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河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福彩大厦2020-2022年物业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 ||||||||||||||||||||||||||||||||||||||||||||
【信息时间:2020/4/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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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福彩大厦2020-2022年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2568
采 购 人:河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月
特别提示
1、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根据“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网站中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及下载专区)栏目指引,办理CA数字证书,并按要求准备资料进行注册。
2、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制作
2.1、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投标项目所含格式(.hnzf)的招标文件。
2.2、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iSignature,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hntf 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2.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2.5、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左侧栏目“封面”、“开标一览表”制作时,按系统要求加盖电子签章;左侧栏目“投标正文”中的要求签字盖章的格式内容,投标人须按格式内容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签章、个人电子签章)。
2.6、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须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内容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开标一览表须严格按照格式编辑,并作为电子开评标系统上传的依据。
2.7、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数字证书和企业CA数字证书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hn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数字证书。
备注: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前应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及下载专区):按照“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中相关附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将在规定的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澄清与修改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和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4、因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等,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和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5、文件中“个人电子签章”是指个人的电子签名;“企业电子签章”是指企业的电子章。
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延期开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合同格式(参考)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七章 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福彩大厦2020-2022年物业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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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2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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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预算金额:194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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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194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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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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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内容: 服务范围内服务内容为院区的门岗执勤、巡逻、交通秩序维护、视频及消防监控室值班、临时保卫及协助做好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大厦内公共区域、院内保洁,餐厅服务等,该项目面积为1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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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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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落实中小微企业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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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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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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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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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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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20年01月09日 至 2020年01月16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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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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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方式:按网上提示下载投标项目所含格式(.hn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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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售价: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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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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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20年02月0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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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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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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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20年02月0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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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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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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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01月09日至2020年0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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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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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人:河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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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郑州市晨旭路8号福彩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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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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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371-65507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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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招标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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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郑州市纬二路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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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唐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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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371-86095957 hnggzyzfcg1@126.com |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月9日
