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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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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食堂油烟净化器改造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食堂油烟净化器改造项目中标公告
附件1招标文件-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食堂油烟净化器改造项目(最终).pdf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的委托,就“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食堂油烟净化器改造项目”项目(项目编号:0733-1912326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0733-19123264

项目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食堂油烟净化器改造项目

项目联系人:韩闯

联系方式:010-84865055-13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施老师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简要技术要求:根据《北京2018-2020年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和《东城区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行动计划》精神,对东西院区及帅府餐厅进行油烟净化设施升级改造,达到北京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验收完毕,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油烟净化设备、风机的采购与安装,各设备配套管道的采购、制作与安装,防火阀采购与安装,设备和管线支架的采购、制作与安装,原有设备和管道等的拆除清运及废弃物消纳,电源线(管)采购及敷设,帆布软连接采购、制作及安装,施工中所必须发生的拆除与恢复工作,与原有设施的对接工作,第三方监测系统采购安装和调试、其它辅助材料的采购加工制作安装、本项目的实施图纸设计和实施方案的编制,为完成前述内容所必须发生的其它工作。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1月15日

定标日期:2020年4月13日

中标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履行日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6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韩闯 010-84865055-135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1月15日

中标日期:2020年04月13日

总中标金额:163.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服务内容

中标人名称

中标金额(元)

工期

中标人地址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食堂油烟净化器改造项目

北京华科建筑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1638000元

60日历天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2 号 5 层 505 室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761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小组》(计价格(2002)1980号及《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优惠20%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

闫晓峰、赵秀琴、许维、郑斌、殷凤梅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简要技术要求:根据《北京2018-2020年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和《东城区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行动计划》精神,对东西院区及帅府餐厅进行油烟净化设施升级改造,达到北京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验收完毕,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油烟净化设备、风机的采购与安装,各设备配套管道的采购、制作与安装,防火阀采购与安装,设备和管线支架的采购、制作与安装,原有设备和管道等的拆除清运及废弃物消纳,电源线(管)采购及敷设,帆布软连接采购、制作及安装,施工中所必须发生的拆除与恢复工作,与原有设施的对接工作,第三方监测系统采购安装和调试、其它辅助材料的采购加工制作安装、本项目的实施图纸设计和实施方案的编制,为完成前述内容所必须发生的其它工作。

