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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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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关于甬江科创大走廊指挥部食堂(管委会机关3号食堂)食品加工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关于甬江科创大走廊指挥部食堂(管委会机关3号食堂)食品加工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1

一、 采购人名称: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二、 采购项目名称: 甬江科创大走廊指挥部食堂(管委会机关3号食堂)食品加工服务

三、 采购项目编号: XDZB-2020-002 (交易登记号:20CG020011)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0-04-02

七、 定标/成交日期: 2020-04-20

八、 中标/成交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甬江科创大走廊指挥部食堂(管委会机关3号食堂)食品加工服务甬江科创大走廊指挥部食堂(管委会机关3号食堂)食品加工服务,服务期限一年1484800元浙江永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范江岸路198弄3号703室91330205713342764A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狄行洲,梁必胜,李骏超

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见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10000元(人民币)

十一、 其它事项: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二、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9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574-89288568

招标代理: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5957859201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蔡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8732






附件信息:

  • 甬江科创大走廊指挥部食堂(管委会机关3号食堂)加工磋商文件定稿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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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

交易登记号:20CG020011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

XDZB-2020-002(磋)

项目名称:

甬江科创大走廊指挥部食堂(管委会机关3号食堂)食品加工服务

采购单位: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代理单位: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03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2321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HYPERLINK \l _Toc20710 第三章 技术要求 13

HYPERLINK \l _Toc11875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19

HYPERLINK \l _Toc11441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21

HYPERLINK \l _Toc1008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就甬江科创大走廊指挥部食堂(管委会机关3号食堂)食品加工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DZB-2020-002(磋)

二、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甬江科创大走廊指挥部食堂(管委会机关3号食堂)食品加工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本项目预算价为 50万元。服务期: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条件:

1)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含有本次采购所需的服务。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个体工商户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注册后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获取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其他潜在供应商如要下载磋商文件,可以于公告下方下载,但不认定为采购文件获取的有效方式。

五、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4月20日13: 30(北京时间,下同)

1、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到开标地点。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

2、送达方式:

1)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节假日除外)17时前邮寄到(2020年4月17日17时整前),并将参与钉钉开标的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钉钉号等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传真给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时确认。投标人应当确保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因邮寄造成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担,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建议投标文件包装后邮寄时再进行外包装。

邮寄地址: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收件人:叶先生 联系方式:15957859201

2)采用现场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安排“甬行码”/“健康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1名,须全程佩戴口罩),在投标截止时间送达到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南楼三楼(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逾期送达不予接收。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同时递交加盖投标人公章参与钉钉开标的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钉钉号纸质说明材料。

3、本项目开标日期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采用钉钉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投标人参与开标过程,实行“不见面开标”,请投标人严格遵守宁波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

七、开标地点: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南楼三楼(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八、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发布媒体为:“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信息发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九、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十、相关政策: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十一、重要提示:

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投标人员请合理安排时间,预留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时间,避免错过投标截止时间。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9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574-89288568

招标代理: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5957859201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蔡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873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 甬江科创大走廊指挥部食堂(管委会机关3号食堂)食品加工服务

2

采购编号:XDZB-2020-002(磋)

3

采购单位: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4

服务期 :一年

5

磋商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

6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7

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8

磋商结果公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

9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

10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自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

11

合同签订事项:成交单位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12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5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上述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4)本投标报价包含本次采购服务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如人工费、专用设备工具及清洁消耗用品费用、管理费、税金以及与此项目相关的其他费用)。其中人工费须包含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津贴(如高温费等)、服装费以及健康证办理费用等,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详细费用测算方案。投标人在报价时须充分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包括材料、设备物价上涨因素等),事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

13

磋商程序:

1.投标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若有关事宜需要解答,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钉钉视频语音或电话形式告知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保持手机畅通;

2.竞争性磋商不进行公开唱价。磋商小组将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人,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3.磋商小组将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商务、技术、价格的钉钉视频语音磋商,磋商小组与投标人进行磋商的次数和时间视磋商时的具体情况而定;

4投标人按磋商小组要求作补充承诺,该承诺视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5.磋商小组按照评定成交的标准确定成交候选人;

