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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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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2020-2022年度物业管理及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2020-2022年度物业管理及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附件1公开招标-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2020-2022年度物业管理及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售卖版).pdf附件2公开招标-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2020-2022年度物业管理及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售卖版).pdf附件3评审情况.pdf

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2020-2022年度物业管理及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SCLS-ZC-2020020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SCLS-ZC-2020020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2020-2022年度物业管理及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方式:028-8488252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8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崔老师:028-8487724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附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537号10楼100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先生:028-84882525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3月30日

中标日期:2020年04月22日

总中标金额:270.8814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成都锦上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龙平路329号 142.281600
2 成都众乐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四路325号附10123号、10218号、10321号 128.5998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7.901153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以各包(中标金额*服务年限)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由各包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分别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评审专家名单:

高晓天、徐振明、毛启刚、李红、崔小洪(采购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若中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3、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01包:物业管理人民币148万元/年,共三年;02包:食堂服务人民币142万元/年,共三年;4、本项目最高限价:01包物业管理最高限价:人民币144万元/年,共三年;02包食堂服务最高限价:人民币132万元/年;共三年;5、中标金额:01包人民币142.2816万元/年,共三年;02包人民币128.5998万元/年,共三年;6、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01包物业管理人民币41147.58元;02包食堂服务人民币37863.95元。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详见附件

招标编号:SCLS-ZC-202002001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 2020-2022 年度物业管理及食堂服务 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0 年 3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6 二、总 则.................................................................................................................................................. 11 1. 适用范围................................................................................................................................ 11 2. 有关定义................................................................................................................................ 11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11 4. 投标费用................................................................................................................................ 11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11 6.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实质性要求)....................................... 13 三、招标文件.............................................................................................................................................. 12 7.招标文件的构成.................................................................................................................... 12 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3 9.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3 四、投标文件.............................................................................................................................................. 13 10.投标文件的语言.................................................................................................................. 13 11.计量单位.............................................................................................................................. 13 12. 投标货币.............................................................................................................................. 14 13. 联合体投标.......................................................................................................................... 14 14. 知识产权.............................................................................................................................. 14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14 16.投标文件格式...................................................................................................................... 15 17.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6 1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6 19.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7 2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7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 五、开标和中标.......................................................................................................................................... 19 23.开标...................................................................................................................................... 19 24. 开标程序.............................................................................................................................. 19 25.开评标过程存档.................................................................................................................. 20 26. 评标情况公告...................................................................................................................... 20 27. 中标通知书.......................................................................................................................... 20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1 七、投标纪律要求...................................................................................................................................... 23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24 九、其他.......................................................................................................................................................24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5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52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53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53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54 第六章 招标项目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55 第七章 评标办法...................................................................................................................................... 73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90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委托,拟对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 2020-2022 年度物业管理及食堂服务采购项目进 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SCLS-ZC-202002001 二、招标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 2020-2022 年度物业管理及食堂服务采购项 目 三、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已落实。采购预算金额:01 包:物业管理人民币 148 万元/年,共三 年;02 包:食堂服务人民币 142 万元/年,共三年。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两包,拟确定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2020-2022年度物业管 理及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服务供应商各一名。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开标结束后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 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无效、不全 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 ) 的 要 求 , 采 购 人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 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20 年 3 月 31 日至 2020 年 4 月 7 日上午 09:30-11:45,下午 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龙 泉驿区龙都南路 537 号 10 楼 1005 号,先前往大厅前台提供身份证原件换取二维码) 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现场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应包含纳税人识别号等信 息)、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 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 年 4 月 21 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 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0 年 4 月 21 日 9:30- 投标截止时间)。 