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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太湖实验小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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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太湖实验小学供餐服务外包项目的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太湖实验小学委托,就无锡市太湖实验小学供餐服务外包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活动,现将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无锡市太湖实验小学供餐服务外包项目,JSXSCG2020-07

二、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采用外包方式对无锡市太湖实验小学学生及教师午餐提供外送快餐服务并进行管理,采购人按要求开展日常监督。该项目为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教育系统所属无锡市太湖实验小学提供外送快餐服务。经统计,学校每天约有1100份供餐需求量(教师80份,学生1020份),供餐标准暂按教师餐11元/餐?人、学生餐9.5元/餐?人标准计算。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1、采购公告媒体: 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2、公告发布日期:2020-03-17

四、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 2020-04-13 09:30:00
2、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冯永巍,方雷英,姚敏红,钱晓静,刘勉,李金梅,陆贤峰
五、中标信息
1、中标日期:2020-04-16
2、中标总金额:2107400元

3、中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备注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无锡市太湖实验小学供餐服务外包本项目采用外包方式对无锡市太湖实验小学学生及教师午餐提供外送快餐服务并进行管理,采购人按要求开展日常监督。该项目为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教育系统所属无锡市太湖实验小学提供外送快餐服务。经统计,学校每天约有1100份供餐需求量(教师80份,学生1020份),供餐标准暂按教师餐11元/餐?人、学生餐9.5元/餐?人标准计算。1教师餐10.97元/餐?人,学生餐9.47元/餐?人
2107400元无锡新富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梅村锡贤路128号91320214MA1P1X1U9Y

4、废标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六、代理收费信息
1、代理费支付方式:采购人支付
2、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服务招标)规定的70%计取
3、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16071

七、中标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它事项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九、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克礼(经办人)

联系电话:0510-81892580

地址: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幢

2、采购人名称:无锡市太湖实验小学

联系人:刘建东

联系电话:0510-85610560

地址:华庄街道水乡南苑60号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无锡市太湖实验小学供餐服务外包项目.doc

    228.5K

发布时间:2020-04-16 14:35:16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无锡市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JSXSCG2020-07

采购项目名称:无锡市太湖实验小学供餐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人:无锡市太湖实验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文本)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无锡市太湖实验小学供餐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编号:JSXSCG2020-0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供餐服务外包

2

采购人:无锡市太湖实验小学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华庄街道水乡南苑60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

3

采购项目概况、要求:本项目采用外包方式对无锡市太湖实验小学学生及教师午餐提供外送快餐服务并进行管理,采购人按要求开展日常监督。该项目为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教育系统所属无锡市太湖实验小学提供外送快餐服务。经统计,学校每天约有1100份供餐需求量(教师80份,学生1020份),供餐标准暂按教师餐11元/餐•人、学生餐9.5元/餐•人标准计算。

最高限价:211.4万元;

服务期限:一年(实际需供餐天数暂200天计算);

服务地点:无锡市太湖实验小学内(无锡市华庄街道水乡南苑60号);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安全、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采购人定期考核。

4

投标供应商条件: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5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休息),每天9:00-11:30,13:30-16:30。售价:捌佰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提供地点: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投标供应商提疑截止时间:2020年3月25日10:00时,以书面传真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

答疑时间:2020年3月25日17:00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传真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各投标供应商。

7

1、投标供应商投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肆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基本账户汇出,在(2020年4月13日9:30)前到达指定专用帐户内;

2、投标保证金可以以银行汇票、支票、本票、电汇、网银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如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在投标前与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室确认;如投标供应商电汇后未予确认,引起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收款单位: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无锡纺城支行,账号:322000673018010189188

受理地点: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00;13:30~16:00;

交纳时间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为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友情提示:为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帐,请各投标供应商按要求提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内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有疑问及时向代理机构联系,投标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财务部:0510-81892513)

4、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8

投标有效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

9

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20年4月13日上午9:00始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0年4月13日上午19:30止,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六楼会议室

10

开标时间:2020年4月13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六楼会议室

11

确定中标单位时间:2020年4月13日评审结束

确定中标单位地点: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六楼会议室

12

投标文件份数:明标部分正本1份,副本5份;暗标部分正本1份,副本5份。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一张(不可擦写光盘,需包含投标文件明暗标所有内容)

