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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七十三集团军医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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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七十三集团军医院食堂副食品定点采购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七十三集团军医院食堂副食品定点采购中标公告
附件13(第2次)食堂副食品定点采购-发售稿-2020.3.25.doc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七十三集团军医院的委托,就“食堂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0-DCZX002-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2020-DCZX002-1

项目名称:食堂副食品定点采购

项目联系人:李阳

联系方式:1360603188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七十三集团军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大楼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李13606031882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3月25日

中标日期:2020年04月17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厦门市汇鲜农产品有限公司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朱坑根岭里21号之9 0.0000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948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收取方式:1、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 1.1、本项目类别:服务; 1.2、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 本项目的项目的收费标准如下: (0,100]万元 1.5% (100,500]万元 0.8% 1.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评审专家名单:

蓝勇、施美婷、林庆锋、曾惠娥、黄锦永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食堂副食品定点采购;合同签订一年,合同履行期间,按实结算。按月结算和支付。具体参见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人:厦门市汇鲜农产品有限公司;中标整体折扣率:78%。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2020-DCZX002-1

项目名称:

食堂副食品定点采购

采 购 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七十三集团军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

关于政府采购信用贷款的提示

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若为中小企业)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贷款,即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贷款,由专业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或由保险公司为融资提供保险。供应商在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时,即可与支持政府采购信用贷款的金融机构联系,咨询办理政府采购信用贷款的具体事宜。

有关金融机构联系方式:

(一)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行

联系人:魏慧媛 2158595

(二)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

联系人:陈虹 2283776、13806013400;朱姗姗2991131、18050082825

(三)兴业银行厦门分行

联系人:陈小姐5312509 13599531245;高经理5312350 13850017508

(四)厦门银行

联系人:余经理 0592-5373972;黄经理 0592-2275195

(五)招商银行

联系人:蔡经理 17750628995;陈经理 18030080690

(六)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文辉:5125116;刘静:13799277626;赵贵珺:18205924126

以上具体贷款事项,以贷款机构与贷款人最终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为准,贷款人应进一步与贷款金融机构了解详细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干预银企双方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贷款业务。

本提示仅作为信息告知,具体贷款事宜以银行等有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友情提醒

一、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核对,如有遗漏,请速向发售人提出。

1.招标文件,共74页

二、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两阶段评标,投标人必须将报价部分、资格审查资料、技术商务部分分三册单独装订,密封投标,且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信息。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中出现投标总报价或分项报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办妥、缴交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实际到帐。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对公帐户缴交,不接受现金、银行现金解款、现金支票,不接受从非投标人的帐户缴交的投标保证金,否则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3.由于银行工作时间不同,投标保证金应提前缴交,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未按规定按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投标保证金未实际到帐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为确保在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请务必考虑交通拥堵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避免迟到。

目 录

TOC \o "1-4" \h \z \u 目 录 4

第Ⅰ章 投标邀请 6

投标邀请 6

招标项目一览表 8

第Ⅱ章 投标人须知 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 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B:资格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 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B附录:其他无效投标条款对应序号一览表 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C: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 15

一、资格审查 15

二、评标办法 15

三、定标原则 20

四、说明 20

一、说明 21

1.适用范围 21

2.定义 21

3.合格的投标人 21

4.投标费用、风险及知识产权 23

二、招标文件 23

5.招标文件的组成 23

6.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23

7.招标文件的修改与通知 24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25

8.要求 25

9.投标文件语言 25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25

11.投标有效期 26

12.投标保证金 26

13.投标文件的格式 27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8

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28

五、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9

15.开标、评标时间 29

16.资格审查 29

17.评标委员会 29

18.投标文件的初审 30

19.投标文件的澄清 31

20.比较与评价 32

六、 定标与签订合同 32

21.定标准则 32

22.中标通知 32

23.签订合同 33

七、其他事项 33

24.招标代理服务费 33

25.质疑 33

第Ⅲ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35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43

