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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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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州市廉政教育中心2020年度食堂、客房服务外包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台州市廉政教育中心2020年度食堂、客房服务外包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14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台州市廉政教育中心2020年度食堂、客房服务外包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14 浏览次数:22

一、 采购项目编号:台财采确[2020]349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 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四、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台州市廉政教育中心2020年度食堂、客房服务外包 1项 1100000 本项目为台州市廉政教育中心2020年度食堂、客房服务外包,服务内容包括:食堂托管、食谱指定、食品加工、卫生管理、客房服务等内容。 服务准备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人员到岗入驻。 地点:台州市廉政教育中心

五、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 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至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2、获取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3、获取方式: 在线获取。磋商供应商在政釆云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后可免费下载。

4、磋商文件售价(元): 0

备注:招标公告附件内的磋商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磋商文件”直接下载磋商文件浏览,如需参加项目投标,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非报名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4-24 09:30:00

八、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通过政釆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九、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4-24 09:30:00

十、 磋商地址:通过政釆云平台实行在线开标。现场开标地址为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7楼D室

十一、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十二、 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3. 其他事项:

(1)请各磋商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入库手续。

(2)磋商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较长,建议各潜在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5)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递交、解密等:

1)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要求上传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和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磋商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具体为“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的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3)建议供应商提前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磋商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釆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本次招标将于规定时间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7楼D室开标,请在开标当日规定解密时间内将磋商响应文件完成解密(用CA驱动锁插入电脑及账号登入政釆云平台按时解密)。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将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存储在U盘中)送达(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地址及电话见下方联系方式,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单独密封包装,包装袋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封口应加盖单位公章。若邮寄的,再装入邮寄袋,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供应商自行对邮寄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完整性和快递过程中的一切问题负责,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建议供应商提前快递,采用EMS或顺丰快递等方式,不接受到付的快递。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时完成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未提供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处理。按时完成解密的,其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十三、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赖文俊

联系电话:0576-88550056

传真:0576-88550037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16楼F室

2、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谢湘佑

联系电话:0576-88819001

传真:0576-88819003

地址:中国共产党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政府大楼11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张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6-88206705

传真:0576-88206705

地址: 台州经济开发区纬一路;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附件信息:

  • 竞争性磋商文件-台州市廉政教育中心2020年度食堂、客房服务外包3.doc

    264.5K

台州市廉政教育中心2020年度食堂、客房服务外包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台财采确[2020]349号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盖章)

联 系 人:谢湘佑

联系电话:0576-88819001

招标代理: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 系 人:赖文俊

联系电话:0576-88550056

日 期:2020年4月


目 录

一、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供应商须知

三、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四、项目需求

五、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六、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就中国共产党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台州市廉政教育中心2020年度食堂、客房服务外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台财采确[2020]349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四、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台州市廉政教育中心2020年度食堂、客房服务外包

1

110万元

本项目为台州市廉政教育中心2020年度食堂、客房服务外包,服务内容包括:食堂托管、食谱指定、食品加工、卫生管理、客房服务等内容。

服务准备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人员到岗入驻。

地点:台州市廉政教育中心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简称“政釆云平台”)。

3.获取方式:在线获取。磋商供应商在政釆云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后可免费下载。

4.磋商文件售价(元):无。

5.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材料:无,按政釆云系统要求进行获取。

备注:招标公告附件内的磋商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磋商文件”直接下载磋商文件浏览,如需参加项目投标,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非报名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为准

八、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通过政釆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九、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以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为准

十、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址:通过政釆云平台实行在线开标。现场开标地址为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7楼D室

十一、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十二、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3. 其他事项:

(1)请各磋商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入库手续。

(2)磋商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较长,建议各潜在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5)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递交、解密等:

1)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要求上传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和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磋商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具体为“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的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3)建议供应商提前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磋商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釆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本次招标将于规定时间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7楼D室开标,请在开标当日规定解密时间内将磋商响应文件完成解密(用CA驱动锁插入电脑及账号登入政釆云平台按时解密)。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将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存储在U盘中)送达(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地址及电话见下方联系方式,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单独密封包装,包装袋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封口应加盖单位公章。若邮寄的,再装入邮寄袋,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供应商自行对邮寄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完整性和快递过程中的一切问题负责,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建议供应商提前快递,采用EMS或顺丰快递等方式,不接受到付的快递。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时完成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未提供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处理。按时完成解密的,其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赖文俊