13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

联系人:潘登

联系电话:0510-81892528

传真:0510-81892580

电子邮件地址:247518119@qq.com

14

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供应商如需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锡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等规定,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 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所在地街道社区(江溪街道)门岗的“测温+扫码”并登记,“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场时,主动提供“锡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小区时主动“扫码”再出门。(《“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包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反映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2、投标供应商应向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文件及有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无效。

3、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4、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招标使用。

(三)招标文件的解释:

1、投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详见“投标邀请”第13项。

2、采购人、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投标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日前以书面回函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延期开标通知,传真:0510-81892580。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公告。因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采购人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两部分,明标由响应函、证明文件部分、商务部分组成,暗标为组织方案部分(技术标部分)(单独成册)。另附电子光盘一张(包含明暗标所有投标内容)。

1、响应函

2、证明文件部分: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②投标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③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④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⑤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网上打印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汇款(进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投标时携带原件备查;2.提供投标担保函的报价供应商除外,提供投标担保函的投标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

⑥投标供应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时提供原件);

⑦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⑧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⑨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⑩被授权委托人提供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1月-2020年3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为其缴费2020年1月-2020年3月带有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⑪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1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结果。

3、商务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②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③项目人员配备表(格式自拟)

④设备投入一览表(格式自拟)

⑤服务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⑥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自行添加)

⑦补充性文件(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⑧其它(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

4、组织实施方案(暗标)

a.针对本项目餐饮服务管理的工作设想及实施方案

b.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食品索证登记制度、食品逐日消耗登记制度、员工奖惩制度、操作工艺流程及管理制度等

c.日常管理流程图

d.防火、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e.保障应急任务后备人员充足的承诺及证明

f.学生餐方案

g.特色服务和服务承诺

(六)投标文件的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

3、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4、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5、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6、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7、投标文件统一采用A4纸,按照响应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

8、投标文件份数:明标部分一正五副,暗标部分一正五副。投标供应商应将明标部分正本、电子光盘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明标正本”,将明标部分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明标副本”;将技术文件(暗标)正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技术文件正本”,将技术文件(暗标)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技术文件副本”;招标文件中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需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原件资料”;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不放入原件密封袋中;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

9、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10、暗标需单独成册,不得有分册。封面和装订夹采用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统一样品,目录自拟,封底采用A4白色复印纸。

暗标中不得出现投标供应商名称、人员姓名;要求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涂改,不得出现能显示企业特征或其它提示性的标记或标识,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特殊做法;

排版要求:使用word文件形式,A4白色复印纸单面黑色打印,字体为小四号宋体,不得出现手写,单倍行间距,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底纹、阴影等标记,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只准出现页码,采用小5号阿拉伯数字格式,设在页脚对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不得有空白页,装订必须在左侧装订。

11、投标费用自理。

(七)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

1、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3、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

5、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6、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8、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9、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10、不同投标供应商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11、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12、投标文件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13、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14、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5、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16、不同投标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1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

18、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1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企业或同一账户资金缴纳的;

20、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21、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22、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2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的;

2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5、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6、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2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8、未提供技术文件的;

29、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30、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3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32、投标文件商务标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33、商务标和技术标,其中某一标被本项目评委确认为无效投标文件的,均同为无效;

34、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5、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未分别制作、装订、密封包装的;

36、技术标(暗标)中出现该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简称、人员姓名、Logo、商标、电话号码等任何标识标记及其他暗示性标志的;

37、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其中某一标被本项目评委确认为无效投标文件的;

38、未按要求提供电子光盘或光盘内容不全、格式不符要求的;

39、企业名称、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

40、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未能在一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投标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41、未通过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42、投标文件中无技术文件或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技术标页数明显偏少(技术标页数少于60页);

(八)开标、评标:

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

2、投标文件的不一致情形的处理:

2.1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信用信息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2020年4月12日下午16:00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 http://www.jscredit.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4、开标工作程序

4.1密封性审查:

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

4.2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

4.2.1投标供应商是否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4.2.2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4.2.3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4.2.4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3唱标

