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西委员会党校机关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西区委员会党校2020年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YGP-2020-C-023)成交公告 受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西委员会党校机关 委托,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西区委员会党校2020年物业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西区委员会党校2020年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YGP-2020-C-023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徐学勤,张津凤,国玉华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郭晟、周竞研 2.联系电话:022-23446983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西委员会党校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小海地茂名道1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吴家祯:022-28190896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446983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投标人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 费率 100万以下 1.5% 100-500万 0.8% 500万-1000万 0.45%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15147.32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西委员会党校机关、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HYGP-2020-C-023最终版(1)(1).doc 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6日 |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西区委员会党校2020年物业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YGP-2020-C-023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30869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1
HYPERLINK \l _Toc7060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5
一、技术要求 5
二、商务要求 5
三、磋商程序 6
四、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9
五、其他注意事项 13
六、项目需求书 15
HYPERLINK \l _Toc13392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18
A 说明 18
B 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22
C 响应文件的编写 23
D 响应文件的递交 27
E 磋商程序及评标方法 28
F 授予合同 33
HYPERLINK \l _Toc10793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35
HYPERLINK \l _Toc21281 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38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受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西区委员会党校委托,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就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西区委员会党校2020年物业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西区委员会党校2020年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YGP-2020-C-023
二、项目内容
2020年物业服务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11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上午10:0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B.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投标人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A.中小企业声明函。
B.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21日出售磋商文件,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发售。
4、磋商文件的售价: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4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4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评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郭晟、周竞研
2、联系方式:022-2344698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西区委员会党校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小海地茂名道1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吴家祯,022-2819089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3446983
4、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service@hybidding.com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西区委员会党校和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本项目交纳磋商保证金:贰万元整,投标人最迟应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以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磋商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磋商保证金时间以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交纳磋商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佟楼支行
账号: 0302060819300671662
户名: 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4日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西区委员会党校2020年物业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技术要求
(一)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
(二)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人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三)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职称、认证资格及参与项目经历。
二、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意外险、加班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办公设备维修维护及耗材费用和弱电设备维修维护费用、绿植养护费、服装费、工具耗材费用、玻璃清洁费、外檐清洁费、座椅沙发清洗费、消杀费、烟道清洗及校内灭虫灭鼠费、化油池清理费及与本项目相关的物业管理企业办公费、税金、利润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3、项目所用材料须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二)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付款方式
1、按季度付款,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由采购人支付上季度物业服务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2名综合服务、2名厨师、1名墩工及1名面案待疫情结束采购人培训会议正常化后入场,疫情期间6人的人工费用在物业服务费中扣除。
(四)磋商有效期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
(五)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贰万元整。
收取方式: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
1、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交到采购代理机构,过时将不再收取。
