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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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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跳蹬河、桃蹊路两个派出所厨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跳蹬河、桃蹊路两个派出所厨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4-14 16:57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跳蹬河、桃蹊路两个派出所厨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0108202000005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4-14 16:57
采购人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已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标书发售方式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指定邮箱(3578872608@qq.com)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将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3578872608@qq.com)。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20-04-15 09:00到2020-04-21 17:00
标书售价(元) 300
标书发售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310号;联系电话:028-85558473。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5-06 11:00
开标时间 2020-05-06 11:00
投标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310号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开标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310号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3号新23号,028-62691603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310号,028-85558473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陈可,028-63920872
预算金额(元) 854700
招标文件 <附件
采购品目名称 其他厨卫用具
行业划分 C213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概述:为进一步加强从优待警,为派出所民、辅警创造一个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并保证派出所食堂后勤保障工作能正常有序的进行。拟为分局两个派出所采购一批厨具。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备注 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最高限价:85.47万元;3、预算执行号:20200137;4、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5、预算品目:厨卫用具;6、财政监督电话:028-84313330;7、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信用融资,相关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PPP项目标识

招标编号:5101082020000054 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 跳蹬河、桃蹊路两个派出所厨具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 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2020 年 4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0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38 第五章 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性证明材料 ............................. 39 第六章 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 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41 第七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 42 第八章 评标办法 ...................................................................... 59 第九章 合同拟定条款 ............................................................... 69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的委托,对跳蹬 河、桃蹊路两个派出所厨具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 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01082020000054 二、招标项目: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跳蹬河、桃蹊路两个派出所厨具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安排(预算品目:厨卫用具) 四、招标项目简介:(共 1包) 为进一步加强从优待警,为派出所民、辅警创造一个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并保证 派出所食堂后勤保障工作能正常有序的进行。拟为分局两个派出所采购一批厨具。 【本包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为:85.47万元;核心产品为:单头大锅灶(中餐燃气 炒菜灶)】 (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已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 六、资格性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开标后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 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加盖单位印 章。 七、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通 过指定邮箱(3578872608@qq.com)购买,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 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 4栋 3单元 310号;联系电话:028-8555847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20年 4月 15日至 2020年 4月 21日 9:00-17:0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3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投标人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将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3578872608@qq.com)。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 年 5 月 6 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 4栋 3 单元 310号 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以公告形式发布。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 3号新 23号 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电话:028-62691603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4栋3 单元 310号 联系电话:028-85558473 3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85.47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85.47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4 报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 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 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 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 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 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 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 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 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 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 5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实质性要求) 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如下声明函或证明材料,否则不享 受价格扣除: 1、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 件(格式见第三章)。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见第三章)。 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失信企业扣分 (实质性要求)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 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5 分,且供应商 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 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6 参数说明 本项目中的技术参数为本项目所采购货物的最低配置要 求,对未有注明的参数要求,均以标准配置为准。如在各技术 参数中指出某些技术参数仅为某一品牌所特有的,仅起说明作 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 但这些替代要实质性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在招标文件中有未提及到的技术细节或招标文件中任何 条款的叙述中没有明确的规定的,都视为是指国家(或部颁行 业)的标准和规范。 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小微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否☑;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是□ 否☑。 8 定标 A.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 B.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中 标供应商 □ 9 拟推荐中标候选供应 商数量 3家 10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 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1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陈可。 联系电话:028-63920872。 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2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乐玲蓉。 联系电话:028-63920872。 13 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 90天。 15 考察现场、答疑会 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16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 成部分。 1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18 资格性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服务和商务投标 文件份数,用于开标唱 标的开标一览表份数 1、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实质性要求) 2、技术、服务和商务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 份;(实质性 要求) 3、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 19 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 解决及优先适用顺序 招标文件中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时,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有专门规定的,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的为准;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 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如前附表中无相关内容,在保证国家、 集体和采购人利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按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 行处理。 20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 21 询问和质疑 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评审标准、合 同条款的询问和质疑:法定期限内依法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 对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以及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的询问和质疑: 法定期限内依法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供 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质 疑函内容应当包括:(1)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 相关的请求;(2)事实依据;(3)必要的法律依据(4)其他法 定内容。 