中标人名称:北京华科建筑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 1638000

工期:60日历天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食 堂油烟净化器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0733-19123264 招标人: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 1 第二章投标资料表和投标人须知 ................................................................................................................................ 3 第四章技术需求书 ...................................................................................................................................................... 15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 18 第六章附件 .................................................................................................................................................................. 23 1 第一章投标邀请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招标人)的委 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食堂油烟净化器改造项目 2. 项目编号:0733-19123264 3. 招标人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4.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 1 号 5.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 本项目预算:人民币 170 万 7. 本次招标内容为:根据《北京 2018-2020 年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和《东 城区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9 年行动计划》精神,对东西院区及帅府餐厅进行油烟净化 设施升级改造,达到北京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验收完毕,具体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油烟净化设备、风机的采购与安装,各设备配套管道的采购、制作与安 装,防火阀采购与安装,设备和管线支架的采购、制作与安装,原有设备和管道等的 拆除清运及废弃物消纳,电源线(管)采购及敷设,帆布软连接采购、制作及安装, 施工中所必须发生的拆除与恢复工作,与原有设施的对接工作,第三方监测系统采购 安装和调试、其它辅助材料的采购加工制作安装、本项目的实施图纸设计和实施方案 的编制,为完成前述内容所必须发生的其它工作。 8.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必须从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 投标人必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 如投标单位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9. 招标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20 年 1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 月 22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00 时,下午 14:00 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网络标书销售:无。 (3) 现场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A 座 6 层 (4) 标书发售联系人:韩闯 (5) 联系方式:电话:010-84865055-135 传真:010-84865255 (6) 联系邮箱:hanc@biddingcitic.com (7) 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 元)。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原件及复 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单位为代理商 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10.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20 年 2 月 7 日上午 9:30 时前递交至北京市朝阳 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A 座 6 层第九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 件拒绝接收。 11. 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30000 元投标保证金。 12. 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 2020 年 2 月 7 日上午 9:30 时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北 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A 座 6 层第九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 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3. 评标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价格 40 分,商务 10 分,技术 50 分。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A 座 6 层 业务联系人: 韩闯 电话:010-84865055-135 传真: 010-84865255 电子邮件:hanc@biddingcitic.com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户名: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账号(人民币):7110210182600030709 3 第二章投标资料表和投标人须知 投标资料表 投标资料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说明,表格中的对应条款号是对应投标人须知中的 条款编号。 序 号 内容 对应条 款号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 概述 1.1 招标人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项目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食堂油烟净化器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0733-19123264 招标内容:根据《北京 2018-2020年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 案》和《东城区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9年行动计划》精神,对东西院 区及帅府餐厅进行油烟净化设施升级改造,达到北京市《餐饮业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并验收完毕,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油烟净化设 备、风机的采购与安装,各设备配套管道的采购、制作与安装,防火 阀采购与安装,设备和管线支架的采购、制作与安装,原有设备和管 道等的拆除清运及废弃物消纳,电源线(管)采购及敷设,帆布软连 接采购、制作及安装,施工中所必须发生的拆除与恢复工作,与原有 设施的对接工作,第三方监测系统采购安装和调试、其它辅助材料的 采购加工制作安装、本项目的实施图纸设计和实施方案的编制,为完 成前述内容所必须发生的其它工作。。 本项目预算:人民币 17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号京城大厦 A座 8层 电话:010-84865055 传真:010-84865255 2 *投标 人的 其他 资格 要求 2.3 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4 序 号 内容 对应条 款号 说明与要求 3 *对联 合体 投标 的要 求 2.4 对联合体的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现场 踏勘 6.5 无 5 标前 会 6.6 标前会安排:无。 6 *投标 文件 的构 成 8.1 (1)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1); (2)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 (3)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3); (4)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4); (5)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5); (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格式见 附件 6); (7) 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投标担保函(如需)(格式见附件 7); (8) 招标服务费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8); (9) 投标人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9); (10)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 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2017 年或 2018 年)财务审计 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 加盖本单位公章;资信证明要能证明投标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往 来帐款正常,无透支行为,存款证明无效);  近 3个月中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 序 号 内容 对应条 款号 说明与要求 复印件;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投标 文件 的构 成 8.1  评标细则提及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1) 详细的技术响应方案。 7 投标 文件 份数 9.5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 1份,副本 4份,电子文档 1份。 8 *报价 方式 10.1 报价方式:完成供货安装升级改造及通过环保部门验收的总价。 