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分宜县杨桥中心学校教学显示屏、扩声系统和网络监控系统等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也将公布在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fyggzyjyzx.com/),请意向供应商注意浏览。并于2020年4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YZFCGCS2020-NO-005
2.项目名称:分宜县杨桥中心学校教学显示屏、扩声系统和网络监控系统等设备及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51640.00(大写:壹佰捌拾伍万壹仟陆佰肆拾元整)
5.最高限价:1851640.00(大写:壹佰捌拾伍万壹仟陆佰肆拾元整)
6.采购需求:
品名 | 简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音响广播设备 | U段无线话筒/矩阵/高音台/功放/音响/触屏智能广播等 | 1批 |
电器设备 | 空调/消毒柜/洗衣机/紫外线灯 | 1批 |
电脑、一体机设备 | 电脑/触摸教学一体机/复打印机等 | 1批 |
显示屏、灯光设备 | LED显示屏/视频控制器/控制系统/光束灯/灯光控制台等 | 1批 |
网络设备 | 防火墙/网关/无线控制器/交换机/机柜/辅材等 | 1批 |
视频监控设备 | 400万摄像机、球机、抓拍机/录像机/交换机/机辅材等 | 1批 |
厨房设备 | 不锈钢锅灶/蒸饭柜/工作台/压面机/和面机/油烟机、净化器/传菜电梯/消毒柜等 | 1批 |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使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照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中7有关证明文件要求制作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7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方法为在信用信息栏为输入企业名称然后点搜索一下);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方法为输入企业名称,执法单位填空白,处罚日期填空白至截止时点);本项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查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2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采购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采购时,必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5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规定,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4月19日至2020年4月29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或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fyggzyjyzx.com/);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一副)出席开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磋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宜县政务服务中心主楼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4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宜县政务服务中心主楼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以响应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之前到账(须注明FYZFCGCS2020-NO-005项目)。本项目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生成虚拟子账号方式缴纳响应保证金,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响应保证金递交账户:
户 名: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响应供应商自行在系统中选择
账 号:响应供应商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分宜县杨桥中心学校
地 址:分宜县杨桥镇集镇文昌路
联系方式:13879040467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分宜县政务服务中心主楼二楼
联系方式:0790-58161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电 话:0790-5816183
1.操作手册:http://www.jxsggzy.cn/web/bzzx/006004/secondPage.html
2.如对交易系统有疑问请拔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9980000
3.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新余地区请拨打联系电话:0790-6458550
20.005分宜县杨桥中心学校教学显示屏、扩声系统和网络监控系统等设备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磋
商
文
件
项目名称:分宜县杨桥中心学校教学显示屏、扩声系统和网络监控系统等设备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FYZFCGCS2020-NO-005
二0二0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文件 3
一 、磋商公告 3
二、磋商须知 7
(一)总 则 7
(二)磋商文件 8
(三)竞磋响应文件的编制 9
(四)竞磋响应文件的递交 11
(五)磋商与评审 11
(六)授予合同 18
三、采购项目 需 求 19
四、合同草案条款 21
五 、合 同 格 式 26
第二章 响 应 文 件 ( 格式 ) 27
响应文件(格式) 27
1 、响应函 ( 格式 ) 28
2 、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 格式 ) 29
3、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格式) 30
4、 技术规格偏离表 ( 格式 ) 31
5、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32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33
7 、有关证明文件 34
7-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35
7-2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5
7-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35
7-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格式) 36
7-5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格式) 37
7-6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 37
7-7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授权书 (格式) 38
7-8响应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39
7-9响应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 40
8、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41
9、中小企业声明函 42
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43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4
第一章 磋商文件
一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分宜县杨桥中心学校教学显示屏、扩声系统和网络监控系统等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也将公布在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fyggzyjyzx.com/),请意向供应商注意浏览。并于2020年4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YZFCGCS2020-NO-005
2.项目名称:分宜县杨桥中心学校教学显示屏、扩声系统和网络监控系统等设备及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51640.00(大写:壹佰捌拾伍万壹仟陆佰肆拾元整)
5.最高限价:1851640.00(大写:壹佰捌拾伍万壹仟陆佰肆拾元整)
6.采购需求:
品名 |
简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音响广播设备 |
U段无线话筒/矩阵/高音台/功放/音响/触屏智能广播等 |
1批 |
电器设备 |
空调/消毒柜/洗衣机/紫外线灯 |
1批 |
电脑、一体机设备 |
电脑/触摸教学一体机/复打印机等 |
1批 |
显示屏、灯光设备 |
LED显示屏/视频控制器/控制系统/光束灯/灯光控制台等 |
1批 |
网络设备 |
防火墙/网关/无线控制器/交换机/机柜/辅材等 |
1批 |
视频监控设备 |
400万摄像机、球机、抓拍机/录像机/交换机/机辅材等 |
1批 |
厨房设备 |
不锈钢锅灶/蒸饭柜/工作台/压面机/和面机/油烟机、净化器/传菜电梯/消毒柜等 |
1批 |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使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照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中7有关证明文件要求制作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7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方法为在信用信息栏为输入企业名称然后点搜索一下);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方法为输入企业名称,执法单位填空白,处罚日期填空白至截止时点);本项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查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2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采购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采购时,必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5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规定,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4月19日至2020年4月29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或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fyggzyjyzx.com/);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一副)出席开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磋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宜县政务服务中心主楼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4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宜县政务服务中心主楼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以响应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之前到账(须注明FYZFCGCS2020-NO-005项目)。本项目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生成虚拟子账号方式缴纳响应保证金,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响应保证金递交账户:
户 名: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响应供应商自行在系统中选择
账 号:响应供应商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分宜县杨桥中心学校
地 址:分宜县杨桥镇集镇文昌路