22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单位名称: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4313330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 148号 邮编:610000 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的 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3 代理服务费 (实质性要求)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准,参照《国家计委关 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 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收 取,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 收款单位: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慧谷支行 银行账号:51001860041052507208 24 信用融资 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 《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 [2019]1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信用融资,相关文件请在四川政 府采购网查询。 25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公告、备案 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天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 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 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 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备案。 26 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 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8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合格的投标产品(实质性要求) 5.1 参加政府采购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全新的合格产品, 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 产权的问题。 5.2 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 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5.3 除非招标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招标文件 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 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 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 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5.4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政府采购政策。 6.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6.1 对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 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 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 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 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对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 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 处理。 6.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 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6.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6.3.1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3.2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 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 9 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 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6.3.3 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 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 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 提供规范编制。 6.4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 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5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 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6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 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 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 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 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 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 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6.7.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6.7.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6.7.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7.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7.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7.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0 三、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 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商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 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4)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 料; (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6)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7)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如 项目涉及)等; (8)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9)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 (10)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11)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12)投标有效期; (1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4)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15)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 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 (16)其他事项。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 澄清或者修改。 8.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 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11 分。 8.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 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和开标时间,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9. 答疑会 9.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 疑会。 9.2 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 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除了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国际标准、证书、专门术语、人名、地名、公司名称、外籍人士的签名和护照等需要 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以外,应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 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投标文件该部分外文资料无 效 。 10.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1.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非另有规定,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2.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3.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 14.2 除非招标文件特别约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 识产权。 14.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在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 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 12 久使用权。 14.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5.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 括资格性投标文件,技术、服务和商务投标文件,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 15.1 资格性投标文件: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 15.2 技术、服务和商务投标文件: (1)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 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 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确定): ①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③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④项目实施方案(包含生产组织计划、安装调试计划、质量保证体系、安全文明 施工等措施); ⑤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⑥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⑦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 家); 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2)售后服务(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 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 单; ②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提 供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③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 办法; ④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3)商务部分。 ①《诚信情况申明》原件(格式见第三章)。(实质性要求) ②商务条款应答表(格式见第三章)。(实质性要求) ③其它商务响应(如有)。 13 (4)报价部分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①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 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实质性要求) ②除非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 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实质性要求) ③以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有格式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进行报价。有分项的, 需详细报出各分项的价格(分项报价明细表),不能只报合计报价。 ④在一年(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内,在同等条件下,投标人本次投标 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较不得高 于 15%。