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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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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管理项目(三次)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食堂管理项目(三次)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 2020-04-16
采购项目编号:MAZJK2019-ZB01-F-0029
采购人名称: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联系方式:15383031460
采购人地址 :张家口市经开区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1区1号楼3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3-7975555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内容:食堂管理服务
采购公告期:2020年01月09日
品目分类 采购项目包组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主要标的名称 标的基本情况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优惠率 服务要求
定标日期:2020年04月16日
开标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评标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三评标室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bzjk.86ztb.com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3-7975555
备注: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孙勇、叶松林、刘建军、陈海涛、贾嘉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收费标准的100%支付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7560

经开检察院食堂项目招标文件(第三次) 项目编号:MAZJK2019-ZB01-F-0029 食堂管理项目(三次)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 年 12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定内容及标准 第五部分 技术标准和基本要求 第六部分 合同书格式(参考格式)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对其所 需的 食堂管理项目(三次)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 一、项目编号:MAZJK2019-ZB01-F-0029 二、项目名称:食堂管理项目(三次) 三、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至 2020 年 3 月 27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河北张 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bzjk.86ztb.com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售价:人民币 0元/套 (售后不退)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基本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 本存款账户备案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4 月 16 日上午 9:30,地点为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 1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bzjk.86ztb.com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本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口电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bzjk.86ztb.com 备注:1、所有合格投标人在现场报名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cn及河北张家口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bzjk.86ztb.com上完成 注册,并通过审核验证。否则后期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3 http://www.hebpr.cn及河北张家口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bzjk.86ztb.com未显示 投标单位名称,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已完成注册的无须再注册)。 2、本项 目采取电子方式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cn)注册登记并对本项目报名,在《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注册登记并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 件,最晚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未进行注册登记及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采购人: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 电 话:贾嘉 联系人:15383031460 代理机构: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 1区 1号楼 3层 联系方式:0313-7975555 联 系 人:马经理 4 第二部分 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食堂管理项目(三次) 2.项目预算:大写:伍拾万零伍仟元整人民币 小写:¥505000.00 元(此处预算 金额为一年的规划资金,第二年资金以财政预算为准。) 3.就餐人数:预计 80 人左右,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 二、服务内容 负责餐厅的伙食供应及日常管理,包括: 1、员工工作日期间一日早、中、晚三餐的伙食供应; 2、餐厅内食品卫生管理; 3、餐厅内各类设备、设施管理; 4、临时加班、会议供餐服务工作(采购人会提前通知); 5、如有需要可设回民专用餐; 6、其他与伙食供应管理及餐厅管理相关的业务。 三、服务要求 1、采购人将食堂现有基础设施(如灶具、座椅、餐具、后厨所需必要器械、燃油或 燃气)等提供给中标供应商,双方在交接时须进行盘点并交接给中标供应商使用和管理。 2、食堂人员配备:至少包含主厨(2 人)、面点(2 人)、杂工兼保洁(2 人)。 食堂工作人员由中标供应商自行安排,经费自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持 有健康证上岗。 3、投标人不得将餐厅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在承包区内搞不法经营。 4、餐厅、操作间等均属于投标人管理范围,投标人需负责承包区域内的卫生清扫和 安全管理。 5、投标人的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服从采购方的考核制 度。 6、投标人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保证饭菜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 合理,不得出现少餐、缺餐。 8、投标人负责承包区域治安保卫、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服从采购人的统一管理, 确保安全无事故。 9、投标人必须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 5 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0、投标人所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准, 并确保随时接受采购人对餐厅进货渠道和产品质量检查与监督。 11、按照国家有关餐具卫生管理要求,做好公共餐具消毒工作。 四、商务要求 1、投标报价: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投标无效。 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两年。 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时自行约定。 注:以上要求中的所有条款,有一项不满足的投标无效,所有要求均可以优于招标 文件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 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18 年度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户银行在 2019 年 11 月 1 日以后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2019 年 1 月至今任意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至少包含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依法免税或零缴纳的须提供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 4、2019 年 1 月至今任意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 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备案资料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 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 证原件; 9、投标人诚信承诺书原件; 6 10、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页截图。 要求:(1)查询时间截点:发布公告之日起-开标时间前;(2)截图应加盖单位 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注:如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递交记录查询截图 或仍在处罚期内的,则投标无效。 注: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的; (2)投标文件中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六、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1、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货物中含节能产品、坏境标志产品的执行冀采财【2019】7 号文和财库 【2019】9 号文,货物中含节能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有 效期内的产品节能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根据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和 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 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 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未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附件的不执行此政策。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 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不执 行此政策。 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 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未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不执行此政策。 6、随同办公设备提供的软硬件产品应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计算机软硬件采购源 头管理工作的通知》(冀版权字[2016]12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7、所投产品应符合采购人所属地的资产配置标准,所属地为张家口市的,应符合 7 《张家口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张财字【2018】44 号)。 8、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 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商用密码相关资质;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 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 9、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 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分支机构参加的,其上级公司、总公 司的所有资料均全部有效。 8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可采用电汇、银行转账等形式交纳, 并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 9:30 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指 定账户(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汇款人名称必须和供应 商单位名称一致,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 开户名称: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富强路支行 账号:13050167880800000030 联系电话:0313-7680639 3 履约保证金 否 4 是否接受有选择报价 的投标文件 否 5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 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 作分包 否 6 投标有效期 60 个日历日(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7 投标文件份数 通过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本项 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只需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形式即 可。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 1 份纸质投 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 8 投标解密截止时间及 事项 2020 年 4 月 16 日 9 时 30 分 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解密截止时间以前(解密时间规 定为 30 分钟)登录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拿 CA 锁 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解密并对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 名;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未进 行电子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记录。 