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 采购人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乔司街道办事处
二、 采购项目名称: 乔司街道快餐配送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XCXCG-2020-001-1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0-03-30
七、 定标/成交日期: 2020-04-21
八、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乔司街道快餐配送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 不限 | 批 | 30元/餐·人 | 杭州余杭区朱特儿快餐店 | 杭州余杭区临平逸仙路18号 | 91330110751744553H |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喆
联系电话:0571-89183725
传真:0571-89183725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香雪路38号七楼
2、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乔司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张炎昌
联系电话:13675828877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乔司街道乔井路268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联系人:杜国强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180113
传真:0571-89180113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余杭财税大楼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乔司街道快餐配送采购项目(线上电子招投标)第二次.doc
379.7K
乔司街道快餐配送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招标编号:XCXCG-2020-001-1
采 购 人: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乔司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O二O年三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33194385"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33194386"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7
HYPERLINK \l "_Toc33194387" 前 附 表 7
HYPERLINK \l "_Toc33194388" 一、总 则 12
HYPERLINK \l "_Toc33194389" 二、招标文件 12
HYPERLINK \l "_Toc33194390" 三、投标文件 14
HYPERLINK \l "_Toc33194391" 四、投标 17
HYPERLINK \l "_Toc33194392" 五、开 标 17
HYPERLINK \l "_Toc33194394" 六、评 标 19
HYPERLINK \l "_Toc33194399" 七、合同签订及其他 26
HYPERLINK \l "_Toc33194400"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29
HYPERLINK \l "_Toc33194401"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29
HYPERLINK \l "_Toc33194402"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37
HYPERLINK \l "_Toc33194403" 资格文件 38
HYPERLINK \l "_Toc33194407" 报价文件 43
HYPERLINK \l "_Toc33194408" 商务技术文件 51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余财采确临[2020]437号确认书批准,现就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乔司街道办事处的乔司街道快餐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线上电子招投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XCXCG-2020-001-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乔司街道快餐配送采购项目的采购、运输等,服务期为一年(具体时间已签订合同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50万元,最高限价为30元/餐·人。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窗体顶端
2、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窗体底端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锁领取;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20日,9时00分;
七、投标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香雪路38号七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20年4月20日,9时00分;
九、开标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香雪路38号七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二、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建议EMS邮寄形式送达):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香雪路38号七楼,联系人:邵金龙,联系电话:0571-89183725传真:0571-89183725,邮箱:179719995@qq.com;采购人质疑联系人:梁伟标;联系电话:15857138560。
5、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投诉受理人:杜国强;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余杭财税大楼;监督投诉电话:0571-89180113;传真:0571-89180113。
6、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乔司街道办事处;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乔司街道乔井路268号;联系人:张炎昌;联系电话:13675828877。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香雪路38号七楼
联系人:张喆
电话:18989891985
传真:0571-89183725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乔司街道办事处
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0日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前 附 表
条款 |
内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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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乔司街道快餐配送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乔司街道办事处快餐的采购、运输、装卸和相关维护等,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三、项目实施地点:余杭区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主要功能和性能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五、服务期:一年(具体时间已签订合同为准)。 六、采购预算:人民币50.00万元。 七、最高限价:30元/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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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合同名称 |
《乔司街道快餐配送采购服务合同》 |
3 |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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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保证金数额: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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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10000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直接支付给分散采购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笔费用,但不单列进投标总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 开户银行:恒丰银行余杭支行 银行账号:85711301012280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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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文件的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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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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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公章)。其中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订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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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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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EMS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香雪路38号七楼张喆收)。(3)投标单位中标后提供一正二副纸质投标文件、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承诺书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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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EMS邮寄形式快递至招标代理公司地址(地址详见招标采购文件,防疫期间不建议供应商本代表抵达开评标地点);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CA锁。