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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大附中星城实验学校湖南师大附中星城实验学校(中学部)物业管理服务外包合同公告

招标详情

湖南师大附中星城实验学校湖南师大附中星城实验学校(中学部)物业管理服务外包合同公告
2020-04-23 11:12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GK-201912060135-1

采购人(全称): 湖南师大附中星城实验学校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万厦园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湖南师大附中星城实验学校(中学部)物业管理服务外包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191206013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湖南师大附中星城实验学校(中学部)物业管理服务外包 物业管理服务 湖南师大附中星城实验学校中学部位于金星路与银星路交汇处,学校占地78437平方米,绿化面积:2668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3栋,办公综合楼1栋,体育艺术楼1栋,食堂1栋、学生公寓4栋、教师公寓2栋,田径场1个。现采用物业服务外包方式完成学校的物业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 1854661.19
合计金额小写: 1854661.19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捌拾伍万肆仟陆佰陆拾壹元壹角玖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管理人员 / / 1 4000.00 96000.00
2 校医 / / 1 2800.00 67200.00
3 宿舍管理 / / 7 13300.00 319200.00
4 维修人员 / / 2 5400.00 129600.00
5 绿化人员 / / 1 2200.00 52800.00
6 保洁员 / / 8 14800.00 355200.00
7 社保费 / / 20 16691.00 400584.00
8 意外险 / / 20 400.00 9600.00
9 员工福利 / / 4767.28 114414.72 含员工食宿
10 垃圾清运费 / / 1000.00 24000.00
11 化粪池清掏费 / / 1200.00 28800.00
12 玻璃幕墙清洗、水塔清洗 / / 1310.00 31440.00
13 办公费 / / 900.00 21600.00 含水电费
14 保洁工具材料费 / / 1000.00 24000.00
15 绿化工具材料费 / / 895.00 21480.00
16 维修工具材料费 / / 455.00 10920.00
17 不可预测费 / / 355.59 8534.19
18 管理费 / / 1429.48 34307.46
19 税金 / / 4374.20 104980.82
合计 77277.55 1854661.19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1-20 —— 2022-01-19

3.2 履行地点:湖南师大附中星城实验学校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本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854661.19元(¥壹佰捌拾伍万肆仟陆佰陆拾壹元壹角玖分)。

付款人:湖南师大附中星城实验学校(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人员到位并经采购人考核后,开具正规税务发票按月支付。采购人每月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总分500分),扣分按400元/分计算,在每月费用中扣除。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277.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277.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277.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277.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277.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277.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277.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277.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277.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277.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277.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277.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1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277.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1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277.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1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277.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1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277.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1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277.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1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277.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1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277.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2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277.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2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277.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2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277.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2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277.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2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277.5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9,说明:

4.2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长沙分行潇湘支行(长沙市万厦园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31610000018150077584)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物业人员配备不少于20人:项目管理1人(常驻学校)、保洁员8人、维修人员(有泥木、高低压、强弱水电工技术)2人(1人常驻学校)、校医1人(常驻学校)、绿化人员1人、学生宿舍管理7人。年龄20-55岁之间,在相应岗位有2-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文化修养、德才兼备,熟练掌握物业管理服务各项技能;能吃苦耐劳,为人和善,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所有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电工、医务等岗位需要持资格证上岗。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具备相互轮岗处理日常事务能力,尤其具备当机立断指挥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所有人员能服从学校统一领导和临时调配,保证学校物业管理服务的有序高效运作。

三、服务期限、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次性签订。

(二)服务范围:对下述物业范围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校园内及校门口保洁环卫,绿化维护,设施、设备维护及水电维修(含临时搬运服务),校医管理服务,学生宿舍管理服务等。

(1)校园内及校门口保洁环卫区域包括:教学楼、综合楼(报告厅,功能室,行政楼办公室,会议室),体育馆,教师宿舍,学生宿舍等所有楼栋保洁(含玻璃幕墙清洁),学校校园所有区域(假山,景点,亭台楼阁等)的环境卫生;

(2)绿化维护保养包括草地、乔木、盆景维护;

(3)学校设施、设备维护及水电维修,学校教材教辅资料的运输分发,杂工搬运,以及配电间维护,水塔清洗,下水道化粪池清理及疏通,垃圾清运等物业管理服务;