4.3.1经初步资格性审查确认无误后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在公证员公证或监督下,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当众拆封交唱标人唱标。

4.3.2唱标内容仅涉及开标一览表。

5、评标工作程序:

5.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5.1.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5.1.2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5.2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

5.2.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5.2.2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5.2.3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要求的符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5.2.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询标内容,由招标工作人员传递给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不进入评标室)。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签字。

5.3比较与评价

5.3.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七)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5.3.2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

5.3.3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在评标室当场核对、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

6、评标方法和主要因素: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

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各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若总得分相同,按组织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且组织方案得分相同,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一)评分项目及分值(总分100分)

(1)报价 10分

(2)人员设备配置情况 13分

(3)投标供应商评价 34分

(4)组织实施方案 43分

(二)各项目评分标准

(1)报价(10分)

各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1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高得分为1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备注:(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府采购政策;(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人员设备配置情况(13分)

1)投标供应商在本项目中安排的工作人员年龄: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得5分(提供人员身份证、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1月-2020年3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为其缴费2020年1月-2020年3月带有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后装订进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投标供应商在本项目中安排的工作人员中具有餐饮二级(含以上)厨师证的,每有1人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厨师证、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1月-2020年3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为其缴费2020年1月-2020年3月带有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后装订进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3)投标供应商具备自有专属冷库、专属消毒设施设备的;提供设备图片及设备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后装订进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

(3)投标供应商评价(34分)

1)投标供应商2016年1月1日(含)以来具有类似业绩:提供送餐服务且被服务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提供餐饮服务合同或协议(需体现被服务人数或另提供被服务单位出具的被服务人数证明),同时附“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的有效证明(被服务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后装订进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时提供原件。有一份得2分,最高得10分。

2)投标供应商2016年1月1日(含)以来被服务单位对其餐饮服务满意度证明材料(被服务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提供餐饮服务合同或协议及服务满意度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后装订进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时提供原件。有一份得1分,最高得4分。

3)投标供应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0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系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项得2分,最高得8分。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后装订进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时提供原件。

4)投标供应商有食堂“五常”管理经验的得5分,已实行明厨亮灶管理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7分。提供投标供应商的现场照片加盖公章后装订进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所编制的食品卫生台账。评标委员会成员横向比较进行打分。最高得5分。

(4)组织实施方案(43分)

a.针对本项目餐饮服务管理的工作设想及实施方案 7分

(其中需提供不少于10种学生套餐品种清单及相应的成本核算)

b.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食品索证登记制度、食品逐日消耗登记制度、员工奖惩制度、操作工艺流程及管理制度等 8分

c.日常管理流程图(每个流程节点落实到个人,人员配置及分布合理程度) 7分

d.防火、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6分

e.保障应急任务后备人员充足的承诺及证明 6分

f.学生餐方案 4分

g.特色服务和服务承诺 5分

投标文件中无技术方案或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技术标页数偏少(少于60页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达不到技术标分值60%的,则视为该投标文件没有完全响应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其余的按照下列评分幅度进行评分:90%≤优≤100%;80%≤良<90%;60%≤中<80%;

7、评标说明

7.1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7.2评委为5人以上的单数(含5人)时,计算分项得分时取平均值为投标供应商的得分,各分项得分合计即为投标供应商的总得分。投标文件无相应评分内容时,该项目为零分。每项评分的具体内容和方法由评委集体讨论,评委独立评分。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为各投标供应商最终得分。最终得分最高的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采购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九)定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人。

(十)确定中标人:

1、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人。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中标、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站发布公告中标、成交公告。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原因不做解释。如有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处理。

2、投标、开标及定标的整个过程均由采购人、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

3、在中标公示的同时,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4、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两份)留存,其余投标文件副本和原件退还各投标供应商。

(十一)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

2、如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4、中标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中标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三)中标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签订履行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投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投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投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2、中标供应商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向采购人交纳中标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证。履约保证金应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并按相关规定扣除处罚款后退还,不计利息。属于中小企业的可以根据财库[2011]124号文件精神,采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详见附件) 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3、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

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十六)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三种形式。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该三种信用担保形式。

1、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撤回投标文件,或成交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1。