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实质性 要求) (5)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 注: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为由规避招标文件 的约束,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给予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否 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 性要求) 15.3 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 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制作。 16.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文件提供了格式文件的,投标人应按照格式文件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对于没 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7.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18.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 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 投标处理。 18.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 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 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 14 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9.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准备:资格性投标文件,技术、服务和商务投标文 件以及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资格性投标文件以及技术、服务和商务投标文 件的正本、副本数量应不低于 “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数量。资格性投标文件单 独装订成册;技术、服务和商务投标文件单独装订成册;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 表”单独递交。 19.2 投标文件应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名或盖个人印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副本 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实质性要求) 19.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印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实质性要求) 19.4 除单独密封递交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外,投标文件需采取胶装方 式装订成册。(不符合要求的,评标时在总得分的基础上扣 1分,投标文件不作无效投 标处理) 19.5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特殊图纸除外)印制,逐 页编码。(不符合要求的,评标时在总得分的基础上扣 1 分,投标文件不作无效投标处 理)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1 资格性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单独密封;技术、服务和商务投标文件的 正本和所有副本单独密封;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实质性要求) 20.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并在 资格性投标文件封面注明 “资格性投标文件”字样,在技术、服务和商务投标文件封 面注明“技术、服务和商务投标文件”字样。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还应在其封面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实质 性要求)。 20.3 在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在资格性投 标文件密封袋上注明“资格性投标文件”字样,在技术、服务和商务投标文件密封袋 上注明“技术、服务和商务投标文件”字样,在“开标一览表”密封袋上注明“开标 一览表”字样。 20.4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实质性要求) 20.5 供应商可以对不符合密封和标注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次递交, 但递交时间不得迟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实质性要求) 15 20.6 密封袋封口处可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其他专用印章。 21.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实质性要求) 21.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 和投标文件的文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中与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 文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 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1.3 “资格性投标文件”、“技术、服务和商务投标文件”、用于开标唱标的“开 标一览表”应单独封装递交,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实质性要求) 21.4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实质性要求) 22.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2.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 印章。修改书应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 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被没收;属于恶意撤销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报监督部门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3. 开标 23.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派代表参加。 23.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 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投标人或者其推 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 23.3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 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 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 23.4 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5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 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 16 场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6 开标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1)单独提交的两份“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 (2)单独提交的两份“开标一览表”均未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或全部提供复 印件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没有提供“开标一览表”的。 注:提供的开标一览表份数不足但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的,评标时在总得分的 基础上扣 0.5分,投标文件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7 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 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场宣布投标文 件的密封情况。 (3)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 览表”当众进行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 内容。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 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 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 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 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 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 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 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 购网上查询。 25. 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6.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 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7. 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7 27.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 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4 中标通知书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发出。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 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 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8.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 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29.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30.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30.1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 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 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30.2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 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 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2.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 33.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18 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 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4.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5. 履行合同 35.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36. 验收 36.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 要求进行验收。 36.2 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 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七、支付货款 37. 申请支付 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和政府采购合同有关规定,通过直接支付 或授权支付方式将资金支付给中标人。 八、投标纪律要求 38.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19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9.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 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 40.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标准收取,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中 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 准,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中的一种方式,向本招标文件指定的银行账号一 次性支付全部的代理服务费;如逾期缴纳代理服务费,从欠缴之日起,除应缴代理服 务费外,按日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如中标人自愿放弃中标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被 依法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 十一、其他 41. 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 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条款,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 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20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 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说明等,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 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 21 一、投标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公 司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投标单位的名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 价为人民币 XX万元(大写:XXXX)。