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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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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及食材采购外包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及食材采购外包中标结果公告

时间:2020-04-13 10:33

一、项目编号:PXGJCG2020-002

二、项目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及食材采购外包

原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3月12日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无锡市政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320205060248956P

供应商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二泉东路186-1号

中标金额:229.6162万元

开标时间:2020年4月9日

四、主要标的信息

1.服务地点: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2.服务时间:2年(2020-2021年度)

3.服务要求:法院现有新区法院食堂与旺庄法庭食堂2处,食堂就餐情况如下:(1)新区法院食堂周一到周五每天就餐人数为:中午140人左右,早餐就餐时间7:30-8:40,午餐就餐时间11:30-12:30。(2)旺庄法院食堂周一到周五每天就餐人数为:中午70人左右,早餐就餐时间7:30-8:40,午餐就餐时间11:30-12:30。(3)外单位因工作关系来人,提供工作餐,人数不定。(4)节假日和加班用餐费用另算。

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符合采购人需求。

5.采购预算:245.06万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冯永巍、陆英、黄伟、苏钰、秦路增。评审时间:2020年4月9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打七折收取,共计1775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统一信用代码:11320214014032791G

采购预算代码:907001001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北路16号

联系人:秦科

联系电话:0510-82211148

采购代理机构: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统一信用代码:913202136933496775

联系人:杨青霞 施晓旻 赵忠启

联系电话:15961778858 18762674600

传真:0510-82726957

联系地址: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普信COPO 2号楼121)

邮政编码:214000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或电话联系。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3日

新吴区法院食堂招标文件.doc

投标邀请函

无锡市政府采购项目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PXGJCG2020-002

采购项目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及食材采购外包

采 购 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年三月

目 录

一.投标邀请函

二.投标供应商须知

三.项目需求及有关说明

四.合同条款及格式

五.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邀请

我公司受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及食材采购外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你单位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及食材采购外包

采购编号:PXGJCG2020-002

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及食材采购外包,投标单位可对采购单位实地情况进行查看,相关需求和服务要求如下:

1.服务地点: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2.服务时间:2年(2020-2021年度)

3.服务费用:245.06万元

4.具体要求:法院现有新区法院食堂与旺庄法庭食堂2处,食堂就餐情况如下:(1)新区法院食堂周一到周五每天就餐人数为:中午140人左右,早餐就餐时间7:30-8:40,午餐就餐时间11:30-12:30。(2)旺庄法院食堂周一到周五每天就餐人数为:中午70人左右,早餐就餐时间7:30-8:40,午餐就餐时间11:30-12:30。(3)外单位因工作关系来人,提供工作餐,人数不定。(4)节假日和加班用餐费用另算。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符合采购人需求。

3

投标供应商条件: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2)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4)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在职职工,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9月-2020年2月的缴费证明(事业单位可提供其他相关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0年03月17日-2020年03月23日

(法定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3:30-16:00时)

采购文件提供地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2栋1楼121,报名联系人:张工15094391409)

采购文件售价:捌佰元/份,售后不退。

5

踏勘现场:由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提疑截止时间:2020年03月24日10:00时前;

以书面文件及电子文档形式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答疑时间:2020年03月24日17:00之前

答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发送给各报名供应商。

6

投标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要求,对中小微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他人账户、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可用电汇、银行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交纳。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如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在投标前与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认。

收款单位: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行无锡分行

账 号:322000600018170133652

7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8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04月09日下午13:00始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04月09日下午13:30止,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普信COPO 2号楼101会议室)

9

开标时间:2020年04月09日下午13:30

开标地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普信COPO 2号楼101会议室)

10

定标时间:2020年04月09日评标结束

定标地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普信COPO 2号楼101会议室)

11

投标文件:1本正本,4本副本;不可擦写电子光盘1份(在光盘上清楚的标明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光盘内容名称)

12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秦科

联系电话:0510-82211148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北路16号

采购代理机构: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忠启、施晓旻、杨青霞

联系电话:15961778858、18762674600

传真:0510-82726957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招标代理部

邮政编码:214000

电子邮件地址:wxpx2b2@163.com


二.投标供应商须知

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反映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

