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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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TOC \o "1-3" \h \u 第一部分 前附表 3
第二部分 磋商公告 5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8
(一)总 则 8
1.适用范围 8
2. 定义 8
3.合格的投标人 8
4.不合格的投标人 8
5、投标费用 9
(二)磋商文件 9
6、磋商文件的组成 9
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
9、投标文件的组成 10
10、投标书格式 11
11、投标报价 11
12、投标有效期 12
13、投标文件的编制 12
14、投标保证金 13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1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4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17、迟交的投标文件 16
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6
19、资格后审 16
20、其它事项 17
(五)开标 17
21、开标 17
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8
(六)评标 18
30、成交人、成交价的确定 26
(七)合同的授予 26
31、合同授予标准 26
32、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26
33、中标通知书 27
3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7
35、招标代理酬金 27
(八)重新磋商和不再磋商 27
36、 重新磋商 27
37、 不再磋商 28
(九)纪律和监督 28
38、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8
39、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8
40、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8
41、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8
42、投诉 28
第四部分 清单和技术资料 30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31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5
一 投标函(格式) 37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40
三 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41
四 投标报价表(两轮报价格式一致) 42
五 投标货物性能、技术参数偏离表(允许正身偏离) 44
六 投标货物简要说明 45
七 投标保证金 46
八 资格审查资料 47
(一)投 标 人 基 本 情 况 表 47
九 近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表 51
十 投标人服务承诺 52
应包括售后服务、三包服务等服务内容 52
十一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53
第一部分 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榆社县教育科技局采购食堂设备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SXZZYG竞磋字〔2020〕013 |
3 |
资金来源 |
扶贫资金 |
4 |
磋商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5 |
采购内容 |
学校食堂设备,详见第四部分清单和技术资料 |
6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
7 |
投标有效期 |
30日历天 |
8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柒仟圆整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0年04月18日下午03:00前 收 款 人: 山西中正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榆社县支行 行 号:102175201475 帐 号:0508014709200092360 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递交) 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全额退还至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①投标人汇出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票据备注栏中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磋商代理原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磋商代理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
9 |
磋商文件及参考资料售价 |
磋商文件费: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
10 |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0年04月07日至04月13日 8:00-12: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榆社县东升东街30号6号商铺山西中正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11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U盘一份。 |
12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4月18日 下午 03:00分 递交地点:榆社县东升东街30号6号商铺山西中正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13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0年04月18日 下午 03:00分 地点:榆社县东升东街30号6号商铺山西中正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14 |
评标标准及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5 |
磋商控制价 |
¥35万元 |
16 |
供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7天全部投放安装到位 |
17 |
供货地点 |
榆社县新建城北九年一贯制实验学校 |
18 |
付款方式 |
按双方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
19 |
采购人 |
榆社县教育科技局 |
20 |
代理机构 |
名称:山西中正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榆社县东升东街30号6号商铺 联系人:张晓艳 联系电话: 13403669199 |
21 |
开标时携带资料 |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单独携带报名时提供的资质原件,开标前半小时审查原件,开标过程中供专家备查,如缺项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
第二部分 磋商公告
山西中正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榆社县教育科技局的委托,就其榆社县教育科技局采购食堂设备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欢迎有相关能力且资质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榆社县教育科技局采购食堂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SXZZYG竞磋字〔2020〕013
项目内容:购买学校食堂设备、灶具、锅、碗、瓢盆等,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
四、项目费用预算:¥35万元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七、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4、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5、 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的连续三个月完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6、财务报表: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期2019年度完整的财务报表;
7、截止报名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以上证件均为原件,自备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
八、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04月07日至2020年04月13日8:00-12: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东升东街30号6号商铺山西中正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可直接派人前来我公司报名(须携带本公告第七条所要求携带的资料);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4月18日 下午03: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东升东街30号6号商铺山西中正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厅;
3、磋商时间:2020年04月18日 下午03:00分;
4、逾期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榆社县教育科技局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13353449329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东大街
代理机构:山西中正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354-6971666/18306894999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东升东街30号6号商铺
十一、本次公告发布媒体: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
定义
2.1 “采购人”指榆社县教育科技局;
2.2 “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中正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购买磋商文件的合格供应商;
2.4 “投标人“指按本文件规定购买磋商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须符合第二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内容。
4.不合格的投标人