联系电话:0576-88550056、15268888317

传真:0576-88550037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16楼F室

2、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谢湘佑

联系电话:0576-88819001

传真:0576-88819003

地址:中国共产党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6-88206705

传真:0576-88206705

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纬一路;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招标代理: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台州市廉政教育中心2020年度食堂、客房服务外包

2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3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

磋商保证金:无

5

现场勘察:本次采购人统一组织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时间:公告发布后第5日下午14时30分;(公告发布之日不算)

现场勘察联系人:谢湘佑;联系电话:0576-88819001、13957687966;

地点:台州市廉政教育中心(台州市白云山南路900号);

备注:疫情期间,须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绿码,经体温测量正常和信息登记后方可进入现场。供应商可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勘察,若供应商有权不参加勘察。

6

电子投标要求:

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标书关联定位。

温馨提醒:供应商应提前上传,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

7

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要求:以U盘为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是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产生的备份文件。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负责。

8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

9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 当地政府采购网,如有)等网站或媒体。

10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1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无;

12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13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

14

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15

根据监管部门通知,中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及自身需求向以下银行申请政采贷服务:

银行 贷款年利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国工商银行 3.8%起 王霖 88588246 13857654562

中国农业银行 3.8%起 龚盛 15858682216

中国建设银行 基准利率上浮5%-10% 王颖 88818255 13957686110

中国银行 3.75%起 任茜 13857695378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组织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组织磋商的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人、招标人:是指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磋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组织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邮件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8、政府采购云平台系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简称“政釆云平台”)。

(三)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0000元,由中标人在开标结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本项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考虑,分摊在各项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所有涉及电子招投标相关的费用均由磋商供应商自理。

若因中标人原因而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四)特别说明

1、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2、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4、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磋商响应文件

(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磋商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包括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具体包含的内容及组成以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为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釆云投标客户端)中还需填写开标一览表(如有)(初次报价)。磋商环节时,采用现场磋商方式进行,供应商必须派代表准时参加现场磋商,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

1、资格响应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规定签字或盖章位置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法定代表人须与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一致)(格式详见附件);

2、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4)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5)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偏差表(格式详见附件);

(6)其余内容根据评标办法编写,附件格式未提供参考格式的,磋商供应商自拟。

3、报价要求响应文件:

(1)首次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

(2)首次报价费用构成明细表(格式详见附件);

(3)中小微企业声明(格式详见附件);(如有)

(4)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为小微企业);(如有)(若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的网页打印件的,也予以认可)

此报价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报出的唯一的首次报价,包含其它一切所要涉及到的费用,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

投标总报价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客房服务、食品加工及服务费、人工费(人工基本工资、人工其他费用)、管理费、制作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相关报价表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磋商响应报价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报价有关表格应按磋商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4、其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需在磋商响应文件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如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否则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备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若CA签章上目前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的,所以涉及到签字或盖章的位置,做PDF的时候线下签字或盖章完成后再扫描即可。如果需要CA中加法人章或者法人签名等,需要供应商单独线下联系CA公司进行办理,可能需另收取费用。若磋商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导致其磋商响应文件无效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全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必须准确填写,开评标过程中须保持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畅通,随时进行项目磋商情况通报及回执。

若法定代表人无法准时及全过程参加本项目线上招投标活动的,建议授权全权代表参加。磋商环节时,采用现场磋商方式进行,供应商必须派代表准时参加现场磋商,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 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及递交要求

1、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2)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要求上传递交。

(3)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其中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磋商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磋商供应商的责任。

(4)本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磋商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

(5)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等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磋商供应商的责任。

(6)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负责。

(7)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磋商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2、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要求

(1)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单独密封包装,包装袋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封口应加盖单位公章。若邮寄的,再装入邮寄袋中,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供应商自行对邮寄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完整性和快递过程中的一切问题负责,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建议供应商提前快递,采用EMS或顺丰快递等方式,不接受到付的快递。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不构成无效标,但由此造成磋商响应文件被误投或由此产生的其他一切风险均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3)磋商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

(4)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在规定截至时间后送达或寄到的,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

(5)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3、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网上上传)

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要求上传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和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4、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磋商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自磋商响应截止日起90天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磋商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4.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三、磋商保证金:无;

四、磋商

磋商准备:

采购组织机构在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采用先评审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汇总评分后,再开启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并评审报价的办法实施。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磋商、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参加。