(4)校医管理服务;

(5)学生宿舍管理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项目

服务质量标准

分值

监督考评标准

30分

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瓷片无脱落,无裂缝;玻璃幕墙清洁明亮,无破损,无明显污渍;无乱张贴和乱悬挂现象。

5分

发现外墙有污渍一处扣l分;外墙有瓷片脱落或裂缝一处扣l分;玻璃幕墙破损一处或污渍扣1分;乱张贴一处扣l分。

每年对房屋外墙清洗一次。

5分

未清洗全扣;清洗一半扣3分,清洗不干净扣1分。

房屋公用场所内墙无破损,涂料无脱落,无明显污渍。

5分

一处有污渍或脱落破损扣除l分。

房屋本体公用设计整洁,公用楼梯、天台、通道等处无堆放杂物。

5分

发现一处公用设施损坏扣1分,一处堆放杂物扣1分。

各房顶和天台隔热层无破损雨水排水管通畅,无阻塞外溢现象。

5分

一处有破损扣l分。一处有雨水排水管不通扣2分。

各楼层天花板无破损,无滴水印。

5分

发现一处有破损扣l分。

20分

(一)给排水泵设施

5分

供水泵、阀门、水池及其球阀供水管道定期检查保养。

1分

查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未达到要求扣0.5分一次。

水池水无外溢,供水阀门、管道无渗漏。

2分

现场检查,发现一处渗漏扣0.5分。

排水泵定期检查无堵塞,排污井定期清理,保证污水排放通畅。

1分

有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未达到要求扣0.5分一次。

排污管道无渗漏。

1分

现场检查,发现一处渗漏扣0.5分。

(二)消防系统

15分

消防管理人员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

4分

不会使用操作扣2分,不熟练扣l分。

消防管理人员能正确果断处理各种火险、火灾以及救护程序。

4分

不会处理扣2分。

大楼内各种消防设施定期检查保养、维护,确保无缺损,保障正常运行。

3分

无保养扣3分,一处运行的障碍扣1分,一处缺或损坏扣1分。

订有突发火灾应急方案,设立有消防疏散图,应急照明灯路标完好,紧急疏散通道通畅,无堆放杂物堵塞。

2分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l分。一处杂物堵塞扣1分。

严格消防管理制度,认真巡查火险隐患,确无火灾事故发生。

2分

检查一处有隐患扣1分,发生火险灾扣2分,并追究责任。

50

大门广场、路面平坦,无损坏,路牙车位线和导向清楚。

5分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雨水井、污水盖完好无缺,井壁无损,井底无砂石,杂物堵塞。