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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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45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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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20日,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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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投标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香雪路38号七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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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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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带“▲”条款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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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强行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 2、中标后,投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对招标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 3、存在下列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 (1)中标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2)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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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或在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hggzy.com.cn/)余杭区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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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zhejian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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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价格优惠扶持见《第三章 评分办法》。 2、满足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的规定的中小企业可享受优惠扶持。 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 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 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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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一、总 则
(一)项目说明
1、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
2、采购单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乔司街道办事处为本项目的招标人(合同中的甲方),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
3、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4、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招标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概不负责,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招标人所有。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定义
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2、内容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乔司街道办事处快餐的采购、运输、装卸和相关维护等,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四)投标费用
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税、费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若有必要,招标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四)投标报价
1、报价
有关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人应根据《开标一览表》填写相关内容。《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
2、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3、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4、投标人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招标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5、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上报监管部门。
6、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本企业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的企业。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单位。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格式详见“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未提供参考格式的由投标人根据相关要求自行编制。)
1、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资格条件审查材料:
【即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
(7)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
(8)标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诺函;
(9)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一项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响应函;
(2)开标一览表;
(3)报价明细清单;
(4)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文件(如有);
(4)公司介绍及同类项目业绩经验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对应商务技术评分细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商务技术偏离表;
(7)其他必要提供的资料;
(8)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的话);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投标文件中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资料如是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有效公章。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
(三)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所列的日期内有效。
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投标文件编制
5.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5.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5.3本文件《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5.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
5.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5.6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签章
6.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
6.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6.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七)投标文件的形式
7.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
7.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7.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份数
8.1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
四、投标
(一)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
(二)“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2.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3.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4.1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
五、开 标
(一)开标形式
1.1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二) 开标准备
2.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三)开标流程(两阶段)
3.1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3.2开标大会第二阶段
(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首先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通过发送邮件形式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3)评审结束后,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
4.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4.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
六、评 标
(一)评审工作的组织
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2.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包括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
(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3.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四)评审原则