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XX份;技术、服务和商 务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XX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 XX 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XX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年 XX月 XX日。 22 二、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 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我方承诺在一年(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内,在同等条件下,本次 投标报价与我方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较不高于 15%;对于招标文件关于 知识产权的实质性要求我方承诺完全响应;其它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我方承诺完全 响应。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不属于本项目招标文件 规定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也不属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 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 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 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 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八、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对供应 商或采购品目有强制性要求的,除了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符合相关强制性要求并提供证 明材料的条件外,我公司承诺其他所有条件也完全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 政府采购政策和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要求。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及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评 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有权利对投标文件中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我公 司承诺积极配合,及时按要求提供网站查询渠道或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如经查实我公 23 司提供的投标文件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的后果。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24 三、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供应商,郑重承诺: 本公司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 贿犯罪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 日期:XXX 25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X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 项目(招标编号:XXXX)投标活动的 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26 五、制造商家授权书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XXX(制造商家名称)是在 XXX(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XXX。 XXX(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 XXX(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 在 XXX。 XXX(授权单位名称)授权 XXX(被授权公司名称)为 XXX(制造商家名称)制造 的 XXX品牌 XXX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可附清单),参加 XXX号“XXX” 项 目第 XXX包的投标,全权处理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授权单位,我方承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 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招标 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XXX( 授权单位盖章或负责人签字) 日期:XXX 注:1、投标人也可提供制造商家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文件中必须明确: 制造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投标的项目及采购编号、授权产品、 授权日期、授权单位的公章。制造厂家可以是派出机构;若由代理商授权的,须同时 提供证明代理商有授权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若投标产品是由国外制造厂家直接授 权的,签字或盖章均可。 2、若招标文件未将制造商家授权书作为资格条件或评审因 素,本授权书不需提供。 27 六、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XXX 序 号 货物名 称 制造商家及 规格型号 数量 投标单价 (万元) 投标总价 (万元) 交 货 时间 是否进口 产品 备注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1. 报价应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 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盖投标人印章。 投标人名称: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 日期: XXX年 XX月 XX日 28 七、分项报价明细表 招标编号:XXX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1、投标人应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 的报价,分项报价合计金额应与投标总价一致。2、 “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合 计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一致。 投标人名称: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 日期:XXX年 XXX月 XXX日 29 八、商务条款应答表 招标编号:XXX 序号 内容 投标应答 说明 1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 ) 2 采购资金支付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 ) 3 知识产权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 ) 4 报价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 ) 5 代理服务费用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 6 履约时间和交货地点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 ) 7 合同条款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 ) 8 其他所有实质性条款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 ) 注:1、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的条款,需具体说明条款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具 体内容和投标应答的具体内容;2、表格中标明的条款以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实 质性条款,如没有偏离,可以不逐一列举,直接在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后的括号内 打勾。 投标人名称: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 日期: XXX年 XXX月 XXX日 30 九、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招标编号:XXX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 收 备注 注: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 日期: XXX年 XXX月 XXX日 31 十、投标产品技术和服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XXX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应答 注:1. 表中“招标文件要求”一栏需列明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和服务要求(不涉及对 供应商履约作具体要求的条款除外,如招标文件中的项目概述或项目背景介绍等 类似条款)并在“投标应答”一栏中进行应答,表中没有列明或应答的,视为没 有对招标文件的相应要求作出响应,若未响应的属于非实质性要求,则应按照招 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扣分,若未响应的属于实质性要求,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按照招标文件的顺序对应填写。 3. 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 日期: XXX 32 十一、验收清单 招标编号:XXX 编号 货物名称 及型号 主要配置(部件) 名称、规格型号 产地 所投货物的 配置数量 价格 (元)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 日期: XXX年 XXX月 XXX日 33 十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组织形式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资质等级 (如有)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开户银行 账号 企业类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 标准确定;金融业企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金 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 号确定。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姓名 电话 经营负责人 姓名 电话 经营范围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供应商名称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4 十三、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5 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 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 司属于 XXX行业,从业人员 XXX人,营业收入 XXX万元,资产总额 XXX万元,本公司为 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 XXX单位的 XXX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XXX 日 期:XXX 36 十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依据财库〔2017〕141 号文件,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 疾人人数不少于 10人(含 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 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 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 协议的雇员人数。 37 十六、诚信情况申明 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郑重申明: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 的规定,本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没有因失信行为被记入政府采购诚 信档案(本公司于 XX年 XX月 XX日因失信行为被记人政府采购诚信档案,至今还在有 效期内)。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期: XXX 38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 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台、“成都信用”等网站查 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距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供应商可以不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开标当天,资格审查小组在有关网站进行信用 信息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存档;在“信用中国”网站、“成都信用”网站等渠 道未查询到公司基本信息的,资格审查时视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成都信用” 失信记录名单);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原件。 (四)已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供应商可以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由代 理机构提供《报名登记表》供资格审查)。 (五)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 号)规定,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的,供应商应 采用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参 加投标。 注: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对供应商 或采购品目有强制性要求,但由于属于前置许可、认证或者其他原因招标文件没有要求 提供具体证明材料的,其合法性根据投标文件承诺函(招标文件第三章格式二)保证, 相关证明材料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或验收时进行查验。 