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庆阳市森林公安局的委托,对所需办公家具项目以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谈判小组于2020年4月8日确定了成交供应商。现将采购结果公布如下:
采购文件编号:QYZC2019-581-3
二、招标内容:
办公桌椅、茶水柜、二门书柜、会议桌、会议椅、1.2米床、1.6米餐桌、餐椅、餐具柜、文件柜、警用柜(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120000.00元
四、采购公告日期:2020年 3月31日
五、成交日期:2020年4月8日
六、成交供应商及地址、成交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
成交供应商:庆阳康雄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嘉鑫国际建材城B区2栋2楼205-206
成交金额:小写:118365.00元(大写:拾壹万捌仟叁佰陆拾伍元整)
联系人:杨兴超
联系电话:19993431111
七、成交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 型号 | 制造商 | 产地 | 商品属性 | 单价 | 采购数 量 | 计量单位 | 总价 |
1 | 办公桌椅 | 冠诚 | 规格1600W*800D*760H 580W*640D*1050H 型号LK-101 | 中山市冠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中山市 | 无 | 2390 | 17 | 套 | 40630 |
2 | 茶水柜 | 冠诚 | 规格800W*400D*800H 型号LK-025 | 中山市冠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中山市 | 无 | 1220 | 6 | 张 | 7320 |
3 | 二门书柜 | 科泰 | 规格900W*450D*2000H 型号LK-93 | 中山市科泰家具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中山市 | 无 | 2100 | 2 | 组 | 4200 |
4 | 会议桌 | 冠诚 | 规格6000W*2000D*760H 型号LK-115 | 中山市冠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中山市 | 无 | 10500 | 1 | 张 | 10500 |
5 | 会议椅 | 冠诚 | 规格470W*500D*930H 型号LK-129 | 中山市冠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中山市 | 无 | 385 | 35 | 把 | 13475 |
6 | 1.2米床 | 冠诚 | 规格2000W*1200D 型号JC-058 | 中山市冠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中山市 | 无 | 1280 | 13 | 张 | 16640 |
7 | 1.6米餐桌 | 冠诚 | 规格1600D*760H 型号LK-0153 | 中山市冠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中山市 | 无 | 2650 | 1 | 张 | 2650 |
8 | 餐椅 | 冠诚 | 规格450W*440D*980H 型号LK-0155 | 中山市冠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中山市 | 无 | 320 | 10 | 把 | 3200 |
9 | 餐具柜 | 冠诚 | 规格1200W*400D*800H 型号LK-0189 | 中山市冠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中山市 | 无 | 1480 | 1 | 个 | 1480 |
10 | 文件柜 | 宝龙 | 规格1800*970*420 型号LK-0175 | 庆阳新宝龙家具有限公司 | 甘肃省庆阳市 | 无 | 940 | 18 | 个 | 16920 |
11 | 警用柜 | 宝龙 | 规格1800*850*390 型号LK-0149 | 庆阳新宝龙家具有限公司 | 甘肃省庆阳市 | 无 | 675 | 2 | 个 | 1350 |
合计:小写:118365.0元(大写:拾壹万捌仟叁佰陆拾伍元整) |
八、评审委员会成员:何文英 王玉琴 钟丽娜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采购人:庆阳市森林公安局
联系人:陈永龙
联系电话:13993469997
地址:西峰区育才东路8号
2.集中采购机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邓媛馨
联系电话:0934-8869162
地址:西峰区南大街朔州西路7号
3.监督管理部门:庆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8687923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8日
附件下载 | |||
庆阳市森林公安局4次文件.doc |
采购单位审核意见:
审核人:
庆阳市森林公安局所需办公家具询价通知书
编号:QYZC2019-581-3
采 购 人:庆阳市森林公安局(盖章)
采购机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3月30日
目录
TOC \o "1-3" \h \u HYPERLINK \l _Toc2668 目录 2
庆阳市森林公安局所需办公家具询价采购公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HYPERLINK \l _Toc5081 供应商须知附表 9
HYPERLINK \l _Toc403 1、总 则 13
HYPERLINK \l _Toc26519 1.1 询价采购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3
HYPERLINK \l _Toc32676 2、投标须知 14
HYPERLINK \l _Toc4642 2.1 询价采购 14
HYPERLINK \l _Toc24556 2.1.1 综合说明 14
HYPERLINK \l _Toc26414 2.1.2 询价采购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15
HYPERLINK \l _Toc15928 2.2 投标 15
HYPERLINK \l _Toc30362 2.2.1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15
HYPERLINK \l _Toc18727 2.2.2 询价响应性文件的制作 16
HYPERLINK \l _Toc473 2.2.3 投标报价 17
HYPERLINK \l _Toc7269 2.2.4 投标有效期 18
HYPERLINK \l _Toc15817 2.2.5 投标保证金 18
HYPERLINK \l _Toc2487 2.2.6询价响应性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
HYPERLINK \l _Toc19468 2.2.7 询价响应性文件格式 19
HYPERLINK \l _Toc12128 2.2.8 询价响应性文件的密封 19
HYPERLINK \l _Toc28767 2.2.9 询价响应性文件递交 19
HYPERLINK \l _Toc28322 2.2.10 投标截止时间 19
HYPERLINK \l _Toc27017 2.2.11 询价响应性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9
HYPERLINK \l _Toc11121 2.2.12优惠政策 20
HYPERLINK \l _Toc21202 2.3 开标 20
HYPERLINK \l _Toc18064 2.4 合同的授予 21
HYPERLINK \l _Toc23078 2.4.1 中标通知书 21
HYPERLINK \l _Toc3495 2.4.2 合同授予原则 21
HYPERLINK \l _Toc14409 2.4.3 合同的签署 21
HYPERLINK \l _Toc31009 2.4.4 其他 22
HYPERLINK \l _Toc976 3、澄清和质疑 23
HYPERLINK \l _Toc3531 3.1综合说明 23
HYPERLINK \l _Toc31929 3.2对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23
HYPERLINK \l _Toc10372 3.3对询价采购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 24
HYPERLINK \l _Toc7632 3.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25
HYPERLINK \l _Toc27794 3.5其他 25
HYPERLINK \l _Toc27213 4.询价原则及办法 26
HYPERLINK \l _Toc4422 4.1 询价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 26
HYPERLINK \l _Toc24909 4.1.1 原则 26
HYPERLINK \l _Toc29206 4.1.2 组织 26
HYPERLINK \l _Toc7271 4.2 询价小组的职责 27
HYPERLINK \l _Toc8978 4.3 询价内容及标准 27