采购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

投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

采购文件的解释:

1.供应商如有需要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投标邀请函”第5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详见投标邀请函第12项。

E-mail:wxpx2b2@163.com 传真:0510-82726957收。

2.采购人、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按“投标邀请函”第5项规定的时间对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无锡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证明文件、投标函、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实施方案)组成,且合并装订成一册,同时提供响应文件电子光盘一份,电子光盘需包括上述响应文件全部内容

1.证明文件:

1.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可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格式详见附件3);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5)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6)投标供应商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或者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根据银发【2019】41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可以网上打印基本存款信息,相当于电子的基本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进账凭证或收据复印件;如采用信用担保的,提供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和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按采购文件要求),格式见附件;(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在开标前到达指定帐户)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9)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10)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9月-2020年2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1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姓名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一致)亲自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身份证明即可

投标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1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单独装袋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提供不全的,则视为资格、资信审核不通过

1.2补充证明文件:

1.2.1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

1.2.2供应商的历史、背景和近年主要业绩介绍;。

1.2.3如是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1.2.5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是)

1.2.6《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是)

1.2.7对应评分标准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2.投标函部分(格式见附件):

(1)投标函;

(2)人员配置情况;(需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复印加加盖单位公章)

人员配置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

(3)服务承诺(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4)其它(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

3.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

(1)开标一览表;

(2)报价细目表;

4.技术部分(实施方案)

(1)菜肴供应计划及方案

(2)原材料采购和成本控制方案

(3)食品及卫生方案 

(4)能源、设备使用管理方案

(5)服务质量承诺书

(6)人员配备

(7)餐厨垃圾、废油泔水处置方案

(8)增值服务

(9)应急预案

投标报价说明:

1. 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范围报价。所有的实施细则方案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规范的要求。

2.投标人在项目实施中如有疏漏,后果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在项目实施上,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可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

3. 投标人应考虑各种风险,在此基础上自主确定投标报价,凡因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阅读疏忽或误解,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而造成的后果和风险,由投标单位负责。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必须在一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制作:

投标文件的要求

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

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非法人或其他组织由负责人或经营者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投标文件统一采用A4纸,按照投标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编制目录和页码。

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四副,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表明“正本”、将投标文件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副本”;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供应商需将商务标中的“开标一览表”另行制作壹份(加盖公章),单独密封在一个标袋里,并在标袋密封处盖供应商公章或有供应商单位全称的封口章,标袋上注明 “商务标开标一览表”,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

原件单独装袋密封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采购文件中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需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表明“原件资料”。

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费用自理。

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

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投标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投标文件商务标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投标文件商务标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的;

未按要求提供电子光盘或光盘内容不全、格式不符要求的;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投标供应商拒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的;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技术文件(实施方案)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或技术标页数偏少,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达不到技术标分值60%的;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或者联系人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开标、评标:

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

2.投标文件不一致情形的处理:

2.1商务标和技术标的纸质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 开标工作程序

投标(报价)人委派人数(每家供应商不得超过2人),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规模。凡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安排,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

3.1 密封性检查:

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也可以由公证人员检查并公证;

3.2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采购人监督下,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

3.2.1 投标供应商是否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3.2.2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3.2.3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2.4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工作人员将审查内容进行记录,由各供应商被授权代表签字确定,并存档备查。

3.3 唱标:

3.3.1经初步资格性审查确认无误后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在公证员公证或采购人纪委监督下,当众拆封交唱标人唱标。

3.3.2唱标内容仅涉及投标函投标报价文件。

3.4唱标结束,供应商退场。

4.评标工作程序:

4.1信用审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江苏)”( http://www.jscredit.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2投标文件资信、资格检查。

4.2.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4.2.2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信、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4.3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

4.3.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4.3.2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3.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4 比较与评价

4.4.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4.4.2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

4.4.3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采购人监督下,在评标室当场核对、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

5.评标方法

投标供应商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标分值和技术标分值,在拆封投标供应商对应表后,将各投标供应商的两部分得分合计,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合计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确定3家中标候选单位。若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技术文件的得分优劣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排名第一,为中标供应商。

