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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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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晟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采购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CZC2020-G3-40011-GXST)公开招标文件重新预公示2020-04-22

招标详情

广西晟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采购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CZC2020-G3-40011-GXST)公开招标文件重新预公示

各有关供应商:

“上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采购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CZC2020-G3-40011-GXST)”于2020年4月21日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因对投标人须知、评标标准等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重新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0年4月26日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3A(第14层)13室

项目咨询联系人:马维春,联系电话:0771-5345852

附:上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采购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CZC2020-G3-40011-GXST)公开招标文件重新预公示内容

广西晟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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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晟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 善计划食品原材料采购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FCZC2020-G3-40011-GXST)公开招标文件重新预公示 各有关供应商: “上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采购服务项 目(项目编号:FCZC2020-G3-40011-GXST)”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进 行招标文件预公示,因对投标人须知、评标标准等有关内容进行了修 改。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重 新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 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前以书面形 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 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 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 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 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南宁市东葛路 29-1 号荣和中央公园 1 号楼 13A(第 14 层)13 室 项目咨询联系人:马维春,联系电话:0771-5345852 附:上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采购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CZC2020-G3-40011-GXST)公开招标文件重新预公示内 容 广西晟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4月 22 日 1 附件: 上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采购服务项目(项 目编号:FCZC2020-G3-40011-GXST)公开招标文件重新预公示内容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预公示内容:招标公告、项目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及合同条款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晟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SZC2020-G3-00189)批准, 现对上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采购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 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上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采购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FCZC2020-G3-40011-GXST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 号 标 项 服务名称 采购内容 1 A分 标 上思县农村义务 教育学生营养改 善计划食品原材 料采购服务项目 (A分标) 1.服务内容为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配送到校。 2.学校食堂食材具体规格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供餐人数为动态数据,以各校实有受益学生数为准。 4.单价: 4 元/人/天;每年预计供餐天数 195 天,以实际消费 数额来结算。 5.供餐人数:约 10149 人(预计人数,以实际供餐人数结算)。 6.服务期:2年。 2 B分 标 上思县农村义务 教育学生营养改 善计划食品原材 料采购服务项目 1.服务内容为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配送到校。 2.学校食堂食材具体规格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供餐人数为动态数据,以各校实有受益学生数为准。 4.单价: 4 元/人/天;每年预计供餐天数 195 天,以实际消费 2 (B分标) 数额来结算。 5.供餐人数:约 10289 人(预计人数,以实际供餐人数结算)。 6.服务期:2年。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A分标:约 15832440.00 元;B 分标:约 16050840.00 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服务采 购,在人员、资金、运输、仓储、食品检测等方面实施本项目的供应商。 3.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 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各潜在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0 年 月 日至 2020 年 月 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 3 2.发售地点:采用电话申请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由潜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 托代理人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以下扫描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可拨打电话 0771-5345852 获取邮箱)的方式来购买: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 (3)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上述所有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以 证书上注明的有效期为准),证书已经过期的不予承认,视为不符合报名要求,不予受理。 核查通过后,纸质版资料均通过邮寄的方式邮寄投标单位,并编辑一份电子邮件发到采购代 理机构邮箱,邮件内容含需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收件人姓名、 收件人联系方式及收件地址。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邮寄手 续;因此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300 元(不含资料图纸费),邮费 30 元,售后不退。(招 标文件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下述指定账号) 开户名称:广西晟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04 2550 5071 9437 注:必须是以投标人的名义缴纳,在转账底单的附言中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项 目编号招标文件工本费及邮费。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每个标段均为壹拾万元整(¥100000.00); 2.投标保证交纳交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方式交纳方式。 (1)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 基本账户交至以下账号: 账户名称: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防城港市分行 银行账号:945 002 010 013 388 892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联系电话:0770-6126181。 (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 4 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20 年 月 日 10 时 00 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防城港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 6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0 年 月 日 10 时 00 分,在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 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 6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 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 件、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防城港市上思县更生路 45 号 联系人:潘副主任,联系电话:0770-8525506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晟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 29-1 号荣和中央公园 1号楼 13A(第 14 层)13 室 项目联系人:马维春,联系电话:0771-5345852 3.监督部门:上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防城港市上思县思阳镇更生路 35 号 联系电话:0770-8521708 4.交易服务单位:防城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 6楼 联系电话:0770-6126196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 zfcg.gxzf.gov.cn)、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fcgggzy.cn)。 广西晟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月 日 5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 通知、自治区食安办和自治区教育厅的《广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 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教育厅的《关于印发广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 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 作的意见》和《关于全区中小学学生食堂停止执行综合毛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广西壮 族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规范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营养改善 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学生健康第一”、“预防为主”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 为确保我县学校食品安全和顺利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 食品原材料采购行为,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卫生安全,有效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结合我县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际,拟对全县中小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实行统一招标采购配 送。 从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县所有中小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将由县教育局统一 公开向有资质的公司企业招标,由中标企业按每日膳食标准派专人专车配送等值的大米、蔬 菜、肉类、调味品等食物给学校,再由学校食堂负责煮熟提供给学生食用。 为继续加强我县学校食品安全和规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尽快完成我 县中小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统一招标采购配送工作,以分片区公开招标的形式,筛 选具备资质及充分实力的公司企业参与竞标(每个公司企业只能中一个标),最终确定中标的 供应商作为我县中小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供货商。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营养餐标准 调整,则按调整后标准实施,在无法确保采购人营养餐财政专项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则营养 餐部分采购合同自动终止。 资金来源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 按照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核算,营养餐每人每天 4 元,全年按 195 天计,营养餐约 3188.328 万元。根据采购需求进行合理分配,本次采购共分为 2 个标段进行招标,具体食 品配送有关要求详见下表。 6 A 分标: (一)采购项目需求 序 号 类别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 参考价 1 大米 大米(标准 二等以上) 感官特色: (1)组织形态和色泽:米粒晶莹透亮,光泽度好, 粒型短粗,垩白粒率小,垩白度小,视觉感官好。 (2)滋味和气味:蒸煮时饭有清香味,米饭饭粒 晶莹,口感绵软有弹性,饭味清香适口、香味持久, 米饭冷后不硬且有光泽,口感好。 (3)理化指标:出糙率≥80%,精米率≥70%,整 精米率≥65%。垩白粒率小于 28%,垩白度小于 5%, 长宽比 1.5 至 1.7:1;直链淀粉含量为 13.0%至 18.0%,胶稠度≥66mm,精米中蛋白质含量<9.0%。 (4)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符合国家对同 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5)产品执行 GB/1354-2009。 (6)标准一等:背沟有皮,粒面留皮不超过 1/5 的占 80%以上;标准二等:背沟有皮,粒面留皮不 超过 1/3 的占 75%以上。 (7)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8)晚粳米。 2.6-2.8 元/500g 2 荤菜 类 鲜猪前腿肉 (1)具有生猪屠宰证书或屠宰标志牌。 (2)具有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肉质紧密、 有坚实感,肌肉色泽鲜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 (3)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克伦特罗不得检出。 (4)供货时提供经检疫、检验合格报告证明。 (5)规格:瘦肉不少于 75%。 按市场 定价 鲜猪后腿肉 (1)具有生猪屠宰证书或屠宰标志牌。 (2)具有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肉质紧密、 有坚实感,肌肉色泽鲜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 按市场 定价 7 (3)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克伦特罗不得检出。 (4)供货时必须提供经检疫、检验合格报告证明。 (5)规格:瘦肉不少于 80%。 鲜猪精瘦肉 (1)具有生猪屠宰证书或屠宰标志牌。 (2)具有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肉质紧密、 有坚实感,肌肉色泽鲜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 (3)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克伦特罗不得检出。 (4)供货时必须提供经检疫、检验合格报告证明。 (5)规格:瘦肉不少于 98%。 按市场 定价 鲜猪排骨 (1)具有生猪屠宰证书或屠宰标志牌。 (2)具有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肉质紧密、 有坚实感,肌肉色泽鲜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 (3)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克伦特罗不得检出。 (4)供货时必须提供经检疫、检验合格报告证明。 (5)规格:猪大排骨。 按市场 定价 鸡肉 (1)原料:屠宰前的活鸡来自非疫区,其饲养过 程符合 NY5035、NY5036、NY5037 和 NY/T5038 的要 求,并经检疫、检验合格。 (2)屠宰加工:活鸡屠宰应按照 NY467 的要求, 经检疫、检验合格后再加工。在加工过程中不适用 任何化学合成的防腐剂、添加剂及人工色素。 (3)感官指标:按照 GB16869 规定执行。 (4)供货时必须提供经检疫、检验合格报告证明。 (5)规格:白条鸡、开膛上等。 (6)活鸡是自然放养鸡。 按市场 定价 鸭肉 (1)原料:屠宰的活鸭应健康无病,其饲养过程 应符合《肉鸭饲养兽医防疫准则》、《肉鸭饲养管 理技术规范》的要求。 (2)加工:活鸭宰杀加工场地卫生要求符合 GB12694 的规定。活鸭宰杀应按 NY467 的规定,经 检验、检疫合格后在经行加工。加工用水应符合 按市场 定价 8 BY5028 的要求。在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有毒有 害的物质。 (3)感官指标:组织状态:肌肉有弹性,经指压 后凹陷部位立即恢复原位。色泽:表皮和肌肉切面 有光泽,具有鸭肉固有的色泽。气味:具有鸭肉固 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 团聚于液面,具有鸭肉汤固有的香味。肉眼可见物: 不得检出。 (4)供货时必须提供经检疫、检验合格报告证明。 (5)规格:白条鸭、开膛上等。 蛋类 (1)为生鲜蛋,执行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实行检 查部门备案制;蛋必须是新生产 1个星期以内; (2)蛋壳清洁、完整,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橘 红色或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打开后,蛋 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 无异味; (3)白皮蛋; (4)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6-8 元 /500g 3 冻品 类 鸡翅或鸡翅 根 (1)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 灰白或灰黑等色。 (2)肌肉切而发光、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 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 (3)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淤血斑无或极少,无 打水症状、无破皮。品质良好、包装完好、无异味、 无病毒,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且在保质期内,来 自非疫区。 按市场 定价 鸭翅或鸭翅 根 (1)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 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显眼淤块。 (2)无注水、肚内无一切内脏、 无血水、无异味。 (3)品质良好、包装完好、无异味、无病毒,有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且在保质期内,来自非疫区。 按市场 定价 9 鸡腿 (1)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 灰白或灰黑等色。 (2)肌肉切而发光、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 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淤 血斑无或极少,无打水症状、无破皮。 (3)品质良好、包装完好、无异味、无病毒,有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且在保质期内,来自非疫区。 按市场 定价 鸭腿 (1)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 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显眼淤块。 (2)无注水、肚内无一切内脏、 无血水、无异味。 (3)品质良好、包装完好、无病毒,有生产日期 和保质期,且在保质期内,来自非疫区。 按市场 定价 肉丸 (1)色泽新鲜、无杂质、无异味、无注水。 (2)品质良好、包装完好、无病毒,有生产日期 和保质期,且在保质期内,来自非疫区。 按市场 定价 4 豆制 品类 水豆腐 (1) 色香昧:白色或淡黄色,有豆香味,无异味。 (2) 形态组织:块形完整,有弹性,质地细嫩,无 石膏脚。 (3) 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4) 产品执行 GB/2711-2014。 (5) 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2元 /500g 腐竹 (1) 色香昧:白色或淡黄色,有豆香味,无异味。 (2) 形态组织:条块形完整。 (3) 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4) 产品执行 GB/2711-2014。 (5) 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14-18 元 /500g 5 蔬菜 类 大白菜 (1)蔬菜类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无农 药残留、无腐烂、无黄叶、无变质,保证当天采摘 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1.5-2.5 元/500g 上海青 (1)蔬菜类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无农 2-3 元 10 药残留、无腐烂、无黄叶、无变质,保证当天采摘 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500g 生菜 (1)蔬菜类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无农 药残留、无腐烂、无黄叶、无变质,保证当天采摘 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2-3 元 /500g 油菜芯 (1)蔬菜类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无农 药残留、无腐烂、无黄叶、无变质,保证当天采摘 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2-3 元 /500g 芥兰包 (1)蔬菜类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无农 药残留、无腐烂、无黄叶、无变质,保证当天采摘 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2.5-3.5 元/500g 菜花 (1)蔬菜类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无农 药残留、无腐烂、无黄叶、无变质,保证当天采摘 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2-3 元 /500g 香麦菜 (1)蔬菜类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无农 药残留、无腐烂、无黄叶、无变质,保证当天采摘 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2.5-3.5 元/500g 苦麻菜 (1)蔬菜类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无农 药残留、无腐烂、无黄叶、无变质,保证当天采摘 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2.5-3.5 元/500g 茄子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2.5-4 元 /500g 11 青瓜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2.5-4 元 /500g 南瓜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1.5-2.5 元/500g 黄瓜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2.5-4 元 /500g 节瓜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1.5-2.5 元/500g 冬瓜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1.5-2.5 元/500g 葫芦瓜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1.5-2.5 元/500g 西红柿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2 -5 元 /500g 佛手瓜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5-3.5 元/500g 12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长豆角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2.5-3.5 元/500g 青椒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3-5 元 /500g 灯笼椒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2.5-4.5 元/500g 莲藕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3-6 元 /500g 白萝卜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1.5-2.5 元/500g 胡萝卜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2.5-3.5 元/500g 干木耳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18--26 元/500g 紫菜干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18-24 元 /500g 13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蒜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5-10 元 /500g 葱花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4-6 元 /500g 生姜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5-10 元 /500g 6 调味 品类 食用花生油 (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非转 基因食品制造。 (2)产品执行 GB/1534,保质期 18 个月及以上。 (3)产品具有 QS 生产许可标准认证。 (4)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5)供应配置:每人每天≧15 毫升。 20-24 元 /升 盐 (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 (2)产品执行QB2019(III类) GB26878,保质期36 个月及以上。 (3)产品具有 QS 生产许可标准认证。 (4)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1.8-2.2 元/500g 酱油 (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非转 基因食品制造。 (2)产品执行 GB/18186,保质期 18 个月及以上。 (3)产品具有 QS 生产许可标准认证。(4)供货 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7-8 元/ 升 味精 (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 12-14 元 14 (2)产品执行 GB/T8697,保质期 24 个月及以上。 (3)产品具有 QS 生产许可标准认证。 (4)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500g 鸡精 (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 (2)产品执行 SB/T10371,保质期 20 个月及以上。 (3)产品具有 QS 生产许可标准认证。 16-19 元 /500g 二、商务及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食品原材料成本、 生产、检验检测、包装、运输、仓储、配送、服务、人工、保 险、培训、利润、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 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本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 而不予支付。 ★供应数量及期限 1、供应数量:约 10149 人(预计人数,以实际供餐人数结 算)。 2、供应期限:两年,每年预计供餐天数 195 天,以实际消费 数额为准。 配送时间及地点 1、配送时间:按采购人的要求时间配送到校(特殊情况除 外)。 2、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配送要求 1、每天配送,享受学生数约 10149 人(预计人数,以实际 供餐人数结算),按每天每人价值 4元的标准配送新鲜食品(节 假日除外);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免费按时配送至各实行食堂供 餐的学校。 2、食品配送原则:荤菜(搭配莲藕/干木耳/白萝卜/节瓜等、 蛋+西红柿等混炒)+蔬菜,荤菜(间隔一天)每人每餐大于或 等于 50 克以上。 3、每周制定符合“荤菜(搭配莲藕/干木耳/白萝卜/节瓜等、 蛋+西红柿等混炒)+蔬菜”轮换的合理搭配配送食品方案。 ★配送人员、车辆及仓 库 1、有良好的配送能力,有不少于 2名固定配送人员,配送时 需提供身份证及健康证复印件,配送人员如兼职司机的本人应 持有相应车辆的驾驶证(即有证驾驶),配送人员须为供应商 15 在职员工(必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身份证、驾驶证、健康证、 劳动合同)。 2、必须拥有食材配送专用车辆,有不少于 2辆配送车辆(必 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彩 色照片)。 3、中标企业必须在广西上思县县城区域内建成面积为 200 平方米及以上的配送中心,包括分拣区、冷冻库、冷藏库及独 立检测室。配送中心必须拥有能满足配送要求的各种农药残留 检测仪和冷链运输车辆等设施设备。食品仓库必须达到食品安 全存放要求,配置中心的进出口区域、食品加工区域、食品储 存区域等功能区必须安装监控设备。须持有以下证件:① 产 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有效期必须涵盖整个服务期 限);②提供配送中心的内部环境、设施照片、外部毗邻环境 照片。 ★售后服务要求 1、免费送货。保质保量,如在服务期内发现质量问题,中 标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以最快速度(最迟不能超过 3小时)到达现场处理,如属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给予更换,造 成严重后果的还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采购人或各学校需要的数量和时 间提供服务。 3、为保证服务期内有及时高效的服务及质量跟踪等条件。 如投标人企业注册地不在上思县境内,中标后 1个月内应在上 思县境内成立“服务网点”或“办事处”。 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所投分标提供具体的“售 后服务方案”;内容自拟,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结尾落款处 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 ★价格标准 1、价格体现:应是完成该货品的全部合同内容的价格体现 (优惠政策应在价格中体现,并应明确注明),包括供货方为完 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须支付或发生的费用(包括食品原材料 成本、生产、检验检测、包装、运输、仓储、配送、服务、人 16 工、保险、培训、利润、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应充 分考虑各种费用、市场风险、责任、合同主要条款和付款条件 等。 2、价格要求:供配送的食品原材料价格必须按照“随行就市、 保本微利”的原则。基准价以采购单位成立的询价议价领导小 组参考上思县县城内 2 家超市(盛万佳超市、百汇超市)零 售价的平均值作为依据,基准价要低于参考零售价的平均值; 学校每个月按基准价×(1-优惠率)结算支付货款,保持相对 稳定。 3、配送食品原材料每一个月更新一次,以采购人成立的询 价议价领导小组更新为准,每个月月末,询价议价领导小组应 做好下个月基准价参考依据,定好下个月基准价,便于供应商 供货时写好单价、金额,便于验收人员验收,便于对账、结算 等工作需要)。 ★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并支付货款(注:次月的下旬结算并支付上一个月 的货款,如遇政策性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则适当延期),根据送 货单据、验收单、学校供餐的实际情况、以及开具有效的增值 税发票办理结算;由各乡镇中心学校与中标供货企业结算食品 货款,直接拨付至中标供货企业的对公账户。 质量标准 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标准等。 验收条件、方法及标准 1、数量验收 由各学校按照国家食品标准及相关要求进行数量及生产 日期验收。如验收数量达不到规定要求,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 中标供应商承担。 2、质量验收 (1)严格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执行。配送企业必须保 证配送的食品具有工商、质监部门认可的检验合格证书。凡是 《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禁配 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 格食品。 (2)交货时如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供货方实 17 行“包退包换”,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3)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和市政府指定的技术单 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 供应要求 1、有“无公害”蔬菜合作基地的要提供相关材料。 2、所有大米、盐油、肉类、调味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提供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3、供应产品必须为全新的产品,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认证标 准和安全规定,交货验收时发现有污损、霉变、自然破损情况 的,由供应商在当天内免费更换。 安全责任 1、所有供应的食品必须执行相关国家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 标准,对所生产的每批次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提供规范的合 格产品检测报告,同时,建立产品质量档案,对每批次产品进 行送样抽检,抽检结果建档备查。 2、中标供应商必须依法接受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 食品药品监督等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配合相关职能 部门的检测。 3、因产品卫生和质量不合格而发生安全事故,中标供应商 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并取消 中标供应商资格,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与各实行食堂供餐的 学校签订子合同。每月根据《货物需求一览表》拟定参考食谱, 确定食品供应的品种,供各学校选择食品采购。 2、若中标供应商出现不按学校的采购要求配送的,学校有 权拒绝收货;中标供应商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有 权终止合同。 3、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按 照投标的产品规格、标准和产品品牌等进行供货和配送,若出 现不按投标的产品规格、标准和产品品牌等供货和配送的,一 律以虚假应标处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中标供应商必须承诺在合同履约期间对食品卫生安全事 故及其他纠纷负责。 18 5、在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的实力情况实 地考察,若考察发现中标供应商有弄虚作假或与实际不符的情 况,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保留追究 涉嫌虚假应标嫌疑的责任,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供应商 负责。 6、供货商作为学校配送公司企业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 的,必须退出配送学校食品原材料,由教育局或学校书面通知 供货商。三年内不得参与全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 配送。 (1)严重违法违规,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处罚 的; (2)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被纪委、监察、审计、财政、 物价、教育等有关部门查实的; (3)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不 良后果的; (4)被食品药品监督局、农业局抽检食品原材料发现存在 严重质量问题的; (5)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6)被吊销或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的; (7)存在严重短斤缺两行为的; (8)学校评议不合格的; (9)其他违反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规定,上级主 管部门认定应退出的。 附件: 上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学校学生统计表(A 分标) 序 号 单位名称 学生总人数(人) 食堂供餐(营养午餐)学生数(人) 1 思阳镇中心校本部 2822 2822 2 镇二小 1282 1282 19 3 镇三小 804 804 4 镇四小 168 168 5 镇五小 291 291 6 昌墩村小学 338 338 7 广元村小学 71 71 8 上思县昌菱小学 545 545 9 在妙初中 414 414 10 在妙镇中心校本部 722 722 11 七门小学 322 322 12 平良村小学 166 166 13 屯隆村小学 127 127 14 那苗村小学 93 93 15 板文村小学 71 71 16 平福乡中心校本部 486 486 17 那明村小学 35 35 18 板含村小学 51 51 19 雄杰村小学 37 37 20 公安村小学 56 56 21 叫安初中 796 796 22 上思县双语学校 250 250 23 上思县育才学校 202 202 营养午餐人数合计 (注:不含辖教学点的学生人数) 10149 10149 B 分标: (一)采购项目需求 序 号 类别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 参考价 1 大米 大米(标准 二等以上) 感官特色: (1)组织形态和色泽:米粒晶莹透亮,光泽度好, 2.6-2.8 元/500g 20 粒型短粗,垩白粒率小,垩白度小,视觉感官好。 (2)滋味和气味:蒸煮时饭有清香味,米饭饭粒 晶莹,口感绵软有弹性,饭味清香适口、香味持久, 米饭冷后不硬且有光泽,口感好。 (3)理化指标:出糙率≥80%,精米率≥70%,整 精米率≥65%。垩白粒率小于 28%,垩白度小于 5%, 长宽比 1.5 至 1.7:1;直链淀粉含量为 13.0%至 18.0%,胶稠度≥66mm,精米中蛋白质含量<9.0%。 (4)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符合国家对同 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5)产品执行 GB/1354-2009。 (6)标准一等:背沟有皮,粒面留皮不超过 1/5 的占 80%以上;标准二等:背沟有皮,粒面留皮不 超过 1/3 的占 75%以上。 (7)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8)晚粳米。 2 荤菜 类 鲜猪前腿肉 (1)具有生猪屠宰证书或屠宰标志牌。 (2)具有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肉质紧密、 有坚实感,肌肉色泽鲜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 (3)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克伦特罗不得检出。 (4)供货时提供经检疫、检验合格报告证明。 (5)规格:瘦肉不少于 75%。 按市场 定价 鲜猪后腿肉 (1)具有生猪屠宰证书或屠宰标志牌。 (2)具有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肉质紧密、 有坚实感,肌肉色泽鲜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 (3)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克伦特罗不得检出。 (4)供货时必须提供经检疫、检验合格报告证明。 (5)规格:瘦肉不少于 80%。 按市场 定价 鲜猪精瘦肉 (1)具有生猪屠宰证书或屠宰标志牌。 (2)具有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肉质紧密、 有坚实感,肌肉色泽鲜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 按市场 定价 21 (3)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克伦特罗不得检出。 (4)供货时必须提供经检疫、检验合格报告证明。 (5)规格:瘦肉不少于 98%。 鲜猪排骨 (1)具有生猪屠宰证书或屠宰标志牌。 (2)具有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肉质紧密、 有坚实感,肌肉色泽鲜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 (3)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克伦特罗不得检出。 (4)供货时必须提供经检疫、检验合格报告证明。 (5)规格:猪大排骨。 按市场 定价 鸡肉 (1)原料:屠宰前的活鸡来自非疫区,其饲养过 程符合 NY5035、NY5036、NY5037 和 NY/T5038 的要 求,并经检疫、检验合格。 (2)屠宰加工:活鸡屠宰应按照 NY467 的要求, 经检疫、检验合格后再加工。在加工过程中不适用 任何化学合成的防腐剂、添加剂及人工色素。 (3)感官指标:按照 GB16869 规定执行。 (4)供货时必须提供经检疫、检验合格报告证明。 (5)规格:白条鸡、开膛上等。 (6)活鸡是自然放养鸡。 按市场 定价 鸭肉 (1)原料:屠宰的活鸭应健康无病,其饲养过程 应符合《肉鸭饲养兽医防疫准则》、《肉鸭饲养管 理技术规范》的要求。 (2)加工:活鸭宰杀加工场地卫生要求符合 GB12694 的规定。活鸭宰杀应按 NY467 的规定,经 检验、检疫合格后在经行加工。加工用水应符合 BY5028 的要求。在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有毒有 害的物质。 (3)感官指标:组织状态:肌肉有弹性,经指压 后凹陷部位立即恢复原位。色泽:表皮和肌肉切面 有光泽,具有鸭肉固有的色泽。气味:具有鸭肉固 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 按市场 定价 22 团聚于液面,具有鸭肉汤固有的香味。肉眼可见物: 不得检出。 (4)供货时必须提供经检疫、检验合格报告证明。 (5)规格:白条鸭、开膛上等。 蛋类 (1)为生鲜蛋,执行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实行检 查部门备案制;蛋必须是新生产 1个星期以内; (2)蛋壳清洁、完整,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橘 红色或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打开后,蛋 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 无异味; (3)白皮蛋; (4)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6-8 元 /500g 3 冻品 类 鸡翅或鸡翅 根 (1)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 灰白或灰黑等色。 (2)肌肉切而发光、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 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 (3)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淤血斑无或极少,无 打水症状、无破皮。品质良好、包装完好、无异味、 无病毒,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且在保质期内,来 自非疫区。 按市场 定价 鸭翅或鸭翅 根 (1)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 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显眼淤块。 (2)无注水、肚内无一切内脏、 无血水、无异味。 (3)品质良好、包装完好、无异味、无病毒,有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且在保质期内,来自非疫区。 按市场 定价 鸡腿 (1)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 灰白或灰黑等色。 (2)肌肉切而发光、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 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淤 血斑无或极少,无打水症状、无破皮。 (3)品质良好、包装完好、无异味、无病毒,有 按市场 定价 23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且在保质期内,来自非疫区。 鸭腿 (1)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 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显眼淤块。 (2)无注水、肚内无一切内脏、 无血水、无异味。 (3)品质良好、包装完好、无病毒,有生产日期 和保质期,且在保质期内,来自非疫区。 按市场 定价 肉丸 (1)色泽新鲜、无杂质、无异味、无注水。 (2)品质良好、包装完好、无病毒,有生产日期 和保质期,且在保质期内,来自非疫区。 按市场 定价 4 豆制 品类 水豆腐 (1) 色香昧:白色或淡黄色,有豆香味,无异味。 (2) 形态组织:块形完整,有弹性,质地细嫩,无 石膏脚。 (3) 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4) 产品执行 GB/2711-2014。 (5) 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2元 /500g 腐竹 (1) 色香昧:白色或淡黄色,有豆香味,无异味。 (2) 形态组织:条块形完整。 (3) 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4) 产品执行 GB/2711-2014。 (5) 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14-18 元 /500g 5 蔬菜 类 大白菜 (1)蔬菜类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无农 药残留、无腐烂、无黄叶、无变质,保证当天采摘 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1.5-2.5 元/500g 上海青 (1)蔬菜类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无农 药残留、无腐烂、无黄叶、无变质,保证当天采摘 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2-3 元 /500g 生菜 (1)蔬菜类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无农 药残留、无腐烂、无黄叶、无变质,保证当天采摘 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3 元 /500g 24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油菜芯 (1)蔬菜类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无农 药残留、无腐烂、无黄叶、无变质,保证当天采摘 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2-3 元 /500g 芥兰包 (1)蔬菜类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无农 药残留、无腐烂、无黄叶、无变质,保证当天采摘 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2.5-3.5 元/500g 菜花 (1)蔬菜类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无农 药残留、无腐烂、无黄叶、无变质,保证当天采摘 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2-3 元 /500g 香麦菜 (1)蔬菜类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无农 药残留、无腐烂、无黄叶、无变质,保证当天采摘 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2.5-3.5 元/500g 苦麻菜 (1)蔬菜类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无农 药残留、无腐烂、无黄叶、无变质,保证当天采摘 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2.5-3.5 元/500g 茄子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2.5-4 元 /500g 青瓜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2.5-4 元 /500g 南瓜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1.5-2.5 元/500g 25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黄瓜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2.5-4 元 /500g 节瓜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1.5-2.5 元/500g 冬瓜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1.5-2.5 元/500g 葫芦瓜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1.5-2.5 元/500g 西红柿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2 -5 元 /500g 佛手瓜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2.5-3.5 元/500g 长豆角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2.5-3.5 元/500g 青椒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3-5 元 26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500g 灯笼椒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2.5-4.5 元/500g 莲藕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3-6 元 /500g 白萝卜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1.5-2.5 元/500g 胡萝卜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2.5-3.5 元/500g 干木耳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18--26 元/500g 紫菜干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18-24 元 /500g 蒜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5-10 元 /500g 27 葱花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4-6 元 /500g 生姜 (1)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 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 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无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5-10 元 /500g 6 调味 品类 食用花生油 (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非转 基因食品制造。 (2)产品执行 GB/1534,保质期 18 个月及以上。 (3)产品具有 QS 生产许可标准认证。 (4)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5)供应配置:每人每天≧15 毫升。 20-24 元 /升 盐 (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 (2)产品执行QB2019(III类) GB26878,保质期36 个月及以上。 (3)产品具有 QS 生产许可标准认证。 (4)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1.8-2.2 元/500g 酱油 (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非转 基因食品制造。 (2)产品执行 GB/18186,保质期 18 个月及以上。 (3)产品具有 QS 生产许可标准认证。(4)供货 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7-8 元/ 升 味精 (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 (2)产品执行 GB/T8697,保质期 24 个月及以上。 (3)产品具有 QS 生产许可标准认证。 (4)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12-14 元 /500g 鸡精 (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 (2)产品执行 SB/T10371,保质期 20 个月及以上。 (3)产品具有 QS 生产许可标准认证。 16-19 元 /500g 28 7 牛奶 纯牛奶 (1)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饮:用奶计 划”》暂时管理办法中对学生饮用奶质量标准。 (2)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 GB- 5408.2-1999 《灭菌乳》和 GB7718-1994《食 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规定,应采用符合 GB/T6914-1998《生鲜牛乳收购标准》规定的原奶 生产,不得用复原乳生产。 (3)每份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应采用80毫升、200 毫升、250 毫升等规格,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 定。 4元/天/ 人(固定 价,不可 调),属 于“牛奶 +X”配餐 模式。 8 面包 烤包 (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所提供的产品必 须在保期内。 (2)产品必须采用真空包装。 (3)产品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 (二)商务及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食品原材料成本、 生产、检验检测、包装、运输、仓储、配送、服务、人工、保 险、培训、利润、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 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本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 而不予支付。 ★供应数量及期限 1、供应数量:约 10289 人(预计人数,以实际供餐人数结 算)。 2、供应期限:两年,每年预计供餐天数 195 天,以实际消费 数额为准。 配送时间及地点 1、配送时间:按采购人的要求时间配送到校(特殊情况除 外)。 2、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配送要求 1、每天配送,享受学生数约 10289 人(预计人数,以实际 供餐人数结算),按每天每人价值 4元的标准配送新鲜食品(节 假日除外);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免费按时配送至各实行食堂供 餐的学校。 29 2、食品配送原则:荤菜(搭配莲藕/干木耳/白萝卜/节瓜等、 蛋+西红柿等混炒)+蔬菜,荤菜(间隔一天)每人每餐大于或 等于 50 克以上。 3、每周制定符合“荤菜(搭配莲藕/干木耳/白萝卜/节瓜等、 蛋+西红柿等混炒)+蔬菜”轮换的合理搭配配送食品方案。 ★配送人员、车辆及仓 库 1、有良好的配送能力,有不少于 2名固定配送人员,配送时 需提供身份证及健康证复印件,配送人员如兼职司机的本人应 持有相应车辆的驾驶证(即有证驾驶),配送人员须为供应商 在职员工(必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身份证、驾驶证、健康证、 劳动合同)。 2、必须拥有食材配送专用车辆,有不少于 2辆配送车辆(必 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彩 色照片)。 3、中标企业必须在广西上思县县城区域内建成面积为 200 平方米及以上的配送中心,包括分拣区、冷冻库、冷藏库及独 立检测室。配送中心必须拥有能满足配送要求的各种农药残留 检测仪和冷链运输车辆等设施设备。食品仓库必须达到食品安 全存放要求,配置中心的进出口区域、食品加工区域、食品储 存区域等功能区必须安装监控设备。须持有以下证件:① 产 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有效期必须涵盖整个服务期 限);②提供配送中心的内部环境、设施照片、外部毗邻环境 照片。 ★售后服务要求 1、免费送货。保质保量,如在服务期内发现质量问题,中 标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以最快速度(最迟不能超过 3小时)到达现场处理,如属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给予更换,造 成严重后果的还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采购人或各学校需要的数量和时 间提供服务。 3、为保证服务期内有及时高效的服务及质量跟踪等条件。 如投标人企业注册地不在上思县境内,中标后 1个月内应在上 思县境内成立“服务网点”或“办事处”。 30 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所投分标提供具体的“售 后服务方案”;内容自拟,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结尾落款处 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 价格标准 1、价格体现:应是完成该货品的全部合同内容的价格体现 (优惠政策应在价格中体现,并应明确注明),包括供货方为完 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须支付或发生的费用(包括食品原材料 成本、生产、检验检测、包装、运输、仓储、配送、服务、人 工、保险、培训、利润、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应充 分考虑各种费用、市场风险、责任、合同主要条款和付款条件 等。 2、价格要求:供配送的食品原材料价格必须按照“随行就市、 保本微利”的原则。基准价以采购单位成立的询价议价领导小 组参考上思县县城内 2 家超市(盛万佳超市、百汇超市)零 售价的平均值作为依据,基准价要低于参考零售价的平均值; 学校每个月按基准价×(1-优惠率)结算支付货款,保持相对 稳定。 3、配送食品原材料每一个月更新一次,以采购人成立的询 价议价领导小组更新为准,每个月月末,询价议价领导小组应 做好下个月基准价参考依据,定好下个月基准价,便于供应商 供货时写好单价、金额,便于验收人员验收,便于对账、结算 等工作需要)。 ★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并支付货款(注:次月的下旬结算并支付上一个月 的货款,如遇政策性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则适当延期),根据送 货单据、验收单、学校供餐的实际情况、以及开具有效的增值 税发票办理结算;由各乡镇中心学校与中标供货企业结算食品 货款,直接拨付至中标供货企业的对公账户。 质量标准 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标准等。 验收条件、方法及标准 1、数量验收 由各学校按照国家食品标准及相关要求进行数量及生产 日期验收。如验收数量达不到规定要求,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 31 中标供应商承担。 2、质量验收 (1)严格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执行。配送企业必须保 证配送的食品具有工商、质监部门认可的检验合格证书。凡是 《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禁配 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 格食品。 (2)交货时如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供货方实 行“包退包换”,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3)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和市政府指定的技术单 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 供应要求 1、有“无公害”蔬菜合作基地的要提供相关材料。 2、所有大米、盐油、肉类、调味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提供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3、供应产品必须为全新的产品,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认证标 准和安全规定,交货验收时发现有污损、霉变、自然破损情况 的,由供应商在当天内免费更换。 安全责任 1、所有供应的食品必须执行相关国家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 标准,对所生产的每批次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提供规范的合 格产品检测报告,同时,建立产品质量档案,对每批次产品进 行送样抽检,抽检结果建档备查。 2、中标供应商必须依法接受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 食品药品监督等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配合相关职能 部门的检测。 3、因产品卫生和质量不合格而发生安全事故,中标供应商 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并取消 中标供应商资格,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与各实行食堂供餐的 学校签订子合同。每月根据《货物需求一览表》拟定参考食谱, 确定食品供应的品种,供各学校选择食品采购。 2、若中标供应商出现不按学校的采购要求配送的,学校有 32 权拒绝收货;中标供应商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有 权终止合同。 3、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 按照投标的产品规格、标准和产品品牌等进行供货和配送,若 出现不按投标的产品规格、标准和产品品牌等供货和配送的, 一律以虚假应标处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中标供应商必须承诺在合同履约期间对食品卫生安全事 故及其他纠纷负责。 5、在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的实力情况实 地考察,若考察发现中标供应商有弄虚作假或与实际不符的情 况,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保留追究 涉嫌虚假应标嫌疑的责任,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供应商 负责。 6、供货商作为学校配送公司企业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 的,必须退出配送学校食品原材料,由教育局或学校书面通知 供货商。三年内不得参与全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 配送。 (1)严重违法违规,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处罚 的; (2)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被纪委、监察、审计、财政、 物价、教育等有关部门查实的; (3)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不 良后果的; (4)被食品药品监督局、农业局抽检食品原材料发现存在 严重质量问题的; (5)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6)被吊销或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的; (7)存在严重短斤缺两行为的; (8)学校评议不合格的; (9)其他违反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规定,上级主 管部门认定应退出的。 33 附件: 上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学校学生统计表 (B 分标) 序号 单位名称 学生总人数(人) 食堂供餐(营养午餐) 学生数(人) 一、供应完整午餐(营养餐)的学校及学生人数 1 叫安镇中心校本部 665 665 2 那当村小学 295 295 3 平江村小学 178 178 4 百包村小学 133 133 5 板细村小学 162 162 6 那工村小学 21 21 7 文明村小学 45 45 8 那布教学点 14 14 9 华兰镇中心校本部 825 825 10 南屏乡中心校本部 344 344 11 婆凡小学 207 207 12 江坡村小学 81 81 13 汪乐村小学 125 125 14 那琴乡中心校本部 449 449 15 龙楼村小学 141 141 16 联惠村小学 47 47 17 公正乡中心校本部 321 321 18 信良村小学 63 63 19 东屏村小学 70 70 20 大吉教学点 52 52 21 东安教学点 46 46 22 民族中学 2054 2054 34 23 思阳初中 1553 1553 24 上思县第三小学 1780 1780 营养午餐人数合计 (注:不含辖教学点的学生人数) 9671 9671 二、供应(纯牛奶+X)模式的教学点及学生人数 1 思阳镇中心小学 53 53 2 南屏乡中心小学 116 116 3 平福乡中心小学 138 138 4 那琴乡中心小学 38 38 5 叫安镇中心小学 115 115 6 在妙镇中心小学 71 71 7 华兰镇中心小学 67 67 8 公正乡中心小学 20 20 教学点营养餐人数合计 618 618 营养餐总人数(一+二) 10289 10289 3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上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采购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CZC2020-G3-40011-GXST 2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 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 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 [2011]534 号文的规定标准向中标人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 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3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每个标段均为壹拾万元整(¥1000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方式交纳方式。