2、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到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交合同一份,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注:不接受个人电汇,在电汇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及时与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联系,否则不予认可,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成交供应商不交纳成交服务费的。
(六)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合同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执行,将被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2、缴纳时间:签订采购合同前。
3、收取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4、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成交供应商未能通过验收或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2、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磋商程序
(一)购买磋商文件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到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
按照规定的时间,投标人须到指定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三)参加人员及要求
1、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上应标明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
2、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参加磋商时,须携带身份证,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磋商步骤
1、第一步: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核,即审核供应商是否满足实质性资格要求。须经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资格合格后,方可进入技术磋商部分。
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B.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原件加盖公章 |
5 |
真诚投标承诺书 |
原件加盖公章 |
6 |
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
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 |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
|
7 |
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投标人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A.中小企业声明函。 B.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
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
注:(1)若供应商不能提供以上资格文件中任意一条按无效响应处理。
(2)上述列表内资格、资信审查内容1-7项供应商须按照合格条件另外提供一套胶装成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封在标书内在资审环节由磋商小组进行审查。
响应文件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需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辩,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情况,否则按无效页处理。
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对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即第二阶段报价。
4、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四、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四)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价格(10分) |
分值 |
||
1 |
价格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10分 |
第二部分 技术(90分) |
分值 |
||
1 |
投标人实施能力 |
投标人自2017年至今(合同签订日期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同类型项目的成功案例。每提供一项案例3分,最高得12分。按照下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合同复印件。包括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 (2)验收报告复印件; (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须提供(1)项+(2)项或(1)项+(3)项才被视为有效业绩。 |
12分 |
2 |
投标人认证评价 |
投标人具备GB/T19001系列/IS0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系列/OHSAS18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系列或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具备1份证书得2分,最多6分。 |
6分 |
3 |
派驻项目经理评价 |
项目经理为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得2分; (2)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且年龄为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该员工缴纳2019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得2分; (3)项目经理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得2分。 |
6分 |
4 |
派驻人员专业性评价 |
1、秩序维护人员 (1)拟派秩序维护人员为年龄为60周岁以下男性(含60周岁)接受退休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每提供一名得1分,最高得6分。 2、保洁人员 (1)拟派保洁人员具备半年以上保洁工作经验,其中:女性3人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男性1人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提供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公章,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4分。 (2)拟派保洁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名为基础线,每多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 综合服务人员 (1)拟派综合服务人员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每提供一名得2分,最多4分。 (2)综合服务人员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每提供一名得2分,最多4分。 厨师 投标人拟派人员具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每提供一名得2分,最多4分。 |
30分 |
5 |
非“★”服务要求评价 |
完全满足无偏离的得15分。服务要求有负偏离的,每条扣1分,最低得分为0分。 |
15分 |
6 |
针对本项目采购人单位性质特点的专业化管理方案评价 |
人员培训方案评价(3分) 方案包括对各岗位人员的专业培训及礼仪培训,内容充实完整:3分; 方案包括对各岗位人员的专业培训及礼仪培训,内容较充实完整:2分; 其他:0分。 应急预案评价(3分) 应急预案包括对高空安全、电力、雨雪、消防等应对措施,具备很强操作性:3分; 应急预案包括对高空安全、电力、雨雪、消防等应对措施,操作性一般:2分; 其他:0分。 3、人员稳定性方案评价(3分) 方案包括员工激励机制,请假应对方案、人员岗位调配等方面,内容充实完整:3分; 方案包括员工激励机制,请假应对方案、人员岗位调配等方面,内容较充实完整:2分; 其他:0分。 4、内部管理制度评价(3分) 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等,内容充实完整:3分; 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等,内容较充实完整:2分; 其他:0分。 5、菜谱评价(3分) 所提供的菜品丰富、营养搭配合理:3分; 所提供的菜品较丰富、营养搭配方案较合理:2分; 其他:0分。 6、食品安全保证措施评价(3分) 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完整且科学合理:3分; 食品安全的保证措施较完整且科学合理性一般:2分; 其他:0分。 7、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评价(3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可行:3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不够健全、可行性一般:2分; 其他:0分。 |
