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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来宾支队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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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来宾某部驻城区单位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SZBLB-2020001)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来宾某部驻城区单位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SZBLB-2020001)中标公告

2020年04月09日 17:01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来宾某部驻城区单位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来宾支队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0年04月09日 17:01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3月13日中标日期2020年04月09日评审专家名单石景红、覃 环、韦永武、黄春尉、温桂佩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韦海露项目联系电话0772-4270777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来宾支队采购单位地址来宾市翠屏路西203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杜 工18276956960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来宾市祥和路1020号投资发展大厦14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韦海露0772-4270777附件:附件12020年来宾某部驻城区单位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及中标附件.rar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来宾支队的委托,就“2020年来宾某部驻城区单位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GSZBLB-20200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SZBLB-2020001

项目名称:2020年来宾某部驻城区单位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韦海露

联系方式:0772-427077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来宾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来宾市翠屏路西20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杜 工1827695696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来宾支队委托,于2020年04月03日就2020年来宾某部驻城区单位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SZBLB-202000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评标结果公布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来宾某部驻城区单位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SZBLB-2020001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2020年来宾某部驻城区单位副食品

集中采购项目

1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四、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所配送的副食品价格低于市场价10%。

五、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20年03月13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六、评标日期:2020年04月03日

评标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来宾市祥和路1020号投资发展大厦14楼)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石景红、覃 环、韦永武、黄春尉、温桂佩。

七、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壮家贝侬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报价下浮系数(%):百分之十五(15%);

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以延期至一年,具体视部队改革情况而定;

联系地址:来宾市果蔬批发商贸城第3栋46号房(分户号:122)。

八、联系事宜

(一)招标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来宾支队

联系地址:来宾市翠屏路西203号

联 系 人:杜 工

联系电话: 1827695696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来宾市祥和路1020号投资发展大厦14楼

联 系 人:韦海露

联系电话:0772-4270777

九、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

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2020年来宾某部驻城区单位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及中标附件。

招标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来宾支队

采购代理单位: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4月9 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来宾市祥和路1020号投资发展大厦14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韦海露0772-427077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3月13日

中标日期:2020年04月09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包组或产品名称 单价(元) 优惠率(%)
1 广西壮家贝侬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来宾市果蔬批发商贸城第3栋46号房(分户号:122) 0 15.0000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专家名单:

石景红、覃 环、韦永武、黄春尉、温桂佩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六、其它补充事宜


2020年来宾某部驻城区单位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及中标附件.rar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2020年来宾某部驻城区单位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LB-2020001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来宾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03月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 一、总则...............................................................................................................................13 二、招标文件.......................................................................................................................16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6 四、开标...............................................................................................................................20 五、资格审查.......................................................................................................................20 六、评标...............................................................................................................................21 七、中标和合同...................................................................................................................23 八、其他事项.......................................................................................................................25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6 一、评标原则.......................................................................................................................26 二、评标方法.......................................................................................................................26 三、详细评审.......................................................................................................................26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01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来宾某部驻城区单位副食品集中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SZBLB-2020001) 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来宾支队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 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来宾某部驻城区单位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来宾某部驻城区单位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SZBLB-2020001 三、采购内容: 序号 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2020年来宾某部驻城区单位副食品 集中采购项目 项 1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所配送的副食品价格低于市场价10%。 五、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二)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三)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四)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为境内 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2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公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3月20日止,上午8:30~12:00,下 午15:0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地点:来宾市祥和路1020号投资发展大 厦14楼)。 (二)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进行投标报名,在发布公告之日起自然人均可在广西桂 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地点:来宾市祥和路1020号投资发展大厦14楼)现场报 名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时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 料购买:【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 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 (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4月3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开标室(来宾市祥和路1020号投资发展大厦14楼),逾期送达或未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 年4 月 3 日10时 00分在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 开标室(来宾市祥和路1020号投资发展大厦14楼)开标。 十、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十一、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二、监督部门及电话: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来宾支队 联系电话:0772-53263233 十三、网上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十四、联系事项: (一)招标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来宾支队 联系地址:来宾市翠屏路西203号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18276956960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来宾市祥和路1020号投资发展大厦14楼 联系人:韦海露 联系电话:0772-4270777 十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3日4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一、副食品采购内容:新鲜蔬菜、新鲜米粉、新鲜面粉、新鲜鱼、新鲜肉、新鲜净鸡净鸭(剥 毛处理过)、新鲜蛋及新鲜豆制品、调味品等; 二、送货要求 (一)一般供货要求:采购方根据实际需要,列出一份第二天需要补充采购的食品请购 清单,在收到采购方发出供货通知后,供应商最迟在次日上午9:30提供当次现场供货。 (二)紧急供货要求:在收到采购方发出紧急供货通知后,供应商最迟1小时之内完 成当次现场供货。 (三)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方食堂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 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采购方食堂的正常运转, 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四)供应商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提前 1个月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同意后方可中 止合同。 (五)供应商应当统一在每月25日向武警来宾支队提供次月副食品配送价格单。 (六)送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副食品配送物料的验收 物料的验收工作由采购方和供应商共同进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 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 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采购方 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验收工作的一般程序为:根据食品请购清单的具体要求,对所购物料进行清点、外观 检查以及对物料的各项指标和性能进行实测,并逐项记录。检测结束后,验收人员在验收 单上签字。对未能通过验收的,一律退货、更换直至验收合格。 验收质量要求 (一)大米: (1)包装要求:50 公斤/包,包装应符合《粮食销售包装》(GB/T17109)要求,包 装材料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 (2)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 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3)质量要求:不低于《大米》(GB1354)四级籼米的要求,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 准,要提供QS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大米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5 的三分二。 (二)食用植物油: (1)包装要求:包装材料应清洁、卫生,不与花生油发生化学作用而产生变化,符 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定,符合《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T17374)要求。 (2)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 产品标 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3)质量要求:花生油不低于《花生油》(GB1534)一级花生油的要求,不得掺有 其它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要提供QS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 品检验合格证书。剩余保存期不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三)副食品: (1)货物总体质量要求: 1)货物包装应完好无破漏,可视的内容物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变型,不存在危 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2)货物应当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3)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 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 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 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4)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2)货物质量要求 酱油 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合格 酱油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 泡沫比较大,很容易散去,挂碗现象不好,很容易滑落。 味精 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食醋 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 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酱腌菜 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酱 类食品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 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淀粉制品 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 口尝无砂质。