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侯马车务段社会化供餐招商公告
时间:2020-04-15 16:08:06
侯马车务段实施社会化供餐招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主体: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侯马车务段
二、招商项目:
侯马车务段社会化供餐招商项目,一个包件。
三、招商范围
侯马车务段临汾段区、侯马段区含段机关、运城段区沿线各站职工统一供餐。
四、招商项目简介
1.侯马车务段采用社会化供餐招商模式,主要为侯马车务段临汾段区、侯马段区含段机关、运城段区沿线各站职工的用餐,满足365天生产作业的职工供餐及相关的餐厨服务工作。
名称 | 早餐日均就餐人次 | 中餐日均就餐人次 | 晚餐日均就餐人次 | 备注 |
临汾段区 | 364 | 377 | 311 | 霍州、辛置、赵城、洪洞、临汾北、临汾、张礼、襄汾、霍州东、临汾西 |
侯马段区 | 513 | 500 | 308 | 段机关、侯马北、侯马、曲沃、南常、翼城、翼城东、沁水、侯马西。其中机关早餐57人,午餐70人,晚餐27人。 |
运城段区 | 396 | 440 | 334 | 礼元、东镇、闻喜、运城、永济、风陵渡、稷山、河津、清涧、运城北、永济北 |
合计 | 1273 | 1317 | 953 | 含机关早餐57人,午餐70人,晚餐27人。 |
2.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3.招商限高价
侯马车务段沿线各站就餐用餐标准最高限价每人每天30元,分别为早餐6元/人,午餐15元/人,晚餐9元/人,(不含水、电及房租费),预估金额2094.44万元;
侯马车务段机关供餐标准最高限价每人每天31元,分别为早餐6元/人,午餐16元/人,晚餐9元/人,(不含水、电及房租费),预估金额104万元;
总计预估金额2198.44万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4就餐品类标准统一(详见 竞商要求 中:侯马车务段日常供餐标准)。
5竞商方收取管理费比例不得高于15%,必要时可由双方委托独立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相关经济业务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五、竞商企业资格条件
1.竞商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营业执照规定的营业范围满足项目要求,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有商业信誉和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2.竞商方经营范围具有餐饮管理等与供餐相关的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质量、培训、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餐饮管理制度健全。
3.竞商方具有较高的餐饮服务能力,具有成熟的餐饮工作经验、人员管理经验,以及健全的餐饮服务团队,能够按照餐饮服务标准和要求履行职工供餐保障工作,提供的专业服务能够满足招商单位需要。
4.竞商方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经营状况良好,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竞商方能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6.竞商方曾有在地方政府、国铁集团、大型企业、大型学校等单位经营食堂餐饮服务经历3年及以上,并具有良好信誉评价,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保质保量的供餐,熟悉并承诺执行铁路相关规章制度。
7.本次招商不接受代理商竞商。
8.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六、竞商要求
1.侯马车务段日常供餐标准
每餐类别 | 品种要求 | ||
早餐 | 主食 | 蒸面类 | 不少于2种(馒头、花卷、杂粮卷等) |
煎烤类 | 不少于2种(烧饼、烙饼、发面千层饼等、油饼每周至少一次) | ||
副食 | 鸡蛋 | 水蒸蛋、茶蛋等,限量1个或者鸭蛋半个。 | |
小菜 | 2种,新鲜蔬菜不少于4种、成品咸菜类不多于1种自助取用 | ||
汤 | 粥类 | 不少于1种(小米、大米、黑米、薏米、红豆等),粥内固体食材不少于15%。 | |
汤类 | 不少于1种(牛奶、豆浆、紫菜拌汤、粉汤、丸子汤等),汤内固体食材不少于25%。 | ||
奶类 | 每人限量1份(袋) | ||
午餐 | 主食 | 米饭 | 不少于1种(大米、黑米等) |
蒸面类 | 不少于1种(馒头、花卷、包子、花馍、发糕、杂粮卷等),其中包子类3种(1荤/1素)每周不少于1次。 | ||
煮面类 | 不少于1种,面食配卤不少于2种(1荤/1素)。 | ||
菜类 | 荤菜 | 2种(每周7天猪肉类不小于3次、鸡肉类不多于3次,其他搭配牛肉等),除肉类主材以外的辅料不超60%,一菜勺中1.5*3厘米的肉片不少于6个。 | |
素菜 | 2种(根据季节和职工喜好调整,一周同一菜供应次数不超3次) | ||