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网上支付形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 人基本账户交到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防城港市分行,银行账号:945 002 010 013 388 892 ],投标人将银 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形式底单的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放置于投标文件中。 本项目不接受现钞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自然人报价除外)转出的投标保证金,否则其 投标无效。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 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以免耽误投标。 4、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的,投标人将支票、汇票、本票的复印 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放置于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 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原件[原件单独放 入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以示密封,在封套 上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字样],支票、汇票、本票无效的或未 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其报价无效。支票、汇票、本票不允许背书、或者有条 件的支付。 5、投标保证金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的,投标人将保函的复印 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放置于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 36 标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原件单独放入一个密 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以示密封,在封套上标记“项 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字样],保函无效的或未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提交的,其投标无效。 6、投标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 保函有效期低于报价有效期的,其投标无效。 7、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其投标无效。 8、支票、汇票或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4 现场踏勘:无 5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有误、有不合理要求的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 当于收到招标文件后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 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疑问;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 形式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 投标文件组成:开标一览表 1份;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6份和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份。 7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 年 月 日上午 10 时 00 分截标。投标人应于 2020 年 月 日上午 10 时 00 分截标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 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 6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逾期送达或 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8 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 2020 年 月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在防城港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 6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 排),投标人可以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9 评标办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10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人后发布中标公告和中 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 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 zfcg.gxzf.gov.cn)、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fcgggzy.cn)。 11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 1、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 37 的投标保证金。 2、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 3、采用支票、汇票或本票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或由供应商代 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支票、汇票或本票原件退还手 续。 4、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的,由投标人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保函原件退还手续。 12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3 采购资金来源:一般预算资金。 15 投标文件有效期:60 天 16 开评标顺序:各投标人可分别对 A分标及 B分标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开标及评标顺序为 A分标→B分标的顺序。 17 开标会须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 结果。 2、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原件(如有); 3、递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如有); 4、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务必另外单独提交一份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 底单(如采用转账方式的)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用于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 证金的退付事宜。 18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38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自然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 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 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或★”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 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的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分标投标 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 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 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 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39 ▲3.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 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负责人必须为本投标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投标人或控股公司 正式员工)。 ▲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互相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 门查处。 7. 信用记录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查询起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 投标人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 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审查流程: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企 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 (2)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 (3)将各投标人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 (4)将相关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 (九)质疑和投诉 1.质疑 1.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 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的质疑。本条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40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 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2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 恶意质疑。 1.3 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被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 邮编等;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4)相关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的日期。 (6)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 围);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在职职工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 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4 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 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1.5 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章第 4.3 项的规定; (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 (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 (6)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6 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 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 2.投诉 2.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 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 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 41 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2.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 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 料应同时附上对应的中文译本):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 (5)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清晰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材 料;近期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在职职工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 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2.3 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 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4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 5.2 项的规定;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 (6)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 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 人。 2.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42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 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收到 招标文件后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质疑或疑问的,视同投标人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并自己承担由此引起的投标损 失。 同时,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 文件收受人。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 前通知。澄清或者修改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3.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 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 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 5.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 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四部份组成,其中资 格文件独立装订成册,其余尽量装订成一册;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独立装订成 册,单独包装、密封递交。 1.资格文件: ▲实质性要求的资格材料: (1)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第六章)。 43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信用信息记录的书面声明及信用记录网站查询结果(格 式见第六章)。 (5)投标人股东及出资信息表及其查询结果(格式见第六章)。 (6)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材 料;无缴纳税收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 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7)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无 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材料(格式自拟)。 (8)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 2017 年以来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具备审计资质的机构 出具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根据财库[2012]124 号中规 定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9)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购买相关设备的购 置发票、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用工合同或其他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资信/商务文件: ▲实质性要求的资信/商务材料: (1)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3)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资信/商务材料。 (4)商务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资信证明材料: (5)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 报告、用户评价)。 (6)投标人的信誉、荣誉证书。 (7)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8)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9)节能产品证明文件、环保产品证明文件。 (10)投标人情况介绍。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如为中小微型企业的请按第六章要求的格式填写,否则 44 不予享受优惠政策)。 (12)监狱企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请按第六章要求的格 式填写,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 (1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技术文件 ▲(1)技术响应表; (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3)投标人拥有主要装备和检测设施的情况和现状 (4)项目实施方案; (5)售后服务方案; (6)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4.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 ▲(2)开标一览表(独立装订成册,单独包装、密封递交,格式见第六章);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 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 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 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 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食品原材料成本、生产、检验检测、包装、 运输、仓储、配送、服务、人工、保险、培训、利润、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漏报或 不报,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本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45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6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 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 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 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招标项目 名称及采购编号,以免耽误投标。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到达指定专户时间,如开标当日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 心提供的银行到账凭证无投标人保证金到账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招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 4.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同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两份合同副本备案。以配合采购代理机构按《关于进一步做 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16】7 号文件第八条)的要求,在财政 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合同的主要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退还中标 人的投标保证金。对无法在上述要求期限内将合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人,采购代理机 构须凭中标人出具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才能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的保证金将退回至投标人单位账户。 6.保证金不计息。 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 46 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 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 任。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成正本 1份,副本 6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份,投标 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 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 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正本 1份,副本 6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份)密封 包装;其中《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应单独用信封密封。 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 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开标一览表》信封封面请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一览表”字样,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 2. 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处理,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 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 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 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 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 47 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 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 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 分结果。 1.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或者未在规定时 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 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 的附加条件的。 (9)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 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或★” 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除打“▲或★”外的其他技术、性能指标或者功能发生负偏离达 3项以上。 (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二 处以上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 的。 48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 IP 地址一 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项目实施人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5.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 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 认可开标结果。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予废标。 (二)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 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3.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 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 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 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 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49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7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 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要求投标人对 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 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该投标文件无效;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 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 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 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0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加盖公章,或者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 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 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 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作相应处理。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 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评标结果 (一)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 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 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其中一家为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 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防城港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中标公告。 (三)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四)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询,并 按照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处理。 (五)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七、签订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51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 投标人。 (二)签订合同 (1)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如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人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将 没收中标人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 (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之后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八、其他事项 1.中标服务费 (1)中标服务收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 理暂行办法》(货物招标)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的规定向中标人收取。领取 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5000 万元~1亿元 0.25% 0.1% 0.2% 1~5 亿元 0.05% 0.05% 0.05% 5~10 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 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 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 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52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7人以上单 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信誉业 绩、售后服务、政策功能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以封闭方式进行。 (四)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1]181 号)第五条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 即对投标人投标总价中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后加上原来未享受 优惠政策的部分投标价格作为评标价计算价格分。 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价 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五)未享受优惠政策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评标价。 (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 二、评定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15 分 (1)以进入评分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 15分。 53 投标人有效最低投标报价(1-有效最高综合优惠率) 某投标人报价分= ×15 分 某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1-某投标人综合优惠率) 2、技术分……………………………………………………………………………45 分 (1)服务质量保障分(满分 9分) 一档(3分):供应商投标文件对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 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方面内容有初步的表述,方案措施一般,有待改进。 二档(6分):满足一档的条件下,供应商投标文件对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 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方面内容表述齐全,方案措施可行。 