HYPERLINK \l _Toc12423 4.4询价的形式、程序及方法 28
HYPERLINK \l _Toc16310 4.4.1 询价形式 28
HYPERLINK \l _Toc22451 4.4.2 询价程序 28
HYPERLINK \l _Toc14994 4.5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30
HYPERLINK \l _Toc24350 4.6 合同的授予 30
HYPERLINK \l _Toc24814 4.6.1 成交通知书 31
HYPERLINK \l _Toc18511 4.6.2 合同授予原则 31
HYPERLINK \l _Toc23081 4.6.3 合同的签署 31
HYPERLINK \l _Toc24915 4.7 废标 31
HYPERLINK \l _Toc6046 5 货物需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HYPERLINK \l _Toc15525 5.1 商务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HYPERLINK \l _Toc20048 5.2货物技术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HYPERLINK \l _Toc1944 6 合同条款 32
HYPERLINK \l _Toc31255 合同封面格式 35
HYPERLINK \l _Toc19461 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35
HYPERLINK \l _Toc3237 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37
HYPERLINK \l _Toc20345 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6
HYPERLINK \l _Toc16657 7.响应性文件格式 47
HYPERLINK \l _Toc9601 7.1投标函 47
HYPERLINK \l _Toc22077 投标函 47
HYPERLINK \l _Toc19667 7.2 报价表 49
HYPERLINK \l _Toc9694 一、开标一览表 49
HYPERLINK \l _Toc7882 二、报价明细表 51
HYPERLINK \l _Toc14481 7.3技术响应文件 52
HYPERLINK \l _Toc27531 一、所有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52
HYPERLINK \l _Toc26590 二、投标产品详细配置 54
HYPERLINK \l _Toc12434 三、其它证明材料 55
HYPERLINK \l _Toc25883 7.4 商务部分 56
HYPERLINK \l _Toc1151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56
HYPERLINK \l _Toc29829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 57
HYPERLINK \l _Toc27215 三、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58
HYPERLINK \l _Toc26126 四、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的相关资料和业绩证明材料 61
HYPERLINK \l _Toc3948 五、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62
HYPERLINK \l _Toc25007 六、售后服务承诺 64
HYPERLINK \l _Toc21308 七、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65
HYPERLINK \l _Toc2884 八、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 67
HYPERLINK \l _Toc11280 九、联合体协议(如有) 72
HYPERLINK \l _Toc25140 十、询价文件规定或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73
HYPERLINK \l _Toc9080 8 附 件 74
HYPERLINK \l _Toc18059 附件1 封面格式: 74
HYPERLINK \l _Toc26813 附件2 询价响应性文件密封格式 75
HYPERLINK \l _Toc18773 附件3.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76
HYPERLINK \l _Toc21941 附件4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79
HYPERLINK \l _Toc23307 附件5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81
庆阳市森林公安局所需办公家具询价公告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庆阳市森林公安局的委托,对其所需办公家具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文件编号:QYZC2019-581-3
二、采购内容:办公家具(招标文件可见)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三、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价:120000.00元。
四、非PPP项目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提供2018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近六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应当包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交纳期限应当为投标截至前六个月。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信用承诺书应当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亲自签署,就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反商业贿赂,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和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6、信用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平台,查询截止时间同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初次注册用户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ysggzyjy.cn/)首页点击“投标单位”模块,自动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通过认证后,上传相关资料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931-4267890
六、获取询价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方式: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3月31日8:30至2020年4月2日18:00时截止;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sggzyjy.cn/)“投标单位登录窗口”参与网上获取询价文件并免费下载询价采购文件。
七、递交开标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4月8日15:30前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5开标室
八、投标保证金及网上注册相关事项:
本项目投标(竞买)保证金金额:¥1000元整;
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4月8日15时30分(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缴款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等信息请各投标人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ysggzyjy.cn)“投标单位”模块自行查询获取。投标人因注册或未及时获取招标文件及保证金缴纳信息,导致其保证金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或未按时缴纳的,造成其投标无效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资格审查、开标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开标时间:2020年4月8日15:30