4.1评审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审慎、择优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4.2评审工作将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事先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如现场方案讲解、演示等)。
(五)评审意见的争议处理
5.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六)评委纪律
6.1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七)评审流程及内容
本项目具体的评审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流程及内容如下:
7.1 评审前准备
7.1.1由评审专家推选评审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小组组长。
7.1.2由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所有评委成员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办法、评审标准,以及其他与评审有关的内容。
7.2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符合性审查
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
7.2.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
7.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7.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
7.3.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4 投标文件的错误修正
7.4.1《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7.4.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八)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8.1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2)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
(3)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5)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
(6)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
(7)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
(9)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未
能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0)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
8.2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
(2)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或者投标报价涵盖的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且拒不接受修正的;
(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唱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后价格不一致的;
(6)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7)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8)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
(9)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
(10)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或者无效响应处理;
(12)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
(九)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评分
9.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审细则详见本章第七款。
9.2对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汇总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畸高、畸低(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情形的,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当场改正或书面说明理由,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十)修改评审结果
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10.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十一)供应商排序及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规定确定供应商排名并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11.1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与报价得分之和)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名排序。特殊情形按以下原则处理:
(1)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原则确定排名;
(2)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资信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
(3)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和技术资信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名。
11.2根据最终得分排序,通过书面评审报告的形式,向采购人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十二)起草、签署评审报告
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起草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十三)评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商务、技术70分,价格分30分。
2、商务、技术评标细则(70分)
序号 |
内 容 |
具 体 标 准 |
分值 |
1 |
人员配置(3分) |
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提供的人员各工种配置情况进行打分。 |
0-3分 |
2 |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9分) |
完整性 |
0-3分 |
科学性 |
0-3分 |
||
合理性 |
0-3分 |
||
3 |
服务质量控制方案(9分) |
完整性 |
0-3分 |
科学性 |
0-3分 |
||
合理性 |
0-3分 |
||
4 |
餐厅环境管理方案(9分) |
完整性 |
0-3分 |
科学性 |
0-3分 |
||
合理性 |
0-3分 |
||
5 |
原材料使用管理方案及食品保存管理方案(9分) |
完整性 |
0-3分 |
科学性 |
0-3分 |
||
合理性 |
0-3分 |
||
6 |
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方案(9分) |
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 |
0-3分 |
投诉处理方案 |
0-3分 |
||
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方案 |
0-3分 |
||
7 |
本地化服务能力(5分) |
本地化服务能力:投标人提供的售后维护机构和人员等情况,是否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在本地是否拥有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非本地投标人在杭州是否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以及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
0-5分 |
8 |
类似业绩 (9分) |
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相同业绩一个得3分,最高得9分。(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
0-9分 |
9 |
厨师 (4分) |
中式烹调师四级以上(含四级)厨师1名得4分。(提供证书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0-4分 |
10 |
企业税费社保缴纳情况(4分) |
企业具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无欠税证明得2分;具有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当地社保机关开具的无欠缴社保证明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
0-4分 |
注:以上评审内容制作进投标文件内,并按评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
3、技术分+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4、价格分(3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5、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
注:以上所涉及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注: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同时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投标人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
(1)投标人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注: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所投标项内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注: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工业行业”规定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给予2% 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如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6% 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注: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十四)评标内容的保密
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人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
(十五)废标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报价均超过预算,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六)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七、合同签订及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