延期开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福彩大厦2020-2022年物业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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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2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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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0年01月09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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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02月03日10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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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1月09日 - 2020年01月16日(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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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变更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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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采购信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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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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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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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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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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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人:河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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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郑州市晨旭路8号福彩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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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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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371-65507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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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招标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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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郑州市纬二路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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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唐老师、申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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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371-86095957 0371-86095952 hnggzyzfcg1@126.com |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10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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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名称:河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福彩大厦2020-2022年物业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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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2568 |
3 |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预算金额:1944000元/3年。 项目概况: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3、服务期限:招标服务期限为三年,招标采用1+2招标模式,即中标后签订1年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合格后签订2年合同。合同约定服务项目每年按12个月计算。如果合同对象的服务工作不能达到招标人的满意,招标人可以拒签次年合同并重新招标确定服务单位。 4、服务地点:河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郑州市晨旭路8号福彩大厦 5、服务质量: 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
4 |
采购人:河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地址:郑州市晨旭路8号福彩大厦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507936 |
6 |
集中采购机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郑州市纬二路4号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095957 邮箱:hnggzyzfcg1@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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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等公司主体的分支机构或关联方投标。 |
8 |
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要求,采购人将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期,即查询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期的信用信息记录。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页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如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则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
9 |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如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出现事故,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组织,踏勘时间: / 踏勘集中地点: / |
10 |
投标语言:中文,投标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中文译本。 |
投 标 报 价 和 货 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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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报价:投标人认为的包括能够自行负担的因本项目发生的全部成本,如人员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照豫政〔2018〕26号规定执行)、法定税费和利润的报价。文件以叁年为服务期限进行报价,三年平均数确定为每年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投标报价外任何费用,超过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一经报价不得撤回。 |
12 |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
13 |
投标货币:人民币。 |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和 递 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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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商务证明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中必须附以下资料的扫描件) 投标人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的规定提交相应的资格审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 |
15 |
技术证明文件:服务方案等 |
16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17 |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 |
18 |
投标文件递交: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hntf 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完毕; |
19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2月3日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二)-2(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13楼)。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投标人应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资 格 审 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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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开标后,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21 |
采购人依据以下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该投标人资格为不合格。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信用记录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评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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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23 |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审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按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排名在前且不超过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如评审得分相同的,有本项目管理经验的优先)。 |
24 |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若为中小企业,须对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有效证明材料,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认可。 4、符合《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相关要求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授 予 合 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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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数量增减范围: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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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27 |
