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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渔门镇人民政府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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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渔门镇岔河村农副产品集散交易中心一期(盐边县佳旺芒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农副产品选果场)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招标详情

盐边县渔门镇岔河村农副产品集散交易中心一期(盐边县佳旺芒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农副产品选果场)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2020-04-22 15:40

各潜在供应商、有关单位及其个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通知,采购人盐边县渔门镇人民政府委托攀枝花市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组织专家对“渔门镇岔河村农副产品集散交易中心一期(盐边县佳旺芒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农副产品选果场)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

各潜在供应商、有关单位及其个人对公示内容及需求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一、采购人名称:盐边县渔门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渔门镇岔河村农副产品集散交易中心一期(盐边县佳旺芒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农副产品选果场)项目

四、采购预算:383.2万元。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七、采购需求论证事项及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希望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有效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本采购需求论证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4月27日),在公示期截止前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盐边县渔门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攀枝花市盐边县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980341256

采购代理机构: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新鸿路9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812-335015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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