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信息发布时间:2020-04-23 】
一、采购人
1.名称: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
2.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复兴北路
3.联系方式:0516-67880268
4.采购项目联系人:韩强 电话:0516-67880268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徐州市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湖北路68号开放大学东楼109室,邮编:221009
3.联系方法:15949043023
4.采购项目联系人:刘晓梅 电话:13776780022
三、项目编号:徐采磋(2020)XZDY003
四、采购项目
1.名称: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2.数量:1项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8.8万元人民币。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信用江苏”网;
④“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
⑤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地点、方式: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xuzhou.gov.cn)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特别说明:“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磋商文件售价:免费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9:30-10:00。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六开标室(340房间)(友情提醒:扶手电梯上行右侧)。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10:0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10:00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六开标室(340房间)(友情提醒:扶手电梯上行右侧)。
十、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一、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二、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三、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质疑接收人:刘晓梅 联系电话:15949043023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湖北路68号开放大学东一楼109室
十四、特别说明
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工作。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采购活动场所的通风、消杀、体温监测、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徐州市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徐采磋(2020)XZDY003】
采 购 人: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市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二0年四月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徐采磋(2020)XZDY003
(供应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受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委托,徐州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如贵单位有意与本单位合作,请按以下要求参加磋商。
第一章 项目说明
一、采购人: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
二、项目名称: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徐采磋(2020)XZDY003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地点、方式:
开标时间前,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xuzhou.gov.cn)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五、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诚信江苏”网(http://www.jscredit.gov.cn/);
④“诚信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⑤“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谈判结束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七、项目预算金额:¥28.8万元
八、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九、合同草案条款: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合同草案条款》。
十、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为要约,徐州市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无承诺表示时视为未成交,徐州市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认为必要时可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或采取其它方式采购。
2、按照《磋商报价表》要求填写首次报价: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磋商报价表》。
第二章 磋商保证金
十一、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
(1)金额: ¥5760元整(大写:人民币捌仟陆佰壹拾元整);
(2)提交形式:①转账支票(徐州市同城的,建议使用16位支付密码;异地的,票面“行号”栏需填写12位支付系统行号。)
②银行汇票或本票;
③网银或电汇
特别提示:①转账、现金等其它一切形式均不接受;
②必须提交银行汇票或本票或转账支票的原件。
(3)保证金不计利息。
(4)账户信息:
收款人:徐州市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开户账号:408010100100688074
(5)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报价有效期之内撤回报价、未能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署采购合同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供应商向徐州市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
第三章 响应文件
十二、提交响应文件要求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9:30-10:00。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40室(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
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10:0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4、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10:00。
5、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40室(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
6、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标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送达《磋商文件》指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十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第一部分 基本要求
1、首次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注明页码。
2、《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公章)的必须加盖印章(公章),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印章(公章)的,响应无效。
3、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投标文件需单独密封、注明页码,并注明“于2020年5月6日上午10:00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在密封口处加盖磋商报价供应商公章。正面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时间,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并同时用U盘报送投标文件正本内容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一份,U盘需用信封单独密封,在信封外注明:“电子版投标文件”测字样并注明“于2020年5月6日上午10:00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在密封口处加盖磋商报价供应商公章。未按以上要求报送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拒绝。
4、响应文件正、副本均不退还供应商,若采购人索取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副本的,须在双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后,由本单位提供给采购人。
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部分 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
(二)《磋商报价表》(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
(三)其他文件,包括: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或其他组织的规定;
