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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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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支队警务机动大队食堂技术服务采购

招标详情

交警支队警务机动大队食堂技术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350600]HRC[GK]2020001 发布时间:2020-04-20 11:09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乙方:漳州市芗城瑞和餐饮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HRC[GK]2020001的交警支队警务机动大队食堂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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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0702 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 2 国内 148500 297000 瑞和餐饮 瑞和餐饮
合计: 297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柒仟元整(¥297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内;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华路8号;

4.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后一天进场。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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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一个月支付一次,分24个月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20年6月1日-2022年5月31日止。

10、违约责任

按招标文件要求。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中标人负责为采购人职工食堂提供职工早餐、中餐和晚上及临时客餐技术服务。 2、服务年限:2020年6月 1 日- 2022年5月 31日止。 二、对食堂承包方的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餐饮服务管理执照并依法纳税的企业。 2、食堂服务人数共需:3人,其中厨师1人,帮厨1人,厨工1人。如服务不到位,采购人给中标供应商发书面整改通知书;若没积极改进,采购人第二次发书面整改通知书并从承包费中扣除1000元;如果还服务不到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对食堂服务的要求 1、早餐:约30人 中餐:约50人 晚餐:约20人 ,客餐和节假日用餐以单位通知为准,随时提供服务,不再增加服务费。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若就餐人员的不满意度达到80%以上(评价方式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负责食堂工作人员招聘,承担所招聘员工的工资、福利、等一切费用。 3、严格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认真执行《食品卫生管理规定》,搞好饮食卫生及环境卫生,严把采购关,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保证职工身体健康,防止发生食物中毒。 4、根据采购人伙食标准及需求保质、保量做好物资配送采购、饭菜供应,做到菜色花样翻新、新鲜可口,营养搭配均衡。 5、注意节约能源和各种原材料,做好成本核算,努力降低成本。 6、保持厨房的环境卫生整洁,餐具做到餐冲、日洗、三天大清洗,分类摆放、及时消毒,随时检查随时达标(如发现食堂餐具没保持干净,每次扣除承包费100元 ;环境卫生没保持干净,每次扣除承包费100元)。 7、做好消除蚊、蝇、鼠害,每月两次(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8、按警务机动大队勤务时间提前准备饭菜,不得拖延;如遇特殊情况须延迟应及时通知采购人食堂联系负责人。就餐人员未就餐完毕,厨房工作人员不得提前离岗。 9、如采购人安排用餐,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餐费标准、时间提供服务,予以安排,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如若延误食堂就餐时间,每次扣除承包费100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 采购人有权解除合约,取消当月承包服务费。 10、如须添置或需要更换设备、用具等,需征得采购人同意,由采购人负责购买。未经采购人同意添置的设备,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11、厨房设备及工具移交后,中标供应 商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不得人为损坏,否则折价赔偿。 12、中标供应 商的工作人员须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在服务过程中如有接触采购人有关需要保密信息时,有义务予以保密,不得对外泄露;做到服务周到、文明待人、笑面轻言。 13、设立意见簿,虚心听取职工意见,改进工作。 四、付款方式及履约担保 1、付款方式:每月支付一次承包服务费12375元,于第二个月支付。 五、其他说明 以上没有表述到位的,但实际上与漳州市交警支队警务机动大队食堂服务相关的,均属本项目招标范围,投标人应对此次采购的项目的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考虑并纳入综合报价中。 六、总要求 (一)主要服务场所、数量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为食堂技术服务采购,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不得将其中的内容拆分报价,拆分漏项报价无效。 (二)本文所述服务要求,应视为保证涉及服务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采购人可根据需要予以补充,对补充的部分,中标人必须免费服务。 (三)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各投标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如果因现场不详造成的费用,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乙方:漳州市芗城瑞和餐饮有限公司
住所:漳州市龙文区蓝田开发区景山路1号 住所:漳州市芗城区草寮街136号建元南花园10号楼D07、08号店面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韩瑞国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卢淦光
联系方法:13306968666
联系方法:15959345602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账号: 账号: 35001662433052512388

签订地点:漳州市


签订日期:2020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