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防城港海警局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海警局厨房设备采购YLFCJ20201009-F成交结果公告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海警局厨房设备采购YLFCJ20201009-F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海警局厨房设备采购YLFCJ20201009-F成交结果公告
附件1YLFCJ20201009-F[fujian]_5ea500393f80f.doc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防城港海警局的委托,就“防城港海警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LFCJ20201009-F)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YLFCJ20201009-F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警局厨房设备采购

项目联系人:包文杰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防城港海警局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YLFCJ20201009-F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4月13日

成交日期:2020年04月26日

总成交金额:14.1164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叁仟元整收取,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详见公告正文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防城港海警局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于2020年4月20日就防城港海警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防城港海警局厨房设备采购(YLFCJ20201009-F)

二、采购项目内容基本概况介绍: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交货且安装调试完毕。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20年4月13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谈判日期:2020年4月20日

评审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12楼1206室(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罗万次、何雪莲、陈远光。

定标日期:2020年4月26日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东兴市建业厨具制造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东兴市冲榄工业园区B-1-5-2#地块

3.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壹仟壹佰陆拾肆元整( 141,164.00)

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单价、售后服务要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单价(元)

1

四人餐桌椅

42套

1.桌子:桌面约1200mm*800mm,高约750mm,厚不小于1.5mm,304不锈钢;
2.凳子:凳面约340mm*290mm,高约450mm,厚不小于1.5mm,304不锈钢;
3.可挂式凳子;

4.一桌四椅。

2242

2

保温台

24台

1.规格:约1680*540*320(长*宽*高);
2.功率:220V 800W;

1100

3

保温桶

10个

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

800

4

餐台

6张

1.规格:约1800mm*500mm*800mm(长*宽*高);
2.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

2100

售后服务要求:

(1)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直至设备验收合格。

(2)接到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作出有效响应,并在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48小时内排除故障。

(3)在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修,免费提供零配件,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提供终身维护,质保期满后,继续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及有偿的上门服务、有偿的产品更换等服务。

(5)提供免费现场技术培训,培训目标达到基本掌握设备的安装、操作、保养和应该注意的事项等知识,培训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5.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叁仟元整收取,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6.收费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义廷、包文杰,0770-2882899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12楼1203室

2.采购人名称:防城港海警局

联系人及电话:杨晓亮 13977076521

地址: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江山路口CBD旁

3.监督管理部门:防城港海警局

联系电话:0770-2076758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防城港海警局或受托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6日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范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YLFCJ20201009-F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警局厨房设备采购

采购单位:防城港海警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34753160" 第一章 谈判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3475316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HYPERLINK \l "_Toc34753162" 第三章 项目需求 19

HYPERLINK \l "_Toc34753163"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21

HYPERLINK \l "_Toc34753164"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30

HYPERLINK \l "_Toc34753165" 第六章 评审方法 36

第一章 谈判公告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海警局厨房设备采购YLFCJ20201009-F竞争性谈判公告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防城港海警局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对防城港海警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防城港海警局厨房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YLFCJ20201009-F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四人餐桌椅

42套

1.桌子:桌面约1200mm*800mm,高约750mm,厚不小于1.5mm,304不锈钢;
2.凳子:凳面约340mm*290mm,高约450mm,厚不小于1.5mm,304不锈钢;
3.可挂式凳子……

2

保温台

24台

1.规格:约1680*540*320(长*宽*高);
2.功率:220V 800W……

3

保温桶

10个

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

4

餐台

6张

1.规格:约1800mm*500mm*800mm(长*宽*高);
2.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

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叁仟陆佰元整(¥183,600.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9.本项目不接受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2020年413日至2020年417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8时00分00秒到12时00分00秒,15时00分00秒到18时00分00秒,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因疫情影响,本项目采用电话咨询和电子邮件方式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前请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项目人员办理购买事宜。

4.联系方式:0770-2882899(电话)、929434899@qq.com。

(注:1.供应商获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收据或者发票。索取收据或者发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的单位名称;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索取发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已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八、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须足额交纳,否则谈判无效。

谈判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方式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到指定账户且到账【开户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银行帐号:8113001013800074676】;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谈判保证金。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209时30分00秒)前递交到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12楼1206室(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逾期不受理。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2020年4209时30分00秒后为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12楼1206室(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 防城港海警局

地址: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江山路口CBD旁

联系人:杨晓亮

联系电话:13977076521

2.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12楼1203室

联系人:陈义廷、包文杰

联系电话:0770-2882899

传真: 0770-2882818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防城港海警局

电话:0770-2076758

地址: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江山路口CBD旁

邮编:538000

十二、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41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警局厨房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YLFCJ20201009-F

2.​ 

3

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3.1 供应商资格:按第一章谈判公告第五条规定。

3.​ 

4.2

成交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叁仟元整收取,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4.​ 

6.6.1

价格文件(必须提供):

1)谈判报价表;(附件二)

5.​ 

6.6.2

商务技术文件(属于必须提供的,如未提供,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1)谈判书及竞标声明书;(附件一);(必须提供)