(1)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①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的任何1月(不含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当月)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
②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1份。
(3)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提供两名为本项目服务人员的技能或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见第八章附件);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第八章附件);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偏离表(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
5、分项价格表(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
6、管理方案(包含食品质量和食品卫生方案、服务质量方案、用工、卫生及安全责任承诺书等);
7、人员配备方案(从业人员健康证等);
8、商务部分:
①投标人业绩。
②投标人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复印件。
9、磋商保证金原件(即银行汇票的原件或本票的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非必须提供);
注: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
11、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
12、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非必须提供)。具体以《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
第四章 磋商相关说明
十四、评审程序: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技术方案)优劣(得分)顺序推荐。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按响应无效处理。
相关内容和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特别说明:《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十五、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2、评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评分细则》
十六、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十七、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合同签订等
十八、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标的基本概况为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表》(最后报价)。
十九、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十、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须向徐州市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交《磋商报价表》(首次响应文件)和《分项价格表》(首次响应文件)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
二十一、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
成交结果在徐州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uzhou.gov.cn/上公布。
采购人: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
联系人: 韩强
联系电话: 0516-67880268
采购代理公司:徐州市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晓梅
联系电话:15949043023 13776780022
第六章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二十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第七章 询问和质疑
二十三、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依法处理。
质疑接收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776780022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湖北路68号开放大学东一楼109开标室(老广播电视大学院内)
第八章 附 件
二十四、附件:附后
1、《评分细则》
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3、《磋商报价表》首次
4、《分项价格表》
5、《磋商报价表》最终
6、《偏离表》
7、《承诺书》
8、《法人授权委托书》
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2、《用工、卫生及安全责任承诺书》
13、《合同草案条款》
14、《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020年 4 月 23 日
1、评分细则
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细化和量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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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部分(10分) |
价格 (10分) |
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报价(投标人的最低评审价格)÷各投标人评审价格×10 各投标人评审价格=《磋商报价表》中的“总价”-《分项价格表》中的“小型和微型和监狱企业和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总价合计”*10% |
|
技术部分(65分) |
管理方案(50分) |
食品质量和食品卫生控制方案 (8分) |
根据方案的针对性、全面性以及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优得8-6分,良得5-3分,一般得2分。 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最低得0分。 |
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10分) |
根据方案的针对性、全面性以及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优得10-7分,良得6-4分,一般得3分。 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最低得0分。 |
||
卫生管理控制方案 (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餐厅环境管理方案等) (16分) |
对投标文件中的卫生管理控制方案(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餐厅环境管理方案等)进行评价。 根据方案的针对性、全面性以及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优得16-10分,良得9-6分,一般得5分。 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6分,最低得0分。 |
||
食品保存管理方案 (6分) |
根据方案的针对性、全面性以及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优得6-5分,良得4-3分,一般得2分。 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最低得0分。 |
||
应急处理方案 (6分) |
根据方案的针对性、全面性以及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优得6-5分,良得4-3分,一般得2分。 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最低得0分。 |
||
投诉处理方案 (4分) |
根据方案的针对性、全面性以及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优得4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 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最低得0分。 |
||
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方案 (15分) |
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5分) |
根据方案的针对性、全面性以及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优得5-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 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最低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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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置方案 (10分) |
根据方案的针对性、全面性以及食堂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从业经历、资质证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优得10-8分,良得7-5分,一般得4分。 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最低得0分。 注: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后方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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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25分) |
业绩 (10分) |
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签订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以后,合同内容为与本次项目内容相同或相似项目的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后方为有效。 |