资格审查、开标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5开标室。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采购人:庆阳市森林公安局
联系人:陈永龙
联系电话:13993469997
地址:育才东路8
2.集中采购机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邓媛馨
联系电话:0934-8869162
地址:西峰区南大街朔州西路7号
3.监督管理部门:庆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8687923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3月30日
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内 容 规 定 |
1 |
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庆阳市森林公安局所需办公家具二次询价采购 项目编号:QYZC2019-581-3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完毕 安装地点:正宁县城 供货时间: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到位。 询价内容:(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付款方式:完成供货并验收完成后一次性支付货款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带质保期满后支付。 |
2 |
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见公告 联系人:见公告 联系电话: 见公告 |
3 |
采购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7号 联系人:邓媛馨 联系电话: 0934-8869162 |
4 |
资金来源 :预算内 |
5 |
投标人资质文件要求: 详见资格审查表 |
6 |
投标语言:中文(有关设备型号、专用名词等除外) |
7 |
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8 |
投标报价货币: 人民币 |
9 |
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 1、报价:指本项目货物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措施费、税费、管理费、运输费、利润等全部费用。 |
10 |
投标保证金递交说明: 见公告。 |
11 |
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前规定,履约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10%,应当以非现金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合同履约结束后予以退还。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1. 拒绝履行合同的; 2. 所供货物或所提供服务、工程未通过验收且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任未通过验收的。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13 |
《投标文件》的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U盘文件1份(递交不退) |
14 |
询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以询价采购公告要求为准(北京时间) 地点:以询价采购公告要求为准 |
15 |
本项目实行网上获取询价文件,供应商资格实行资格后审,即:供应商资格在开标后,由询价小组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进入评标环节,审核不通过视为无效投标。 资格审查项目详见:资格性审查表。 |
16 |
询价响应性文件的密封 投标人应按以下方式密封: A密封包要求:一、“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内含: 1、开标报价一览表2、保证金缴纳相关凭证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询价响应性文件电子U盘一份(电子版应当包含PDF投标文件一份,WORD版标价明细一份));二、投标文件(含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三、资质证书(所有与资格审查及评审有关的证件及证明材料,附资料清单一份);同时投标人应单独手持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方便现场进行身份核验。 B密封要求:统一使用密封信封或牛皮纸进行密封,骑缝(接口)处须粘贴带有密封字样的密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 C密封标记: 询价响应性文件及“开标报价一览表”外层包装须按以下要求标记: 投标单位(盖公章)的全称; 投标项目名称、询价采购文件编号、包号(如无则不填包号); 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资质证件 “请勿在 (开标时间)之前启封”字样。 如果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注标志,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如接受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且采购人将或集采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
17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18 |
询价采购文件和询价采购公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发布在网上的询价采购公告为准。询价采购文件有前后表述不一致或有产生歧义的地方或其他不明确事项,以我中心的最终解释为准。 |
19 |
该采购项目不收取任何询价采购服务费用。 |
1、总 则
1.1 询价采购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集中采购机构等。
2)“采购人”和“需方”是指庆阳市森林公安局。
3)“集采机构”是指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投标人”是指向本次采购人提交询价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
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6)“询价采购文件”是指由采购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
7)“询价响应性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询价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8)“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询价采购文件、询价响应性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
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9)“货物”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询价采购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等。
10)“安装”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按询价采购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11)“服务”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询价采购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2)“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货物和服务。目录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在国家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范围内研究制订。
13)“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2、投标须知
2.1 询价采购
