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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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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中财发展大厦职工食堂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中财发展大厦职工食堂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中财发展大厦职工食堂服务项目020403.doc附件2同力报价明细.pdf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中财发展大厦职工食堂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CTZB-F200108AWB)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CTZB-F200108AWB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中财发展大厦职工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洪涛

联系方式:1395802071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地 址:杭州市庆春路155号 (中财发展大厦办公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 0571-87811606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0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洪涛 联系电话: 13958020715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CTZB-F200108AWB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4月07日

成交日期:2020年04月17日

总成交金额:95.862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中标人:浙江同力教育后勤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价格: 958620元)

中标公司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大校内二食堂二楼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4379.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练芳芳、余田法、李晓霞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中财发展大厦职工食堂服务项目.包括职工食堂的用餐服务、接待服务、膳食管理等服务(不包括物品采购)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项目内容:中财发展大厦职工食堂服务

服务期:一年;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有效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2、投标单位如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层1701室;联系人:张女士、陈先生;传真:0571-87631113。

3、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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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中财发展大厦职工食堂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CTZB-F200108AWB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4月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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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中财发展大厦职工食堂服务项目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具体如下:

1、采购项目编号:CTZB-F200108AWB

2、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中财发展大厦职工食堂服务项目

3、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中财发展大厦职工食堂服务项目

1

96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中财发展大厦职工食堂服务项目.包括职工食堂的用餐服务、接待服务、膳食管理等服务(不包括物品采购)

服务期:壹个年度(合同服务期到期后如采购人要求应延长服务期1-2个月以满足采购人确定下一年度服务单位所需空窗期的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餐饮服务企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时间期限:2020-4-7 至2020-4 -13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2)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06)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人民币500.00元整,售后不退。

(5)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6)提示: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获取磋商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提出。

8、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0年4月17日 14:00

(2)开启时间:2020年4月17日 14:00

(3)地 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7楼 开标室二(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

9、磋商响应保证金:无需交纳

10、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11、联系方式:

(1)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地 址:杭州市庆春路155号 (中财发展大厦办公区)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 0571-87811606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06

联系人:洪涛 联系电话: 13958020715

  真:0571-85806601 邮政编码:310004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及前附表

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中财发展大厦职工食堂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

CTZB-F200108AWB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

采购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中财发展大厦职工食堂服务项目.包括职工食堂的用餐服务、接待服务、膳食管理等服务(不包括物品采购)

服务期:壹个年度。如乙方服务质量优良,甲方职工测评满意(如连续4个季度(或2个半年)综合考评的平均分值达到80分以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按年续签,可续签两次,但续签不超过24个月。采购预算人民 96万元,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否则报价无效。服务地点:杭州市庆春路155号中财发展大厦.

5

磋商保证金

6

答疑

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倾向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必须在2020年4月13日16时之前、将要求答疑的问题传真0571-85806601,并发电子邮件至871199214@qq.com或hongt@zjsct.cn(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一律以书面文件为准。疑问发出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悉)。答疑回复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在发布采购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形式答复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7

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有权澄清和修改磋商文件,并将在发布采购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修改和澄清(答疑)答复的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修改澄清答复的补充文件下发后,采购人原则上不改变本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供应商如对此安排有异议,须延长磋商截止时间的,必须在收到补充文件24小时内书面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视同完全接受并自愿放弃法律对此项内容的权力或者有足够的时间编制响应文件且按规定时间磋商响应。

8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9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及截止时间

地址: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7楼开标室二(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

时间:2020年4月17日 14:00

10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

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等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汇入以下账号:

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账户:7331610182600126385

11

其他事项

注: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能撤销磋商文件。供应商强行撤销磋商文件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采购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

2、成交后,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注: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财采监〔2015〕13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按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实施。

12

信用记录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

2)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3)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12

相关政策

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价格优惠扶持见《第三章 评分办法》。

2、满足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的规定的中小企业可享受优惠扶持。

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

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书面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

二、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

1.2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合同中的买方)。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系指响应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单位。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的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合同中的乙方。

2.4 “服务”系指磋商文件或合同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合格的供应商

3.1 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磋商公告第4条规定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并经审查通过的。

4.相关说明

4.1供应商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

4.2磋商响应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磋商响应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对这些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3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后,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以及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对磋商文件内容应承担保密义务,维护采购人的权益,发生窃、泄密事件潜在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4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响应无效。

