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富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经财政局TXCG20201174号确认书批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ZJFLDL【2020】4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2020-2022年度食堂服务项目
五、招标采购内容及预算: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2020-2022年度食堂服务项目 |
项 |
1 |
400 |
六、采购需求(概述):详见招标需求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注册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政采云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
①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
②未在注册的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后再行报名
注:网上报名时应填写的信息请根据系统提示认真填写,因填写失误而造成不能投标的,由填写人自行负责。
2.招标文件的获取(网上下载):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www.zcygov.cn/ (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按需求自行选择“潜在供应商”或者“游客”模式下载)
九、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
《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4. 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桐乡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各银行政府采购贷款流程:http://tx.jxzbtb.cn/zxfw/005010/20191217/106895f3-0871-4959-804d-30ac7ef5274a.html
十、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12日13点30分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送达或邮寄到桐乡市中华路226号3楼浙江富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305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因近期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受各地道路交通运输及各公共场所管制等因素影响,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5月12日13点30分在桐乡市中华路226号3楼浙江富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305室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三、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富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超杰
联系电话:0573-81882130/18358351805
传真:0573-81882125
地址:桐乡市中华路226号3楼
2、采购人名称: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楼女士
联系电话:0573-89397802
地址:振东新区校场东路1918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桐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8022840/88020161
传真:0573-88039012
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茅盾西路2号
附件信息:
04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2020-2022年度食堂服务项目(定)4.21.doc
354.8K
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2020-2022年度食堂服务项目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采购单位: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编号: ZJFLDL【2020】4号
代理机构:浙江富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9
9
1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富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经财政局TXCG20201174号确认书批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ZJFLDL【2020】4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2020-2022年度食堂服务项目
五、招标采购内容及预算: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2020-2022年度食堂服务项目 |
项 |
1 |
400 |
六、采购需求(概述):详见招标需求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注册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政采云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
①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
②未在注册的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后再行报名
注:网上报名时应填写的信息请根据系统提示认真填写,因填写失误而造成不能投标的,由填写人自行负责。
2.招标文件的获取(网上下载):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www.zcygov.cn/ (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按需求自行选择“潜在供应商”或者“游客”模式下载)
九、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
《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4. 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桐乡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各银行政府采购贷款流程:http://tx.jxzbtb.cn/zxfw/005010/20191217/106895f3-0871-4959-804d-30ac7ef5274a.html
十、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12日13点30分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送达或邮寄到桐乡市中华路226号3楼浙江富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305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因近期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受各地道路交通运输及各公共场所管制等因素影响,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5月12日13点30分在桐乡市中华路226号3楼浙江富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305室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三、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富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超杰
联系电话:0573-81882130/18358351805
传真:0573-81882125
地址:桐乡市中华路226号3楼
2、采购人名称: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楼女士
联系电话:0573-89397802
地址:振东新区校场东路1918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桐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8022840/88020161
传真:0573-88039012
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茅盾西路2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2020-2022年度食堂服务项目 |
2 |
招标编号:ZJFLDL【2020】4号 |
3 |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 |
4 |
最高限价:肆佰万元整 |
5 |
投标保证金:无 |
6 |
现场踏勘: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
7 |
