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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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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招标详情

肖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附件1肖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征求意见稿.doc

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受肖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肖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肖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JD2020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项目联系电话:173050523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肖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泉港区南山北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先生 159859387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张 1730505236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云谷正路大厦五楼505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受肖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肖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供应商提出意见。

一、招标编号:FJJD2020001

二、项目名称:肖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四、公告日期:2020年4月21日 2020年4月24日

五、提交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0年4月24日17:30时(北京时间)。

六、获得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的办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无法实现正常下载的,请按照本公告的联系方式与我司联系下载事宜。

七、意见稿递交方式:如对本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并在2020年4月24日17:30时(北京时间) 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云谷正路大厦五楼505号)或采购单位,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恕不受理。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交流稿

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

征求意见稿

项目名称:肖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FJJD2020001

采 购 人:肖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28462589" 第一章   投标邀请 1

HYPERLINK \l "_Toc2846259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HYPERLINK \l "_Toc28462597"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

HYPERLINK \l "_Toc28462598"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2

HYPERLINK \l "_Toc28462599" 八、政府采购政策 14

HYPERLINK \l "_Toc28462600"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6

HYPERLINK \l "_Toc28462601" 十、其他事项 16

HYPERLINK \l "_Toc28462602"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17

HYPERLINK \l "_Toc28462603"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30

HYPERLINK \l "_Toc28462604"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40

HYPERLINK \l "_Toc28462605"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3

HYPERLINK \l "_Toc28462606" 第八章 其他格式 76

注:本招标文件(不含封面、目录)共77页,请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 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组织肖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FJJD2020001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包:1),按照第(二十四)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包:1),按照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资或中外合资企业不符合资格要求)。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四种证件之一。

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为2020 日至2020年 日止。欲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6.2获取地点及方式:到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云谷正路大厦五楼505号)购买招标文件方式获取。

6.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 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0 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8.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云谷正路大厦五楼505号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9.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11、采购人:肖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 址: 泉州市泉港区南山北路3号

联 系 人: 王国武

联系电话: 15985938781

12、代理机构: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云谷正路大厦五楼505号

联 系 人:小张

联系电话:17305052367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银行账号:35050165249000002713

特 别 提 示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文件截止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到达提供的账户上,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称一致。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

3

10.5-(2)-③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4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5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6

10.10-(2)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三部分必须分别胶装成册,分册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 )部分”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全部投标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位置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骑缝章;

7

12.1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8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 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总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先;若报价仍相同时则按技术得分高者排先;若技术、商务、价格分都相同时则采取随机抽取确定排名先后。

② 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 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 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 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9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现场方式。

10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 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的报名表签署时间为准。

② 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③ 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除上述规定外,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1

18.1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12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1.1 经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1.2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1.5%;100万-500万1.1%;500万-1000万0.8%;1000万-5000万0.5%。如合同包的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则按3000元(不含税)收取。请供应商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1.3 支付时间:中标公告发布,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时候。

1.4 支付办法:现金、转账或电汇。

1.5 收费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账 号:35050165249000002713;开户名: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

(2)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

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需出具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正式发票或收款收据)。

2.2.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质疑人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报价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逐页签名。

2.3.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需同时提供质疑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质疑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4.质疑函格式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为准,请自行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质疑,不予受理。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招标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 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其他格式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 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 投标函

② 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 投标保证金

④ 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承诺书

(2)报价部分

① 开标一览表

② 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 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 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 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 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 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 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 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成册。

② 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骑缝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 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 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 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 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 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的网上银行记载的为准。

③ 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的时间记载的为准。

④ 终止招标的,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 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 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 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 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 标

11、开标

11.1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参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将参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参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 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 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 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 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 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式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节能产品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的产品。其中:

(1)节能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未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范围。节能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有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节能清单的范围。节能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应与节能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不属于节能清单的范围。

(2)环保清单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未列入环保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范围。环保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有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环保清单的范围。环保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应与环保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不属于环保清单的范围。

(3)对于同时列入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4)在财政部会同上述国家部委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或环保清单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期数执行。在发布之后开展的采购活动,按照最新一期执行。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8]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 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 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5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该审查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采购代理机构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未派出,评审专家5人由采购代理机构专家库产生。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① “投标函”;