联系方式:13879040467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分宜县政务服务中心主楼二楼
联系方式:0790-58161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电 话:0790-5816183
1.操作手册:http://www.jxsggzy.cn/web/bzzx/006004/secondPage.html
2.如对交易系统有疑问请拔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9980000
3.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新余地区请拨打联系电话:0790-6458550
二、磋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响应邀请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 “集中采购机构”系指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2 “响应供应商”系指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竞磋响应文件的服务商。
2.3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
2.4“公章”系指供应商的行政章,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的响应文件。
3、响应费用
3.1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集中采购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4.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国内服务商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4.2响应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3一个响应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4.3.1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3.2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4.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响应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只能接受一个响应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
4.6响应供应商信用查询证明。
4.6.1 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二)磋商文件
5、磋商事项说明
5.1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
5.2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响应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澄清与答疑
6.1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疑问的响应供应商,均应以书面送达形式(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到集中采购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必要时,集中采购机构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将答疑结果公布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各响应供应商应注意浏览。
6.2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集中采购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6.3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集中采购机构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
7、磋商文件的修改
7.1 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集中采购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响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变更)公告的方式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7.2 补充(变更)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集中采购机构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与本次磋商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修改后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并对潜在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竞磋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响应供应商的竞磋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就响应的所有来往函中均应使用中文。
8.2竞磋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磋响应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9、竞磋响应文件的编制
9.1响应供应商对竞磋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9.2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9.3竞磋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公告及答疑进行编制。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竞磋响应文件不完整,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10、竞磋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竞磋响应文件统一格式应包括但不限于:
10.1.1响应函
10.1.2竞磋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10.1.3响应货物报价一览表
10.1.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0.1.5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10.1.6技术规格偏离表
10.1.7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10.1.8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10.1.9有关证明文件
10.1.10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授权书
10.1.11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0.2竞磋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1、报价
11.1竞磋响应文件中的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
11.2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规定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响应货物报价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响应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响应总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同时,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服务)须标明“免费”。
11.3响应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2、响应保证金
12.1响应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12.2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集中采购机构将其视为非实质响应响应而予以拒绝。
12.3未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2.4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12.4.1响应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的;
12.4.2响应供应商未按照采购程序规定签字确认的;
12.4.3成交供应商在公示期内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12.4.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2.4.5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2.4.6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被磋商小组查实的;
12.4.7其他被认定不予退还情形的。
13、响应有效期
13.1响应有效期为集中采购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90天。
13.2特殊情况下,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集中采购机构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集中采购机构的这种要求,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响应在原响应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响应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竞磋响应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响应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4.竞磋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4.1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二份竞磋响应文件(1份正本、1份副本),竞磋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2竞磋响应文件必须按统一格式编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注意密封。
14.3竞磋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所有纸张必须使用A4纸,宣传材料除外)。
14.4竞磋响应文件的正本要求由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署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资格证明。正式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授权书”原件附在竞磋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以采用复印件。
14.5除响应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竞磋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供应商签字或盖章。
(四)竞磋响应文件的递交
15、竞磋响应文件的密封
15.1响应供应商应将竞磋响应文件密封完好。
16、响应截止期
在响应截止期后递交的竞磋响应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
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7.1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期前,响应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17.2响应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材料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密封袋上标明“响应文件补充”、“响应文件修改”或“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17.3在响应截止期至响应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响应供应商不能撤回响应文件,否则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7.4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磋商与评审