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磋商现场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建议携带笔记本电脑、插线板、保持电脑网络畅通、CA锁等磋商工具,否则造成无法解密或其他一切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疫情期间,进入开评标现场的人员,须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绿码,经体温测量正常和信息登记后方可进入开评标现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现场,进入后不得脱下口罩,不得随意走动,不与任何人员有密切接触,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扎堆就餐,不面对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不喧哗闲聊,在接触自己面部、特别是鼻孔与眼睛前先洗手,做好健康防护,参与评审活动人员应严格遵守开评标现场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规定,否则不得进入现场。

(一)磋商程序

1、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磋商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到达磋商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在政釆云平台发起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由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以上异常处理不是采购组织机构的规定义务,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必须保证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上传政釆云平台投标文件一致。

5、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供应商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现场参加的,则现场签署。供应商未按时签署或拒不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的,其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6、开启磋商响应文件,进入资格响应文件评审、资格审查;

7、资格响应文件通过的磋商供应商进入商务技术文件评审;

8、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形式公布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有效磋商供应商的名单。

9、开启通过资格响应文件评审、商务技术文件评审有效磋商供应商的报价要求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由磋商小组对首次报价进行评审。

10、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环节时,采用现场磋商方式进行,供应商必须派代表准时参加现场磋商,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一览表和最终报价费用构成明细表格式详见附件。

最终报价在政釆云平台在线完成,并将附件格式中的最终报价一览表和明细表填写完整、扫描、通过邮件(具体方式以现场通知为准)发送至代理机构处,否则为无效报价。

若在规定报价时间内,供应商因CA锁等原因无法完成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将最终报价扫描件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处,由代理机构按照异常处理录入最终报价(该操作不是代理机构义务),若无法按照异常处理录入的,则该供应商最终报价无效,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3、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推荐预成交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

14、评审结束后,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在政釆云平台上进行公布结果。

15、磋商会议结束。

16、备注: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磋商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加密及解密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造成无法成功解密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供应商在同一时间段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请自行内部协调好,系统要求编制标书的CA与解密CA保持一致。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二)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磋商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在线完成,但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错误修正

磋商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磋商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磋商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磋商文件中标“▲”或“★”的技术指标、主要内容允许正偏离)。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磋商小组认定属于磋商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修改或者补正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磋商供应商修改、补正磋商响应文件后,不影响磋商小组对其磋商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格响应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磋商响应文件规定位置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3)法定代表人须与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一致;

(4)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磋商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5)投标有效期、供货期、服务期、工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6)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时完成解密,又未提供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者与磋商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内容发生负偏离的;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报价与磋商响应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开标一览表中填报的报价、供货期、服务期、工期等报价内容与报价要求响应文件中的投标函不一致;

4、被拒绝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磋商终止(异常情况处理)。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

(六)磋商原则和方法

1、磋商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磋商供应商接触。

2、磋商办法。具体磋商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审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被拒绝磋商。

五、磋商结果确定

1、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组织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

3、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合同签订及公告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取消其成交资格。

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二)合同公告及备案

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组织机构存档。


第三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一、采购组织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磋商程序按照供应商须知为准。

二、本次磋商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评审标准按以下2项内容及分值进行评审。

标段

磋商响应文件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80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

20

资格审查:

在政釆云平台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对磋商供应商进行审查及信用查询,凡不符合资格审查中合格条件要求的,以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后续阶段评标和磋商。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评审:

(一)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的客观分由磋商小组讨论后统一打分;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

(二)各磋商供应商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得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得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评审:

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或其补充文件并结合磋商过程,在规定的时间里报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中小微企业声明》无需再次提供,仍然有效,符合政策优惠条件的,其最终报价仍然执行优惠政策。

(三)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作为磋商基准价(满足中小微企业价格政策优惠的,以扣除后的价格为准),其报价得满分。

(四)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1)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简称小微企业)磋商:小微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磋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企业磋商应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磋商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小组据此进行核查)、《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如供应商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小组据此进行核查);(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和《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附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和《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附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对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最终报价得分,若中标,中标价为最后磋商报价。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注:得分保留2位小数。

最终公布的结果中,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仅公布总得分,不公布各细项得分,磋商供应商不得就此提出异议。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内容缺项的,该项得0分(附件另行备注除外)。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清晰可见(建议采用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四、如综合得分相同,最终报价低者为先;如综合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以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得分较高者为先。

五、本次评分具体分值细化条款如下表: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评审(80分):

序号

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1

企业综合实力

8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企业实力、规模、履约能力、人员技术力量(可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企业信誉(可提供银行机构发布的信用等级、工商企业信用等级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财务状况(可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完税证明复印件等进行酌情打分。