2)谈判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必须提供)

3)供货清单;(附件四);(必须提供)

4)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四);(必须提供)

5)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

6)供应商2019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第三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情况提供;(必须提供)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格式自拟);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供应商按实际情况提供;(必须提供)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扣款回单复印件,原件备查,格式自拟);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2020年2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供应商不用提供(必须提供)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12)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必须提供)

13)商务响应表(附件四);(必须提供)

14)售后服务承诺;(必须提供)

15)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等;

16)提供切实可行的优惠承诺;

1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6.​ 

6.7

响应文件电子版。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1、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报价表(必须包括竞标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响应表,售后服务。

2、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

3、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

4、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并装入响应文件袋中。

7.​ 

6.8

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至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止。

1、未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均应保持有效。

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8.​ 

6.9

谈判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

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递交方式:

1. 谈判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方式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账户交到指定账户,供应商将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方式底单的复印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放置于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竞标无效。

2. 谈判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方式的,供应商将支票、汇票、本票的复印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放置于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竞标无效。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于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原件(原件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被授权人签字,以示密封,在封套上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保证金”字样),否则竞标无效。

3.谈判保证金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的,供应商将保函的复印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放置于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竞标无效。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于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原件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被授权人签字,以示密封,在封套上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保证金”字样),否则竞标无效。

4. 开户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帐号:8113001013800074676

备注: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未足额交纳的或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谈判保证金。

2.供应商采用现钞方式或从个人账户(自然人竞标除外)转出的谈判保证金,视为无效谈判保证金。

3.支票、汇票、本票出现背书情形,或者有条件支付的,或者支票、汇票、本票无效的,视为无效谈判保证金。

4.保函有效期低于谈判有效期的,视为无效谈判保证金。

5.谈判保证金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为有条件保函的,视为无效谈判保证金。

9.​ 

8.1

竞标报价:供应商必须就所竞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

10.​ 

9.1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11.​ 

10.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209时30分00秒

12.​ 

10.2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12楼1206室(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13.​ 

谈判时间:2020年4209时30分00秒截标后(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12楼1206室(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14.​ 

13.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对供应商资格审查时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5.​ 

1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第十八条规定,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6.​ 

15.1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金额的 5 %计收。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履约完毕(质保期过后),由成交人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详见附件),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采购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成交人提供。

备注:

(1)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之日止)的,不予签订合同。

(2)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17.​ 

16.1

签订合同携带的资格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等其它资格证件。

18.​ 

17.1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9.​ 

20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0-2882899,通讯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12楼1203室

20.​ 

1、本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谈判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谈判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 供应商的基本条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4. 谈判费用、代理服务费、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1 谈判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4.3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3.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如发现需求中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供应商必须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4.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联合体竞标

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6. 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6.1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6.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6.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6.4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6.5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6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分为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个部分组成。

6.6.1价格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6.6.2 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6.7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

6.8响应文件有效期:详见须知前附表

6.9谈判保证金:

6.9.1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6.9.1.1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如下:

(1)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供应商银行账户。

(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供应商银行账户或由供应商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支票、汇票、本票原件退还手续。

(3)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的,由供应商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保函原件退还手续。

6.9.1.2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同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6.9.1.3谈判保证金不计息。

6.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6.9.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6.9.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9.2.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9.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9.2.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 计量单位

7.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谈判报价要求

8.1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8.2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货物的制造、运输、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四、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9.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9.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顺序编制并装订成册,响应文件的正、副本全部装入一个文件袋(盒、箱)中并加以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示密封。

9.2响应文件的信封上应写明:

1)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

2)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

3)包号及谈判货物、服务名称;

4)供应商名称。

9.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0. 响应文件的递交

10.1响应文件应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指定地点位置。

10.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迟交的响应文件

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五、谈判小组成立

12.1竞争性谈判小组成立: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12.2竞争性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确认谈判文件;

2)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5)编写评审报告;

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12.3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六、响应文件评审程序

13.1谈判小组确认竞争性谈判文件。

13.2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从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资格条件不符合的供应商或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3.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而导致其竞标无效:

(1)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注:其中信用查询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资格审查时进行,查询规则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3)响应文件未提供“谈判须知前附表”第8.2条规定“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或提供的文件资料不合格的;

(4)未取得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的行政许可证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内容的。

13.3谈判

谈判小组按已确定的谈判顺序,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符合谈判资格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谈判的,视同放弃参加谈判权利,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放弃提交权利,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谈判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谈判小组一致确定响应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按谈判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成交候选人。第一轮谈判谈判小组未能确定成交候选人的,对谈判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二轮谈判,以此类推。

13.4最后报价

13.4.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3.4.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放弃最后报价权利,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3.4.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3.4.4 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13.4.5小型和微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计算。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最后报价×(1-6%);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竞标,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最后报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最后报价×(1-2%);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最后报价。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3.4.6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评标价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最后报价相同时,依次按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技术指标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并编写评审报告。

13.5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财政部门批准。

13.6在采购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谈判小组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谈判小组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