39 第五章 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性证明材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格式 见第三章格式二)。 1.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不作特别规定,只需提供本章 1.1 款要 求的承诺函;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本项目不作特别规定,只需提供本章 1.1 款要求的承诺 函; 1.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或 2019年度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 (可 为供应商内部出具)复印件;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提供任意月份的企业财 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可为供应商内部出具)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供 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征信情况; 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不作特别规定,只需提供 本章 1.1款要求的承诺函; 1.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 电子回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复印件(新成立公司还未进 行纳税申报的出具情况说明原件);依法不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 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 1.7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9年以来任意六个月的缴纳社 保的证明材料,包含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从社保部门官网打印的社保 电子证明(注意:须体现缴纳人员名单,如社会保险人员实缴明细等);依法不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8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不 作特别规定,只需提供本章 1.1款要求的承诺函。 1.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作特别规定,只需提供本章 1.1 款 要求的承诺函。 2、投标函原件(格式见第三章)。 3、营业执照(供应商是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 40 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不需提供)。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不需提供)。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人单位提供负责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 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格式见第三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 人或负责人为外籍人士,则提供护照复印件)。 8、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9、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原件(格式见第三章格式三) 注:1、以上内容装订成资格性投标文件。2、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加 盖投标人公章。3、证明材料的影印件、打印件与复印件具有同等效力。4、可以通过互 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供应商可以不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但应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可以查询的具体渠道以及查询对象的完整信息(可以直接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否 则因此产生的对供应商不利的查询结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1 第六章 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 号)规定,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的,供应商应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在投标 文件中。 注:1、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请加盖投标人公章。2、证明材料的影印件、 打印件与复印件具有同等效力。3、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供 应商可以不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以查询的具体渠道以及与查询 相关的完整信息(可以直接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否则因此产生的对供应商不利的查询结 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 第七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 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从优待警,为派出所民、辅警创造一个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并保证 派出所食堂后勤保障工作能正常有序的进行。拟为分局两个派出所采购一批厨具。 1、项目背景 分局新建跳蹬河派出所项目已进入工程后期,预计在 2020 年 5 月完成竣工验收工 作并交付我分局。该项目已进入施工前期准备阶段,预计 2021 年一季度交付使用。新 建跳蹬河派出所建筑面积将达到 5882 平方米,其中厨房面积为 112 平方米;新建桃蹊 路派出所建筑面积将达到 4535平方米,其中厨房面积为 81平方米。由于原有厨具已无 法满足现有厨房面积布局及日常炊事需求,为了让以上工程项目在竣工后能尽快投入使 用,现急需采购一批厨具,以保障两个派出所食堂后勤保障工作能正常有序的开展。 2、建设依据 根据《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2016 修订版)、《四川省公安派出所后勤保障用房建 设标准(试行)》(川公传发〔2018〕3133号)、《成都市公安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执行图册》 有关规定。 3、主要内容 为有关单位采购厨房存储设备、清洗设备、调理台类设备、烹饪设备、保温消毒设 备、电器设备、食品机械、排风设备等设备、用品,其中跳蹬河派出所厨具经费预算为 44.05万元,桃蹊路派出所厨具经费预算为 41.42万元,以上两个派出所厨具经费预算 合计为 85.47万元。 43 二. 项目清单及技术需求 1、跳蹬河派出所厨具采购清单及技术需求 跳蹬河派出所厨具采购清单及技术需求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烹调间 1 灭蝇灯 492*238*55 mm 灯管:荧光灯管 电压 AC22V/50Hz 空间:5-50m² 台 1 2 单星盆水池 700*700*950mm 台面采用 1.0mm厚不锈钢板制 作,星盆采用 1.0mm厚不锈钢 板制作,设有带过滤网的进口 下水,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不 锈钢星盆,配φ40mm 下水器; 连接管采用φ25×1.0mm不锈 钢管,配φ38 mm可调式不锈钢 子弹脚。 台 1 3 单门蒸饭柜(燃气蒸 箱) 12盘 采用不锈钢制成,面板 1.0mm、 柜身 0.8mm,炉胆外壳 0.8mm; 柜内胆采用 6mm厚 A3黑铁板; 40*40*4mm国标角钢制作灶架; 柜脚采用φ51*1.0mm不锈钢管 内含钢柱,配可调节高度子弹 脚;水箱设计自动进水装置。 台 1 4 四头煲仔炉 580*1150*950mm 1.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 2.前档、侧板采用 1.2mm磨砂 优质不锈钢板制作 3.炉体骨架采用 L40*40角钢; 4.配置文华炉头四套 台 2 6 单头矮汤炉 700*850*1250 mm 材质采用不锈钢板;面板 1.0mm 厚、围板 1.0mm厚;炉面座配 铸铁炉花架;炉膛使用 A3黑铁 板,并以耐火砖砌实;炉体骨 架采用 40×40×4mm角钢加固, 立柱采用φ51*1.0mm无缝钢管 内含钢柱配可调节高度子弹 脚;炉头选用不锈钢炉头; 台 1 7 简易炉拼台 300*1150*800 mm 材质采用不锈钢板,面板 1.0mm 厚;侧板厚 1.0mm;台面下垫 15mm厚夹木板,以万能胶水粘 连;台面下以 1.0mm厚 U形不 锈钢加强槽钢承托补固,立管 台 1 44 采用¢38*1.0mm不锈钢管连可 调节高度子弹脚。 8 单头单尾小炒灶 1150*1150*1250 mm 材质采用不锈钢磨砂板;面板 1.0mm厚,围板 1.0mm厚;炉面 下衬 3mm防火隔热石棉布;内 衬台面板、炉膛使用 3mm/A3黑 铁板,并以耐火砖砌实,前沿 带溢水排污槽,配挡渣板;炉 体骨架采用 40*40*4mm国标角 钢加固,立柱采用Φ51*1.0mm 无缝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节高 度子弹脚。 台 1 9 单头大锅灶(中餐燃气 炒菜灶) 1100*1150*1250mm 采用 1.0mm不锈钢制作,围板\ 侧板 1.0mm,内衬 20mm隔热棉, 下垫 A3/3mm钢板,炉头、火咀、 气制、火种制;炉膛采用 A3&4mm 黑铁板,骨架采用 40×40mm国 标角钢;炉脚采用φ51mm钢管, 内含钢柱配可调不锈钢子弹 脚;风管、气管、水管均采用 国标管;每个炉体配摇摆水龙 头风配套件;炒灶采用整体不 锈钢冲压炮台及铸铁炉圈。 台 1 10 洗地龙头 117*375*360 mm 配 10.5米软管。 台 1 打荷区 1 双通工作台 1800*800*800mm 1、整体采用不锈钢制作。 2、台面板采用 1.0mm不锈钢磨 砂贴塑板,内衬 20mm木工板并 用不锈钢磨砂贴塑板加固槽体 焊接。 3、围板及门板采用 1.0mm不锈 钢磨砂贴塑板。 4、Φ50mm不锈钢管柱及不锈钢 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5、柜内活动层板 1.0mm不锈钢 磨砂贴塑板加固槽体焊接。 台 1 2 食品留样柜 大单门,玻璃门 1、内外不锈钢结构,保温层发 泡厚度不低于 60mm,制冷范围: 2ºC/ -10ºC 2、输入功率:小于等于 500W 3、有效内容积:大于 278L 台 1 3 洗地龙头 117*375*360 mm 配 10.5米软管。 台 1 4 双门不锈钢消毒柜 ≥ 1190*530*1800mm 尺寸:≥1190*530*1800mm;功 率/电压:≥1.8KW/220V;外壳 台 3 45 采用无磁不锈钢板制作,高压 整体发泡保温层,移动式层架, 方便使用,一体式折边把手, 内设超高温保护功能,使用安 全;左右双区间,独立控制; 定温定时功能。 加工区 1 绞切肉机 585*390*780mm 1.功率:3KW,电压:220V; 2.切片产量:400kg/h,切丝产 量:200kg/h,绞肉产量: 150kg/h。 台 1 2 单星盆水池 800*700*950mm 台面采用 1.0mm厚不锈钢板制 作,星盆采用 1.0mm厚不锈钢 板制作,设有带过滤网的进口 下水,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不 锈钢星盆,配φ40mm下水器;连 接管采用φ25×1.0mm不锈钢 管,配φ38mm可调式不锈钢子 弹脚。 台 1 3 土豆脱皮机 ≥780*510*1000mm 1.外形尺寸:≥ 780*510*1000mm,额定功率: ≤1.1KW,电压:220V或 380V 2.生产能力:≥240KG/H;防水 等级:IPX1;拨料盘直径: 350mm;传动轴转速:260r/min 台 1 4 双层平板工作台 1500*800*800mm 1.台面采用 1.0mm不锈钢板制 作,层板采用 1.0mm不锈钢板制 作; 2.立柱采用φ38*1.0mm加厚不 锈钢圆管制作,配不锈钢可调 子弹脚; 台 2 5 双门平台雪柜 1800*800*800mm 1、高效压缩机及制冷系统,节 约能源;绿色环保发泡剂,制 冷剂;大容量,便于安装食物 盘;门体自动回归及悬停装置; 2、内外箱材料:不锈钢内胆外 壳,双开门结构; 3、温度范围:5℃~-5℃; 4、电压:~220V 50Hz; 5、制冷方式:直冷; 6、功率(w):162 台 3 切配区 1 双层平板工作台 1800*800*800 mm 1.台面采用 1.0mm不锈钢板制 作,层板采用 1.0mm不锈钢板制 台 1 46 作; 2.立柱采用φ38*1.0mm加厚不 锈钢圆管制作,配不锈钢可调 子弹脚; 2 双层平板工作台 1500*800*800 mm 1.台面采用 1.0mm不锈钢板制 作,层板采用 1.0mm不锈钢板制 作; 2.立柱采用φ38*1.0mm加厚不 锈钢圆管制作,配不锈钢可调 子弹脚; 台 1 3 四门高身雪柜 1220*760*1950 mm 制温范围:-5~+5/-15(℃); 电源:220V 50Hz,功率(kw): 0.35;总有效容积:0.82L 台 1 清洗区 1 单星盆水池 800*700*950 mm 台面采用 1.0mm厚不锈钢板制 作,星盆采用 1.0mm厚不锈钢 板制作,设有带过滤网的进口 下水,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不 锈钢星盆,配φ40mm下水器;连 接管采用φ25×1.0mm不锈钢 管,配φ38mm可调式不锈钢子 弹脚。 台 2 2 灭蝇灯 492*238*55mm 灯管:荧光灯管 电压 AC22V/50Hz 空间:5-50m² 台 1 备餐间 1 汤饭保温柜 700*700*800mm 采用不锈钢制作,面板、侧板、 围板 1.0mm。 台 1 2 五格保温柜带防尘玻 璃罩 1800*700*800mm 1、面板采用 1.0mm不锈钢制作。 2、面板及层板板下均采用 1.0mm厚不锈钢 U型加强筋加 固。 3、采用 1.0mm不锈钢管做支撑 立柱。 4、台脚处连接不锈钢可调子弹 脚,可调节高度。 5、台面下垫 15mm厚松木板, 以万能胶水粘连。 6、玻璃罩连接管采用Φ38× 1.0mm不锈钢方管制作。 7、玻璃采用厚度大于 5mm钢化 玻璃制作。 台 2 洗消间 1 双层平板工作台 970*800*800 mm 1.台面采用 1.0mm不锈钢板制 台 1 47 作,层板采用 1.0mm不锈钢板制 作; 2.立柱采用φ38*1.0mm加厚不 锈钢圆管制作,配不锈钢可调 子弹脚; 2 双门不锈钢消毒柜 ≥ 1190*530*1800mm 尺寸:≥1190*530*1800mm;功 率/电压:≥1.8KW/220V;外壳 采用无磁不锈钢板制作,高压 整体发泡保温层,移动式层架, 方便使用,一体式折边把手, 内设超高温保护功能,使用安 全;左右双区间,独立控制; 定温定时功能。 台 1 3 双层平板工作台 1000*800*800 mm 1.台面采用 1.0mm不锈钢板制 作,层板采用 1.0mm不锈钢板制 作; 2.立柱采用φ38*1.0mm加厚不 锈钢圆管制作,配不锈钢可调 子弹脚; 台 1 4 洗碗机 60-200筐/小时 1.加热方式:电加热 2.规格尺寸:长度不大于 1100mm 3.最大洗涤量:60-200筐/小 时,速度可调节 4.洗涤加热功率:9KW 5.喷淋加热功率:36KW 6.最大耗水量:500L/H 7.总功率:≤48KW 8.产品采用不锈钢材质,数控 折弯成形,产品精度高; 9.组装式清洗喷臂及喷咀,易 于拆卸,便于清洗;关门时自 动关闭排水口,方便实用;自 动进水,自动温度控制系统, 操作方便 10.椭圆形冲洗范围,让清洗无 死角;大容量自冲式不锈钢筛 盘和大型深筛篮均可拆卸;不 锈钢制泵和叶轮,备有泵吸入 口滤筛部件;门开关锁定功能。 11.内置清洁剂分配器控制信 号输出;自动温度控制,自动 缺水断电保护设计;内置加热 水箱,减少热损失,功率小。 台 1 48 5 单星盆水池 800*700*950 mm 台面采用 1.0mm厚不锈钢板制 作,星盆采用 1.0mm厚不锈钢 板制作,设有带过滤网的进口 下水,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不 锈钢星盆,配φ40mm下水器;连 接管采用φ25×1.0mm不锈钢 管,配φ38mm可调式不锈钢子 弹脚。 台 1 6 高压花洒 190*360*980 mm / 台 1 7 单星盆污碟台 1500*700*950 mm 采用 1.0mm厚不锈钢板制作, 星盆采用 1.0mm厚不锈钢板制 作,设有带过滤网的进口下水, 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不锈钢星 盆,配φ40mm下水器;连接管采 用φ38×38×1.0mm不锈钢方 管,配φ38mm可调式不锈钢子 弹脚。 