九、开标地点 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 537 号 10 楼 1005 号,先 前往大厅前台提供身份证原件换取临时通行卡。) 十、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5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 826 号 联 系 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28-8487724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 537 号 10 楼 1005 号 邮 编:610100 联 系 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28-84882525 财务电话:028-84848250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银行账号:631080696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01 包采购预算:人民币 148 万元/年(含物业服务费 144 万元/年、 奖励基金 4 万元/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02 包采购预算:人民币 142 万元/年(含食堂服务费 132 万元/年、 奖励基金 10 万元/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01 包最高限价:人民币 144 万元/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02 包最高限价:人民币 132 万元/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7 3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 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 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 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 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 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 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 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 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 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 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 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 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 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 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 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 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 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 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 8 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根据成财采(2019〕17 号,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 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本 项目可开展信用贷款融资。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中实行 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 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 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 中进行承诺。 5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 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 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6 投标保证金 金 额:01包:人民币29000元; 02包:人民币28000元; 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汇、网银方式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也 可以提供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收款单位: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银行账号:631080696 交款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 到账时间为准、若提供保函需在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递交保函复印 件并加盖公司鲜章递交至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9 8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电话:028-84882525。 9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电话:028-84882525。 10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介绍信、本人 身份证复印件及服务费交纳凭证到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 中标通知书。 11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 责答复。 联系电话:028-84882525。 12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 质疑由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电话:028-84882525。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 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 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3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 14 招标服务费 以各包(中标金额*服务年限)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由各包中标人在 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分别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招标 100 以下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10 1000-5000 0.25% 5000-10000 0.1% 10000-100000 0.05% 1000000 以上 0.01% 15 信用记录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 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 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 并保存。 2.信用记录的使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 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 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 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 信用记录。 16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 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如涉及) 本项目不适用 17 扶持不发达地区、少数 民族地区 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在服务 等指标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将优先采购。 11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 招标的采购人是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 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 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 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12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 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 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 投标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 6. 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 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 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 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 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 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 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13 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8.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 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 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 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 止时间。 8.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 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9.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9.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 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 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9.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 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 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0.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 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1.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 14 计量单位。 12.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知识产权 14.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法 律责任。 14.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4.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 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 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 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4.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 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5.1 资格性投标文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 (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四)法定代表/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五)法定代表/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六)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性要求规定的承诺函; 15 (七)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八)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 诺函。 15.2 服务性投标文件: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四)商务应答表; (五)服务应答表;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七)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服务人员情况表; (八)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九)中小企业申明函(如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其投标报价不能按招标 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其不 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十一)承诺函; (十二)投标人诚信情况的承诺函; (十三)保证金退还申请单; (十四)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如有); 15.3 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一份。 