6.采购人确定成交投标人并将谈判结果在相关网站上公示;

7.采购人与确定成交投标人签订合同。

14

竞争性磋商约定:

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对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进行实质性变动。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每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有效的投标人均有同等的第二次或第三次报价机会。磋商小组以最终报价作为价格评议的标准。

15*

付款方式:按季支付,每季末支付相应的款项。

16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将在所有服务内容履约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7

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10000元整。招标服务费只收现金、电汇款

18

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


1.1 适用范围和定义

1.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1.1.2 定义

采购人/招标人:详见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

“货物或服务”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以及合同中规定的投标人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1.2 合格的投标人

1.2.1 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采购公告所列资格审查条件,在开标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如无以下资格,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加后续评审:

1.2.2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1.3 磋商费用

1.3.1 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1.4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5 磋商有效期和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5.1 磋商有效期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磋商有效期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

1.5.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缓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1.5.3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1.5.4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若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1.6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料格式详见附件):

(1)磋商响应函;

(2)初次报价表、报价明细表;

(3)资格证明材料: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4)项目服务方案(包含食品加工服务方案(含具体工作计划、工作流程等)、进货检验规范、大宗的荤素菜采购管理方案、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品质量保障措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以及针对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等)

(5)人员配备及管理方案

(6)本磋商文件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其他条款规定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7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格式、签署及装订

1.7.1 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1.7.2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要求编制并装订成册。磋商响应文件中需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应进行签署和盖章。

1.7.3 磋商响应文件语言:中文,当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7.4 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7.5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正本须打印或墨水填写,在封面盖公章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提交复印件。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6 磋商响应文件因模糊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8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送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应密封完好,封口处必须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字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按规定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

1.9 接收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9.1 接收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本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9.2 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在截止时间前密封提交。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在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和撤回。

1.9.3 采购人因故需推迟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截止时间和开始磋商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提前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1.10 竞争性磋商小组

1.10.1 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评审专家将按规定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磋商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

1.10.2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

1.10.3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

1.11 竞争性磋商程序与评定成交的标准

1.11.1 竞争性磋商程序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11.2 评定成交的标准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定成交的标准”。

1.11.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11.4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竞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12 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1.12.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投标人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12.2 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1.12.3 投标人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1.12.4 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若投标人未响应澄清安排的通知到场进行答疑和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1.13 成交结果通知

1.13.1 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定成交的标准”确定的评标方法和原则,按照磋商结果排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确定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推荐成交投标人。成交投标人如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投标人,依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13.2 采购人确认评审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载明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1.13.3 确定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成交投标人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定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投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4 投标人若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质疑有效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

1.14 评审过程中无效磋商响应文件的认定:

1.14.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被认定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1)报价超过预算价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供不全或虽提供但格式、签署与盖章等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3)磋商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4)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或磋商响应文件数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5)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与盖章等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6)“技术规格偏离表“或”商务条款偏离表“有缺项、漏项且磋商小组认定该缺项、漏项使得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7)磋商响应文件有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或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的;

(8)磋商小组经过审查,认定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价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9)磋商小组经过审查,认定磋商响应文件虚假应标的;

10)磋商响应文件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1.14.2 磋商程序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程序,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14.3 采购方式变更

在采购过程中出现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只有2家时,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1.15 签订合同

1.15.1 确定成交投标人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确定成交通知书的30日内,应与采购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确定成交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的约定内容签订书面合同。否则按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处理。

1.15.2 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成交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15.3 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投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1.16 保密

1.16.1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前,评标委员会名单应该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参与人员应该对评标过程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17 磋商服务费

1.17.1 确定成交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磋商服务费。磋商服务费的收费依据及相关规定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18 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

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未按照要求提供,资格审查将不合格。

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如果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将不得享受评标标准中注明的针对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如有)。

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且联合体中有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将不得享受评标标准中注明的针对小微企业联合体的价格扣除优惠(如有)。

1.19 采购文件对投标人质疑的相关规定

1.19.1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人是直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存在利害关系;

(3)质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的规定;