|
综合能力 (15分) |
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后:①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餐饮类质量服务信誉AAA或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奖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每份得2分;②获市级行业协会部门颁发的奖项证明材料复印件,每份得2分;③在市级及以上行业协会组织的烹饪比赛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每份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后方为有效。2、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工作人员的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提供8人得4分,不足8人不得分,每增加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5分。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注: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后方为有效。 |
2、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超过人民币28.8万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
报价包含各种服务费、材料费、服装费、培训费、人员工资、人员保险费、税金等,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监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
三、项目名称: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四、服务内容:
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食堂全年无休,周六、周日、节假日值班轮休。早餐约70人份,中餐约140人份,晚餐约30人份,周六、周日、节假日早、中、晚餐约30人份。食堂食材、餐厅、厨房、厨房用品、餐饮耗材等均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负责食材加工、服务、九楼食堂除卫生间外的保洁服务、厨余垃圾清理等。
早餐时间为7:50一8:50,午餐时间为11:40一12:40,晚餐时间为17:30一18:30。
五、服务要求
(一)食品质量和食品卫生要求
1、食品烧(炒)熟烧(炒)透,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2、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3、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4、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制过多汤汁和水分。
5、所供食品保证质量,杜绝霉变、有菌食品。
6、蔬菜须浸泡1小时以上再清洗加工。
7、熟食加工时须与生食品分开加工,以免交叉感染。
8、厨师炒完菜以后,须把下餐的菜妥善保存,预防变质。
9、合理配备数量,尽量做到不少不剩,剩菜隔夜不得供应。
10、经常了解员工口味,征求员工用餐意见,做出营养与美味俱佳的菜肴。
11、伙食须每餐保管样菜,以供采购人或卫生部门检查。
12、加强对食品加工生产环节的管理。杜绝日常用品及水、电等原材料的浪费。
(二)服务质量要求
1、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中标人应提前通知采购人下属管理部门,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2、合理安排供餐人数、售饭窗口数量及分布,保持供餐器皿及时洗消保洁及供应,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3、当采购人及其下属管理部门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时,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及其下属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对饭菜做出调整,调整前必须提前制定出方案,经采购人或其下属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卫生要求
1、食堂内部必须保持墙面、地面、灶具整洁卫生,做到每餐后一小掃,每天一清洗,每周一大扫,经常灭鼠、灭蝇、灭蚊。
2、食堂人员一律穿整洁工作服、工作鞋,個人卫生做到不留指甲、不戴首饰、不留长发和胡子,出售熟食时必须戴口罩和一次手套。
3、食品加工用具使用过后及時清洗、归位。
4、冰箱定期清洗、消毒,除异味。
5、工作区域常通风,除异味,保证食堂空气清新。
6、员工用餐结束后及时清理残渣、各类餐具,保持用餐区的整齐干净。
7、中标人须保证食品干净卫生、人员健康卫生、用餐环境干净整洁、厨余垃圾处理及时妥当、食堂环境保持整洁无污染等。
(四)食品保存要求
1、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贮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得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
(五)应急处理要求
1、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做好重大应急活动的就餐保障工作。
2、投标人需提供发现食物有腐烂变质现象或使用腐烂变质食物造成安全事故的应急方案。
(六)用工、卫生及安全责任(投标文件中提供《用工、卫生及安全责任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本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如有任何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连带责任,用工调整须报采购人备案。
2、安全责任:成交供应商应注重食品卫生安全。成交供应商应负责用工、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和消防安全,明确责任人,服从采购人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如发生食品安全、水电、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概不负责。成交供应商应注重落实门禁、监控等安全措施。
3、食堂内的工作人员属于投标人的职工,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如用工、用电、用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补偿,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卫生等级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部门要求的卫生标准,采购人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
(七)其他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说明可能给予采购人的优惠服务方案(如果有的话),这些优惠服务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与服务项目相关的内容。
六、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要求
1.组织机构设置要求
(1)厨师长负责制;
(2)按照食堂管理内容设置部门,部门职责清晰,责任到人。
2.人员配备及上岗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须至少配备8名工作人员,并对配备人员进行培训管理;要求厨师长和后厨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中标后,投标人配备的所有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方可上岗。
厨师长要求具有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等级资格证书,头炉岗位要求具有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等级资格证书,切配岗位要求具有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等级资格证书,面点师具有中式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等级资格证书,勤杂工兼洗碗工要求身体健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配备人员的详细薪资方案、绩效方案等。
序号 |
岗位 |
资格要求 |
人数 |
1 |
厨师长 |
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等级资格证书 |
1 |
2 |
头炉厨师 |
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等级资格证书 |
1 |
3 |
切配厨师 |
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等级资格证书 |
1 |
4 |
面点师 |
中式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等级资格证书 |
1 |
5 |
服务员 |
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 |
1 |
5 |
勤杂工兼洗碗工 |
身体健康 |
3 |
6 |
合计 |
8 |
附注: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食堂人员配备:
3.服装要求
要求食堂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服装由投标人提供,经采购人确认样式和材质后使用(工作服为整套工作服,包括帽子、衣服、鞋)。
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做出服装费用明细。
七:现场考察要求
(一)组织人: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
(二)时间:2020年4月26日—2020年4月30日,正常工作时间。
(三)地点:和平路地铁大厦院内
(四)联系人:韩强
(五)联系电话:0516-67880268
(六)现场考察内容:项目实施现场情况。
八、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和程序:
验收标准:要求见本磋商文件附件2“采购需求”,内容见乙方投标文件。
验收要求、验收程序:乙方提出书面验收要求,甲方接到书面验收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书,如乙方对验收书有异议,在接到验收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
九、其他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合同草案条款》。
3、磋商报价表
(首次)