二、技术要求 43

三、服务要求 38

四、投标要求 40

五、报价要求 41

六、验收标准 41

七、售后服务 42

八、付款、合同签订、交付期 49

第Ⅳ章 食堂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合同 44

第Ⅴ章 投标文件格式 47

第一部分:报价部分 47

封面 47

目录 48

格式1.1 投标函 49

格式1.2-1 开标一览表 51

第二部分:资格审查资料 52

封面 52

目 录 53

2.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4

2.2 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55

2.3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58

2.4 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 61

2.5 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62

2.6 资格条款自查表 63

第三部分:技术商务部分 67

封面 67

目 录 68

格式3.1 人员情况表 69

格式3.2 重要条款(带★条款)响应表 70

格式3.3 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71

格式3.4 评分因素对照表 72

格式3.5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73

格式3.7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74

第Ⅰ章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七十三集团军医院 委托,对下述 食堂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2020-DCZX002-1

2.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3月25日起至2020年4月9日。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4月15日09:30时。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大楼6楼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大楼6楼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以上信息如有变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7.本项目属资格招标项目。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4月9日 (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大楼6楼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需邮寄的供应商另加50元人民币EMS邮寄费),售后不退。

(2)编制投标文件及投标: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版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版文件)递交到本章所要求的地点。

8.采购活动相关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工作岗位

联系人

工作职责

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李女士

负责招标文件的咨询、答疑等

电话:13606031882

服务台

林女士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事宜等

电话:15759590353

财务

林女士

负责投标保证金收退等

电话:15759590353

公司电话总机:0592-5230918

公司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大楼6楼(361000)

9.银行账户信息

类别

投标保证金

采购代理服务费及招标文件工本费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经三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税保支行

账号

4100 1523 0990 5250 0585

3515 0198 6601 0000 0643

收款单位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大楼6楼

邮编

361000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号

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交付期

食堂副食品定点采购

1批

合同签订一年,合同履行期间,按实结算。按月结算和支付。具体参见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

说明:

1.本项目为整体招标,投标人应对所有项目做出响应,不允许拆分投标。

2.主要技术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Ⅲ章。

3.实施地点:厦门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4.为便于评标,请各投标人按顺序胶装成册、打印页码,并编列投标文件目录、资料清单,由于装订不规范或编排顺序混乱而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漏读,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承担不利的评标结果。

5.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一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


第Ⅱ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B、C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前附表A、B、C的内容为准。

项号

条款号

具 体 内 容

1.1

项目名称:食堂副食品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2020-DCZX002-1

项目内容:职工食堂食材配送(详见第三章)

采购预估额:200万元

2.1

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七十三集团军医院

2.9

采购进口产品:/

3

资格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B

11.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详见第Ⅰ章“投标邀请”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Ⅰ章“投标邀请”

12

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形式:电汇、转帐、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

提交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要求自行办妥、缴交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实际到帐。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对公帐户缴交,不接受现金、银行现金解款、现金支票,不接受从非投标人的帐户缴交的投标保证金,否则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13.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壹 份,副本 壹 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份数:份,(附光盘或U盘,且需标注投标人名称信息)

14.1

投标文件的封装要求:

投标人必须将报价部分、资格审查资料、技术商务部分,分三册单独装订,密封投标,且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信息。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中出现投标总报价或分项报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0.1

评标方法、标准及定标原则(含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C》。

23.5

履约保证金的数额:10%的履约保函,由银行出具。

24

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收取方式:1、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 1.1、本项目类别:服务; 1.2、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 本项目的项目的收费标准如下: (0,100]万元 1.5% (100,500]万元 0.8% 1.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对所有细微偏差进行解释说明,评标过程中将不再要求对细微偏差进行解释说明,本条款与第四章-4.3-(4)中的第②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25.2

核心产品:/

26.3

质疑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3606031882,邮箱:zfcg611@163.com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大楼6楼,邮编:361004

本招标文件所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指的是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章,本次招标不接受加盖投标专用章等业务专用章的投标。

投标人应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若在签订合同时,发现中标人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B:资格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

本须知前附表B集中列示了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条款,其内容是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有效的重要依据。

资格要求

项号

条款号

具体内容

3

合格的投标人:具体内容详见第Ⅱ章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

3.1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最近一期的年报或季报,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投标人需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并单独装订成册,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符合性要求