9 投标 保证 金 11.2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10 投标 截止 时间、 地点 13.1 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2月 7日上午 9时 30分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号京城大厦 A座 6层第 九会议室 联系人:韩闯 电话:010-84865055-135 11 开标 时间、 地点 15.1 开标时间:2020年 2月 7 日上午 9时 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号京城大厦 A座 6层第九会议室 12 招标 代理 服务 费 24.1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照计价格 [2002]1980 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标准下浮 20%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13 履约 保证 金 25.1 履约保证金: 无 注:本表加注“*”的内容若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6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概述 1.1 项目概述见投标资料表第 1 条。 2. 合格的投标人 2.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 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2.2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 2.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 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符合投标资料表第 2 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4 本次招标对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见投标资料表第 3 条。 2.5 投标人应从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 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 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 通知 4.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 同)形式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传真 和手机号码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的登记备案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 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 发出的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招标代理机构已经 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招标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 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 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7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以下六部分组成,包括:  第一章投标邀请  第二章投标资料表和投标人须知  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 第四章技术要求 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 第六章附件 6. 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日前以书 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和 招标人对需要进行答复的内容,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 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 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 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 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回函确认。 6.3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 依法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 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 发布更正公告。 6.4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他答复,即刻发 生效力,有关的补充通知、澄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 人均具有约束力。 6.5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 案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相关要求见投标资料表第 4 条。 6.6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相关要求见投标资料表 第 5 条。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 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料、图纸中的说明等) 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 投标文件的构成 8.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资料表第 6 条中列明的内容,其中加“*”项 目若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8.2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 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9.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9.1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使用 A4 规格纸张,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 码装订。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有投标人承担。 投标文件装订采用胶订或线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9.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 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 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9.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在适当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 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署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不符合本条规定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 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9.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 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方为有效。 9.5 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第 7 条规定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电子文档”。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10. 投标报价 10.1 报价方式见投标资料表第 8 条。 10.2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 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完 成招标范围和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和义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 税、费,并且报价应该被视为已经扣除所有同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在其它情况下, 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 9 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3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 10.4 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 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5 最低的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1. 投标有效期和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 90 天,投标有效期比 90 天短的投标文件将 被视为非响应标而予以拒绝。在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 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 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退还。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 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要求其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内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 期内继续有效。 11.2 投标保证金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 需同时提供退款银行详细信息。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应满足投标资料表第 9 条规定的标 准。 11.3 (1)本项目为只接受在线收退保证金的项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中招联合招标 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2)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 免费注册,技术支持电话:010-86397110。 (3)投标人购买标书成功后,可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获 取缴纳保证金的虚拟账号(平台无支付功能),即可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缴纳投标 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汇款。保证金虚拟账号针对不同投标人、项目各不相同,请勿泄 露或从他人处获取账号信息。 11.4 提示: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流程所需的时间及投标保证金到账时效,建议 在开标时间前至少 1 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平台注册及投标保证金提交事宜。投标保证金 是为了保护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而蒙受损失。下列任何情 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投标人: (1)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其投标的;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 中标人未按照本投标人须知第 25 款之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需要); 10 (4) 中标人未按照本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之规定提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11.5 凡没有根据上述规定附有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 11.6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版本分别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在信封上 标明 “正本”、“副本”、“电子版本”字样。所有的信封封皮上均应清楚注明:招标项目编 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信封封口处应有 投标人代表的签字或投标人公章。 12.2 为方便开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分别单独密封提交(各放在一个单 独的信封内),并在信封上分别标明“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字样。 12.3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件的误投 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 并退回投标人。 13. 投标截止时间 13.1 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投标资料表第 10 条。 13.2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未进行 登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3.3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依法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 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4.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 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4.2 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 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 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在(开 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4.3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回。 11 五、开标 15. 开标 15.1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资料表第 11 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可派代 表参加开标仪式,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5.2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或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 折扣、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开标一览表中所列的其他内容。开标时当众宣读 的投标人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不一致的,以当众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为准。 15.3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请到场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其投标的唱 标内容。 六、评标 16. 组建评标委员会 16.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含) 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数额 在 300 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 五人(含)以上单数。 16.2 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于本项目开标前一工作日在招标人同级或 上一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技术、经济方面的 评标专家。 16.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 17. 投标文件初审 17.1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包括:是否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是否有效、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 保证金是否足额等。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 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包括: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签署、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是否在 采购预算范围内、是否响应“*”关键条款、是否满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 他实质性要求等。 17.2 投标人的投标或投标文件若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将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 投标有效期不足; (2) 投标人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12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4)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5)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 (6) 招标文件中标注“*”的为关键条款,对关键条款的任何偏离或不响应将导致投标 无效; (7)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8) 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恶意竞争的。 17.3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投 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7.4 算术错误在一般情况下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如果投标总价与数量乘单价的积而得到的 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 致,以文字表示的值为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或文字描述存在明显的严重错误, 将以总价或数字描述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并承担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的风险。如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和投标文件 内的价格不一致,将以开标一览表的价格为准进行评标。 18. 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 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 的要求和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澄清要求及内容应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并交招标代 理机构存档。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提交书面澄清,该书面 澄清应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人盖章,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投标 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投标作无 效标处理。 18.2 有关澄清要求和答复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18.3 除了上述情况外,从投标截止期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文 件有关的任何问题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进行联系。 18.4 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 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19.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19.1 经过初审后,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 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3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19.2 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偏离超过评标委员会其他所有成员的评分均值±20%,该成员 的该项分值将被剔除,以其他未超出偏离范围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均值(称为“评 分修正值”)替代。 20. 确定中标人 20.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后的综合评分排序推荐确定中标候选人。 