投标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2)备份投标文件系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电子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与备份投标文件两者内容应一致,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12日13点30分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为载体,投标人应当确保U盘能够打开运行并正常使用)装袋密封后邮寄或直接送达,密封袋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送达地址:浙江省桐乡市中华路226号3楼浙江富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305室,收件人:顾先生,联系电话:18358351805,邮编:314500),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解密失败情况,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投标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快递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如投标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代理机构将拒签并退回。 (3)投标文件均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
8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5月12日13点30分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送达或邮寄到桐乡市中华路226号3楼浙江富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305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因近期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受各地道路交通运输及各公共场所管制等因素影响,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 |
9 |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5月12日13点30分 桐乡市中华路226号3楼浙江富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305室 |
10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 |
11 |
评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2天内,评标结果公告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 |
12 |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13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建议采购人在对采购结果质疑期(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14 |
投标有效期:90天 |
15 |
合同公告: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将于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于上述媒体,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
16 |
履约保证金: 5%(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向采购人交纳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
17 |
预付款:10%(合同签订后15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 |
18 |
注意事项: 1.投标人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但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即2020年5月12日下午14点前)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路径: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 ),否则将无法完成本项目投标。 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提出的询标内容将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系统发至相关投标人,投标人需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系统在询标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未按询标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系统作出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情处理。 3.中标单位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邮寄送达代理单位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各一正二副。 |
19 |
本项目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工作人员将开启该投标人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
20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单位。 |
一 、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 “采购单位”“甲方”“院方”系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
2.2 “投标人”“投标单位”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5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2.6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文档等。
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招标方式
3.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3.2本项目为不定品牌招标,招标文件的推荐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推荐品牌相当的产品参加投标。
4.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关联企业投标
7.1、本招标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17条之规定。
7.2、关联企业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导致投标同时被拒绝。
7.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认定。
8.转包与分包
8.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8.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9.特别说明:
9.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9.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10.质疑和投诉
10.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0.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 、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构成
1.1招标公告
1.2招标需求
1.3投标人须知
1.4合同主要条款
1.5评标办法及标准
1.6投标文件相关文件格式
1.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所有内容将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zjzfcg.gov.cn/new/)。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必须自行下载。)
2.存在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3.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可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必须自行下载。
3.2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者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3.3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采购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后缀格式为.jmbs)。
2.备份投标文件为具备电子签章的电子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3.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因网络或者其他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才能启用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一旦启用,则电子投标文件失效,不予启用。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包含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组成均为资质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1.资格文件:
1.1资格文件封面及目录(附件1);
1.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3投标人声明书(附件2)。
1.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须提供);
1.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或招标公告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格材料。
2.技术商务文件:
2.1技术商务文件封面及目录(附件4);
2.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5);
2.3本项目总体理解、实施方案、组织计划等;
2.4人员配置一览表(附件6)
2.5同类工作经验(附件7)
2.6服务承诺(附件8);
2.7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请参考评标办法中条款)。
注:技术商务文件中不应出现报价或者其他能体现报价的描述,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报价文件:
3.1报价文件封面及目录(附件9);
3.2报价一览表(附件10)。
3.3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11)
3.4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网页证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页面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网址: http://xwqy.gsxt.gov.cn/mirco/micro_lib)(附件12)(如有);
3.5提供监狱、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应证明(盖单位公章)(附件13)(如有);
3.6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提供相关服务的管理、设备、人员、耗材、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电子投标文件部分:
1.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备份投标文件部分:
1.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U盘形式,后缀格式为.bfbs)
(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备份投标文件:
1. 密封袋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2.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和提交地点送达备份投标文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将拒收投标文件:
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标记和密封的;
2.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前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3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单位或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备份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和送达。
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修改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采购单位按照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按以下原则对投标人的资格符合性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1资格文件缺少第1.2条至第1.6条所列内容之一的;
1.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或原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1.3投标人的资格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
1.4资格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
1.5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本次采购公平、公正的;
2.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1在技术商务文件中出现报价的;
2.2投标人未对标项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的;
2.3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2.4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
2.5技术商务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
2.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编制投标文件的;
2.7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
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3.2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
3.3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
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4.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4.2投标人的报价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
4.3报价文件缺少《报价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的;
4.4《报价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的;
4.5报价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
4.6投标报价(单价或总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
4.7投标人报价(单价或总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4.8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
4.9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
5.1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5.2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无有效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四、开标
1.开标准备
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参加开标会。
2. 采购单位职责
采购单位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有《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3 开标程序
3.1开标会由采购单位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2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组织到场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3.3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3.3.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3.3.2由采购人代表或代理机构评审资格审查文件,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3.3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
3.3.4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
3.3.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3.3.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五、评标
1 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4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共5人组成。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1.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1.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1.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1.5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2 评标的方式
2.1 本采购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3 评标程序
3.1形式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等。