4.1已被行政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政府采购磋商代理任务的;
4.2因违法违规从业,限制期限未满的;
4.3近三年内有重大违规、违约行为的;
4.4曾代理的项目,评价结论为不良的;
4.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中心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4.6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有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专利费、图纸、资料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上述图纸、资料等均不退还投标人。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组成
6.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前附表
第二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清单和技术资料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投标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磋商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其在投标截止日期十五日前收到的对磋商文件的疑问,招标人如认为必要,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位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2 磋商文件的修改
7.2.1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7.2.2磋商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中心回函确认。
7.2.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因此,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8.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本次磋商,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报价表
(5)投标货物性能、技术参数偏离表
(6)技术货物简要说明
(7)投标保证金
(8)资格审查资料
(9)同类型项目业绩
(10)投标人服务承诺
(11)磋商文件规定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0、投标书格式
10.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投标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磋商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投标。
(未列出的表格及项目,投标人可自行编制)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填写。如小写与大写不符,以大写为准。
11.2投标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确定的磋商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报价。其中包括产品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的各种费用的总和。
11.3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2、投标有效期
12.1标书自开标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可以视为非投标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2.3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3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适用。
13、投标文件的编制
13.1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由投标人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字、盖章,如投标文件页数过多可以在规定处签字、盖章且装打完成后加盖骑封公章。
13.2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等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3.3投标文件的字迹应清楚工整,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13.4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定为废标。
13.5投标文件的份数: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并在投标书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参考资料不限量。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6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必须用A4纸打印(图册除外),分别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散页无效。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人应在购买磋商文件之后,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可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4.2投标人应按要求以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14.3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提交,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投标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
14.4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4.5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4.5.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间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4.5.2成交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
14.5.3成交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5.1投标人应按标段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装订成一册,并且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即内层),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然后统一装在外层包装袋中再次密封。
15.2在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上均应
15.2.1写明招标人名称;
15.2.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a 磋商项目编号:
b 磋商项目名称:
c投标人名称:
d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5.3除了按本须知15.1和15.2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18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5.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15.1和15.2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5.5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加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的投标文件无效。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的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根据情况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6.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统一编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全部目录和页码,不得断号、空页、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的责任;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文件的装订应牢固可靠,不易散落,不应采用活页式装订,对因装订不牢造成的文件散失而造成的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6.5投标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6.6到投标截止期为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磋商。
17、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单位。
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8.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并通知招标人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18.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8.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18.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9、资格后审
投标文件初审前要先将对投标资格进行后审,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决定其投标资格是否满足,是否进入下一阶段的初步评审。
20、其它事项
20.1无论报价的结果如何,所有投标文件(含电子版)、投标资料等,一律不予退还。
20.2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0.3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磋商单位不解释未中标理由。
20.4磋商文件未尽事宜,待合同签订时具体商定。
20.5本磋商文件由山西中正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五)开标
21、开标
21.1招标人按本磋商文件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1.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1.3开标程序:
21.3.1开标会将在2020年04月18日下午03:00在山西中正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厅举行,由招标代理公司组织并主持,首先宣布开标纪律并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到场。
21.3.2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1.3.3经确认无误后,由投标人和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1.3.4招标人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1.3.5唱标、答辩及方案陈述顺序均按递交文件的顺序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1.3.6开标结束。
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2.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2.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2.1.2本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2.1.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2.1.4投标人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2.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六)评标
23、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3.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
23.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23.2.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3.2.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23.2.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23.2.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3.3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开标后,直至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3成交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成交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评标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6、投标文件的初审
26.1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中开标第22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6.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投标了磋商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投标,是指投标文件应与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投标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平的影响。
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投标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投标性的投标。
26.4评审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
初步评审是指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投标性和重大偏差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逐一审查的评审。经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详细评审是对初步评审合格投标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明确的评标办法以列表方式进行分析、比较和评审。
26.5符合性审查是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审查所有投标文件是否按规定和要求编制、签署。
26.6投标性审查是指投标文件是否与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者保留。
26.7显著差异或者保留是指对项目的磋商范围、合同条件及权利义务等产生实质性影响,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它实质上投标要求的投标人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投标文件初步投标性符合性评审内容:
(a)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和签署
(b)是否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发包范围相符
(c)是否与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合同条件相符
属于重大偏离的情形有:
(a)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b)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c)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磋商项目报有两个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是有效的。
(d)投标人名称或者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e)投标文件有违反国家或者省有关建筑方面的规范、编制要求的。
26.8投标文件符合性和投标性、重大偏差审查未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6.9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作严重违规行为予以废标,并提请主管部门对相关投标人做进一步的调查处理,招标人也将因此暂停或者取消相关投标人参加招标人其他工程投标的资格。
(a)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不正常雷同现象的;
(b)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错漏之处一致的;
(c)有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现象的。
27.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7.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投标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7.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8、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8.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评标第4条规定对确实为实质上投标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8.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9、评标方法和标准
29.1评审办法:采用一轮谈判,两轮报价最后评分的办法。即开标后由投标人统一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然后由工作人员启封并公开报价,由招标小组成员审查投标文件,在审查的基础上招标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逐一与投标单位进行磋商,招标结束后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做出最后统一的招标要求标准,然后进行最终报价,最后根据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招标小组根据评分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29.2评分规则:
29.2.1评标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
29.2.2评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9.3评标原则
29.3.1评委会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实质性投标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实质性投标的投标文件应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磋商货物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投标报价符合市场行情等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的原则进行评审。
29.3.2评委会根据评标打分结果排出名次,排序第一的投标方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9.4评分细则
一、资格审查表
序号 |
条件内容 |
投标资格合格条件标准 |
有效证明材料要求 |
1 |
企业法人 |
法人营业资格 |
营业执照审查原件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
审查原件 |
3 |
纳税凭证 |
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的连续三个月完税凭证 |
审查原件 |
4 |
财务报表 |
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一期财务报表 |
审查原件 |
5 |
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
身份证 |
审查原件 |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合格 |
不合格 |
2 |
是否存在投标书的相关内容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
||
3 |
是否存在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规定的期限 |
||
4 |
是否存在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
||
5 |
是否存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和质量奖项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和质量奖项,或者以质量奖项代替质量等级 |
||
6 |
是否存在招标文件中设立了招标控制价,而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 |
||
7 |
是否存在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8 |
是否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9 |