2.1.1 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询价采购申请,并得到询价采购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询价采购来择优选定货物服务的供货商。本询价采购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询价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询价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询价采购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投标人没有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询价采购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1.2 询价采购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询价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询价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询价采购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询价响应性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询价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进行考虑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人可决定是否延长询价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
2.2 投标
2.2.1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1)投标人投标应按照采购人询价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且只能一个方案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对投标产品技术性能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投标人询价响应性文件的评比,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询价响应性文件中所列出的所有货物、配件、软件等均视为包含在投标项目以及报价中;
4)投标人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对于询价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必须满足,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投标货物或者服务是否满足国标、省标、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应注明清楚,对于不满足国家强制标准的,视为无效投标;
5)采购人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采购人有权宣布投标程序和结果无效,在涉标的公证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中标供应商如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采购人也有权宣布中标结果视同无效。采购人同时报备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投、中标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采购人可视投标品目价格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并保留拆包或取消采购某些品目的权力;
7)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需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2 询价响应性文件的制作
询价响应性文件应按照 “询价响应性文件格式”的要求以A4版面统一编制。
对于有特定格式要求的,不允许改动其内容,否则,其投标无效。
询价响应性文件的制作,应使用简体中文。
询价响应性文件在加盖投标人公章时,不得使用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公司部门章或分支机构章、授权(投标)专用章等代替;否则,询价响应性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询价响应性文件应该用计算机打印,并加注页码,用不可拆卸的胶状方式整册装订牢固,任何塑料夹条、订书针装订或打孔装订的按无效询价响应性文件处理。
投标人须按询价响应性文件一份正本,两份副本,电子U盘文件一份,制作询价响应性文件,须按照询价响应性文件格式编制,添加连续页码并胶装成册,在封面分别加盖“正本”或“副本”印样。
询价响应性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各部分的内容如下:
投标函
报价部分
(1)开标报价一览表
(2)分项价格表
技术文件
(1所有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2投标产品详细配置
(3其它证明材料
商务文件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函
(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4)商务响应说明书
2.2.3 投标报价
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询价采购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除非询价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应包括系统所需货物、安装、检测、调试、保修、保险、利润、税金、劳保统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优惠率、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投标价格采用唯一价格,即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投标方案只能确定一个,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2.2.4 投标有效期
询价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期开始计算,有效期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2.2.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绝,即为无效投标。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其询价响应性文件的;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
4)成交公告发布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2.2.6询价响应性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人应编制正本、副本、电子U盘文本,具体份数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为准,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询价响应性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询价响应性文件中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的内容必须签字、盖章,无签字盖章或者签字盖章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询价响应性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全套询价响应性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盖章,修改内容无签字和盖章的视为无效修改,修改部分导致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投标。
询价响应性文件正本必须签字盖章完整,询价响应性文件副本可以为签字盖章完成的正本复印件,该复印件副本必须清晰可辨,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投标。
2.2.7 询价响应性文件格式
详见询价响应性文件格式,询价采购文件未提供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2.2.8 询价响应性文件的密封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进行密封
2.2.9 询价响应性文件递交
询价响应性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递交地点详见询价采购公告。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询价响应性文件。