台 1 主副食库 1 米面架 1000*600*150 mm 采用不锈钢 38*38*1.0mm制成, 立管采用 38*25*1.0mm不锈钢 管,配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 台 3 2 四层层架 1200*500*1500mm 材质采用优质不锈钢磨砂板, 面板厚度 1.0mm;共分四层,每 层层板表面均匀冲条形沥水 孔,立柱采用¢38*1.0mm 不锈钢 管,连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台 3 3 平板车 850*600*800 mm 材质采用不锈钢板,厚度 1.0mm;推手采用 38*38*1.0mm 不锈管配 4个活动脚轮(两定 向两弯向)连轴承。方便实用、 采用全无缝焊接技术,产品牢 固耐用,承载能力强。 台 1 排风设备 1 不锈钢背风管 定制 不锈钢 1.0mm制作。 米 6.2 2 不锈钢烟罩 L*1300*600 mm 1.材料采用不锈钢板制作,厚 度 1.0mm; 2.配不锈钢沥水格、接油槽、 不锈钢接油杯。每米配一个防 爆灯。 米 6.2 3 不锈钢管道 定制 材质采用不锈钢板制作,厚度 1.0mm。 ㎡ 95 4 抽油烟风柜 7.5kw 抽排系统的主要装置,采用双 吸式蜗壳吸风,外壳为镀锌板 台 1 49 柜式结构,风量大、噪音低、 结构稳固。 5 油烟净化器 25000风量 1.净化率达到 95%以上,外壳全 部为 1.2mm以上的钢板制造, 各级收集组件都有自己的检修 门和高压电源以于检查时不影 响别的细件。 2.电场主体为不锈钢阴极,镀 锌板阳极,同时满足可单独拆 卸,方便设备清洗维护。 3.电场主体绝缘子采用陶瓷绝 缘子,不得采用塑胶等普通材 质进行绝缘。 4.检修时通过检修门,可以直 接接触到电场主体。 5.每个组体都独立含有:工作 指示灯、电源指示灯、故障指 示灯。 6.为有效收集油烟粒子和去除 气味,每个高压电源至少能给 电场主体(收集装置)提供 14 -16 KV的电压。恒流装置可把 电流保持在 40MA左右以确保设 备的净化效率保持高效。 7.高压电源与电场主体采用不 锈钢顶针方式连接,开门自动 断电。 8.采用数字电源,搭载 D1.4数 字版,能够根据电场的工作情 况,自动调节设备运行功率, 更节能。 9.设备采用高低压静电式吸附 的处理方式, 10.油烟净化器取得中国环保 产品认证。 11.每一台静电油烟净化器应 由下列设备构成﹕外壳、机架、 进风口、均风板、出风口,高 低压电场模块、绝缘支架、集 油盘、放油口、电源箱。 台 1 6 机组安装支架 / 材质采用 100#槽钢与国标∠40 角钢制造,表面作双层防腐处 理。 套 2 50 7 风柜弹簧减震装置及 软接 / 承重量≥180KG 套 1 8 防火阀 定制 镀锌冷板制作并作喷漆。 个 1 9 设备检修平台 / / 项 1 10 管道连接及固定设备 / / 套 1 11 管道密封材料 / / 项 1 12 机组电源回路管线 / / 项 1 用品用具 1 味勺 / / 个 30 2 面刀 / 不锈钢 把 1 3 不锈钢快餐盘 五格 304#不锈钢,加深加厚型 个 200 4 不锈钢勺 / 不锈钢 个 260 5 筷子 / 合金 双 260 6 炒勺 12两 不锈钢,带木柄手把 把 5 7 汤勺 长把 / 把 3 8 调料缸 16cm 不锈钢 个 30 9 不锈钢蒸饭盘 600*400*48mm 不锈钢 个 24 10 不锈钢馒头盘 600*400*48mm 不锈钢 个 24 11 塑料菜筐 1号 钢化塑料 个 4 12 塑料菜筐 2号 钢化塑料 个 2 13 食品周转箱 大号 / 个 4 14 片刀 / / 把 4 15 砍刀 / 不锈钢 把 2 16 翻盖式垃圾桶 30*60mm 钢化塑料 个 2 17 垃圾桶(带轮) 大号 钢化塑料 个 2 18 不锈钢份数盆 一分之一 不锈钢制品 个 24 19 反边铸铁大锅 800mm 铸铁反边 口 4 20 熟铁炒锅 450mm / 口 2 21 不锈钢漏勺 8cm 不锈钢,带木柄手把 个 2 22 不锈钢油缸 10寸 不锈钢 个 2 23 不锈钢密漏 标准 / 个 2 24 打菜勺 常规 不锈钢,带木柄手把 个 30 25 不锈钢盆 28cm 不锈钢 个 3 26 不锈钢盆 40cm 不锈钢 个 6 27 不锈钢桶 30cm 不锈钢 个 4 28 不锈钢桶 40cm 不锈钢 个 4 29 不锈钢桶 50cm 不锈钢 个 4 30 磨刀石 两粗两细 大号双面(粗细) 个 4 31 钢丝球 / / 包 2 32 毛巾 标准 / 条 20 33 剪刀 / 全钢材质 把 4 51 34 削皮刀 / 不锈钢 把 4 35 点火枪 标准 / 个 2 36 不锈钢水勺 5斤 不锈钢,带木柄手把 把 5 37 厨师服 / 纯棉 套 14 38 防水围裙 标准 / 条 10 39 防水袖套 标准 / 双 10 40 防水手套 标准 橡胶 双 10 41 水靴 / / 双 10 42 厨师帽 布制 布制 个 10 43 保鲜膜 / / 个 5 44 保鲜盒 大号 塑料制品 个 20 45 保鲜盒 小号 塑料制品 个 20 46 刷把 竹制 / 个 10 47 肉勾 / / 个 2 48 汤碗 11.2cm 304#不锈钢 个 260 49 电子秤(落地) 100kg / 台 1 50 马斗 16cm / 个 5 51 擀面杖 大号 / 个 2 52 食品夹不锈钢 9寸 / 个 4 53 铁木菜板 46cm 实木 个 4 54 双水龙头 / 水嘴具有止水功能,侧边开关 套 8 55 全不锈钢防鼠防滑地 沟盖板 545*295*25mm / 块 64 2、桃蹊路派出所厨具采购清单及技术需求 桃蹊路派出所厨具采购清单及技术需求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洗碗间 1 双层平板工作台 1100*700*800 mm 1.台面采用 1.0mm不锈钢板制 作,层板采用 1.0mm不锈钢板制 作; 2.立柱采用φ38*1.0mm加厚不 锈钢圆管制作,配不锈钢可调 子弹脚; 台 1 2 高压花洒 190*360*980 mm / 台 1 3 单星工作台 1200*700*950 mm 材质采用不锈钢板,台面 1.0mm、星盆 1.0mm;连接管采 用φ25*1.0mm 不锈钢圆管;采 用¢38*1.0mm不锈钢管,连可调 节高度不锈钢子弹脚。 台 1 52 4 灭蝇灯 492*238*55mm 灯管:荧光灯管 电压 AC22V/50Hz 空间:5-50m² 台 1 库房 1 平板车 900*600*900mm 材质采用不锈钢板,厚度 1.0mm;推手采用 38*38*1.0mm 不锈管配 4个活动脚轮(两定 向两弯向)连轴承。方便实用、 采用全无缝焊接技术,产品牢 固耐用,承载能力强。 台 1 2 灭蝇灯 492*238*55mm 灯管:荧光灯管 电压 AC22V/50Hz 空间:5-50m² 台 1 3 四层层架 1000*500*1500 mm 材质采用优质不锈钢磨砂板, 面板厚度 1.0mm;共分四层,每 层层板表面均匀冲条形沥水 孔,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 管,连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台 1 4 四层层架 1200*500*1500mm 材质采用优质不锈钢磨砂板, 面板厚度 1.0mm;共分四层,每 层层板表面均匀冲条形沥水 孔,立柱采用¢38*1.0mm 不锈钢 管,连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台 2 粗加工区 1 灭蝇灯 492*238*55mm 灯管:荧光灯管 电压 AC22V/50Hz 空间:5-50m² 台 1 2 绞切肉机 585*390*780mm 1.功率:3KW,电压:220V; 2.切片产量:400kg/h,切丝产 量:200kg/h,绞肉产量: 150kg/h。 台 1 3 挂墙双层板 800*350*600 mm 1.材质采用不锈钢板制作,厚 1.2mm. 台 1 4 双层平板工作台 1800*700*800 mm 1.台面采用 1.0mm不锈钢板制 作,层板采用 1.0mm不锈钢板制 作; 2.立柱采用φ38*1.0mm加厚不 锈钢圆管制作,配不锈钢可调 子弹脚; 台 1 5 刀具消毒柜 ≥426*176*616 mm 容量 5-10把刀具 电压 220-240V 功率(KW) 0.016 外观尺寸(MM)≥426*176*616 台 1 53 6 单星盆水池 800*700*950 mm 台面采用 1.0mm厚不锈钢板制 作,星盆采用 1.0mm厚不锈钢 板制作,设有带过滤网的进口 下水,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不 锈钢星盆,配φ40mm下水器;连 接管采用φ25×1.0mm不锈钢 管,配φ38mm 可调式不锈钢子 弹脚。 台 1 7 双星盆水池 1200*700*950 mm 材质采用不锈钢板,台面 1.0mm、星盆 1.0mm;连接管采 用φ25*1.0mm不锈钢圆管;采 用¢38*1.0mm 不锈钢管,连可调 节高度不锈钢子弹脚。 台 1 8 挂墙双层板 1200*350*600 mm 材质采用不锈钢板制作,厚 1.2mm. 台 1 售卖区 1 双门不锈钢消毒柜 ≥1190*530*1800 mm 尺寸:≥1190*530*1800mm;功 率/电压:≥1.8KW/220V;外壳 采用无磁不锈钢板制作,高压 整体发泡保温层,移动式层架, 方便使用,一体式折边把手, 内设超高温保护功能,使用安 全;左右双区间,独立控制; 定温定时功能。 台 3 3 汤饭保温柜 700*700*800 mm 采用不锈钢制作,面板、侧板、 围板 1.0mm。 台 1 4 五格保温柜带防尘 玻璃罩 1800*700*800mm 1、面板采用 1.0mm不锈钢制作。 2、面板及层板板下均采用 1.0mm厚不锈钢 U型加强筋加 固。 3、采用 1.0mm不锈钢管做支撑 立柱。 4、台脚处连接不锈钢可调子弹 脚,可调节高度。 5、台面下垫 15mm厚松木板, 以万能胶水粘连。 6、玻璃罩连接管采用Φ38× 1.0mm不锈钢方管制作。 7、玻璃采用厚度大于 5mm钢化 玻璃制作。 台 1 5 双层平板工作台 1500*800*800 mm 1.台面采用 1.0mm不锈钢板制 作,层板采用 1.0mm不锈钢板制 作; 2.立柱采用φ38*1.0mm加厚不 台 1 54 锈钢圆管制作,配不锈钢可调 子弹脚; 烹饪区 1 四层层架 1200*500*1500mm 材质采用优质不锈钢磨砂板, 面板厚度 1.0mm;共分四层,每 层层板表面均匀冲条形沥水 孔,立柱采用¢38*1.0mm 不锈钢 管,连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台 1 2 四门高身雪柜 1220*760*1950 mm 制温范围:-5~+5/-15(℃); 电源:220V 50Hz,功率(kw): 0.35;总有效容积:0.82L 台 1 3 双门平台雪柜 1800*800*800 mm 1、高效压缩机及制冷系统,节 约能源;绿色环保发泡剂,制 冷剂;大容量,便于安装食物 盘;门体自动回归及悬停装置; 2、内外箱材料:不锈钢内胆外 壳,双开门结构; 3、温度范围:5℃~-5℃; 4、电压:~220V 50Hz; 5、制冷方式:直冷; 6、功率(w):162 台 3 4 单通工作台 1800*800*800 mm 材质采用不锈钢磨砂板;台面 厚 1.0mm、侧板及内层板厚 1.0mm、趟门面板厚 1.0mm。台 面内衬 20mm松木板(减震、消 音),以万能胶粘连;中置一活 动层板,可拆卸式。活动式趟 门结构,柱脚采用φ51*1.0mm 不锈钢圆管配可调节高度不锈 钢子弹脚。 台 1 5 双星盆水池 1200*800*950 mm 材质采用不锈钢板,台面 1.0mm、星盆 1.0mm;连接管采 用φ25*1.0mm不锈钢圆管;采 用¢38*1.0mm 不锈钢管,连可调 节高度不锈钢子弹脚。 台 1 6 双通工作台 1800*800*800 mm 1、整体采用不锈钢制作。 2、台面板采用 1.0mm不锈钢磨 砂贴塑板,内衬 20mm木工板并 用不锈钢磨砂贴塑板加固槽体 焊接。 3、围板及门板采用 1.0mm不锈 钢磨砂贴塑板。 4、Φ50mm不锈钢管柱及不锈钢 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台 1 55 5、柜内活动层板 1.0mm不锈钢 磨砂贴塑板加固槽体焊接。 7 洗地龙头 117*375*360 mm 配 10.5米软管; 台 1 8 单头单尾小炒灶 1150*1150*1250mm 材质采用不锈钢磨砂板;面板 1.0mm厚,围板 1.0mm厚;炉面 下衬 3mm防火隔热石棉布;内 衬台面板、炉膛使用 3mm/A3黑 铁板,并以耐火砖砌实,前沿 带溢水排污槽,配挡渣板;炉 体骨架采用 40*40*4mm国标角 钢加固,立柱采用Φ51*1.0mm 无缝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节高 度子弹脚。 台 1 9 单头低背矮汤炉 700*700*500 mm 材质采用不锈钢板;面板 1.0mm 厚、围板 1.0mm厚;炉面座配 铸铁炉花架;炉膛使用 A3黑铁 板,并以耐火砖砌实;炉体骨 架采用 40×40×4mm角钢加固, 立柱采用φ51*1.0mm无缝钢管 内含钢柱配可调节高度子弹 脚;炉头选用不锈钢炉头; 台 1 10 单门蒸饭柜(燃气蒸 箱) 12盘 采用不锈钢制成,面板 1.0mm、 柜身 0.8mm,炉胆外壳 0.8mm; 柜内胆采用 6mm厚 A3黑铁板; 40*40*4mm国标角钢制作灶架; 柜脚采用φ51*1.0mm不锈钢管 内含钢柱,配可调节高度子弹 脚;水箱设计自动进水装置。 台 1 11 单头大锅灶(中餐燃 气炒菜灶) 1100*1150*1250mm 采用 1.0mm不锈钢制作,围板\ 侧板 1.0mm,内衬 20mm隔热棉, 下垫 A3/3mm钢板,炉头、火咀、 气制、火种制;炉膛采用 A3&4mm 黑铁板,骨架采用 40×40mm 国 标角钢;炉脚采用φ51 mm钢管, 内含钢柱配可调不锈钢子弹 脚;风管、气管、水管均采用 国标管;每个炉体配摇摆水龙 头风配套件;炒灶采用整体不 锈钢冲压炮台及铸铁炉圈。 台 2 12 灭蝇灯 492*238*55 mm 灯管:荧光灯管 电压 AC22V/50Hz 空间:5-50m² 台 1 排风设备 1 不锈钢背风管 定制 不锈钢 1.0mm制作。 米 6.5 56 2 不锈钢烟罩 L*1300*600 mm 1.材料采用不锈钢板制作,厚 度 1.0mm; 2.配不锈钢沥水格、接油槽、 不锈钢接油杯。每米配一个防 爆灯。 米 6.5 3 不锈钢管道 定制 材质采用不锈钢板制作,厚度 1.0mm。 ㎡ 95 4 抽油烟风柜 7.5kw 抽排系统的主要装置,采用双 吸式蜗壳吸风,外壳为镀锌板 柜式结构,风量大、噪音低、 结构稳固。 台 1 5 油烟净化器 25000风量 1.净化率达到 95%以上,外壳全 部为 1.2mm以上的钢板制造, 各级收集组件都有自己的检修 门和高压电源以于检查时不影 响别的细件。 2.电场主体为不锈钢阴极,镀 锌板阳极,同时满足可单独拆 卸,方便设备清洗维护。 3.电场主体绝缘子采用陶瓷绝 缘子,不得采用塑胶等普通材 质进行绝缘。 4.检修时通过检修门,可以直 接接触到电场主体。 5.每个组体都独立含有:工作 指示灯、电源指示灯、故障指 示灯。 6.为有效收集油烟粒子和去除 气味,每个高压电源至少能给 电场主体(收集装置)提供 14 -16 KV的电压。恒流装置可把 电流保持在 40MA左右以确保设 备的净化效率保持高效。 7.高压电源与电场主体采用不 锈钢顶针方式连接,开门自动 断电。 8.采用数字电源,搭载 D1.4数 字版,能够根据电场的工作情 况,自动调节设备运行功率, 更节能。 9.设备采用高低压静电式吸附 的处理方式, 10.油烟净化器取得中国环保 产品认证。 台 1 57 11.每一台静电油烟净化器应 由下列设备构成﹕外壳、机架、 进风口、均风板、出风口,高 低压电场模块、绝缘支架、集 油盘、放油口、电源箱。 6 机组安装支架 / 材质采用 100#槽钢与国标∠40 角钢制造,表面作双层防腐处 理。 套 2 7 风柜弹簧减震装置 及软接 / 承重量≥180KG 套 1 8 防火阀 定制 镀锌冷板制作并作喷漆。 个 1 9 设备检修平台 / / 项 1 10 管道连接及固定设 备 / / 套 1 11 管道密封材料 / / 项 1 12 机组电源回路管线 / / 项 1 用品用具 1 味勺 / / 个 30 2 面刀 / 不锈钢 把 1 3 不锈钢快餐盘 五格 304#不锈钢,加深加厚型 个 200 4 不锈钢勺 / 不锈钢 个 260 5 筷子 / 合金 双 260 6 炒勺 12两 不锈钢,带木柄手把 把 5 7 汤勺 长把 / 把 3 8 调料缸 16cm 不锈钢 个 30 9 不锈钢蒸饭盘 600*400*48mm 不锈钢 个 24 10 不锈钢馒头盘 600*400*48mm 不锈钢 个 24 11 塑料菜筐 1号 钢化塑料 个 4 12 塑料菜筐 2号 钢化塑料 个 2 13 食品周转箱 大号 / 个 4 14 片刀 / / 把 4 15 砍刀 / 不锈钢 把 2 16 翻盖式垃圾桶 30*60mm 钢化塑料 个 2 17 垃圾桶(带轮) 大号 钢化塑料 个 2 18 不锈钢份数盆 一分之一 不锈钢制品 个 24 19 反边铸铁大锅 800mm 铸铁反边 口 4 20 熟铁炒锅 450mm / 口 2 21 不锈钢漏勺 8cm 不锈钢,带木柄手把 个 2 22 不锈钢油缸 10寸 不锈钢 个 2 23 不锈钢密漏 标准 / 个 2 24 打菜勺 常规 不锈钢,带木柄手把 个 30 25 不锈钢盆 28cm 不锈钢 个 3 58 26 不锈钢盆 40cm 不锈钢 个 6 27 不锈钢桶 30cm 不锈钢 个 4 28 不锈钢桶 40cm 不锈钢 个 4 29 不锈钢桶 50cm 不锈钢 个 4 30 磨刀石 两粗两细 大号双面(粗细) 个 4 31 钢丝球 / / 包 2 32 毛巾 标准 / 条 20 33 剪刀 / 全钢材质 把 4 34 削皮刀 / 不锈钢 把 4 35 点火枪 标准 / 个 2 36 不锈钢水勺 5斤 优质不锈钢,厚度 1.2mm 把 5 37 厨师服 / 纯棉 套 14 38 防水围裙 标准 / 条 10 39 防水袖套 标准 / 双 10 40 防水手套 标准 橡胶 双 10 41 水靴 / / 双 10 42 厨师帽 布制 布制 个 10 43 保鲜膜 / / 个 5 44 保鲜盒 大号 塑料制品 个 20 45 保鲜盒 小号 塑料制品 个 20 46 刷把 竹制 / 个 10 47 肉勾 / / 个 2 48 汤碗 11.2cm 304#不锈钢 个 260 49 电子秤(落地) 100kg / 台 1 50 马斗 16cm / 个 5 51 擀面杖 大号 / 个 2 52 食品夹不锈钢 9寸 / 个 4 53 铁木菜板 46cm 实木 个 4 54 双水龙头 / 水嘴具有止水功能,侧边开关 套 8 55 全不锈钢防鼠防滑 地沟盖板 545*295*25mm / 块 64 三. 