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中学师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LWHD-2020FW-01)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中学师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LWHD-2020FW-01)

招标详情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中学 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LWHD-2020FW-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花地中学师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0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广州市荔湾区花地中学师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一项。

(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服务期限为:从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共3年;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若分公司投标的: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依法免缴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免缴社保)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2、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类别须为“餐饮管理企业”】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须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②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的投标。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4月17日9时起至 2020年4月23日17:3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到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

(二)如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我公司只接受购买本采购文件并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投标。

八、投标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2020年5月7日下午14:30 时(注 14:0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开标评标时间:2020年5月7日下午14:30 时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23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中学

电话:

020-62313760

电话:

传真:

020-62313719

传真: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大第直街五巷44号

邮编:

510610

邮编:

开户行:

招商银行广州体育西路支行

帐号:

120910640210901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6日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中学师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doc

购买标书登记表.doc

WZBIDDING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中学

招标文件

(自主采购)

项目编号:LWHD-2020FW-01

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花地中学师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项目类别:服务类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4月


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投标截止时间后,本公司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因此,请适当提前到达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多子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子包号,子包号跟子包名称必须一致。

单独提供的唱标信封应包括:《开标一览表》、《退保证金说明》、“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加“★”号的条款必须一一响应。

投标文件必须按顺序编制页码。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及密封

如投标/报价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和时间,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公司,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我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作出判断,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供应商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投标文件的,评委会将按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目 录

TOC \o "1-1" \u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部分 采购人需求 11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14

第五部分 开标、评标和定标 20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1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中学 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LWHD-2020FW-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花地中学师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0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广州市荔湾区花地中学师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一项。

(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项目类型:服务类;

服务期限为:从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共3年;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若分公司投标的: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依法免缴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免缴社保)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2、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类别须为“餐饮管理企业”】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须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②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的投标。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4月17日9时起至 2020年4月23日17:3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到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

(二)如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我公司只接受购买本采购文件并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投标

八、投标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2020年5月7日下午14:30 时(注 14:0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开标评标时间:2020年5月7日下午14:30 时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23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中学

电话:

020-62313760

电话:

传真:

020-62313719

传真: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大第直街五巷44号

邮编:

510610

邮编:

开户行:

招商银行广州体育西路支行

帐号:

120910640210901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6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一、说 明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二)、定义

1.“采购人”是指:广州市荔湾区花地中学

2.“监管部门”是指: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5.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6.“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三)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二、一般要求

(一)投标的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人需求

4.合同书格式

5.开标评标与定标

6.投标文件格式

7.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予以确认。

(四)知识产权

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五)纪律与保密事项

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4.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

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六)质疑与投诉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招标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3.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者,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七)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构成

1.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子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子包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如: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1.2 投标文件数量:6份(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文件1份)

1.3 唱标信封(单独封装):报价文件(纸质1份,退保证金说明一份,保证金交纳凭证1份

2、投标文件的编写

2.1 投标人可对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将同一个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2.3 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须实质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带“▲”号项目为评标委员会打分时的重要参考指标,不作为投标无效条件。

2.4 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5 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6 投标文件必须编页码,页码必须连续。

2.7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

3、投标文件的标记和密封

3.1 投标文件的任何涂改或修正,涂改或修正处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3.2 投标文件封面标明“正本”或 “副本”,并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3 正本和电子文件一起单独封装,副本全部一起封装。封套表面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在每一封套上按以下顺序标明如下字样:

收件人: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联系人、电话及传真号码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 年 月 日上午 之前不得启封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地点。

4.2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 未按要求密封的;

(2) 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

4.3 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4.4 招标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责任。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以银行汇款、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供应商投标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1)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到达下述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已到帐名单为准):

收 款 人: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天河北支行

账 号:693646557

并请注明“事由:广州市荔湾区花地中学师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编号LWHD-2020FW-01保证金

(2)用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或《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选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

有效期超过投标有效期30天;

投标保函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保函正本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递交到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3、投标时应将保证金交纳凭证、《退保证金说明》《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在唱标信封中,连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5.4、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5.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5.6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5.7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中标人须提交一份合同原件到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合同提交时间为准)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5.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依法处理: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9、办理退保证金手续说明

5.9.1投标企业需填写《退保证金说明》并加盖公章。(附表一)

5.9.2投标人需将加盖公章的《退保证金说明》原件寄到我司或放在唱标信封中,我司将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退回。

附表一

《退保证金说明》

致: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年 月参加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 “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小写金额(大写金额)”。在该项目中我公司为(中标人或未中标人)。现申请退办该笔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退回以下账户:

公司名称:

开户行:

公司账号:

电话:

联系人

申请人:(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及撤回。

7、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不少于90天。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其投标将会被拒绝并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其权利与义务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

8、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由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9、其它说明事项

9.1 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取样版时不对样版外观验收及性能测试,对样版的破损或质量概不负责;

9.2 由于招标代理机构样版室空间有限,敬请各有关供应商支持配合,投标样版请于采购结果公告后7天内取回,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第三部分 采购人需求

一、服务企业资格:

取得荔湾区公办中小学校食堂服务资格的服务企业,且有曾为市区中学服务达3年或以上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

二、服务范围

只提供师生及学校承担的相关活动就餐服务(不得对外经营);

就餐人数:供应全校师生共约500人的午餐(以每月在校午餐统计数为准);

3、午餐须分装到每个学生的饭盒,并在12:00点前送到各午餐场室;

4、厨房工作人员需协助学校完成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每个学期初和学期末的场室保洁、物品整理等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5、承包方每月要安排财务人员到校完成膳食收费工作;

三、供餐及原材料采购要求

1、餐费标准:建议餐标:师生午餐不高于12元/人/天。

2、菜品要求:服务企业须在以上标准内提出午餐的套餐标准,并拿出方案(两周每天不重样,每周提供两次汤水、一次水果,并提前公布),最终根据招标人决定套餐方案。(菜品清单另附页提交)。

3、食品原料

(1)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台账登记和索证索票制度。

(2)食品原料供应商需具备相应卫生检验合格证照,并索取购货凭证以供检查(米、食用油、糕点、猪肉、禽肉等)

(3)根据相关监督部门要求,整理完善所有相关制度和资料,以备待查。

四、承包管理要求

1、承包人不得将食堂转承包或分包;在承包期间,如有不规范操作或发生伤害事故,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做好食堂人员的安全管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上墙。因承包方供餐不卫生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安全生产和环保事故,承包方须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承包人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后勤的具体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所聘人员要身份证、健康证齐全,并报学校登记备案。承包方自行承担食堂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债权债务、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厨房相关营业许可证照的年审、检测等手续申报由承包方负责办理,学校积极配合。

5、承包人应按照学校要求的其它方面进行规范化管理。

6、非教学时间(如寒暑假、双休日及国家其他法定节假日),食堂不允许对外营业。

7、经营及卫生许可相关证件一切手续由承包方办理。

8、结合食堂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厨房日常检查,每学期根据师生满意度摸查情况制定服务人员相应的奖惩和退出条款。

9、根据相关规定制定食堂管理的规章制度(另附页提交)。

10、学校因受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停电、停水、停燃气)下,厨房不能正常运行,承包人应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以保证学校师生的用餐需求。(相应的应急预案另附页提交)。因天气问题而造成停课、停餐,学校及学生家长不承担因停课而造成的损失。

11、确保学校维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A级等级,如复评不通过或者降级,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五、后勤硬件设备要求

1、学校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和厨房的厨具、餐厅餐具、场地、设备设施,中标单位负责学校提供的厨具、餐具、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和承担维护保养费用,爱护设施设备、加强厨具、餐具及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所有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和正常工作。

2、加工制作区域仅限于现有的厨房用地范围。

3、合同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时,学校提供的设备设施应完好无损移交学校,破损者须照价赔偿。使用过程中达到使用年限须报废的,中标单位提供书面申请材料经采购人签字确认后才能报废,并负责及时按相关部门要求更新。

4、中标单位根据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文件,如对有关场所进行改造,必须取得采购人同意,设计施工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校方不负责相关的申报及验收手续。

5、若未能满足服务企业加工制作要求的,由企业得到学校同意的前提下有所添置。学校不负责新添置设备设施在相关部门的审核工作,审批申报及验收工作由企业负责。承包方为食堂所投入的设备设施,投入后的设备设施产权归学校所有,由学校进行验收登记后全部计入学校资产。

六、服务人员要求

1、厨房从业人员不得少于10人,年龄50岁以下,并按国家规定购买相关的保险和社保。

2、所有的从业人员必须要求具备卫生行业从业健康证、上岗证,中标单位至少应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

3、配置至少一名持证食品安全管理员及一名营养师。

4、每年要对从业人员的健康证进行验证,并交学校备案。

5、每月定期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以及各种技能、卫生、服务技巧的在岗培训,学习餐饮管理的各项法规,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并做好相关的培训、会议记录。