项目编号:徐采磋(2020)XZDY003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报价(小写) |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
详见响应文件 |
1项 |
|
报价合计(大写): |
供应商承诺:本报价(总价)为供应商本企业提供的服务。
报价说明:
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
4、如最后报价未列明单价,则最后所报各项单价计算方法为:(最后总价/最初总价)*各项最初报价的单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4、分项价格表
本次为首次报价
项目编号:徐采磋(2020)XZDY003
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供应商报价说明:
1、报价包括全部费用。采购人不需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2、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
3、报价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4、报价与响应文件(首次)中的总价一致。
徐州市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
5、磋商报价表
(终次)
项目编号:徐采磋(2020)XZDY003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报价(小写) |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
详见响应文件 |
1项 |
|
报价合计(大写): |
供应商承诺:本报价(总价)为供应商本企业提供的服务。
报价说明:
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
4、如最后报价未列明单价,则最后所报各项单价计算方法为:(最后总价/最初总价)*各项最初报价的单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注:终次报价表供应商自行打印加盖公章,现场填写,现场按序递交。
6、偏离表
(首次报价)
项目编号:徐采磋(2020)XZDY003
序号 |
内容 |
磋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首次响应文件内容 |
(正/负/无)偏离 |
说明 |
注:供应商递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和《磋商文件修改(澄清)》(如有)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磋商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公章:
谈判代表(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7、承诺书
致徐州市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徐采磋(2020)XZDY003)要求,本供应商正式提交以下首次响应文件。
(1)承诺书;
(2)偏离表;
(3)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响应文件。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
我单位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兹宣布同意如下:
一、完全承担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如有偏离,将全部填写在偏离表中)。
二、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及所有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负责。
三、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本供应商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四、所供服务保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性能和安全标准,无权利瑕疵。
五、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六、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七、徐州市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磋商报价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徐州市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确定。
八、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同意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照谈判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8、法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全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 先生(女士)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兹委托( )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徐采磋(2020)XZDY003]的磋商活动。( )以我单位名义所为的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单位承担。( )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徐采磋(2020)XZDY003]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谈判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名称: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徐采磋(2020)XZDY003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可多选)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项目名称: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徐采磋(2020)XZDY003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用工、卫生及安全责任承诺书
项目名称: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徐采磋(2020)XZDY003
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单位承诺:
1.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我单位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连带责任,用工调整及时报采购人备案。
2.安全责任:我单位承诺注重食品卫生安全。我单位承诺负责用工、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和消防安全,明确责任人,服从采购人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如发生食品安全、水电、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事故,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概不负责。我单位会注重落实门禁、监控等安全措施。
3.食堂内的工作人员属于我单位的职工,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我单位负责。如用工、用电、用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补偿,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卫生等级承诺达到市卫生监督部门要求的卫生标准,采购人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3、合同草案条款
甲方: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采购文件,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章 服务时间
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8个月,合同签订周期为8个月,自2020年 月 日起至2020年 月 日止(含试用期3个月),在每年合同到期前1个月,由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其服务进行评估,依据评估报告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续签履行期限不超过2年,并经市局同意后续签合同(就餐人员满意度达不到80%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若评估未通过,需完成与后续食堂服务企业的衔接工作方可退出。
第二章 食堂外包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
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食堂全年无休,周六、周日、节假日值班轮休。早餐约70人份,中餐约140人份,晚餐约30人份,周六、周日、节假日早、中、晚餐约30人份。食堂食材、餐厅、厨房、厨房用品、餐饮耗材等均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负责食材加工、服务、九楼食堂除卫生间外的保洁服务等。
早餐时间为7:50一8:50,午餐时间为11:40一12:40,晚餐时间为17:30一18:30。
二、服务质量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项目编号:徐采磋(2020)XZDY003])
三、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项目编号:徐采磋(2020)XZDY003])
第三章 服务费用及服务费结算方式
一、服务费用:
本合同服务期内每月费用为 元,(大写: ),每年总费用为 元(大写: ):包括人员工资、管理费税金、服装费、员工绩效考核奖、职工保险、食堂加班费费用等。由甲方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支付给乙方。
二、服务费结算方式:
1、本合同服务费用按月支付,每月 元(大写: );
2、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三、承包方式
1、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厨房、餐厅及厨房一般的设备,在承包期间,必须要更新厨房设备时,乙方应用书面提出申请并呈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由甲方负责购买。