15.4 电子文档一份。 供应商还须另外提供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电子文档一份。(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 后电子文档概不退还,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为准,但不影响有 效性)。 16.投标文件格式 16.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6.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 17.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7.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的一部分。 17.2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 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 5个工作 日内全额退还(注:①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递交或未及时递交投标保证金说明函、 未填写完整、内容填写错误、字迹不清、未盖公章等情况,造成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 内退还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 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7.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6)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 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 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8.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 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 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 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 17 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按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份、开标一览表 1 份(用于开标 唱标单独提交的)、保证金退还申请单 1 份(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函原件,或 者加盖公章的网银交易单复印件、电汇回单复印件)和相应的 PDF 版电子文档 1 份。投 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 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供应商须完整无误地填写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保证金退还申请单”,并在开标当 天单独递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 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9.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9.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实质性要求)。 19.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9.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9.7 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 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0.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 文件应当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应分别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 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8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 达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将对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 密封情况如实记载,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1.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 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 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 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1.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2.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 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 字样。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 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2.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 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19 五、开标和中标 23.开标 23.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 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委 员会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3.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 督。 23.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 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 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 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 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 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3.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 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 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 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 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4. 开标程序 24.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 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 20 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 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 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 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 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 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 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 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 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 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 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 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 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 果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5.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6.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 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7.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7.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 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 21 书。 27.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 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 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5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 件到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 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 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 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8.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 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8.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送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进行合同编号。 29. 合同分包 29.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 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 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 主要合同义务。 22 29.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 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9.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 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0.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 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 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 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33. 履行合同 33.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34. 验收 34.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 要求进行验收。 23 35.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 资金付款详见第六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 七、投标纪律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36.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37.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4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参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 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 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他 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 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 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 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 整。 2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 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 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 但应当注明。 26 资格性投标文件 (封面格式自拟) 27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8 二、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注:①可提供 2017 或 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 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且签字盖章符合财政部【2001】1035 号文要求),② 也可提供 2017 或 2018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 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事业单位提供财务会计制度管理文件。 