② “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a.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 细

描 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对)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截图或打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1除上述规定外,信用记录的其他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1、“行贿犯罪记录”指投标人因行贿受到刑事处罚。

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b.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描述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四种证件之一。

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③ 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 标

4、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 1人,由采购代理机构专家库的评审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未派出,评审专家5 人由采购代理机构专家库产生。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 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 对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 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 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 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一般情形:

明细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无。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 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 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 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 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 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 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总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先;若报价仍相同时则按技术得分高者排先;若技术、商务、价格分都相同时则采取随机抽取确定排名先后。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 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 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 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 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 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 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 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或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平均报价的5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须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 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

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小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价格扣除标准: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②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③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④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若未提供以下所有相关材料,则本项内容不予价格扣除。) (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统计表》(格式附后)。 (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3)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小、微企业)和投标产品(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向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 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资金证明。(证明材料应加盖缴纳企业的公章) (4) 投标人及该价格扣除产品企业的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表,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5)根据财库[2014]68号文《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统计表”,否则不予价格扣除。)(6)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其6%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网址: 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20170904_8787205.htm )”

2​  技术项(F2×A2)满分为5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基本分

23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满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标▲的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2、车辆配备情况

3

根据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配备车辆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每配置1辆得1分,最高3分,未提供不得分。[注:配备车辆必须是四轮以上(含四轮)运货汽车,同时具有冷藏功能。须提供车辆冷藏功能证明资料与图片及投标人企业自有的机动车车辆登记证复印件或有效的车辆租赁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3、配送方案

3

根据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提供的配送方案在完善、合理、准点率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优的得3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4、贮藏能力

3

根据投标人提供本项目产品贮藏能力,如:储备条件及产品储备情况等。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优的得3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场冷库房照片、储藏室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5、管理方案

3

根据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制定的管理方案情况,如: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管理规定、经理岗位职责、司机岗位职责等,在完善、合理、与本项目需求相适应特色承诺等方面,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优的得3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6、人员配置、分工情况

3

根据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分工情况,并罗列清单。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优的得3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注:①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清单,清单内需体现人员分工情况。②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列表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

7、供货方案

3

针对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情况,方案中至少包含供货实力情况、货源渠道等内容。由评委进行评议, 方案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较科学、较合理的得2分,方案一般,内容不够科学、合理、无针对性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方案中须提供长期合作的供货商的合作合同(合同签订日期至少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三个月之前)及双方往来账单款项证明;养殖种植基地、捕捞渔船的合作合同,投标人自有养殖种植基地的提供相关证明等。

8、物资供应率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物资清单,需承诺物资供应率达采购人对招标要求的物资清单95%以上。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优的得3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9、保证食品安全保障

3

投标人提供近3个月或3个月以上的货品部分进货发票,并根据投标人提供保证食品安全采取的保障措施、保障方案、保障设备、整体制度完善,人员配备合理等方案进行评分,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优的得3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详细可行的方案、保障措施及确保方案落实的人员设备相关资料)。

10、货源可追溯管理机制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货源可追溯管理机制,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优的得3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11、应急方案

3

根据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在自然灾害、停水、停电、防洪防台风、考评、检查、重要或大型活动等情况下的应急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优的得3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12、网络服务平台

2

投标人具有专用的网络服务平台,能查询历史数据及财务明细帐目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相关操作说明及截图)。

3​  商务项(F3×A3)满分为1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业绩经验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9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投标人自身从事类似本项目(食堂物资供应)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应如实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每份业绩须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评委会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评标过程中如发现填报不实,本项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

2、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投标人获得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投标人获得有效的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投标人获得有效的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站的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查询信息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3、服务响应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优劣情况,包括具体的售后服务内容、服务需求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等,由评标委员会在0-3分之间进行横向评议,未提供的不得分。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优的得3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4、企业及个人荣誉

3

投标人具有AAA级资信等级证书、重合同守信用证书、质量服务信誉证书、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证书、诚信经理人证书,诚信企业家证书,有一项得0.5分,满分3分,未提供不得分。