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布评标结果。
2、如中标人拒绝承担中标的项目,或提出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招标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将下一顺序的中标候选人作为预中标人进行公示,或由招标方组织评标委员会复议后提出重新组织采购等建议。
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罚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二)合同的签订
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
(三)履约保证金
1、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待服务期满后,无质量、服务问题,由招标人向中标人无息退还。
4、中标人如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并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将下一顺序单位作为预中标公示单位,或由评标委员会提出重新组织采购等建议。
(四)付款结算方式
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供货方需提供正式发票。
(五)服务期限
一年(具体时间已签订合同为准)。
(六)采购方式改变
在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足规定数量或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及其报价、服务承诺等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以及招标过程中出现其他不正常情况时,经批准,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重新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采购。
(七)售后服务考核
将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87号令)和《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号 ),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终止合同,并上报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八)质疑和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4、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解释权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一、协议供货期限:
一年(具体时间已签订合同为准)
二、具体需求:
本招标项目立足于引进具有丰富的午餐配送经验,能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及风险的社会餐饮机构进行经营及管理。中标方必须坚持为乔司街道服务的方向,应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所提供的饮食卫生可口、价格合理、服务周到。
具体午餐配送指标如下:
1)中标方按投标单价的标准向招标方按时按量供餐,具体根据招标方要求定。
2)每餐须不少于二荤两素,菜品一周内应无重复。
3)所有午餐米饭不限量供应。
4)中标方须按双方签订的协议要求承担全部的质量、安全、效益、风险责任。
5)中标方配送的食品所购买的原材料如:粮油、调味品、副食品、冷冻制品、豆制品、蔬菜、干货、洗涤与卫生用品等物资必须到正规商店采购,一旦购入并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原材料或在日常供应中发生10人以上的食物中毒事件,中标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招标方有权根据事件决定是否解除午餐配送协议。
6)中标方提供的餐具应无毒、卫生、环保。餐具清洗消毒杀菌应充分彻底,洗涤剂残留量不得超标。一旦发生因餐具材质不卫生或餐具清洁不彻底导致食品卫生事故或给师生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中标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招标方有权根据事件决定是否解除午餐配送协议。
三、质量要求
招标人对所有产品的质量要求为同类产品中综合质量中等及中等偏上的产品。
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在中标后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中标人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发标方将立即取消中标人的经营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四、服务要求
1.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在所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并每年接受年度验证。
2.中标方企业内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条款,并接受市、区卫生监督部门的督查,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服务。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
3.中标方应加强自身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建立盒饭卫生质量检验机构,配备合格的检验人员。
4.中标方必须与签约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其生产经营过程符合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5.交货方式为每日定时供货,供货方必须在与采购人约定的具体时间内把指定货物送至指定地点。提前送货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单。延迟送货的导致就餐人员时间延误的,中标方需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赔偿采购人相关损失。
6.中标方须确保就餐人员准时吃到热饭热菜热汤。午餐配送必须采用规定的冷藏、加热保温、高温灭菌等方式。配送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5℃。采用冷藏方式加工的午餐,从烧熟至食用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采用加热保温方式加工的盒饭,从烧熟至食用的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不得加工供应生拌菜、改刀熟食、色拉、生食水产品等品种。
7.午餐运输应当采用封闭式专用车辆。车辆运输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当注意操作卫生,防止盒饭污染。
8.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9.中标方应当在当天供应的全部食品品种的成品中随机抽取留样样品,并按规定的方式、数量和时间保存。
10.午餐应当装入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环保餐具及环保餐盒(耐用度高,并可重复清洗使用的可再用餐具及饭盒)。餐具在使用前应彻底清洗,并采用湿热消毒。
11.午餐配送期间,中标方不得中途转包及单方面突然终止承包,否则招标方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
12.结帐方式为月结,午餐费用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按实结算。
13.如采购人遇上突发事故,需于短时间内更改饭菜安排,供货商须实时作出应变措施。
14.不供应添加了动物脂肪及植物性饱和脂肪的食物,如添加猪油、油、牛油、棕榈油、椰油、椰子的食物。
15.不供应油炸的食物,添加了动物脂肪、植物性饱和脂肪以及氢化脂肪的食物,每个食用分量含有超过10克或2茶匙添加糖分的甜品或饮品,盐分极高的食品,如咸鱼、咸蛋等。
五、履约及违约
1.供应企业向采购人交纳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2.因供应方配送不及时导致就餐人员伙食供应延误的,合同立即终止。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3.因供应方配送不及时导致就餐人员伙食供应延时且经供方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甲方不良影响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0%作为供方向需方支付的违约金,三次取消供货合同。
4.如供应方提供的午餐出现质量上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如饭、菜中有虫子、菜太咸、菜量太少等)、数量出现差错、未采取有效保温措施等违反上述约定的情况,供应方需配合进行改善,如经采购人三次提出仍无改进的,采购人有权因此单方解除本合同。
5.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供货商所提供的午餐卫生质量(含餐具卫生质量)原因造成招标方食堂岀现食物中毒等卫生事故的,供货方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发生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立即停止供货方供货,并暂扣当月所有供应原料的货款作为供方的赔偿预付款。
6.凡供货商向采购人提供午餐卫生质量(含餐具卫生质量)发生问题,影响食用,经三方确认,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0%,第三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60%且取消合同。
7.如供应方所供午餐的实际食品原料成本率(食品原料采购成本/盒饭供应价)低于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数值,供应方须按差额双倍赔偿需求采购人。凡出现三次此类情况,合同立即终止。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8.招标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供货商所供午餐的质量送质检部门抽检,若发现质量检测结果与招标文件质量标准不符,采购方有权酌情予以罚款、没收保证金、解除合同等处罚。
9.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供货方需提供正式发票。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仅为参考,非最终合同文本)
服 务 合 同
合同编号:
合同日期:
正本页数:
供方:
需方:
本着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供需双方共同协商,对午餐配送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一年(自2020年 月 日-2021年 月 日)
二、合同标的
1、餐标
每人每餐以 元标准执行( 元每人每餐),二荤二素,菜品一周内应无重复,具体标准根据招标人要求确定。
2、午餐原材料
供方配送的午餐所购买的原材料如:粮油、调味品、豆制品、蔬菜等物资必须到正规商店采购,一旦购入并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原材料或在日常供应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供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需方有权根据事件决定是否解除午餐配送协议。
三、付款条件
1、午餐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配送并经需方验收合格后,由供方向需方提交完备有效单据和合法合规票据后,由需方按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
2、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供方需于次月5日前向需方提供正式发票或正规单据,并附结算清单,需方需于次月15日前向供方支付上月货款。若户名、开户行、账号与中标供货单位不一致,需方不予付款。
四、交货时间和地点
午餐的提供时间由需方根据甲方安排统一规定,同时,供方必须按招标方规定的作息制度做好午餐工作,遇特殊情况应予以配合供餐。