项号

条款号

具体内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

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中出现投标总报价或分项报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投标人提供虚假声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3.7

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3.9

投标人应将上述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打印页码,并编列投标文件目录、资料清单,由于装订不规范或编排顺序混乱而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漏读,该投标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承担不利的评标结果。

14.7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8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8.2

(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

(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他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

18.2

(1)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提供单位负责人有效授权委托书的;

(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4)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5)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6)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含带★条款),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B附录:其他无效投标条款对应序号一览表”。

(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8.3

关联关系的认定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18.4

恶意串通投标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纪检部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18.5

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9.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算术错误,但又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第19.2条的方法进行更正的。

20.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6.10

3.6.10投标人承诺伴随配送物资价格以当地农场品批发市场价为依据,结算价对应合同相应的折扣率。

3.6.11

★3.6.11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食品安全投保“公众责任险保险单”保险额达到至少人民币500万元。

说明:“资格要求”、“符合性要求”中任一条款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B附录:其他无效投标条款对应序号一览表

以下任一条款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章节

无效投标条款内容或对应序号或条目号

第Ⅰ章

招标项目一览表

第Ⅲ章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响应文件要求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或完整截图。

3.6.10

3.6.10投标人承诺伴随配送物资价格以当地农场品批发市场价为依据,结算价对应合同相应的折扣率。

3.6.11

★3.6.11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食品安全投保“公众责任险保险单”保险额达到至少人民币500万元。

说明:对于招标文件中的重要技术条款(带★的技术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投标货物或服务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条款要求的客观证据材料(招标文件确要求书面承诺的,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书面承诺)。未按要求提供证据材料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书面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不满足该项要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C: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

一、资格审查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本须知前附表B中的资格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二、评标办法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二)评标阶段

本项目实行两阶段评标。

1.第一阶段:技术商务部分评标阶段。

资格审查结束后,开标记录表及投标人的价格部分在技术商务部分评分结束前先密封保管,评标委员会在不知道报价的情况下完成以下工作:

(1)投标人的初审

(2)投标文件的澄清(涉及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内容)

(3)对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按本表所列的评标标准进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的比较与评价(打分)。

2.第二阶段:报价部分及政策优惠部分评标阶段。

第一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公开投标人的价格部分,评标委员会完成以下工作:

(1)投标文件的澄清(涉及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的内容)

(2)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如果需要的话)

(3)政府采购政策优惠评审:计算出投标人的政策优惠加分、价格折扣

(4)评审并计算出投标人的价格分

(5)汇总初审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技术、价格、政策优惠部分得分

(6)签署评标报告

(三)评标标准

1.资格审查合格、初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在3家或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评标方法与标准,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1 技术分F1(满分40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日常供货整体方案

4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采购、加工、包装、储存、保鲜等供货实施方案情况进行评价:内容完整、重点突出、结构严谨、符合本项目情况、合理可行的得4分;内容基本完整合理、能够把握重点,基本能指导本项目实施的得3分;方案的完整性、有效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的完整性、有效性差的,不得分。

临时任务供货方案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采购人担负临时任务、节假日、检查考评、防洪抗台等重要活动时应急供货方案进行评分,主要对投标人应急供应时限、日常储备种类及数量以及保障措施和方案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方案完整且有效的,得5分;方案较为完整、有效的,得4分;方案的完整性、有效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的完整性、有效性差的,不得分。

安全保障措施(食品安全问题等)

5

根据投标人对安全保障措施(食品安全问题等)情况进行评价:措施内容完整、重点突出、符合本项目情况、合理可行的得5分;措施内容基本完整合理、能够把握重点,基本能指导本项目实施的得4分;方案的完整性、有效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的完整性、有效性差的,不得分。

管理制度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有检测设备、配套检验检测制度、食材验收制度、仓库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采购台账管理制度,每提供1项得0.5分,满分3分。

设备和专业能力

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专用自有的食品配送车辆(冷冻车或者厢式货车等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驾驶证和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颁发的货车通行证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评价(原件备查),完全满足得3分,否则不得分。

人员配备

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专职服务人员(应有具体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健康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日前半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交证明等)进行评价,完全满足得3分,否则不得分。