评为优得8分,评为良好得6分,较好得4分,一般得2分。

2

投标人业绩

12

自2017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行政事业单位(含学校)食堂委托业绩的 ,本项最高得12分。

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得分。如提供的材料不能反映项目类型或时间的,该业绩不予得分。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获得的业绩,不予得分。

3

体系认证

3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具备一项,得1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得分。

4

劳务派遣能力

2

投标人具有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得2分。

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5

实体餐饮管理认定

2

投标人自身或其法定代表人拥有实体餐饮店的,得2分。

提供实体餐饮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必须为同一人,否则不予得分。若为投标人自身拥有的,则还需提供实体餐饮店与投标人的直属关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得分。

6

服务人员综合评审

4

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服务人员等岗位安排的合理性及充足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评为优得4分,评为良好得3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

7

重点人员详细配备情况

厨师长

7

厨师长: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长,具有高级技师得2分;营养师得2分;具有三年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含学校)食堂厨师长工作经验的得3分。(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各类证书复印件、相应工作经验由对应的行政事业单位(含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不得分。)

8

项目经理

6

项目经理: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三年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含学校)食堂管理经验的得2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2分;具有保密、涉密人员岗位资格证书的得2分。(须提供各类证书复印件、相应工作经验由对应的行政事业单位(含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不得分)

9

面点师

3

面点师:为本项目配备的面点师取得面点师证的得2分,获得名特小吃评比并获奖的,得1分。(须提供各类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10

菜谱及营养配比

7

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标准,提供4月份的食谱,列出早中晚菜肴品种及价格,并作营养配比说明。根据菜肴营养合理、品种多样、荤素搭配情况,酌情评分。

评为优得7分,评为良好得5分,较好得4分,一般得2分

11

客房、门岗服务方案

4

投标响应方案的科学性、完整性及与需求的吻合程度,人员安排以及承诺和响应等方面的因素。

评为优得4分,评为良好得3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

12

对本项目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人事管理等方面制度完善情况

8

1、具备完整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综合治理管理制度、突发性事件处置制度、公众服务制度、内部岗位责任制度、管理运作制度、员工考核制度、成本核算方案及应急保障方案等;

2、各种卫生检查记录、员工考勤记录、食品留样记录和除四害记录等管理台账的建立与管理。

评为优得8分,评为良好得6分,较好得4分,一般得2分

13

组织架构及制度

5

有比较完善的组织架构,清晰简练地列出主要管理流程,包括对运作流程图、监督机制。有比较完善的组织架构,清晰简练地列出主要管理流程,包括对运作流程图、监督机制。

评为优得5分,评为良好得4分,较好得3分,一般得2分

14

应急措施

4

应急措施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1)对服务突发事件(包括发生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及其他突发事件)时的应急预案及相应食堂服务的措施。(2)对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抗台、抗震等紧急预案。(3)对服务管理区域内的防盗、防火的安全防范巡查、应急供电系统、电梯设备、电气照明装置等设备应急检修措施等。

评为优得4分,评为良好得3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

15

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偏差

3

根据投标人的《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偏差表》并结合投标文件内容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技术偏差表评审,对非关键的指标及技术要求负偏离的。评定为差的,得1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载定的各项内容等满足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的。评定为一般的,得2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载定的各项内容等满足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基础上,较为优于采购要求的。评定为良好的,得3分。

以上内容不得重复计分。

16

标书质量

2

根据投标人所交资料的完整性与投标书内容、格式,投标文件的编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内在条理是否清晰。编制完整,格式规范,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评为优得2分,评为良好得1.5分,评为一般得1分。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评审(20分):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评审

20

取合格供应商的磋商最终报价中的最低价为基准价。等于基准价为20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20%×100(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注:对于符合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的企业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具体执行依据见第三章的第(四)条“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内的规定)

本项目采购人设置报价上限,上限价详见项目需求,投标报价(首次报价、最终报价均要符合要求)高于上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当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高于上限价的,本项目重新招标。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磋商项目一览表

本次磋商共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表: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台州市廉政教育中心2020年度食堂、客房服务外包