(4)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1.19.2 投标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有效期计算,依照下列规定: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投标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发售截止日后获得的,质疑期限应当自采购公告载明的发售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1.19.3 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应视为未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般不得提出质疑;未提交采购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应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1.19.4 投标人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1.19.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递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答复。采取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邮件注明的收件人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采取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人应当取得被质疑人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被质疑人。被质疑人可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在质疑有限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

1.19.6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19.7 不符合以上规定的质疑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答复。


第3章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单位食堂位于宁波新材料国际创新中心临时展示中心(玉兰路88号)。

服务期:一年

预算金额:50万元

二、食堂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1、食堂管理服务范围

(1)中标方提供专业的管理团队进行管理,并负责主副食的加工供应和原材料的采购(原材料的采购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提供场地、水、电、燃气、相关餐厨等设备及能耗费用。中标方提供大楼内工作日早、中餐。早餐品种不少于6个,包括面点、粥、西式糕点等,中餐提供八道菜(二主荤、三半荤、三素)、一道粗粮、一道汤、一份水果。中标方须确保三日内菜品不重复。采购人根据每人每天用餐标准和实际编制人数向中标方进行结算,用餐方式为自助。

(2)如遇政府部门工作需要,出现的会议和接待用餐,中标方必须提供相关服务。

(3)工作中使用的消耗品需中标方自行采购,如餐巾纸、毛巾、垃圾袋等。

(4)按照采购人要求,中标方需提供相关服务。

2、人员配备具体要求

人员工种

最低人数

要求

年龄

灶头兼负责人

1

有较强事业心与责任感,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具有中一级以上证书、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以制作宁波菜为主。

50周岁以下

灶头

1

具有中一级以上证书、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以制作宁波菜为主。

45周岁以下

切配工

2

具有中一级以上证书、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以制作宁波菜为主。

45周岁以下

服务员

2

女性,高中以上学历,有酒店服务二年以上工作经验,身高160厘米以上。

35周岁以下

洗杂工

2

吃苦耐劳,有两年相关工作经验。

50周岁以下

合计

8

上述人员应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需持健康证),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总体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须履行的职责:严格按招标项目中的质量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尽职尽责,保证服务质量。

(2)由中标单位按国家规定支付上岗人员的各项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遇到因政策调整产生相关费用增加的,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各投标人报价时须综合考虑。

(3)中标单位必须对上岗人员按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并对上岗人员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遵守业主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维护业主单位形象。对不遵守劳动纪律、作风拖拉的人员,业主单位有权要求更换。

(4)中标单位应制定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指派专职督导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

(5)业主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工作质量进行定期与不定期考核。

4、项目管理具体要求

(1)由厨师长负责制定食谱和每日进货计划,要求合理调配,做到营养、美味,并有效控制成本。

(2)食品种类:早餐、中餐及值班餐按业主方要求提供。

(3)不断提高烹饪质量,注重粗细、荤素搭配,按质、按时供应食品。

(4)严把食品的验收、储藏、清洗、加工、烹调、装盆、上菜等工序,符合《食品卫生法》标准。

(5)搞好餐厅内部卫生,室内无蛛网,餐具干净整洁,调料器具内外无污渍,餐厅桌椅、地面无油污、无水渍,光洁明亮。

(6)食品加工区域设备放置有序,台面清洁,地面无积水、地沟无污水、无污渍。

(7)厨师对餐饮各项工作要精心组织、细心加工、用心烹饪,保证菜品质量,避免物料浪费、降低能耗排放,有效控制加工成本。

(8)加强食堂的设备设施管理。严格操作规程,设备使用完毕或每天工作结束时应彻底清洁,发现有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修。

(9)仓库物品归类放置,做到用陈存新、无过期变质食品。

(10)餐厅服务员应严格监督并执行就餐人员刷卡就餐。

(1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健康证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办理)。

(12)接受业主单位每季度民意测评,根据所提意见建议及时作出调整与改进。

5、考核制度

业主单位提供餐饮生产场地给承包方,不直接参与伙食管理,但拥有监督权利,督促承包方改正不合理经营现象,考核承包方工作质量,并根据双方约定考核办法执行奖罚制度,由业主单位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A、由行政部门、职工每季度对食堂饮食服务质量考核,综合得分要求在85分(含85分)以上,85分以下每失一分罚200元。