20.2 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并向其授予合同。排序在前 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本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 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或者可 以重新组织招标。 21. 项目废标处理 21.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应予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2 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重新组 织招标或申请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七、授予合同 22. 中标通知 22.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 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招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22.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3. 签订合同 23.1 中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 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招标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或声明。 23.2 招标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 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 14 的百分之十。 23.3 未经招标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并不得将合同全部 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 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3.4 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 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3.5 中标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招标代理机构 备案。 24. 招标代理服务费 24.1 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照投标资料表第 12 条规定的标准向招标代理机 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5. 履约保证金 25.1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资料表第 13 条规定向招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 25.2 如果中标人应交而未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 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6. 保密条款 26.1 除了投标人为投标所雇人员外,在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将本项 目、与项目中相关的任何内容、资料(包括书面和磁介质资料,下同)透露给任何人。 否则,投标人必须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招标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 任的权利。投标人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从事本项目投标的雇用人员提供有关 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投标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26.2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使用本招标 书中所提供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26.3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 15 第四章技术需求书 技术要求 一、 技术规范、标准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餐饮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11/T1488-2018) 《餐饮业颗粒物测定 手工称重法》(DB11/T1485-2017)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民用建筑暖通空调设计技术措施 第二版》 《建筑给水排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二、 总体要求 1) 产品制造商需具有十年以上(含十年)空气净化类产品生产历史,注册资金不低于 3000 万人民币。 2) 油烟静电设备需通过 CE(含 EMC和 LVD)、UL安全认证。外资品牌国内生产的须提供外 商投资企业批准证明文件。 3) 油烟静电设备需提供 ROHS认证。 4) 生产厂家须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认证,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认证 OHSAS18001 等。 5) 改造完后需满足北京地标三项指标限值。 6) *质保期必须达到 2年以上,提供相关承诺证明文件。 三、 设备性能参数 1) 输入电压:220V±10% ,高压输出为12/6KV(DC) 2) 电源频率:50Hz±5% 3) 性能要求:满足设计风量能力要求。 16 四、 施工要求 1) 改造方案不得移动原风机位置。 2) 总工期60日历天(包含设备采购供货)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3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4月30日 五、 静电式油烟净化设备具体要求 3) 油烟净化器除烟方式为高压静电锯齿状,不得采用蜂巢式或钨丝高压电场结构。 4) 油烟净化器的最低去除效率不小于91%,设备漏风率小于5%,额定风量下油烟排放浓度 小于0.5mg/m³,本体阻力应小于等于120Pa,以提供第三方出具的带有CMA检测报告为 准。 5) 电离器和收集器为整体独立结构,可与外框架拆卸分离。电离器为不锈钢结构,收集 器为铝合金构件,收集器极板的间距小于等于6mm;以保证收尘面积。 6) 设备底部需带有集油盘装置,便于收集废油。 7) 电离区电压为12000V电压,集尘区电压为6000V。 8) 电控箱上需至少有运行、清洗、故障指示灯。 9) 电离和收集组件需装有高压铜组件,不得采用弹簧直接接触。 10) 前置过滤器厚度为20mm,为可清洗式结构,出风口应预留有20mm厚空段。 11) 机体外壳为冷轧板喷涂,厚度大于等于1.0mm。 12) 保护功能:拉弧保护、电场短路保护、电源过载保护等。检修门打开高压即断电。 13) 设备内至少有断路器或漏电保护器其中一项保护。 14) 需预留有故障、清洗通讯接口,以便接入楼宇自控系统。 15) 静电产品具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需通过UL认证。 16) 静电产品需提供CE认证(含EMC、LVD)。 17) 静电设备净化效率应达到MERV 15等级,需出具相应第三方测试报告。 18) 提供三份北京地区项目上第三方验收测试报告复印件,带有CMA章,净化后油烟浓度小 于1mg/m³,颗粒物浓度小于5mg/m³,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10mg/m³。 19) 提供国内权威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志的DOP检测报告,效率≥91%,带有CMA章。 20) 可露天安装,不需搭建雨棚。 六、 紫外灯除异味净化设备具体要求 17 1) 采用 UV光解和臭氧氧化原理进行异味去除。 2) UV紫外灯组件需为模块化拼接,配置灵活。 3) 单个 UV紫外灯组件内至少需配置 6根紫外灯管,以保证效果。 4) 每个组件外需有对应电源开关、故障指示灯、运行指示灯等。 5) 组件外壳需为冷轧板喷涂。 6) UV 紫外灯对异味去除效率,按照臭气浓度计,应小于 60,需提供带有 CMA 章的第三 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 七、 其它证书及报告要求 1) 静电产品需通过UL认证,需出具相应证书。 2) 静电产品需提供CE认证(含EMC、LVD)。 3) 静电设备净化效率应达到MERV 15等级,需出具相应第三方测试报告。 4) 提供三份北京地区项目上第三方验收测试报告复印件,带有CMA章,净化后油烟浓度小 于1mg/m³,颗粒浓度小于5 mg/m³,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10 mg/m³。 5) 静电设备臭氧增加量需小于0.02mg/m³,提供近两年内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带有 CMA章的报告。 18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合同主要条款列表 序号 内容 1 合同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食堂油烟净化器改造项目 采购人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 1号。 2 合同货币:人民币。 价格条款:完成供货安装升级改造及通过环保部门验收的总价。 3 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工期:60日历天 4 售后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5 付款方法和条件: 1.合同签订后 15日内甲方支付设备总价的 50%(即 元)作为预付款。 2.项目完工且通过辖区环保局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甲方支付设备总价的 47%及 施工总价的 97%(即 元)。 3. 合同总额的 3%(即 元)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到期后,一次性支付给 乙方。 6 履约保证金:无 19 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 工程名称: 甲 方: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乙 方: 签署日期: 20 合同书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甲方) (项目名 称)中所需 (服务名称)经 (招标代理机构) 以 号采购文件在国内 (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本 项目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恪守: 一、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 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1.本合同书 2.中标通知书 3.协议 4.投标文件 (含澄清文件) 5.招标文件 (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二、货物和数量 1.本合同货物: 2.数 量: 3.设备保质期: 三、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人民币为 元,大写: 。