3.2实质审查与比较。
3.2.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2.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询标时,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2.3各投标人的技术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
3.2.4代理机构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操作政府采购业务系统,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
3.2.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性价比、评标价等。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4.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 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5.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表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5.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5投标人系统显示报价与电子投标文件报价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报价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6.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7.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7.1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7.2 评标办法。本项目的具体评标办法详见第四章的《评标办法》。
8.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采购单位现场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1.中标人确定
1.1评标结束后,采购单位当场宣布评审结果。
1.2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单位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采购结果,该采购结果公告作为向投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
如有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如在质疑期内查实中标人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的,则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中标人改为综合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七、合同授予
1.签订合同
1.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单位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将予以纠正。
1.2 《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采购文件将作为签订合同(协议)的依据。
1.3 中标人拒交履约保证金、拒签合同或放弃中标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中标人改为综合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2.履约保证金
2.1 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2 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八、招标代理费
1.1本项目各个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为:26000元整。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此项费用。
1.2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账、电汇、汇票或支票的形式支付。
1.3服务费以银行划账方式按下列要求提交:
收款人:浙江富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户名:浙江富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鸣支行开发区分理处
账号: 201000241418050
第三章 招标需求
一、服务期限:二年,具体时间段为2020年6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
二、服务范围
(1)职工食堂:负责全院职工的配送餐服务工作,(早、中、晚餐、夜宵和晨学活动早餐)(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2)营养食堂:根据营养师制定的菜单,制作菜肴,并做好病人的送餐工作。
(3)病房:负责各病区患者的早、中、晚餐的报餐和送餐工作。
(4)负责手术室、血透室的送餐及其他加班科室的送餐。
(5) 负责体检中心早餐的供应和服务。
(6)负责职工微信订餐(中餐、晚餐、夜宵)的配送服务,配合膳食科做好职工微信订餐管理工作。
(7)负责职工餐厅和食堂内部供应点的收银及管理工作。
(8)负责小炒和包厢服务工作,并且定期提供特色菜品。
(9)配合采购单位做好食堂原材料、副食品及调味品的验收、领用和入库等工作。
(10)完成采购单位安排的临时工作任务。
三、食堂管理服务标准与要求
(1)食堂餐饮管理服务标准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管理要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标准、食堂“五常法”管理要求和A级食堂标准执行。
(2)中标单位全体员工在服务期间,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必须做到仪容整洁、文明礼貌和热情周到。
(3)加强保洁工作,根据采购单位要求落实灭蚊虫、灭苍蝇、灭蟑螂、灭鼠等工作措施,保持就餐区域的卫生干净。
(4)贯彻执行食品留样制度,确保留样食品样本并具有可追溯性。
(5)必须服从和配合采购单位做好食堂管理工作,全心全意为医院职工和患者服务。
(6)根据不同季节做好菜谱的调整工作,提供时令鲜蔬,按照采购单位要求适当调整菜品,提升饭菜品质,提高满意度。
(7)菜单安排:早餐分常规品种和轮流品种,中餐每天至少提供6个荤菜、5个小荤、5个蔬菜品种,中标单位每周提前将菜单进行公布。
(8)中标单位应加强员工管理,定期开展技能、食品安全、服务规范和消防的培训工作。
(9)严格执行餐具、刀具等器材的消毒工作,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和保存。
(10)严格执行餐厨垃圾的登记、运送规定,严禁私自携带外出或非法转运。
(11)采购单位对中标单位的管理服务工作情况,每月末对食堂服务工作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等,分两块进行:员工满意度和住院患者满意度测评,测评分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档,测评满意率达90%以上,否则中标单位必须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以书面形式反馈给采购单位。
(12)中标单位按照三级乙等医院的食堂管理要求,参照《浙江省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服务质量持续不断改进工作,改善职工和患者的就餐品质,提升医院形象。
四、管理服务方式
1、委托管理的费用为:食堂所需的人工费、人身意外保险、各种社会保险、服装费、物业服务管理费、税金、福利、食堂消耗品、办公消耗用品。
2、采购单位为中标单位提供食堂设施设备及维修,水电气、餐具、餐饮原材料的供应,以及员工更衣处和管理用办公室。
3、食堂人员工作分配由中标单位具体负责。
4、中标单位员工社保要求在当地缴纳。
五、人员配置基本要求(34人)
中标单位派遣食堂服务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4人(标准配置31人+机动人员3人),员工要求身心健康,无精神病、传染病史,无犯罪记录。需配备人员如下:
序号 |
岗位 |
配备人员数 |
年龄及性别 |
岗位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及厨师长 |
1人 |
50周岁及以下 |
高中及以上学历,未收到过刑事处罚,身体健康,熟悉餐厅、医院食堂管理服务的工作流程,有三级厨师资格证书,有创新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以及具备管理厨师队伍的经验。 |
3 |
厨师 |
5人+1(机动) |
50周岁以下 |
初中及以上学历,有厨师资格证书 |
4 |
点心师 |
3人 |
50周岁以下,性别无要求 |
初中及以上学历,具有面点师资格证书,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
5 |
切配师 |
3人 |
55周岁以下,性别无要求 |
初中及以上学历,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
6 |
清洗员 |
2人 |
55周岁以下,女性 |
能胜任岗位工作 |
7 |
收银员 |
2人 |
50周岁以下,女性 |
初中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电脑操作基础。 |
8 |
服务员 |
15人+2(机动) |
55周岁以下性别无要求 |
初中及以上学历 |
六、食堂档案资料管理:
1.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做好食堂档案交接工作。
2.做好食物留样、消毒、保洁工作和仓库进销存单的记录,协助收集、保管好有关食堂管理的政策、法规、章程等资料以及相关的采购、索证等资料。
七、检查与管理