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6 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鸡蛋 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 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 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皮蛋 个体均匀,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 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 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咸蛋 个体均匀,蛋壳亦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 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 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 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面粉 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不含杂质,手指捻捏时无 粗粒感,无虫子和结块,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具有面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 味。 豆腐 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 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 嫩,味道纯正清香。 油炸豆卜 为金黄色或棕黄色,色彩鲜艳而有光泽,块形整齐,有弹性,皮脆,内质呈蜂窝状,不粘不 散,无杂质,具有豆腐泡特有的清香风味,无其他任何不良气味,取样品细细咀嚼,外皮酥 脆适口,泡内软嫩,咸香适度,具有豆腐泡固有的滋味。 腐竹 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 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腐乳 红腐乳表面呈红色或枣红色,内部呈杏黄色,色泽鲜艳,有光泽。白腐乳外表呈乳黄 色。块形整齐均匀,质地细腻,无霉斑、霉变及杂质。具有各品种的腐乳特有的香 味或特征气味,无任何其他异味,滋味鲜美,咸淡适口,无任何其他异味。 黄豆 大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 蛀粒,无杂质,无霉变。 花生7 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 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 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异味。 食糖 食糖根据经营习惯分为白糖、红糖、冰糖、方糖等。 (1)白糖的感官鉴别: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 酒味或其他外来气味。 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质坚硬。绵白糖: 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润。冰糖:块形完整,个粒均匀,结晶组织严密,透明 或半透明,无破碎。 方糖:呈正六面体状,表面平整,无裂纹,铁边,断角,无突出砂粒,无霉斑。凡 是白糖都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 清晰透明无杂质。 (2)红糖的感官鉴别红糖可细分为赤砂糖和红糖两种,其中赤砂糖是机制 未经洗蜜的糖,红糖是用手工制成的土糖。因为红糖的颜色有红褐、青褐、黄褐、赤红、 金黄、淡黄、枣红等多种,很不一致,故凭色泽难以识别红糖的质量,应将感官鉴别的侧 重点放在组织状态、气味、滋味三个指标上。呈晶粒状或粉末状,干燥而松散,不结块,不 成团,杂质,其水溶液清晰,无沉淀,无悬浮物,具有甘蔗汁的清香味,无有酒味、酸味或 其他外来不良气味,口味浓甜带鲜,微有糖蜜味,无焦苦味或其他外来异味。 辛辣料 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花椒粉、 咖喱粉、芥末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 茴香、辣椒、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 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四、供应商人员要求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具备健康证的固定从业人员至少5人,提供有效健康证复印件。 五、付款方式 当月采购的货款于次月上旬结算。甲方按月进行公对公账户转账,以甲方实际购买的 种类及数量据实核算。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甲方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由乙 方按照甲方财务规定出具与中标供应商为名头的正式发票,甲方才予以付款,并于收到正式发票 之日起3至5日内结算完毕。 六、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以延期至一年,具体视部队改 革情况而定。 七、其他要求: (一)中标供应商在以往配送中无不良诚信记录,无食品安全事故。8 (二)中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产品和服务支撑体系,能够提供商品充足供给、食品新 鲜、物流配送系统健全、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退、换货)。 (三)中标项目严禁转包,供应商送货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送货时须佩戴公司工 作证)。 (四)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供的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 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 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猪肉、牛肉、鲜鸡鸭、鸡副产品必须具有动物 检验检疫证明(供货时必须提供)。 (五)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所提供的产 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采购方除全部退货外,将立即取消供货单 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 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六)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食品安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供货时提供产 品来源厂家发票、肉类制品的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 (七)项目中标公告发布期间,采购方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中标单位资质、经营场所(储 库)、投标文件内容内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实体核查,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提 供的材料与投标文件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九、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按下浮系数进行报价,下浮系数不少于10%,基准价以采购人结合来宾市市场价格 或其他渠道询到的市场价而定,每周询价1次。每周五配送单位将市场询价结果上报支队保障处, 由支队军需部门结合网上和实地询价情况与配送公司确定一周配送价格。结算单价=采购人所定的价 格×(1-中标下浮系数)。结算价款按实际采购数量乘以结算单价。9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编列内容 2.5 项目名称:2020年来宾某部驻城区单位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LB-2020001 5 投标报价及费用 本项目投标应以下浮系数进行报价;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具体金额按本章正文第 41条内容要求进行计算。 6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2.1 澄清与修改: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必须在收到招标 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澄清。 13.1 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必 须提供) (2)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证书副本复 印件;(必须提供) (3)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 (包括无纳税记录或零报税)的证明(新成立的且不足一个月的企业按实际提 供),证明材料可以是:银行已缴纳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第三方有效的相关业务 托缴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或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 件);(必须提供) (4)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依法免 缴社保费的相关证明(新成立的且不足一个月的企业按实际提供),证明材料 可以是:银行已缴纳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第三方有效的相关业务托缴凭证或其他 有效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 具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 (5)投标人经第三方审计的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账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页)复印件(新 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日之后次月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月的财务 报表复印件)或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仅提供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其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13.2 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10 条款号 编列内容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备注:以上报价文件标注有“必须提供”的请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否 则作投标无效处理。其他如有请提供。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13.3 商务文件: (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格 式见附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5)投标人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 件为准];(格式见附件) (6)其他证明文件(产品如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请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格式见附件);属监狱企业的,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的,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本地化服务 能力等); (7)投标人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备注:以上商务文件标注有“必须提供”的请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其他如有请提供。投标声明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 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商务文件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13.4 技术文件: (1)服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2)服务方案(包含配送服务经营方案、食材安全措施、管理制度、服务保障 分、应急预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3)服务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4)投标人根据评分办法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备注:以上技术文件标注有“必须提供”的请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否 则作投标无效处理,其他如有请提供。