21分 |
合计 |
100分 |
(五)响应文件质量减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项减2分,最多减10分
1、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页码有误的;
2、响应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目录顺序和格式制作的;
4、响应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5、如果磋商文件要求递交样品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样品与响应文件表述不符的;
6、响应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7、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的。
(六)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投标资格
1、响应文件主要技术条款的指标需技术资料支持,经磋商小组判定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2、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复制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或投标产品点对点应答均无具体内容的;
3、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4、响应文件技术条款中做虚假响应或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5、围标或陪标的;
6、扰乱评审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7、对于被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
8、加“★”号条款应答为负偏离的;
9、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无效投标的其他条款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投标人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 |
费率 |
100万以下 |
1.5% |
100-500万 |
0.8% |
500万-1000万 |
0.45% |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成交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于100×1.5%+(500-100)×0.8%+(680-500)×0.45%=5.51万元,其中成交金额以《成交通知书》为准。
(二)更正公告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一经发布,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请投标人在磋商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tianjin.gov.cn)。若有更正公告,请投标人将“更正公告回执”下载后加盖公章,送至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已熟知更正公告内容,接受更正公告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三)响应文件编制、组成及密封和标记
1、本项目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分为手持资格文件一套(不封在标书中)、第一阶段(资格文件、技术及除价格外的商务文件)和第二阶段(报价文件)。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分别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两份副本响应文件。
2、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第一部分要求的所有实质性资格要求,格式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2)技术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附件3、5。
(3)承诺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附件10、11。
(4)其他补充文件,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中不得包含任何投标报价内容及暗示投标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3、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报价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的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格式制作。
4、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分别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注明正、副本。
5、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应分别进行包封密封,在包封上标明“响应文件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第二阶段”字样,电子光盘(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夹于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的正本中。
6、供应商应在包封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并注明“于 正式开标之前(指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7、供应商应在包封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四)其他
1、磋商开始以后,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除外)。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投服务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点对点应答表”响应情况进行审查。
3、未及时提交合同或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参加此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4、某品牌代理商因授权或资质等问题在磋商过程中发生争执,影响评标秩序,取消该品牌所有代理商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六、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西区委员会党校位于天津市河西区小海地茂名道16号,是在河西区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区委直属事业单位,是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阵地和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的熔炉,是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轮训的主渠道、主阵地。
学校占地面积10206平方米,建筑面积5850.55平方米。本次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西区委员会党校物业服务招投标项目,包含安全秩序保障服务、保洁服务、培训会议综合服务、维修服务、食堂服务、绿植养护服务等全项服务。
人员要求
序号 |
岗位 |
★人数(名) |
要求 |
是否接受退休人员 |
工作时间 |
---|---|---|---|---|---|
1 |
项目经理 |
1 |
45周岁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责任心强,业务熟练,进场前由采购人面试后上岗,常驻本项目,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 |
否 |
8小时 |
2 |
保洁 |
4 |
男性1名(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女性3名(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验,责任心强,业务熟练。 |
是 |
8小时 |
3 |
秩序维护 |
6 |
1、男性,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验,责任心强; ★2、拟派人员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是 |
24小时3倒班 |
4 |
设备维护 |
1 |
1、男性,57周岁以下(含57周岁),身体健康,有维修经验,责任心强,技术熟练; ★2、拟派人员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或高压电工作业),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是 |
8小时 |
5 |
综合服务 |
2 |
女性2名,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较好,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
否 |
8小时 |
6 |
厨师 |
2 |
1、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2、拟派人员至少1人具备营养师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拟派人员须具备健康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否 |