1.所有食堂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并佩戴口罩,仪表端正、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2.物业服务方必须根据招标文件提供各项管理标准、岗位职责及工作程序、自查表格和服务承诺;必须遵守医院各项制度和管理规定,并服从医院的管理。
3.医院后勤保障科行使日常的管理检查,食堂服务人员必须接受医院后勤保障科的管理。
4.检查结果定期通过书面形式送交中标方管理处。轻微差错限期进行整改,严重差错将与管理费用挂钩。
5.接受院方监督:定期向院方公开服务收支情况、工作情况、工作规划,自觉接受院方监督。
6.根据医院后勤保障科的检查及考核结果,按合同条款进行付款(详见附表一)。
7.中标人所派人员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调换人员。中标人在服务期内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人员相关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
八、其他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采购单位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终止与中标单位的合同,并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关费用。
中标单位及下属员工发生严重违法乱纪事件,损坏医院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2)擅自停业,不能保证正常供应的(包括恶劣天气如造成本食堂暂时不能使用,须采取应急措施供应,确保供应到位)
(3)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或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及院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的,不服从管理的。
(5)未经医院同意,将食堂分包或转包他人经营的。
附表一:
桐乡一院食堂服务工作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食堂服务工作的监管力度,提升患者和职工对医院膳食餐饮服务的满意度,特制订本考核细则:
1.中标单位具体工作归医院后勤保障科管理,医院指定后勤保障科负责监管及督查中标单位工作,对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每月进行考评,以计分形式评定考核得分。采购单位应在考评作出5日内将考评情况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有权对考评情况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院方应更正考评分。
2.采购单位每月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详见评分表),得分90分及以上,考核通过;低于90分且高于85分及以上,责令中标单位及时整改;低于85分的,每低一分扣100元,以此类推,但最多不超过当月公司劳务费的1%。
3.中标单位在服务区域内损坏公物或发生食品安全、消防等安全责任事故的,须承担成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直至解除合同和承担法律责任。
4.中标单位进驻医院的工作人员年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按岗位、按人员扣除当月公司50%劳务费。
5.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方可上岗、厨师等技术人员须持相关技能证书方可上岗,如中标单位派遣的工作人员无证上岗,经查实后,将每次每缺一证扣500元,第二次发现加倍扣罚。
6.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因无故缺岗,每发现一次,扣中标单位劳务费30-100元/人。因特殊原因(病假、事假)缺岗人数达一周以上时,中标单位应及时将岗位人员进行补充,否则将按天数扣除中标单位当月当人相应的劳务费。
7.单项扣奖项目
7.1如中标单位发生有损院方形象的行为(如中标单位员工与病人、医院职工或其他人员吵架、打架等),每发现查实一次,扣公司劳务费500元。情节严重公司应重新更换工作人员,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7.2中标单位员工若偷盗医院或他人财物,经查实,除承担相应法律、赔偿责任外,扣当月公司劳务费100-1000元,同时,中标单位应立即更换相应人员;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7.3中标单位对缺岗情况及人员数量应及时上报,若发现瞒报、虚报情况,经查实,除扣除相应劳务费外,另加扣公司500元/次。
7.4中标单位因工作疏忽接到有效投诉,经核实,每次扣30-100元,若发生多次后仍无采取改进措施,将加倍扣罚。
7.5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喝酒或醉酒工作,每发现一次,扣100元;凡发现在工作时间吸烟,每次扣50元。在院内吸烟,参照医院奖惩条例。
8.对上级部门在检查和暗访中因公司原因造成医院经济处罚的,医院根据处罚金额的10﹪对中标单位予以相应的处罚,以通报批评形式的,局一级的罚1000元,桐乡市级的罚2000元,嘉兴市级的罚5000元,省级的罚10000元,国家级的罚50000元。
9.每月发放满意度测评表100份,对附件调查表中服务质量和膳食质量10个问题进行问卷调查,职工60份和患者及家属40份,满意和基本满意应达到90%,低于85%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500元。
10.采购人从合同总价中提取3%作为对中标单位的奖励基金,每季考核后一次性发放,直至奖励基金奖完为止,奖励机制如下:
(1)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收到职工和患者的书面表扬,经核实,每次给予公司奖励50~500元不等。
(2)为鼓励中标单位病区报餐人员提高工作积极性,对当天病区报餐率达45%,或者病区报餐金额达6000元,每次奖励公司20元。反之,报餐率低于35%,病区报餐金额低于4000元,则每次扣罚公司劳务费20元。
(3)全年食堂餐厅收入超过250万元,超过部分金额的3%作为奖励发放给中标单位。(4)增加新服务项目且受到员工一致好评的,每项奖励200元。
(5)每月新增特色菜品10种以上且受到员工好评的,每月奖励200元。
11.采购人从合同价中提取10%作为浮动工资,采购单位根据考核细则对中标单位的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并按实绩支付,浮动工资扣完为止。最终获得的浮动工资和奖励基金必需全额发放给员工。
桐乡一院食堂月度工作检查评分表
序号 |
项目 |
考评内容 |
分值 |
得分 |
1 |
严格执行食堂管理制度 |
服务单位做到各类制度上墙,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新员工开展岗前应知应会培训。 |
5 |
|
2 |
持证上岗 |
全体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
10 |
|
严禁有危害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上岗工作。 |
5 |
|||
3 |
原材料与成品管理 |
不使用过期或腐烂变质的原料 |
2 |
|
不销售隔夜剩饭菜及其他变质的食品 |
3 |
|||
4 |
食品存放管理 |
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及药品隔离 |
5 |
|
5 |
餐具及用具的管理 |
用具存放整洁、规范,餐具消毒后按规范存放,防二次污染 |
5 |
|
洗菜、清洗餐具及用具按流程操作,餐具洁净,无残留物 |
5 |
|||
6 |
环境卫生制度的落实 |
卫生区域划分,责任明确,门窗无灰尘、无油渍 |
5 |
|
餐厅内空气清新,无刺激性异味 |
2 |
|||
桌面无灰尘、油渍和汤汁等粘稠物 |
3 |
|||
食品机械内外保持日常清洁,无残留物 |
5 |
|||
地面无积水、油污,地沟无异味 |
5 |
|||
仓库内物品摆放整齐,地面保持清洁,操作间有灭鼠、灭蝇、灭蟑螂措施 |
5 |
|||
7 |
个人卫生管理 |
上岗时必须带口罩、工作帽,衣帽清洁,无异味 |
5 |
|
头发须盘入工作帽中,指甲适中,不涂指甲油,指缝保持清洁 |
5 |
|||
8 |
安全管理 |
落实当天下班前开展安全检查工作,落实防盗、防破坏、防投毒等安全措施 |
10 |
|
定期开展操作规范和相关安全教育培训 |
5 |
|||
9 |
加分项 |
服务单位开展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并有成效 |
10 |
|
10 |
食品安全 |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当月考评为零分 |
||
合计 |
检查者: 日期: 年 月
附表二:满意度测评
食堂膳食满意度调查表
为了进一步做好医院膳食管理工作.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请您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阅读此调查表,在您认为合适的选项上打“√”,并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项目 |
调查内容 |
调查结果 |
||
服 务 质 量 |
对食堂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评价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对食堂工作人员及饭厅的卫生状况评价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对就餐环境是否满意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对餐具的清洁、消毒是否满意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对膳食加工过程(原材料的清洗、烹饪等’)的卫生情况是否满意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食堂饭菜的保暖情况是否满意(尤其是冬天)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膳 食 质 量 |
食堂引进的主副食材料质量是否满意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对食堂主副食的品种是否满意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