三档(9分):满足二档的条件下,供应商投标文件对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 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方面内容表述齐全,符合实际,方案措施科 学、先进,能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进货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 材质量标准管控措施、追溯方式等方面描述清晰,详细。 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2)配送方案分(满分 9 分) 一档(3分):供应商投标文件对项目总体有初步认识,有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说明 各个阶段工作安排,能说明人员安排、配送及实施 进度,方案整体性、具体性、可执行 性一般,有待改进。 二档(6分):供应商投标文件配送方案详细、先进、技术较成熟,有与现有状况无缝 对接的具体方法,工作计划周密,实施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充足,进度有保障、能详 细说明各个阶段工作安排,有保障措施、进度控制制度、培训计划等、能提供合理的配送 及验收方案,方案切合项目实际。 三档(9分):供应商投标文件配送方案详细、先进、技术较成熟优越,有与现有状况 无缝对接的具体方法,工作计划周密,实施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充足,进度有保障、 能详细说明各个阶段工作安排,有保障措施、进度控制制度、培训计划等、能提供合理的 配送及验收方案,方案切合项目实际,且针对性及优越性强。 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3)管理制度分(满分 9 分) 一档(3分):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管理、仓储管理、配送 54 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一般,有待改进。实用性一般,有待改进。 二档(6分):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管理、仓储管理、配送 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全面,完整,完善,可行性高。 三档(9分):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管理、仓储管理、配送 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非常全面,完整,完善,可行性高,实用性非常强。 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4)应急预案分(满分 9 分) 一档(3分):供应商投标文件对问题食材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有表述,预案内 容能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形。 二档(6分):满足一档的条件下,预案内容有具体实施程序,相关处置方案合理,能 尽量降低紧急事件带来负面影响。 三档(9分):满足二档的条件下,预案内容有具体全面的实施程序,相关处置方案合 理性、针对性、全面性,能最大降低紧急事件带来负面影响。 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5)合理化建议分(满分 9分) 一档(3 分):建议针对性不强、描述简单。 二档(6分):建议内容比较详细,有对本项目的改进措施建议较合理,有一定的可行 性。 三档(9分):建议内容详细,有对本项目实施过程的合理及优越管理建议,对本项目 的合理化改进有针对性,建议可行优越性强。 3、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分……………………………………………………………12 分 一档(4分):日常情况下接到采购人订货或者临时进货通知后基本能送达采购人指定地 点;退换货时间的承诺针对性一般,有待改进。 二档(8分):日常情况下接到采购人订货或者临时进货通知后能按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 点;退换货时间的承诺较具体、可行、到位。 三档(12 分):日常情况下接到采购人订货或者临时进货通知后能按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 点;退换货时间的承诺具体、可行、到位,服务方案针对性非常强。 4、综合实力分………………………………………………………………………28 分 (1)投标人配送车辆(9 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厢式货车固定使用车辆达到 5 辆(其中食品运用专用的冷藏厢式 55 车有 3 辆的)的,得基本分 3 分;在满足基本分的前提下每增加 1 辆固定使用的厢式货车 的加 1.5 分,最多得 6分(此项满分 9分). 投标文件中须附自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彩色照片(能清晰反应车牌号码)、购买发票 或车辆登记证,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协议等资料,否则视该车辆不属于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 固定使用车辆。截标前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仓储情况(10 分) 投标人自有配送中心面积达到 200 ㎡及以上,并设立有分拣区、冷冻库、冷藏库及独立 检测室的,得 5 分;如在上思县县城区域内有配送中心面积达到 200 ㎡及以上,并设立有分 拣区、冷冻库、冷藏库及独立检测室的,得 10 分。(此项满分 10 分)(以产权证或房屋租 赁合同复印件及仓库的内部环境、设施照片、外部毗邻环境照片为准;同时截标前提供原件 核查,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的业绩状况(9分) 投标人自 2017 年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 配送项目或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等),每项得 1分,满分 9分(以有 效的合同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为准;同时截标前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予认可)。 (三)总得分=1+2+3+4。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评标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评标价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 相同且评标价相同及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 评标价相同及投标报价相同时并且技术指标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当 场投票表决,得票多者优先;按前述程序仍无法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的,由评 标委员会抽签决定)并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 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拒绝签订采购合 同,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排名第二的中标候 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 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 各投标人可就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如在 A 分标排 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就不能在其他标段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资格。评标 顺序按 A 分标→B 分标的顺序进行评标。 5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7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书 合同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58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采 购 计 划 表 编 号 供 应 商(乙方) 项目名称及编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 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优惠率 备注 1 2 ...... 结算价格= 基准价格×(1- 优惠率), 基准价:基准价以采购单位成立的询价议价 领导小组参考上思县县城内 2 家超市(盛万佳超市、百汇超市)零售价的平均值作为 依据,基准价要低于参考零售价的平均值;学校每个月按基准价×(1-优惠率)结算 支付货款,保持相对稳定。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应每周及时制定食谱,并于至少一天前将次日采购计划提供给乙方, 方便乙方准备。如当天下午需补货时甲方在当天 12 时前报单给乙方。 2、甲方配送点应指定专人负责实物验收,验收无误后,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3、甲方有权参与配送工作的全程监督与管理,以便甲方及时收集群众意见, 加强与乙方的业务联系。 4、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副食品进行市场走访与调查,并合理提出解决以意 见。 59 5、甲方与乙方对账无误后,应采取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及时结算。如遇特殊情 况不能按规定时间结算的,应及时告知乙方。 6、甲方与乙方正常终止配送协议时,甲方应及时与乙方结清全部费用。 二、乙方职责 1、乙方配送的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有关规定,从正规渠道采购, 保证保质期在有效范围一半时间以上。 2、乙方所供肉类必须经卫生检验部门检疫,盖有卫生检验部门的蓝色图形检 验印章;蔬菜、瓜果必须经农药检测,达到食品安全要求;坚持每日配送前检测,并做好 48 小时实物留样。 3、乙方必须拥有正规合法的车辆进行配送,配送车辆为冷藏运输车或配送专 用恒温车等,保证配送的副食品新鲜优质。 4、乙方应根据甲方采购计划及时做好配送准备,在每天早上 时之前将全部货 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送货,经 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甲方的正常运转,乙方应承 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6、乙方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 1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中止合同。 7、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各类票据、检测报告等,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并 加盖单位公章,乙方每天将当天配送单据送至各配送点,对随意涂改、增减的票据, 甲方有权认定为无效票据,并拒绝支付相应款项,正式配送单据送达不能超过 24 小时(以送达时间起计算)。 8、乙方应定期与甲方联系,听取和接受甲方对副食品配送的意见建议,对符合协 议规定要求,甲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9、乙方对当天配送的所有副食品均应留样48 小时待查,以便出现问题后进行反 查。 第二条 价格标准 1.乙方配送的食品原材料价格必须按照“随行就市、保本微利”的原则。基准 价以采购单位成立的询价议价领导小组参考上思县县城内 2 家超市(盛万佳超市、 百汇超市)零售价的平均值作为依据,基准价要低于参考零售价的平均值;学校 每个月按基准价×(1-优惠率)结算支付货款,保持相对稳定。 2、基准价:配送食品原材料每一个月更新一次,以采购人成立的询价议价领 60 导小组更新为准,每个月月末,询价议价领导小组应做好下个月基准价参考依据, 定好下个月基准价,便于供应商供货时写好单价、金额,便于验收人员验收,便 于对账、结算等工作需要)。 第三条 配送期限及地点 1、配送服务期限: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配送地点: 3、配送时间: 第四条 验收 1. 所有采购物品均须由乙方免费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双方分别指定的验 收人共同就采购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方面进行验收确认和签字。乙方提供不 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食材,并未提供该批次质量自检报告,甲方有权拒 绝接收。 2. 乙方将食材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指定的食堂负责人、保管员或验 收员等专人依据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初步质量验收,并核对数量、 价格。甲方对符合要求的给予签收,如食材有质量不合格、品种规格不符、价格不符 及数量不足等问题,甲方将不予签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补货,其中鲜肉类、蔬 果类、水产类等影响食堂当次供餐需求的生鲜类食材乙方必须在 2 小时内补齐,其它类食 材须在当天下午下班前补齐。 3. 现场验收后,甲方不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不能认为质量已完全合格,如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食材存在其他问题的,乙方须及时到现场解决,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退 换货。 4.乙方必须在甲方进行现场验收时提交该批次的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及合格 证; 鲜肉类必须提供该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屠宰证明及肉品检验合格证;蔬果 类农药残留不得超标,必须提供该批次蔬果类农药残留检测证明;否则甲方有权 不进行验收。 4、乙方提供的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的要求,并根据物资种类要求提供相 应的如检测报告、食品卫生许可证、厂家授权书、食品经营许可证、厂家动物防疫合 格证、厂家卫生食品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书,甲方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 件备查。没有相应合格证件的甲方可取消乙方供货资格,乙方如有伪造、隐瞒相关证件的,所 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61 5、乙方所交货物数量误差必须控制在 1‰以内,生鲜肉类物资以现场验收数量为准,包 装类成品物资双方通过以产品的包装标准进行计算,并抽检部分产品的方式来确定 产品的数量。 6、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破损装卸等要求 的包装,以保证安全运抵项目地点,包装物不回收。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包装材料要清洁、 无毒、无害。包装标签必须有货物名称、质量等级、质量标准编号、生产日期、产品保 质期、厂名、厂址等内容,属国家强制标准的产品必须加印“QS”标志。 7、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提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乙方交付的货物进行检测,检 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视为乙方 不能按时交货。 8、甲方对货物的验收不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不能当然认为质量已完全合格, 甲方不承担质量责任。如甲方在验收时、验收入库后或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乙 方须及时到现场解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或调换,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包 退包换补货。 9、甲方对乙方每日配送的食品进行实物留验 48 小时。相关部门适时对送货产品 进行抽样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建立档案。若抽样检查出现不合格产品或发生食品安全问 题及食物中毒问题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经相关部门核查认定属乙方责任的,由 乙方承担全部刑事、民事赔偿责任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10、产品运输、配送过程中造成的损耗,由乙方负责及时更换或补充,以达到 该批次供货要求;如在该批次约定交货时间内验收数量无法达到供货要求,所产生 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1、甲方有权对乙方供应伙食物资的相关加工场地进行检查,乙方必须配合, 不得以各种借口拒绝。如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要求的,甲方有权中止乙 方供货资格。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资金性质: 2、付款方式:按月结算并支付货款(注:次月的下旬结算并支付上一个月的货款,如遇 政策性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则适当延期),根据送货单据、验收单、学校供餐的实际情况、以及 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办理结算;由各乡镇中心学校与中标供货企业结算食品货款,直接拨付 至中标供货企业的对公账户。 62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 2 日内,乙方必须以现金银行转账或履约保函形式向甲方指定账户交纳。 履约保证金按叁拾万元整(¥300000.00)缴纳。 