种、半荤2种、素菜1种、杂粮1种、凉菜2种、饭、汤及小菜各2种。

4、采取厨师岗位轮替制度,有效地满足职工不同的口味需求。每周四提供下周菜谱,经采购人确认后按照菜谱制作。同时保障采购人在出现异常(停水电) 的后勤保障。

5、在工作期间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及采购人主管人员对卫生环境、菜品制作及服务质量的检查、评价与监督。

6、采购人对所采购的原材料实行监督,要求供应商按标准全部用于采购人的餐饮制作。原料采购、入库、保管、出库、生产加工、销售、结算等环节都按采购人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三)管理要求

托管企业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划分消防责任区、指定消防责任人,负责食堂经营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内的防火安全,负责培训员工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托管企业自行承担。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所有员工都要经过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办理健康证才能上岗;按时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现检。其体检、抽检和年检等费用自理。

2、进行食材进货管理,规范食品及原料管理制度,所有原料供应必须“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并建档立案备查;对采购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用农药速测仪器对每批蔬菜抽检,对超标蔬菜现场销毁,并建立记录。

3、负责落实食堂经营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烟道、下水道、隔油池、厕所等),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防断餐应急预案,建立加工制作人员与售卖人员的信息沟通渠道;制定突发卫生公共安全、食品安全事件、停电、停水、停气等情况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4、托管企业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管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对财务管理、食材管理、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

5、开餐前,餐厅地面、桌椅卫生达标。用餐后,及时清理桌面、地面卫生,用清洁剂搞好现场卫生,确保每餐的卫生整洁。

6、严格控制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做好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

7、人员用工管理

食堂工作人员由托管企业自行招聘和管理,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7.1托管企业要科学合理地配置饮食操作和餐厅服务人员,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要求具备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服务人员要求具有酒店餐馆从业经验,托管企业进场服务前由采购人核查,不符合条件的无条件更换。

7.2托管企业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配备的所有员工要将身份证、健康证报采购人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7.3托管企业要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

7.4托管企业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不得拖欠工资。

7.5托管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以达到相应的岗位技能要求。

7.6加工制作过程中对安全隐患较大的设备,如和面机、压面机、烤箱等机械设备应专人操作,上岗前培训到位。

7.7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应符合《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要求。

8、不得出售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的食品;

(2)掺假、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

(3)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食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

(4)过期、失效、变质的食品;

(5)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食品。

9、设备设施管理

9.1采购人拥有食堂内采购人投资的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托管企业负责售买间、操作间及后堂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托管企业须保证设备完好率达100%,负责后堂水、电、气、消防设施的日常清洁保养,并承担上述设备设施因非正常折旧而损坏的维修费用。

9.2合同终止后,托管企业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否则,采购人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损失和修理费用。

9.3采购人提供员工宿舍。

9.4经营场所、餐具、灶具、桌椅等无偿提供使用,托管企业须负责维护,缺失和损坏按价赔偿。因供餐需要,托管企业若需添置新的设备,应事先通知采购人,由采购人员按程序购置。

10、风险责任承诺

托管企业必须对经营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并对有关卫生安全责任做出明确的承诺。

10.1托管企业要按投标书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食堂托管服务合同书》规定,承担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10.2托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10.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托管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否则视为违反合同。

11、监督管理与考核办法

11.1监督体系:构建由采购人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堂实施监督管理,具体由采购人员民主监控、行政部门专职监控、餐饮企业内部自我监督管理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管体系。

11.2监督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采购人对食堂的管理规定;

(3)安徽省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堂的管理规定;

(4)采购人和托管企业的合同、协议的约定。

11.3监督方式:强化日常监管,每月量化考评,年度集中考核。

11.4量化考核:由采购人员工民主监控、行政部门专职监控对其考核得分组成,权重分别为70%、30%。

11.5考核评价:分为年度考核与月度考核,采购人每月进行月度考核,如连续一个月分数达不到80分以上,采购人有权对当月的服务费用的5%进行扣除;年度集中考核分数达到75分以下视为不合格,自动解除采购合同,托管企业应承担采购人解除合同期间物色新托管企业期间的一切服务工作,直至采购人选取新托管企业后方可离开。

11.6合同续签条件

(1)本年度未发生因自身管理、操作问题导致发生安全、食品卫生等重大事故,或对采购人整改建议拒不执行的。

(2)年度集中考核分值在75分及以上。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则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采购人不再续签。

12、托管企业有义务配合采购人,购买食堂供餐所需要的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餐饮用具。

(四)场所及设施设备

采购人负责提供餐厅及制作、售卖所需的设备、设施和就餐桌椅餐具等用于餐厅的各项工具。

三、合同期限

本项目采用1+1+1年(合同一年一签)的模式;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2年。合同期内托管企业如因自身管理、操作问题导致发生安全、食品卫生等重大事故后,或对采购人整改建议拒不执行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托管企业责任。

四、报价要求

1、根据采购内容和要求,报出总报价。本次总报价为合同签订后一年的服务费用,根据文件的要求写明本项目的总报价金额(为完成要求的服务内容所发生的一切总费用)。

2、响应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全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服装费、办公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社会保险费、加班费等为完成本次招投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托管企业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等有关问题。

3、人员工资不得低于阜阳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响应报价应考虑阜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费用。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