1

110万元

本项目为台州市廉政教育中心2020年度食堂、客房服务外包,服务内容包括:食堂托管、食谱指定、食品加工、卫生管理、客房服务等内容。

服务准备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人员到岗入驻。

服务地点:台州市廉政教育中心

(二)技术需求

一、项目概况

台州市廉政教育中心位于台州市白云山南路900号,占地约5亩,共5层,建筑面积4508 m2。设客房、食堂、餐厅、门岗,以及办公区域等场所。

1.食堂概况。本食堂为单位内部食堂,位于台州市廉政教育中心一楼,厨房面积约为200 m2,餐厅位于二楼面积约为200 m2。约30-150人就餐。

2.办公、客房概况。一、二、三、四、五楼分别为办公区域、住宿区域(客房)。共有办公用房28间(其中办公室8间、指挥室7间),会议室1间,活动室1间,以及客房74间。其中一楼办公用房17间;二楼办公室3间、指挥室7间、客房6间;三楼客房24间;四楼会议室1间、客房24间;五楼活动室1间、客房20间。

3.门岗概况。大门岗位实行24小时轮班制度。

4.管理方式。委托服务管理。即:中标方提供专业的管理和服务团队(主要包括项目经理、厨师、面点师、保安和服务人员等),并负责主副食的加工供应,但不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采购方免费提供厨房、餐厅、仓库、全套厨房设备、餐具等,并承担食堂所有的水、电、煤气及其他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对设施的正常维护。

5.用餐时间与人数。开餐时间为办案期间每天早、中、晚餐,早餐开餐时间为7:30至9:00,中晚餐以下班时间为准,开餐40分钟后收餐;就餐人数约30-150人,具体人数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用餐时间投标人按照全年无休考虑。

二、项目具体需求

1.中标方要以“采购方满意”“就餐人员满意”“住宿人员满意”为目标,要在“管理制度化、服务精细化、制作标准化”上下功夫,严格执行采购方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采购方日常监督管理,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内容应涵盖食品安全、环境卫生、人员管理、成本管理、请销假制度等。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上述制度资料,并作为资信技术标一项评分依据。

2.中标方应根据采购方的要求,于每周三前制订好下一周食谱,并提前一天安排第二天具体菜单,报采购方审定后实施。食谱的制订应按照应时、应地、应人的原则,倡导少油、少糖、少盐的健康理念,做到一周不重样,每月有创新,具体要求如下:

(1)早餐标准。早餐主要有:肉包、馒头、菜包、汤面、水饺、炒面等主食不少于8种,花色点心2道以上,西式点心1种,白粥、花色粥至少2种以上,粗粮、蔬菜均2种以上,每天保证豆浆、水煮蛋或茶叶蛋的供应。

(2)中、晚餐标准:海鲜、肉类、搭配荤菜、小炒、煲类和营养汤,每餐至少保障10个以上菜品,荤素搭配。一周内做到荤菜、酱菜、素菜、汤不重复,不断改良菜品、不定期推出新菜,以满足不同用餐人员口味需求。

3.食材、油、米、调料及低值易耗品等原材料的采购由采购方负责并提供。

4.中标方要爱护采购方提供的房产、餐饮炊具、办公客房等设备设施,负责日常养护管理,如中标方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遗失,中标方应照价赔偿。

5.中标方要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五四”卫生制度和《台州市餐饮服务重点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痕迹化管理实施意见》。负责好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约时还需与采购方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标方要落实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定期组织除“四害”,保持“四害”密度少于食品卫生部门规定的要求。采购方也定期组织进行监检查,对中标方没有达到要求的分别进行口头警示、书面警示和诫勉约谈。

6.中标方不得储藏、加工、提供变质食品。如在制作过程中因使用变质、腐烂等食材引起食物中毒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损害就餐人员身体健康的现象,中标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7.中标方应落实专人对餐厅、加工间等场所进行常态化的环境卫生打扫管理和设备设施的清洗保养。

8.中标方应每年组织所属员工进行健康检查,费用由中标方负责,确保所属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中标方应定期开展职业道德、安全教育、卫生教育和技能培训等,不断提高员工素质;中标方员工应统一着装上岗,上岗时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等,如不按规定着装,将进行批评教育和诫勉约谈;中标方员工如发生偷盗行为的,视情采取扣款处罚、辞退、移送公安机关等措施,且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9.中标方应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执行“五病”调离制度和食品留样制度。采购方将厨房实行全程监控录像,确保饮食安全。

10.中标方自行按时发放所属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劳保用品和奖金等,并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卫生教育,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采购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中标方必须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11.中标方不负责承担食堂在承包期内所有水电燃气费,但必须做到开源节流,杜绝浪费。

