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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监狱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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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监狱罪犯餐厅炊具设备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内容文档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新乡监狱罪犯餐厅炊具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0-136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地点:河南省新乡监狱(新乡市凤泉区宝山大道);
2.采购设备简要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范围:本项目设备清单内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装卸、储存保管、安装(含水电从预留端铺设至设备端)、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等;
4.交货安装期:90日历天;
5.交货安装地点:河南省新乡监狱(新乡市凤泉区宝山大道);
6.质量要求:合格;
7.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
四、评审日期:2020年04月21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3月30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豫政采(2)20200156-1 罪犯餐厅炊具设备 山东金佰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滨州市博兴县兴福工业园 2349020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吉振啟、蒋喜忠、焦国栋、侯秀婷、纪在兴(业主代表)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1.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标准执行;
2.收费金额:29840元。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04月22日 至 2020年04月23日
十一、其他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必须根据财政部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填写,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河南省新乡监狱
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宝山大道
联系人:乔先生、梁先生
联系方式:0373-3968955、3968886
2.采购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3733843716
发布人:于增林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