8小时 |
7 |
墩工 |
1 |
1、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2、拟派人员须具备健康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否 |
8小时 |
8 |
面案 |
1 |
1、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2、拟派人员须具备健康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否 |
8小时 |
人数合计 |
18名 |
三、服务要求
(一)工作人员基本要求
1、供应商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经过所从事行业的专业和文明礼仪培训,专业技术工种要持有专业上岗证书。做好定期培训,制定相应培训计划,确保员工技能持续提升。
2、所有供应商工作人员,均需统一着装,佩戴胸牌,着装干净整洁,不得歪戴帽子,不卷袖子和裤腿,不得敞胸露怀,不得在楼内随意躺坐,仪容仪表和工作姿态要符合专业要求。
3、男性工作人员不蓄长发,女性工作人员不化浓妆。
4、在工作区域内举止端庄,谈吐文雅,不得大声喧哗。
5、所有清洁工具及耗材应统一存放在指定的房间内,不得随意放置在其他地方。
6、所有食堂食材及耗材应统一存放在指定的房间内,不得随意放置在其他地方。
7、供应商工作人员应在指定的房间内休息,不得在工作区域逗留和休息。
8、供应商工作人员要礼貌对待来访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其发生口角或做出超越职权的行为。
9、所有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具备健康证,胜任工作要求,物业定期安排所有人员进行体检。
10、秩序维护人员必须工作认真负责、思想素质高、应变能力强,具备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与素质。夜间保卫值班不得脱岗睡觉,不得饮酒上岗。派驻现场的秩序维护人员要求五官端正,普通话流利,体形标准,身体健康,有一定秩序维护服务工作经验。
11、综合服务人员相貌较好、身材匀称、形象气质佳,综合素质好,熟悉现代办公设备、服务意识强。
12、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保证各岗位间联系。
(二)人员职责
1、项目经理要求
(1)对项目内的各项服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物业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确保各项工作达到服务标准,各项工作形成档案化。
(2)就供应商服务情况,定期与采购人进行交流,及时将采购人意见反馈到供应商,并督促改进工作。
(3)协助采购人处理各种临时性紧急事项。
(4)与各专业公司对楼内的各种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工作进行协调与配合。
2、保洁人员要求
(1)公共区域
1)对公共区域(包括各层楼道、楼梯、玻璃、墙壁门窗、会议室、讨论室、教室、报告厅等)进行随时保洁。确保楼道、楼梯、扶手等公共部位无杂物,无积水、浮尘及污迹。清扫的垃圾要及时运到指定地点,不得在楼内堆积。每天定时清理垃圾桶内垃圾,将其运至楼外指定地点,房屋外檐:定期检查外观是否完好、涂料部分有无脱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采购人并进行维修;
2)拖地时,竖立小心地滑的警示牌;遇雨雪天气时,及时设立警示牌,清除出入口路面及院落的积雪(水)。
3)保持楼道内墙壁(含工作栏、装饰挂件、饰物)、门窗的整洁干净,无乱贴乱画。
4)每天对一楼大厅玻璃门做一次整体清洁。(夏季对门帘每天进行清洁)
5)保持配电间、设备间干净无尘。
6)其他临时性工作。
7)垃圾筒内垃圾不超过1/2,并摆放整齐,外观干净。
8)厅堂内无蚊蝇。无鼠害、无蚊蝇、无蟑螂。
9)定期投放喷洒鼠、蟑螂、蚊蝇药物;定期对垃圾箱及垃圾堆放处进行消杀。
10)每月定期对空调系统的空气配置设备进行清洗,每次清洗要确保设备上附着的灰尘、细菌等被彻底清除干净。
(2)卫生间、洗漱间(卫生间外部)
1)应设专用清洁物品(墩布、抹布、扫帚)。
2)每日随时清洁,要确保无污迹,无异味,无水垢。
3)确保便盆内无便痕,小便池内无尿渍,保持卫生间无异味。
4)洗手盆和镜子表面要随时保持清洁、干净,无积水,无污物。
5)每日及时清理垃圾桶,确保无隔夜的垃圾。
6)发现设备设施损坏,及时报告项目经理。
7)便池无尘、无污迹、无杂物。
8)桶内垃圾不超1/2即清理。
9)门把手、水龙头、门窗、洗手池、便池随时保持清洁,抹布、拖把明确标记,严格区分,不得混用,每次使用后冲洗消毒。
(3)会议室、活动室、讨论室、教室及阶梯教室保洁
1)保证会前准备工作的及时性。
2)会后及时清理卫生,并做巡视保洁。
3)门窗:所有公共区域门窗易污部位应无尘土、无污迹、窗台无杂物。
4)玻璃:每月最少清洁作业两次,门窗及雨棚等处玻璃干净无尘。
5)桌椅:每日常规保洁无灰尘、无污迹。
6)墙面:墙面每周保洁,无灰尘、无污迹。
(4)院落保洁
1)校内绿化、树木、宣传栏、旗杆、等保持无污迹,无风飘悬挂物、漂浮物,垃圾日产日清,雨后及时清扫积水,雪后及时清扫通道。
2)台阶、庭院:无尘土、无杂物、无纸屑、石材台阶要求清洁。
3)草坪、花坛、花盆造型内无污物、纸屑、烟头等杂物,外部无污迹。
4)校内落叶枯枝当天清扫,杂草及时清除,楼顶落叶等杂物定期清除。
5)垃圾收集完毕,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分类处置。
6)区域卫生整体保持干净、整洁、无死角。
7)校内内围栏的清洁。
8)冬季进行除雪作业。
9)外檐清洁作业每年一次,若为供应商清洁外檐,操作者必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若供应商委托第三方机构清洁外檐,须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并签订《外檐清洁作业安全协议》。
★10)供应商拟派保洁人员至少一人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以保证采购人临时对于外檐玻璃清洁工作,清洁完成后做到玻璃干净无尘,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1)绿植养护:每周对草坪、花池浇水一次,每半月对草坪、花池和树木进行一次修剪,每月对草坪、花池和树木进行施肥。结合季节做好校内绿植的养护,冬季采取必要防寒措施,避免绿植冻死冻伤。在绿化养护中,如因养护不当,造成绿植损坏、死亡,供应商应照价赔偿,绿植养护年度费用超过贰万元部分由采购人承担。
12)每季度对化粪井及管道进行一次清掏、疏通,保持管道使用通畅。
(5)办公室保洁
1)保洁员必须有较强的保密、安全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强。
2)保洁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服务周到。
3)门、窗、玻璃明亮、洁净,地面干净,无杂物,墙壁、顶棚清洁,无尘物。
4)桌、椅、沙发、茶几、茶具、书柜等办公物品保持整洁、干净,无尘污,摆放整齐有序。
5)文件、报刊、杂志、书籍等摆放整齐、有序、定位。
6)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蟑螂、蚊蝇。
7)保洁工作每日至少2次。
(6)环境消杀
1)定期对四害进行消杀,重点消杀区域集中在垃圾中转站、楼道、设备房等。
2)定期安全投放鼠药,发现鼠洞及时堵塞,做到无鼠洞、鼠迹。
3)根据季节性变化,蚊、蝇等生长特点,对蚊、蝇滋生地特别是绿化地、室内外积水等地要重点喷杀,使其消灭在幼虫状态。
4)室内施药应在晚间无人时进行,施药完成后应在药物作用后开窗通风。
3、秩序维护人员要求
(1)负责项目24小时安全保障工作,维护楼内外公共秩序。每天应查看各类设施是否运转正常,如有问题及时向采购人反映。
(2)定时(每小时1次)进行楼内巡逻,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如遇重大突发事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及采购人。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遇有来访人员询问,耐心解答,文明用语,态度和蔼。
(4)每晚检查楼道、卫生间的灯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
★(5)供应商拟派秩序维护至少一人具备公安部消防局核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每周检查一次楼内消防设施及消防标识是否完好,熟悉楼内消防通道分布情况,遇有火险应及时打开消防通道,并组织楼内人员迅速撤离。配合采购人等进行报警系统每季度一次检查以及每半年一次消防系统的有关试验,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巡查楼内各安全出口,保证安全出口不被堵塞。各安全出口禁止堆放杂物、停放自行车及泊车。
(7)负责交通疏导、校内及大门两侧停车管理、防止各类车辆盗窃事件发生。
(8)完成采购人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9)建立、健全和落实内部治安、消防管理规章制度;秩序维护人员必须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保密、安全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强。
(10)贯彻公安部门工作精神,落实各项安全保卫任务。
(11)做好来往信件的登记工作,做到当天信件不漏登、不误登、记录准确备查。对当天收到各类报刊、信件及时进行清点分类,准确送达各科室,做到信件不丢失、送报不延误,相关急件快件收到后随时送达相关部门不拖延。
(12)秩序维护人员应对进出学校的各类车辆进行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证车辆便于通行、易于停放,车辆停放有序。
(13)大门二十四小时有专人值班,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做好记录。
(14)熟悉防火、防盗、防事故的识别及处置、各处闭路监控探头搜索、监视记录、录像工作及时上报故障点。
(15)配合公安局处理突发事件,提供消防、保安第一手资料,确保区域内整体安全。
(16)监控室内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17)监制室24小时值班,随时了解通讯系统、视听系统、闭路监控等系统的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加强对监控数据的管理,保证监控数据在时间上的连续性。
(18)每年定期对项目内灭火器更换药剂。