29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注:①可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②也可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③也可提供承诺函。 30 四、法定代表/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姓名、性别、证件号)在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任 (董事 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31 五、法定代表/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 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活动的 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注: 1、供应商为企业法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 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外籍人员的护照等。 4、身份证明文件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2 六、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性要求规定的承诺函 致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现承诺: 1、本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2、本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本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方非联合体参与投标;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33 七、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注:保函或银行下账回单复印件或本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加盖本 代理机构财务专用章的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原件(注:①保证金交纳方式、金额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加盖本代理机构财务专用章的原件。) 34 附-担保函格式 投标担保函(格式) (以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递交保证金的须递交此函)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 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 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 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 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 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 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 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 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 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5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 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 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 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 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36 八、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 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致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现承诺: 本单位及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37 服务性投标文件 (封面格式自拟) 38 一、投 标 函 致: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投标价为 人民币 万元/年(大写: )。 二、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三、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 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份,电子文档 1份,用于开 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份。 五、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服务的供应(或制造)及技术服务。 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 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七、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 八、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九、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十、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日 期: 39 二、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包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时间 报价(万元/年) 1 2 3 合 计(万元/年) 投标总价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万元/年) 注: 1.“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 标人印章。 2、“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除了单独密封递交外,投标文件(正副本) 也应当提供。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40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招标编号/包号: 序号 服务内容 单项价格(单位:万元) 1 2 3 … 总 价(万元)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41 四、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包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上表必须包括招标文件第六章全部商务要求的内容,各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增 补内容进行响应。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除招标文件 明确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外的商务条款,其余条款填报不完整的,由评标委员会在 评分时扣分。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42 五、服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包号: 序号 包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注: 1. 如与招标文件所列服务要求相关条款无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则无须逐条 应答,视为均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43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招标编号/包号: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44 七、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包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 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服务 人员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45 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招标编号/包号: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服务时间 合同金额 完成质量 备注 注: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46 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申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 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服务, 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 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 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 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7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 (请 填写:本单位或 XX 单位)制造的货物,该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提供此声明函,如未提供此声明函,则其不能 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8 十一、承诺函 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 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 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本单位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 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 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 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八、我单位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完全响应 招标文件关于知识产权的要求。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49 十二、投标人诚信情况的承诺函 致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 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所规 定的失信行为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 叁、肆等。);(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认定时间及事项分别是: (一)、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 法律责任和后果。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注: 1. 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 戒。 2.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政府采 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 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50 十三、保证金退还申请单 致: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如果我单位未中标,请贵方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我方如下银行账户: 开户行: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行地址: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注:为确保保证金的退还,请各供应商完整无误地填写此表,并在开标当天单独 递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递交或及时递交投标保证金说明函、未填写完整、内容 填写错误、字迹不清、未盖公章等情况)造成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退还的,一切后 果由投标人自负。 51 十四、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如有) 52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质性要求:无 (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缴纳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2)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 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 53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 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注:事业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对 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17 或 2018 年度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且签字 盖章符合财政部【2001】1035 号文要求),②也可提供 2017 或 2018 年度供应商内部 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 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财务会计制度管理文件。 (3)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投标 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 际应缴纳情况提供),②也可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③也可提供单独的 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证明材 料或承诺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 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54 (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保函或银行下账回单复印件或本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加盖本代理 机构财务专用章的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原件(注:①保证金交纳方式、金额符合招标 文件要求;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加盖本代理机构财务专用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①附法定代表/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②附 法定代表/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③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注:①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单位负责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其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①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自愿 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 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织机 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55 第六章 招标项目商务、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 其他要求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共两包,拟确定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 2020-2022 年度物业 管理及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服务供应商各一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的实际需要,我局办公室和财务管理科 按照区局党委要求,特拟定物业管理和食堂服务需求意见书。该意见书对区局全年物 业管理和食堂服务进行一体采购,将全面保障区局 6 个办公点物业管理和约 300 人就 餐服务。 2.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 服务时间: 1.1.1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1.2 食堂服务: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法和条件 2.1 付款方法: (1)服务费用按季度考核支付,考核得分 90 分及以上的,全额拨付季度服务费用; 考核得分 90—80 分(含)的,拨付季度服务费用的 90%;考核得分为 80—70 分(含) 的,拨付季度服务费用的 80%;考核得分为 70-60 分(含)的,拨付季度服务费用的 70%。奖励基金按年度考核支付,考核得分 90 分及以上的,全额拨付年度奖励基金; 考核得分 90—80 分(含)的,拨付年度奖励基金的 90%;考核得分为 80—70 分(含) 的,拨付年度服务费用的 80%;考核得分为 70-60 分(含)的,拨付年度奖励基金的 70%; 考核得分为 60 分(不含)以下的,取消年度奖励基金。 (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启动引退机制: 56 ①当季考核得分为 60 分(不含)以下; ②连续两个季度考核得分为 70 分(不含)以下; 当引退机制生效时中标人应在二十日内做好退场准备,并在采购人与新的服务供 应商签订合同后七日内办理交接。在采购人与新的服务提供商签订合同且中标人与其 成功完成交接前,中标人应继续正常提供合同中约定的服务。 3.服务要求及其他 3.1 物业管理服务 3.1.1 物业管理服务需求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品目:物业管理,采购预算金额 148 万元/年(含物业服务费 144 万元 /年、奖励基金 4万元/年)。 3.1.2 物业服务需求地点、面积及服务人员数量要求 此次物业管理服务需求点共 6处,总面积约为 1万 8千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1)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龙都南路办公区:服务人员数量不低于 10 人; (2)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驿都中路办公区:服务人员数量不低于 10 人; (3)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大面税务所:服务人员数量不低于 1 人; (4)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西河税务所:服务人员数量不低于 2 人; (5)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洛带税务所:服务人员数量不低于 1 人; (6)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雅苑办公区:服务人员数量不低于 2 人。 57 3.1.3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工程维护 (2)安全管理 (3)保洁服务 (4)日常配置及配送 (5)会议服务 (6)电梯日常巡查 (7)消防维护保养 (8)高低压配电设施检测维护 (9)发电机保养维护 (10)其他交办的物业管理服务 3.1.4 物业管理要求 3.1.4.1.工程维护 (1)负责公用设施设备和建筑物场地的巡查工作,遇安全问题及时告知采购人。 (1次/周) (2)负责建立设施设备的巡查台账。 (3)负责各类设施设备检测管理。(1次/月) (4)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3.1.4.2.安全管理 实行 24 小时秩序维护和工程安全巡查,重点部位蹲点与巡查相结合的守护,确保 仪容整洁、文明巡查。 (1)大门严格执行门岗管理规定,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2)切实做好局内防盗工作,维护公私财物、设备设施安全,防范被盗、损坏事 58 件发生。 (3)负责消防器材检查、清洁,保障疏散通道畅通。(1次/周) (4)及时排查、发现、上报安全隐患,协助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 (5)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文明妥善处置违法违纪行为,并及时向区局办公 室报告。 (6)做好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并保障 24 小时值班制度。 (7)人员素质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年龄在 22 至 50 岁之间,其中,夜间安全管理 值班人员限男性。主管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管理能力, 能严格管理,工作积极主动、服务意识强、责任心强,具有较强敬业精神。 主要职责是实施局大门 24 小时值班及办公区的巡逻。端庄的礼仪站岗,工程及监 控人员 24 小时值班。 3.1.4.3.保洁服务管理要求 (1)保洁标准。“五净”标准:楼面净,道路、地面净,桌面楼顶净,标识、宣 传牌/栏净,厕所净。 (2)保洁部位明细及质量标准 保洁 项目 保洁内容 作业频次 质量标准 大 楼 大 厅 1.大厅入口地台、台阶 2次/天 随时保持干净 2.大厅地面、踢脚板、地毯(垫) 巡视保洁 随时保持干净,无尘土、无 污渍 3.大厅玻璃门及设施 1次/天 无尘土、无污渍 4.大理石地面打蜡、抛光 2次/年 表面光亮、无尘土、无污渍 5.顶棚、通风口 1次/周 无尘土、无蜘蛛网 6.楼道吊灯(灯罩、灯板) 1次/月 无尘土、无蜘蛛网 7.墙面、柱子、窗台 随见随擦 无明显污渍 8.信报箱、水牌、指示灯 1次/天 无尘土、无污渍 9.不锈钢饰面 1次/周 表面呈金属光泽,无手印、 污渍 59 10.绿植 巡视保洁 叶面无灰尘、盆内无杂物 大 楼 楼 道 楼 梯 间 1.清扫、拖地,地毯(垫)保洁 1次/天 随时保洁。无污渍、尘渍、 痰渍 2.各种门、窗台、栏杆、扶手等 2次/天 无污渍、尘渍 3.清理垃圾桶内垃圾 2次/天 桶内垃圾不超过 2/3 4.擦拭垃圾桶 1次/天 无明显污渍 5.顶棚、顶灯、通风口 1次/周 无尘土、无蜘蛛网 6.擦拭玻璃窗 1次/季 光洁明亮、无尘土、无污渍 7.地面、踢脚板 巡视保洁 随时保持干净,无尘土、无 污渍 8.墙面、水牌、指示牌、壁灯等 随见随擦 无明显污渍、指示无误 9.不锈钢饰面 1次/周 表面呈金属光泽,无手印、 污渍 10.消防设施、灭火器等 1次/天 无尘土、无污渍 11.绿植 巡视保洁 叶面无灰尘、盆内无杂物 卫 生 间 1.大、小便器 巡视保洁 表面光洁、无污垢、无明显 异味 2.手纸篓、茶叶篓 巡视保洁 纸篓垃圾不超过 2/3、茶叶 篓每日清洁 3.地面、地漏 2次/天 无积水、无污渍、无明显异 味 4.手盆、水嘴 2次/天 无水渍、无污渍,光洁明亮 5.台面、皂盒、镜子 2次/天 无水渍、无污渍,光洁明亮 6.墙面、隔断板、门、窗台 2次/天 无尘土、无污渍 7.各种宣传牌、小镜框 1次/周 无尘土、无污渍 8.暖气及各种管道 1次/周 表面光洁、无尘土、无污渍 9.吊顶、灯具,排风、通风口 1次/月 无尘土、无污渍、无蜘蛛网 10.窗玻璃 1次/季 无污渍、光洁明亮 办 公 室 、 公 共 会 议 室 1.清扫地面 1次/天 地面无痰迹、纸屑、尘渍 2.擦拭家具、窗台等 1次/天 表面光亮,无灰尘、印迹 3.清扫墙面、顶棚塔灰 1次/月 无灰尘、无蜘蛛网 60 4.清洗椅套、桌布 1次/季 干净、无污迹 5.擦拭玻璃窗 1次/季 无污渍、光洁明亮 6.灯具 1次/月 无尘土、无污渍、无蜘蛛网 7.办公室配套设施保洁 1次/天 1、桌面、台面清洁干净无 污物、尘土,不凌乱。 2、小柜子、高柜子无尘土, 底部无黑道。 3、椅子、沙发干净无尘土、 无污;摆放整齐。 4、电话、电脑、笔筒等设 备和用品无尘土、污物;摆 放整齐。 5、地面干净无污、无尘土、 无杂物。 6、排风口、灯罩、天花板 无尘土、无污迹。 7、域内窗帘拉伸整齐;玻 璃无手印。 院 落 1.道路清扫 1次/天 无明显尘土,无各种废弃物 2.停车场保洁 随见随清 无各种废弃物,无积水、积 雪 3.绿化带、房屋散水 随见随捡 无各种废弃物 4.大宗废弃物 随见随清 无放置两天以上的大宗废 弃物 5.垃圾(渣土)站及周围环境 1次/2 天 垃圾及时堆放,附近无明显 废弃物 6.冲洗垃圾桶、垃圾车 1次/周 无明显污渍、目视无蚊蝇 7.隔油池清掏 1次/周 保持畅通,无外溢,井盖干净 8.雨雪天 及时清扫 主干路无积水、无积雪 9消毒和灭四害 按规定 组织 无四害现象 电梯 1、地面扫、擦 不间断 无污渍、纸屑、垃圾 2、墙壁、按键等擦拭 不间断 无尘、污,无手印 3、门擦拭 不间断 无尘、污,无手印 4、地毯、电梯槽吸尘 2次/天 无尘土、无杂物 5、空气口 1次/周 无尘、无污渍 61 6、轿厢四壁用清洁剂擦拭 2次/月 光亮、无污渍、无手印 垃圾 清运 1.垃圾收集及清运 2次/天 分类收集和运输,不积压 2.可回收物清理 1次/周 门前 三包 1.清扫门前三包甬路、大门 1次/天 无各种废弃物,无积水、积 雪 2.擦拭柱灯、隔离墩、标墙等 1次/月 无灰尘、污迹 3.大门两侧绿地 巡视保洁 无各种废弃物 (3)人员素质要求 人员年龄在 22 至 50 岁之间,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服务意识强,有较强的 敬业精神。 3.1.4.4.日常配置及配送 包含所有办公地点及外派机构的物资配置及配送。 3.1.4.5.会议服务 根据会议主办方要求做好会场布置、清洁、礼仪接待等服务。 3.1.4.6.电梯日常巡查 (1)电梯轿厢:每日巡查 (2)协助专业人员做好电梯专业设备的维护保养,以及对专业设备维护单位的监督 管理。 3.1.4.7.消防维护保养 (1)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2)每周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检测及保养。 3.1.4.8.高低压配电设施检测维护 (1)每日对高低压配电室巡查,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账),运行、检 62 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并对日常用电设备进行维修。(1次/天) (2)每年对整个高低压配电系统做检测保养及维护,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1 次/年) (3)维修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证书。 3.1.4.9.发电机保养维护 (1)发电机每月试运行 1次。(1次/月) (2)每周对电瓶电压做一次检查。(1次/周) (3)每年对发电机做一次保养。(1次/年) (4)每月对水箱油路做一次检测。(1次/月) 3.1.4.10. 其他交办的物业管理服务 (1)临时服务工作 承担区局活动所需搬运工作,协助完成场地布置,服从区局安排的其它临时服务, 临时性安保、卫生等服务任务。 (2)车辆停放秩序管理 ①防止车辆被盗以及其它安全隐患,车辆被盗要负相应的经济责任。 ②车辆摆放整齐,车场卫生整洁,无停乱放乱等现象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③对无人车辆,严格按程序处置,严禁擅自处理。 ④严格管控外来车辆的进入,做好登记。 (3)区局收发服务工作 及时准确收发区局报刊、信函、等并做好登记发放。 3.2 食堂服务 3.2.1 食堂服务需求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品目:食堂服务,采购预算金额为 142 万元/年(含食堂服务费 132 万 63 元/年、奖励基金 10 万元/年)。 3.2.2 食堂服务需求地点及服务人员数量要求 (1)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龙都南路办公区食堂:服务人员数量不低 于 7人; (2)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驿都中路办公区食堂:服务人员数量不低 于 6人; (3)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洛带税务所食堂:服务人员数量不低于 2 人; (4)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柏合税务所食堂:服务人员数量不低于 2 人。 (5)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大面税务所食堂:服务人员数量不低于 2 人; (6)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西河税务所食堂:服务人员数量不低于 2 人; 3.2.3 食堂服务项目 3.2.3.1.食堂就餐人数 食堂地点 早餐(人) 午餐(人) 晚餐(人) 龙都南路办公区食堂 80-100 100-160 60-100 驿都中路办公区食堂 60-80 70-100 / 洛带税务所食堂 10-15 10-15 / 柏合税务所食堂 15-20 15-20 / 大面税务所食堂 15-20 15-20 / 西河税务所食堂 10-15 10-15 / 64 3.2.3.2.就餐模式 自助式就餐模式。 3.2.3.3.早餐时间及菜品 (1)供餐时间:7:30—9:00。 (2)饮料类:牛奶、豆浆。 (3)面食类:包子、馒头、花卷、面包或蛋糕;面条(抄手、水饺、汤圆、米线、 酸辣粉等每周轮流供应);小吃一种。 (4)菜品:四个素菜(泡菜、拌菜、炒菜)。 (5)主食:稀饭一种,鸡蛋(卤鸡蛋、茶叶蛋、煎鸡蛋等品种每周轮流供应)、每 周定期供应炒饭(蛋炒饭、芽菜炒饭等换品种每周轮流供应)。 3.2.3.4.午餐时间及菜品 (1)供餐时间:12:00—13:00 (2)主食:米饭(含粗粮米饭)。 (3)菜品:两主荤、两俏荤、一素菜。 (4)小吃:每周至少两次粗粮。 (5)汤:一种。 (6)水果:每人午餐时令水果一个。 3.2.3.5.晚餐时间及菜品 (1)供餐时间:17:10—18:30。 (2)主食:米饭。 (3)菜品:两荤两素。 (4)汤:素菜汤 3.2.3.6.临时性工作餐 65 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投标人应负责采购人临时性工作桌餐。 3.2.3.7.根据需要,投标人应提供食堂自制食品的外卖服务。 3.2.3.8.食堂设备由采购人负责提供。 3.2.3.9.