13.7特别说明: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其中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评审;最后报价相同时,则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家供应商参加评审: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单一产品的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核心产品的名称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

2.供应商竞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其组织所拥有。供应商竞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组织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竞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采购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7.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竞标。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及结果公告

14.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4.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七、履约保证金

15.1成交供应商须于签订合同前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提供履约担保。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15.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15.3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八、签订合同

16.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资格证件,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16.2 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6.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本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九、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十、适用法律

18.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最后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十一、其它内容

19.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20. 询问、质疑和投诉

20.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0.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具体计算时间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0.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明确的请求、必要的证明材料,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1: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 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公司名称 ) 提供的货物(或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验收方式:

□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

序号

名 称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服务内容、标准)

数量

金 额

合 计

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实际供货日期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验收具体内容

(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

验收小组意见

验收结论性意见: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

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采购人或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该项目已于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于 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金

(大写)¥ (小写)退付到达以下帐户。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人及电话: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

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

出纳签字:

会计签字:

领导签字:

采购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凭经采购单位审批的退付意见书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事宜。

第三章 项目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说明:

根据财库〔2019〕9号及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均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 “★”的品目,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若采购货物属于以上品目清单的产品时,供应商的竞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相应竞标无效。

一、采购项目编号:YLFCJ20201009-F

二、采购项目类别: 货物类

三、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技术需求

1

四人餐桌椅

42套

1.桌子:桌面约1200mm*800mm,高约750mm,厚不小于1.5mm,304不锈钢;
2.凳子:凳面约340mm*290mm,高约450mm,厚不小于1.5mm,304不锈钢;
3.可挂式凳子;

4.一桌四椅。

5.竞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样品可挂式凳子一张。如供应商成交,样品将作为验收依据。

2

保温台

24台

1.规格:约1680*540*320(长*宽*高);
2.功率:220V 800W;
3.竞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保温台的配件样品350*350*30mm电热铝板一块(电热铝板必须接有2米长带插头的电源线,电源线上有高、低温调节控制器开关)。如供应商成交,样品将作为验收依据。

3

保温桶

10个

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

4

餐台

6张

1.规格:约1800mm*500mm*800mm(长*宽*高);
2.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

四、谈判报价:供应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五、商务要求:

1.质保期:质保期最短不得少于1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

2. 配套(售后)服务:

(1)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直至设备验收合格。

(2)接到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作出有效响应,并在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48小时内排除故障。

(3)在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修,免费提供零配件,成交人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提供终身维护,质保期满后,应继续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及有偿的上门服务、有偿的产品更换等服务。

(5)提供免费现场技术培训,培训目标应达到基本掌握设备的安装、操作、保养和应该注意的事项等知识,培训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3. 交付或者实施时间及地点:

(1)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交货且安装调试完毕。

(2)交付地点:广西防城港市内,用户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货物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合同总金额。

六、进口产品说明:本项目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竞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竞标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七、验收标准: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后,由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共同组织现场检测、检验,按采购文件要求及国家标准进行一次性验收,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八、其他要求:

1.项目需求中达到1项以上(含1项)负偏离的,其竞标无效。

2.竞标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合格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

3.竞标人于竞标响应文件中对所投本项目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作出真实、有效的响应和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的、全新的、完好无破损、且为未开箱状态、符合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

4.签订合同日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3个工作日内。

5.样品递交要求:本项目样品随响应文件一起递交,样品递交地点、递交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递交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相同。成交供应商的样品作为验收依据;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在成交结果公告质疑期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未成交供应商办理样品退还手续。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 应 文 件 (封面)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分标或标段号: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附件一

谈 判 书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文件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谈判邀请,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1. 报价表;

2. 分项报价表;

3. 供货清单;

4.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5.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 售后服务承诺;

7. 资格证明文件;

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 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邮政编号:

电话/传真: 电子函件: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公章):

日期: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竞标声明书

致: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_______ _(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___ __(姓名)系_______ 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 _ __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产品名称为: ;规格型号: ;该型号产品我方有现货可供,并已于 月生产完工或向   (原厂商名称)购进[需在中标后向 订购]。

4.我方诚意提请贵方关注:近期有关该型号产品的生产、供货、售后服务以及性能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事项有:

                           

                           

5.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

□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

7.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报 价 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分标号: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①

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及国别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

质保期

单价(元)

单项合价(元)

③=①×②

1

2

……

N

总报价(含其他优惠条件):人民币 (¥ )

注: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公章):

报价时间:


附件三

供 货 清 单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分标号:

序号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 量

1

2

3

4

5

说明:1、提供所投设备详细的供货范围,包括主机、主要配件及生产厂家、软件系统、备品备件等。

2、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附件四

1.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1)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具体响应

响应/偏离

说明

说明:应对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和偏离。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供设备的具体参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将导致谈判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偏离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谈判报价

商务要求

进口产品说明

验收标准

其他要求

注:如果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商务条件小于或大于某个数值标准时,响应文件不得直接复制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求,响应文件对应内容应当写明商务响应的实际数值,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

日 期:


附件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竞 标 人: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