4、设备维护人员要求
(1)负责项目内公共设备、设施(包括各种设施设备、空调、电力、照明、上下水、卫生洁具、消防设施、门窗锁具、窗帘等)的日常管理、检查维修和零散维修工作(单次单品单价低于500元由供应商负责),发现问题及设备异常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第一时间报告采购人和项目经理。如遇困难问题自己无法维修时,及时联系通知设备维保单位修复并积极配合专业维修人员工作。碎修费用超过伍仟元部分由采购人承担。
(2)巡查楼内外用水、用电、用气情况,配合采购人进行水、电、煤气的购买。如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劝其停止使用,对不服从劝阻的及时通知项目经理。
(3)维修工作应及时、快速,紧急维修响应不超过1小时,一般维修半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果需要更换小物件,则必须在1日内解决问题;如出现其他问题必须在3日内解决。维修工作要有完整的维修记录,确保采购人工作的正常开展。
(4)完成各部门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5)维修工人持证上岗,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6)上岗期间穿着工装,绝缘胶鞋,干净整齐。
(7)每月对项目内的供电系统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包括设备一次侧(高压闸)和二次侧(低压闸)电流、电压值变化、注意变压器负载率不要超过变压器容量的80%,运行温度计声音是否正常、三项负载均衡、接地情况、各回路开关、母线、接头有无跳火、烧焦、冒烟变色现象等。
(8)每半月对项目内的水系统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包括自来水管道、截门、排水管、上水管、下水道清淤等。
(9)每月对校内烟感器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烟感器及时报修更换。
(10)每月对监控系统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包括检查监控系统是否正常录像、操作系统日志、系统线路、检查设备联线、检查网线与设备连接处、清洁前端摄像头、检查室外防护装置、检查主控设备和中央电脑及周边设备、检查自动控制功能及通讯网络线路状态、检测中央控制中心与各相关设备的监控功能、检查及调试校正控制设备等。
(11)每月对项目整体房屋进行一次维保检查,包括房屋渗水、部分墙皮脱落、内部装饰装修部件损害、外檐石材的脱落等进行检查,在雨季过后针对房屋渗水点集中修缮。
(12)每季度对地面石材进行一次保养维护,包括院落内石材的保洁清洗、除草、风化、断裂、损毁、灯杆、停车位等,遇有风化、断裂、损毁的应及时更换。
5、综合服务人员要求
(1)由采购人负责安排日常接待和会议具体工作等。
(2)由采购人负责安排日常事务性工作,配合采购人科室完成辅助性工作。
(3)综合服务人员要求政治可靠,保密意识强,具备综合服务接待的礼仪知识,服务得体大方,礼貌热情,气质高雅。并按采购人下达的会议要求安排和布置会场。
(4)会前按要求摆放桌、椅、台布、台裙、会标、台签、茶杯、毛巾、纸、笔、饮用水,空调、音响、话筒、投影、灯光等设施良好,并调试完毕,布置花木,整体效果和谐。
(5)按要求搞好会议服务,一般性会议提供续水等普通服务,特殊性会议、培训等活动提供礼仪性服务,会议期间服务人员不准远离会场,站立于会议室门前,每间隔20分钟续水一次。
(6)会后及时整理会场,有关设备、用品回库。保持会议室经常性的清洁卫生、器具完好。
(7)综合服务人员接受采购人相关科室和项目经理的统一管理。
(8)综合服务人员热情主动、文明礼貌、仪表端庄,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着装,配戴胸卡。
(9)综合服务人员自觉接受定期培训和定期考核,主动熟悉综合服务服务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
(10)综合服务人员在接到有关综合服务安排通知以后,必须在5分钟之内赶到指定地点,接受工作安排。
(11)建立公共会议室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突发事件,综合服务组应紧密配合,通过最快捷的渠道落实处理相关问题。
(12)会议室一切准备就绪以后,综合服务组人员站在会议室门口微笑迎接与会人员到来,并致意问好;兑完茶水以后,站在方便与会人员招呼的位置,满足与会人员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13)加强会中服务水平,提高应变能力。会议期间综合服务组人员必须密切关注会场动态,对与会人员意外的表现,主动礼貌上前询问有关情况,切身体会会场环境是否符合既定的要求,并针对出现的问题果断迅速处理。
(14)会议室主席台须根据与会人员数量对座位间距作相应调整,确保与会人员就坐区域宽松、舒适。
(15)综合服务人员在离开会议室以前,必须关掉空调、灯光、水电、门窗,将会议室落锁。
(16)综合服务人员熟悉操作数字调音台和模拟调音台(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调音台的增益、压限、混响等),满足所有会议、培训音响方面的日常需求。
6、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厨师、墩工、面案、帮厨)
(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物业公司相关操作规程。
(3)食堂服务基本要求
1)主要为采购人提供日常早餐及午餐服务(偶尔晚餐)。要求食堂服务人员须统一服着装。食堂日常就餐人数30人左右(早、午餐);遇有培训、综合服务任务时,采购人至少提前1天通知食堂服务人员就餐人数及就餐时间,培训时最多100人用早餐,350人用午餐、晚餐。
2)食堂供餐时间:早餐7:50-8:20,午餐11:30-13:00。如遇开展培训会议等事项,用餐时间会按照采购人要求有所调整。
3)早餐:均需现场制作,不得外购。每日早餐至少提供:汤类4种,面食2种和凉菜2种(汤类包括云吞、豆腐脑、锅巴菜、手擀面、疙瘩汤、豆浆、牛奶等;面食包括油条、花卷、小窝头、大饼、煎饼果子、烧饼、甜点等;凉菜包括茶鸡蛋、煮鸡蛋、火腿肠等)。
4)午餐:每周菜品须提前报采购人认可。菜品要不断更换花色品种,既要创新,又要合理安排,充分满足用餐需求。
日常用餐要求:素菜2种、荤菜2种(一主荤一次荤),主食至少2种,汤粥类至少1种,时令水果至少1种,主荤限量,其余不限量,可以任意食用。
培训、综合服务用餐:主荤2种、次荤2种、素菜2种,主食至少2种,汤粥类至少2种,时令水果至少1种,菜品均不限量,可以任意食用。(采购人提前1天通知供应商培训日期、用餐人数)。
5)食堂日常所需的水、电、燃气由采购人负责,供应商需做到厉行节约。
6)采购人负责提供食堂正常经营的一切厨房设备(包括餐具、餐桌、餐椅、炊具、餐盘、冷藏、保鲜设备等)。厨房设备在双方正式交接后,由供应商负责工作过程中相关厨房用具的维修与炊具的更换,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7)采购人负责提供供应商食堂工作人员的早、午餐。
8)遇突发状况,如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供应商应保证按照原配餐标准按时提供餐饮服务。
9)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服务和饭菜质量进行实时监督。
10)在供餐的过程中,当日的餐饮不允许使用上一餐的剩菜剩饭。
★11)每日早中晚餐前,须在餐前留样(留样时间为48小时)封存,以备人员出现食物中毒或其他情况下的查验。
(4)供应商要保证服务人员在食堂的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卫生部门的要求做到食品加工及配餐的卫生、加工人员做到身体健康,持证上岗,饭菜在节俭的前提下做到可口美味,按时按点提供配餐服务,以满足就餐员工的就餐要求。采购人负责所有从业人员的体检并办理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所聘用员工需相对稳定,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无证不予上岗),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5)采购人有权随时监督、检查食材采购数量、质量和价格,供应商采购食材价格应符合市场价,否则采购人有权参考市场价,在餐费中扣除相应采购差额。采购人按培训、综合服务承办单位按照培训、综合服务就餐人数和标准支付给供应商餐费(供应商须提供正式发票)。每天食材需求的品种、数量等信息由供应商直接提供给供货商,供货商负责给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供货单。供应商负责采购食材,供应商需要与具备相应资质的食材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食材费包含在餐费中。食材保管由供应商安排专人负责。食材选用要求:餐饮加工每次采购的食用油、大米、面粉、肉类和蔬果等须具有卫生检验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每次采购后须及时向采购人提供食材采购单,并作为餐费领取依据之一。
(6)本项目供应商年度食材采购需按照河西区统一要求,定向采购扶贫产品。
(7)供应商要求严格把好食品卫生质量关,坚持做到不买入、不验收、不使用、不加工腐烂变质的原料和食品,并按照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不吃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肉。不吃有毒或不认识的野菇、木薯、发芽马铃薯,限制食用四季豆等。
(8)食堂工作人员负责餐厅的保洁工作及潲水的及时处理,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如发生安全卫生事故或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供应商要承担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食堂卫生及食堂周围包干区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打扫,保证操作间、售饭间、洗菜间、用餐地点以及卫生包干区等地方每次餐后清扫干净,保证地面清洁,确保食堂(墙壁、门窗、洗碗池、餐桌椅、案板用具等)无油污、无废纸果壳、无灰尘、无卫生死角,保证操作环境卫生整洁. 达标,保证加工食品过程中安全健康。
(9)餐费结算方式:食堂经营原则上不产生利润,餐费不包含在本项目的报价中,供应商能够开具餐饮服务发票,采购人每月按实际发生的餐费与成交供应商另行结算。
(10)每月对项目内食堂设备、设施做一次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设备异常的情况及时维修、更换)