5分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雨水、污水管道无裂,无阻塞,无渗漏,水流畅通。

5分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电缆沟盖、各阀门盖无损坏,无积水。

5分

一处不符合扣l分。

单位内围墙及门无生锈,无裂断,无变形。

5分

一处不符合扣l分。

路灯灯罩无破损,灯柱无歪斜损坏。

5分

一处不符合扣1分。

公共场所、楼道照明灯、各类介绍栏、宣传栏照明灯完好,确保照明正常。各门窗配件完好无损。

5分

一处不符合扣l分。

各公共区域桌椅及时检修,确保完好无缺,并摆设整齐;各水龙头完好,无滴漏。

5分

一处不符合扣1分。

厕所无阻塞,确保排污通畅。厕所门、隔断无损坏。

5分

发生一处阻塞未及时疏通扣2分,一个厕所门或隔断损坏未修复扣1分。

楼顶设施:①供水池设施;②避雷设施,各项性能完好。

5分

一项设施出故障未及时修扣1分。

100

(一)室内卫生清洁保洁

60分

清洁保洁责任划分到人,责任范围清洁达到标准化。清洁员着装统一,工作细致,形象良好。

3分

未责任到人扣1分。一处未达到标准保洁扣1分。

进入各办公室、会议室等做清洁工作,应礼貌打招呼,清洁需搬动物品时应轻拿轻放,清洁完后恢复原位。

3分

一人或一项不符合扣1分。

各责任区域门窗干净明亮、清爽;地面无纸屑、果皮、灰尘、杂物和污渍;垃圾筒纸篓内的垃圾不能超三分之二。

30分

一个责任区域一项未做到扣1分。

实验室的清洁保洁按要求做好。

3分

一个科室未做好扣1分。

各洗手间清洁明亮,无积水,无污渍,无异味。

6分

一个洗手间一项不符合扣1分。

各公共卫生间,地面无垃圾、积水,定期清理水、尿垢,各洗手盆、清洁池明亮无污渍。

3分

一个公共卫生间一项不符合扣0.5分。

地面保持干燥,尤其下雨天要加强管理,放置地滑警示牌,防止行人摔伤,确保安全。

3分

因地面有水或其他果皮等致使人摔伤全扣,并且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

垃圾站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每三天至少清洗一次,墙面无垃圾附着,池底无垃圾沉淀。

6分

一项未做到扣0.5分。

确保无卫生死角。

3分

一处有卫生死角扣0.5分。

(二)外围环境保洁

30分

路面无明显泥沙、污垢,无lcm以上的石子,每l00平方米烟头纸屑不超过3处。

5分

一处不符合扣1分。

大楼四周绿化丛中无烟盒,饮料瓶盒、塑料袋等垃圾。

5分

发现一处扣1分。

绿化草地无烟盒、饮料瓶盒、塑料袋、树叶等垃圾,烟头纸屑每l00平方米不超过2处。

5分

一处不符合扣1分。

各平台、房顶无乱堆放杂物,目视无垃圾、无污渍、无青苔、无积水。

5分

发现一处扣1分。

各明沟无垃圾、无青苔,畅通。

5分

一条沟不符合扣1分。

确保无卫生死角。

5分

一处扣1分。

(三)“除四害”消杀

10分

每周对室内杀蚊虫一次,每月对污水井、化粪池、井,垃圾站、雨水井等蚊虫孽生地烟雾喷杀一次,药品由物业公司自备。

5分

未按要求消杀扣2分。

定期放置灭鼠药物,控制蚊虫、鼠害密度有效,相关药品由物业公司自备。

3分

学校教师投诉一次扣1分。

根据天气变化或科室要求,落实临时消杀工作。

2分

一次未落实扣l分。

绿

40

(一)室外绿化

30分

乔灌树木、花卉长势良好,定期修剪。无枯枝死权、败叶、无病虫害。

10分

一处不符合扣2分,树木枯死一株扣5分。

花卉廊的花卉定期修剪养护,使其整齐美观,无折损、无斑秃,无黄叶。

10分

一处不符合扣2分。

草地长势良好,无杂草,修剪整齐美观,无明显践踏现象,无黄土裸露情况。

10分

一处不符合扣2分。

(二)室内绿化

10分

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室内的绿化,美化工作环境,根据不同季节和花卉长势情况及叶更换。

5分

校区提出一处未安排好扣2分。

各种花卉盆栽长势良,无枯枝、黄叶、败叶、无虫害,叶枝上无明显积尘,盆内无垃圾、烟头、纸屑等杂物。

5分

一盆花卉、盆栽不符合扣1分。

30

负责物业管理的服务电话,应执行24小时值班,随时有人接听。

4分

无24小时服务电话扣2分,无人接听电话一次扣1分。

耐心礼貌受理各办公室服务申请、报修、求助、建议、问询、投诉等各类信息并做好记录,及时分发处理的回访。

6分

不礼貌或不耐心一次扣l分,无记录一次扣1分,处理不及时或无回访扣2分,无落实或无反馈一次扣2分。

对安排的有关事务,要及时跟踪,落实和反馈。

2分

在能力范围内没及时处理一次扣2分。

当接到维修任务时,小修项目及时完成,重大和紧急维修项目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业主领导。

8分

在能力范围之内,未及时处理扣2分,没报告扣2分。

发生与物业管理有关的重大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并做好处理。

10分

未按时发放意见表扣2分,同一问题三次未解决扣5分。

50分

每学期教材、教辅、等教学资料的运输与发放:①按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间规定将书籍安全运回学校。②与新华书店应办理好交接手续,签字确认数量。③书回学校后应按上级部门要求分发到各班。④各班、各科资料的数量由上级部门提供,分发的过程中,要求数量精确,出现错误由物业公司负责。