2、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成交、中标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履约担保函;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2)。

3、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是指以政府采购作为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采购成交、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成交、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抵押凭据直接向银行贷款,或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后向银行贷款,解决政府采购成交、成交的中小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资金困难。

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和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信用担保形式,自主选择融资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为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业务。

5、合作担保机构及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及银行保函等,均具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担保效力。除不可抗力外,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政府采购担保函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按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追偿。

(十七)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服务招标)规定的70%计取,由采购人支付。

(十八)其他:

招标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检查招标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招标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投标供应商所投内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不得有负偏离:

一、项目技术要求:

(一)协议供货期限:

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8月31日(学生正常上学日,视各学校具体教学安排而定)。

(二)定点供应商

本项目招标确定1家中标单位。

(三)报价要求

该项目是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教育系统所属无锡市太湖实验小学提供外送快餐服务。经统计,学校每天约有1100份供餐需求量(教师80份,学生1020份)。快餐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学校就餐规模,提供充分优质的配餐方案。

(四)具体需求:

本招标项目立足于引进具有丰富的学校快餐配送经验,能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及风险的社会餐饮机构进行经营及管理。中标方必须坚持为学生服务的方向,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所提供的饮食卫生可口、价格合理、服务周到。

具体快餐配送指标如下:

1、投标方暂按教师餐11元/餐•人、小学学生餐9.5元/餐•人标准计算向招标方按时按量供餐。

2、学生餐每餐须不少于一大荤、一小荤、两素菜,菜品2周内应无重复。

3、所有快餐米饭不限量供应,且有免费汤配送。

中标方须按双方签订的协议要求承担全部的质量、安全、效益、风险责任。

中标方配送的食品所购买的原材料如:粮油、调味品、副食品、冷冻制品、豆制品、蔬菜、干货、洗涤与卫生用品等物资必须到正规商店采购,一旦购入并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原材料或在日常供应中发生5人以上的食物中毒事件,中标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招标方有权根据事件决定是否解除快餐配送协议。

中标方提供的餐具应保证无毒、卫生、环保。餐具清洗消毒杀菌应充分彻底,洗涤剂残留量不得超标。一旦发生因餐具材质不卫生或餐具清洁不彻底导致食品卫生事故或给师生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中标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招标方有权根据事件决定是否解除快餐配送协议。

(五)质量要求

为保证学生身体健康成长,招标人对所有产品的质量要求为同类产品中综合质量中等及中等偏上的产品。

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在中标后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中标人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发标方将立即取消中标人的经营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转基因油;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六)质量指标:

1、原料:

大米符合GB/T1354-2009的规定

鲜(冻)畜、禽产品符合GB2707-2016的规定

鲜冻禽肉符合GB16869-2000的规定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符合GB2733-2015的规定

蛋与蛋制品符合GB2749-2015的规定

豆制品符合GB2712-2014的规定

2、辅料:

食用油符合GB2716-2005规定

食盐符合GB2721-2015的规定

酱油符合GB2717-2003规定

醋符合GB2719-2003的规定

食糖符合GB13104-2014规定

味精符合GB2720-2015的规定

淀粉类符合GB2713-2015的规定

(七)感官指标:

①外观:包装整齐清洁、无破损、无外溢,标签内容清晰。

②色泽:具有食物各自特征的颜色,搭配合理,无异物。

③风味:食物鲜美,具有各类原料烹饪后的原香味,无异味。

(八)服务要求

1、中标方企业内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条款,并接受市、区卫生监督部门的督查,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服务。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

2、中标方应加强自身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建立盒饭卫生质量检验机构,配备合格的检验人员。

3、中标方必须与签约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其生产经营过程符合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4、交货方式为每日定时供货,供货方必须在与学校约定的具体时间内把指定货物送至需求学校指定地点。提前送货需求学校有权拒绝签单。延迟送货的导致师生就餐时间延误的,供应方需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赔偿需求学校相关损失。

5、供应方须应确保学生准时吃到热饭热菜热汤。快餐配送必须采用规定的冷藏、加热保温、高温灭菌等方式。配送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5℃。采用冷藏方式加工的快餐,从烧熟至食用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采用加热保温方式加工的快餐,从烧熟至食用的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不得加工供应生拌菜、改刀熟食、色拉、生食水产品等品种。