9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9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五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4 人。评标工作开始前评标委员会推荐 1 人担任评 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10 中标人的确定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1-3 名。 11 资料原件的要求 无 12 其它事项 无 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后续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 2.定义 2.1“招标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所述的本次采购包含的所有服务。 2.2“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投标人。 2.3“招标代理机构”指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合格投标人 3.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 人均可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应当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具体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如不同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为同一品牌的,须按以下要求执行: (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 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 10 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不同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 定处理。 3.4 投标人的限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 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含有关通知、更正公告、变更公告等),招标代理机构 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和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材料、传真、 电子邮件等任一形式,下同),向投标人发出,传真和手机号码以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 时所登记的信息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并及时告知招 标代理机构,但投标人未回复或招标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不应作为招标代理机构未 向投标人发出该通知的依据,招标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 继续有效地进行。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 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招标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 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招标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 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则招标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 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6.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定内容及标准 第五部分 技术标准和基本要求 第六部分 合同书格式(参考格式) 11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或变更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投 标邀请函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招标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二、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 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简体字。 8.2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 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部分和商务及技术部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 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9.2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鼓励双面打印,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 顺序,统一编目录、编页码,左侧装订并胶装成册,对未胶装成册的投标文件, 投标无效。 9.3 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撤销投标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投标人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 退还。 (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中标 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5)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 条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9.4 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 本次采购的服务本身价、投标包含的备件、配件报价、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 保险费用、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相关服务及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 12 于单价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 (2)如项目分包、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表。但 报价不得超出该包预算;如果该包有最高限价,则不得超出该包最高限价。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条。 (4)投标人要按投标报价表中的格式填写投标总价及包含的报价项目的明细情 况。 (5)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 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 标人自行设计。 (6)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9.5 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第 5条。 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0.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 的要求和条件做出明确响应。 10.2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 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 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全部内容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 响应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投标无效处理。 10.3 投标文件正本投标函中的唱标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 10.4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 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 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 投标无效。 1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2.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2.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 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 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投标无效。 13 12.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相应位置填写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相应位置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 字,正本未按要求盖章签字的投标无效。 12.4 投标人须注意: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的 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 项偏离。 12.5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的份数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条规定为准,否则投 标无效。 12.6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 标人承担。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密封 13.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装袋密封送 达投标(开标)地点。如投标文件需多个密封袋封装时,可分袋封装。投标人应将投标 文件正本(壹套)和副本(壹套)分别胶装成册并密封在一个文件密封袋中,将密封袋 封面(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粘贴在文件密封袋正面,密封条应注明在 年 月 日 时 分以前不得开启字样,密封条封贴处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果 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不予接收,而且对投标文件的 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因疫情原因此项不涉及) 14.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 标代理机构将拒收。 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以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补充、修改投 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加 盖公章、密封后,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袋封面上标明“补 充、修改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投标项目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密 封袋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 四、开标 16.开标及有关事项 14 16.1 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活动,投标人代表及有 关工作人员参加。 16.2 供应商代表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解密截止时间及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第 8条。 16.3 开标时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6.4 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16.5 开标过程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 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的,以 及认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 申请。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回避申请应及时处理。 五、资格审查 17.投标人资格审查 17.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共同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 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经审查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 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7.2 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入评标环节。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18.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 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条。评审专家由招标 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一起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并现场通 知;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 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19.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19.1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 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9.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 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法律、法规和招标 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投标无效。 