技术文件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公章, 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13.5 投标文件电子版: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 电子文件内容:投标文件; 电子文件份数:1份; 电子文件载体:U盘; 电子文件密封:电子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装入投标文件袋(盒、箱) 中。 16.1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内。 17.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需足额交纳)。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转11 条款号 编列内容 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到并到达以下指定账户(需备注项目编号: GSZBLB-2020001) 开户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迎宾支行 账 号:223712010103063898,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 保证金。 18.2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合并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4份; 投标文件份数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19.1(3) 包封上应写明的内容: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内容: 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19.2(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开标室(来宾市 祥和路1020号投资发展大厦14楼) 21.2(3) 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3项(含本数) 以上的。 22 开标时间:2020年4月3日上午10时00分 开标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开标室(来宾市祥和路 1020号投资发展大厦14楼) 24.3(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 查询,具体规定如下: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或界面截图;查询或打印截止时 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内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查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 评审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12 条款号 编列内容 与政府采购活动。 25 评标委员会组成:共5人组成,不分经济技术。 30.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中标、成交 结果公告内容中包括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 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38.1 履约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20000.00)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转帐、网上银行支付、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采购人指定账户 39.1 签订合同携带的资格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 身份证原件等其它资格证件。 40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 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因此请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投标内容中 涉及商业秘密的部分,未注明的视为投标文件中不涉及商业秘密。 41 其他事项 采购资金来源:支队预算资金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公章 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 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 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 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签字 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亲自在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 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13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 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即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 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单位或自然人。 2.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 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 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项目名称 和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2.7标注“★”号是指实质性要求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条款。 2.8“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是指没有标注“★”号的非 实质性要求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条款。 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方式。 4. 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 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的除外)。 6.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转包与分包 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8. 特别说明: 8.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 正式员工)。14 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 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 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8.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 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 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 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8.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信 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 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 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15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 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8.8关联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 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 质疑和投诉 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 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质疑函应按财政部发 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编制,质疑函内容或格式不符合其规定的,投标人应 按该范本要求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其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 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重复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且其质疑行为和质疑函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令第94号)规定,质疑具体计算时间节点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 诉。 9.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采购 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 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9.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递交的 质疑函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提出质疑的,还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联系单位: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 联系地址:来宾市祥和路1020号投资发展大厦14楼 联系人:韦海露 联系电话:0772-427077716 二、招标文件 10. 招标文件的构成: (1)公开招标公告; (2)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11. 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 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 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澄清。采购 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 件。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 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 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澄清或修 改通知发出后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否则视为已经收到。 12.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 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 的书面文件为准。 12.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 发布。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电子文件(如有要求) 五部分组成。 13.1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报价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 13.5电子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 汉语书写。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否则视同未响应。 15. 投标报价 15.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15.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 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 税金和费用。 15.3投标人必须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 或有条件的报价,其投标将视为无效。 16.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6.1投标文件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 被拒绝。 16.2未中标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应保持有效。 16.