2.2.10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见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2.2.11 询价响应性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询价响应性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询价响应性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询价响应性文件。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在信封上注明“修改”或“撤回”的字样。同时,信封上还须按询价响应性文件的密封要求加写标志。
2.2.12优惠政策
1.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本项目的价格予6%的扣除。凡是参与小微企业价格评审扣除的供应商,必须提交上一年度的本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本项目开标日期至上年度同一日期间的进出账明细记录表,进出账明细记录表由本企业开户银行出具(原件逐页加盖开户银行公章),以此为证明是否为小微企业,不提供者不得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提供虚假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证明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需提供采集人缴纳社保证明及残疾人就业花名。
2.3 开标
采购人将于“投标邀请函”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
开标会议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采购人组织并主持,对询价响应性文件进行检查,除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合格撤回通知的询价响应性文件不予开封外,将检查询价响应性文件是否符合询价响应性文件的密封要求。
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按照递交询价响应性文件的先后顺序公开宣读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表所有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
采购人有权就询价响应性文件中不清楚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
公开开标后,直到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投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4 合同的授予
2.4.1 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议结果,公布拟中标结果,在法定公示时间后且无质疑的情况下,该结果将做为是正式中标或签订供货合同的凭据。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4.2 合同授予原则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在法定公示时间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 投标人。若因中标人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合同将授予排序在该投标人之后的下一个投标人。
采购人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调整方案需求和变动所购设备或材料数量的权力。
2.4.3 合同的签署
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中的内容,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下,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需方签订合同。需方与中标人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采购人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对需方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需方拒绝签订供货合同或擅自改变中标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定金罚则及损害赔偿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中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需方签订合同,或变相签订合同,采购人依监督职能可采取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等措施,并可按照<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四、五十六条规定办理。
2.4.4 其他
中标后询价采购文件和询价响应性文件未尽事宜另行商定。本询价采购文件由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负责解释。
3、澄清和质疑
3.1综合说明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
3.2对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投标人应尽早购买询价采购文件,若对询价采购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或质疑,须在获得采购文件起7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澄清或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澄清函应说明需要澄清的内容,质疑函除应该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澄清或质疑函应该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项目澄清或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日3个工作日前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询价响应性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同时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3对询价采购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询价采购过程和拟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人于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拟中标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递交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 (项目编号) 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采购人或集采机构应在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投标人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3.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之外的;
(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五) 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
(六)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5其他
澄清或质疑函递交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6房间。
4.询价原则及办法
4.1 询价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
4.1.1 原则
采购方组织询价,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询价小组成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宗旨,认真细致地做好询价评审工作。
1)询价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3人,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询价小组成员和与询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询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询价有关的其他情况。
4.1.2 组织
1)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询价小组。询价小组下设商务组和技术专家组,分别根据询价文件要求负责询价响应性文件的商务审核和技术评价。