(11)每半年对食堂烟道进行一次油烟清理(含灭虫)。
(三)其他说明
(1)工具及耗材、保洁工具、设备及物料(如刷地打磨机、吸水吸尘器、榨水车等)由供应商提供。
(2)保洁耗材(包括洁洁灵、抹布、垃圾袋、洗手液、卫生卷纸、抽纸、墩布、擦手纸、香皂、肥皂、洁厕剂、芳香球、消毒剂、专用清洁剂等日常清洁卫生用品、绿植养护所需的各种材料)由供应商提供,要求每一个卫生间都具备以上日常清洁卫生材料且不能出现缺少的情况。
(3)外檐清洗及消杀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4)所用维修工具【水、电、暖等专用维修工具及设备(冲击电钻、电焊机、台式钻、管道疏通机、维修工具柜、铝合金梯子、升降梯等)】由供应商提供;
(5)秩序维护器材(如强光手电、岗台式遮阳伞等)由供应商提供。
(6)办公桌椅由采购人提供,办公用品(含计算机、打印机等)与员工用品(更衣柜、微波炉、冰箱等)由供应商提供。
(7)维修碎修材料及零配件单次单品单价低于500元,供应商应先告知采购人维修事项及费用,采购人认可维修报价后,供应商方可落实维修。
(8)对饮水设备、计算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弱电系统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做好检查记录,包括饮水设备维修维保、电话交换机、网络交换机、计算机(台式、便携式)、复印机、传真机、LED显示屏及相关设备、服务器、印象系统及投影系统等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解决,在一年中供应商承担耗材,维护、维修、更换配件及更换耗材等费用总额不超过贰万伍仟元,超过贰万伍仟元部分由采购人承担。
(9)所有物业人员工装由供应商承担。
(10)供应商实施物业服务必须符合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11)供应商须承诺进行维保服务时须聘用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维保。
(12)为确保服务质量,维持项目稳定性,供应商需重视人员服务意识的培养,做好定期培训教育,同时控制派驻人员的流动率。人员的调整需要事前与采购人沟通,采购人同意方可调整。人员每季度离职超过3人(含3人)时,下一个季度的物业服务费用减少5%。
(13)临时性会议、培训,需要调增保安、保洁、会服人员时,供应商应提供相应保障,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缴纳物业管理责任险。
2、供应商如为外地企业须提供到天津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备案资料证明,提供资料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说明:本磋商文件中,带“★”标记的内容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对标“★”内容不得有负偏离,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A 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
2.4 “响应文件”系指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和第二阶段响应文件。
2.5 “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代理机构,即“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4.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3 关于联合体参与磋商
《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
(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认定;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内容按主体方认定。
(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关于关联供应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5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6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
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磋商提供服务。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7 符合《磋商邀请函》中关于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及实质性资信要求的规定。
5. 合格的服务
5.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5.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6.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成交公告、终止公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采购单位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tianjin.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7. 询问与质疑
7.1 投标人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7.3 质疑书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的要求和格式提出,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7.4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7.5 招标采购单位将于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6 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磋商文件变更或者影响磋商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8. 竞争性磋商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9. 其他
本《磋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要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10.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磋商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磋商程序、磋商方法、磋商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磋商项目要求;
(3)磋商须知;
(4)合同一般条款;
(5)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6)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
10.3 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4 《磋商项目要求》中实质性条款(加注“★”号)的应答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10.5 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磋商要求。
1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投标截止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能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1.2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1.3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招标采购单位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招标采购单位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招标采购单位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C 响应文件的编写
13. 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竞争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投标人应根据磋商项目要求和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投标人应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4. 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响应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
14.2 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的组成
15.1 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或“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其余未提供格式的内容由投标人自行设计编写。
15.2 响应文件必须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单面打印,书式装订,装订牢固,不易散开,不掉页。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胶装成册、编制目录并标明页码,以便评标。由于不按要求编制或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15.3 投标人可对本磋商文件“磋商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供应商。