是否存在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
||
10 |
是否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 |
||
11 |
是否存在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 |
||
初步评审最终结论 |
三、评分细则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
得分 |
一、商务部分 (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
10 |
1、投标人业绩:以提供投标人同类项目销售合同为准,卖方必须为投标人自身。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型号、数量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2017年01月至今)签署的合同案例得2分,最高得分为6分 |
6 |
2、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编排顺序编制商务、技术内容的扣1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编排页码或编排页码不完全的扣1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方式装订投标文件的扣1分;未使用招标文件要求的计量单位的扣1分(扣至0分) |
4 |
二、服务部分 |
20 |
1、投标人(及制造商)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条款、响应时间、系统工程维护、服务团队的配备、升级维护期承诺,得0~4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0.5分。 |
4 |
2、投标人(及制造商)提供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得0~4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0.5分。 |
4 |
3、投标人结合采购人提供全面、具体、合理、便利、高效、快捷、针对性、适用性、完善性服务的得0~4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0.5分。 |
4 |
4、投标人(及制造商)承诺为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上门安装到位,得5分;所有设备免费安装、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维修承诺等条款有明确描述的,清晰、完整、严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得0~3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0.5分。 |
8 |
三 、技术部分 |
40 |
1、所投产品的安全性和耐用性,根据产品技术标准、平均无故障间隔等进行评价,得0~2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0.5分。 |
2 |
2、所投产品易用、易维护,根据产品维护时间、零配件获取方面进行评价,得0~2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0.5分。 |
2 |
4、所投产品具有相应节能环保认证证书的,得1分。 |
1 |
5、产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性能指标得35分,每有一项关键技术性能指标负偏离,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废标;每有一项非关键技术性能指标负偏离的减5分,减至0分。技术性能指标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
35 |
四、价格部分 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30 %×100 |
30 |
30、成交人、成交价的确定
30.1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在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中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得分高低依次排序确定成交人。
30.2成交价的确定
成交单位的最终报价即为成交价。
(七)合同的授予
31、合同授予标准
本磋商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本磋商会所确定的成交人。
32、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3、中标通知书
成交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4.1招标人与成交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成交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4.2成交人如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4.3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中标内容还包括按招标人的意见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
34.4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成交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5、招标代理酬金
招标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支付磋商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收费标准计取。
(八)重新磋商和不再磋商
36、 重新磋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36.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36.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7、 不再磋商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家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磋商。
(九)纪律和监督
38、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9、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40、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41、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42、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清单和技术资料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蒸饭车 |
1100*730*1375 |
优质304不锈钢24盘 电压380伏 |
台 |
1 |
2 |
双炒单温灶 |
1800*1000*800 |
灶面厚度1.0不锈钢双55w0风机 进气Φ48mm 液化气2.5kg/h*2 |
台 |
1 |
3 |
大锅灶 |
1000*1100*800 |
灶面厚度1.0不锈钢单55w0风机 进气Φ48mm 液化气3.5kg/h*2 |
台 |
1 |
4 |
电煮面炉 |
7500*7800*800 |
采用1。2不锈钢内胆。复底 50Hz 380伏 |
台 |
1 |
5 |
液压河劳机 |
400*700*1650 |
液压型 筒径82mm 生产相率2碗/10秒 |
台 |
1 |
6 |
灶间平台 |
300*1000*800 |
采用304不锈钢制作厚度1.0 |
台 |
1 |
7 |
三星水池 |
1800*500*800 |
采用不锈钢制作厚度1.0 |
台 |
1 |
8 |
双层平台 |
1300*500*800 |
采用不锈钢制作厚度1.0 |
台 |
2 |
9 |
保洁柜 |
1200*500*1750 |
四推拉门制作1.0 304不锈钢 |
台 |
2 |
10 |
售饭台 |
1800*700*800 |
五格不锈钢带保温1.0厚 电压功率220伏 |
台 |
2 |
11 |
售饭工作台 |
1500*700*800 |
采用1.0 304不锈钢制作 |
台 |
2 |
12 |
窗外售饭台 |
6500*300*800 |
台面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 |
台 |
1 |
13 |
压面机 |
1000*500*1300 |
60型采用铸铁喷漆 效率50-200kg/h 功率1.5kw |
台 |
1 |
14 |
和面机 |
850*550*950 |
25g面斗采用2.0不锈钢制作 效率250gk/h 输入功率1.5/2.2kw |
台 |
1 |
15 |
电饼铛 |
700*700*800 |
采用铝内胆 功率4.5kw |
台 |
2 |
16 |
刹菜机 |
500*300*500 |
30型不锈钢制作 50Hz 电压220伏 功率1100w |
台 |
1 |
17 |
绞肉机 |
12型 |
喷漆型 50Hz 功率800w 出肉量120kg/h |
台 |
1 |
18 |
厨房电热水器 |
60升 |
6倍热水量 变频速热3000w |
台 |
1 |
19 |
操作台 |
1000*700*800 |
材质1.0 304不锈钢制作 |
台 |
2 |
20 |
拉门操作台 |
1800*800*800 |
材质1.0 304不锈钢制作 |
台 |
2 |
21 |
平板操作台 |
1800*800*800 |
采用1.0 304不锈钢制作 |
台 |
1 |
22 |
拉门木板操作台 |
1800*800*800 |
不锈钢包边木板制作 |
台 |
2 |
23 |
四门冰柜 |
1200*700*1900 |
不锈钢制作 总容积930L 50Hz 电压220V |
台 |
2 |
24 |
刀削面机 |
500*1500 |
机器人微电脑控制双刀 生产效率200条/分钟 电压220v 功率230w |
台 |
1 |
25 |
土豆去皮机 |
475*475*810 |
额定容量15kg 生产效率500kg/h |
台 |
1 |
26 |
饺子机 |
80型 |
功率80pcs/min 额定功率1.5kw 电压220 |
台 |
1 |
27 |
保鲜工作台 |
1800*800*800 |
采用不锈钢制作 总容量380L 电压220V 频率50Hz |
台 |
2 |
28 |
米面架 |
1200*600*300 |
采用304不锈钢方管制作 |
个 |
3 |
29 |
四层货架 |
1500*500*1550 |
采用201 1.0不锈钢 |
个 |
2 |
30 |
平板车 |
800*600*1000 |
采用1.5 201不锈钢制作 |
个 |
1 |
31 |
收残车 |
900*500*800 |
采用1.0 304不锈钢 |
台 |
1 |
32 |
六桶油箱 |
1260*800*1000 |
采用1.5 201不锈钢制作 |
个 |
1 |
33 |
地沟盖板 |
580*300*2.5 |
2.0不锈钢板制作 |
米 |
15 |
34 |
餐桌 |
1600*1350*800 |
坐椅塑钢制作。不锈钢台面 |
套 |
40 |
35 |
洗手池 |
4000*500*800 |
采用1.0 304不锈钢板 |
台 |
2 |
36 |
水龙头 |
4分 |
冷热水龙头 304不锈钢 |
个 |
15 |
37 |
双门消毒柜 |
1200*500*1650 |
透明玻璃门 高温消毒柜 容积700L 频率50Hz 电压220V 功率1800w |
台 |
3 |
38 |
智能开水器 |
500*450*1350 |
步进式电开水器 内置三级净水器 |
套 |
2 |
39 |
面碗 |
6寸 |
密胺 |
个 |
260 |
40 |
餐盘 |
6格 |
304不锈钢 |
个 |
260 |
41 |
筷子 |
长18 |
密胺 |
双 |
260 |
42 |
小勺子 |
0.8 |
密胺 |
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