2)组织方:由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询价文件的制作,对外联系,询价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询价小组分发询价响应性文件;做好询价会议记录;对询价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负责对询价小组推荐的拟成交结果进行审核。
3)监督部门:由庆阳市采购办等有关监督部门组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询价文件的规定,对整个询价过程进行监督,保证询价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
4.2 询价小组的职责
询价小组完成询价后,提出书面询价报告。询价报告是询价小组根据全体询价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询价记录和询价结果编写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询价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询价日期和地点;
2)购买询价文件的询价供应商名单和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3)询价方法和标准;
4)询价记录和询价情况及说明,包括询价响应性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的询价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5)询价结果和询价成交供应商名单;
6)询价小组的成交建议。
询价报告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询价结论持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询价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询价结论。询价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纪录在案。
4.3 询价内容及标准
采购人将组织询价小组对询价响应性文件进行审查,评估询价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询价小组可以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询价响应性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误的标准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 当单价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询价小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对于询价响应性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询价小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询价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4)询价小组审查每份询价响应性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询价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询价响应性文件应该与询价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询价小组决定询价响应性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询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如果询价响应性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询价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
4.4询价的形式、程序及方法
4.4.1 询价形式
询价实行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
4.4.2 询价程序
一、资格审查:
询价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则进入符合性审查阶段,不通过则不进入下一阶段,审查内容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格所列项;
2.无超出询价供应商经营范围参与询价的;
3.投标保证金是否按照询价文件规定方式缴纳;
4.报价是否超出询价控制价。
二、符合性审查
询价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响应性文件进行综合审查,审查询价响应性文件是否完全符合询价文件的要求:
审查表格如下:
一、是否存在无效响应情形: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 询价供应商递交的询价响应性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询价响应性文件未按规定编制、标注;
2)询价响应性文件必须签字盖章部分无询价供应商公章和法人或者法人授权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3)投标函、法人授权函、信用承诺书、投标报价表及投标货物偏离表未按规定格式填报或未做承诺的;
4) 询价响应性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者辨认不清产生歧义,或者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或法人授权的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5)询价响应性文件中每包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方案参与竞争性询价的(询价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6)询价响应性文件未能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7)所投货物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询价文件规定的全部货物要求),且供应商对货物的描述应当与厂家产品介绍、网页介绍相一致;
8)询价响应性文件附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询价有效期不足的;
10)在询价过程中,如果询价供应商试图在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方施加任何影响的;
11)其他不符合法律及询价文件要求的。
二:是否存在串标行为的;
a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事宜的;(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7)经核实是否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响应性文件有雷同或有抄袭行为的;8)发现不同供应商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且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情形的,该合同段下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b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恶意串通,否决相关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并报告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通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三、 评标方法
选择“最低评标价法”,即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询价供应商作为拟成交供应商。
4.5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九条之规定,采购方依法享有经授权的成交供应商确定权。
按照“最低评标价法”,采购方原则上在确定最低询价报价的前提下,确定成交供应商。当价格最低的询价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方可以确定价格次低的询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6 合同的授予
4.6.1 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由采购方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要求其按实际供货量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成交通知书为合同重要组成部分。