15.4 响应文件应分包制作并编制页码,且与响应文件目录相对应。
15.5 每包须提交两阶段响应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二份副本响应文件,同时随响应文件正本提供包含响应文件全部内容(office文档格式)的电子版光盘一份。
15.6 响应文件文件应按照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编制、组成及密封和标记。
16. 投标报价
16.1 报价书、报价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6.2 第二阶段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应填写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但不是最终报价。在磋商评审过程中,每个投标人均会获得平等的报价机会,磋商小组将要求进入第二阶段价格磋商的全部供应商在评审现场进行统一集中最终报价。
16.3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附表填写所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除特殊要求外,供应商对同一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6.4 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17.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涉及本须知中“4. 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2)投标人对有能力履行响应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技术的证明材料。
18. 投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8.1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8.2 上述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19. 磋商保证金
19.1 若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开标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
19.2 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磋商保证金应用人民币,并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
(1)银行支票;
(2)电汇;
19.3 供应商如以空头支票支付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9.4 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19.5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投标磋商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19.6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可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或抵作成交服务费的一部分。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磋商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20. 磋商有效期
20.1 磋商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0.2 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21.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按给定的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1.2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准备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1.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D 响应文件的递交
22.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 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单独装订成一册,并分别进行包封,上述内容的正本和副本(所有)包封密封,电子光盘(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夹于响应文件的正本中,在包封上标明“响应文件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第二阶段”字样。
22.2 投标人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每一密封的信封上注明“于 正式开标之前(指磋商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22.3 投标人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22.4 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22.1-22.3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址递交。
22.5 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2.6 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2.7 每个投标人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一经响应,无论响应结果如何,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23.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3.1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3.2 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4. 迟交的响应文件
按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25.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5.1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5.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1条和第22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E 磋商程序及评标方法
26. 响应文件的开启
26.1 招标采购单位在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磋商仪式,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磋商仪式,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
26.2 磋商仪式上,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磋商小组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
26.3 按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
26.4 招标采购单位按规定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7. 磋商小组
27.1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成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7.2 磋商小组负责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问、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问。磋商期间,投标人代表必须在场准备接受询问,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并作出书面答复。
27.3 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全部磋商过程,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经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书面磋商小组意见。
27.4 磋商小组的评标程序:
27.4.1 响应文件初审
磋商小组对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4.2 详细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7.4.3 比较与评价。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7.4.4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27.4.5 编写磋商小组意见。磋商小组意见是磋商小组根据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磋商过程
28.1 磋商后,直到授予成交单位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以及评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响应建议等,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28.2 投标人在磋商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响应可能被拒绝。