费用支付 食堂食材原料、厨房用具、水电气费用、公共区域维修改造、设备设施维修更换 等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3.2.4 食堂服务要求 3.2.4.1.总体要求 (1)按“快捷、有序、方便”的要求配备食堂工作人员,满足工作人员就餐的需 求。 (2)根据双方约定的餐标,切实履行“质价相符”的原则。 (3)根据食堂的运行情况制订合理的节能管理措施,降低食堂能耗成本。 3.2.4.2.食品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要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 (2)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 (3)定期进行防“四害”处置。 (4)食堂仓库要专库专用。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 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污染。 (5)食堂工作人员要按食品行业的要求统一着装,讲究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6)中标人应每年安排食堂服务人员进行一次体检,食堂服务人员应持健康证上 岗。 (7)投标人应建立食品留样制度,确保食品及消防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 因投标人及其工作人员造成采购人或任何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投标人应当 66 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2.4.3.餐具、炊具和设备管理 (1)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爱护食堂炊事用具,不得损坏,防止丢失,并做到存放整 齐,使用得当。 (2)设备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严禁非技术人员操作;设 施设备操作应正确规范,保证操作人员的自身安全,禁止违规操作。 (3)食堂的一切餐具和炊具,工作人员均不得自行外借。 3.2.4.4.食堂卫生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有关饮食 卫生制度。 (2)实行原料进出库验收验发制度。 (3)餐具消毒严格执行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制度,坚持公用餐具每餐消 毒。 (4)卫生检查每次都有记录。 (5)食堂就餐现场的管理及食堂内环境卫生维护。 3.2.4.5.应急措施 (1)突发断水、断电、停气的应急措施。 (2)消防应急措施。 (3)食品卫生事件应急措施。 3.3 质量明细考核标准 3.3.1 物业服务考核细则(见附件 1) 附件 1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物业管理季度考核细则 67 秩 序 维 护 人 员 考 核 办 法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 工 作 态 度 1、睡岗 1分/次; 2、脱岗 2分/次; 3、执勤抽烟 0.5 分/次; 4、岗中玩耍 0.5 分/次; 5、干私活 0.5 分/次; 6、酒后上岗 3分/次; 7、不认真填写安全记录表或交接表等相关表格 0.5 分 /次; 8、不符合《秩序维护人员仪容仪表》要求,如着装不 整(不穿工作服、穿拖鞋、头发杂乱)/工作相关器具(如 对讲机)不按规定摆放等,扣 0.5 分/次; 9、值班未能做到既文明礼貌又严格把关/坐姿、站姿 不端正的视其情节扣 0.2 分/次; 10、上班期间不严格遵守秩序维护纪律(如上班闲聊、 睡觉)/工作散慢/不服从队长合理工作安排/对上级要求整 改之事项无动于衷,视其情节扣 1-2 分/次; 岗 位 职 责 1、不按要求引导机动车辆按规定行驶并在指定地点有 序停放 0.5 分/次; 2、未做好进出车辆登记工作及验证工作,车牌号、车 位编号、停车卡号不相符的 0.5 分/次; 3、总结车场的车辆停放问题及车位使用问题,及时汇 报,提出整改意见,出现车辆堵塞出入口及安全通道,出 现乱停乱放现象 0.5 分/次; 4、因管理不善工作失误而被投诉 1分/次; 5、因履职不到位公用设施损坏或被盗 1分/次; 6、不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记录表 0.5 分/次; 68 7、区域巡逻:巡逻岗每 1小时巡逻一次,并详细准确 的做好巡逻记录,违者 0.5 分/次; 8、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视其情节扣 1-5 分/次; 9、突发事件:意外事故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 的扣 2分/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扣 10 分/次; 10、工作交接:交班时工作交接不清者视其情节扣 0.2-0.5 分/次; 11、门岗卫生不合格,乱堆放杂物 0.2 分/次; 安 全 防 范 1、安全记录表记录不清 0.5 分/次; 2、紧急情况 :当班期间紧急情况没救护上报/恶劣天 气不能自觉坚守岗位的扣 3分/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扣 10 分/次; 3、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造成不良后果 5分/次; 4、安全、消防设施检查、保养不到位,1分/次; 5、发生意外事件不及时到现场 2分/次; 工 作 态 度 1、保洁服务人员未着工作服 0.5 分/次,未佩戴标志 0.5 分/次; 2、仪表仪容不整洁规范 0.5 分/次。 3、发生影响单位形象的行为扣 1分/次。 4、岗中玩耍 1分/次。 岗 位 职 责 1、路面目视不干净,地面有滞留垃圾、有杂物 2分/ 次; 2、巡回保洁,有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院内硬化 地面有痰渍、污渍 2分/次; 3、宣传栏、标识牌、设施有污染 1分/次。 4、设置垃圾箱(桶),周围清洁未达标 1分/次。 (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垃圾箱(桶),每日清理 1次;) 69 3.3.2 食堂服务考核细则(见附件 3) 3.3.2.1.考核内容 内容为群众服务满意度测评(100%)。 3.3.2.2.考核办法 (1)群众服务满意度考核 考核主体: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 考核时间:每季度一次。 环 境 维 护 人 员 考 核 办 法 5、卫生桶、果皮箱满溢、异味、污迹 1分/次; (保持垃圾箱(桶)及周围基本清洁、无明显异味、 无积水;) 6、垃圾未日产日清 1分/次。 (对垃圾每天进行清除、外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7、未定期清扫 1分/次;有污迹、乱堆乱放 1分/次。 (根据服务要求中具体内容进行评定) 8、垃圾堆积 1分/次。 (天台、屋顶不定期清扫 ,无垃圾堆积;) 9、值班室室内卫生未及时打扫 1分/次。 (每天值班室内卫生打扫 1次。) 会 务 服 务 人 员 考 核 办 法 工 作 态 度 1、服务人员未佩戴标志,未按规定着装 0.5 分/次; 2、仪表仪容不整洁规范 1分/次。 3、发生影响单位形象的行为扣 1分/次。 4、岗中玩耍、脱岗 1分/次。 岗 位 职 责 1、资料、会议内容随意带出办公区或对外传播 5分/ 次; 2、未做好会前准备服务工作 2分/次。 3、捡到物品、行李等未联系失主 2分/次。 4、未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 2分/次。 5、未按规定对参会人员进行引领 1次。 6、未及时打扫会场环境卫生 1分/次。 70 考核方式:由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在本局范围内采取问卷或线上 收集《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餐饮服务满意度测评表》(附件 3)的方 式,对食堂的菜肴质量、服务质量、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满意度情况进行测评。 测评结果: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2)一票否决制 为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提供食堂服务的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出现以 下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全额扣除当季管理酬金,且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提供餐饮服务时,出现 5人及以上集体食品安全事件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因管理不善,发生严重盗窃、人身伤害、火灾等刑事治安事件或责任安全事故的。 附件 3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餐饮服务满意度测评表 测评人所属单位: 日期: 序 号 考核要求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和《食品卫生法》,严 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及时处理变质腐烂的食 品。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生产,杜绝出现食物中毒 事件发生,严格操作流程,确保食堂内物件摆放 整洁、环境优美。 20 发生食品安全 责任事故,此项 不得分,并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2 制定每周食谱,周四提交下周食谱审定,严格控 制食堂生产成本,烹调出色、香、味、形、养的 菜肴,最大限度的减少浪费。 10 无计划扣 5 分。 3 建立、健全食堂各类管理制度,坚持物资采购, 出、入库登记制度,每日安全值班检查登记制度, 食品留验制度,服务质量改进制度等。 5 无各类管理制 度扣 5 分 4 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人为损坏资产,应按原样 赔偿甲方。 10 无相应的管理 制度扣 10 分 71 5 对厨具、炊具、冻库(冰箱)、各类电器、家具、 配套设施等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负有资产保值 责任,防止甲方资产的流失损坏,因乙方过失而 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乙方负责维修、赔偿。 10 无相应的维护 和保养扣 5 分, 配套设施丢失 扣 5 分并赔偿 6 工作间卫生质量:工作间无苍蝇、老鼠,防蝇、 防鼠、防尘设 备齐全、有效。原料、半成品、成 品的生、熟食品分开,食品存放分类分架,无过 期、变质食品。工作间、操作台、灶台及售饭台 卫生整洁。 就餐场所地面及桌椅每日清扫,地面 整洁, 桌椅洁净无油污。炊具餐具、菜具、熟食 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 清洁,做到“一洗二清三消 毒四隔离”。 10 每出现一次不 合格现象,扣 1 分,扣完为止。 7 食堂卫生清洁:食堂所属卫生区要整洁无积尘、 积水、无蛛网、无杂物,食堂内外环境要做到清 洁,无蚊蝇、老鼠、蟑螂滋生地,按照要求开展 灭蝇、灭鼠、灭蟑 螂工作。餐厅、餐桌、餐椅清 洁卫生,及时做好清洁工作,保证室内物品的整 洁,垃圾应盖好存放并及时处理。 10 每出现一次不 合格现象,扣 1 分,扣完为止。 8 服务质量:在加工及分发食品时穿戴整洁的工作 服。炊事人员必须保持整洁,不准佩戴手饰,两 手干净,操作食品时禁止吸烟、挖鼻孔、对食品 打喷嚏等不卫生行为。分发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 接触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食堂服务人员要耐心 解答、微笑服务,不得与员工发生争吵、打骂等 不文明行为,有问题反映相关管理部门解决。 15 每出现一次不 合格现象,扣 1 分,扣完为止。 9 员工满意度:通过每季度发放问卷的方式进行, 得分取平均值;问卷调查可以就食堂就餐环境、 食堂工作人员卫生习惯、食堂饭菜的可口程度、 饭菜的种类、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等方面展 开,并对不同的调查内容分配不同的权重比数; 5 每出现一次不 合格现象,扣 1 分,扣完为止。 72 问卷调查结果的使用,考核标准为 100 分,每减 少 10 分,则扣除本项 2 分,当满意度得分低于 60 分时,该项不得分; 10 积极完成临时交办的接待任务。 5 每出现一次不 合格现象,扣 1 分,扣完为止。 3.3 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承担全部的用工风险,采购人与外包员工的用工风险完全隔离,无 需承担经济补偿金、工伤产生的一切须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病假工资等。 3.3.2.投标人中标后,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岗位配 置到岗工作。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项证件、荣誉、合同业绩等,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时必须提供原件与服务单位联系方式一一核对查验,如果核查出是提供的虚假文 件资料的视投标人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无效。采购人追究中标人经济和法 律责任,并可要求赔偿损失并解除中标另行选择。 3.3.3.采购人严格验收中标人本项目工作人员必须和响应文件配置人员、证件一 致,未取得采购人同意不能调整配置人员,如不一致的追究所有损失并取消其中标资 格。 3.3.4.中标人对其物业管理和食堂外包服务人员工资标准、社保、福利等应执行 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其服务人员的疾病及人身安全负责, 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时则采购人按标准进行 相应费用的调整)。若中标人拖欠外包服务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福利等行为造 成外包服务人员上访、闹访的,采购人可扣留当月服务费用于支付外包服务人员上述 费用。 3.3.5.不得将物业管理和食堂服务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食堂搞 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 中标人自行承担。 73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 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 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 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 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人;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 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 据。 74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 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 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 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 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4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 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 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 资格性检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开标结束后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 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 具备投标资格。 