B、食堂各项工作考核根据(食堂的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卫生质量管理细则)进行考核,由业主单位主管部门考核每季度一次,并结合每月检查及平时检查情况综合给予打分,综合得分要求在85分(含85分)以上,85分以下每失一分罚200元。

6、其他相关规定

(1)中标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给每位员工办理用工手续。

(2)中标单位须提供受业主单位认可的食堂工作标准,接受业主单位的相关规定。

(3)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因中标单位相关人员人为原因导致设备、设施损坏、丢失的应按原价赔偿。

(4)捡到物品应及时上交业主单位。

(5)中标人不得转包或二次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一部分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双方商讨后再定)。

7、中标方需负担的其它支出

(1)通讯费:中标单位自行承担电话、网络等通讯费用;

(2)服装费用:中标单位承担员工的工作服费用,款式及颜色需经业主单位认可;

(3)日常耗材:保洁工具、消耗品,包括擦布、清洁球、清洁剂等用品;

8、食堂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卫生质量考核细则

为规范食堂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全体职工,促使承包单位及所有工作人员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承包期间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做到规范管理,制定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文明经营礼貌服务,特制定考核细则。

1、​ 安全文明生产:13分(第一条5分,其余每小条2分)

1、落实综合治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违规操作,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各班组带班人员下班前应检查是否关好门窗、电(保留应急照明灯)、水龙头,特别要求天然气阀门检查是否关好,杜绝火灾隐患。

2、爱护公共财产设施(厨房设备)妥善安全使用设备,定期检查、保养,不随意损坏设备现象发生。并做到设备有损坏、应及时修复、保持食堂工作正常运作。

3、节约用电、水、气,杜绝浪费,做到随手关电、水、气,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4、工作人员应合理利用资源,杜绝浪费,各类消耗品损耗率过大,将酌情扣分。

5、定期清洗脱排油烟罩、烟道油污及滤油板油污,杜绝火灾隐患。

2、​ 健康体检:2分

1、严格执行健康体检制度,工作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不得上岗。

3、​ 投诉意见:9分(每小条扣3分)

1、饭菜质量有职工投诉的。

2、服务质量有职工投诉的。

3、卫生质量有职工投诉的。

4、​ 服务质量:11分(第一条5分,其余每小条3分)

1、做到合理制定菜谱,公布每周菜谱,做到三天不重复。

2、服务人员应做到服务良好、礼貌用语、热情接待,不得有与就餐人员争执、吵架、打架现象发生。

3、合理安排人员调配,满足就餐需要,减少排长队现象,对迟下班的就餐人员有专人值班接待,并有热菜供应。

5、​ 原料采购:12分(每小条3分)

1、严格把好食源关,不采购过期腐败变质和假冒伪劣“三无”食品及有损人体健康的食品原料,保证所购食品原料符合食用要求、安全、卫生。

2、采购食品原料必须做到采购索证(三证)工作并进行台帐登记,肉类采购要有肉类上市凭证或检验合格证。蔬菜采购要有农药残留测试报告单,确保食品食用安全、卫生。

3、食品原料应按需有计划采购,不过量采购堆放在库房或厨房储藏,防止原料变质、过期腐败,影响食用安全并做到库房食品原料先进先出程序。

4、仓库保管员严格执行食品验收制度,杜绝不符合卫生要求或食用要求的食品原料及“三无”产品进食堂加工使用。

6、​ 食品原料加工:10分(每小条2分)

1、食品原料加工严格规范,鱼、肉、蔬菜分池清洗,不混洗、混放,不着地,对各种食材清洗符合卫生、食用要求。

2、厨师必须严格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不烹制变质食品原料及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有损害人体健康食品原料。并做到切配生、熟菜櫈、刀具分开,切配肉禽、水产品、蔬菜菜櫈与刀具分开,且肉禽、水产品与蔬菜切配区域分开,防止污染。