5、服务评价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19年1月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服务过的业主单位出具的项目服务满意证明材料进行评议,每提供一份客户评价为满意材料的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列表注明业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合同签订时间,并提供合同及评价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本项不得分。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采购人在确认中标结果前,应自行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符合性条款和商务技术评分项中涉及的证明资料(证书、报告等)原件进行复核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该项目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数来定,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安全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若因中标人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卫生标准等问题所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生鲜(蔬菜、鸡、鸭、鱼、肉等)、副食品(米、油、面、奶制品、等)农产品配送采购项目,包括采购、运输、包装、售后、服务等,供货期限为2年。

3.1本项目最高预算金额为150.00万元,折扣系数最高限值为1,即报价不得超过150.00万元,按实际消费情况结算。折扣系数=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不可出现可选择性折扣系数,折扣系数保留两位小数点(四舍五入),即0.99、0.98、0.96........,例如投标报价为1470000,折扣系数为0.98=1470000/1500000。投标人需同时提交投标报价及折扣系数,投标报价不作为全年的中标金额,只是一个折扣系数报价,纳入价格分评审。

3.2为了避免存在价格恶性竞争,折扣系数在1%-10%之间上下浮动(含10%),若投标人报的折扣系数超出这个浮动范围视为无效投标。

3.3本项目结算方式:实时结算(食材价格采购人以当地三家大型连锁超市当日销售价格的平均价为基准价,平均价不能高于市场价,结算价=销售基准价*折扣系数。)报价高于最高预算价视为无效投标。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食品质量要求

1.中标人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和《国家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标准地方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不得运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

3.不得运送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品(含熟制品)、蔬菜制品,对带骨头肉制品按要求切块,每次送货必须提供当批次《肉类卫生防疫证明》和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采购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采购方的影响,按本批物资量合同价值的3倍给予处罚。

4.不得运送假冒、伪劣、过期或者不符合规定包装、卫生标准的物品。

5.不得运送来历不明、不能提供相应产品标签的散装物品。

6.当天送达食品,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变质腐败、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方所要求的时间更换货物,如有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方面承担。中标人出现本条约定情形的,每次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五仟元。超过三次的,采购方可无责解除合同。

7.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安全标准,蔬菜、禽蛋、蓄禽肉类等食品能够按批次提供相应的质量检疫检验报告。

8.物资产品如有标示产品保质期的,在送达采购方指 定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三分之二以上。

9.如因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因质量等问题而使采购方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10.中标人配送的食品应无毒、无害,具有完好的形、色、香、味等性状,并符合下述质量要求:

(二)粮油供货质量标准

1.一级大米:GB/T1354-2009 无杂质、碎米、黄米粒

2.面粉:应符合SB/T10139-93标准指标要求,质量等级一级;色泽正常,干爽无异味;包装袋上有注册商 标及QS认证标准、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家厂址信息齐全;包装材料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

3.非转基因食用油:质量技术等级标准分别为花生油GB1534-2003、大豆油:GB1535-2003、菜籽油:GB1536-2004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三)生鲜类质量要求

▲1、新鲜猪肉要求:脂肪洁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外表微干或微湿润,用手指压在瘦肉上的凹陷有能立即恢复,弹性好。新鲜猪肉产品须提供当天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2、新鲜牛肉要求: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稍暗,脂肪洁白或呈淡黄色;变质的肌肉无光泽,脂肪呈黄绿色。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不黏手、弹性好;具有新鲜牛肉味儿。新鲜牛肉产品须提供当天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3、新鲜羊肉要求: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或淡黄色,质坚硬而脆。有明显的羊肉膻味。一用手指按压后的凹陷,能立即恢复原状。外表微干或有风干的膜,不粘手。

4、鲜禽肉要求:眼球饱满,晶体透亮,皮肤又有光泽

 5、海河鲜要求:眼球饱满,角膜透明,鳃色鲜红,鳃丝清晰,鱼鳞紧贴完整,体表有光泽,肌肉有弹性,鱼腹无膨胀现象。虾,头胸节与腹节连接处紧密,虾体甲壳下不泛红,虾体组织完好,细胞充盈水份,膨胀而富弹力,虾体外表洁净,触之有干燥感。蟹,手提蟹体,肢体(步足)向下松垂为新鲜,腹脐上方没有黑色“骨印”泛出,“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