服务要求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的 15天内。 3、所有设备质保期不低于 12个月,质保期内维修、维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里。质保 期内设备出现异常故障时,中标人需在 6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修复设备。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 7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款的 30% ,全部交货完成后支付合同款 的 40%,所有货物在使用现场安装调试完毕,支付合同款的 30%。 59 5、验收标准: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 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及采购文件的要求、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承诺与本项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注意:技术参数有 47个及以上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投标文件无效。 第八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 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 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为保障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评 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有权利对投标文件中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 应予积极配合,及时按要求提供网站查询渠道或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如发现供应商提供 虚假材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5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 责: (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2)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3)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 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5)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6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2. 资格性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存在 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60 (1)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未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性投标文件;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行评标。 3.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4. 评标程序 4.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4.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 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的内容等。 4.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 形之一,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 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 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4.1.3 出现本条 4.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 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4.2 符合性检查。 4.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技术、服务和商务 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 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技术、服务和商务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 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4.2.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实质性要求 61 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密封时在密封袋上未加盖、少加盖 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人名称且得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 者授权代理人)现场认可的; (2)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 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 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3)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 盖的; (4)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但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 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5)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技术、服务和商务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技术、服务和商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招标文件另有 规定的除外);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不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服务和商务等实质性要求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4.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 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4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 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4.5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 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 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的并列。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 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且得分相同的 并列。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 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 62 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 予认可。 4.6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 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6)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7)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 予以特别说明。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 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 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4.7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 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 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 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4.8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8.1 在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4.8.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 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 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 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8.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 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 不得澄清: 63 (1)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2)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4.8.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 照以下原则处理: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投标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 投标人书面确认,书面确认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 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出现本条第(4)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 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 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 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 投标处理。 4.9 报价不正当竞争处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0 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4.10.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 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况书面建议 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 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 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 告本级财政部门。 64 4.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1)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2)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3)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4)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5. 评标细则及标准 5.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5.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 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 5.3 综合评分明细表 5.3.1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惩 戒方法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执行。 5.3.2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项 目 分 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报价 3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 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 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 标报价)×30 小微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监狱 企业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按照 本招标文件投标须 知前附表规定执 行。 2 技术指 标配置 26 分 1、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 离的得 23 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技术参数, 每项扣 0.5分。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鲜章 (包括并不限于检 测报告复印件、使 用手册、图册资料 等) 注意:技术参数有 47 个及以上与招标 文件要求有负偏离 的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人获得中餐燃气炒菜灶、燃气蒸箱国家一级能 耗标识的有一项得 1.5 分,最多得 3 分。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 件加盖鲜章。 