3、食品原料必须烧熟、煮透,达到食用要求。

4、对每天每餐售菜后剩余部分食品菜肴,需要放入冰箱的待凉却后放入熟食冰箱内,不随意放置外面。次日需使用的,出售前必须回锅彻底煮透方可出售供应。

5、熟食品(冷菜)操作,严格规范流程必须做到“四专一严”,在专用的熟食间、专人操作、专用菜敦、刀具(操作前必须进行酒精消毒),专用冷藏设备,对操作间空气紫外线消毒,餐具、抹布、容器严格消毒,而且工作人员要做到二次更衣,及时戴手套、口罩,熟食品暂不出售或存放时应加盖保鲜膜。

7、​ 食堂环境卫生:8分(每小条1分)

1、食堂各区域卫生都有专人打扫,食堂整体环境卫生应保持干净、干燥、整洁、明亮,做到日常卫生保洁和定期大扫除相结合,不留卫生死角。

2、餐厅卫生保持地面干燥清洁,餐桌、凳子用餐后擦拭干净、无油污及做好定期消毒工作,并做到桌子摆放整齐,有良好的就餐环境。

3、售菜间卫生应保持整洁、窗玻璃明亮,每次用餐结束后,工作台、窗台、地面擦洗干净,保温台的水及时放干,保持干净无油污,并做到售菜间常规性消毒工作(每天定时紫外线消毒)。

4、食堂各条走廊、各电梯口大厅地面卫生应保持干净无油腻、纸屑、垃圾、烟蒂,垃圾桶要及时清倒。

5、食堂下水道应保持畅通,有专人清理污物残渣和卫生保洁,并确保杂物(竹筷、一次性物品等)不流入地下室泵站,以免造成水泵损坏、影响正常工作。

6、下货处地面卫生保持清洁干燥,无油污、杂物,垃圾处理及时无异味,每次下货后及时打扫。

7、办公室卫生,要求保持整洁,东西摆放有序,不堆放杂物,并做到正常整理打扫。

8、食堂各工作区域规范做好防蝇、防鼠、防蟑螂工作及措施。

8、​ 厨房卫生:14分(每小条2分)

1、厨房各区域卫生应有专人打扫,切配加工应规范操作,保持厨房卫生、整洁,不乱丢废料、杂物,每次工作结束后对工作场所进行卫生打扫,地面、墙壁、工作台、水槽、菜墩、刀具、箩筐用具等冲洗干净,无油污、杂物,摆放整齐,地面、桌面无明显积水。

2、炉灶卫生,每次工作结束后,对炉灶进行卫生清理打扫,灶面、墙面、炊具、用具等擦洗干净,调料缸加盖,调味品有序摆放。

3、洗菜间卫生,每次工作结束应进行卫生清理打扫,保持水槽、桌面清洁干净、地面无积水,箩筐、用具摆放整齐。

4、餐具洗刷间卫生,每次工作结束应进行卫生清理打扫,保持水槽、工作台、墙面清洁干净,无卫生死角,地面拖干无积水,并及时清理餐饮垃圾,做到日积日清,不隔夜。

5、蒸饭间卫生,要保持室内卫生整洁,地面无饭渣、污物,蒸饭车、蒸灶应定期清洗,蒸饭桶、蒸汽锅、割饭器每次用后应清洗干净,无饭渣遗留、无异味。

6、食堂每天所产生的餐厨垃圾,做到日积日清,用专用垃圾袋装,专用的运输工具,不随意乱放、乱丢。

7、食堂工作区域用于食品、餐具清洗的水池严禁清洗私人物品(工作服、日常衣裤)及洗头、洗脸、洗脚等。

9、​ 面点间卫生与添加剂使用:4分(每小条2分)

1、面食间卫生,要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墙面、地面、作板、蒸笼、蒸席、机器设备等要做到干净清洁,无霉变现象,保持地面干燥无积水。

2、面点制作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不过量、不使用有损人体健康的食品添加剂,并且妥善保管好食品添加剂及使用记录。

10、​ 餐具消毒:4分(每小条2分)

1、严格执行餐具消毒制度,餐具消毒必须做到以下操作流程: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有专用消毒柜,专人负责消毒,并有清洗、消毒记录。