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甲方支付设备总价的 50%(即 元)作为预付款。 2.项目完工且通过辖区环保局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甲方支付设备总价的 47%及施工总价的 97%(即 元)。 3. 合同总额的 3%(即 元)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到期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施工周期 1.本工程工期自合同签定正式生效后总工期为 60天。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现场代表共同签字确认后,工期可以作相应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顺延期限。 3.甲方在本合同规定进场施工之日前 5日,不能提供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 定接通而影响乙方进场施工; 4.因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如:自然原因引起的地震、水灾、火灾、风灾、泥石流等)而影响工程 进度; 21 5.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工程款、代购材料价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六、甲方权利与责任: 1.甲方提出任务需求,乙方作出施工计划,经报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2.乙方进场施工之日,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位置等相关资料。 3.在本工程施工现场,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和帮助(如: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与安保、物 业等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等)。 4.甲方依据此合同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5.如乙方有履行合同不利或不符合合同的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工程的施工进度或其他情况时,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采取包括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等在内的相应改进措施。 6.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较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可否变更和如何变更,并 按国家有关程序办理,并签订变更单。 7.严格按本合同书中的规定支付项目所需款项。 8.甲方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协助乙方做好现场安装、 调试、竣工验收等工作,按相关规 定办理工程移交、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按时向乙方提供资金及必要的工作条件。 9.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本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决算等工作,并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支 付工程尾款。 七、 乙方权利与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要求完成其全部职责。 2.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 3.本工程所需的施工工具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施工内容进行再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按规范进行,所有的安装工作均由乙方自行独立完成。 6.乙方负责材料的订购、运输及保险。乙方保证工程系统的完整性,保证整个系统在交付后安全、 稳定、可靠的运行,保证系统在合同期限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验收。 7.工程未交付业主使用之前,乙方负责全部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8.设备运抵现场后,甲乙双方进行现场预验收,外观包装、数量、规格和配件无误后交由乙方保管、 安装,乙方按有关技术规程的规定负责存放和保管,保管责任直至工程交于业主使用。 9.乙方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后,须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的验收标准进行测试和验收。 10.乙方应在整个工程承包过程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条例、规范、规章的要求。乙方须对 其承担本合同安装工程的雇员的意外或伤亡负全责;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或伤亡,皆不 负任何法律上的赔偿责任,乙方须保障甲方免除任何有关的赔偿、要求、诉讼、成本、费用和支出。 11.乙方与甲方共同确认施工方案,并进行施工督导及工程验收。 12.乙方须雇佣对本工作有经验及有领导能力的技术及领工人员,能够正确、准时执行及保修工程 所需的熟练工人来完成本安装工程。如乙方有履行合同不利或不符合合同的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工 程建设的施工进度或其他情况时,有权要求相应改进措施。 22 13.乙方应保证管理人员每日在场,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应提前告知甲方。 14.未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停工,如擅自停工,按违约处罚。 15.保证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及垃圾处理(将垃圾运送到指定地点)。 16.乙方负责现场设备随机文件的收集保管,工程竣工移交时一并移交甲方,不得丢失、损坏。 八、 工程验收 1.货物材料进场后甲乙双方验收; 2.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现场调试验收。 注:甲方在具备验收条件情况下并得到乙方验收通知后十日内进行验收,否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九、 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 2.由于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供货安装的,造成的费用增加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由此而增加的相关费用由 甲方承担; 4.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应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条款 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友好解决,需要时书面记录议定条款,作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附则 1.本合同共肆页,自甲乙双方在合同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终止。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乙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 1 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23 第六章附件 附件 1 投标函格式 致:(招标机构) 根据贵方为________项目招标采购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 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壹份及副本_______份: 1. 开标一览表;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3. 技术规格偏离表;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7. 招标服务费承诺函; 8. 资格证明文件; 9. 详细的技术响应及售后服务方案; 10. 其他。 我方郑重承诺: 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 供有关的数据和资料。为此,我们授权任何相关的个人和公司向贵方提供要求的和必要的 真实情况和资料以证实我们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如果在该项目招标过程中或者在获得中标 后,采购人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方在该项目的投标中所报的资料存在 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我方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该项目 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如果我方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的承认,我方收到 的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损 失均由我方承担;本段承诺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 反的说明,本段承诺均为我方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对我方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 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24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投标总价为 (注明币种),(用文字和 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 2. 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己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插入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 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___日。 5. 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 不予退还。 6.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 任何附属机构均无联系,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7.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 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我方是所提供硬件和软件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已从其所有人那里得到了 适当的授权。 9.