3 商务响 应 13 分 1、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的,得2分; 每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的,扣0.4分,扣完 65 序 号 评分项 目 分 值 评分标准 备注 为止。 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置的专业人员进行打分, 为本项目配置了高级机电工程师、高级暖通工程师的 有一个得 2 分,配置了机电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的有 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4分。 3、为保证项目的产品质量为项目配置了专业的技术人 员高级电工、高级焊工,有一个得 0.5 分,最多得 4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4、为项目配置了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及专业的安全 人员,有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3 分,提供证书复印 件。 资格证书以市级或 市级以上国家职业 技能鉴定认证机构 颁发的证书为准, 相关人员需为投标 单位人员,且在供 应商提供的社保缴 纳人员名单中(依 法不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供应商提供 其他在职证明材 料)。 4 投标人 实力 8分 1、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政府重点新产品的得3 分。 2、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科技进步奖”或类似 荣誉的得3分。 3、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得2分。 以上证书需提供复 印件加盖鲜章,没 有证书的提供政府 奖励文件复印件或 政府部门官网截图 加盖鲜章。 5 实施方 案 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中的生产组织计划、 安装调试计划、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等措 施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包含以上四点且全面完善、科 学合理、符合采购人实际情况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或 有一项不足或缺陷扣1.5分,未提供不得分。 6 履约能 力 3 分 以投标人2018年以来类似厨房设备项目业绩计算:有 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 者合同复印件以及 投标人能证明项目 履约的发票复印件 或银行带二维码的 收款电子回单加盖 鲜章,否则不予认 可。 7 售后服 务及承 诺 12 分 1、投标人服务能力达到《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 GB/T27922-2011 五星级标准的得 1 分,五星级以下不 得分。(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2、售后服务方案包含售后服务内容和计划、售后服务 66 序 号 评分项 目 分 值 评分标准 备注 机构、人员配置、响应时间、应急处理方式、人员培 训计划、进度保障等,方案包含以上内容且合理完善, 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得 7 分,每缺少一项或每有 一项不足扣 1分,扣完为止。 3、为本项目售后配置了专业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 修人员有一人得 0.5 分,最多得 4 分。【相关人员需为 投标单位人员,且在供应商提供的社保缴纳清单中 (依法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其他在职证 明材料)】。 8 节能、 环保 1 分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规定,投标 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属于强制采购产品类别 的,不再评分),每项得 0.5分,最多得 1分。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 有效期之内的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复印件并 加盖鲜章。 可以通过互联网或 者相关信息系统查 询的,可以不提供 认证证书,但应提 供可以查询的具体 渠道以及完整的与 查询相关的产品信 息(可以直接提供 查询结果截图) 9 投标文 件的规 范 1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满分,响 应文件有制作不规范情形的,如采购文件规定了具体 扣分标准,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扣分;有其它不规范 情形的,一种情形扣 0.5分,2情形或以上的本项得 0 分。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 废 标 6.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7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 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6.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 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7. 定标 7.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 标供应商;或者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 直接推荐中标供应商的,除非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出具正当理由,排名第一的中标 候选人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 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 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允许采购进口产 品的项目,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 产品优先采购;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制造厂家属于少数民族地区或不发达地区的优先采 购。 7.2 定标程序 7.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7.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7.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 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7.2.4 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确 定的中标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 书。 7.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8. 评标专家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 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 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 规行为; (5)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 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68 (6)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9. 评标专家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 于回避的规定。 (2)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3)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 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4)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 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 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 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5)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 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6)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 监督。 (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 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69 第九章 合同拟定条款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 采购项目(项 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 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 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标的 标的 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 元) 总 价 ( 万 元) 资金来源(万元) 随机 配件 交 货期 预算 内 预算 外 其 他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同总价 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 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 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 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 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 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 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 天内 70 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 应在 XX 年 XX 月 XX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 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 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 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 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 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 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 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 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 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 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 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 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 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 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 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等文件及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 执行。 五、付款方式 (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 以后的 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 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后的 日内,按 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价款:¥ 元,人 民币大写 元整;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 71 以后的 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 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 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 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 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履约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 办库〔2020〕28号)的精神,本项目免收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 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 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 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 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 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 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 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 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 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 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3、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 72 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 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 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 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采购代 理机构 1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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