2、消毒好的餐具及时放置在保洁柜里,不得随意放置在外面,消毒效果要符合国家餐具消毒检测标准、各种细菌不得检出。在每餐售菜结束后,把剩余的餐具及时放进保洁柜,不得随意在外面放置。

11、​ 冰箱、冷库储藏与卫生4分(每小条2分)

1、冰箱卫生,食品储藏应有明显的区分标志,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半成品与成品分开,肉类与鱼类分开,做到食品不堆积、积压存放。并保持冰箱内外清洁卫生。定期冲洗清理冰箱,内无异味,熟食冰箱还应做到定期消毒。

2、冷库卫生,食品储藏做到肉类、鱼类、蔬菜类分架、分库储藏,蔬菜类不随意堆放在一起,并做到有计划进货,防止积压,而且要保持冷库清洁卫生定期打扫、无异味。

12、​ 个人卫生:3分(每小条1.5分)

1、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勤”(勤洗工作服、勤理发、勤洗澡、勤洗手剪指甲),上班时仪容整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工作场所及操作时不吸烟、不戴金银饰品(特别是耳环、戒子),并做到开饭前、便后洗手消毒,养成良好习惯(进洗手间更换工作服)。

2、出售面食点心须有专用工具,出售熟食或打包时必须佩戴手套,不直接接触熟食。

13、​ 仓库卫生:6分(每小条2分)

1、仓库卫生应保持整洁,并按“五常法”要求,规范操作,物品储藏应做到隔地、离墙分架分类摆放有序,有明显的标志,仓库采购应有计划备储,不积压物品。发现过期、变质物品及时清理。

2、禁止“三无”产品进入仓库。

3、做好防潮、防鼠、防蟑螂措施。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评标原则和办法

1、公平、公正的对待所有投标人。

2、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1)磋商小组会按照“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从价格、技术、商务等各方面按评分方法进行综合打分;

(2)对磋商小组的综合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取所有磋商小组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作为最终评定分;

(3)所有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4)磋商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由磋商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评分标准与细则:

(一)价格分(15分)

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参与评审的价格(即投标评审价)=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6%)(如有)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评审价)×15;投标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5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3、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低于成本报价,将其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技术商务资信分(85分):

评分内容

分值

项目服务方案

(50分)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食品加工服务方案(含具体工作计划、工作流程等)、进货检验规范、大宗的荤素菜采购管理方案、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品质量保障措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以及针对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等是否科学合理、切实可行进行综合评议,最高分50分。

人员配备及管理方案(25分)

根据各投标人拟配备各类人员是否岗位齐全、配置合理,人员录用与考核及奖惩机制是否完善且科学合理,人员培训是否有计划、有内容、有目标且方式多样等进行综合评议,最高分25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10分)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政府、事业单位食堂经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5分。须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

供应商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每一项得1分,最高5分(请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

总分(85分)

三、成交投标人的确定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得分高者排名在前,综合评分相同的,则随机抽取。

第4章合同条款(仅供参考)

政府采购合同指引(服务)

合同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有分标段时填写):

采购人(甲方):

中标供应商(乙方):

根据 日关于 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

1. 中标内容

1.1 服务名称:

1.2 数量: (详见投标文件)

1.3 技术参数: (详见投标文件)

2. 合同金额

2.1 合同金额:设计费为一次性包干价 万元,实施费最终按实结算。

3.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和地点

3.1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3.2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3.3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响应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

4. 履约保证金

4.1 乙方交纳(大写)人民币 (¥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4.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5. 产权

5.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5.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0.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 技术资料

6.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提交服务成果所必需的有关数据、资料等。

6.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7. 验收

7.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7.2 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等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作出书面验收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

7.3 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8. 合同款支付

8.1 付款方式:

8.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9. 售后服务要求

9.1 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9.2 质量保证金为(大写)人民币       (¥       元)。

9.3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9.5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

10.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0.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3 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 诉讼

12.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浙江宁波市。

13.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不用附后)

(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如有请提供)

(4)投标文件(不用附后)

(5)中标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

(6)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

(7)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3.5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封面

(一)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名称:磋商响应文件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开标时启封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年 月 日