19.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 明。 15 20.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0.1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 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确认。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 释。 20.2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内容和时间采用书面形式做出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 的一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 21.比较与评价 21.1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如要求提交样品则包含样品) 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 方法和中标条件进行。有样品评审的,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先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再对样品进行评审。 21.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 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1.3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 标报价。 2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 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及编写评标报告 22.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有效投标人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如有 16 样品评分的还应包括样品,进行综合评审打分(项目分包招标的按包分别评审打分), 最后根据评标委员会的综合打分结果,按照投标人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2.2.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 报告,并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3.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应当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 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4.中标通知 24.1 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同时 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24.2 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4.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评标过程保密 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 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 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6.采购项目废标 2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3家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或因部分投标人的报价超 过预算,导致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 3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2 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七、签订合同 27.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17 27.2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 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 27.3 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 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 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7.4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 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的内容除外。 八、中标服务费 28.中标服务费 A.中标投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公司缴纳中标服务费; B.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 1980 号)收费标准收取; C.中标服务费可采用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等形式支付。 九、保密和披露 29.保密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 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传播。 30.披露 30.1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 关人员披露。 30.2 在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 律规定的情形下,招标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 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 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 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询问和质疑 31.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1.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技术要求、 18 商务要求)、资格证明文件、评定内容及标准向采购人提出询问,其他事项向招标代理 机构提出询问。 31.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其中招标 文件中的采购需求(技术要求、商务要求)、资格证明文件、评定内容及标准向采购人 提出质疑,其他事项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1.3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 供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质疑材料包括:1、质疑书原件;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 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 有效的举证资料。以上所有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中标) 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诉求、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委托人)全称、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邮箱、传真号码)并由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质疑人加盖公章。 31.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 (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1.5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 3 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 疑投标人和其他相关投标人。 31.6 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 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 采购媒体上公布。 31.7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 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19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定内容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依据“二、评定内容及标准”的规定对有 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料等进行综合打分,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标结果按评 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 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 条的规定确定中标人,项目分包采购的按包确定 中标人。 二、评定内容及标准 序 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审标准 1 投标报价 20 分 所有有效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投标价格 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投 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20×100 2 饮食供应方案 10 分 饮食种类丰富 得 10 分 饮食种类合理 得 7 分 饮食种类较合理 得 4 分 饮食种类一般 得 2 分 3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10 分 完整、科学、合理 得 10 分 较完整、科学、合理 得 7 分 合理、一般 得 4 分 不合理或缺项 得 0分 4 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10 分 完整、科学、合理 得 10 分 较完整、科学、合理 得 7 分 合理、一般 得 4 分 不合理或缺项 得 0分 5 卫生管理控制方案 10 分 完整、科学、合理 得 10 分 较完整、科学、合理 得 7 分 合理、一般 得 4 分 不合理或缺项 得 0分 6 餐厅环境管理方案 10 分 完整、科学、合理 得 10 分 较完整、科学、合理 得 7 分 合理、一般 得 4 分 不合理或缺项 得 0分 20 7 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及食品保存管 理方案 10 分 完整、科学、合理 得 10 分 较完整、科学、合理 得 7 分 合理、一般 得 4 分 不合理或缺项 得 0分 8 紧急预案及安全措施 10 分 完整、科学、合理 得 10 分 较完整、科学、合理 得 7 分 合理、一般 得 4 分 不合理或缺项 得 0分 9 同类业绩 10 分 投标人 2016 年 1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 准)每有一个同类业绩得 2.5 分,满分 10 分。 21 第五部分 技术标准和基本要求 符合国家、地方级相关规定及规范; 22 第六部分 合同书格式(参考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甲方: 乙方: 在 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乙方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 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及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并各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本“合同”系指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 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互相补充互相说明的效力。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它资料 四、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本次招标活动。 五、标的、数量和质量: 六、履行期限、地点及方式: 七、中标价格及付款方式: 八、验收要求: 九、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提出投诉的,经查确有问题的,乙方全部(或 部分)履约保证金(质保金)将不予退还,取消乙方的中标人资格,甲方可单方面解除 合同,乙方一年到三年内不得参与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 动。 十、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配合政府采购监督、售后服务质量差,一经核实,其 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质保金)将不予退还,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十一、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 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 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60 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决定是否 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十二、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都是签订本合同的依 23 据,供需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技术鉴定单位的 质量鉴定结果为准。 十四、违约责任 (一)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应承担责任,乙方应按甲方同意 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按甲方要求取消其不符合要求的货物或服务项目,退还已收取的该项货物或 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零配件费、工时费); 2.对于情节轻微的,经双方同意可降低该项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标准; 3.对于情节严重、造成甲方损失金额较大的,甲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并赔 偿经权威机构认定的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10 天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 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 10 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甲方 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 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十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乙方。 