6.评标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投标报价

(30分)

(1)本项目采购人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45.06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备注:价格扣除: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参加报价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同一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30

2

投标供应商评价(22分)

(1)类似业绩(5分)

供应商近三年以来(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内,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

22

(2)认证证书(10分)

1、供应商具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

2、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

3、供应商具备职职业健康全管理体系证书的得2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

4、供应商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

5、供应商具备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证书的得2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

上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标书内。

(3)团队实力(3分)

本项目团队中成员具备一级(高级技师)厨师证的有一人得2分,具备二级(技师)厨师证的有1人得1分,相同级别的证书按1个计分,不同级别的证书按最高级别的证书计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最高得3分。

注:需提供上述人员有效职业资格证书、健康证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9月-2020年2月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时另须提供原件,无原件或者原件不全不得分。

(4)本地应急配送(2分)

投标供应商承诺接到采购人临时通知,能够在半小时以内完成餐饮配送的,得2分,1小时以为完成得1分,1.5小时以内得0.5分,超过1.5小时不得分。

注:需提供能够完成应急配送的证明,如供应商经营场所到采购人办公场所(新区法院与旺庄法庭需同时满足)的地图导航截图等材料,供应商经营场所地必须为供应商自有场所或租赁合同场所,自有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原件,租赁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和租赁协议原件及发票原件(合同及发票载明的日期应早于2020年3月1日),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标书内。

(5)企业荣誉(2分)

企业获得餐饮相关市级以上荣誉的,有一个得1分;市级以下的不得分,此项最高2分。(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内,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

3

技术标(服务方案)

(48分)

(1)菜肴供应计划及方案(10分)

提供员工就餐、商务工作餐的具体供应计划项目,并说明各类出品的价格、分量,按供应计划及方案的合理性、适用性进行评分。

48

(2)原材料采购和成本控制方案(10分)

原材料采购和成本控制方案,按方案的合理性、适用性进行评分。

(3)食品及卫生方案  (5分)

(4)能源、设备使用管理方案(4分)

(5)服务质量承诺书(3分)

(6)人员配备(5分)

提供业务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配置表。

(7)餐厨垃圾、废油泔水处置方案(3分)

(8)增值服务(3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增值服务内容及方案的可操作性、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评分。

(9)应急预案(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应急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评分。

除采购文件“(八)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中涉及到本项评分的情况外,技术标按照下列评分幅度进行评分:

90%≤优≤100%;80%≤良<90%;60%≤中<80%。

评委在5人及5人以上的,取所有成员的平均值。响应文件无相应评分内容时,该项目为零分。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采购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加分:所选用设备、材料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分别予以加1分(同一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重复加分)

注:其中上述评分标准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其余时间提交均不接受。

定标:

1.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对未中标人告知其评审得分与排序。

2.如有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招标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处理。

3.中标公示结束后,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

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投标前须按采购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内(收款单位: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行无锡分行,账号:322000600018170133652),受理地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30;13:30~16:00,交纳时间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为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投标保证金可用电汇、银行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交纳。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他人账户、投标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不得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凡提供无法承兑的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电汇支付不成功的投标供应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已经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人的资格,根据评标报告的排名先后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

如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中标通知签发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应自行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中标无效的确认: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

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在采购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签订、履行合同:

采购代理机构宣布中标结果,按照本采购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约定,中标单位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跟踪中标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采购人做出相应处理。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三种形式。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该三种信用担保形式。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人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履约担保函;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是指以政府采购作为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抵押凭据直接向银行贷款,或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后向银行贷款,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资金困难。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和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中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信用担保形式,自主选择融资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为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业务。

5.合作担保机构及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及银行保函等,均具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担保效力。除不可抗力外,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政府采购担保函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按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追偿。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采购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打七折计取。

其他:

1、采购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投标人应自行检查采购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招标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投标人负责。


三.项目需求及有关说明

供应商所报内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不得有负偏离

(一) 项目要求:

本项目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及食材采购外包,项目具体要求如下,报价人须提供满足以下要求的产品和服务,不得有负偏离:

一、项目基本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及食材采购外包,报价单位可对采购单位实地情况进行查看,相关需求和服务要求如下:

1.服务地点: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2.服务时间: 2年(2020-2021年度)

3.服务费用:245.06万元

4.具体要求:法院现有新区法院食堂与旺庄法庭食堂2处,食堂就餐情况如下:

(1)新区法院食堂周一到周五每天就餐人数为:中午140人左右,早餐就餐时间7:30-8:40,午餐就餐时间11:30-12:30

(2)旺庄法院食堂周一到周五每天就餐人数为:中午70人左右,早餐就餐时间7:30-8:40,午餐就餐时间11:30-12:30

(3)外单位因工作关系来人,提供工作餐,人数不定

(4)节假日和加班用餐费用另算。

二、外包服务运行模式

1、早餐7:30-8:40;午餐 11:30-12:30;工作餐便饭(提前4小时通知)。

2、就餐规模:合计提供每天210人次左右人数的就餐服务,节假日及双休日不用提供服务。

3、拟定套餐标准:我院实行自助餐模式,由我院职员自选:

早餐:面条类(特色)、浇头2个(如荷包蛋、雪菜肉丝)、姜丝(提供咸菜)或者萝卜干,包子,饼,油条,白煮蛋,面包;稀饭,牛奶每餐必备。

午餐:7菜(2大荤2小荤3素)、2特色、2粗粮、1汤、1水果或酸奶.米饭自助;

4、菜谱价格确定方式:菜谱价格=食材成本+管理费用两部分,工作日的食材成本每人每天不超过18元,其中每餐食材成本必须百分之百用于职工就餐。管理费用包含:外包服务商员工工资、福利和法定计提费用,添置餐具费用,行政办公费用,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保险,制服费,保洁工具,保洁耗材,洗涤耗材,油烟管道清洗、油烟排放检测、设备日常保养费、税费等除食材成本外的所有成本及利润。

5、报价方式:

投标总价

价格组成

最高限价(万元)

投标总价

食材成本

食材成本单价*210人*247工作日*2

食材成本单价不超过18元

管理费

每月管理费单价*12月*2

/

合计

245.06

投标总价=食材成本+管理费。其中管理费用包含:外包服务商员工工资、福利和法定计提费用,添置餐具费用,行政办公费用,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保险,制服费,保洁工具,保洁耗材,洗涤耗材,虫害消杀,油烟管道清洗、油烟排放检测、设备日常保养费、税费等除食材成本外的所有成本及利润。

6、如果没有采购方的书面同意,外包方不得把承包经营权转包给第三方。未经采购方许可,乙方不能对外经营。

7、人员配备及资格要求:本项目由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自行配备项目经理、厨师长、厨师、面点师、服务员等相关岗位人员,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人员配备表,所配主要人员须提供其本人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按行业规定标准执行)和健康证,且应由项目经理负责日常沟通以及委派人员的劳动管理。人员配置不得低于以下要求,管理费报价需按人员配备表进行报价:

(1)、司机一名;

(2)、新区法院食堂厨师兼经理一名;

(3)、旺庄法庭食堂厨师兼经理一名;

(4)、新区法院食堂面点师一名,服务员二名;

(5)、旺庄法庭食堂面点师一名,服务员一名。

三、食品及卫生要求

1.食品要求

①厨房出品菜肴不使用劣质,变质或受污染的食物,厨务管理规范流程科学。

②食品存放要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隔离、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③食品加工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标准进行,冻品要完全解冻,需浸泡的物品要充分浸泡,食品需煮熟。

2. 卫生要求

①厨房用品餐具严格实行洗、消毒流程;餐厨垃圾定时定点清除。厨房地面和墙壁水管要保持干净卫生无油污,下水通道保持通畅。

②灶头和抽烟罩要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明亮,调料的容器要干净,排放整齐。

③炒完菜后,需把工作台上下的脏物冲刷干净。

④面点房的各种机械用具,要保持无锈渍,无油污,经常擦洗案板。

⑤冷菜间须保持各种原料的清洁卫生,不准无关人员进入,以免发生食物污染,刀与砧板都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⑥库房保持空气流畅,地面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⑦必须设置专职服务人员保证饭堂餐桌洁净整齐。