4.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6供应商须对所投方案、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构成

5.1 本采购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7条发出的补充资料。

5.2 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供应商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供应商参考,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无任何约束力。

5.3 磋商文件是采购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成交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磋商文件规定或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

5.4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省市规定进行解释。

5.5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采购文件后1日内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

6.磋商文件的澄清

6.1 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

6.2 供应商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并加盖公章、写明日期。

6.3 所有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答疑文件与补充文件一起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磋商文件的修改

7.1 在磋商响应截止期前,由于各种原因,不论是自己主动提出还是答复供应商的澄清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传真,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同时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7.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发布不属于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没有对磋商文件中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

8.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8.1 磋商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

8.2 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

9.响应文件构成

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的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

9.1 资格文件:

9.1.1 基本资格条件审查材料:

【即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提供如下(1)、(2)、(3)、(4)的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2)2018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提供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9.1.2 特定资格条件审查材料(如有):

【即证明其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承担需要具备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其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多方共同承担该工作的,均需提供其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上述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9.2报价文件:

(1)磋商响应函;

(2)报价一览表;

(3)报价明细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9.3商务技术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若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4)公司介绍及相关的主要业绩证明;

(5) 针对本项目需求的总体技术方案,包括服务方案、安全方案、筹备方案、管理方案、人员方案、服务承诺;

(6)商务技术偏离表;

(7)其他必要提供的资料。

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资料如是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有效公章,原件备查。

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

9.4 以上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附件所附格式填写。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并编制。

10.磋商响应函

10.1 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磋商响应函和相关附件。

10.2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中有关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供应商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11.报价

11.1本次采购采取固定总价合同,报价包括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服务须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11.2供应商依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情况自由竞价。

11.3供应商在报价时可自行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风险包括政策性调价及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风险系数进入单项报价中,以后不再调整。

11.4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报价内。

11.5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

12. 响应有效期

12.1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自磋商响应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13. 磋商保证金

无需缴纳。

14. 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4.1 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磋商文件规定装订成册的部分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14.2 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包括 “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详见前附表。磋商文件包含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别胶装并分别密封包装。没有密封包装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当场拒绝。如因包装问题导致报价信息在开标时发生泄漏,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在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须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其中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字迹须清晰易于辨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4.3 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函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响应文件中有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必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函(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函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正本中依据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除此之外的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均视为无效)、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须为原件。副本可复印正本内容。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5.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5.1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包含: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别密封包装,共3个包装袋。如因包装问题导致报价信息在开标时发生泄漏,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没有密封包装的响应文件,将被当场拒绝。

15.2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密封章。

包装封面物的正面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封口处要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人签章)。在包装封面上还应分别标明“资格文件”、“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字样。不论供应商中标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15.3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供应商。

16. 响应截止期

16.1 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16.2 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6.3 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适当延长响应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受响应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7.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 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采购人,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17.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6条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

18.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密封包装或者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磋商响应文件;

(3)供应商未能提供满足公告资格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未按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

(4)磋商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附加条件的,报价超预算的;

(5)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或缺漏的磋商响应文件,加▲条款未响应或偏离的;

(6)磋商响应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7)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供应商又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磋商响应文件未有效授权或未提供磋商响应函、报价一览表的磋商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法定代表人自行签署响应文件的除外);

(9)磋商响应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严重模糊辨认不清;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五)磋商

19.磋商

19.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进行磋商,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授权委托书,磋商响应文件中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如其不参加磋商大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异议,视同认可磋商响应会议结果。

19.2采购代理机构接收磋商响应文件并登记,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记录情况进行签字确认并领取回执。

19.3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开始,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查验采购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19.4按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清点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将其中密封的报价文件现场集中封存保管等候拆封,将拆封后的商务和技术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指定的评审地点,同时告知供应商代表拆封报价文件的预计时间。对不符合装订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供应商代表。

19.5商务和技术评审磋商结束,磋商小组先完成对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分评审工作。然后拆封报价文件,对报价进行磋商,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19.6主持人宣告有效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拆封供应商最终报价文件,宣读最终报价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表送至指定评审地点,由磋商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19.7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结束后,采购代机构公布成交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人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20.磋商组织

20.1采购人依法组成由3人(含)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咨询专家或经批准推荐的行业临时专家组成,其中政府采购咨询专家或经批准推荐的行业临时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0.2磋商响应文件鉴定

