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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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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派河剧场食堂经营管理招标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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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答疑变更 中标结果 合同及履约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项目任务书信息
项目名称: 县派河剧场食堂经营管理招标
采购人名称: 肥西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 市级·肥西县
财政委托编号: 此项目无财政委托编号信息 交易平台: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 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理机构: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建立时间: 2020-03-23 17:10:17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县派河剧场食堂经营管理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项目)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受肥西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委托,现对"县派河剧场食堂经营管理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0AEEFZ00044
2、项目名称:县派河剧场食堂经营管理招标
3、项目地点:市级·肥西县
4、项目单位:肥西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5、项目概况:县派河剧场食堂位于县派河剧院一楼,总建筑面积1800㎡,其中,后堂650㎡、大厅960㎡、接待餐厅190㎡(分2大3中共5个包厢),可同时容纳350人就餐。食堂装修及设施设备、餐具器具、桌椅等已集中采购并即将安装到位;水电未单独立户,也未设专线,但燃气为食堂专用,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7、项目预算:0.000000万元
8、最高限价:0.0 万元
9、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10、标段(包名)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采购文件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4月03日上午09:00至2020年04月13日下午17:30
2、采购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00元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获取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系统查阅采购文件,如参与投标,则还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支付采购文件费用,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3)采购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8110066。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4日09:30
2、开标地点: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五、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肥西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胡明
电话:0551-68834911
(二)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联系人:汪工
电话:0551-68838796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原则上不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八、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投标(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
标段简称:
中国农业银行
户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622840066701629676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肥西县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7675491297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肥西支行
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
户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20000276887666600043574
开户银行:肥西农村商业银行桥头支行

附件:
采购需求.doc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派河剧场食堂经营管理招标

原项目编号:2020AEEFZ00044

原公告日期:2020年04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答疑

项目名称:县派河剧场食堂经营管理招标(项目编号:2020AEEFZ00044),答疑公告如下:

疑问1:评分标准中管理体系认证部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下列证书: 其中第4条为:安全标准化企业认证证书。据了解“安全标准化企业认证证书“是相关部门发给相关制造业的认证的证书,餐饮业目前暂未看到此类证书的办理。考虑设定的相关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不相适应。建议此项更改为其它相关认证证书。

答:将评分细则中:管理体系认证:4、“安全标准化企业认证证书”删除,此项分值由“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5分。”修改为“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4分。”并将评分细则:技术分:方案分“服务方案完全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详尽的,40≤F≤58分;”修改为“服务方案完全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详尽的,40≤F≤59分;”

疑问2:评分标准中公司实力部分:第3条、投标供应商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党政机关食堂卫生许可证,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为3分。该条款过于具体为了响应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倡议,让更多餐饮服务供应商参与投标,建议此项修改为投标供应商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食堂卫生许可证。事实依据:2015年10月01日食品卫生许可证与餐饮服务许可证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律依据:2015年10月1日下发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答:将评分细则中:公司实力部分:“3、投标供应商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党政机关食堂卫生许可证。”修改为“3、投标供应商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党政机关食堂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分值不变。

疑问3:评分标准中公司实力部分:1、投标人的下列人员有卫生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等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4)、餐饮经理资格证,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为2分。”卫生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已经不再颁发餐饮经理资格证书,现在颁发都是餐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请求:建议修改为:公司实力:“1、投标人的下列人员有卫生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协会或学会等颁发的证书:(4)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为2分。”

答:将评分细则中:公司实力部分:“1、投标人的下列人员有卫生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等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4)、餐饮经理资格证,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为2分。”修改为“1、投标人的下列人员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证书:(4)餐饮经理资格证或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为2分。”

联系方法:

单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 0551-68838796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

肥西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15日

附件:
答疑.doc
县派河剧场食堂经营管理招标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派河剧场食堂经营管理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2020AEEFZ00044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4月0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0年04月24日

中标公示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红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
中标总价: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 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罗业存,陆信平,江俊,吴小建,袁漠,崔敏,马莉莉
招标(采购)人名称:肥西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胡明
联系方式:0551-68834911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项目负责人:汪绍杰 联系电话:0551-68838796
公告期限:2020年04月24日至2020年04月27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联系电话:0551-6882507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51-68841527【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县派河剧场食堂经营管理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4月24日

附件:
投标业绩承诺函.doc 招标文件正文.pdf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