3.3 符合性检查。 75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 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 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 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 性审查事项。 3.3.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 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 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 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二)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 加盖的; (三)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 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四)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 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 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六)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 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七)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4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 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76 3.5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 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 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 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 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 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 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 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 以不予认可。 3.7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 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 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 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 77 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 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 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9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 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 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 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 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 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 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 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相关 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78 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四)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 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 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 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 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 无效投标处理。 3.10 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0.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 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 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 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 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 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 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 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 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 法处理。 3.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79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等。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 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术 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 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 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评标得分=技术类评委打分汇总/技术类评委人数+经济类评委打分汇总/经济类评 委人数+政策合同类评委打分汇总/政策合同类评委人数+共同评分类评委打分汇总/评 标委员会人数。 4.3 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 综合评分明细表 01 包: 序 号 评分因 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备注 说明 1 报价 10% 10 分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 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10 根据财库[2011]181 号 文,对小型和微型企业 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根据川财采 [2015]33 号文,对失信 行为供应商给予 6%/次 的报价累加加成,用加 共同 评分 因素 80 成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若加成后的报价超过预 算的,视为无效响应。 2 商务、 服务及 其他要 求 15% 15 分 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得 15 分; 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则 按以下原则计分: 商务、服务及其他要求参数条款响 应得分=(投标人满足商务、服务 及其他要求参数条款的数量÷对 应包件中商务、服务及其他要求参 数条款的总数量)×15 分。 共同 评分 因素 3 管理机 构运作 方法及 制 度 12% 12 分 管理机构运作方法及制度中具有 项目管理机构设置、项目管理制 度、工作职能组织运行、职责分工 等内容无缺陷的得 12 分,以上方 面中每有存在缺陷(缺陷为分析内 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偏差或 过于简略或存在无关的内容或分 析内容又缺失或不满足要求)的扣 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共同 评分 因素 4 秩序维 护服务 方案 6% 6 分 秩序维护服务方案中具有人员配 置、岗位职责、巡查制度等内容无 缺陷的得 6 分,以上方面中每有存 在缺陷(缺陷为分析内容与实际情 况不符或存在偏差或过于简略或 存在无关的内容或分析内容又缺 失或不满足要求)的扣 2分,扣完 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共同 评分 因素 81 5 环境维 护服务 方案 6% 6 分 环境维护服务方案中具有人员配 置、岗位职责、维护标准等内容无 缺陷的得 6 分,以上方面中每有存 在缺陷(缺陷为分析内容与实际情 况不符或存在偏差或过于简略或 存在无关的内容或分析内容又缺 失或不满足要求)的扣 2分,扣完 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共同 评分 因素 6 会务服 务人员 方案 6% 6 分 会务服务人员方案中具有人员配 置、岗位职责、服务标准等内容无 缺陷的得 6 分,以上方面中每有存 在缺陷(缺陷为分析内容与实际情 况不符或存在偏差或过于简略或 存在无关的内容或分析内容又缺 失或不满足要求)的扣 2分,扣完 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共同 评分 因素 7 应急处 理方案 6% 6 分 应急处理方案中具有自然灾害应 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无缺陷 的得 6分,以上方面中每有存在缺 陷(缺陷为分析内容与实际情况不 符或存在偏差或过于简略或存在 无关的内容或分析内容又缺失或 不满足要求)的扣 2分,扣完为止; 未提供不得分。 共同 评分 因素 8 培训方 案 8% 8 分 培训方案中具有岗前培训、规章制 度培训、员工手册培训、业务知识 培训等内容无缺陷的得 8分,以上 方面中每有存在缺陷(缺陷为分析 共同 评分 因素 82 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偏差 或过于简略或存在无关的内容或 分析内容又缺失或不满足要求)的 扣 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9 信誉与 实 力 16% 16 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 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具有三年及以 上类似项目管理经验的得 2分,同 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加 3分; 本项最多得 5分; 2、供应商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 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 效期内的,每有一项得 2分,本项 最多得 6分。 3、供应商获得 AAA 信用等级证书 得 2分,未提供不得分。 4、供应商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 业”得 3分,未提供不得分。 序号“1”提供项目负责 人在职相关证明(公司 自身出具的和非人社部 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均不 予采信),提供具有类 似项目管理经验时间不 少于三年的业主证明, 证明须加盖投标人公 章。 序号“2、3、4、”提供 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 公章。 共同 评分 因素 10 履约能 力 10% 10 分 供应商 2016 年 1 月 1 日(含 1日) 至今,每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 得 1分,最多得 10 分。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 标(成交)通知书复印 件加盖公章。同一项目 不能重复计分。 共同 评分 因素 11 服务承 诺 3% 3 分 投标人承诺在取得中标资格后,对 采购人认为表现优秀的原有服务 人员,同意继续留用。提供承诺函 得3分,未提供或其余情况不得分。 提供承诺函。 共同 评分 因素 12 投标文 2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 共同 83 02 包: 序 号 评分因 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备注 说 明 1 报价 10% 10 分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 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10 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 川财采[2015]33 号文,对 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6%/次 的报价累加加成,用加成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若加成后 的报价超过预算的,视为无 效响应。 共同 评分 因素 2 商务、服 务及其他 要求 15% 15 分 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得 15 分; 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则 按以下原则计分: 商务、服务及其他要求参数条款响 应得分=(投标人满足商务、服务及 其他要求参数条款的数量÷对应包 件中商务、服务及其他要求参数条 款的总数量)×15 分。 共同 评分 因素 件的规 范性 2% 情形的得 2 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评分 因素 84 3 服务方案 16% 16 分 服务方案中具有人员配置方案、食 堂现场流程管理、厨房设备的日常 管理、维护措施等内容无缺陷的得 16分,以上方面中每有存在缺陷(缺 陷为分析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 在偏差或过于简略或存在无关的内 容或分析内容又缺失或不满足要 求)的扣 4分,扣完为止;未提供 不得分。 共同 评分 因素 4 食品质量 安全 6% 6 分 食品质量方案中具有食品质量保障 措施、食品加工保障措施、服务人 员食品安全培训等内容无缺陷的得 6分,以上方面中每有存在缺陷(缺 陷为分析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 在偏差或过于简略或存在无关的内 容或分析内容又缺失或不满足要 求)的扣 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 不得分。 共同 评分 因素 5 环境卫生 6% 6 分 环境卫生方案中具有就餐环境卫生 保障、服务人员个人卫生保障、厨 房环境卫生保障等内容无缺陷的得 6分,以上方面中每有存在缺陷(缺 陷为分析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 在偏差或过于简略或存在无关的内 容或分析内容又缺失或不满足要 求)的扣 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 不得分。 