2、在承包期间,食堂的水、电、燃气费用由甲方负担。食堂的设备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食堂内的清洁卫生及下水道在甲方监督下由乙方负责,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3、乙方派驻食堂所有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等均由乙方负责。食堂使用的餐具、清洁用品用具的易耗品由甲方负责。
4、干货调料等材料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提供设备并维修保养;
2、提供乙方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内必要的休息场所;
3、根据菜谱,按时按量提供原材料;
4、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各种监督和管理,如:卫生、安全、治安、综合治理、监督等,如乙方达不到甲方要求标准,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5、甲方有权对乙方按合同派遣的工作人员的品质、身体健康状况、专业业务水平、综合素质等进行面试审核,如甲方审核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使用此工作人员,并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人员,直到达到甲方要求为止。但提供工作人员和更换工作人员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提供(按合同拟派的工作人员在合同生效当天到位,因甲方要求更换的工作人员在三天内到位),否则,造成的后果损失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有权扣除缺位工作人员的工资,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乙方每发生一次此类违约情况,应补偿甲方1000元作为违约金。
6、乙方除因不可抗力外造成误餐、停餐和饭菜质量不高等问题,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服务费用作为损失赔偿,合同期内,第一次扣除200元,第二次扣除400元,第三次扣除600元,如超过四次或造成误餐、停餐和饭菜质量不高等问题情节严重,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还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在乙方按规定履约的情况下,甲方按照合同规定付款。
8、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所派遣员工的安全事故、工伤和其他福利待遇等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如甲方因人员或经费调整等原因,甲方有权增减服务人员和相应的服务费用。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提供工作人员时,必须向甲方提供与工作人员签订的用工合同和工作人员的体检证明、技师证书、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书资料,在甲方管理处留存。用工合同中应明确聘请工作人员的时间(合同时间不得低于本合同期限)和工资福利待遇,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使用此工作人员和拒付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
2、乙方必须确保食堂饭菜质量,对进货质量严格验收把关,经得起专业部门检查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否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由乙方对损失和后果负全责。
3、乙方提供工作人员时,必须统一提供工作人员工作服装,工作服的材质和样式要适合甲方食堂环境,端庄大方,同时要按季节提供,并经甲方认可,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更换,如乙方不能及时按甲方要求更换,甲方有权扣除合同中规定的工作服费用并扣除合同总价款(一年)的1%作为违约金。
4、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作息时间,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甲方规定,如有变通应提前5日通知乙方。
5、乙方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出入甲方工作区域及其它禁止区域,如有违反,甲方可依相关规定处置。
6、甲方厨房现有之设备及餐具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由乙方照价赔偿。签订合同后,乙方正式履行合同时,双方签署设备交接清单(格式见合同附件2)。
第六章 双方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必须努力改善伙食质量状况,经过两次以上要求整改仍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可以不经一个月的预告而随时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如欲解约停办,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并经甲方同意。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自行解约停办,乙方对自行解约造成的甲方损失负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3、因乙方违约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支付甲方合同总价款(一年)5%的违约金,同时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第七章 违约解决途径
本合同的变革、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合同内容可以变更,并签订变更合同。
2、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时,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进行。
3、服务期内,甲方监督餐厅运作,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事项办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如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八章 其他事项
一、服务结束后,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甲方,并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
二、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代表协商处理。
三、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份,乙方 份。
四、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1:服务方案(要求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内容见乙方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徐采磋(2020)XZDY003]。)
合同附件2: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要求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内容见乙方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徐采磋(2020)XZDY003]。)
合同附件3:食堂设备及餐具交接清单
合同附件4:验收标准(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和程序)
附件3:食堂设备及餐具交接清单
序号 |
设备或餐具名称 |
数量 |
总价 |
备注 |
甲方确认签字: 乙方确认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4
验收标准(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和程序)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项目编号:XZDYG(2019)019
签订地点:
验收标准:要求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内容见乙方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徐采磋(2020)XZDY003]。
验收要求、验收程序:乙方提出书面验收要求,甲方接到书面验收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书,如乙方对验收书有异议,在接到验收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
甲方 乙方
单位签章: 单位签章:
日期: 日期:
14、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 |
货物 |
服务 |
工程 |
下浮率 |
收费上下限 |
100万以下 |
1.50% |
1.50% |
1.00% |
35% |
最低3千元 最高3万元 (PPP项目最高6万元) |
100万~500万 |
1.10% |
0.80% |
0.70% |
||
500万~1000万 |
0.80% |
0.45% |
0.55% |
||
l000万~5000万 |
0.50% |
0.25% |
0.35% |
||
5000万~l亿 |
0.25% |
0.10% |
0.20% |
||
1亿~5亿 |
0.05% |
0.05% |
0.05% |
||
5亿~10亿 |
0.035% |
0.035% |
0.035% |
||
10亿~50亿 |
0.008% |
0.008% |
0.008% |
||
50亿~100亿 |
0.006% |
0.006% |
0.006% |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说明:
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不另外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
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成交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 * 费率(%)
4.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
5.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1-下浮率%)
6.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如低于3千元,按3千元收取;如高于3万元,按3万元(PPP项目按6万元)收取。
7.采购预算为1元的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按50万元计算。
8.单一来源项目,均按最低收费标准3千元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