3. 环境卫生要求

①餐厅的门口、大厅、洗手间、下水道等的卫生须由专职卫生员负责。

②餐厅的垃圾要有专一的地点存放,每餐要清倒并打扫干净。

③餐厅要做到消灭四害。

④噪声,污水,烟尘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四、原材料采购与成本控制

1、外包方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和标准,选择的原材料供应商需经采购方审核同意,确保采购的食材物美价廉,并且进行严格检查,确保饮食安全卫生。外包方需严格控制成本,并需定时向采购方提供成本分析清单。

设备管理要求:

采购方向外包方无偿提供食堂所需的场地、现有设施和设备及餐具。外包方应编制食堂平面布置和初期改造方案(含预算),由采购方审核通过后,场地改造、维修由采购方负责,添置的设备、餐具由采购方负责购买并所有。外包方负责后续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正常运行。

其他说明:

1. 采购方向外包方免费提供外包方所需的水、电、燃气,外包方必须严格遵守采购方《能源使用管理规定》。

2. 外包方向采购方提供服务质量承诺书,并由采购方认可。

3. 外包方编制餐厨垃圾、废油泔水处置方案,经采购方审核同意后,由外包方负责定点处理,加强卫生管理,防止滴撒抛漏。

4. 外包方可向采购方提供增值服务方案,如:传统节日回馈职工、抽奖等,免费提供牙签、调料等服务。

5、为了有效预防食堂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或其他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效进行,外包方向采购方提供应急预案,并由采购方认可。

6、外包方以人民币伍万元的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以保证其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义务和经营责任等。

7、双方按月结算费用。采购方凭采购方有关部门审核同意的乙方的结算票据于次月10日前将上月工作餐外包费用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二) 有关说明:

1、报价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基数的政策性调整),一旦报价结束最终成交,总价将包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2、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在我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成交的供应商,如需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请按锡财购【2013】5号文件执行。


合同书(格式)

方:新吴区人民法院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食堂事宜达成合同协议如下:

(一)承包期限和经营项目

1、本合同承包期限约定为2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若经甲方综合评定,乙方满足不了服务需求,甲方立即终止中标人服务,乙方不得索赔;食堂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承包方式及用餐标准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食堂所需的场地、现有设施和设备及餐具。乙方应编制食堂平面布置和初期改造方案(含预算),由甲方审核通过后,场地改造、维修由甲方负责,添置的设备、餐具由甲方负责购买并所有。乙方同时负责后续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正常运行。

2、乙方保证每天准时向甲方职工供应优质的早餐、工作午餐以及外来人员工作餐,各类菜谱的价格、分量及配餐标准,由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如果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承包经营权转包给第三方。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能对外经营。

3、餐饮费按月进行结算(并提供正规餐饮业服务发票,税费由乙方负责)。

(三)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按月结算费用。甲方凭甲方有关部门审核同意的乙方的结算票据于次月10日前将上月工作餐外包费用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无偿提供食堂所需的场地、现有设施和设备及餐具,免费提供乙方所需的水、电、燃气。

2、甲方有权对乙方加工过程、服务质量及卫生状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甲方工作人员反应较大时由甲方管理部门出具书面整改通知,出具三次以上书面整改通知仍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发现乙方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行为,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追究由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甲方员工持卡就餐。

4、甲方指定专门管理人员负责与乙方进行联系、沟通,并协助乙方负责人处理相关事宜。

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遵守人事劳资、安全、资产管理等各规章制度。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坚持“绿色餐饮、健康饮食”的理念,为甲方人员提供具有本企业特色的营养、健康、原汁原味的美味佳肴。

2、乙方对食堂的加工、账务、卫生、安全等全面负责。

3、乙方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保险及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4、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和标准, 选择的原材料供应商需经甲方审核同意,并对采购的食材进行检查,确保饮食安全卫生。如果乙方违反卫生部门的要求和标准引起的责任事故,乙方承担完全的赔偿及事故责任。