评标原则: 1、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 2、坚持招标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公平评标。 |
28 |
中标服务费:免费。 |
29 |
付款方式:甲方按季度付款,月度结束10 日前支付本季度物业服务费用,如遇特殊情况,延期不得超过 10 日。 |
30 |
在项目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发起的澄清等事项均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投标人应密切关注系统通知、提示的待办事项,并按照系统要求进行相应回复,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注:投标人应按照“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的要求进行操作。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货物及伴随服务。
1.2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采购编号: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项目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义
2.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2.2采购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3集中采购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集中采购的专门机构,我省系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4集中采购:是指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规定的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5合格投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要求。
2.6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
2.7货物:指除了咨询服务以外的所有的物品、设备、装置和/或包括附件、备品备件、图纸、技术文件、用于运输和安装的包装、培训、维修和其他类似服务的供应。
2.8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投标费用
投标人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知识产权
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投标人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5.1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
5.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5.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5.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文件签章
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文件(.hntf格)须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电子签章。
7.主体信息库
7.1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人会员。
7.2入库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及清晰度由投标人负责,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投标人所提供的入库资料原件与上传扫描件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及时并对入库资料进行补充、更新,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未及时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入库资料进行补充、更新,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7.3有信息库的更多信息,请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
8.采购信息的发布
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将在中国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时发布。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构成
9.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货物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合同主要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
评标方法及标准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9.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或无效的风险。
9.3未按规定签署的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无效。
10.招标文件的澄清
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或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提问,提出质疑的,应当按财政部有关规定提交质疑函和证明材料。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开标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其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
10.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或书面递交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0.3招标澄清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内容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和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送达所有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10.4因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等,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和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11.招标文件的修改
11.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通知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1.2招标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内容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和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送达所有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对修改内容仍有疑问,应在收到修改内容后24小时内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提问,否则视为已接收,并同意修改或澄清内容。开标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其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
11.3因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等,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和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语言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所有与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13.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须包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的内容。
15.招标文件中的每个分包,是项目招标不可拆分的最小投标单元。投标人必须按各包分别编制各包的投标文件,并按各包分别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拆包投标将视为漏项或非实质性响应,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或无效的风险。
16.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地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前应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及下载专区):按照“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中相关附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17.投标报价
17.1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投标人应以“包”为报价的基本单位。
17.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如实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
17.3投标人根据上述规定所作分项报价的目的只是为了评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的方便,但并不限制采购人订立合同的权力。
17.4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分项。
17.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每种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备选方案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7.6投标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8.投标货币
18.1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
18.2投标人提供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取得的货物和服务应同时提供相应的CIF/CIP美元价格,该价格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约定投标货币产生影响。
19.投标人商务证明文件
19.1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
19.2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取得的货物,应有货物制造商或其指定代理出具响应本次招标的投标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19.3投标人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培训等其它技术服务的义务的证明文件。
19.4其他商务证明文件。
20.证明投标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
2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2在货物规格一览表中应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合格出厂证明。
20.3招标文件中为简述货物品质、基本性能而标示的品牌或型号仅供投标人选择货物在质量、水平上的比照参考,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提供品质相同或优于同类产品的货物。
20.4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彩页和数据,并提供:
20.4.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20.4.2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使用期间所需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20.4.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应答,并标明与招标文件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对招标文件有具体规格、参数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其所投货物的具体数值。
20.5投标人应提供采购人要求的各种服务方案及相关证明文件。
2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
22.投标有效期
22.1投标文件应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2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形式和签署