(二)响应文件封面

正(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磋商响应单位全称(盖章)

2020年 月 日

二、磋商响应文件目录

(1)磋商响应函;

(2)初次报价表、报价明细表;

(3)资格证明材料: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4)项目服务方案(包含食品加工服务方案(含具体工作计划、工作流程等)、进货检验规范、大宗的荤素菜采购管理方案、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品质量保障措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以及针对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等)

(5)人员配备及管理方案

(6)本磋商文件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其他条款规定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磋商响应函

致: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单位全称)授权(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活动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为此:

1、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愿意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并承诺在成交后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我方的最终报价为总承包价,保证不以任何理由擅自修改报价。如有缺项、漏项部份,均由我方无条件负责补齐。

2、我方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3、若成交,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磋商响应书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

5、我方与本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初次报价表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

单位:元

序号

报价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备注

1

2

投标报价总价(大写)

投标

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

备注:

1、此投标报价总价为完成本项目并达到磋商文件要求所需要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须针对上表中各项费用组成另提供具体的报价明细表;

五、磋商报价明细表(仅供参考)

项目编号:________子包号___

序号

费用组成部分

单价(元)

数量

合价(元)

备注

总计(一+二+三+…+七项)

小写:

大写:

备注: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更改。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性质

经营范围

注册资金

注册时间

单位地址

主要联系人

邮 编

电 话

开户行

帐号

企业资质情况

人力资源及组织机构

员工总数_________人;

其中:本科以上学历_________人,硕士_________人;

高级职称_________人;

中级职称_________人;

初级职称_________人。

组织机构框图附后。

主要业绩(可列举)

注:须后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致: 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 授权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 (竞争性磋商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 定 代 表 人(签字):

投标人单位全称(公章):

日 期:

附:

被授权代表姓名:(印刷体)

职 务:

被授权代表签字: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八、本项目拟派人员一栏表

序号

管理岗位名称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1

项目负责人

2

……

3

……

4

……

5

……

6

7

8

9

10

注:1.此表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

2.后附相关主要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若有)、业绩证明(若有)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问题的通知》(甬采购办[2012]1427号)的规定,本单位郑重声明:

  1、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单位为______(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不划型)企业,其中所属行业为________________、上年末从业人员____人、上年营业收入____万元、上年资产总额____万元。

  2、本单位参加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采购活动,项目的市场价格为_____万元,本次投标价格为_____万元,其中由本单位承担工程金额为__/_万元,由本单位提供服务金额为_____万元,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万元,或者提供其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万元、其他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万元、其他小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其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万元。原产地为中国境内货物金额为__/__万元、原产地为宁波货物金额为__/_万元,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清单货物金额为__/_万元,列入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货物金额为__/_万元。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填写说明:

1、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企业行业分为: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一般研发、生产、加工型企业填写工业,销售、贸易型企业填写批发业,具体行业划分依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规定。

2、第1条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注册的企业投标人须根据上年财务报表等,登录进入网上投标人平台中“投标人账户管理”-“单位信息”模块,对照前款说明,可选择“所属行业”,如实填写修改上年末从业人员____人、上年营业收入____万元、上年资产总额____万元等数据,新成立企业暂以当前实际数据填报,重新点击会自动显示修改后企业划型信息,事业社团其他类型投标人不划型。

3、第2条有多个标包的,须按每个标包分别填写,无此分类货物金额的应填“零”。

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本表。

5、资格入围式项目(一个标包由多家中标入围):招标人公布项目预算的,第2条有关金额按市场预估总价、投标预估总价除以入围数量填写;未公布预算的或入围数量的,投标人无需填写。

6、投标价格为费率的项目、中标价格按单价执行的项目:招标人公布项目预算的,第2条有关金额按市场预估总价、投标预估总价填写;未公布预算的,投标人无需填写。

7、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清单、环保产品清单的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财政部发布的文件为准。

十、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响应情况

说明

注:1、商务条款内容主要是针对招标文件有关的包括投标有效期、服务期、付款方式、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2、若无偏离应在本表空白处醒目地注明“无商务条款偏离”的字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