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传真: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公章: 25 附件 2-1 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报价方式 报价货币 价格 保证金 工期 投标声明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 院食堂油烟净化器改造项目 总价 人民币 大写: 小写: 60 日历天 注: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提交,以便在开标时使用。 (1) 投标总价填写无条件折扣后的总价,不得填写除价格外的任何其他优惠。 (2) 有条件折扣不得填写,评标时也不予考虑。 (3) 价格分根据所报投标总价进行评审。 (4) 投标总价及综合人工单价请不要出现人民币“角”、“分”单位。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6 附件 2-2 投标人退款银行信息表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提交保证金金额 退款银行名称 账号 注: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与投标保证金一同密封、标记并单独提交,以便招标机构 能及时向未中标人退款。 如果中标,请贵司开具以下服务费发票:请在( )中划√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以下信息,如不提供,视为开具普通发票: 单位全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证明)复印件,或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7 附件 3-1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项目名称: 院区 食堂 厨房名称 实测勘测计算 风量 (m³/h) 设备型号 设备费用 安装费用 (含人工费、运 输、零配件等全 部费用) 第三方检测 费用 东单院 区 护士楼餐厅 副食加工间(F1炒菜间) 26310 F1主食加工间 12475 B1大炒间 30500 B1清真加工间 8100 B1麻辣烫 15200 B1面食间 16200 营养食堂南区 (10000风量风机 共 4台) 风机-1 10000 风机-2 10000 风机-3 10000 风机-4 10000 营养餐厅北楼 烹饪间(清真) 9900 主食间 39000 炒菜间 56000 炒菜间 8800 教学楼餐厅 东 1#风味小吃 21567 东 2#F2 热炒间 35950 东 3#F2 热炒间 35900 28 西 1# F1面点间 20000 西 2#F1 热炒间 35950 西 3# F2风味小吃 21567 保健基 地 食堂 武警食堂 10400 主食间 24200 洗碗间 4800 粗加工间 16400 热炒间 13400 热炒间 13400 西院 食堂 风机 1 48000 风机 2 37000 风机 3 47000 合计 设备费用: 安装费用: 检测费用: 注:1. 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 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 投 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展或修改表格细项。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9 附件 4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偏差说明 注:1.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中的要求进行应答,回答应以“满足”或“不满足”等明示承诺开始,列出所投产品或服务 的具体技术指标,并辅以详细解释。除“满足”项目外,必须在偏差说明一栏中对偏差予以详细说明。除以上“偏差说明”栏中列明的偏差外, 投标人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技术条款。 2. 投标者可根据其投标内容进一步细化上述表格,并可增添其它表格或说明以便进一步明确投标内容。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0 附件 5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偏差说明 注:1.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列表”中的要求进行应答,回答应以“满足”或“不满足”等明示承诺开始,列出所投产品或 服务的具体商务条款并辅以详细解释。除“满足”项目外,必须在偏差说明一栏中对偏差予以详细说明。 2.除以上“偏差说明”栏中列明的偏差外,投标人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条款。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1 附件 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 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的投标及合 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职务: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32 附件 7 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我公司愿以___________(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做出以 下承诺: 1. 保证金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 我公司做出以下任何一种事实,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自投标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或 (2) 在收到中标通知后 30 天内未能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函的规定与 招标人签订合同;或 (3)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期限提交履约保证金;或 (4)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期限提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保证金自开标之日起生效,直到投标截止时间后 90 个日历日内有效。 我司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招标编号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3 附件 7-1 投标担保函格式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 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 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 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 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 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 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 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 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34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 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 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 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 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35 附件 8 招标服务费承诺函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司在贵司组织的项目(招标文件编号: )招标中若获中标,我司保证在中标通知书 发出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电汇形式向贵司即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如下账户支付 服务费(中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 24 条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如 我司未按上述承诺支付服务费,贵司有权取消我司中标资格并不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司承担,我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 利。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账号(人民币):7110210182600030709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地址: 电话:传真: 邮编: 承诺方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承诺方盖章) 承诺日期: 36 附件 9 投标人情况表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单位简介及 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 特长 单位概况 职工总数 人 管理人员人 技术人员人 员工情况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技工 人数 流动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固定资产 原值 万元 净值 万元 企业财务状 况 收入总额 利润总额 税后利润 负债总额 2016 2017 2018 北京办公地点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7 附件 9-1 拟派实施人员表 类别 姓名 性别 单位 专业 职务 职称 主要 资历 经验及 承担过 的项目 项目负责人 其他人员 注:上述项目组主要人员须按照下表单独列表详细说明,上述人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未得 到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8 附件 9-2 拟派人员资历表 姓名 职务 职称 年龄 拟任职 单位任职时间 学历(毕业学校、时间、专业)及取得的专业认证情况: 参加过的主要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9 附件 10 资格证明文件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 码证复印件; (2) 近一年(2017 年或 2018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 近 3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近三年(2016 年 12 月-今)医院或国家事业单位、政府办公楼或非住宅办公楼 食堂油烟净化器改造项目;(如:以上合同的首页、金额页和大签页复印件、中 标通知书复印件等);(非废标项) (7)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质材料。 40 附件 11 详细的服务响应方案 由投标人自行编制,须对《招标文件》的所有相关技术要求作出详尽响应。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