23.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hntf 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
23.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23.3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左侧栏目“封面”、“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制作时,按系统要求或招标文件要求须加盖电子签章。
23.4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拒收。
23.5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4.投标文件的下载
投标人必须直接从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未经下载仅根据复制的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名称与下载招标文件时登记的名称不一致的投标文件,均将被拒收。
25.投标文件的递交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ntf)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86095903。
26.投标截止期
2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递交投标文件。
26.2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按第11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限。
27.迟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2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8.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
28.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8.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满期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
29.开标
29.1集中采购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招标。
29.2 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投标人应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9.3 开标后,投标人如有异议,须按系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提出,否则视同该投标人承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记录提出任何异议。
29.4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其投标将被拒绝。
29.5开标时,集中采购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默认的顺序唱标,唱标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它有关内容。
30.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人员需出具采购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30.1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人员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0.2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30.3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该投标人资格为不合格。资格审查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0.4资格审查人员依法将资格审查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
31.1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按有关规定从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人员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必须严格保密。
31.2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32.投标文件的澄清
32.1在项目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发起的澄清等事项均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投标人应密切关注系统通知、提示的待办事项,并按照系统要求进行相应回复,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供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2.2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32.3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3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3.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33.2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33.3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交货期和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质量保证期、付款方式等产生重大或不可接受的偏差,或限制了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33.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
33.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投标。
33.6评标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企业电子签章或个人电子签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3.7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品牌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3.8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评标系统雷同性分析中显示有供应商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情况,则相关供应商投标无效。
34.投标的评价
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4.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3评标委员会将依照87号令第31条对投标人的投标品牌、推荐资格或是否有效进行认定。
34.4评标委员会只对已判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4.5计算投标总价时,以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的目的地交货价为标准,其中已包含各种税费、运费及保险费、运杂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
34.6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评标因素,规定量化方法,并以此作为计算评标价或综合评分的依据。
34.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5.评标价的确定
35.1本项目落实中小微企业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价不作为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准。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只给予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给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投标人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有效证明材料,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认可。
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相关要求,对注册地在该文件规定的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30%以上的物业公司,在评分中给予2分优惠。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以及上述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30%以上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6.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36.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
36.2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规定的评标方法,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36.3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36.4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开标后直至授予投标人合同,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
36.5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人员之外。
36.6评标结束后,概不退还投标文件。
六、中标结果
37. 确定中标人
37.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组织并列的中标候选人当面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7.2采购人按规定确定中标人后,集中采购机构应将中标结果以中标公告形式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7.3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质疑函不予受理。
38.中标通知书
38.1在中标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8.2集中采购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38.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的依据。
38.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如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因此原因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授予合同
40.合同授予标准
除第39条、第45条的规定之外,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评标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41.合同授予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范围内,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货物、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42.签订合同
4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2.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签约的合同文本的基础。
42.3如采购人对中标人拒签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3.如中标人不按第42条约定签订合同,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将报请监管部门取消其中标决定。采购人可在候选中标单位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4.履约保证金
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45.其他
如果中标人未按上述第42条规定执行,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该标授予下一个合格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八、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6.1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6.2评标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6.3中标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物业管理合同书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甲方:河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乙方:
第二条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福彩大厦物业管理服务;
坐落位置: 郑州市晨旭路8号福彩大厦;