6、快餐运输应当采用封闭式专用车辆。车辆运输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当注意操作卫生,防止盒饭污染。供货方运输工具进入学校,必须接受学校统一管理,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配合甲方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工作。

8、乙方在配送食物过程中要接受出现临时减少用餐人数的情况。

9、中标方应当在当天供应的全部食品品种的成品中随机抽取留样样品,并按规定的方式、数量和时间保存。

10、快餐应当装入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一次性或不锈钢等其他符合工艺要求材质制成的餐具中。非一次性餐具在使用前应彻底清洗,并采用湿热消毒。

11、快餐配送期间,中标方不得中途转包及单方面突然终止承包,否则招标方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

12、结帐方式为月结,快餐费用由需求学校与中标人按实际人数结算,中标人不得直接向学生或家长收取。

(九)违约责任

1、因供应方配送不及时导致师生伙食供应延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合同立即终止,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2、因供应方配送不及时导致师生伙食供应延时且经供方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校方不良影响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0%作为供方向需方支付的违约金,三次取消供货合同。

3、如供应方提供的午餐出现质量上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如饭、菜中有虫子、菜太咸、菜量太少等)、数量出现差错、未采取有效保温措施等违反上述约定的情况,供应方需配合进行改善,如经需求学校三次提出仍无改进的,需求学校有权因此单方解除本合同。

4、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供货商所提供的快餐卫生质量(含餐具卫生质量)原因造成招标方食堂岀现食物中毒等卫生事故的,供货方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发生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立即停止供货方供餐,并暂扣当月所有快餐的货款作为供方的赔偿预付款。

5、凡供货商向学校提供快餐卫生质量(含餐具卫生质量)发生问题,影响食用,经合同三方确认,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0%,第三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60%且取消合同。

6、如供应方所供快餐的实际食品原料成本率(食品原料采购成本/快餐供应价)低于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的数值,供应方须按差额双倍赔偿需求学校。凡出现三次此类情况,合同立即终止。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7、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供货商所供快餐的质量送质检部门抽检,若发现质量检测结果与招标文件质量标准不符,采购方有权酌情予以罚款、没收保证金、解除合同等处罚。

二、有关说明

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包括无锡市太湖实验小学供餐服务外包项目从中标起和服务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有技术偏离请于投标偏离表中说明。

3、本项目合同履行地点为无锡市,具体地点以合同书约定为准。

4、质量及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质疑,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

5、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在我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标的供应商,如需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请按锡财购【2013】5号文件执行。

第4部分 合同(格式文本)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方):

一、采购编号:

二、采购内容:

三、中标总金额:(大写) ;(小写)

四、服务要求及验收标准:

五、服务期:

六、服务地点和方式:

七、服务款项支付步骤和办法:

八、售后服务: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争议的方式:

十一、其它事项:

十二、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乙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备案:

十四、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一份。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甲方(采购人): (盖章) 乙方(中标方): (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见证方: (盖章) 乙方户名:

见证人: 乙方开户银行:

日 乙方帐号:

备注:甲乙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按照合同条款拟订合同。

供餐(快餐)配送协议供货合同

采购编号:

经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丙方”), (学校,以下简称“甲方”)和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同意就无锡市太湖实验小学供餐服务外包项目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定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文件构成: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执行期带量食谱以及甲方、乙方商定的其它必要文件。

二、合同期限:

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8月31日

三、合同标的:

1、餐标:

每餐须不少于一大荤、一小荤、两素菜,菜品二周内应无重复。

所有快餐米饭不限量供应,且有免费汤配送。

2、快餐原材料:

乙方配送的食品所购买的原材料如:粮油、调味品、副食品、冷冻制品、豆制品、蔬菜、干货、洗涤与卫生用品等物资必须到正规商店采购,一旦购入并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原材料或在日常供应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有权根据事件决定是否解除快餐配送协议。

3、快餐餐具:

餐具材质

乙方提供的餐具应无毒、卫生、环保。餐具清洗消毒杀菌应充分彻底,洗涤剂残留量不得超标。一旦发生因餐具材质不卫生或餐具清洁不彻底导致食品卫生事故或给师生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有权根据事件决定是否解除快餐配送协议。