6、从业人员上班期内穿戴统一的服装,戴工作帽、口罩,严禁食堂工作人员在食堂内吸烟。

七、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

1、食堂场地租金:承包方每月承担学校租赁校外食堂场地费1111.5元每月。

2、履约保证金:承包方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向学校支付履约保证金(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若承包方对食堂原有设施设备完好无损(自然损耗除外),以及已完全承担全部经营与法律责任(如经济、劳工、合约纠纷、赔偿责任等)后,学校将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3、承包方需每年购买“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险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手续办理和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4、经营水电燃气费:承包期间食堂水电燃气费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方须按月结付水电燃气费。按相关部门收费标准执行,按表计费。

5、厨余垃圾外运:承包方自行将厨余垃圾按照学校要求每天外运。

6、承包方应定期清理食堂的下水道、油池、泔水、油烟系统,清理的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合 同 书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不得偏离实质性条款。)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二〇二〇年 月 日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根据 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服务指

2、………………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规定,以及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合同的条款,自觉履行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相关行业管理的规章制度。

4、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内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的条款,不得与对方工作人员串通,损害单位的利益。

6、发现对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倾向,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7、发现对方有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及时向指定的监督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8、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收受乙方馈赠的礼品(包括现金、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有责任教育自己的亲属不得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赠送的上述礼品。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出国(出境)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和高尔夫球)活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乙方为其配偶子女安排工作;以及为其个人及其家属支付应由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费用。

(五)乙方工作人员主动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安排、提供第四条(一)至(四)条款内容所指的,甲方工作人员应提醒对方纠正,对无法拒绝的,应及时向甲方监督部门举报。

9、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包括现金、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也不得以各种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的亲属赠送上述礼品。

(二)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出国(出境)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和高尔夫球)活动。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安排工作,以及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费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主动向乙方索要或要求乙方安排和提供第五条(一)至(四)条款所指内容的,乙方应予以提醒对方纠正,对方拒绝纠正的,乙方应向乙方监督部门举报。

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20201 1 日 至2023 12 31 日止。

五、付款方式

六、保密条款

甲方所提供的所有数据、文字资料以及其他保密资料,乙方不得私自保留和提供、泄漏给任何第三单位或个人。

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如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八、争议的解决

1)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负担。

十一、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二、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监管部门)和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开标、评标和定标

开标

(一)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不参加开标大会。

(二)开标时,由签到前两名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文件,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其他主要内容等。开标记录表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三)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四)参加开标会是投标人的权利,如果投标人不参加开标,视同其放弃了这项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资格审查

(一)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表》

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A

投标人B

投标人C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类别须为“餐饮管理企业”】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须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非联合体投标;

未发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子包的投标”的情况;

非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其他要求;

结论

注:本表如与投标邀请函中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出入,以投标邀请函中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为准。

(二)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环节。

(三)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项目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

(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一名代表及从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四名专家共五人组成。评委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

(二)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不含采购人代表);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三)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责任: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四、评标步骤

(一)投标文件初审

1、评标委员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检查其是否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⑤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④买方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话,评分时计入投标报价总价。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具体审查内容详见《符合性审查表》。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及投标函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投标文件未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6)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7)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投标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10)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无效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投标无效。

4、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其投标文件即被视为不能通过初审,不得参与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

《符合性审查表》

要求

投标人A

投标人B

投标人C

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成本,投标人应能作出合理说明;招标文件不接受备选方案。

对投标货物的关键、主要设备,投标人没有报价漏项。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号条款不产生偏离(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功能或其他内容优于招标要求部分不视作偏离);

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提交投标函。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文件。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90天。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不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结论

(二)投标文件的澄清

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和评价

评标工作依据《政府采购法》以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地方政府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方法

1.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

1.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评标标准

2.1本次评审共分为技术评审、商务评审两部分。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各部分权重如下:

评分方法

技术

商务

综合评分法

55%

45%

2.2在汇总每个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定量评价分数时,将所有评委评分合计并计算出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

2.3商务评价标准(45分)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1

投标人的综合实力

7

组织架构优、业务水平高、服务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秀的,得7分;

组织架构较优、业务水平较高、服务效率较高、服务质量较好的,得5分;

组织架构一般、业务水平一般、服务效率一般、服务质量一般的,得1分;

组织架构差、业务水平差、服务效率差、服务质量差的,得0分。

2

同类项目经验

10

每提供一份投标人2015年至今食堂承包业绩证明得1分,最高得10分。

需提供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作为同类业绩评价证明资料。

3

用户满意度评价

10

投标人上述提供的2015年至今同类项目经验的用户单位出具的满意度评价:

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10分。

注:

①同一客户或同一项目提供多项用户满意度评价的,按一项计算;

②须与投标人上述提供的2015年至今同类项目经验的用户单位一致;

③用户满意度评价须经用户单位盖章,评价情况至少须为满意或类似好评的方可计分。

4

投标人认证体系

10

①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⑤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

投标人通过以上认证,每具有其中任意一项得2分,最高10分;

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和打印网站公布的链接信息资料(网址以http://www.cnca.gov.cn/网站公布为准),如无法提供网页截图的,须提供相关证书发证机关证明及地址电话或公证部门公证资料,否则为0分。

5

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3

获得过企业信用评价3A级证书得3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6

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

5

有,得5分;

其它或无不得分。

备注:提供有效期内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复印件和公开信息中查询的路径并打印公布的链接信息资料,公开信息中无法查询或与公开信息不一致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函。

小计

45分

2.4、技术评价标准(55分)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1

物品采购渠道

10

优:物品采购渠道宽广多样,货源充足,货源质量优秀可以得到保障得10分;

良:物品采购渠道比较宽广,货源较充足,货源质量较好得5分;

差:物品采购渠道比较单一,货源基本满足需求且货源质量一般得1分;

无提供不得分。

2

膳食的提供及相关服务方案

10

优:膳食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求,且品种丰富多样,营养搭配均衡,针对本项目服务方案全面、具体、深刻,切实可行得10分;

良:膳食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求,且品种比较丰富,营养搭配比较合理,针对本项目服务方案比较全面,有可行性得5分;

差:膳食提供基本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求,但品种较单一,营养搭配不合理,服务方案思路混乱,可行性差1分;

无提供不得分。

3

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的保证措施

5

优:针对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的保证措施,思路清晰,措施安排科学合理,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切实可行得5分;

良:针对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的保证措施,有比较清晰的思路,措施安排基本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有一定可行性得3分;

差: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的保证措施思路混乱,可行性差1分;

无提供不得分。

4

食材的保证供应

3

投标人拥有自营或合作关系的农业基地(定点农业基地)合计面积400亩以上的,得3分。

【提供相关的产权证明或具有合作关系的协议复印件,需显示面积】

5

项目人员配备

12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

①具有高级或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得2分,中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最高得4分;

②具有高级或以上中式面点师证书得2分,中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最高得2分;

③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2分,中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最高得4分;

④具备高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得1分;

⑤具备高级食品检验工证书得1分;

注: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页查询截图,本项最高12分。

6

投标人食品安全情况

5

投标人经营管理期间,校园食堂获得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评定,一间得1分,最高得5分。

注:需提供承包合同文件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A”级单位评定公示文件截图。

5

①投标人承包经营的食堂有被评为“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须提供荣誉牌匾及公示截图,得3分,无不得分;

②投标人自有食材检验室,须提供检验室照片2张、检测设备照片及发票,得2分,提供不全不得分;

5

投标人2019年至今投保公办中小学类食品安全责任险情况:

①食品安全责任险总保额≥5000万元,得5分;

②5000万元>食品安全责任险总保额≥3000万元,得3分;

③3000万元>食品安全责任险总保额≥1000万元,得1分;

④1000万元>食品安全责任险总保额,得0分。

(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小计

55分

2.5价格评审(本项目不设价格分,本条不适用)

2.5.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价格最低的评标价(指修正及价格扣除后报价,下同)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价格权重×100

2.5.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小、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中型、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③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④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明确企业类型,并提供最近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时,还需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5.3监狱企业产品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2.5.2条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2.5.3.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5.3.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6综合评分的计算

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1、评标委员会将技术、商务各项得分相加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将综合评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的,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委会抽签决定。评委会按上述排列向采购人推荐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为候补中标候选人。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以核心产品为准,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款处理。(服务类项目不适用)

五、废标处理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废标处理:

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定标

(一)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凡发现中标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三)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相关政府采购网和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www.gdhycg.com)网站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落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四)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代理服务费

(一)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1、法规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2、本次项目的类型为 服务类

3、收费对象: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向中标方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4、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定额 25000 元收取。

5、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

公司名称: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209106402109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西路支行

6、服务费不在响应文件的报价中单列。

(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代理服务费后,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充分理解并同意在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自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中标公告之日起超过15日仍未能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包括中标权在内的本次招标中所拥有的所有权利。

(三)《中标通知书》是该项目成交确认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八、 签约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