12.中标方在承包期间不得变更房产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

13.中标方须根据采购方规定时间按时为就餐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提前或延迟开饭时间(特殊情况如开会、接待,以及有特殊工作任务等要服从采购方指定的时间),坚持服务第一的宗旨,做到热情服务、文明待人。

14.中标方在托管期内所聘工作人员须报采购方认可备案后方可上岗。如果所聘人员不符合采购方要求,必须及时调整,否则采购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且有权终止合同。中标方应保证全员在岗,如因员工辞职,请假等原因出现缺勤情况,中标方应及时调整、补充人员,否则采购方有权按缺勤天数和人数,从下一月的承包服务费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中标方员工请销假的,应办理书面手续,并及时报采购方备案;中标方每月填制《人员进出情况表》,并报采购方备案。

15.中标方负责办公区域、客房、楼道、大堂、大院日常卫生清洁,以及房间、卫生间物品和床上用品的摆放,保证房间、卫生间清洁卫生、物品归位。客房所需水电、空调、电视、网络服务,以及非一次性牙膏、牙刷、毛巾、拖鞋、纸巾等各类用品由采购方提供。床上用品原则上每周清洗一次,窗帘每半年清洗一次(如有入住,时间延后),清洗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保洁服务人员要能吃苦耐劳,不怕脏和累,具备较好的保密意识、卫生意识、服务意识和职业素养。

16.中标方负责大门口门岗安保工作,门岗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安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服装统一,仪表端庄,佩戴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并严格执行中心出入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

17.中标方须严格履行合同要求,不得转包给其他运营者,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均由中标方负责。

18.中标方须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和保密要求,坚决不允许将工作中的人和事带出工作场所之外。

三、人员配置要求

1.管理服务人员配置方案由中标方提供,其中岗位人员有项目经理、厨师长、厨师、面点师(早餐师),以及食堂和客房服务员、保安等(不少于14名),岗位人员由中标方具体安排,人员清单报采购方审阅。项目经理必须有3年以上相关行业的从业经验,厨师长需精通本地菜系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其它岗位按具体情况安排,但男的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女的年龄在55周岁以下。所有人员都要有相应行业工作经验,新晋人员要有不少于一周时间的岗前培训。如有超出日常的接待量,人手不足可提前开出审批单向中心申请增加服务人员,费用则根据市场价另外结算。

2.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厨师长、厨师、面点师的相关从业经历和资质证书复印件。作为资信技术标的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主要评分依据。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承诺确保项目经理、厨师长、厨师、面点师和投标文件提供的人员一致,如以上4个岗位人员因某些原因和投标文件所述不相符需作人员调整的话,须事先经得采购方同意,未经得采购方同意中标方私自对以上4个岗位人员作调整,并和投标时提供的人员资料不相符的情况,每人次扣款20000元作为处罚,且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方考核满意和综合评分达到要求的,可以续签下一年度承包期。管理服务费用由各投标方自行报价(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未来价格因素和跨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的变化,中标价格即为合同价格)。

2.在投标报价中,承包服务费采用包干制。(中标价即为全年合同价)

3.投标方需在本项目中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协调管理,按本项目管理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

4.中标方需服从业主单位管理,工作人员聘任、离职和请假,需向业主单位报人员进出表和请销假单,工作人员聘用需经过业主单位确定,未经过培训和无相关工作经验人员不得上岗使用。

5.承包服务费(除招标代理服务费外)按月支付,具体日期由采购方确定,结算时中标方需要提供合法票据。

6.中标单位与采购方签订食堂食品加工服务承包合同时需向采购方提交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退还,但不计利息。合同履约保证金扣款情形:如中标方工作人员不服从采购方日常管理,或不落实采购方的合理工作要求和安排的,根据情节每次扣款300元,且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管理及服务人员必须按投标承诺和进驻时间准时到位,如出现人员不到位的情况,每人次扣款100元,如无故私自推迟进驻时间,采购方按每推迟一天扣款1000元进行处罚,且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方需做好完整的检查记录、留样记录等各种台账,如采购方检查发现有不完善或无台账等情况,采购方有权视情节处以的扣款。上述扣款处罚均不需中标方签字,直接由采购方出具文件,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7.采购方将成立食堂管理委员会履行监督管理职能。组织人员定期对中标单位菜肴口味、服务质量、卫生标准、食堂管理和满意度等进行考核测评。考核测评后,采购方及时将结果告知中标人,对其中提出的问题,中标人需及时落实采购方提出的整改要求。中标方应定期开展满意度测评,每年不少于4次。如中标单位连续2次在采购方组织的或中标方组织的测评中,测评满意度均未超过70%的,且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采购方将定期对中标方在响应程度、服务满意度、人事管理、服务质量、菜肴品质、食品安全与环境卫生、成本核算、设备设施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对评分结果视扣分情况作相应的处罚。(详见附件)