若乙方无法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按时交货或服务不满足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没 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 15 个工作 日内, 由甲方清退给乙方(不计息)。 如果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期间发生食品卫 生安全事故,甲方可用于应急处置工作;因乙方原因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或其他违 约行为致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合同期满后三十个个工 作日内采购单位按实际结余额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七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质量保证金为项目采购预算价的 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交质量保证金转至 采购单位指定账户,基本账号信息具体以采购单位提供为准。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采购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新鲜、安全的食 材。 2、乙方必须保证配送的食品具有工商、质监部门认可的检验合格证书。凡是《食品 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禁配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 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 3、乙方提供食品的质量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更换后需经甲方验收合格, 更 换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投标文件内容,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5、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食品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 方现场。 6、食品质保期:按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执行;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 处理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7、乙方配送车辆必须是食材配送专用车辆,有固定司机,证件齐全,配送车辆运输 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及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需要紧急送货时,甲方能够随叫随到,乙方能够严格按规定的时间给予配送 保障。 63 9、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 件) 。 第八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 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约责任区分及处罚 1、由于甲方工作失误,没有及时通知乙方配送采购计划,导致乙方无法正常 配送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配送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损失部分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 收回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二)乙方违约责任区分及处罚 当乙方出现以下行为时,视为违约,并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1、由于乙方工作失误,未能及时通知甲方导致配送不能按时到达甲方基层单 位,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有关责任,视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 证金 2000 元至 3000 元(每次/每个配送点)。 2、乙方配送的副食品采购渠道不正规,达不到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遇有 质保过期、品牌“三无”、假冒伪劣等情况,经甲方检查发现,第一次扣除乙方履约保 证金或质量保证金 5000 元,第二次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 10000 元, 第三次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 20000 元,并取消乙方的配送资格。 3、乙方供应的副食品如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提出退换; 乙方供应的副食品如 有缺斤少两等现象,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数量或按实际重量结算付款;乙方供应的调料 非甲方要求品牌,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视情扣除相当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如情节严重, 应取消配送资格。 4、乙方配送的副食品存在卫生安全问题,导致甲方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由乙方承担所有事故责任及费用,没收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取消配送资格。造 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乙方在配送过程中擅自篡改、伪造配送清单,出现清单与实物不符、虚增 数量、抬高价格等违规情况的,一经发现,甲方将取消乙方配送资格,并扣除乙方 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 元。 64 6、乙方配送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基层单位意见较大的,由甲方下达整改通知书。 如乙方无法达到乙方要求,甲方有权取消乙方配送资格,并退回其履约保证金;改由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配送单位。 7、在结算时,乙方未按规定期限与甲方进行结算、未在有效时间内送达正式发 票, 且没有及时告知甲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按财务规定入账的,视情扣除履约保 证金或质量保证金 100 元至200 元(每次/每个配送点))。 8、乙方供货价格应不高于市场上同类货物市场价格,甲方如发现供货价格明显 偏离市场价格的,限期责令乙方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乙方所提供的食材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 罚; 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10、乙方应严格保证所供应的食品质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 的食品致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乙方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1、乙方有下列行为并经查实的,将被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并没收 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①严重违法违规,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管理部门处罚的; ②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③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生等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原材料为 转基因货物或严重质量问题的; ④因配送的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引发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⑤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⑥食品配送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配送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 且情节较为严重的; ⑦配送的食品原材料的质量标准、品种规格、价格及数量等与采购人的要求不符的, 并不及时退换的; ⑧存在不止一次的严重缺斤短两行为的。 12、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议定。 13、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14、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单方终止合同的, 65 甲方将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并向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则 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 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时,一方可解除合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三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 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 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 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4、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 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要求增加补充协议并执行。 66 第十五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采购投标(或应答)文件; 3、投标(竞标)承诺书;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同级财政部分一 份,甲方二份,乙方两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 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67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 政 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 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进行了验收, 验收情况如下: 验收方式: □自行验收 □联合验收 序号 名 称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 (或服务内容、标准) 数量 与合同约定 是否一致 实际供货日期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验收具体内 容 (按招标采购文件、投标投标文件及验收方案等。可附件) 验收小组意 见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参与验收其他或监督人员签字: 供应商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采购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报告单一式 4份(采购单位 1份、供应商 1份、采购监督部门备案 1份、采购代理机构 1份)。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一) 适用范围 (二)定义 (三)招标方式 (四)投标委托 (五)投标费用 (六)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八)特别说明: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 审查流程: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 (2)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 (3)将各投标人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 (4)将相关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 (九)质疑和投诉 1.质疑 1.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2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1.3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被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4)相关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的日期。 (6)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4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 1.5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章第4.3项的规定; (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 (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 (6)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6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 2.投诉 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 2.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 (5)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清晰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材料;近期三个月依法缴纳税 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2.3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 2.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5.2项的规定;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 (6)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 2.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二)投标人的风险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三)投标报价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项目实施人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5.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一)开标准备 (二) 开标程序: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二)评标的方式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五)错误修正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一)合同授予标准 (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之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签订 1.中标服务费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15分 (1)以进入评分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15分。 2、技术分……………………………………………………………………………45分 3、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分……………………………………………………………12分 4、综合实力分………………………………………………………………………28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一、甲方职责 二、乙方职责 第三条 配送期限及地点 第四条 验收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第七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第八条 税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 第十二条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第十五条签订本合同依据 第十六条合同份数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