检测技术

3

投标人具备自有农产品农药残留、质量等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检测场地和技术人员配备进行评价。检测仪器须提供发票。完全满足得3分,否则不得分。

养殖基地

3

根据投标人的具有签约基地或自有蔬菜及养殖基地进行评审。注:应提供相关合同、基地照片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完全满足得3分,否则不得分。

应急服务

5

根据投标人针对采购人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承诺3小时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战备物资筹措的配送速度情况进行评价。配送速度应在3小时内,响应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平时响应情况进行评价。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0.5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到现场处理,提供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应急预案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得当,操作性强,预案内容完整、重点突出、符合本项目情况、合理可行的得3分;

应急预案内容基本完整合理、能够把握重点,基本能指导本项目实施的得2分;

(3)应急预案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对项目实施带来较大风险或未提供资料的不得分。

质量承诺

3

投标人须对提供的商品质量负有全部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采购人提供临近保质期(保持期后四分之一时间内)、假冒伪劣、三无产品以及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和检验检疫的产品。提供承诺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1.2 商务分F2(满分30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管理体系认证

4

投标人获得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获得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每个得1分,满分4分,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信用

2

投标人信誉良好:

近三年获得信用企业资质或“守合同重信用”相关荣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满分2分。

同类项目的业绩与经验

3

投标人有经营食材配送年度定点供货经营案例,需提供可网上查询的中标公告截图或中标通知书,年度合同证明及合作发票,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

服务体系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保障体系完备情况、供货速度以及能力等进行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评价并按得分进行排名(允许并列排名且并列排名不影响后续排名),排名第一名的得3分;排名第二名的得2分;排名第三名的得1分;其他的名次可得0.5分。

伴随程度

6

根据投标人承诺在采购人外出执行任务或其他工作需要时,在厦门市以外的省份、地级市能提供伴随保障服务,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和保障服务方案,提供承诺且方案完整、合理的能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分;提供承诺且方案较为完整、合理的,得4分;提供承诺且方案的完整、合理一般的、内容有缺漏的得2分。

本地化

3

根据售后服务机构设置情况评分:在本地可提供售后服务的得3分,在省内可提供售后服务的得1分。(本地企业或分支机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本地有合作售后维护机构的提供合作协议、合作企业营业执照、租赁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

保障能力

6

(1)投标人或旗下分公司在厦门市拥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资质的得1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场所照片。

(2)根据投标人在厦门市配送中心总建筑面积≧2000㎡的,得5分;2000㎡>配送中心总建筑面积≧1500㎡的,得4分;1500㎡>配送中心总建筑面积≧800㎡的,得3分;800㎡>配送中心总建筑面积≧300㎡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为自有配送中心的提供产权证明有效复印件;为租赁配送中心的提供租赁合同有效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得少于本项目服务期限,面积以租赁合同的面积为准。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文件的编制质量

3

针对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质量进行评价:包括偏离陈述是否规范,资料是否齐全,目录编排是否有序等。 编制质量较好得3分;编制质量一般得2分,编制较差不得分。

1.3 价格分F3(满分30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投标人的价格分F3=100(或者价格分满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评标价

序号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共30分)

备注

1

整体折扣率

(评标基准价/整体折扣率)×30分

说明1:以各投标人的整体折扣率的最低折扣率作为评分标准中评标基准价的依据。

2.评分汇总与统计

2.1计算各初审合格投标人的技术汇总得分、商务汇总得分时取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2.2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即F1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认定为无效投标,且其投标报价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3综合得分的计算

各初审合格投标人综合得分= F1+F2+F3

2.4计算技术汇总得分、商务汇总得分及价格分时,经四舍五入后保留三位小数,计算投标人综合得分时,经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3.排序及排序规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原则对初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排序:

综合得分高者排序在前,即:综合得分最高者排序第一,综合得分次高者排序第二,以此类推。

3.2综合得分相同时,技术分排序在前;

3.3综合得分相同且技术分相同的并列。

4.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排序情况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综合得分排序并列的,中标候选顺序并列。

当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家数为3家时,评委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三、定标原则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根据《招标项目一览表》规定的中标人数量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技术分得分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前述办法仍然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则在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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