8.中标方提供餐饮服务时,因自身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自行承担,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9.中标方人员的固定加班费、岗位补助、考核费、体检费、住宿费等其他一切费用不再另行计算,全部纳入招标总额内。(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全部产生费用的因素)

10.未经采购方同意,中标方不得有下列行为:擅自安排人员到采购方食堂学习、考察和培训等;擅自调动本项目工作人员外出工作;擅自安排人员到本项目食堂免费用餐。

11.如中标方有违反上述条款和相关规定,或因不服从采购方管理监督造成双方矛盾激化,被采购方解除合同的,具体解除合同时间由采购方确定,中标方不得私自带团队撤离,如私自带团队撤离,采购方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价的百分之二十向中标方进行索赔并追究相关责任。

因服务场所的特殊性,合同期满后,中标方应服从采购方安排,由采购方确定撤离时间,不得私自带团队撤离,如私自带团队撤离,影响食堂正常工作的,采购方有权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价的百分之二十向中标方进行索赔。延长服务期的服务费按照合同约定金额折算成按天支付。


附件

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后勤服务工作的管理,督促中标方做好做实做细相关,确保后勤保障运行安全、高效、优质、规范、有序,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人员组成

主要由分管领导、中心管理人员、就餐员工组成。

二、考核范围

1.日常工作考核:包括伙食质量、服务质量、卫生标准、后勤管理等(见表一)。

2.食堂满意度调查:包括饭菜质量、服务态度、卫生状况、饭菜份量等(见表二)。

三、考核办法

1.定期考核:每季度组织一次管理考核评分,考核组到现场实地检查,并对照《考核管理评分细则》量化打分;每季度组织一次食堂满意度调查,全体就餐员工填写《食堂满意度调查测评表》进行打分。

2.不定期考核:根据就餐员工意见,由中心负责牵头,抽调相关人员,随时对后勤服务工作进行检查。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1.在日常检查考核中,第一次检查结果在75分以下,中心将对项目经理、厨师长进行批评教育;两次季度检查考核65分以下,将对项目经理、厨师长进行处罚,处罚金额分别300元,并限期整改。

2.在满意度调查测评中,按以下规定进行操作:

(1)当满意度调查低于75分,中心将对项目经理、厨师长进行警告约谈,并限期整改;

(2)当满意度调查低于65分,中心将对项目经理、厨师长进行处罚,分别处罚金额200元,并责令所提意见限期整改;

(3)当两次满意度调查低于60分,中心将加大对厨师长处罚的力度,处罚金额500元,并限期整改。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中心负责解释。

台州市廉政教育中心

2020年4月10日


表一

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2020年第 季度)

项目

检查具体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伙食质量

25分

打饭

1.饭菜不热,或口感较差现象;

2.菜肴咸淡不均,口味不适宜;

3.饭菜发现异物、杂物;

4.供应隔夜或变味的饭菜。

发现一次或有人投诉(经核实属实)扣1分

15

菜谱

1.菜谱每日上墙或通过其他渠道公示;

2.实际饭菜是否跟菜谱吻合。

10

服务

质量

25分

仪容仪表

1.厨师工作期间需着整洁干净的工作服;

2.厨工必须保持整治,手、腕部不允许佩戴手饰,不留长指甲,双手干净;

3.食堂工作区、用餐区禁止吸烟;

4.供应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5.保洁、保安人员着工作服,文明礼貌。

15

服务

态度

1.服务人员要表情大方,文明服务;

2.送餐时,餐梯、餐车保持干净整洁,并配上规定的餐具。

3.服务期间不得大声喧哗、聊天;

10

卫生

标准

30分

卫生

标准

30分

食品制作

1.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存放及使用容器是滞存在交叉污染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2.生熟食品分工加工;

3.食品存放分类分架;

4.无过期、变质食品原材料;

5.加工熟食佩上干净手套。

存在交叉感染的或无明显区分标志扣2分;生熟食品未分开,食品存放无分类扣3分

6

厨房

1.灯管、风扇、抽烟机、排风扇、墙壁、抽油烟机干净;无油污、灰尘、蜘蛛网;