4.6.2 合同授予原则
采购方将把合同授予经询价小组评审推荐,在法定公示时间后,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询价供应商。若因询价供应商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按《照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六条处理。
4.6.3 合同的签署
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由成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需方签订合同。需方与成交供应商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采购方所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对需方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需方拒绝签订供货合同或擅自改变成交内容,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二条处理。若成交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需方签订合同,或变相签订合同,采购方可采取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询价保证金等措施,并可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规定办理。
4.7 废标
在询价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宣布成交未果:
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者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询价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批准的除外);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询价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需方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宣布成交未果后,采购方应当将成交未果理由通知所有采购当事人。
序号 |
名称 |
规 格 |
颜 色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 |
1 |
办公桌椅 |
1600W*800D*760H 580W*640D*1050H |
红棕 |
套 |
17 |
办公桌材质:1、选用进口优质实木皮及3A级胡桃木实木皮饰面,高品质白木或与贴面相同的优质实木木皮封边。 2、选用优质高密度中纤板,绿色环保产品,甲醛含量≤1.0mg/L密度≥760kg/m3,静曲张度≥51.2Mpa,吸水膨胀率≤8.1%。 3、面漆采用优质PU聚脂漆,底漆采用PE不饱和树脂漆,符合欧洲环保要求。4、优质锁具,进口路轨铰链,连接件等五金。 椅子材质:1、选用优质环保西皮、经防潮防污处理、皮面柔软舒适、光泽持久。 2、优质进口含水率低于9%以下的硬木木方及5mm的多层夹板,经防虫、防腐及三次烘干等化学处理。3、面漆采用高品质PU聚脂漆,底漆采用PE不饱和树脂漆,符合欧洲环保要求 4、实木框架、扶手,符合力学、人体学原理,舒适耐用。 |
2 |
茶水柜 |
800W*400D*800H |
红棕 |
张 |
6 |
1、选用进口优质实木皮及3A级胡桃木实木皮饰面,高品质白木或与贴面相同的优质实木木皮封边。 2、选用优质高密度中纤板,绿色环保产品,甲醛含量≤1.0mg/L密度≥760kg/m3,静曲张度≥51.2Mpa,吸水膨胀率≤8.1%。 |
3 |
二门书柜 |
900W*450D*2000H |
红棕 |
组 |
2 |
1、选用进口优质实木皮及3A级胡桃木实木皮饰面,高品质白木或与贴面相同的优质实木木皮封边。 2、选用优质高密度中纤板,绿色环保产品,甲醛含量≤1.0mg/L密度≥760kg/m3,静曲张度≥51.2Mpa,吸水膨胀率≤8.1%。 |
4 |
会议桌 |
6000W*2000D*760H |
红棕 |
张 |
1 |
1、选用进口优质实木皮及3A级胡桃木实木皮饰面,高品质白木或与贴面相同的优质实木木皮封边。 2、选用优质高密度中纤板,绿色环保产品,甲醛含量≤1.0mg/L密度≥760kg/m3,静曲张度≥51.2Mpa,吸水膨胀率≤8.1%。 |
★5 |
会议椅 |
450W*490D(座深)*930H |
红棕 |
把 |
35 |
1、选用优质环保西皮、经防潮防污处理、皮面柔软舒适、光泽持久。 2、优质进口含水率低9%以下的硬木木方及5mm的多层夹板,经防虫、防腐及三次烘干等化学处理。 3、面漆采用高品质PU聚脂漆,底漆采用PE不饱和树脂漆,符合欧洲环保要求 ★ 4、平头,实木框架,符合力学、人体学原理,舒适耐用。 |
6 |
1.2米床 |
2000W*1200D |
红棕 |
张 |
13 |
材质;环保实木,防火耐磨防污,硬度高带棕垫,床底为进口五金配件(含床头柜1个)。 |
7 |
1.6米餐桌 |
1600D*760H |
红棕 |
张 |
1 |
1、选用进口优质实木皮及3A级胡桃木实木皮饰面,高品质白木或与贴面相同的优质实木木皮封边。 2、选用优质高密度中纤板,绿色环保产品,甲醛含量≤1.0mg/L密度≥760kg/m3,静曲张度≥51.2Mpa,吸水膨胀率≤8.1%。 |
8 |
餐椅 |
450W*440D*980H |
红棕 |
把 |
10 |
1、选用进口优质实木皮及3A级胡桃木实木皮饰面,高品质白木或与贴面相同的优质实木木皮封边。 2、选用优质环保绒面、经防潮防污处理、绒面柔软舒适、光泽持久。 3、选用优质高密度中纤板,绿色环保产品,甲醛含量≤1.0mg/L密度≥760kg/m3,静曲张度≥51.2Mpa,吸水膨胀率≤8.1%。 |
9 |
餐具柜 |
1200W*400D*800H |
红棕 |
个 |
1 |
1、选用进口优质实木皮及3A级胡桃木实木皮饰面,高品质白木或与贴面相同的优质实木木皮封边。 2、选用优质高密度中纤板,绿色环保产品,甲醛含量≤1.0mg/L密度≥760kg/m3,静曲张度≥51.2Mpa,吸水膨胀率≤8.1%。 |
10 |
文件柜 |
1800*970*420 |
浅灰 |
个 |
18 |
1、采用0.5mm厚优质冷轧钢精装盒板,经模具化钣金流水线,耐压强度大,抗冲击不易变形;优质≥3㎜的浮法玻璃。2、外表处理:采用环保无污染亚光磨砂塑料粉末,静电喷涂,环保无污染,无气味;甲醛含量≤0.6mg/L。3、五金及锁具:采用国际知名品牌五金件,铝合金拉手;优质锁具,开启灵活,零互开率,柜门开启轻便,美观大方。4、工艺:五开门,内置四层置物架,可根据高度调节。 |
11 |
警用柜 |
1800*850*390 |
浅灰 |
个 |
2 |
1、采用0.5mm厚优质冷轧钢精装盒板,经模具化钣金流水线,耐压强度大,抗冲击不易变形;优质≥3㎜的浮法玻璃。2、外表处理:采用环保无污染亚光磨砂塑料粉末,静电喷涂,环保无污染,无气味;甲醛含量≤0.6mg/L。3、五金及锁具:采用国际知名品牌五金件,铝合金拉手;优质锁具,开启灵活,零互开率,柜门开启轻便,美观大方。4、工艺:四开门,内置四层置物架,可根据高度调节。 |
1、质保期:3年。
2、售后服务:免费3年。
3、所有报价的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要求安装的设备必须提供相关安装施工方案。
4、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所需办公家具图片。
注:带符号“★”属于重要参数。
6 合同条款
合同封面格式
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甲方:
乙方:
年 月
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招标文件编号)
采购人(全称):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
(2)招标文件编号:
(3)项目内容: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 写: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
地点:
方式:
4.付款: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做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集采机构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 地址: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经 办 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行: 账号: |
乙方(公章): 地址: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经 办 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行: 账号: |
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投标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招标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