20.2.1磋商小组对每份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等方面的预审,如磋商响应文件被确认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通知该供应商。

20.2.2如果磋商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磋商。

20.2.3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3磋商原则

20.3.1 竞争优选;

20.3.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20.3.3 价格合理,方案、产品先进可行;

20.3.4 反对不正当竞争。

20.3.5 磋商小组将遵循磋商原则的前提下,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价格、履约能力等进行分析。

20.3.6 客观、公正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磋商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0.3.7 在磋商响应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磋商资格。

20.3.8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20.3.9 采购人不向未成交人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21、磋商程序

21.1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科学的原则,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

21.2 具体工作流程:

21.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1.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1.2.3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1.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1.3 最后报价

21.3.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3.2最后报价是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1.3.3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若因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导致供应商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允许供应商退出磋商。

21.3.4商务和技术得分公布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密封的最后报价文件拆封并公开唱标。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及授予合同

22.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2.1 采购人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2.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结果将在发布采购公告的同一媒体上公告。

22.3 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3.合同授予

23.1 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2.1款所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23.2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的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推荐成交候选人均放弃中标的,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经批准按其他方式执行。

24.签订合同

24.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人提供一份关于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人员的通讯录作为合同附件。

24.2 成交供应商如不遵守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财政部门。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罚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25.采购结束

25.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生效后即为采购结束。

25.2 本项目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回。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一、基本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中财发展大厦职工食堂服务项目.包括职工食堂的用餐服务、接待服务、膳食管理等服务(不包括物品采购)

二、期限

合同期限:壹年。

如服务质量优良,甲方职工测评满意(如连续4个季度(或2个半年)综合考评的平均分值达到80分以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按年续签,可续签两次,但续签不超过24个月。

三、项目服务要求

服务方必须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在人员配置上要求按早、中、晚就餐的要求进行配置,总的人数不得少于12人(含主管1人),所有操作(服务)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复印件留甲方处备案)和相应岗位的上岗证;服务方根据甲方需求组织相应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并主动接受监督:保证甲方工作日期间干部职工一日三餐的供应及保障(其他时间供应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通知),供应日要有专人接受干部职工点菜,品种不限制,在晚餐时供应。每周组织供应点心一次。食堂应满足甲方临时公务接待活动的就餐要求。

1、食堂用餐服务:早餐为自助餐,中、晚餐为自选套餐。

①早餐,约为150人左右就餐,提供营养可口的食品、保证12个品种以上、面点、稀饭、豆浆、油条等。小菜品种不少于2个。

②中餐400人左右,提供不少于12菜一汤及米饭、水果、杂粮,适当提供风味美食,提供特色新菜;

③晚餐60人左右,提供面条、水饺、预定打包菜、并提供不少于2荤菜2混炒菜2素菜的自选菜品。

如就餐方式发生变化,就餐品种应按甲方要求作相应调整。

2、临时人员就餐保障。为甲方提供临时会议、外来工作交流等人员的就餐保障。食堂管理人员将就餐人数、就餐标准和就餐形式提前通知食堂。用餐以本地菜系为主,用餐标准由甲方制定,服务方需做到准时开餐、质量保证。

3、服务方应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定期推出特色菜或新菜,按甲方经济目标要求核算并帮助甲方控制好用餐成本,原则上单个自选菜品价格控制在5元以下。

4、由服务方负责原材料采购,甲方指定供应商,供应商纳入乙方管理,服务方作好验收、加工、留样、分发、核算等工作,流程清晰、单据保管齐全,并接受甲方的随时检查监督。

(1)服务方按规定的标准和需求每周制订菜谱,并提前2天送交甲方审核批准后实施,菜谱一旦确定,未经甲方同意服务方不得擅自变更。

(2)服务方应指定两名责任心强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对所有采购实物进行验收,验收必须对照采购清单分别对品种、数量、价格、质量进行检查,填写入库清单,并负责在采购清单上签字,甲方的监管人员采取不定时的方法对采购的实物进行验收,发现问题随时可以责令乙方改正。

(3)服务方按菜谱要求加工主副食品,操作人员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确保食物的卫生、营养、可口、安全,留样并由专人检查食物的质量。