共同 评分 因素 6 应急预案 6分 应急预案中具有自然灾害应急预 共同 85 6% 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食品安全 应急预案等内容无缺陷的得 6分, 以上方面中每有存在缺陷(缺陷为 分析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偏 差或过于简略或存在无关的内容或 分析内容又缺失或不满足要求)的 扣 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评分 因素 7 管理制度 10% 10 分 管理制度中具有卫生管理制度、库 房管理制度、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清洗消毒保洁制度、设施设备安全 操作制度等内容无缺陷的得 10 分, 以上方面中每有存在缺陷(缺陷为 分析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偏 差或过于简略或存在无关的内容或 分析内容又缺失或不满足要求)的 扣 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8 信誉与实 力 16% 16 分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 1.项目经理具备餐饮职业经理人高 级资格证书的得 2分; 2.厨师长具备不低于特三级厨师证 并持有餐饮职业经理人高级资格证 书的得 2分,持证时间达到 15 年及 以上的加 1分;本项最多得 3分; 3.副厨师长具备不低于特三级厨师 证书的得 1分,持证时间达到 15 年 及以上的加 1分;本项最多得 2分; 4.厨政管理员具备不低于厨政管理 师三级证书的得 1分;本项最多得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共同 评分 因素 86 1 分; 5.营养师具备营养师证书的得 1 分,同时具备烹饪专业大专及以上 文凭的加 1分;本项最多得 2分; 6.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具备食 品检验工证书的得 1 分,本项最多 得 1分; 7.普通厨师具备不低于中式烹调师 一级证书的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8.白案厨师具备不低于中式面点师 中级证书的得 1分,持证时间达到 15 年及以上的加 1分;本项最多得 2分; 9.西点厨师具备西式烹调师证书的 得 1分,本项最多得 1分; 10.服务主管具备餐厅服务员证书 的得 1分,本项最多得 1分。 9 履约能力 10% 10 分 供应商2017年 1月1日至今每具有 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 2.5 分,最 多得 10 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 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 一项目不能重复计分。 共 同 评 分 因素 10 服务承诺 3% 3 分 投标人承诺在取得中标资格后,对 采购人认为表现优秀的原有服务人 员,同意继续留用。提供承诺函得 3分,未提供或其余情况不得分。 提供承诺函。 共 同 评 分 因素 87 11 投标文件 的规范性 2% 2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 情形的得 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到扣完为止。 共 同 评 分 因素 注:1)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上表结合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制定 综合评分明细表。 2)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废 标 5.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 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 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 中标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 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 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 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 88 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 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 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 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 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 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 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 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 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 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 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 89 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 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 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 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 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 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 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90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 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X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 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 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 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服务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 2. 3. 4. 5.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 万元; 2. 万元; 3. 万元。 91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 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 求进行验收。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 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 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 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 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92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 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 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 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 协商在 60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 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 部分。 3.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份,乙方 份,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 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93 5.其他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2. 有关定义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4. 投标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三、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 11.计量单位 12. 投标货币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知识产权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16.投标文件格式 17.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9.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和中标 23.开标 24. 开标程序 25.开评标过程存档 26.评标情况公告 27.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29. 合同分包 30.合同转包 31.补充合同 3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33. 履行合同 34. 验收 35.资金支付 七、投标纪律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参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九、其他 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 资格性投标文件 (封面格式自拟)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二、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注:①可提供2017或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注:①可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 日 期: 五、法定代表/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注: 1、供应商为企业法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外籍人员的护照等。 4、身份证明文件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性要求规定的承诺函 七、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附-担保函格式 投标担保函(格式) 八、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服务性投标文件 (封面格式自拟) 一、投 标 函 致: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万元/年(大写: 二、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三、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1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份。 五、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服务的供应(或制造)及技术服务。 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 七、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 八、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九、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十、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日 期: 二、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包号: 注: 1.“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2、“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除了单独密封递交外,投标文件(正副本)也应当提供。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四、商务应答表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上表必须包括招标文件第六章全部商务要求的内容,各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补内容进行响应。投标人应按照招 五、服务应答表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七、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服务 人员 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服务时间 合同金额 完成质量 备注 注: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申明函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提供此声明函,如未提供此声明函,则其不能 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 十一、承诺函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 二、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 八、我单位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关于知识产权的要求。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 十二、投标人诚信情况的承诺函 十三、保证金退还申请单 十四、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如有)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 招标项目商务、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要求 3.2食堂服务 3.3质量明细考核标准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2、评标方法 3、评标程序 4、评标细则及标准 5、废 标 6、定标 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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