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17. 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规定金额、提交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7.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 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 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7.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18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 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18.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8.1投标人可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 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 是投标人的责任。 18.2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一册;报价文件单独装订成 一册;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合并装订成一册。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详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8.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一 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投标人名称应写全称。 18.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盖印鉴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提交 19.1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装入一个包封中;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 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电子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时)装入同一个包封中。 (2)包封必须密封完好,封口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以示密封。 (3)包封上应写明的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由 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9.2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 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地点。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 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19 投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 投标人承担。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 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 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1.1在资格、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 视为无效: (1)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证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的; (4)项目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 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投标有效期、交货期、质保期、售后服务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的; (7)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9)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1.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 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 标“★”号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 (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到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项(含)数以上的; (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二 处以上的。20 21.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 (3)具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4)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有漏项报价的或有选 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的。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 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1.4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进行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 (2)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变更的。 四、开标 22. 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以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 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23.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检查文件:由各投标人检查各自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密封完整性、无明显 拆封痕迹)并签字确认; (5)唱标:经投标人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 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需要宣布的内容; (6)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 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 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影响评标过程; (7)开标会议结束。 五、资格审查 24. 资格审查 24.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双方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应当依法21 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4.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 查采用合格式,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 查。 24.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未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4)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投标人。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具体审查标准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6)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材料的。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内容的。 24.4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六、评标 25. 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组成内容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26. 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7. 评标程序 27.1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 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7.2澄清补正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 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28. 比较与评价22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 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评标委员会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 的得分。 (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 在计算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最低报价。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 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 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 同意评标报告。 29. 评委表决 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评标委员会现 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评委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 为准。 30.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30.1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 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 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30.2评标办法 本项目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具体评分因素及评分标准 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1. 投标文件报价修正 31.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执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 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1.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 处理。 31.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 算。 (1)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开标一览表文字报价,签订合同时, 则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开标一览表文字报价,签订合同时, 则以开标时的开标一览表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项目的单价或总价。 32. 评标结果修正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当场修改评标 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 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 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款第(1)点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 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3. 开标、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 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七、中标和合同 33. 确定中标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 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 人。