汤类 | 绿豆汤 | 夏季供应(5月1日至9月30日) | |
汤 | 1种(紫菜蛋花汤或者青菜汤、醪糟汤等) | ||
水果 | 限量每人1份 | ||
晚餐 | 主食 | 米饭 | 米饭1种。 |
蒸面类 | 不少于1种(馒头、花卷、花馍、发糕、黄金烙等) | ||
煎烤类 | 不少于1种(烧饼、烙饼、发面千层饼、馅饼、韭菜盒子等) | ||
菜类 | 荤菜 | 1种(每周7天猪类不小于3次、鸡类不多于3次,其他搭配牛肉等)。 | |
素菜 | 1种(根据季节和职工喜好调整,一周同一菜供应次数不超3次) | ||
小菜 | 1种(每周7天供应不同类型小菜) | ||
汤类 | 粥、汤 | 1种(大米粥、小米粥或者西红柿拌汤、蛋花汤)。 | |
备注: 1.供餐标准中未备注限量的,均为不限量。 2.选用食用油(不可选用转基因油、不可选用动物油,食用油必须为成品包装,大型生产商生产)。 3.其他食材供货渠道必须合规,有正规资质,食品原材料符合食品质量要求,进行索证索票记录。 4.根据菜品评价和职工用餐情况做好菜品花样调整,供餐标准中的花样可增不可减。 5.根据传统节日,适当调整提升菜品质量和花样,向食堂供应水饺、汤圆等食品。 供应的蔬菜类要合理搭配营养,四季均衡,不可因季节影响,供餐蔬菜单一。 7.机关食堂每日晚餐应在上述基础上增加一道素菜。 |
2.节假日供餐标准:节假日期间、传统节日,在日常供餐标准基础上增加供餐品种如下(供餐费用标准不变):
(1)节假日:每日中午每人增加一个主菜、一瓶饮料。
日期安排:元旦三天、春节七天(除夕、初一、初二、初五增加供应水饺,初一早餐增加供应水饺)、清明节三天、五一劳动节三天、端午节三天(端午节当天供应粽子每人一个)、中秋节三天(中秋节放假前一天、节日当天增加供应月饼每人一个)、国庆节七天。
(2)传统节日
①冬至:供应水饺(每人至少10个)
②除夕年夜饭:以午餐标准为基础,增加3个素菜、2个荤菜、一人一份主菜、一瓶饮料、一个水果、一份水饺。
③元宵节:供应汤圆(大汤圆每人至少5个、小汤圆每人至少8个)
④中秋节夜饭:以午餐标准为基础,增加3个素菜、2个荤菜、一人一份主菜、一瓶饮料、一个水果、一份水饺。
3.供餐时间
供餐地点 | 早餐时间 | 午餐时间 | 晚餐时间 | 备注 |
临汾段区 | 7:00-8:00 | 11:30-13:00 | 18:00-19:30 | 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时,夏季、冬季晚餐时间调整 |
侯马段区 | 7:00-8:00 | 11:30-13:00 | 18:00-19:30 | 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时,夏季、冬季晚餐时间调整 |
运城段区 | 7:00-8:00 | 11:30-13:00 | 18:00-19:30 | 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时,夏季、冬季晚餐时间调整 |
注:竞商方要保证在供餐时间按时、按量供应,因生产作业时间等因素造成用餐提前或延误,竞商方要根据生产任务变化及时供餐,如遇生产任务等紧急情况需送餐到现场。
4.其他事项
(1)竞商前须缴纳竞商保证金人民币220000元(贰拾贰万元整),未缴纳者取消竞商资格。
(2)竞商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及国铁集团、集团公司、招商方有关管理规定,采购原材料、食品加工、食品供餐,保证食品安全、厨房餐厅环境卫生、服务有序。
(3)竞商方必须具备丰富的食堂经营管理经验,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管理质量。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转租、转包、分包,不得自行安排对餐厅和厨房进行改造。
(4)餐料费用由竞商方负责,竞商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合法合规,并按照规定合法处置餐厨垃圾。为确保餐品质量,便于监督检查,竞商方要安排专人按照索证索票记录要求进货查验登记(包括品名、单价、数量、进货渠道、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出库登记,以及食品留样和登记。
(5)炊厨设备设施在双方交割之日起按现状交接,后期日常炊厨具补充及日常维修由竞商方单位负责,构成高价耐用及固定资产的炊厨设备购置、大修费用由招商方负责;食堂(伙食团)水、电、房屋费用由招商方承担;燃气费用由竞商方负责,竞商方使用期间发生的水、电、气、房屋等设施设备损坏,由竞商方承担全部责任。
(6)竞商方按照招商方每日每餐就餐需求,加工质量、操作规范及服务态度满足标准,必须在招商方提供的场所内进行食品制作,方可供应。
(7)竞商方负责日常餐厨管理,具体包括人员安排、菜肴的营养配餐制作、环境卫生、餐厨服务、餐厨设备日常维修保养等,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管理制度,餐厅、厨房及外部周围卫生均属于负责范围,卫生检验检疫、卫生防疫均要达到规定标准。因竞商方未落实相关要求导致招商方发生损失的,竞商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责任。
(8)竞商方每周四按照供餐标准制定下周每餐菜谱,遇节假日提前三天制定,制定后由招商方食堂(伙食团)管理部门审核后实施,菜谱确定后不可随意改变,菜谱调整必须提出申请,经招商方同意后方可调整。