(4)服务方要按时出菜、摆台,按作息时间供应饭菜,保证饭菜的质量,就餐人员统一刷卡就餐,早、中、晚餐按要求供应,加强服务人员技能和礼貌用语训练,熟练掌握POS机的使用方法,维持分发秩序,做到文明待人。

5、甲方提供厨房、餐厅等用餐场所及用具,服务方在服务期内应妥善使用并保管好,对食堂设备日常使用和维护,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如有遗失、人为损坏,服务方负责赔偿。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对小件物品和易耗物品也要专人管理、严格领用,搞好登记、按月核算。

6、服务方搞好食堂餐厅厨房的卫生防疫管理,餐具定期消毒,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保持个人卫生,严防食物中毒事故。

四、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1、按甲方服务要求合理配置厨师长(主持日常事务)、专业厨师、面点师、服务员等服务队伍。

2、服务队伍配置人数不少于12人;(附:配置岗位及人数列表)

岗位 职数 备注

管理员 兼

厨师长 1

厨师 2

保管员 1

生(熟)墩头 1

主食、面点 2

蒸菜(蒸饭) 1

洗切以及窗口服务 2

大厅保洁 1

洗碗、大厅保洁 1

总计 12人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

4、主厨、面点师等人员必须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厨师、面点师等级技能资格证书。

5、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临时居住证。

6、所有人员的驻场工作地点必须服从甲方的分配并满足项目的整体服务要求。

五、卫生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2、对食堂的厨房、餐厅、包厢等所有区域的卫生应按《五常法》管理模式,实行分层负责,定置、定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

3、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甲方管理人员对食堂内工作检查、监督。

4、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意弃放。

5、做好食堂区域内除虫害工作(蟑螂、老鼠、苍蝇、蚂蚁等)。

6、做好烟道除垢、地沟油污清理工作等。

六、安全管理要求

1、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农药测试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生。

七、节能管理要求

1、餐厅在准备早餐、中餐、晚餐期间严禁开空调和大灯,开餐前15分钟开启空调,开餐前5分钟开灯,如光线良好则一律不开灯,就餐完毕后5分钟内关闭所有空调电灯,气温在22℃~30℃空调开50﹪,节约能源。

2、做到厨房在光线良好情况下不开灯,更衣间随手关灯,原料和餐具清洗完后应立即关闭水源。

第四部分 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

(以最终合同为准)

一、基本情况

甲方:

乙方:

二、期限

合同期限:壹年。2020年 日至20 (实际的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合同服务期到期后如采购人要求应延长服务期1-2个月以满足采购人确定下一年度服务单位所需空窗期得要求)

三、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现按支付服务费用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折合年服务费人民币(小写:¥ 元)。乙方工作人员的工资等由乙方自行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发放。

2、服务费用在本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做调整,若合同期内出现法规政策调整、重大服务事项调整,双方就人员经费重新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3、乙方应于每月(季)末开具发票,结算当月(季)服务费,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单 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四、转包或分包

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内容,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项目服务要求

乙方必须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在人员配置上要求按早、中、晚就餐的要求进行配置,总的人数不得少于12人(含主管1人),所有操作(服务)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复印件留甲方处备案)和相应岗位的上岗证;乙方根据甲方需求组织相应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并主动接受监督:保证甲方工作日期间干部职工一日三餐的供应及保障(其他时间供应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通知),供应日要有专人接受干部职工点菜,品种不限制,在晚餐时供应。每周组织供应点心一次。食堂应满足甲方临时公务接待活动的就餐要求。

1、食堂用餐服务:早餐为自助餐,中、晚餐为自选套餐。

①早餐,约为150人左右就餐,提供营养可口的食品、保证12个品种以上、面点、稀饭、豆浆、油条等。小菜品种不少于2个。

②中餐400人左右,提供不少于12菜一汤及米饭、水果、杂粮,适当提供风味美食,提供特色新菜;

③晚餐60人左右,提供面条、水饺、预定打包菜、并提供不少于2荤菜2混炒菜2素菜的自选菜品。

如就餐方式发生变化,就餐品种应按甲方要求作相应调整。

2、临时人员就餐保障。为甲方提供临时会议、外来工作交流等人员的就餐保障。食堂管理人员将就餐人数、就餐标准和就餐形式提前通知食堂。用餐以本地菜系为主,用餐标准由甲方制定,乙方需做到准时开餐、质量保证。