24 34. 中标公告 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 35. 中标通知书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 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还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 评审得分与排序。 36. 未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文件。 37. 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相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第 一的投标人。 38.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如无履约保证金要求则不适用) 38.1中标人须于签订合同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方式直接缴入指定账 户。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38.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8.3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政 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及《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采购人在收到 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帐方式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38.4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 请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负。 39. 签订合同 39.1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资格证 件,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39.2签订合同时间、地点: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9.3如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人违约处理,采购代理 机构将中标人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 39.4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0.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 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 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5 八、其他事项 41. 代理服务费 41.1代理服务费金额按下表中服务招标的费率计算。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41.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万元 1.1% 0.8% 0.7% 500~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万元 0.5% 0.25% 0.35% 5000万元~1亿元 0.25% 0.1% 0.2% 1~5亿元 0.05% 0.05% 0.05%26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 评标委员会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分别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 共五人以上单数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照评标因素的量化指标评标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三、评标程序 (一)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1、资格性审查 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核内容按照投标须知前 附表13.1、13.2、13.3、13.4中标注有“必须提供”的内容进行审查,未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提供的,视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2、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 性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审查内容为: (1)投标文件格式; (2)商务是否响应; (3)报价唯一有效; (4)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二)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详细评分表如下:27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价格分 (15分) 投标报价 (满分15 分) (1)评标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 价格,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 =投标报价。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 号)之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 予6%的扣除。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 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 除等政府采购政策。 (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 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投标人所投标产品被认定 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该产品投标报价 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 即该产品的评标报价=该产品的投标价×(1+6%)。 (6)以所有有效投标人最高下浮系数为基准价 (7)价格分计算: 某投标人价格分=(某投标人下浮系数/所有有效投标人最高 下浮系数)×15分 2 服务方案分 (60分) (1)配送服 务经营方案 (15分) 根据投标人对食堂食材配送的熟悉程度、经营理念、经 营措施和计划可行性、配送流程等,以及对经营服务过程中 所有内容考虑的周详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一档(5分):对食堂食材配送的熟悉程度、经营理念、 经营措施和计划可行性、配送流程的方案一般; 二档(10分):对食堂食材配送的熟悉程度、经营理念、 经营措施和计划可行性、配送流程的方案较好、较详细。 三档(15分):对食堂食材配送的熟悉程度、经营理念、 经营措施和计划可行性、配送流程的方案完整,详细。28 (2)食材安 全措施(15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包括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 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等方面进行综 合评分: 一档(5分):对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 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这几个方面描述较一 般,较简单 二档(10分):对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 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这几个方面描述较 清晰,较详细; 三档(15分):对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 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这几个方面全部描 述清晰,详细; (3)管理制 度(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管 理、仓储管理、配送管理等制度的完善性、可行性、实用性 等 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一档(3分):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简单,可行 性一般; 二档(6分):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较全面,较 完整,较完善,可行性较好; 三挡(10分):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全面,完整, 完善,可行性高,实用性强; (4)服务保 障分(10分) 一档(3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设备、 场地情况基本可行,拟派本项目固定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5 人及以上,拟投入本项目配送车辆1辆的; 二档(6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设备、 场地情况较完善,拟派本项目固定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8人 及以上,拟投入本项目配送车辆2辆的; 三档(1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设备、 场地情况优秀,拟派本项目固定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12人及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配送车辆2辆并且具备1辆固定使用恒 温车辆; 注:投标文件需提供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复印件,车辆 持有有效证明材料(以行驶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为准),否 则不予计分。 (5)应急预 案(10分) 根据投标人对问题食材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的具 体、全面、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 一档(3分):投标人对问题食材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 案内容的简单、一般; 二档(6分):投标人对问题食材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 案内容的较具体; 三挡(10分):投标人对问题食材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 案内容的具体、全面、可行性高;29 3 综合实力 分(25分) (1)投标人与类似采购单位或采购方具备合作供货能力的;10 个以上 得10分;7~10个得7分;4~6个得3分;1~3个得1分。 注:提供2016 年以来有与类似采购单位或采购方合作的记录【以投标 人与类似采购单位或采购方签订的项目合同复印件为准】(满分10分)。 (2)投标人具有专用食品储存冷库或鲜库的得2分。(须提供相关产 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且相关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须是投标人或者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名义订立的)。(满分2分) (3)投标人配送储库距离采购方的配送点距离响应能力分:配送距离 ≤20公里,得6分;20公里<配送距离≤40公里,得4分;40公里<配送 距离≤60公里,得2分,配送距离>60公里,得1分。(满分6分)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配送储库相关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合 同上的详细地址、占地使用面积(附上配送储库外观及内饰图片,以便采购 方现场核验),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配送储库相关产权证明或场地 租赁合同上的详细地址,根据定位测算与采购方配送点的大致距离。 (4)具备监督管理部门评定食品安全示范合格地级市及以上得5分、 县份得2分(提供相关评定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满分5分) (5)投标人有农药残留检测仪器、独立的食品留样室且具有完备的食 品留样记录档案室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满分2分) 总得分=1+2+3。30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2020年来宾某部驻城区单位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 采购合同项目编号: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中标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规 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货 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内容 为保障甲方食堂的正常运行,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食材。 