10分

根据所发放书籍数目缺少情况酌情扣分。

食堂、机房设备管理及维护:①食堂电器、插座等用电设备必须每星期检查一次;②对食堂、机房、燃气及设备管道必须每月排查一次。

5分

一处未落实扣1分

所有空调每年必须清洁两次(包括空调内机滤网,外机风扇等,每年4月和11月各一次)。

5分

一处未落实扣1分

设施设备标识管理、编号

5分

发现一处扣1分。

业主报修的维修项目响应不及时或维修质量不过关

5分

一处未落实扣1分

积极配合学校临时分配的各项杂碎事务。(如搬运资料、物品、场地布置等。)

10分

一次不配合、未落实扣2分

各教室、办公室、教师周转房、保安亭、体育馆、食堂等室内水电相关问题,及时处理(小问题12小时内,大问题24小时内)。

10分

未及时处理扣1分

20分

主机组因操作不当造成损坏无法供水;水泵带故障运行;设备管理、阀门有“跑、冒、滴、漏”现象;未按规定对二次供水设备清洗、消毒,无水质检验报告和公布;水池周边不卫生或有污染隐患;排水系统未及时开启或不畅通,但未造成损失;给水设备抢修不及时,是否未造成投诉。

20分

一处未落实扣1分

20分

发配电机组运行有杂音,零部件损坏不更换或报告;油管(箱)泄露等;机组油位过高或低于极限、设备受潮,发电机蓄电池损坏未更换,超负荷起动机组;操作、绝缘工具,消防、应急工具不齐全;配电屏(箱)元件松脱、接触不良,仪表失灵等故障未及时修复;设备房通风机不能正常起动运行,发电机组过滤网未定期清洗,水箱漏水或液面高度不适,阀门损坏,设备设施保养不良;设备设定运行状态不适;元件损坏、过热,线路接头、管线安装不规范;未按规定巡视处理高低压设备线路,造成放电、短路、过热等故障;设备保养停电时间安排不恰当,或停电未发通知;消防设备无定期起动测试、失效;设施工设备管理不善,造成事故或设备损坏;主设备(如变压器)等无法运行;发现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维修工作结束不作检查实验即恢复使用设备;配电间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20分

一处未落实扣1分

弱电

管理

20分

监控设备损坏、维修不及时;停车道闸、电动门损坏维修不及时;可视对讲线路损坏或其它元件损坏;不及时修复;学校网络、广播系统使用情况。

20分

一处未落实扣1分

情况不佳,不及时联系营运商及供货商;防雷设施未定期保养或检测,接地装置不符合要求不报告处理。

20分

定期开展师生的初级医疗,急救和个人卫生的讲座,做好各种流行性疾病的预防措施。每学年不少于1次

5分

未落实扣5分

对教学、体育、劳动、设备、环境,饮食(饮水)、个人卫生等设施采取卫生监督、检查并且配有检查记录。

5分

饮水,饮食每周1不得少于一次,缺检查记录一次扣0.5分。对厨房设备每月一次,缺少检查记录一次扣0.5分。

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工作岗位责任制(2)计划、总结制度(3)统计报表制度(4)重大突发事件及传染病报告制度(5)卫生宣传教育制度(6)防近工作制度(7)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8)晨检制度(9)卫生检查评比制度(10)档案管理制度,(11)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一次视力检查,配合卫生部门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3分

制度不齐全,一处未落实扣0.5分

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档案并且规范;保管好药品和器具,经常检查,避免变质失效。有学生常见病情况统计、分析资料、有卫生工作计划、总结、有传染病报告、报表记录、有卫生常识宣传资料、有食品卫生安全记录、学校健康教育课教师应有教案并规范、应设有学校卫生情况揭示板(学校卫生基本状况、学生常见病、生长发育、等)、每天坚持晨检并有晨检记录、有防近措施每天认真正确做好两次眼保健操、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防近知识。

5分

一处未落实扣0.5分

学生伤害事故及小疾病的处理工作,必要时负责送医院治疗。

2分

处理不及时一次扣1分

学生宿舍管理100分

寄宿学生在寝室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20分

服务期内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则达到计分条件,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除承担相应责任外“安全”项扣10-20分不等。