(9)竞商方提供的服务应满足用餐需求,配备足够的服务人员,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相关岗前、岗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从业规范、设备操作、食品卫生、厂区安全等,另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方可从业(费用由竞商方负责)。
(10)竞商方负责人按照要求参加招商方召开的有关工作会议,听取意见,并及时进行改进,并提供《食品安全承诺书》和《从业廉洁承诺书》。
(11)竞商方人员的一切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自负,用工须符合国家劳动、社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竞商方与其提供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因竞商方用工原因所产生的纠纷全部由竞商方负责。服务人员在合同期间因公负伤,因公或非因公死亡,因病治疗等情况需要享受各种社会保险待遇时,由竞商方按国家和竞商方所在省的有关规定办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12)因竞商方造成的安全问题,均由竞商方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招商方及第三方的民事赔偿责任、招商方因此遭受的行政处罚等)。
(13)竞商方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加强供餐服务管理,并按照供餐管理考核、供餐满意度调查、供餐单位退出机制、日常监督管理标准等要求,服从监督管理、考核,认真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14)因竞商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竞商方应向招商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招商方造成的损失,竞商方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5)竞商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招商方交纳贰拾贰万元整(小写:22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用以担保招商方所提供食品质量违反国家卫生和食品安全等相关标准及国铁集团、太原局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以及竞商方其他违约行为对招商方造成的损失。发生违约行为,招商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付,竞商方应于扣付之日起5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竞商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不计息退还。
(16)履约过程中自觉接受招商方监督管理和相关考核,若合同履行期满或合同因其他原因终止的,配合招商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完成,并经招商方同意后方可撤离。若竞商方未交接或未经同意撤离,当月费用不予结算,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集团公司申报列入 黑名单 。
七、报名及资格预审
1.报名方法:竞商方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开户行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声明及授权人身份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三年以上从业经历、良好信誉评价等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22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资格预审:完成报名后,竞商方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开户行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声明及授权人身份证)和三年以上从业经历、良好信誉评价等证明材料,各类材料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到侯马车务段进行预审。
4.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薛冬
联系电话:13934343202
工作时间:8:00-17:00
报名地址:山西省侯马市站北街89号(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侯马车务段)
侯马车务段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