29. 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确定
29.1 在正式磋商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适,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29.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的响应应该是与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合同的范围、实施方案和保修等,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
29.3 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9.4 未实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若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提供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投标保函的有效期短于磋商有效期的;
(2)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中规定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投标人代表的签字,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盖章的;
(4)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5)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中含有报价或暗示报价内容的;
(7)不能满足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8)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
(9) 围标或陪标的;
(10)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11)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2) 除《磋商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项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
(13) 除《磋商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服务不是唯一服务投标的或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每一项服务的采购数量不一致的;
(14)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29.5 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的第二阶段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如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报价分项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招标采购单位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9.6 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调整响应文件中构成重大偏离或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它投标人的名次排列。
29.7 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0. 磋商原则和评标方法
30.1 磋商原则
竞争性磋商文件是评定成交的依据,磋商工作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执行“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正当的权益。
(3)对所有投标人的响应磋商,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4)磋商按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进行评议,重点考虑投标人的磋商价格、服务期限、业绩、以及配备的人员等因素。
30.2评标方法
采用下列评标方法:
(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非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6%) |
2 |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 |
|
3 |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2% |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2%) |
注:1. 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审,成交金额以实际最终报价为准。
2. 小型、微型企业是指投标企业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3)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31.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31.1 磋商是竞争性磋商的重要环节,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31.2 在磋商期间,投标人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
31.3 投标人在磋商过程中,如试图向招标采购单位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31.4 为保证磋商的公正性,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投标人代表私下交换意见。在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F 授予合同
32.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产生
32.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32.2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候选供应商。
33. 成交通知
成交公告发布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4. 签订合同
34.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4.2 磋商文件、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5. 履约保证金
35.1 若《磋商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
35.2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36.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7. 合同分包
37.1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37.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8. 纠纷解决
如合同出现纠纷,供、需双方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项目编号:
一、合同一般条款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磋商地点: )关于 (磋商方式:竞争性磋商)的磋商结果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服务合同:
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服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服务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
项目内容:
合同总价款:¥ 元
大写:人民币
二、 服务要求及对服务负责条件:见附件。
三、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
四、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五、 款项支付方式:
六、 有关涉及本合同乙方向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七、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 叁 份,乙方 贰 份,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留存 壹 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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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时间: 年 月 日
二、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成交单位和甲方根据服务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第一阶段
正本或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日期: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总目录
(需投标人自行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