寄宿学生在寝室未出现安全意外

20分

符合免责条件不扣分,否则除承担相应责任外,扣5分每次,一学期未出现一次安全意外事件由学校寄宿生管理中心提交校务会议讨论给予一定奖励。

学生每天早晨1次、中午2次、晚上2次出勤检查并记录,且及时反馈情况,杜绝无故缺勤,有效控制迟到、串寝、提前离寝等出勤意外

10分

每缺少1次出勤检查和记录扣1分,每出现1次异常出勤情况未及时通报学校相关部门扣2分,全期出勤缺勤管理受到学生工作部门好评由学校寄宿生管理中心提交校务会议讨论给予一定奖励。

学生宿舍内突发事件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突发身心健康状况得到及时反馈并妥当处置,寝室设施设备工作异常或出现隐患得到及时排查处置,寝室水、电等物资供应出现异常得到妥当处置,学生内部矛盾得到反馈并妥当处置等。

5分

每出现1次突发事件未妥当处置视情节扣2—5分不等;每处置1次突发事件并获得学校主管部门领导一致好评由学校寄宿生管理中心提交校务会议讨论给予一定奖励。

关心爱护学生

5分

每出现1次经查实的学生投诉扣5分

工作人员遵章守纪,遵守学校对分校内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学校规程提供服务,学生管理过程中必须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5分

出现违法行为追究公司和当事人法律责任;每查实一次违规(章)操作扣1分。

大局观强,团结协作意识强

5分

工作人员之间不协作或不服从学校迎检、临时活动工作安排的视情节扣2分每次。

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收受家长、学生的财物

5分

每查实1次扣5分。

工作人员必须建立良好个人形象,文明有礼,带头遵守宿舍管理制度

10分

出现言语、着装、生活行为、工作人员房间卫生状况等问题的扣1分每次。

学生就寝状况良好

10分

经查实的学生反馈寝室纪律、卫生存在问题且未得到正确处置扣1分每次;存在显著问题且未得到正确处置扣2分每次;处置不当激发矛盾扣5分每次。

寄宿部整体反响良好

5分

全期整体工作在教师、学生和家长满意率调查中未达到学校要求视结果扣10—20分,超过学校要求10个百分点以上且不满意率低于0.1%由学校寄宿生管理中心提交校务会议讨论给予一定奖励。

注:采购人每月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总分500分),扣分按400元/分计算,在每月费用中扣除,要求全年管理优秀,无任何违反合约的事宜。如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月度考核低于320分,属于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该物业管理服务的受益方(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规定义务(含一切附件确定的义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有权根据乙方的服务质量、管理能力及考核评价结果,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2、有权审定(核准)乙方为该物业范围内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有权检查、监督乙方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对项目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做出评价,提出建议。甲方负责实施对乙方的日常、月度、学期(年)考核,进行物业工作监督检查。甲方考核小组每月底月度考核时明确乙方有无违反合同及工作失误之处,并明确是否需扣发部分物业服务费用(含违约金)及扣发费用的数额。

4、甲方将现有有关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文件提供给乙方借鉴、使用。

5、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6、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证照提供必要协助和便利条件。

7、为乙方办公和员工住宿提供相应的场所。

8、按照省教育厅、公安厅的有关规定,有权协调、监督保安工作。

9、在校内发生师生或其他人员意外伤亡事件,属乙方保安未能尽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以司法机关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鉴定结果为准)。

10、履行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其它权利、义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向甲方要求支付按照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在不违背国家法律和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有权制定相应的各项管理制度。

3、有权自主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自主聘用员工,决定管理人员。

4、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政策的情况下,自主决定聘用员工的薪酬及各种福利待遇(在乙方各岗位上工作的学院正式职工的薪酬及各种福利待遇按乙方规定发放)。

5、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核实、改进的义务。

6、合同期满后若未能续约,乙方有权处置其所有的财产,但属甲方的财产不得处置。

7、对甲方提供的办公场所,有权实施装修、添置设备,其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但装修前需提供方案并报告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本合同在任何情况下终止,甲方对乙方的装修均不予补偿。乙方在装修、使用甲方提供办公场所期间,损坏甲方原有设备或损坏甲方物业结构等的,应自费修复,由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该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分包、转包或合作管理。