18、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由集中采购机构按有关规定通过随机方式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19、磋商
19.1集中采购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磋商由集中采购机构主持,磋商时,由采购人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共同检查竞磋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场监督磋商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开启。
19.3磋商时,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读响应供应商名称及集中采购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做好磋商记录。
20、响应的评价和比较
20.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
20.2评审专家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审信息。
20.3集中采购机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竞磋响应文件。
20.4本次采购采购人授权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1、竞磋响应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竞磋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响应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21.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竞磋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3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竞磋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竞磋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4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竞磋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竞磋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没有重大偏离的竞磋响应文件。
21.5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竞磋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
21.6在初审时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6.1竞磋响应文件数量不足的;
21.6.2响应供应商未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响应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1.6.3响应供应商的竞磋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1.6.4竞磋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有效授权的;
21.6.5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21.6.6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的;
21.6.7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1.6.8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响应供应商;
21.6.9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1.6.10响应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1.6.11 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21.6.12属于磋商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它条款的。
21.7磋商小组磋商后,供应商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7.1经磋商小组磋商技术参数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1.7.2质保期不能满足要求的或交货时间不能满足的;
21.7.3竞磋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22、在竞争性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2.1属于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的;
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3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满足废标情况的。
23、竞磋响应文件的评审及澄清
23.1在竞磋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响应供应商对集中采购机构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响应资格。
23.2评审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响应供应商可应评委的提问对其提供服务的服务过程、技术要求、特殊优点和售后服务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但响应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和其它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23.3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竞磋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24、磋商的步骤:
(一)第一轮磋商
磋商小组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集中采购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小组召集人和响应供应商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二)磋商文件修正
第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进行合议。根据第一轮磋商掌握的情况,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并经磋商小组签字。
集中采购机构通知响应供应商集中,磋商小组强调调整后的采购要求,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响应供应商,给响应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
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竞磋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修正文件由供应商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后密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竞磋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力。
(三)第二轮磋商
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竞磋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集中采购机构对磋商过程和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小组召集人和响应供应商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并按(四)最终报价(二次报价)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最终报价(二次报价)
最终的磋商结束后,所有响应供应商在15分钟内作最终报价(二次报价)递交磋商小组。在提交最后报价前,响应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磋商小组按评审标准,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供应商顺序,形成评审报告。
所有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不足3家,磋商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调整项目需求后重新组织采购。或采购人调整采购预算采取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应当在再次采购活动开始前经采购人的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磋商过程由集中采购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25、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25.1本次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法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共3人。评审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对投标报价、技术参数和服务指标、售后服务、经营信誉度、业绩、文件质量和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承诺等进行比较以及综合评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评标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最终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最终评标得分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5.2评分细则
分值 |
评审内容 |
|
价格分 (30分) |
价格分的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30×10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于评审。 |
|
技术分 (55分) |
基本参数分20分 |
投标产品与招标文件要求的符合性(20分): 即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20分, 有一项不满足的得0分,作无效标处理。 |
LED显示屏 10分 |
1、所投LED显示屏产品需要依据SJ/T11281-2007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测试方式,出具在1.1倍额定电源电压下,测试样品的电源线对金属外框间的对地漏电流,应不超过3.5mA(交流有效值)的对地漏电的第三方检测。满足得 2 分。 评审依据:提供行政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佐证 |
|
2、所投LED显示屏为保证产品使用安全,防止火灾及人身安全,投标LED显示屏产品需依据GB4943.1-2011 《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标准出具的在满足在电源插入端与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施加AC1500V、1min电压,应无击穿和飞弧现象的抗电强度第三方检测。满足得 3 分。 评审依据:提供行政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佐证 |
||
3、所投产品需要依据SJ/T10694-2006IEC61340-5-1,出具在满足点对点电阻(A面)≤2.7×108;点对点电阻(B面)≤1.56×108;静电电压衰减值:(+V0.24S,-V0.15S),摩擦起电电压≤8V。全部满足得 3 分。 评审依据:提供行政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佐证 |
||
4、所投视频处理器和发送卡为二合一产品,连线更加少,稳定性兼容性大大提升;并通过防火检测。满足得 2 分。 评审依据:提供行政部门认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