四、付款条件:

1、本合同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配送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完备有效单据和合法合规票据后,由甲方按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

2、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乙方需于次月 日前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或正规单据,并附结算清单,甲方需于次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货款。若户名、开户行、账号与中标供货单位不一致,甲方不予付款。

五、交货时间和地点:

快餐的提供时间由甲方根据校历安排统一规定,同时,乙方必须按招标方规定的作息制度做好供餐工作,遇特殊情况应予以配合供餐。

乙方应在每日上午 时前将快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甲方于每月末做好下月师生用餐登记、预收餐费工作并向乙方通报下月用餐人数。

乙方须于每周五将下周菜单提交甲方,征求甲方意见,根据甲方的意见加以调整。

六、质量保证:

1、为保证学生身体健康成长,甲方对所有产品的质量要求为同类产品中综合质量中等及中等偏上的产品。

2、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在供应过程中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乙方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丙方将立即取消乙方的经营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⑴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转基因食用油;

⑵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⑶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⑷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⑸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⑹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⑺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⑻ 超过保质期限的。

七、服务:

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在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每年接受年度验证。

2、乙方企业内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条款,并接受市、区卫生监督部门的督查,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服务。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

3、乙方应加强自身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建立盒饭卫生质量检验机构,配备合格的检验人员。

4、乙方必须与签约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其生产经营过程符合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5、交货方式为每日定时供货,乙方必须在与学校约定的具体时间内把指定货物送至需求学校指定地点。提前送货需求学校有权拒绝签单。延迟送货的导致师生就餐时间延误的,乙方需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赔偿需求学校相关损失。

6、乙方须应确保学生准时吃到热饭热菜热汤。快餐配送必须采用规定的冷藏、加热保温、高温灭菌等方式。配送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5℃。采用冷藏方式加工的快餐,从烧熟至食用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采用加热保温方式加工的盒饭,从烧熟至食用的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不得加工供应生拌菜、改刀熟食、色拉、生食水产品等品种。

7、快餐运输应当采用封闭式专用车辆。车辆运输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当注意操作卫生,防止盒饭污染。乙方运输工具进入学校,必须接受学校统一管理,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8、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配合甲方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工作。

9、乙方应当在当天供应的全部食品品种的成品中随机抽取留样样品,并按规定的方式、数量和时间保存。

10、快餐应当装入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一次性或不锈钢等其他符合工艺要求材质制成的餐具中。非一次性餐具在使用前应彻底清洗,并采用湿热消毒。

11、快餐配送期间,乙方不得中途转包及单方面突然终止承包,否则招标方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

12、结帐方式为月结,快餐费用由甲方与乙方按实结算,乙方不得直接向学生或家长收取。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交纳中标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正常到期后退还,不计利息。

2、因乙方配送不及时导致师生伙食供应延误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合同立即终止,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3、因乙方配送不及时导致师生伙食供应延时且经供方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校方不良影响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0%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三次取消供货合同。

4、如供应方提供的午餐出现质量上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如饭、菜中有虫子、菜太咸、菜量太少等)、数量出现差错、未采取有效保温措施等违反上述约定的情况,乙方需配合进行改善,如经甲方三次提出仍无改进的,甲方有权因此单方解除本合同。

5、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乙方所提供的快餐卫生质量(含餐具卫生质量)原因造成招标方食堂岀现食物中毒等卫生事故的,乙方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发生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立即停止供货方供货,并暂扣当月所有供应原料的货款作为供方的赔偿预付款。

6、凡乙方向甲方提供快餐卫生质量(含餐具卫生质量)发生问题,影响食用,经三方确认,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0%,第三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60%且取消合同。

7、如供应方所供快餐的实际食品原料成本率(食品原料采购成本/盒饭供应价)低于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的数值,供应方须按差额双倍赔偿需求学校。凡出现三次此类情况,合同立即终止。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8、丙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供货商所供快餐的质量送质检部门抽检,若发现质量检测结果与招标文件质量标准不符,采购方有权酌情予以罚款、没收保证金、解除合同等处罚。