供方应在每日上午11时30分前将午餐送到需方指定地点。
需方于每月末做好下月用餐登记工作并向供方通报下月用餐人数。
供方须于每周五将下周菜单提交需方,征求需方意见,根据需方的意见加以调整。
五、质量保证
1、供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午餐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在供应过程中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午餐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供方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一经发现供应以下午餐,需方将立即取消供方的经营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方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⑴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⑵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⑶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⑷用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加工午餐;
⑸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⑹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午餐的;
⑺超过保质期限的。
六、服务
1、供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在所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并每年接受年度验证。
2、供方企业内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条款,并接受市、区卫生监督部门的督查,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服务。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
3、供方应加强自身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建立盒饭卫生质量检验机构,配备合格的检验人员。
4、供方必须与签约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其生产经营过程符合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5、交货方式为每日定时供货,供方必须在与甲方约定的具体时间内把指定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提前送货甲方有权拒绝签单。延迟送货的导致就餐人员时间延误的,供方需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赔偿需求甲方相关损失。
6、供方须应确保就餐人员准时吃到热饭热菜热汤。午餐配送必须采用规定的冷藏、加热保温、高温灭菌等方式。
7、午餐运输应当采用封闭式专用车辆。车辆运输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当注意操作卫生,防止盒饭污染。
8、供方必须接受需方的监督管理。
9、供方应当在当天供应的全部午餐中随机抽取留样样品,并按规定的方式、数量和时间保存。
10、午餐应当装入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一次性或不锈钢等其他符合工艺要求材质制成的餐具中。非一次性餐具在使用前应彻底清洗,并采用湿热消毒。
11、午餐配送期间,供方不得中途转包及单方面突然终止承包,否则招标方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
12、结帐方式为月结,快餐费用由需方与供方按实结算。
七、违约责任
1、因供方配送不及时导致就餐人员伙食供应延误的,合同立即终止。
2、如供应方提供的午餐出现质量上不符合需方的要求(如饭、菜中有虫子、菜太咸、菜量太少等)、数量出现差错、未采取有效保温措施等违反上述约定的情况,供方需配合进行改善,如经需方三次提出仍无改进的,需方有权因此单方解除本合同。
3、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供方所提供的午餐卫生质量(含餐具卫生质量)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卫生事故的,供方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发生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立即停止供货方供货,并暂扣当月所有供应原料的货款作为供方的赔偿预付款。
4、需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供货商所供午餐的质量送质检部门抽检,若发现质量检测结果与招标文件质量标准不符,采购方有权酌情予以罚款、解除合同等处罚。
5、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供货方需提供正式发票。
八、争议的解决
1、因午餐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午餐质量进行鉴定。午餐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需方承担;午餐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3、在诉讼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需方、供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供方双方各执二份。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此仅为合同书样本,中标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采购人签订相应的合同!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一、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声明书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作出自己的判断。
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在一定期限内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情况,将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无效。
资格文件
目录
(1)营业执照…………………………………………………………………………(页码)
(2)最近一年度财务报表……………………………………………………………(页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页码)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页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页码)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页码)
(7)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页码)
(8)标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诺函……………………………………(页码)
(9)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页码)
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二、最近一年度财务报表(扫描件或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相关说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乔司街道办事处、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 (供应商)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乔司街道办事处、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本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乔司街道办事处、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承诺函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乔司街道办事处、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此次参加乔司街道快餐配送采购项目的投标,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乔司街道办事处、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承诺: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我公司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隐瞒,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投标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诺函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乔司街道办事处、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郑重承诺,我单位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可承接乔司街道快餐配送采购项目的相关服务内容。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九、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报价文件
目录
(1)投标响应函…………………………………………………………………(页码)
(2)开标一览表…………………………………………………………………(页码)
(3)报价明细清单………………………………………………………………(页码)
(4)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页码)
一、投标响应函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乔司街道办事处
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乔司街道快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CXCG-2020-001-1)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投标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4)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和环保标准;
(6)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7)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
3、提供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具体内容为:
(1)资格文件
(2)报价文件;
(3)商务技术文件;
(4)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4、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强行撤销的,承诺按本项目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
5、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6、如中标,按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拒绝签订合同,承诺按本项目预算金额的2%对招标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承诺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
7、如中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承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