5、乙方为甲方购买公众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

6、不断更新菜品的花色种类,同时使其口味满足就餐人员的要求,力保满意率达80%以上。通过问卷调查, 月服务质量满意率测评连续三次未达到80%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负责结算前的所有费用。

8、乙方有义务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管理,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礼仪。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设备操作程,保持设备的完好性,如造成人为损坏由乙方承担损失费用。

9.乙方每日应对甲方工作人员就餐后的餐盘、碗筷等清洗干净并按照程序进行消毒,保证餐具清洁卫生。

1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有损甲方形象的事情。

12、乙方人员必须按正规餐饮要求统一着装上岗,在进入食堂工作前,需取得健康证,并每年体检一次。

13、乙方人员应爱护和正确使用甲方所提供的设施、设备及各种用品、用具。合作期满,乙方如数按移交清单的数量,退还给甲方,如人为损坏、丢失,按原价赔偿。

14、乙方在经营承包期间应做好防火、防盗、防滑措施,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经营的食堂发生重大安全问题、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故、月服务质量满意率测评连续三次低于合同所规定的满意率标准(80分)、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有退出机制中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物质损失、名誉损失等)外,应承担人民币伍万元违约金。甲方员工对膳食质量、服务态度反映强烈,经甲方提出三次书面投诉意见后,乙方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得力、不彻底,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违约金。

2、如合同期未满,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经双方协商,可以在甲方找到新的经营者接手时退出。在甲方未找到新的经营者接手时乙方自行退出的,没收履约保证金。

(七)履约保证金

1、乙方以人民币伍万元的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以保证其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义务和经营责任等;乙方必须在签约前一次性将上述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交纳到甲方财务。

2、乙方不遵守合同规定给甲方及第三者造成损害,乙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甲方可以直接从乙方的餐费中直接扣除并保留继续追溯的权利。

3、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在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所有经营资产经甲方验收合格及扣除所有乙方对甲方的应付款后连同应付餐费一并支付给乙方。

(八)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条件

1、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在甲方组织重新招标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如乙方有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3、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和合同到期续约的,双方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以便双方作出适当的工作安排。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方各持两份,财政局一份,采购代理公司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中标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项目负责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见证人:


五.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公开招标

投标文件

正/副本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投标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二)投标函(格式)

致: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你们 ****项目 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此次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

一、我们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包括付款方式),提供本项目的报价,总报价见《开标一览表》。

二、我们愿意提供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

三、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

四、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工作。

五、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

六、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者。

七、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同意由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协调解决,并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八、我们认可并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九、我们愿意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我们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及成交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十、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三)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采购编号:

日期: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采购编号: 进行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编号:

日期: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

法定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采购编号: )的报价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有(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承诺书一(格式):

承诺书一(格式)

致: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 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采购文件要求,本公司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若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报价,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二 廉洁承诺书(格式)

为了积极配合贵单位为平台的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关廉洁要求,特向贵单位承诺如下事项: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

2、主动了解贵单位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贵单位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

5、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6、不向设计招标的单位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7、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的配偶、子女、亲属分包此次招标项目。

8、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

9、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贵单位纪检监察室举报。

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收取消投标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三(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致采购人:

我方承诺以下: 采购项目采购及售后服务如下:

1:

2: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六) 供应商基本情况声明(格式)

(内容写不完的栏目可相应扩展)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

中级职称 人数、

高级职称 人数

2019年12月资产总额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2019年12月股东权益

万元

2019年业务收入

万元

2019年实现利润

万元

办公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近三年来受行业主管部门考核评价及业主评价意见

最近3年内有无因违纪或是其他原因被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本表可以扩展。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财政部司法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公司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九)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格式)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十)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十一)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政府采购编号:

项目总报价(2年)

单位:万元

小写:

大写:

服务期限

服务质量

项目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应与投标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中必须盖章或签字。


(十二)报价细目表(格式)

(1)项目投标报价细目表

附件(1)

投标总价

计算方式

单价

(元)

总价

(元)

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

是否属于监狱企业产品

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产地

备注

投标总价

食材成本

食材成本单价*210人*247工作日*2

管理费

每月管理费单价*12月*2

合计(元)

其中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合计(万元)(小写):

其中属于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合计(万元)(小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