3、乙方应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定期推出特色菜或新菜,按甲方经济目标要求核算并帮助甲方控制好用餐成本,原则上单个自选菜品价格控制在5元以下。

4、由乙方负责原材料采购,甲方指定供应商,供应商纳入乙方管理,乙方作好验收、加工、留样、分发、核算等工作,流程清晰、单据保管齐全,并接受甲方的随时检查监督。

(1)乙方按规定的标准和需求每周制订菜谱,并提前2天送交甲方审核批准后实施,菜谱一旦确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

(2)乙方应指定两名责任心强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对所有采购实物进行验收,验收必须对照采购清单分别对品种、数量、价格、质量进行检查,填写入库清单,并负责在采购清单上签字,甲方的监管人员采取不定时的方法对采购的实物进行验收,发现问题随时可以责令乙方改正。

(3)乙方按菜谱要求加工主副食品,操作人员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确保食物的卫生、营养、可口、安全,留样并由专人检查食物的质量。

(4)乙方要按时出菜、摆台,按作息时间供应饭菜,保证饭菜的质量,就餐人员统一刷卡就餐,早、中、晚餐按要求供应,加强服务人员技能和礼貌用语训练,熟练掌握POS机的使用方法,维持分发秩序,做到文明待人。

5、甲方提供厨房、餐厅等用餐场所及用具,乙方在服务期内应妥善使用并保管好,对食堂设备日常使用和维护,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如有遗失、人为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对小件物品和易耗物品也要专人管理、严格领用,搞好登记、按月核算。

6、乙方搞好食堂餐厅厨房的卫生防疫管理,餐具定期消毒,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保持个人卫生,严防食物中毒事故。

六、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1、按甲方服务要求合理配置厨师长(主持日常事务)、专业厨师、面点师、服务员等服务队伍。

2、服务队伍配置人数不少于12人;(附:配置岗位及人数列表)

岗位

职数

备注

管理员

厨师长

1

厨师

2

保管员

1

生(熟)墩头

1

主食、面点

2

蒸菜(蒸饭)

1

洗切以及窗口服务

2

大厅保洁

1

洗碗、大厅保洁

1

总计

12人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

4、主厨、面点师等人员必须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厨师、面点师等级技能资格证书。

5、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临时居住证。

6、所有人员的驻场工作地点必须服从甲方的分配并满足项目的整体服务要求。

七、项目管理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并全面承担乙方职工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

2、乙方应了解乙方职工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甲方其他合理要求,提供最佳服务。

3、根据甲方的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并对乙方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

4、乙方职工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5、乙方全面负责乙方职工的居住(含寝具、住宿费等)、交通等生活事宜。

6、乙方职工应相对稳定,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主要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如需调动需提前取得甲方意见。

7、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台账。

8、乙方须自行配备员工的劳保用品,统一工作制服。

八、卫生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2、对食堂的厨房、餐厅、包厢等所有区域的卫生应按《五常法》管理模式,实行分层负责,定置、定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

3、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甲方管理人员对食堂内工作检查、监督。

4、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意弃放。

5、做好食堂区域内除虫害工作(蟑螂、老鼠、苍蝇、蚂蚁等)。

6、做好烟道除垢、地沟油污清理工作等。

九、安全管理要求

1、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农药测试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生。

十、节能管理要求

1、餐厅在准备早餐、中餐、晚餐期间严禁开空调和大灯,开餐前15分钟开启空调,开餐前5分钟开灯,如光线良好则一律不开灯,就餐完毕后5分钟内关闭所有空调电灯,气温在22℃~30℃空调开50﹪,节约能源。

2、做到厨房在光线良好情况下不开灯,更衣间随手关灯,原料和餐具清洗完后应立即关闭水源。

十一、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厨房和餐厅的所需设备、设施、工具、器皿,负责水电气的供应,乙方负责职工食堂的食材调味品的验收及仓库管理,负责提供财务、物流系统。乙方每月底向采购方报送相关的食堂经营财务报表。

2、乙方负责管理、服务团队的组建,负责员工配置、工资、福利待遇、服装及人事、劳资、社保等所有关系。

3、乙方必须按《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为职工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并作出明确承诺。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含因用工不当导致人员伤亡由乙方负全责)。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因场地或设备原因、盗窃等引发的安全事故,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向相关责任方追责。