9、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供货方需提供正式发票。

10、合同签订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承诺书,本项目毛利率控制在20%以下。

九、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无锡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后,由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见证盖章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与丙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采购学校): 乙方盖章(供应商): 丙方盖章(见证)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反商业贿赂协议书

反商业贿赂协议书

甲方(学校采购方):

乙方(中标供应商):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抓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的精神。推进廉政建设,预防和减少经济犯罪以及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为保护双方利益与工作人员权益,落实反商业贿赂法,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严禁向甲方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凡以现金、礼金、礼券、纪念品等形式与甲方工作人员往来,皆视为商业贿赂行为。严禁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进行各类消费。一经查实任一违规现象,甲方除严肃处理甲方相关责任人外,将立即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甲方工作人员索要乙方礼品、礼金、有偿服务的,甲方鼓励乙方进行举报。一经甲方查实,甲方将给予乙方相应金额的3倍奖励,并作为下一期招标的优先单位。

三、甲、乙双方应加强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廉政和遵纪守法教育,鼓励做廉政、遵纪、守法的模范。与行贿受贿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确保大宗食品采购透明、公平、公正。

四、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无锡市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执贰份。

五、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二〇一九年 月 日 二〇一九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公开招标

投标文件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响应函(格式):

响应函

致: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根据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 (采购项目名称 ) 的公开招标文件,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我方经过踏勘现场和对采购文件等所有文件的研究后,我方愿以大写金额: ,小写金额:的价格,按采购文件中的要求承包本项目。

二、我们愿意提供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1、证明文件部分: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②投标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③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

);

④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⑤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网上打印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汇款(进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投标时携带原件备查;2.提供投标担保函的报价供应商除外,提供投标担保函的投标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

⑥投标供应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时提供原件);

⑦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⑧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⑨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⑩被授权委托人提供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1月-2020年3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为其缴费2020年1月-2020年3月带有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⑪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1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结果。

2、商务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②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③项目人员配备表(格式自拟)

④设备投入一览表(格式自拟)

⑤服务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⑥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⑦补充性文件(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⑧其它(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

3.组织实施方案(暗标,单独成册)

三、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

四、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工作。

五、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

六、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人。

七、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同意双方协调解决,并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八、我们认可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九、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我们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及成交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十、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愿意在见证合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十一、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二)(投标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政府采购编号: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公司(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项目 (采购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 (采购编号: )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 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投标供应商名称)在此承诺:

1.如本公司(单位)中标,将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确定的费用结算方式进行费用结算;

2.本公司(单位)对本项目 (采购编号: )投标所提供的数据均以事实为依据统计填报,均能提供确实的书面资料以备核查。如若中标,将在服务有效期内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优质服务。

3.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政府采购编号:

日期: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 (采购编号: 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

(五)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项目总报价

(人民币)

大写:

小写:

服务期限

服务标准

投标文件

份数

明标部分正本1份,副本5份;暗标部分正本1份,副本5份。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一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 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应与响应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报价一览表中内容为准,报价一览表中必须盖章或签字。

(六) 明细报价表(格式)

明细报价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采购编号:

序号

收费项目

数量单位

单价

(元/餐/人)

单项总报价(元)

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是否属于监狱和戒毒企业

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备注

1

学生餐费

人×200天×1年

2

教师餐费

人×200天×1年

3

其他

3

……

总报价(一年):大写 小写

其中属于小、微型企业的价格合计(小写):

其中属于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合计(小写):

其中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合计(小写):

1.​ 质量 2.安装 3."三包"(包修、包退、包换)4.其他承诺

(以上是主要承诺,供投标供应商参考,投标供应商应在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单位的情况作出具体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1)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必须提供投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供应商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2)在“是否属于监狱和戒毒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必须提供投标供应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供应商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3)在“是否属于福利性单位”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必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声明函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投标供应商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4)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需求和有关说明”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

(5)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

(七)服务要求偏离表 (格式):

服务要求偏离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名称

采购要求

实报内容

偏离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本表不得删除;

(2)如无任何技术偏离,请于本表 “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

(3)如有技术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不须赘述。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1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仅供参考)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成交后投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供应商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仅供参考)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