第二条:合同期限 2020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人民币, 保证金于合同期 满后如乙方未出现违约情形时无息退还。 第四条:一般供货与紧急供货 (一)一般供货要求:采购方根据实际需要,列出一份第二天需要补充采购的食 品请购清单,在收到采购方发出供货通知后,供应商最迟在次日上午9:30提供当次 现场供货。 (二)紧急供货要求:在收到采购方发出紧急供货通知后,供应商最迟1小时之 内完成当次现场供货。 (三)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方食堂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数 量、品种、品质要 求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采购方食堂31 的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四)供应商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同意后方 可中止合同。 (五)供应商应当统一在每月25日向武警来宾支队提供次月副食品配送价格单。 (六)送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五条:交货相关事宜 1、一般供货以订货单为准,紧急供货以通知为准。 2、乙方必须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送货人员健康证等原件送甲方查验,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单位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并交甲方备案。 3、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甲 方食堂。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补货, 具体交货时间以约定为准。 4、乙方必须由有健康证的固定人员长期送货。如临时非固定人员送货, 须取得甲方同意。 5、物料的验收工作由甲方和乙方共同进行。乙方提供的产品须经过甲 方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 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乙方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 后服务要求时,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关 食品的资料。甲乙双方要遵守交货时间,互相积极配合。 验收工作的一般程序为:根据食品请购清单的具体要求,对所购物料进行清点、 外观检查以及对物料的各项指标和性能进行实测,并逐项记录。检测结束后,验收人 员在验收单上 签字。对未能通过验收的,一律退货、更换直至验收合格。 6、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供的质量标准,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 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 明、产品质量 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鲜(冻)鸡鸭、鸡副产品必须具有 动物检验检疫证明(适用于肉类定点供应项目)。 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所提供的产品是 合格安 全的产品。甲方有权乙方所送的货物进行抽检,对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 甲方除全部退货外,将立即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并承担 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32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 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 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农药残留超标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7、价格确定 一般供货与紧急供货:基准价以甲方结合来宾市市场价格或其他渠道 询到的市场价而定,结算单价=市场调查价格×(1-中标下浮系数)。乙方每 日就所供货物的价格向甲方电话确认,(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另行约定并形 成书面材料)。 第六条:付款方式 当月采购的货款于次月上旬结算。甲方按月进行公对公账户转账,以甲方实际 购买的种类及数量据实核算。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甲方的收货单核对, 无误后,由乙方按照甲方财务规定出具与中标供应商为名头的正式发票,甲方才予以付款, 并于收到正式发票之日起10日内付清完毕。 第七条:突发食品卫生事件 保证供给甲方的货物的卫生与安全是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乙方应尽其可能 履行义务和责任。 当发生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时,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损失, 但因乙方能尽到而未尽到责任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误交货时间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该次供货金额的10%。 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甲方人员伤害的,按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转结算货款的,每超一天,按银行同期活期利率支付相应利 息。33 4、因天灾或不可抗力力无法履行合同的,甲方乙方均无责任。 第九条:协议生效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 份。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3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5 【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内容: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36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格式】 本部分投标文件目录的内容和格式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第13.1款的编列内容要求自拟。37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38 【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内容:报价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39 【报价文件目录格式】 本部分投标文件目录的内容和格式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第13.2款的编列内容要求自拟。40 【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致: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招标公告,签字代表 (姓名) 经正 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 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 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 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 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41 【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投标总报价下浮 系数(%) 备注 1 2020年来宾某部驻城区单位副 食品集中采购项目 1 投标总报价下浮系数(大写): (小写 ) 供货时间; 注:投标总报价采用下浮系数,包括了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而 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其它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和投标人要求获得的 利润以及应由投标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42 【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43 【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目录格式】 本部分投标文件目录的内容和格式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第13.3款、第13.4款的编列内容要求自拟。44 【投标声明书格式】 投标声明书 致: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 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 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方诚意提请贵方关注:近期有关该型号产品的生产、供货、售后服务以及性 能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事项有: 。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 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 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投标文 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 。 6、我方在此声明,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 人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4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投标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双面复印,加盖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4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姓名)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 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 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提交、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等。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 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由代理人签字认可,否则竞标无 效。 投标人: (单位名称并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47 【投标人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汇总表格式】 投标人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汇总表 采购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 数量 合同 金额 (万元) 附件起止 页码 采购单位联 系人及联系 电话 合同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投标人还需同时提供类似成功案例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得分。48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有请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 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 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49 【残疾人福利性声明函格式(如有请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 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50 【服务响应表格式】 服务响应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具体 相应 响应/偏离 说明 1 2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 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招标文件条文的响应和偏离。51 【服务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 服务实施人员一览表 姓名 性别 健康证编号 参加本单位 工作时间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 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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