4、乙方应当要求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员工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甲方应当要求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员工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6、甲方应当要求乙方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定并落实职业病防范措施。

7、乙方服从甲方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十二、考核

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满意度测评,原则上每半年测评一次,满意度不得低于75%。若满意度低于75%,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若满意地低于65%,甲方可随时与乙方解除协议。

十三、违约责任

1、若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单位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

①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③发生其他应退回的事宜。

十四、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托人(签字): 或受委托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及其附件

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响应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在一定期限内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磋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响应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情况,将有可能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

二、响应文件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

响应文件包括: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以下格式进行(供应商根据需要可以自行增加,但不得更改或删减。分三册装订(建议采用胶装),第一册为:资格文件,第二册为:报价文件,第三册为: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


正(副)本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中财发展大厦职工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CTZB-F200108AWB

(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文件签署人: (签字或盖章)

2020年 月 日

资格文件目录

(1)营业执照…………………………………………………………………………(页码)

(2)2018年度财务报表………………………………………………………………(页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页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页码)


1营业执照

(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2018年度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采购人)

我方 (供应商)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采购人)

我方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文件目录

(1)磋商响应函……………………………………………………(页码)

(2)报价一览表……………………………………………………(页码)

(3)报价明细表……………………………………………………(页码)

(4)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页码)

一、磋商响应函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供应商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中财发展大厦职工食堂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TZB-F200108AWB)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

1、我方同意在供应商编制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须知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日期起遵守本磋商书中的承诺且在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4)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产品及生产所需装备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6)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7)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

3、提供编制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具体内容为:

(1)资格文件;

(2)报价文件;

(3)商务技术文件;

(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明细表;

(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4、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我方的承诺按本项目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

5、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报价。

6、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8、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

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

供应商开户银行:

帐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未按照本报价函要求填报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可能导致被拒绝。


二、报价一览表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按你方采购文件要求,我们,本磋商响应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磋商响应,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报价一览表的价格完成编号为CTZB-F200108AWB的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中财发展大厦职工食堂服务项目)之项目的实施。

报价一览表 (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服务期

投标报价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中财发展大厦职工食堂服务项目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小写:

总价(大写):

注:1.本磋商文件及其所附文件涵盖了我方要约的全部内容。

2.本磋商响应文件,你方之接受函,包括条款栏,标的规格要求栏和其它有关文件在内的响应文件对我们双方均具约束力。

3.另外,我方承诺还将就你方所要求的进一步信息提供给你方。

供应商(公章):

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0年 月 日


三、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中财发展大厦职工食堂服务项目

磋商编号:CTZB-F200108AWB

(单位:元/人)

序号

报价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人员费用(岗位)

1

2

管理费

其它

税金

本项目费用总计

大写: 小写:

人员费用报价表

岗位

职数

月核算出勤天数

年工资标准/人

年绩效工资/人

年福利费/人

年五险一金费用/人

年加班费/人

年小计/人

合计

总计

月均数

月人均数

供应商(公章):

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0年 月 日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的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采购人)的______(项目名称)______(标项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提供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此函;

2)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及政采云正式注册供应商网页截图

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 。

本公司为参加(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提供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a、《监狱企业声明函》;b、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上述两项证明材料提供不齐全的,不能享受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递交】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 单位的(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上述证明材料提供不齐全的,不能享受价格扣除】


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页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开标委托书…………………………………………………(页码)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页码)

(4)公司介绍及相关的主要业绩证明……………………………………………(页码)

(5)供应商应提供针对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页码)

(6)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

(7)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页码)

(8)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页码)

注:以上目录是编制响应技术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若法人参加,提供此书)

供应商名称:

法定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该同志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 (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我单位在职员工(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的授权代表,参加你机构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响应活动,签署磋商响应活动中需由供应商签署相关文件、澄清答复、说明等与本项目响应有关的资料。我单位承认授权代表做出的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活动有关的全部行为。

授权代表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手机: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作为供应商代表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投标代表参与开标时,需另行随身携带此授权委托书。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成立时间

注册资金(万元)

 

固定资产(万元)

 

法人代表

技术负责人

 

资质等级情况

资质名称

颁发部门

资质等级

颁发时间

供应商近三年有无不良记录或因政府采购违规涉及司法诉讼情况

有(   ),无(   )

供应商近三年承担过的类似业绩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