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期满后,由采购人书面确认,将予以原路径无息退还。 十六、争议的解决 (一)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 式予以解决,经双方协商,在 30 天内不能达成一致时,应提交河北省张家口市仲裁委 员会。 (二)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三)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四)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均由合同签订地进行属地管辖。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八、合同中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自动中止: (一)发生不可抗力时; (二)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时。 十九、合同的修改 24 对于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 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解释。 二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二十二、本合同共 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签订 签订地点: 25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 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投标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5、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二、投标文件格式如下: 资格审查部分和商务技术部分应分别胶装成册,未按要求分别胶装的投标无效。 26 投标文件密封封面格式 投标人必须按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密封封面格式制作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编号: 项目 公开招标 投 标 文 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 购 人: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投标截止时间: 27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资格审查部分) 投标人必须按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封面格式制作投标 文件封面。 项目编号: 项目 公开招标 投 标 文 件 (资格审查部分)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 购 人: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投标截止时间: 标书类型:正本(副本) 28 目 录 按照“第二部分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中的第五条款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要求”自行编写 29 附: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格式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30 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格式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由投标人自拟书面声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31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同志,在我单位任 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2 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姓名)同志为我单位参加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采 购招标(项目编号)的投标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相关事宜。 本授权书于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投标代理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如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3 附: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格式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自愿参与贵中心组织的项目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的相关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 诺:如果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意接受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中政府采购监 管等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和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单位或责任人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 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 (六)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 (七)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的; (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擅自在合同履行有效期内降低中标货物配置、技术指标等级或质量等级、更 换品牌、弄虚作假等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十一)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 (十二)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降低 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的数量、配置、技术要求、质量、 服务标准等进行虚假验收的; (十三)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 (十四)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 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十五)投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的; (十六)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十七)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八)财政、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34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商务及技术部分) 投标人必须按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封面格式制作投标 文件封面。 项目编号: 项目 公开招标 投 标 文 件 (商务及技术部分)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 购 人: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投标截止时间: 标书类型:正本(副本) 35 一、投标函 致: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正式授权(姓 名和职务) 代表投标人(投标人的名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 项目,投标报价为:人民币 元, 大写金额: ),服务周期为: 。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 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4、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等。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公布的预算金额(如有最高限价,则为最高 限价)时,投标将被拒绝。 6、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 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7、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 8、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 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 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36 与本次投标有关的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投标无效。 37 二、报价表 单位名称 报价 大写: 小写: 服务周期: 投标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需综合考虑各项风险费用,一切少报、漏报项目均视为已包含在该报价 中,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2、投标商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投报服务的所有内容。 38 三、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序号 人员 拟投入工作 地点 拟在本项目中 担任的角色 工作年限 1 2 3 4 5 6 7 8 … 1、注:后附所投入人员身份证、健康证、资格证(如有)等证件复印件。如有需要, 投标人可自行扩展修改该表格。 39 四、服务方案 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饮食供应方案; 2.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3.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4.卫生管理控制方案; 5.餐厅环境管理方案; 6.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及食品保存管理方案; 7.紧急预案及安全措施。 40 五、响应承诺书 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中的第二项服务内容、第三项服务 要求、第四项商务要求中的全部内容逐条进行响应。 41 六、同类业绩 序号 招标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服务期 合同总价 (万元) 注:后附相关资料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42 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43 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以 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引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 号)规定,本公司所属行业为 ,截止上一财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万元,营 业收入 万元,从业人员 人,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 的 (采购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 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4 附件:提供中小企业货物清单格式 提供中小企业货物清单 序号 货物 名称 制造商 名称 制造商 规模类型 商标 单价 数量 总价 本表中的序号原则上应与报价表中的序号一致,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 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注:(1)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企业; 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人不得参照执行。 (2)如投标人非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投标货物制造厂 家、或联合投标人应分别填写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提供中小企业货物清单》。 45 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46 附: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函 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 质疑投标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47 质疑函制作说明: 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 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 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二、服务内容 三、服务要求 四、商务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六、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密封 四、开标 五、资格审查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七、签订合同 八、中标服务费   九、保密和披露 十、询问和质疑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定内容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二、评定内容及标准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二、投标文件格式如下: 投标文件密封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资格审查部分) 附: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格式 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附: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商务及技术部分) 一、投标函 二、报价表 1、注:后附所投入人员身份证、健康证、资格证(如有)等证件复印件。如有需要,投标人可自行扩展修改该表格。 附件:提供中小企业货物清单格式 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质疑函范本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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