9、聘用的员工,必须符合法律、政策的有关要求,并按公安部门的要求办理《暂住证》(甲方保卫处予以协助),并向甲方提供身份证证明(复印件)、计划生育证(复印件)和无犯罪记录证明,聘用人员的资料以表格形式汇总加盖公章并附相关纸质证明材料交甲方的保卫处、后勤处、学生处、计划生育等部门备案。

10、乙方应依法为乙方所聘用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并承担费用。对于存在一定危险性的特定岗位,乙方还应另行力员工办理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

11、负责乙方聘用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健全安全保障机制,确保人身财物安全,若乙方员工在其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所有费用。

12、严禁所聘用的员工以任何理由与异性学生密切接触,禁止与学生谈恋爱。

13、应按时向校内外有关部门缴纳乙方自用部分的电话费、信息网络费及超支水电费等各种费用。

14、不得擅自占用甲方的公用设施或改变其使用功能。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物业、设施等发布广告,收取费用。不得违反甲方车辆管理制度擅自收取停车费用。

15、向甲方及时反映在日常管理中无法解决的问题与困难(含物业设施的维修与保养),甲方予以协助解决。

16、执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相关政策,如在消防、环保、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方面违反规定,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7、乙方各员工不得透露甲方有关重要消息和情况,对外不得损害甲方名誉,和甲方师生交往不得散布流言蜚语,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遵纪守法。

18、合同解除或期限届满不能续约时,乙方必须在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起7天内无条件向甲方移交全部用房以及属甲方的一切装备设施、工具以及全部档案资料。

19、履行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7.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但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重大调整或双方一致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时,方可变更、解除本合同。

2、一方严重违约(如因乙方管理方面的原因发生重大人员伤亡责任事故),对方可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3、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变更、解除本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1-20 生效

11.其他条款

(一)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纪处罚:因物业公司责任造成财损失、丢失,负责全额赔偿。

(二)对物业管理公司安全防火的要求:严格管理工作人员,确保全年无一例安全防火事件,因物业公司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物业公司承担。

(三)如物业公司在物业服务质量上给学院造成不良后果,学院请人产生的费用在物业公司当月的物业服务费中扣除。

(四)对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流动及必要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办理及费用的要求:物业公司按规定购买社会险,其费用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

(五)对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及健康状况的要求:统一着装,持有健康证,其费用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

(六)物业公司无对外收费权。

(七)对物业管理公司履行报刊、邮件等的签收、登记、分发等工作要求:物业公司根据自身的需要订报刊、杂志、手续自理。

(八)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其他要求: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事故发生;所有工作必须有台账记录。

(九)物业管理用房的提供情况:业主提供物业管理用房。

(十)物业管理饮食安排情况:学校不安排餐饮补助。

(十一)所有卫生工具、维修工具、绿化工具、农药、化肥由物业公司负责,其费用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

(十二)学院不向物业公司整体提供食宿,但保安人员由学院提供住宿,水电费用自付;另再提供办公室一间,给物业主管提供住房一间。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一)合同的修改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认为需要修订某些条款,应向对方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说明理由,在征得对方的同意后,双方签订书面修改合约,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否则,本合同的全部内容继续有效。

2、在本合同的执行过程中,若发生重大情况变化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但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重大调整或双方一致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时,方可变更、解除本合同。

2、一方严重违约(如因乙方管理方面的原因发生重大人员伤亡责任事故),对方可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3、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变更、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国家法律、政策的重大词整或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曰起10日内,将不可抗力的事实向对方报告,并提供继续履行合同的建议方案或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确定本合同是否终止履行,此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时。

(2)乙方管理服务经考核不合格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3)双方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4)双方协议废止本合同。

3、甲乙双方在合同到期提前3个月时间内相互函约告知对方合同到期时间,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合同终止前相关工作。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金星大道与银星路交汇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福祥路289号北大资源时光3号楼福祥大厦13楼
法定代理人: 刘新芝 法定代理人: 周宏泉
委托代理人: 湖南师大附中星城实验学校 委托代理人: 何琪
电话: 0731-88575577 电话: 0731-88768529
传真: 0731-88575577 传真: 0731-88768529

附件列表:
  • 湖南师大附中星城实验学校整体技术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