物业管理区域面积:福彩大厦办公楼共13 层,有2部电梯,需要管理面积为:办公楼(约13900平方米)、院内停车场、地下车库、花木绿化、健身场地;楼层每层分布有灭火器,消防栓箱,烟感器,喷淋头等消防器材,并配有智能报警系统。
第三条 物业服务内容
一、综合管理、房屋日常养护维修、排水设施管理维护、安防报警维护、秩序维护与安全管理、保洁服务、餐厅服务、院内场地、地库、绿化、会议服务、弱电智能系统维护、中央空调系统日常运行的维护;
二、物业人员配备(总计 18 人)
1、物业经理1 人;
2、秩序维持员 5人;
3、监控人员 3 人;
4、低压电工 2 人;
5、楼内外保洁4人;
6、中央空调维保 1 人;
7、餐厅服务员 2 人;
第四条 物业服务标准
乙方对派驻甲方办公楼服务人员的行为管理,制订相应管理制度,教育和引导所派员工遵照执行,同时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乙方应加强对所派甲方服务人员的责任意识进行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其熟悉并执行有关机构检查标准和要求。
1、设施设备管理
(1)给水系统的运行和设备维护保养
1.1每天巡视,保证给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
1.2每天巡视检查,防止跑、冒、滴、渗、漏现象,保证设备设施完好;
1.3保持室内外给水系统畅通;
1.4节约用水,符合政府规定的节水要求;
1.5设备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该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查明原因,报告甲方并组织抢修,维修合格率达到100%,一般性故障排除不过夜。
(2)排水系统的运行和设备维护保养
2.1每天巡视,保证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使用;
2.2每天巡视检查,保证设备设施完好;
2.3保持室内外排水系统畅通;
2.4设备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合格率达到100%,一般性故障排除不过夜。
(3)配电系统的运行和设备维护保养
3.1 统筹规划,做到合理、节约用电;
3.2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3配电室值班记录完整、真实。
3.4每天维护检修,公共照明、安全指示灯具、线路、各层配电设施控制开关要保证完好;
3.5设备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设备维修合格率达到100%,一般性维修不过夜;
3.6供配电设备每季定期维护;
3.7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用电安全规范和供配电岗位作业规范,确保用电安全;
3.8保证避雷设施完好、有效、安全,每季检查维护保养一次;
3.9每年一次进行低压设备清扫和低压绝缘工具检测;
3.10各类标示完整有效;
3.11保证楼宇自控系统(门禁系统、照明系统、夜景照明、节日灯、单位宣传广告字等)正常运行,并按时关启。
(4)空调运行、维护标准:
4.1每年定期按照空调维护的标准性、可靠性、安全性由专业人员进行清洗保养维护;
4.2清洗、维护内容及标准每次完成定期保养工作后应及时填写《空调清洗保养工作单》并由采购人管理人员验收签字确认;
4.3空调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4出现运行故障后,维修人员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维修合格率100%,一般性维修不过夜。
(5)物业辖区内各种室内外管井、管沟、管线的维护、检查管理。随时保持各种管井管沟管线的疏通和设备状态正常,除设备严重损坏需购买更换外,一般性堵塞及设备故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6)供配电值班服务管理标准: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相关要求。
(7)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2、环境保洁、绿化服务
(1)清洁度标准:大厅、报告厅、会议室、办公室及其它主要公共区域内,墙面不得出现污渍、尘土、霉变,地面不得出现污渍、尘土,玻璃、镜面、不锈钢表面、天花板、墙角、墙壁及附属设施如灯具、空调出风口等不得出现1米以外可见的污渍、尘土、印迹、蛛网;清洁范围包括各个楼层;
(2)大厅墙面:每月擦拭一次,保证洁净;
(3)楼梯间及通道的天花板和墙壁:每月除尘一次,保证洁净;
(4)地面:每天擦拭,并循环保洁,保证洁净;
(5)卫生间:各层卫生间内地面、台面、镜子、窗玻璃、便间隔板、大小便池、纸篓的清洁,定期消毒、消杀、放置香球,喷洒空气清新剂。每日定时打扫、循环保洁;每天早晨保洁后用专用消毒液对洗手盆、水龙头、大小便器、门把手和地板简易消毒;每月至少一次用毛巾擦灯具,清洁天花板;
(6)墙面清洁:每月除尘一次,脏污处随时清洁;
(7)公共区域:综合楼公共区域内地面、墙面(瓷砖、大理石)、天顶、灯具、桌椅、窗玻璃及其它装饰物的卫生保洁,每周清抹一次,每月清洗一次;
(8)灯具、空调风口:定期擦拭;
(9)步梯:步梯平面、立面的拖洗,扶手、步梯间窗玻璃、墙壁、天顶、附属物的擦拭、保洁,每日擦拭并循环保洁;
(10)电梯:电梯轿厢内外壁的擦拭、养护,地坎内尘土清理,梯间地毯每日吸尘更换、每周使用专用洗涤剂清洗;喷洒空气清新剂。
(11)设备的常规保洁:由乙方自行制定;
(12)垃圾清理:区域内所产生的日用生活垃圾倾倒在指定位置,垃圾分类收集,日产日清;垃圾场周围定期消杀、除四害。
(13)会议室:各楼层会议室会前、会后室内的整体卫生清洁、会务服务。
(14)大厅地板清洗、打蜡、抛光。一年最少一次。
(15)室外环境清洁标准:
15.1综合楼外部门头及玻璃,始终保持清洁。每月清洗一次,但是因天气变化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额外清洗的,应无偿提供服务。
15.2院内广场地面的清扫、保洁,水池、道闸栏杆的擦拭。三包区地面的清扫、保洁,广场及台阶的冲刷、保洁,草坪内杂物的清理,柱子、正门玻璃及防护网的擦拭。保证院内广场地面无杂物、停车车位无烟头、无油迹;
15.3地下管道的疏通:随时保持疏通;
15.4路灯:每月保洁一次。重要活动前,增加一次保洁。
15.5室外标识牌、小型外露设施:每天擦拭一次;
15.6垃圾桶:每天清运一次,冬季每周清洗一次、每月消杀2次,夏季每周清洗、消杀2次;
15.7排水沟清洁:随时保持畅通、无异味;
15.8雨雪天气及时清扫,应具有完善应急预案。
(16)绿化监管及绿化带内垃圾杂物的清除:每日捡拾绿化带内垃圾杂物,保持干净;园林绿地养护监管中发现问题需向甲方通报详情。
(17)环境保护管理标准:所有清洁剂、消毒剂、保养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18)有效完成门前三包职责。
3、绿化管理养护
(1)区域内的绿地、花木的养护管理;购置、施肥、修剪、防寒、更新、补充及损伤后的正常生长的维护,病虫害及杂草等生物防除。及时更换枯萎花木等工作,做到无病虫害、叶面无尘土,根据需要对花、木进行及时修剪,保持美观造型。
(2)乙方自备必须的绿化机械、环保化学药剂、肥料和小件工具,并实施有效的日常和专项的服务,对各种园林植物进行科学合理的养护、管理,实现其园林观赏价值;
4、公共安全服务:
(1)负责区域的安全巡查、处置。
(2)严禁闲杂人出入负责区域。
(3)做好车辆进出登记、停放管理等工作。
(4)维持负责区域的秩序。
(5)本单位安排的其它相关秩序工作。
5、综合管理服务:
(1)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
(3)对外协助甲方作好与当地相关管理部门的公共关系。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年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为 元整,月费用为 元整。
甲方按季度支付物业服务费,季度完结10日以前向乙方付清前一季度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乙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是甲方付款的前提。
电梯维保、损坏修理、各种维修耗材、二次增压供水、空调运转检修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另算。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审核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不得要求乙方在本物业区域内行使物业服务内容以外的物业服务。
(6)应在乙方办理接管10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合同终止后立即交回甲方。
(7)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9)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特约服务费用。
(2)制定物业服务计划,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3)向甲方告知物业区域内物业服务的有关情况。
(4)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不得将本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
(5)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
(6)及时向甲方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的监督。
(7)对甲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甲方改正。
(8)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正常秩序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先行施工,但事后应予以说明。
(9)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乙方应与甲方协商解决。
(10)对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1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乙方其他权利义务。
(12)乙方员工的食堂、活动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13)乙方全面负责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及完好,并承担承包期内的全面维护、养护工作及费用,使国有资产得到增值和保值。
(14)乙方必须合法经营,不得有违反管理纪律和影响工作环境的任何经营活动。
第八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宣传、检查、执法、救援等公共事务,甲乙双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九条 物业服务期限
物业服务期限为3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第1年为试用期,如乙方在试用期内不能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赔偿因此而给甲方带来的相应损失。
第十条 期满续约
本合同期满前,甲方决定不再聘用乙方的,应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续约的,应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应于本合同到期前 30 日内签署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十一条 接管前处理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的终止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其他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法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 终止后处理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等;甲方、乙方应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同时乙方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完成了全部工作,甲方同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十四条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
第十五条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改进,乙方未能改进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适当的违约金,违约金以合同总价款 %为计算标准;给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有关当事人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提前解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无过错方可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合同总价款 %为计算标准;造成损失的,无过错方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乙方免责条款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乙方已采取应急措施的。
第十八条 突发事件处理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依规定解决;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协议;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应经双方书面确认,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此为合同样本)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项目名称:
(包:)
投标文件
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
2020年 月
目录
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投 标 函
四、投标报价表格
五、投标人项目业绩等商务资料
六、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七、小微企业声明函
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本项由采购人进行审查)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