2.各种蒸饭、煲汤炉具、烧菜灶具整洁,里外干净光亮,无残留米饭、汤汁痕迹;

3.工作间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

4.货架经常擦拭,保持干净,各种刀具手套摆放整齐;

5.操作台、灶台干净整洁;

6.洗菜池、餐具、热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清洁,做到“一洗二净三冲四消毒”;

7.各种设备保持整洁,标识清晰;

8.每餐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做到标识清楚。

有一项不清洁扣0.5分;无消毒扣1分;不按食品安全工作规定扣1分

6

餐厅

1.餐厅地面每次餐后清扫,地面清洁;

2.餐桌椅摆放整齐,保持干净整洁;

3.餐余回收处干燥整洁无食物残渣。

发现一次扣0.5分

6

库房

1.地面保持清洁,无积水;

2.所有食物上架,禁示随意摆放;

3.夏季须保持通风透风,库房无异味,保持蔬菜新鲜;

4.冰箱责任落实到人,标志、温控清楚;外表整洁、生熟分开、标识清晰。

6

办公客房

1.办公、客房、楼道、大堂、公共区域地面保持清洁,无各类垃圾;

2.客房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洁,梳妆台和马桶擦洗工具分开。

6

门岗

1.门卫房间整洁,报刊、包裹分发及时;

2.大门口和停车区域无乱停乱放现象。

6

后勤

管理

20分

后勤

管理

20分

1.项目经理总负责,实现厨师长负责制,做到责任落实,分工明确,有条有理;

2.厨房相关制度规范上墙、标识规范清晰;

3.原材料进货做好签字,上下班做好工作交接,做到一日事一日毕;

4.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车间及原料仓库;

5.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6.定期开展灭四害行动,保障安全卫生;

7.定期做好员工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和消防培训,做好安全巡查,杜绝安全隐患;

8.保安对大门进出人员、车辆登记详细清楚,没有安全隐患;

9.做好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和食堂账目。

发现食堂无关人员随意进入食堂一次扣0.5分;发现门岗私自将未经允许人员和车辆进出一次扣1分。

20

合计

检查日期: 检查人员(签名):


表二

食堂满意度调查测评表

(2020年第 季度)

菜肴质量30分

服务质量30分

卫生质量30分

饭菜份量10分

满意

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30-25

24-20

19分

以下

30-25

24-20

19

以下

30-25

24-20

19分

以下

10-7

7-5

4

得分

得分

得分

得分

合计

您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

调查日期: 调查人员(签名):


(三)商务需求

1、服务时间及地点:同磋商文件所填的相关内容。

2、付款条件:以合同为准。

3、履约保证金:详见前附表

4、本项目投标报价上限为110万元。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双方就食堂托管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方式:

1、管理方式:外包服务方式。

2、用餐人数:开餐时间为办案期间每天早、中、晚餐,早餐开餐时间为7:30至9:00,中晚餐以下班时间为准,开餐40分钟后收餐;就餐人数约30-150人,具体人数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用餐时间投标人按照全年无休考虑。

3、乙方免费为甲方员工开展餐饮、食补、饮食健康卫生等专业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4、其他按磋商文件内技术需求执行。

本项目委托服务时间:从2020年 月 日起,至 2021 年 月 日止。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A、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和标书上甲方设置的招标需求,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B、甲方对乙方进菜验收、配菜、菜品价格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2、乙方权利及义务:

A、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B、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C、乙方必须按时供应甲方工作日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

D、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消毒,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

E、不锈钢灶台及炊事用品油渍及时清理。

F、消除蚊、蝇、鼠害。

G、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分开存放。

H、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I、所有在食堂工作的员工工资和福利均有乙方负责。

J、督促厨房员工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厨房纪律及甲方纪律。

K、厨房及餐厅的残渣剩饭由乙方处理,需按当地的地方政府相关规定处理。

L、其余未及事项按磋商文件要求为准。

三、结算方法:

1、合同金额为: 元/年。

2、委托方每月平均支付乙方 元人民币,乙方必须提供正式发票。

四、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提供的餐饮炊具设备遗失和人为损坏的,照价赔偿。

2、乙方在制作和食品加工过程中因使用变质、腐烂等食材引起食物中毒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损害职工身体健康的现象,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五、合同期限:

从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到双方依照以上条约终止合作关系之日结束。

六、争议解决:

  合同订立双方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台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协议、磋商文件中的技术需求、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都作为本次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八、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8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3份,财政部门1份,代理机构1份。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起有效。

附件(1)

委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